构建和谐社会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4-23 08: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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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论文

篇(1)

1.建立制度文化。建立起相应的规章制度,从而形成人们自觉遵守的文化公约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基石。人们在生活、工作、娱乐的过程中自觉以这些规章制度为基准,时刻铭记社区的价值观与精神理念,才是保障社区文化长久、健康开展的重要控制力,而这些规章制度的建设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社区的道德标准、人文背景和价值观。

2.创建环境文化。环境的良好与否直接决定了居民参加社区活动的积极性。良好的社区环境不仅能营造出良好的文化氛围,更能体现出居民的精神外貌和价值观。幽静、舒心的环境中更能营造起浓厚的文化艺术气息,对构建和谐社区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3.培养精神文化。作为社区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精神文化的建设不仅是社区文化观念的体现和象征,更是社区形成独有的形式形态的一个重要环节。社区精神文化建设主要有价值观念、社区精神、行为准则和社区道德等多个层面。

二、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全面。基础设施建设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基础。拥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是实现和谐社区的重要标志。在新开发的小区中,由于开发商的大力投入或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资助,会建立起完善的基础设施,从而推进社区文化的建设。而在一些老城区,文化建设设施配套则不够齐全,甚至落后许多,无法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2.居民没有完全认识社区文化建设的意义。作为群众性的文化活动,社区文化活动不仅具有娱乐功能,更是宣传焦化的重要载体。据调查,许多居民之所以参加社区文化活动,仅仅是为了丰富业余活动,或仅停留在锻炼身体的层面上,许多居民对社区文化的认识不够全面、具体,这也直接造成了社区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和畸形。

3.缺乏文化建设经费。虽然街道办对社区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但仍解决不了目前社区文化建设中的难题,从而制约了社区文化建设的开展和构建,经费不足也成为了社区文化活动缺失的主要原因。

4.参与群体单一化。参加社区文化活动的群体单一化的问题,久治不愈。许多社区开展文化活动建设时,总是有意无意的向老年群体、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靠拢,这也就导致了社区中绝大多数的群体无法参与其中,从根本上造成了参与人员的单一性和局限性,直接制约了文化建设重要功能的体现。

三、开展社区文化建设的对策

1.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公益性的社区文化活动已经不足以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政府应有计划的对进出文化建设投入更多的资金、更大的精力。例如,建立起具有完善设施的文化广场,对城市中的现有格局进行进一步的微调,从而完善社区文化建设的布局,对现有的文化建设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科学维护与管理,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能起到更大的作用。

篇(2)

【关键词】和谐社会知识经济领导特质

和谐社会作为一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一直是人类的美好追求。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从整体上思考发展问题,把领导工作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要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首先需要领导方式转型,这无疑也是领导科学研究的新课题和新任务。

一、领导特质理论

领导特质理论是在领导理论早期出现的,从传统特质理论到现代特质理论经历了两个研究阶段。根据研究者对领导特性的来源所作的不同解释,特质理论可以分为传统特质理论和现代特质理论。张首魁、宋合义(2004)认为领导特质理论主要是指有效领导者要具有一定的品质与特征,借此,才能将有效领导者与差绩效领导者区别开来。陈超然等(2004)认为这种理论阐述的重点是作为一个有效的领导者应具备的素质。

笔者认为,传统领导特质理论有其不可弥补的局限性,现代领导特质理论认为领导特质是可以后天培养的,领导者的特性是在实践中形成的。众多学者经过实证分析认为,虽然没有一种特质是成为一名成功的领导者所必需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众多成功的领导者却具备相同或相似的特征;并且现有的领导特质理论研究较为注重个体的特征,而对群体的领导特质涉及较少。

二、传统管理体制成为企业发展的桎梏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中国越来越引起世界的瞩目。但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存在的经营观念落后、管理体制不健全、企业“一支笔”、人浮于事等问题,依旧是困扰企业发展的瓶颈。经济要想发展,企业要想成长,必须加强管理,积极地去适应市场,摸清市场的脾气,而不能不理会变化的市场环境。命令型、控制型管理的缺点已经日益显现。长期以来,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等级制,管理者按照级别组织起来,升职长薪要论资排辈,企业运作要靠行政命令或领导意志,上级指挥下级,下级简单地按照上级的指令要求去做。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信息传递速度的加快,这种管理方式已经成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具有更高的效率和更大的灵活性,知识经济时代对企业管理者的素质提出了新要求,单纯的思想教育和简单粗暴的命令式控制型管理体制已明显落后于时代的发展。现代企业越来越来重视人性化管理的实现,人本管理也越来越成为企业的共识。现代企业制度以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为其主要特征。

在这种新经济的环境下,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企业领导者?如何更好地管理一个企业?笔者认为通过集体决策和团队式管理,比等级制度下的直线职能管理更加合理、有效。管理者是被任命的,他们所在的职位赋予他们正式的权力,可以进行奖励和处罚。相反,领导者可以是任命的,也可以是从一个群体中产生出来的,领导者可以不运用正式权力来影响他人的活动,而是通过适当的途径把自己的管理理念注入企业文化中,使企业在其成长的过程中不断生成浓厚的文化底蕴,形成独特的企业理念,让员工们有一种归属感。在理想的情况下,所有的管理者都是领导者。领导者是那些能够影响他人并拥有管理权力的人,他首先是一个观念的先行者,其次才是一个权力的拥有者。

领导者与下属的高绩效和高满意度之间有着显著的相关性。俗语讲,强将手下无弱兵,一个高素质的领导者是一个具有较高威信和拥有较大智慧的人,他懂得如何授权于下属,如何合理地分配工作,让下属明白领导的意图并很好地去执行。同时,他也一定是一个善解人意、懂得尊重人和爱护人的人,他知道在恰当的时间和合适的场合巧妙地表达自己对部下的满意之情,以激励下属努力工作。

三、企业领导必须具备的特质

1、值得信赖。值得信赖就是行动上的正直。正直是通过存在和全身心的力量把诚实融入思想和行动,只有这样才可以说这个人是彻底正直的。杜邦公司已经退休的董事长里查德说:“如果你总是说真话,那么你就无需记住你曾经说过什么话。”最值得信赖的企业领导者是那些无论大小事,都说真话的人。他们处理小事情也能做到具体、准确,甚至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也是有错必纠。

2、为人公正。我们经常听到下属私下抱怨有些领导的不公正。上司要办理某件事,就随意使用手中的权力。在国外称上司不公正是一种严厉的谴责,甚至意味着上司的品格有缺陷,反之,如果上司一贯态度严厉、办事公正,那是令人钦佩的。处理事情不公正对企业的领导者来讲是特别严重的问题,因为他们为其他人开了先例。公正和可信赖是相辅相成的,其对企业所有的管理者都不可缺少。如果公正和可信赖成为公司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这种品德会发扬光大,最大的受益者是公司。

3、举止谦虚。一个成功的领导者所创造的环境也应该是谦逊、宽容的,如同他们自己的举止一样。随和、不拘礼节对领导层的文化来说是有益的,是企业文化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如果所有的公司领导者都持有谦逊的态度并创造随便和、不拘礼节的气氛,那么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融入领导者的文化。

4、乐于倾听。在命令型的公司里面,很大一部分领导者不能很好地倾听意见,他们甚至不听那些能够提供有价值信息的人。避而不听就会使员工泄气,下一次他即使有更有价值的信息也可能不会来了。从对员工下命令转变为倾听意见,这种变化可能会使员工感到惊奇,但员工会很快接受并乐于接受这种做法。

5、心胸宽阔。领导者有宽阔的胸怀,公司的员工愿意向领导者提供正面和反面的信息。反之,如果命令型的领导者有了一个主意,却听不进任何的反面意见,同时他也没有心胸宽阔的声誉,那么人们就不会提供这种信息,员工对公司的事情有怀疑的时候,往往也会保持沉默。

对一个企业的领导者们的来讲,学习容忍和宽恕是十分重要的。容忍各种观点和宽恕微小的离经叛道的行为,这是心胸宽阔的表现之一。一位宽容大度有幽默感的领导是所有员工期望的,有一位可以倾听员工心声的领导,这本身就是一种竞争力、一种优势。

6、有进取心。进取心是任何领导者应该具备的最重要的本领之一。要思考、作做出判断和采取行动,重要的是对机会要保持敏锐的感觉。在国外,终身教育已不再是口号,而是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创建学习型组织已成为必然,企业领导者首先要有进取心才能带领自己的组织努力学习,才能不断创新。

【参考文献】

[1]张首魁、宋合义:简议领导理论的发展轨迹及其发展方向[J].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4).

[2]陈超然、卢光莉、樊长春:领导理论演变的探析[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

[3]闫慧珍:试论领导生态学的产生及其理论贡献[J].前沿,2006(5).

篇(3)

儒家和谐思想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丰厚的底蕴和深刻的内涵,是中华文化的精髓,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命脉相传的不竭资源。在今天,儒家和谐思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一、儒家和谐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和”的理念,最早孕育于远古的巫术礼仪之中的“乐”和“礼”。“乐”指的是乐、歌、舞三位一体的和谐与匀称。西周时期,太史史伯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史伯对“和”的阐释,突出了“和”的作用,强调不同的事物相互作用而得其平衡,这种“和”能产生新生事物,而相同的事物加起来,只有量的增加而不会有质的变化,不能产生新事物。这种阐释,作为人类美德和社会理想的端倪,是早期儒家学说彰显于世的初衷。

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使和谐思想系统化,形成了一种哲学观。孔子的至理名言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意思是说有道德的人以“和”为准则,胸怀宽阔,能容纳百物,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博采众家之长,但不肯盲从附和,敢于提出自己的见解。孔子不仅将是否能够奉行“和”的思想作为划分君子、小人的标准,而且将其作为检验是否遵循先王之道的试金石,主张“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人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行也”讲的就是“礼”的作用是“和”。“和”就是和谐、安定、协调。要实现“和”的局面就必须有一定的秩序的“礼”,来达到“和”的目的。

孟子进一步丰富了儒家“和”的思想。他精辟断言“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强调“尽心,知性,知天”的天人合一论,要求达到心、性、天的和谐,特别突出了“人和”的地位与价值。

宋代以后的宋明理学将和谐思想加以辨证综合和发展。朱熹说:“但能致中和于一身,则天下虽乱,而吾身之天地万物不害为安泰。而不能者,天下虽治,而吾身之天地万物不害为乖错。其间一家一国,莫不然。”即以物我和谐为目标,以人我和谐为手段,以自我和谐为基础,这就将彼此分离的各执一端的三大和谐论,整合为一个体用结合、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从而完成了对和谐思想的整体建构,形成了完整的儒家和谐思想理论体系。

二、儒家和谐思想的基本内涵

1.修身为本促进身心和谐。在儒家伦理中,“心”主要是指心性、良心。儒家认为,身心可以相互促进,修身能够养性,心的境界的提高有利于身的健康发展。儒家提出的以心为主导的身心关系反映了人身心和谐的关系,与此相应,儒家的道德修养也是身心和谐的统一。《大学》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致,知致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平天下。”也就是通过格物、诚意、正心、修身、齐国、治国、平天下的道德修养方式来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来实现身心和谐。

《中庸》“不偏之谓中;不易之为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之道反映了人的情志和谐和内心修养方式。孟子提出“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认为精神生活比物质生活更有价值。孟子要人“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无论贫富都要注重人格的完善和人生价值的追求。荀子提出通过礼的制约“治气养心”达到善的方法:“血气刚强,刚柔之以调和”,“勇阻猛戾,则辅之以道顺”;“狭隘褊小,则郭之以广大”;“凡治气养心之术,莫径由礼”,就是要通过加强个人的道德修养,在每个社会成员那里培育出内在的仁爱之心,把道德规范变成一种道德自觉,进而内化为个体的本质,在全社会实现稳定和谐。

2.忠恕仁爱追求人际和谐。儒家文化追求人际之和。“和”是儒家思想的精髓,强调人际关系要以仁义道德为基本准则。孔子的“礼之用,和为贵”。孟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以“和”为最高价值目标,视和谐为人际关系的理想状态。为此,儒家提出了一系列人际和谐的思想主张。

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人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儒家倡导通过“仁”的德性修养将作为外部约束的“礼”内化为内在的、自觉的道德规范,达到仁者的境界,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融洽。孔子“仁”的思想本质是“爱人”。怎样做一个有仁爱之心的人?孔子提出“忠恕”之道。这是孔子仁论在处理人际关系上的两个基本原则。“忠”就是以忠实诚信的态度对人,以恪尽职守的态度行事。“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矣。”“恕”就是要推己及人,学会善待他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忠恕之道”的核心在于倡导人与人要和睦相处、与人为善、推己及人、团结友爱、,以达到人际关系的和谐。

儒家还特别推崇“忠信”。《开首篇》“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所谓“忠”就是忠心,诚恳待人;所谓“信”就是诚信,讲信用。孔子告诫人们:“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孟子把诚信看作是人应该走的正道,“思诚者”是“人之道也。”宋代朱熹把忠诚、守信看作是个人在社会中安身立命之本。“人惟在忠信,如木之无本,水之无源,更有甚的一身都空了。”

3.群己之和达到人与社会和谐。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先秦儒家提出“礼之用,和为贵”,“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济以宽,政是以和。”“礼”作为社会的政令法度、规章规范,既不能过猛,又不能过宽,要松弛有度,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有序,形成“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的理想社会。

儒家在处理人与社会和谐的关系中,认为人是一种“群”的存在,个人总是生活在群体之中,个人的命运与群体息息相关,只有群体才能够保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只有把个体融入群体之中,才能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以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

孔子所向往的美好社会是“天下有道”,是“和”,是人与社会的高度和谐统一,他曾引用《诗经》描绘为:“不刚不柔,而政优优,百灵是遒,和之至也。”即一切都协调适中,恰到好处,在这种环境中,使“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孟子进一步发展了儒家关于人与社会和谐思想,把孔子的“仁”发展为“仁政”和“仁义之道”。面对战国动乱局面主张天下“定于一”,一方面要求统治者实行“仁政”,使人民安居乐业,另一方面要求个人都遵守“仁义之道”。同时把性善论作为仁义之美的理论根据。他说:“仁、义、礼、智非由外砾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还提出“与民同乐”的观点,个人的“独乐乐”不如与别人的同乐,“少乐乐”不如“与众乐乐”,只有与众人共赏、共鸣,才能得到最大的乐趣,进一步论证了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荀子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同样强调“和”,强调“一”,强调“天下之大齐”。荀子认为:“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故人生不能无群——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则得其长,群生则得其命。”即人之所以比禽兽强胜,是因为人能结成群组织起来,群体的和谐是人类战胜万物的保证。4.“天人合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天人合一”,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孔子提出:“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就是自然界有四时更替的规律,人不应该“欺天”应该“畏天命”“知天命”(《论语·为政》)。孔子的“天命”,主要是指自然规律,“知天命”就是对自然规律的了解、掌握,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要“节用而爱人”,不浪费自然资源。《中庸》中提出了“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思想,主张“上律天时,下袭水土”,按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办事,人可以“赞天地之化育”,与万物一齐生长发育,可以“与天地参”,与万物和谐相处、相得益彰,而不加害于自然。孟子提出:“不违农时,各不可胜食也;数不入污池,鱼鳖不可声食也:斧斤以时入册林,林木不可胜用也。”明确主张蓄水养鱼,反对“竭泽而渔”。荀子曰:“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穷;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指出自然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遵循自然规律就能获得成功,否则必遭失败。他主张:“圣王”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山川林泽的管理和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及保护。同时,他又指出:“列星随旋,日月递,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期和以生,各得期养以成。”“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

三、儒家和谐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价值维度

1.塑造和谐心态,培养人的全面发展的和谐人格。儒家修身为本、身心和谐的和谐思想,概括了心态与社会的关系,折射出的基本道理在于人是社会的一部分,只有身心和谐的个体,才会有和谐的社会:只有和谐的人格,才会有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它所具有的现代价值在于它是一种和谐的社会心态,能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和谐人格的塑造,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利益格局发生较大的变化,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社会不公现象有待解决,现象还未完全消除,社会心态领域的失衡、浮躁、混沌、无序等消极现象有所加剧,这势必影响人们对现实生活的理性判断,影响人们的日常行为,甚至诱发一些偏激行为,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影响和谐社会建设。以“修身”为道德准则的儒家身心和谐思想对现代人摆脱物欲困扰,确立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和谐的理想人格,具有重要的价值参考。因此,重视和解决社会心态问题,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和谐心态,以开阔的心胸和积极的心境看待一切,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对于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保持经济社会健康良性的运行秩序、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坚持以人为本,培育诚信友爱的和谐人际关系。儒家确立的仁学思想对于铸造中华民族的精神品格,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培育了中华民族团结友爱、助人为乐、互帮互助、忠诚国家和事业的优良品德,形成了中华民族的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这种精神对于我们在今天坚持“以人为本”,建设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在现代社会中,由于市场经济的刺激和导向,使人的私欲膨胀、急功近利、弄虚作假、言而无信、尔虞我诈,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阂和不信任。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弘扬儒家的和谐思想中尊重他人、尊重群体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以诚信为重点,正确处理义与利的关系、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建立诚信友爱的和谐人际关系。

3.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公平正义的现代和谐社会。儒家提出“礼之用,和为贵”的和谐思想,是为实现“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的理想社会服务的。因此,从孔子的“仁学”到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都在为人与社会的和谐寻找理论根据。当然,由于他们所处时代不同,代表的阶级利益不同,对于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的理解也就有所偏重,但在把人与社会的和谐作为儒家的理想上,他们的观点却是一致的。这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可资借鉴价值。

任何一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必须依靠一套制度来调整和维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基础就是确立并调整各阶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不能仅仅停留在解决各种具体矛盾和问题的层面上,而应着眼于构建稳定协调的社会秩序,建立健全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平的制度体系,使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在有序的状态下不断得到调整和解决,使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得到维护和实现。

4.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儒家的和谐是“天人合一”的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倡导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对中国自身发展有深远影响,也是中华民族面对全球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做出的庄严承诺。

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律,推进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所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共生、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避免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篇(4)

(二)民商法价值取向价值取向是指主体在面对、处理各种冲突、关系时,自身价值观所处的基本价值立场、态度以及行为。对法律而言,价值取向则表现为当主体在处理过程中的协调与平衡作用,是在强调法律必须是处在制定者和遵守者所代表的阶级利益是以他们的利益为前提,并与其一致的必然状态,这对社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价值取向就体现在每部法律在立法和司法过程中存在着并必须遵循的原则上。民商法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上,包括民法和商法,故民商法的价值取向包括民法和商法的价值取向。在立法和司法过程中,民法强调以公平为原则,而商法以自由贸易为原则,追溯其根本还是保障市场中每个主体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民法的主要职能在于调整财产、利益之间的矛盾。民法主价值取向的核心是要强调公平,赋予市场中每个主体同等力度的保护,给予每个个体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建立和维护民事主体进行社会活动时的公平的环境;在民事立法和司法执法过程中维持民事主体间的公正与和谐。在这样公平的环境中,充分发挥市场的刺激作用,引导市场中每个角色可以积极竞争,构建正当的经济效率。而商法是侧重于经济市场中的商事关系,其价值取向的核心是效率,在实践中的社会人事活动中以效率原则为主,结合其他原则实行,追求效率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大环境下,市场自我调节加上国家宏观调控使得资源得到更加合理优化的配置,民商法则在市场贸易中进行调整和规范。

二、民商法价值取向与构建和谐社会

和谐既是协调、稳定,又高于协调稳定;是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的统一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善、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应该坚持依法治国的理念。只有坚持加强法治,社会的运行才能通畅无阻,社会秩序才会井然有序,人民的生活才会殷实安康。和谐社会还要求政治、经济、文化的协调;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等多个方面多个层次。法治社会则是站在政治、经济、人际等角度上进行建设社会的秩序,从而达到和谐。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是相得益彰的,它们的目的都是追求在一定限制范围内的规范、自由、和谐与进步。所以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的治国理念,用法律的公正与威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民商法作为我国法律的组成元素之一,对与构建法治社会是不可或缺的,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部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下,要想维护各主体的生存与发展,主体之间的社会发展资源必须要得到有效、合理、科学、公平的配置。仅仅在市场经济这一单一因素下,社会发展资源很难得到足够合理科学的配置,这样就会阻滞经济发展,扰乱社会秩序,甚至危及社会稳定。这些问题的出现是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我们必须想法设法积极采取措施来纠正与和谐社会发展相偏差的部分,调整不合理的配置,主动维护公平的社会经济环境,从而迈向构建和谐社会的道路。以公平和效率为主要价值取向的民商法则可以在各种市场贸易活动中,或是仲裁有关贸易事件时,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调整社会发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篇(5)

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关键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通过实行法治来整合多种利益诉求,这是现阶段社会和谐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充分运用法治手段有效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努力营造权利受尊重、安全有保障、行为有约束、纠纷可诉求,利益可维护的法治环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方面,人民法院通过正确行使司法权使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一体遵守和正确适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实现对国家事务管理活动的平等参与,实现民主和法治。二是在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方面,人民法院通过正确行使司法权及时处理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制裁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最大限度实现公平和正义。三是在培育诚信友爱价值观念方面,人民法院通过正确行使司法权促进和保障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引导人们信守约定、讲求信用、维护良好风尚,促成彼此信任,增加价值认同和凝聚力,减少摩擦与内耗,真正实现社会的诚信友爱。四是在促进社会创新活力方面,人民法院通过正确行使司文秘站网法权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能力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保护,使社会充满生机与活力。五是在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方面,人民法院通过正确行使司法权坚决依法惩罚犯罪,平息各种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的稳定有序。六是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方面,人民法院通过正确行使司法权约束和惩罚破坏生态、破坏自然的行为,推动整个社会循环经济体系的建立,促成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服务

人民法院担负着打击制裁犯罪、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做好这些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为此,我们必须牢记自身担负的重要职责,充分、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创建和谐社会服务。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要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严打”方针,处理好打击与预防的关系。依法严厉惩处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依法从严惩处贪污、贿赂等严重经济犯罪。严厉惩罚犯罪要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同时,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要在法定期限内努力提高办案效率。要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要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要坚持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预防犯罪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促进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要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积极提出司法建议。结合审判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二)加强民商事调解,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商事审判指导原则,树立“最好的判决不如调解”观念,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的调解积极性,耐心疏导,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减少当事人的冲突和矛盾。同时处理好司法调解与司法裁判的关系。要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要注意调解的方式和方法,选择和确定调解方式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案制宜、因人制宜,灵活多样。要提高调解技巧,升华调解艺术,做到不轻不重,彬彬有礼;不紧不慢,抓住时机;不偏不倚,两头满意。要做到自愿调解、依法调解。

(三)加强行政协调,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审理好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处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行政审判要积极引入行政协调机制,在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基础上,将协调机制贯穿于庭前交换证据、庭审过程和庭审后宣判前三个阶段,充分了解纠纷的产生原因及当事人的诉讼目的,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借助更多的途径和方法平等保护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健全执行工作制度,加强执行工作。加强执行工作,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是人民法院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要建立健全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公开制度,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要严格规范执行工作岗位职责,建立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制度。要创新执行工作方法,探索与

银行、工商、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公开被执行人有关信息,通过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努力建立执行威慑机制。

(五)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方便群众诉讼。对困难群众实施司法救助,采取各种切实措施方便群众诉讼,是司法为民理念在实践中的重要体现。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实行司法救助,就是要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困难交不讼费的群众也能打得起官司;让那些确有冤情但正义难以伸张的群众打得赢官司,能够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立并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正义,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原则的内在体现,对推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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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组织义务环保活动

作为当代大学生,应该积极鼓励同学们组织并参与环保活动,各系学生会或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加强学生的生态环保意识、扩大宣传力度,组织同学参加具体的活动。例如:每年的3月12日组织同学到郊外进行植树活动;不定期走上街头,打扫街道清理角落里的杂物,为市政环卫工程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2.2拒绝白色污染

一次性用品不仅对资源造成浪费,而且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针对这一现象学校和大学生可以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在饭堂设置残羹回收车、碗筷回收点、碗筷消毒专柜,使用不锈钢餐具,尽可能的少用甚至不用一次性碗筷、塑料袋,减少对环境资源的浪费。汤匙和筷子也改用非一次性的,用消毒专柜进行消毒,在饭堂设立卫生监督岗,对饭堂的卫生进行监督,这样就可以拥有一个清洁卫生的就餐环境。当然,我们也要从自身做起,发现白色污染物应随手捡起,扔进垃圾箱,清洁身边的环境。

2.3回收废电池,防止环境污染

由于随意丢弃废旧电池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同学可自发组织形成校园内部环保行动小组,定期集中回收自己及身边同学用过的废旧电池,并通过网络、报纸等信息平系废旧电池回收站,对废旧电池实施最终的绿色销毁。

二、人与人和谐的要求——加强集体观念和人际交往能力

1.在大学生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上,集体主义精神受到忽视。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个人主义思想比较突出,比如强调个人奋斗、个人实现、个人价值,使个人奋斗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脱节;过分强调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忽视他人、集体和国家利益。

2.在人与人的关系上,部分大学生存在不和谐因素。大部分同学都是独生子女,在家中娇生惯养,过分强调自我、竞争、排斥他人,甚至为个别利益你争我夺,忽视合作,造成人际关系紧张,一些大学生甚至为了评上各种先进、奖学金或入党而展开不正当的竞争。

3.在个性全面发展方面存在不和谐因素。重视科学技术教育轻视人文素质教育、重视智育轻视德育的现象在一些高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从而导致学生身心未能全面发展,甚至出现畸形发展。各种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比较突出。大学生在与他人相处、与集体相处中的不和谐问题,不能解决就无法满足构建和谐社会人与人和谐的要求。针对大学生自身,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培养大学生的集体、团队观念和人际交往能力。如①开设团队合作、沟通技巧等必修或选修的课程,多种形式地引导大学生和谐人际交往。②开展多种活动让大学生积极主动参加,融入团体之中,学会与人合作,分享与他人合作的快乐。③大学生平时应主动与人交往,扩大人际交往圈,不断增强社交能力。

三、人与社会和谐的要求——实现当代大学生构建充分就业

目前大学生思想存在的问题不切实际,脱离自身现实所处的环境;过分追求享乐,缺乏奉献精神,对就业岗位要求高,不愿吃苦;喜好大中城市,鄙视在农村或边远、贫困地区就业,使社会岗位需求得不到满足,造成与社会的不和谐。因此当代大学生应该与时俱进,树立科学的就业观,树立先就业再择业、到西部执教、到社会最需要的岗位去的思想。学好自身本领,提高自身技能。

四、人与经济和谐的要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投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1.要有投入到学习生活工作中的热情与活力。从学习中找寻乐趣,从而将知识轻松地学到手,要善于观察现实生活中的现象,并将所学到的东西巧妙地联系到实际情况中,做到学有所用,不断创新,进而对学习生活工作充满热情与活力。

2.要拥有强健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学校可积极组织各种体育比赛,如春季运动会、各种篮球赛、足球赛、冬季越野赛等,强身学生体质,加强心理健康,开展多样心理讲座,提升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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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具有高效率的运行机制

在历史上,资本主义让市场经济初试锋芒,就显示了巨大的威力。资本主义在不到一百年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因此不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像马克思所说的劳动与资本的交换是多么地不公平,但整个社会的财富毕竟增加了,尽管个人分配相对不公平,但对整个人类来说毕竟是进步了。30年前短缺经济的状况至今令人记忆犹新,计划经济把我们带入了普遍贫穷的死胡同。而我们引入市场机制后,社会财富就像喷泉一样涌现出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1.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们提供了平等竞争的机会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之间经济上的收入差距的确拉大了,但无法否认的是机会均等却大大加强了。一个基本事实是,计划经济造成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即农民与城镇职工这两个社会阶层的身份不平等及与之相伴的全面的机会不均等。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平等主要是机会均等,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职业、自由参与竞争、自由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机会均等意味着尊重人们的自由选择,这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倡导的。

1.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实现社会共同富裕的可能性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财富是大自然的恩赐,人们更多注意的只是财富的分配而不是财富的创造,这意味着一部分人“富”了,另外的人就一定“穷”。因此,自然经济条件下社会不和谐是不可调和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富主要不是来自于大自然的恩赐,而是人的创造,创造财富是人类对来自制度的鼓励和刺激的一种反应,某种制度越是能提供对人类创造力的刺激,这个社会创造的成果、财富也就越多。在这一制度下,人类创造的财富会不断增长,社会分配就是对不断增长的财富的分配。

1.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了人们之间的契约关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商品生产关系,这是一种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自愿基础上的契约关系。诚信是这种契约关系的基石,法律则是维持这种关系的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是为取得某种权利而必须付出的一种义务,它是参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必要品格。市场经济作为法制经济,遵守法律是每个人的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经济规范了人们的行为,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而这正是和谐社会的保障。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缺陷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完善

从理论上看,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它有明显的弱点和消极作用。市场经济导致社会财富分配不公、造成两极分化,这是价值规律作用下的必然反映,有其客观规律性,也是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国家为实现经济发展和政治统治,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措施解决这样的问题,缓和经济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但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如何也不能克服由基本矛盾造成的单个或局部生产的有组织性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无论如何也不能摆脱追逐超额利润的破坏性后果和根本局限。所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为了避免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为探索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开辟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正处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双重体制并存,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被打破,而新的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建立起来,但仍是框架式的,存在不少的漏洞;我国的体制改革虽然减少了资源行政性的配置,但仍存在“双轨”,行政性垄断权力直接介入市场,资源行政性配置产生了严重的腐败现象,使少数政府部门或官员利用权力谋取私利,侵占社会财富,削弱了社会调节贫富差距的能力;社会保障体系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保障的覆盖面窄,农村社会保障普遍缺失,导致大量的社会成员甚至作为社会主体的工人、农民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被边缘化,成为弱势群体。

可见,仅靠市场本身不仅无法实现社会公平以及社会和谐的一系列重要价值,也难以解决关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只有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既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又有效克服其带来的缺陷。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统一

3.1民主法治的社会

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具有一种特定的有关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而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体制的根本游戏规则就是基于法治的规则。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完善法治,法治和民主政治也是很有关联的,法治本身就包含着平等、正义和公平的价值判断,民主是完善法治的重要保证,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因此,可以说民主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目标要素,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

3.2公平正义的社会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标准是最多被用来问责市场经济的,而市场经济实际上蕴涵并强调公平,这种公平是一种过程的公平,是机会的公平,民法和经济法的首要原则就是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公平和正义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深层次基础,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3.3诚信友爱的社会

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是市场制度中市场文化内涵的基本观念、思维方式和道德规范,它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同时又作为社会契约的基本表现形式和市场制度的构建而存在着,它是市场规则的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遵守诚信原则可以获得更大收益,信用可以作为企业的生产力,品牌的力量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完善的市场规则包含诚信友爱原则,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增强了社会的诚信友爱。

3.4充满活力的社会

充满活力就是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市场机制是最具活力的机制,单个人、单个组织分散决策、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理性的人会在约束条件下,充分发挥自身主动性和创造性达到预期目标。因而增进社会活力的改革应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

3.5安定有序的社会

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但安定有序的社会并不排斥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市场经济也是竞争的经济。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市场交换实质上是一个动态均衡的过程,价格形成是均衡的结果,均衡本身就是一种和谐。理想的市场体制最终能够达到稳定有序的状况,这种状况就是经济学所称作的经济的核。虽然这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可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照、努力的目标和方向。因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想目标也是社会稳定有序,符合和谐社会的价值标准。

3.6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显然,在今后一段时间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构建和谐社会贯穿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个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深化和拓展的重要方面,也即完善市场经济的过程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条件和可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实现,两者相辅相成,是目标同一的过程。

[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社会

[论文摘要]本文论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过程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条件和可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实现,两者相辅相成,是目标同一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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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着五千年的历史文化,古代的和谐思想源远流长、意蕴深远,而《中庸》中就包含着这种和谐思想。重新审视《中庸》中所包含的和谐思想,积极发掘这一思想的当代价值,对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

古时的“和谐”,“和”与“谐”同义,而“和谐”则是以“和”的范畴出现的。如:《说文解字》曰:“和,即相应也”。《国语·郑语》记载:西周太史史伯与郑桓公谈论“兴衰之道”,云,周幽王必将衰败,西周将要灭亡。而其“必弊”的原因是“去和取同”。在史伯看来,“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这里强调了事物是多种因素的集合,它们相互依赖、协调而组成新的事物,达到和谐的效果。所以,“和谐”内在地包含着多样性、差异性、矛盾和冲突,但最终会达成更高层次的统一协调。同时,史伯认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一种声音无法揍出美妙动听的音乐,一种味道如何做出令人回味的佳肴,惟有和谐共处,才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最佳状态,也就是“同则不继”[1]。

《中庸》从“中庸”这两字就已体现了古代的和谐思想。“中庸”包括“中”和“庸”两方面的含义。朱熹解释说:“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之不及之名。”(《中庸章句》)用现代哲学来解释,“中”是事物矛盾双方处于相对的平衡与和谐状态。郑玄注《礼记.中庸》“君子中庸”句说:“庸,常也,用中为常道也。”朱熹说:“中者无过无不及之名也。庸,平常也。”(《论语集注.雍也》)可见,“庸”为“常”,“中庸”之道就是“中常”之道,也就是说“中”道乃是事物的常道。[2]

“中庸”为“中常”之道,不是折衷主义,“中庸”指的是事物内部相互对立、相互联系矛盾的对立统一的一种和谐状态,折衷主义只是把不同质的现象或理论无原则的、机械的结合在一起。儒家讲“允执厥中”,指根据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使事物正常和谐的发展。《中庸》又有:“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又有朱熹《集注》:“君子知其在我,故能戒谨不睹,恐惧不闻,而无时不中。”可见“中”是随事物变化而变化,“中庸”最终是要实现和谐发展的状态。[3]

朱熹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此篇乃孔门传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笔之于书,以授孟子。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其味无穷,皆实学也。善读者,玩索而有德焉,则终身受用之,有不能尽者矣。”可见,《中庸》是儒家阐述“中庸之道”,提出人性修养的教育理论著作。《中庸》更有“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即中,是天下万物的本;和,是天下共行的大道。人如果把中和的道理推而极之,那么,天地一切按照规律和谐发展,万物也就各自和谐发展。[4]《中庸》提出要尊重事物的发展规律,使事物和谐发展,这种思想后来影响深远,对人的发展及构成社会存在的各种社会关系要求做到和谐发展以维系古代社会和谐发展,《中庸》这一和谐思想在当代仍有着积极的意义。

1.《中庸》安邦治国的和谐思想

《中庸》中有:“故君子之道:本诸身,征诸庶民,考诸三王而不缪,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知人也。是故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远之则有望,近之则不厌。”其道,即议礼、制度、考文之事也。天地者,道也。鬼神者,造化之迹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君主要考察历史,顺应民意,尊重客观事实,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治理国家,制定规章制度,促使国家社会各个方面和谐发展,这样才能受民众爱戴。在当时就有为了国家的发展,就要尊重客观规律实行各种规章制度,使国家上下得到和谐发展的思想。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就提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在古代《中庸》虽然提出了和谐发展的思想,但由于受阶级限制,要实现各方面积极的和谐发展是不可能的,只有在社会主义的今天才可以成为现实。

2.《中庸》社会关系的和谐思想

在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存在各种社会关系,如:夫妇、父子、兄弟、朋友、上下级。儒家高度肯定了这些关系,“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这些关系的和谐发展是维持社会稳定,促使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故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所以孔子提倡真正的君子与他人和谐相处,不随流俗转移。“君子之道,譬如行远,必自迩;譬如登高,必自卑。《诗》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耽。宜尔室家,宜尔妻孥。’子曰:‘父母其顺矣乎!’”这句话中将妻子儿女感情和睦的和谐关系比喻像弹琴瑟一样和谐,兄弟感情投合,其乐融融,这种和谐的关系使家庭和谐发展。“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即智慧、仁爱和勇敢是天下人都应该有的品德,用来实行的那就是“诚”。孔子非常赞赏这种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社会关系,在他的著作中有很多地方体现了这种社会关系和谐的思想。这一传统的社会关系和谐思想使中国虽然是泱泱大国却以礼仪之邦而闻名。所以今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我党把这一思想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即提出“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3.《中庸》天人合一的和谐思想

天人合一的思想一直是我国古代传统的重要思想,在《中庸》中也可以看到,“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只有天下至诚的圣人,能完全实行他的天性,能尽他自己的本性,就能尽知他人的本性;能尽知他人的本性,就能尽知天地万物的本性;能尽知天地万物的本性,就可以促进天地间万物的化育,能促使天地间万物化育,就可以与天地相合。[5]这一和谐思想在今天体现了人与自然要和谐发展,我们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就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提出要和谐发展,《中庸》天人合一这和谐思想要求注重价值理性,这对于矫正工业社会天人对立的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自人类进入工业社会,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们片面强调自己是大自然的主人,打破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并使这种关系日趋恶化,使人类受到大自然的惩罚,为了遏止科技理性的过度膨胀,借鉴《中庸》天人合一的思想,提出人与自然要和谐发展,我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就明确提出“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要做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综上所述,《中庸》体现了我国古代为促进社会各个方面发展所提出的和谐思想,受到时代阶级的限制,很多和谐思想不能成为现实,但在今天我国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中庸》的传统和谐思想对我国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存俭,鲍宇.中国古代和谐思想及其现代价值〔J〕.理论学刊,2005(8):113.

〔2〕雷庆翼.“中”“中和”“中庸”平议〔J〕.孔子研究,20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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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发展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在哲学视域中,“发展”是指以多样性为基础,事物因相互作用而沿某一方向的螺旋式上升运动。社会发展。一般而言,就是指人类及其社会追求价值目标并付诸实践的创造性活动,是人通过主体性活动实现自己目的的过程。它以人的需要的满足和目的的实现为趋向,与社会的持续、稳定和完善及人类生活的健康、幸福、文明联系在一起,它必须有助于社会持续、稳定、完善和人类生活健康、幸福、文明。社会发展是有限度的,它在一定条件集的基础上进行。条件集就是限度,个体行为受规则系统限制,经济发展受政治、文化系统限制,人类社会受生态环境系统限制,超越条件集单方面的狂飙突进,是为畸变,而在限度以内活动,社会发展则显现出负反馈或“循环”的特征。条件当然可以改变,限度也不是不能超越,但一则限度依然存在,即超越后会形成新的限度;二则超越必须在条件集允许的基础上进行,且超越后的条件集必须是平衡的,即一种条件的改变,能够带动其他条件的改变,或如“帕累托最优”所言,至少不损害其他所需条件。社会发展中贻害无穷的做法是,某些条件改变而另一些条件不变,甚至以牺牲另一些条件的存在为代价。

“和谐”,最一般地说,就是事物之间的一种有序协调的秩序,其基础是事物的多样性。(1)和谐是以事物的多样性、差异性为前提的,即是说,没有差异,没有独立,就无所谓和谐。只有一种声音就谈不上音乐,只有一种颜色就没有纹彩,只有一种味道就不成其美味。和谐不是单一、均质的状态。只是同一,这样的社会不是和谐社会,而是大一统的社会。(2)既然存在差异,和谐就不等于没有矛盾、没有冲突。恰恰相反,由于差异和独立的存在,矛盾和冲突必然是和谐社会中不可回避的现象。没有矛盾和冲突的社会不是和谐的社会,而是一个超强控制的社会。(3)和谐社会允许矛盾和冲突的表达,但并不等于是无序的,和谐包含着规范,包含着秩序,矛盾和冲突一定是在某种规范和秩序下表达出来的。(4)和谐是有条件的,是一种动态的和谐。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地打破旧的和谐,再解决不和谐,建立新的和谐,永无止境。(5)和谐可以体现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也可以体现在同一种社会形态的不同发展阶段上。每种社会形态都有自己的“和谐”社会。将哲学范畴的“和谐”引入到政治领域,就产生了“和谐社会”的理想,进而成为人们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所谓和谐社会,就是这样一种社会状态,即构成社会的各种因素、各种关系相互协调、彼此包容、和睦共处、共同发展、安定有序的协调平衡状态。

以上分析表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是有差别的两个范畴。(1)社会发展主要是一个关于社会向前运动的展开状态的描述性范畴,是相对于停滞、倒退而言的有方向的运动状态;而社会和谐既是状态的描述,也是以某种标准对某状态的评价,是状态描述性范畴与结果评价性范畴的统一。(2)社会发展更多地表征社会某一领域、某一方面和某一层次的向上运动,因而有所谓“发展不平衡”问题;而社会和谐则主要标示社会整体领域、整体方面和整体层次的积极运动。(3)社会发展具有多向性和多样性,既有社会客观的运行方向或内生方向,也有通过人的自主设计所谋求的方向。由于自然的或社会的原因,社会发展往往具有多种方向同时生成的性质,比如能源的使用与资源耗费或污染等同时生成,财富的聚集与财富的转移同时生成。因此,社会发展与发展代价相伴而生,如果发展代价超过一定程度,则这种发展的结果往往是不和谐。(4)社会发展是人性的实现方式,但是在某种条件下,却往往以人性的丧失为代价,造成对于人性的开放性、创造性、批判性和超越性等品质的压抑。呈现社会发展与人性的背反。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人性发展是直接同一的。(5)社会发展主要是手段意义的范畴,而社会和谐直接就是目的,如果手段凌驾于目的之上而忽略自身的价值旨归,则有可能形成“发展崇拜”,至于手段背后的真正目的则可能被遮蔽。

虽然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是有差别的两个范畴,但它们又不是相互割裂的。一方面,发展创造和谐,“和谐”是在发展中也只有在发展中才能得以实现。和谐作为一个环节包含在发展中并被发展所决定。没有以多样性为标志的发展:“和谐”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发展问题不解决,和谐就会成为乌托邦。由此可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社会发展。古往今来,贫困是社会不和谐最主要的根源,而发展是消除贫困的根本途径。特别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然重新开始争夺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社会分工就会混乱,社会差异就会转化为激烈的社会冲突。当今社会主义国家的种种不足和缺陷,可以说都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有关。如果生产力老是上不去,连社会主义制度都保不住,还谈什么和谐社会呢?!“发展是硬道理”,“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社会发展并不具有先验的自明性和自足性,并不自然地导向社会和谐。它必须被“合理性”所规定、所限定,才能实现与社会和谐的统一性。社会的发展目的和发展方式如果背离了规律性或目的性,如果没有对于发展过程中所关涉的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目的与手段、事实与价值、局部与整体、短期与长期、个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等复杂关系的辩证把握,则又阻碍社会和谐。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历史都已说明:并非所有的经济增长都一定能带来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只有合理性的发展才能带来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而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的发展常常会带来社会的动荡和不安。当然,社会发展也需要外在的和谐作条件,诸如政治条件、自然和社会环境、道德和心理素质等等。但是必须看到,这些外在条件也是由发展本身所决定的,也必须从发展本身出发去创立。因而,当这些条件能真正适合发展而创造出来,它们也就从外在转化为内在,与发展形成一种有机统一的系统。因为所谓外在的条件,也是在相对意义上,就其实质而言,它们也在发展之中,而非在发展之外。

二、社会合理发展是社会和谐的根本实现方式

所谓的社会合理发展是指建立在对社会发展的现实(包含发展观和发展模式)的反思、批判、建构和完善基础上的,为达到社会整体更好的发展效果中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而达到的社会发展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所谓合理的实践活动是真正的人的活动,是超越了动物式本能活动和非人的对抗式与盲目式的活动,是内在的尺度与外在的尺度统一的活动,是具有反思性(生命活动本身成为意志和意识的对象)、全面性(活动时空要素的整体性)、广泛性(整个外部世界成为活动对象)、对活动结果具有支配权(活动与享受的一致性)的活动。

1.合理的实践活动和合理的社会发展方式创造着对象的和谐,即在改造和创造客观世界、人化自然的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实践是自然与社会统一的基础。人通过实践使天然自然这个“自在之物”转化为体现人的目的、满足人的需要的“为我之物”,这是自然的“人化”过程。与此同时,又形成、改造和创造着人类自身的社会关系,没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就不可能有人与自然的现实关系,因此,自然的“人化”过程,同时就是人类世界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紧密相连。正如马克思所言:“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基于这样的认识,合理的实践活动和合理的社会发展方式,改变了原来与自然相对立的掠夺式的实践方式,而以一种新的以维护生态平衡、解决生态危机为目标的合理的实践方式出现。在这种合理的实践方式中,人将成为自然界自觉的一部分,与自然和谐共存,相辅相成,协调发展,实现自然规律与人性的结合。2.合理的实践活动和合理的社会发展方式创造着人类自身的和谐,即创造着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的合理实践活动不仅把整个自然界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生成“人化自然”和人类历史,并在更根本的意义上推动真正的人的形成。“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人类实践活动及其结果不仅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的展示”,而且内化到人的肉体与精神之中。“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与人的和谐本质上是利益关系、人际关系的和谐。因此,合理的实践活动和合理的社会发展方式使人以真正的主体身份不断完善自身,不断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而自觉建立起公正、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制度以及文明、诚信、友善、协作的人际环境。“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用整个社会的力量来共同经营生产和由此而引起的生产的新发展,也需要一种全新的人,并将创造出这种新人来。”正是这种合理的实践活动和合理的社会发展方式,不仅改造和创造着客观世界、人化自然,而且创造人类自身,创造人类思维、意志、审美及人的各种能力;不仅创造着对象的和谐,而且创造着能理解和创造和谐的主体及其和谐能力。

3.合理的实践方式和社会的合理发展是通过两次提升达到两个和解的过程来实现的。两次提升即在物种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和在社会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物种提升凸现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标志着人在自然界的地位。社会提升凸现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标志着人在社会中的地位。马克思认为,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两次提升是以两个和解即“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为基础的,而合理的实践方式和社会的合理发展正是通过两次提升达到两个和解的过程来实现的。人类与自然的和解实质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这种和解是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互动过程。一方面表现为自然界向人的生成,即人通过物质生产活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人“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另一方面,这种互动又是人向自然界的融化,实现人的自然化。人通过物质实践活动广泛掌握和同化自然力,利用自然物的属性来丰富和充实自己的生命活动,使自己能力的提高和发展根植于自然系统的演化之中。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与自然和解”的实践基础。“人类本身的和解”就是从冲突对抗式的社会交往实践向对话和谐式的社会交往实践转变。

三、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发展方式

这是基于前两个问题而提出的事实与价值选择和具体操作问题。我们的基本立场和看法是:

篇(10)

关键词:回族文化 和谐社会

Key words:Hui culture in Harmonious Society

作者简介:马伟(1983-),男,(回),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 专业方向宗教文化

王白中(1985-),男,(汉),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 宗教学研究生 宗教史方向

文化是撑起民族精神的脊梁,也是统领民族精神的灵魂。它既是时代精神的客观表现,又是民族精神的客观表现。只要世界上存在民族,文化就必然要带有民族的传统和特色。民族文化是各民族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本民族特点的文化。回族是以伊斯兰教为纽带,经过数百年的融合而由多种民族成分重新建立的一个“新民族”。从唐代起,第一批阿拉伯人把自己信仰的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并开始定居,直到元明时期回族作为民族而最终确立。在这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先后又有汉、蒙、维吾尔等民族成员加入进来。这些来自不同地区的民族成员虽然风俗各异,语言不一,但对伊斯兰教的共同信仰使他们的观念在融合的基础上趋于一致,最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回族文化。1

一、回族文化的基本内涵

关于回族文化基本内涵的界定,目前学术界关于回族文化的界定尚无一致的观点,但已经有许多人根据自己的研究学科和视角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兹就有代表性的观点列举如下:

第一种观点认为回族文化是一种有着鲜明特色的,以伊斯兰文化为内核,大量吸收融合中国传统的汉文化,即融两种文化为一体的新型文化,充分体现了回族文化民族性的鲜明特征。2第二种观点是从文化学角度提出“:回族文化是世界两大文化――伊斯兰文化与中华文化相当恰当,相当充分,相当全面的合和。”3第三种观点从回族史的角度讲“:回族的形成属于一种特殊的模式,因此,回族文化的形成也属于一种特殊的模式。伊斯兰教在回族及其文化的形成中起了决定性作用。她从起源上和本质上决定了回族的命运,决定了回族文化的性质。”“以宗教为纽带和核心将民族穆斯林凝聚在一起,铸成一个新的民族――回族;以伊斯兰文化为内核,广泛汲取文化并将两者融合起来,酿造了一种新的文化――回族文化”。4第四种观点从宏观的角度提出“:回族文化基本上是世界伊斯兰文化和中华本土文化通过双向交流,在渗透过程中形成的。而这种文化,在当时以其各自独特的风貌,丰厚的积淀,现实的价值,历史的地位雄踞于世界文化的巅峰。两个高度发展的文化,俱是源远流长,在这个新的社会共同体中,它们融会成一种新的民族文化。”5第五种观点从多维视野的角度提出“:在文化上,回族文化是在伊斯兰文化(含阿拉伯伊斯兰文化、波斯伊斯兰文化、突厥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蒙古文化、藏文化等交流、融合,并在长期的生活生产实践中形成的。但回族文化不是以上几种文化的简单堆积和叠加,而是以一定的结构和形式有机结合在一起的,达到了融会贯通的程度。”6

综上所述,回族文化是伊斯兰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在回族产生、发展、形成的历史过程中相互碰撞、交流、渗透、吸收与融合的历史产物。在这个过程中,促使回族作为民族所形成的四方面条件,不仅决定了回族的民族性格与属性,而且还决定了回族文化的本质及其特征,反映了回族文化的全部内容,是一种具有较高文化起点、高度发展、自成体系的民族文化。其中,回族文化中有很多和谐理念,它是回族文化的基本精神。

二、回族文化的基本精神――和谐理念

(一)饮食文化中的生态和谐思想

回族的饮食文化是伊斯兰文化和当地文化交融的产物,它的饮食严格遵守伊斯兰教关于饮食方面的规定。所以,饮食文化有利于回族聚居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古兰经》等宗教经典中对穆斯林饮食――可食之物与不可食之物有较为明确的界定,一般禁食猪、驴、骡、狗等家畜和狮、虎、狼、豹等野生动物;可食的动物有牛、羊、鸡、鸭、鹅等,其中以牛羊为主。对于可食的植物与不可食的植物,著名的回族学者刘智在其《天方典礼》中写到:“果、谷、瓜、蔬菜之属,均属无论;草木之属,毒甚者不食。”回族更注重从“是否清洁”的角度而不是从“是否有营养”的角度来选择食物,那些通常被很多人视为美味佳肴的山珍海味,在回族家庭的餐桌上很难见到。这种饮食习俗在客观上起到了维护生态平衡的作用。回族饮食习惯中的可食之物一般处于食物链的较低等级,数量多;不可食之物多处于食物链的较高等级,数量少,是需要加以保护的珍稀动、植物。这种饮食文化客观上体现了回族人注意保护生态平衡,体现了他们的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

(二)回族人尊崇“孝文化”

孝意识是人的社会属性的起点。回族的孝文化是回族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回族家庭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回族文化从根本上说是以伊斯兰为内核和特质的。伊斯兰教认为,善待父母、孝敬双亲是每个穆斯林应有的道德修养之一。这种“孝文化”反映出回族内部人们的和谐理念。

1.孝的第一要点是孝敬父母。孝敬父母是敬主的一部分。伊斯兰教的《古兰经》要求儿女孝敬父母“:你们应当只崇拜真主,并应当孝敬父母。”将孝敬父母视为仅次于侍奉真主的宗教善功。

2.孝还强调善待亲缘。真主的使者说:“骨肉血亲挂在阿热史上,它呼唤谁持续了我,接待了他;谁断绝了我,断绝了他。”7这里的骨肉血亲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其他有血缘关系的人,接续自然就是要以观念和态度上对之含照顾之情,善待之义。

3.孝具有持续性。父母生前的孝行是赡养之孝,父母辞世后的身后之孝是持续性的。父母辞世是孝的延续,也是爱和感情的延续。把对父母的爱和思念之情转移成对亲友、长辈的爱和孝敬,使人们在绵延的孝道上受益无穷。回族的这种孝文化使回族人和谐相处,互相尊敬并且团结友爱,使本民族的凝聚力增强。同时,对外部民族,回族又提倡“和而不同”的思想。

(三)对外文化,提倡“和而不同”的思想中国传统文化和伊斯兰文化均以“和”为最高的价值。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子路》)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伊斯兰”一词在阿拉伯语中就是“和平、顺从”之意,“穆斯林”是它的分词,意思是顺从者,只要顺从真主者就是伊斯兰群体中的一员,就是兄弟姐妹或朋友,有困难会慷慨解囊相助,不论贫富贵贱都以诚相待。8《古兰经》中说:“你们当全体坚持真主的绳索,不要自己分裂。”“如果他们倾向和平,你就应当倾向和平,应当信赖真主。”回族文化作为这两种文化互相碰撞而形成的复合体,既继承了伊斯兰文化中“和平、顺从”的思想,又汲取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和气、包容”的理念。回族文化既注重求同又善于存异。回族在文化求同的过程中善于保持本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对汉文化的借取和吸收总是有选择的。求同既优化了本民族的文化结构,也有利于促进族际关系的改善,存异则保存了本民族的文化特色。回族文化的“和而不同”的思想对处理“他文化”与“我文化”的关系以及回族人对待外民族人民有很强的实践指导作用。

1.回族在处理“他文化”和“我文化”的关系时,首先强调求同,但这种求同不是追求普同,而是异中求同,同中留异,是对本民族文化特质和文化个性的一种有意识的保护。回族在文化上的求同是为了实现“和”,但不会因为追求“和”而舍弃自己的信仰,丢弃本民族的文化根基,而是保持本民族文化个性,正视民族文化差异基础上的“和”,是通过解决矛盾而达到更高统一的“和”。9

2.在这种“和”文化的陶冶下,广大的回族人民对其他人有非常强的适应能力。他们待人热情主动,因为他们认为真主是全知的、公平的,从而克服了仇视心理,陶冶了高尚的情操。回族严格规定,偷听、撒谎、伤害、污蔑、嫉妒、怀恨、猜忌都是妨害人际关系的大罪。10回族文化的这种“和而不同”的思想使回族人民与外族人民能很好地生活在一起,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56个民族的大家庭的稳定和谐有积极的作用。

三、回族文化和谐理念的时代价值

今天,我们正在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乃至和谐世界,回族文化的和谐理念作为一种独特的精神文化,其合理的思想内核可以也应当在这个过程中起到精神资源的作用,从而发挥其独特的时代价值。首先,回族文化所提倡的和谐思想,有助于为发展现代经济,安定和谐社会环境奠定思想基础。回族文化所提倡的和谐思想,强调对立矛盾的统一性,就是强调“和”,用“和中“”适度”方法加以处理,协调各种矛盾,把矛盾限制在质量互变的“度”的范围内,不使它发展到破坏统一体、影响社会安定的程度。其次,回族文化所倡导的“和而不同”思想,有助于为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和谐提供依据。社会是以人为主体的集合体,人与人、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人的一切行为皆根源于利益,人与人的关系说到底是利益关系。在人们对自己的利益追求的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利益占有的多少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发展为人与人之间、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这种差别和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正常现象,从一定意义上说,建设和谐社会也不是要取消差别与矛盾,相反,一定程度的差别与矛盾运动正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但是这种差别与矛盾,在自发的状态下有可能尖锐和激化,从而发展成为对抗性的矛盾,进而导致社会动荡。回族文化的和谐思想,在承认差别、矛盾的前提下,提倡“和而不同”,认为只有善于利用事物之间的差异和特性进行相互补充,对不同的事物进行协调,才能充分发挥不同事物彼此结合的整体作用。我们要建设和谐社会,首先就应该承认差别,保持适度,追求和谐,注重矛盾的统一和均衡。在多样性中求得统一,在动态中求得稳定,在互利中求得共赢。具体而言就是,承认在现实社会有机体内部和外部的各要素之间存在着差别,而且这诸多的差别正是社会充满活力的源泉,各种矛盾运动要保持在统一体可容许的范围内,以实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的相互和谐,这与回族文化的和谐思想是相一致的。

回族文化所倡导的和谐的理念,有助于促进世界的整体和谐和发展。回族文化的和谐思想所倡导的“和”的价值取向和协和万邦的相处原则,充分体现了对和谐、秩序、仁爱的向往和追求。伊斯兰文化的中和思想转化为和平共处、相互尊重、兼爱宽容等基本准则,一定能有助于民族与民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和谐,从而有力地推进和谐世界的建设。

参考文献:

【1】李景兰,马朝旗.家庭教育与回族文化观念的形成[J].西北大学学报,1997,(3)

【2】马维良.回族学研究的重点及理论意义[J].云南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1)

【3】李兴华.浅谈回族文化[J].回族研究,2007,(4)

【4】百崇仁.伊斯兰文化是回族文化的内河[J].回族研究,1994,(4)

【5】李佩伦.回族文化的反思[J].回族研究,1991,(1)

【6】马明良.多维视野下的回族民族特点分析[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07,(3)

【7】叙利亚伊玛目脑威・叶哈雅.利亚德圣训[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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