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材料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07 12:05:1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意识形态材料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意识形态材料

篇(1)

一般情况下,钛金属不能用焊接的方式进行连接,只能用铆接、包接、绑接等传统工艺来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钛金属的造型形式,影响了钛作品的艺术表现效果。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很多问题得到解决。在短短的几十年时间里,钛金属的成型技术已经逐步完善,给艺术家创作开辟了材料新天地。综上所述,传统工匠或者艺术家可以凭借自身经验的积累达到掌控自然材料的能力。但在现代社会环境下,面对繁杂的新型材料和技术时,光凭艺术家本人很难做到完全熟悉和利用材料特性为造型服务,借助其他行业的科技力量已经成为现代工艺美术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诚然,在工艺美术领域,现代化设施的利用有利有弊。

科技作为工艺美术的辅助条件,利用不当,会生产出呆板、冷漠、污秽甚至令人厌恶的工艺品;利用得当,可以提高工艺美术作品的质量,以及工作效率,甚至催生新的工艺门类。比如日本在吸收中国传统景泰蓝工艺后,经过科学的选料和工艺研究,创造出更为华美的“七宝烧”工艺。与传统景泰蓝相比“七宝烧”工艺及流程并没有太多的改进,其突出的贡献就是对材料的改进和细化。类似现象还包括造纸、陶艺、漆艺等,这些中国传统工艺在日本的长足发展与其科技的投入有很大关系。从根本上讲,工艺目的就是要改变和利用材料属性,艺术家运用工艺将材料创造成作品,需要对材料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因此,新材料的诞生必定派生新的工艺体系,已有的传统工艺不能满足创作需求的时候,就需要艺术家以外的力量来研究生产相应的工具或者方法来解决工艺问题。材料本质属性又需要工艺的发展来发掘和利用。材料的更新对工艺美术的发展变革具有重要意义。

2001年,美国爱荷华大学金工首饰系主任阮其可(Kee—HoYuen)教授在清华大学工艺美术系举办了一次钛金属艺术讲座,笔者最早了解到钛金属艺术创作部分理论。讲座还展示了阮其可教授一些钛金属艺术作品,笔者当时被作品缤纷的色彩深深打动。直到2010年,比利时皇家美术学院LaurentMax—DeCock教授在京以工作坊的形式开办了一期钛首饰创作培训班,这是笔者真正意义上接触这种新型材料。在国内,钛金属在工艺美术作品当中的运用还处于初级探索阶段,其色彩研究仅仅是科学家在改变金属表面强度的附属品。但是钛的可变色性在艺术造型上的运用意义重大。钛金属的色彩运用不仅能提高艺术作品的表现力度、改善传统工艺方式、提高工艺效率,甚至还能促成新的艺术门类的诞生。钛金属的自然色泽是一种银灰色,经过特种工艺处理后,可呈现不同颜色,其着色工艺最常用的有三种,包括大气氧化法、阳极氧化法以及离子注入法。大气氧化法是用电炉、火枪等在大气中加热的方法,让钛表面生成彩色氧化膜;阳极氧化着色法是在特定的电解液中,利用电解作用使钛表面形成有色氧化膜,随着电压或者电解液的变化可获得不同颜色膜层。另外还有离子注入法,就是采用氮离子注入和激光束氮化等现代表面改性与化学热处理技术,改变钛金属表面色泽。前两种着色方法相对简便,能够获得丰富的色彩,较适合用来处理体积不大的工艺美术作品。拿首饰作品来说,传统的首饰材料仅限于金、银、铂、铜等材料,材料本身色彩极其有限,人们为满足色彩需求,往往在首饰上镶嵌其他材料,如宝石、珊瑚、螺钿、大漆、珐琅、羽毛等,为解决这些材料与金属结合的难题,促成了相应的镶嵌、平脱、错金银、烧蓝、点翠等工艺。可以想象这些工艺在经过漫长时间的经验积累才逐渐形成传统。在恪守传统工艺的同时,只要合适的材料的出现必然会有相应的工艺诞生,其目的就是为了创造更美的工艺作品。这里指的美当然包括了工艺美和材料美。正如日本著名民艺理论家柳宗悦所说:“工艺之美,就是材料之美。

对材料的忽视也就是对工艺之美的忽视。”④工艺与材料是不能区分对待的,材料的属性决定了工艺的方法,而工艺的运用不能忽视材料本身特征。在材料本质属性问题上,现代雕塑之父布朗库西(ConstantinBrancusi1876—1957)最先意识到材料对作品的影响力度,他利用工业生产领域的抛光技术将其青铜雕塑表面打磨成镜面,从而改变了作品审美特征。因此,英国现代艺术批评家赫伯特•里德(HerbertRead1893—1968)认为:现代雕塑的诞生很大程度归功于钢铁的发现和运用。钛金属作为现代工业文明的新型产物,决定了其加工工艺也需借助现代科技,这为现代工艺美术的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钛金属的可着色属性只有进一步开发利用,才有可能产生更为成熟有效的工艺,极大地丰富金属的色泽,提高金属艺术作品的表现力度,让工艺设计、创作、消费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最终创造更有特色的工艺美术门类。另外和金银等贵金属相比,钛金属材料具有价格上的优势。目前国内市场对钛金属开发还处在原始发展阶段,未来的发展潜力巨大,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和艺术价值。就工艺美术创作而言,材料本身的研究不是最终目的,将没有生命的材料转化为富有思想情感的艺术品,是每位艺术家要解决的问题。就工艺美术家而言,对各种材料的挖掘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艺术创作,使每一种材料都能达到最理想的表现效果。不同的材料具有不同的特性,并对作品的最终效果产生影响。工艺美术教育的发展,应该走出学院,不仅要到民间看传统,还要与科学研究相结合,从而真正实现科技为艺术插上翅膀的目的。

作者:张福文

篇(2)

基金项目: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43016)

TB30-4

一、引言

实践性教学是工程类学科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内容,对培养大学生动手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工程意识和培养创新精神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由原来的铸造、锻压、焊接三个老专业发展而来,具有宽口径、大专业、多方向的内涵,是典型的交叉学科,实践性强,涉及知识面广。随着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单一的专业技能已不能满足现代装备制造业对综合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现行实验教学体系,以验证性实验内容为主,学习者的实践参与度低,实验室硬件环境落后,不论从目标、内容、手段和方法来看,都落后于现行教育理念的,迫切需要改革。

材料成型专业实验和工程实践教学平台,应当以探索适应科技和社会发展需求、适应人才成长规律、切合实际的实验和实践教学模式为目的,从学校自身的优势和办学特点出发,在学校教学改革的整体规划基础上,逐步构建并完善。

二、实践教学平台的现状分析

1.实验室建设重视度不足

多年以来,高等教育积累了重理论教学、轻实验教学的传统,实验教学多为每门课程配置4~8学时的“课夹”实验。这种侧重,不仅体现在理论与实践教学的课时分配上,还体现在实验室的硬件建设上。以本实验室为例,近10年来新增设备数量仅5台,大部分为使用10年以上的传统铸造、锻压、焊接设备。实验设备数量和质量的严重不足,是制约实践教学环节提升的基础障碍。

2.实验手段和方法滞后于科技发展水平

“课夹”实验多选用经典的工艺方法、模具、易于产生实验效果的材料用于教学,但随着科技水平的提升、实验室设备的老化,越来越多的课程核心内容和知识点,难以通过现有条件完成教学,成为实验教学中的难点和瓶颈。

可视化虚拟实验手段、柔性制造技术平台等高新技术,引入工程实验教学环节,通过电脑三维实体的运动演示,能直观的观察模具的动作关系和制品成型的全过程、模拟熔液的流动充型和冷却凝固过程等等,完成传统教学中难以实现的过程,不仅解决现有实验教学的难题和瓶颈,还能吸引学生注意力投入实验之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三、教学实验设备配置方案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由传统专业合并而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实验室工艺设备逐渐老化、落后,新兴材料成型技术及其发展前沿动向可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提高学生对后期知识的学习兴趣,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因此,以培养创新能力为核心,建设材料成型创新实验平台,以贴合新的实验教学方案,增加先进成型设备的比例,提高设备利用率为要求,制定了教学实验设备配置方案,如表1所示,支撑实验教学改革和提升。

1.材料成型CAD/CAE/CAM软件系统

随着计算机及软件技术的发展,将材料成型技术与计算机模拟仿真技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学生掌握的知识面更广,并能在解决技术问题时,将两者有效融合,充分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学习多角度、多层次地研究和分析问题。例如通过数值模拟建立铸件凝固过程和传热的数学模型,对铸造结果和缺陷基本可以做到“未铸先知”,从而优化铸造工艺;采用模具虚拟拆装系统,通过旋转、缩放、透视、剖面等观察功能,对模具结构进行拆装演示、运动仿真、装备考评和知识索引。

这类通过计算机虚拟的教学模式,可以加速学生对抽象概念的理解,增强教学的直观性和形象性,加强对模具结构、工艺参数认知的真实感和表现力,极大地提升教学效果、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及创新的能力。

2.前沿制造技术应用

3D打印是一种与传统的材料加工方法截然相反,基于三维 CAD模型数据,通过增加材料逐层制造的方式,直接制造与相应数学模型完全一致的三维物理实体模型的制造方法。自2013年以来,3D打印技术受到国内学术界、传媒界的关注热潮,被认为是一项影响人类未来生产生活方式的新型制造方法。

将图1、2所示的桌面型3D打印和扫描设备应用于实验教学,亲身体验这些广受关注的前沿制造技术,可以激发学生DIY的兴趣,开发想象力,将构思转变为真实的立体模型,全程参与从设计、制作、展示等各环节实践操作,将自己的创造变成实物,获得一种难忘而有益的学习体验。在实践中发展和提高动手能力、设计能力和思维能力,推动学习者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发展,对创新型人才培养具有积极意义。

3.设备小型化与高可用性

材料成型属于制造业领域,实验设备一般选择机械制造工厂使用的设备,这些设备更接近生产实际,但具有投入大、占地面积大、通用性差等突出缺点。经调研发现,随着民生工业的升级,应用在佩饰、工艺纪念品、小五金行业的铸造、压力加工、焊接设备,如精密台式冲床(图3)、小型龙门液压机(图4)、真空注蜡机(图5)、小型激光焊机(图6)等已完全成熟,多为小型设备,甚至可桌面化使用,既满足实验教学的需求,又能弥补机械制造工业化设备的不足。

这类材料成型设备用于支撑专业通识实验和专业模块特色实验,分布在实验流程中的各个工艺环节,承担相应的工艺任务,小而亲切,操作简单,学生可以亲自动手,获得真正亲手创造出产品的体验。

五、结语

本材料成型创新实验平台的建设,紧紧围绕材料成型专业实验和工程实践教学体系改革,以培B学生的工程实践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改变了实验室的旧友面貌,实现了面向实践教学的设备硬件能力的全面提升,保障了专业实验课程改革的开展和应用。

参考文献:

[1]唐正连,基于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特殊性的改革思路[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5

[2]邓文婷,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背景下高校实验室功效再造[J].高教探索,2016

篇(3)

乙型肝炎在我国是一种流行比较广泛的疾病,包括乙型肝炎后肝硬化、肝癌和肝衰竭,每年大约会有30~40万人死亡。乙型肝炎后肝硬化可分为失代偿期和代偿期,从代偿期发展为失代偿期后,具有较高的病死率。临床医学上会出现一些并发症状,如静脉高压、消化道出血、肝性脑病、腹水、肝肾综合征等,对患者生面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1]。我院应用阿德福韦酯联合还原型谷胱甘肽治疗乙型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41例,取得较好效果,现整理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82例病例均为我院收治的失代偿期乙型肝炎后肝硬化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1例(男51例,女31例),年龄36~63岁,平均年龄为(54.5±5.8)岁,乙型肝炎病程8~25年,肝硬化病程3~10年。对两组患者临床表现和病程等方面进行对比,无明显差异(P>0.05),没有统计学意义。

1.2 方法 对照组给予常规治疗,包括给予前列地尔注射液、清蛋白、支链氨基酸、多烯磷脂酰胆碱、门冬氨酸钾镁、维生素治疗,以及对患者进行止血、利尿和抗感染等治疗。观察组以常规治疗为基础,加用10mg/d口服阿德福韦酯进行长期服用,同时进行静脉滴注,滴注溶液为100mL氯化钠溶液加1200mg还原型谷胱甘肽,每日进行1次静脉滴注。患者出院后,每次给予患者3次还原型谷胱甘肽,口服0.2g/次,治疗时间超过3个月。

1.3 观察指标 患者经过3个月治疗后,对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临床症状和相关指标等进行密切观察,每2w检查1次患者的肝功能,观察患者治疗期间产生的不良反应,对比两组患者治疗效果。

1.4 疗效判定[2] ①显效:患者经过治疗后,临床症状和体征基本消失;②有效:患者经过治疗后,临床症状和体征明显得到改善,腹水减轻和黄疸消退,观察指标接近正常;③无效:临床症状和各项观察无改善甚至恶化。治疗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

1.5 统计学意义 采用SPSS17.0软件进行数据的统计与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2.1 对比两组患者治疗效果 对比两组患儿治疗后临床治疗效果,观察组治疗疗效明显高于对照组(P

2.2 对比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 观察两组患者治疗过程中发生不良反应,均出现轻微头晕、头痛和恶心病例,患者均能耐受。对患者进行肾功能检测,并对比治疗前后检测结果,观察组患者均未发现与使用阿德福韦酯相关肾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

3 讨论

目前,我国临床医学上,肝硬化是一项常见的疾病,具有较高的病死率。肝硬化失代偿期一项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腹水,常见引发原因为低蛋白血症、血浆抗利尿激素和醛固酮升高、门脉高压和淋巴液回流受阻等。因为大量腹水,会造成体液分布异常,有效循环血量减少,肾灌注不足,加上大量腹水对肾血管的压迫,会加重肾灌注不足。患者处于失代偿期,肝硬化病死率更高,会引发一定的并发症[3]。在进行治疗过程中,花费比较大,一项主要病因就是乙型肝炎病毒,持续的病毒复制,会造成严重的肝脏损伤和肝脏炎性,一项关键环节是进行抗病毒治疗,可对患者生活质量进行改善,延长生存期,减少医疗卫生支出。阿德福韦酯在人体内可水解为阿德福韦,具有较好的抗病毒作用。阿德福韦是一种属于单磷酸腺苷的无环核苷酸类似物,可在细胞内的激酶作用下,活化磷酸化为阿德福韦二磷酸盐,与自然底物三磷酸脱氧腺苷竞争后,可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终止病毒链的合成,阻止病毒组成。经过大量临床研究实践证明,失代偿期乙型肝炎患者的治疗过程中,口服阿德福韦可对乙型肝炎病毒DNA的复制进行有效抑制,促进乙型肝炎病毒DNA转阴,对患者肝炎性坏死和纤维化进行有效改善,可明显改善各项观察指标。经观察发现,并未发现明显不良反应。患者在接受常规治疗下,应用常规剂量,无明显不良反应[4]。还原型谷胱甘肽是人体内一种天然肽,具有促进蛋白质、糖、胆酸和脂肪代谢的作用,含有一定的硫基,具有抗自由基和解毒特点,通过转甲基及转丙胺基反应,实现较好治疗效果。而且,还原型谷胱甘肽具有保护肝脏的合成、灭活激素和解毒等功能,有利于消化道对脂溶性维生素和吸收脂肪的作用。在失代偿期乙型肝炎后肝硬化患者的治疗过程中应用,可促进蛋白质合成,并促进胆红素和胆酸代谢,减轻肝组织损伤,并促进肝组织损伤的修复,以维护肝细胞的正常功能[5-6]。阿德福韦联合还原型谷胱甘肽具有协同作用,可有效减轻患者肝炎性反应,促进肝细胞再生,对病毒复制进行有效抑制。本组资料中,应用阿德福韦联合还原型谷胱甘肽治疗乙型肝硬化患者41例,显效21例,占51.2%,有效18例,占43.9%,无效2例,占4.9%,治疗总有效率为95.1%,治疗效果较好。而且从经济成本控制角度看,还原型谷胱甘肽在临床医学中,是一种常用的经典保肝药物,是一种比较便宜和高效的药物,可有效减少患者治疗中的经济压力,提高患者治疗过程中的依从性。

综上所述,乙型肝硬化患者的治疗过程中,应用阿德福韦酯联合还原型谷胱甘肽进行治疗,可有效改善患者肝功能,控制肝硬化失代偿的并发症,具有较好疗效。

参考文献:

[1]匡晓琴,胡久叶.复方甘草酸苷联合还原型谷胱甘肽治疗乙型肝炎后肝硬化临床观察[J].湘南学院学报:医学版,2010,12(2):34-35.

[2]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感染病学分会.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J].中华肝脏病杂志,2011,3(1):40-56.

[3]唐建平.拉米夫定联合阿德福韦酯治疗失代偿期乙型肝炎肝硬化临床观察[J].中国医药指南,2011,40(22):182.

篇(4)

人和语言都植根于现实,文学语言对人的专制是无形的,它于不知不觉中将社会、历史意识强加给人,它钳制着人的思维,让人心甘情愿地匍匐于语言的权威之下。

一、文学语言与理解

“对立的索绪尔式的符号研究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被他的小组批评,”[1]巴赫金对语言观进行了精辟论述,他认为作为最纯粹和最巧妙的社会交际手段的语言,是最纯粹和最典型的语言。语言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语言的现实性是客观的;另一方面,语言本身是外部现实世界的现象,渗透着人类意识的能动语言要经过感知、认知的概念意义和于现实中的语境意义来进行理解。

首先,文学语言的理解与空间形式上的心理上和生理上的感知和这一语言已知的或本知的认知,是通过理解语言复现的概括意义来理解语言所反应的全部意义。语言存在着各种语言体系的共同逻辑,这种共同逻辑在原则上都是可解码的。语言有一个潜在的统一的语言之语言,这种方法把语言归入一个内涵思想深刻的语言意义群,这种语言意义群在实际使用中,表现为具体的文本,这种文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彻底翻译,它表现出来的只是材料和手段,而由材料和手段表现出来的潜在文本实际上也是不存在的。就潜在文本而言,语言所体现出来的表述是某种个人的,关系到社会、历史的深刻理解。

其次,文学语言的理解与当时所处的时代环境有着紧密联系。文学语言的理解是在与整个环境的密切联系中得以完成的,任何于现实中的语言,都与它所处的时代有关。任何一种物质性存在都是现实的,语言是灵活的物质现实材料,它作为意识媒介的这一特殊作用决定了语言的社会性无所不在。语言伴随着任何一种现实行为,在人们的相互影响、相互交往中起着真正作用,如劳动协作、意识的交流、生活交往、相互的政治关系等。语言是是整个时代创作的必不可少的成分,如果没有语言的参与,无论哪一种时代现象的理解过程都不会实现。

再次,文学语言的理解与当时所处的意识形态有着紧密联系。人们理解积极的能动性的文学语言,这关系到语言接受者个人思想意识形态的参与和交流,理解语言有个由概括而具体,由一般而特殊的过程。“意识是在由有组织的集体的社会交际过程而创造出来的符号材料中构成并实现的,个人意识依靠符号,产生于符号,自身反映出符号的逻辑和符号的规律性”。[2]能动的文学语言是经由意识形态所感知的自我社会、历史意识来复现的。“个人意识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事实,是栖身于意识形态符号这座社会大厦里的住户。”[3]语言是生活交际的材料,担任着意识形态媒介的功能。语言的理解与意识形态的普遍适应性、生活交际的参与性、成为内部话语的功能性以及最终作为任何一种意识形态行为的伴随现象都是密不可分的。

二、文学语言的社会意识

巴赫金超语言学理论是一种关于意识形态的的语言哲学。任何意识形态都是一种反映、一个现实的影子、是这一现实本身的一部分,无论是人的个体意识,还是人所使用的语言,都体现着外界社会现实、寓有社会评价的意识形态性。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及社会权力的运作对语言有着重要的影响。语言有着定调的表述,是权威的语言、专制的话语、内在说服力的话语,是社会斗争的武器。

首先,话语是渗透着意识形态性的评价性的语言。语言不会产生于个体的意识当中,它只产生于众多单个意识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语言处在充满意识形态含义的文化语境中,寓有一定的社会评价,具有他者性。语言中反映的存在不是简单的反映,而是语言的折射。“语言是社会斗争的武器”即“语言就等于武器”。任何意识形态的语言,在社会交际过程中实现时,都是由这一时代的社会氛围和该社会团体所决定的,正因这一特征,才使语言符合某一时代本阶级的意识形态世界,得到社会的承认的价值,而语言的这种社会价值,成为代表占有绝大多数统治阶级言论的折射着意识形态的媒介物,成为一种单一的重音语言。任何语言都折射着一种公共行为,社会心理,人们谈论的话题总是围绕着说话人和他具有各种语言特征风格的、有着权威性和内在的说服力他人话语,不断地重复着,或是作为主题直接掌握着谈话,或是伴随着其他生活话题进行拓展。

其次,语言是存在于一切社会的一切时代中的一个社会权利现象。语言的理解始终都离不开语言实现的时代环境,没有社会的地方,也就没有语言。语言都是由这一时代的社会氛围和该社会团体所决定的。语言不是中性的词语,社会含义和社会权力结构渗透着抽象的语言,语言是强者和弱者之间关系的语言,在实质上说,语言蕴涵着一切社会的一切时代社会现象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性。语言是社会权力斗争的场所,语言作为一种实实在在的社会权力,它要求着一种更为专制的语言,这种有着社会权力的专制语言能表现各种不同的内容即专制性、权威性、传统性、普遍性、官方性等,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讲,语言是一种社会行为,是人的一种现实的存在方式。

再次,文学艺术语言同样也是内在地具有社会意识。“艺术之外的社会环境在从外部作用艺术的同时,在艺术内部也找到了见解的内在回声。这里不是异物作用于异物,而是一种社会构成作用于另一种构成。‘审美的’领域,如同法律的和认识的领域,只是社会的一个边体。艺术理论,很自然,只能是艺术社会学”。[4]艺术作为思维整体是由语言实现的部分及语言暗示的部分组成。语言实现的部分是语言直接可表现的内容。语言暗示的部分是通过语言间接所知、所见、所认可、所一直认同的的反映的内容,这种反映是产生共同评价内容的现实生活条件的统一,这种统一的规范行为存在着家庭的、家族的、民族的、阶级的、年代的和整个时代的暗示,甚至通过艺术语言可以在空间和时间中扩展。

文学语言是临界语言,人在选择语言言说、对话时,无不渗透着言说者对社会、历史世界的感受与认识,无不在与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做着紧张激烈的交流与对话。语言正是通过人与现实世界、历史世界的对话中,表现着社会、历史世界,但内在的却有着主体意识的声音,有着对现实世界、历史世界或赞同、或反对,或无动于衷、或积极参与的评判。文学语言不但着眼于对语言形式、声律、词的组合和秩序、陌生化,以及其他造成诗性、文学性的各种语言形式的自觉,而且能敏锐地意识到与社会历史生活的关联,够指涉社会历史生活,反映丰富的社会历史生活内容及鲜明的社会历史生活评价。

[基金项目: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Y201016984)]

参考文献:

[1]Caryl Emerson The First Hundred Years of Mikhail Bakhtin[M].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7 ,47

[2]巴赫金.周边集[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353――354页

篇(5)

中图分类号:B0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4-041-02

“意识形态”概念的历史是比较短的,大约有200年,但它却很复杂。“意识形态”这一概念最初是在1795年由法国思想家特拉西提出的。他倡议研究“思想科学”,并为之用了一个名词――意识形态。19世纪,经典理论家也提出了意识形态的理论,认为意识形态是耸立于庞大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属于上层建筑中观念的那一部分,而且是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观念体系。后来20世纪的法国学者阿尔都塞重又阅读的经典,提出了自己的意识形态理论。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实践,是对人的意识的加工。而且他用结构主义的视角, 从科学、历史、艺术和意识形态的关系中对这一概念进行了界定。

一、意识形态的涵义

意识形态概念正式提出距今约有200年历史了,但以思想观念体系的形态存在及发展却是伴随阶级社会的产生而发展的。意识形态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和政治文化事实,它不仅是哲学的一个基本范畴,也是政治和政治学、社会学的一个基本范畴。

自“意识形态”这一概念诞生以来,就一直处于复杂的争议之中。“英国著名文化理论家特里・伊格尔顿对目前西方理论学术著作中通用的意识形态概念进行了统计,发现对意识形态所下的定义至少16种。”最早使用“意识形态”这一概念的是法国思想家德斯杜特・德・特拉西(1754―1836),他在《意识形态原理》一书中认为,意识形态是指“一种全新的观念科学,一种观念学,作为一切科学的基础”。在特拉西看来,意识形态不是一种纯粹的解释性理论,而是负有使命的拯救人类、为人类服务并使人类摆脱过去种种偏见的科学,是超越于一切社会关系之上的科学的思想体系。

特拉西之后,著名的思想家大都从政治与政治学视角使用意识形态,但对意识形态的概念都未作明确界定,而且对意识形态大多持否定态度。即使如黑格尔和费尔巴哈这样的伟大学者,虽然均曾触及过意识形态问题,但也都未明确用过“意识形态”概念。甚至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意识形态专著中,的经典作家也没有对其进行概念性的注释,但毕竟已超出特拉西的思想体系的内容了。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系统地批判了以鲍威尔、施蒂纳等为代表的青年黑格尔学派的思想,并由此批判作为当时的统治阶级的整个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马克斯、恩格斯指出,“这种意识形态是由资产阶级的思想家根据本阶级的利益自觉编造出来的思想幻想,是掩蔽现实关系的精神力量,是对社会现实的颠倒的、神秘的反映”。由此可见,他们是将意识形态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中的一个基本范畴来阐释的。

二战后,西方学者对“意识形态”的解释以中性态度为主。如在《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意识形态”被解释为是与宗教不同的、以“理性”为基础的现世信念,是社会哲学或政治哲学的一种形式,旨在解释世界并改造世界。英国学者约翰・普拉门纳兹在《意识形态》一书中认为,意识形态有着“明确的价值观和完整的思想体系和社会的隐含的价值观”两种涵义。再如,美国的《美国政府与政治》辞典中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关于人与社会本质的政治信念的综合体系;是一种最好生活方式和最佳的社会机构安排的观念的有机集合体。”这些都是以中立态度阐释“意识形态”这一范畴,但也有不少学者对其持否定态度。法国的莫理斯・迪韦尔热在《政治社会学》一书中认为,意识形态“是指解释一个社会的系统方法,它或者为这个社会辩护,或者批判这个社会,成为维持、改造或摧毁这个社会而采取行动的依据”。而美国学者阿瑟・施莱辛格则将意识形态定义为“一组系统的僵硬的教条和信条,人们根据这些教条和信条试图了解世界,并试图保存或改变这个世界。”虽然当代西方大多学者对“意识形态”的具体内涵没有达成一致,但有一点是共通的:意识形态是任何一个社会都有的、代表着一定阶级或集团的利益,是一种明确的系统化的政治思想和价值观念体系。

科学社会主义诞生之后,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意识形态就是一种观念或上层建筑的思想意识及其社会意识形式。“认为,意识形态是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它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层建筑之上,反映一定阶级、集团的持久的经济政治利益,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在我国,对意识形态比较有代表性的解释存在于肖前主编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一书中,书中指出意识形态是“社会的观念上层建筑,是对一定社会经济形态以及由经济形态所决定的政治制度的自觉反映。”

可见,意识形态由产生到现在,国内外学者对其概念的解释与界定见仁见智,众说纷纭,它已经成为一个内涵丰富、复杂多变的政治哲学概念。一般意义上讲,认为意识形态首先是特定阶级利益的反映,因而也是对特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直接反映,是由多层次的社会意识系统化的观念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意识形态的层次性主要体现在它包括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众多社会意识形式。横向剖析意识形态的内容结构,认为意识形态可分为政治意识形态、经济意识形态和文化意识形态三大部分。政治意识形态是指维护或批判国家政权或某种政治法律制度的系统化的思想观念,即统治阶级的思想意识。经济意识形态指的是维护或攻击某种经济制度、经济形式的思想理论体系,又称政治经济学。文化意识形态是指为当时统治阶级倡导的思维价值取向,是道德价值观念、伦理思想、心理情感、风俗习惯等的总和。

二、意识形态特征

1.阶级性与人类性的统一。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统治阶级的阶级意识不过是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思想表现,是以思想形式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物质利益和物质关系。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讲,“占统治阶级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尽管如此在极具阶级性的意识形态中也不同程度的包含着全人类的共通因素,阶级性与人类性这两大因素总是以一种特殊的关系共存于同一意识形态之中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意识形态也指革命阶级的阶级意识。“每一个企图取代旧统治阶级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也就是说,当革命阶级将自己的思想描绘成惟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时,就会自然地赋予了意识形态越来越多的人类性和普遍性。

2.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在意识形态中,理论的因素与实践的因素是相互依存的。一方面,意识形态是一个涵盖了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艺术、哲学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学说、思想观点的系统化的复杂思想理论体系。另一方面,任何意识形态都来源于社会现实,并以指向、服务于一定的社会实践为根本目的和价值诉求。实践性是意识形态的基本特性,是统治阶级、社会利益集团集体行动的思想政治观念得以产生、发展和巩固的前提和基础。一言概之,意识形态就是以系统化的理论形式表达出来的一种实践要求。

3.继承性与发展性的统一。由于思想意识的历史继承性及其惯性作用,后一社会的意识形态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前一历史阶段的思想材料和价值观念。任何阶级的意识形态的产生和发展无不蕴涵了之前社会意识中的能够促进现世社会发展的思想元素。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创造。”当然,对于那些完全失去时代价值、对现实世界起阻碍作用的思想观念,必须彻底地批判、抛弃和肃清其消极影响。有些观念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充实、改进并赋予新的思想内容,提升为新的意识形态因素。另外,既然意识形态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现实反应,而社会又是不断发展变化了的客观存在,那么发展性必然成为意识形态的特征。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意识形态学说正是在继承、突破前人的基础上,不断将理论与发展着的时代要求和实践需求相结合,最终造就了科学社会主义开放、发展的意识形态体系。

4.现实性与理想性统一。意识形态是现实性与理想性的统一。一方面,“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不免要爆发为革命,同时也采取各种附带形式表现为冲突的总和,表现为各个阶级之间的冲突,表现为意识的矛盾、思想斗争等等”。也就是说,任何社会的意识形态都根源于社会存在和发展,是对社会物质经济生活能动的反作用。另一方面,意识形态也是现实社会中的人们对未来社会的一种理想与憧憬。任何有生命力的意识形态决不止步于对现实存在的反应上,而都是超前性的、代表未来社会、预示着社会事物发展前途的意识形态,这就是意识形态的理想性特征。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博士后基金,编号:LBH-Z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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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审视构建和谐社会对意识形态建设的新要求

社会意识形态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总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任务的提出,必然对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第一,对意识形态建设的目标定位提出了新要求。意识形态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具有特殊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核心价值目标的确立,但这种价值目标能否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共同的理想信念,并成为人们的行动指南,则取决于意识形态功能和作用发挥得如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意识形态工作应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思想保证。

第二,对意识形态建设的内容任务提出了新要求。具体来说,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始终坚持指导思想一元化不动摇。同时,不断推动理论创新,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思想保证。二是在价值取向上,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社会氛围的形成。应注重激发社会主体的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民族凝聚力,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三是在舆论引导上,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赋予舆论导向与舆论监督以新的时代内容。舆论引导讲求喜闻乐见、入心入脑,舆论监督着力化解矛盾、推动工作,努力营造“人心顺、士气高、干劲足”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三,对意识形态建设的方法途径提出了新要求。好的方法可以充分有效地展现意识形态内容的科学性,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凝聚力。经过长期努力,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人心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但也必须看到,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意识形态工作的方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因此,应坚持与时俱进,在继承以往好的经验与做法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的方法和策略,使其在内容、形式和方法上增强亲和力与渗透力。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努力形成有利于意识形态工作保持蓬勃生机与旺盛活力的新机制;紧密结合时展的新特点,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文化需求的新方式;紧密结合现代传媒的发展趋势,根据人们接受信息途径发生的新变化,探索运用高新技术拓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手段,从而使主流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思想舆论阵地。

二、科学把握和谐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内在规律

意识形态工作有其特定的规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着重从三个方面来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内在规律。

首先,在为确立社会和谐理念提供理论支撑的过程中不断完善。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观念体系,是社会意识诸形式中构成上层建筑的重要部分,表现在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形式中。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意识形态理论体系的确立和完善,有利于提高社会成员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增强人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从而坚定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和对社会未来发展的信心。因此,必须立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着眼于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解决新问题,形成新认识,作出新概括,开辟新境界,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其次,在为协调多元利益关系提供整合机制的过程中不断拓展。意识形态具有强大的社会整合功能,它通过对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等进行舆论引导,使人们对一些问题形成共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不同社会阶层和社会成员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这就需要充分发挥意识形态的整合功能,通过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人们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理性合法地表达自己的利益和愿望,把人们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繁荣先进文化的正确轨道上来。

第三,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秩序保障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形式与方法的创新,既可以充分凸显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内涵与目标导向,又可以有效整合和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应积极探索主流意识形态宣传的新形式和新方法,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当前,尤其要充分利用以现代科技为基础的各种信息传播平台,丰富和拓展意识形态工作的载体及领域,进一步扩大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应进一步提高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水平,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先进性与广泛性统一起来,把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统一起来,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时代感和吸引力。

三、构建适应和谐社会要求,使意识形态建设富于创造性

创新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根本所在。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建设,使意识形态工作富于创造性。

1、正确把握意识形态建设的科学性。意识形态不同于其他阶级意识形态的一个根本特征,就在于它能够正确地反映和说明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此,加强和改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规律,继续推进理论创新。首先,回答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时代课题是实现理论创新的首要途径。对时代课题进行正确的解答和系统的阐述,实质上就是理论创新的过程。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必须深入阐述党为完成历史任务所提出的纲领、政策和主张,把思想认识从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以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其次,遵循认识规律是实现理论创新的重要步骤。任何新理论的形成,既要以当时社会实践的新状况和新趋势为基础,又要从已有的思想材料出发,汲取前人和同时代人的优秀思想成果。要在批判与继承、理论与实践的矛盾运动中形成创造性的理论成果。再次,指导实践发展是实现理论创新的根本目的。理论创新并不是抽象的纯粹的思辨活动,而是基于对社会实践的概括、服务与指导。只有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才能不断经受社会实践的检验,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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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互联网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并迅速普及开来,网络日益成为人们了解信息、学习知识、体闲娱乐的重要渠道和载体,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互联网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一、信息网络化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互联网这一新生事物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仅展示了其巨大功能同时也暴露了其不足之处。首先,互联网拓展了信息的传播空间。信息的传播媒介由传统的报刊、广播、电视扩展到以网络为基础的博客、QQ、微博、微信等新兴客户端并广为人们所使用,扩大了信息的传播空间。其次,互联网增添了人们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新渠道。人们的参政议政由之前的主要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到当下主要通过网络,民主渠道的扩宽和参与方式的便捷更激发人们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再次,互联网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素材。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宣传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主渠道,而互联网为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网络上存在大量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资料可供教育者选择和运用,新材料的运用能有效激发起受教育者的兴趣,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效率。

我们接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更要注意规避风险。首先,西方国家霸占着互联网界的话语权,威胁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由于互联网发端、兴起于美国,因此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控制和管理互联网及信息上占有绝对优势。相关资料统计“互联网上97%的信息是出自西方发达国家的英文信息,其中美国的网上信息量占75%以上,中文信息还不到5‰”。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互联网成了一些西方国家向全世界宣传思想、文化、价值观的传播体系。其次,互联网为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提供新渠道。近年来美国等西方国家已经把思想宣传和舆论影响的阵地由传统媒体转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中国第35次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指出,截至到2014年12月,我国网民数量庞大已经达到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而微博用户数更是高达2.49亿,微博以传播速度极快,传播范围极广,社会影响极大著称,这无疑为别国对我国进行更深更广的意识形态影响提供了更多受众和渠道。这意味着我国抵御“网络霸权”工作更难开展。

二、维护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基本对策

(一)重视网络主流意识形态教育工作,增强主流意识形态教育的实效性

面对信息网络化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按照“长善救失,趋利避害”的方针开展工作。要在坚持一元化指导为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活动,把相关要求融入到国民教育中,为广大民众所认可,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循和践行。重视主流意识形态教育,要增强全社会各个阶层特别是广大学生群体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适应新鲜事物的能力更强,当然受网络影响也更大。因此要提高广大学生对主流意识形态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把它提高到与专业学习同样的高度,从关系到国家民族存亡的高度上贯彻实施,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具体做法是,提升教师特别是思想政治教师队伍政治素质;加强批判思维训练,提高学生的网络道德素质;培养一批既具有政治觉悟,又具备网络专业知识的人才,占领宣传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阵地。

(二)重视网络文明建设,利用网络创新主流意识形态教育形式

首先,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中,政治立场不坚定的人往往会被歪曲、恶意的消息扳倒,从源头上保证纯洁的网络环境的纯洁。在崇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今天,网络文明应当成为精神文明建设之重。应当在日常教育中重视网络文明教育,提升全民媒介素养,引导网络主体由他律到自律转变,自觉维护网络秩序、创建网络文明。伴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出现了一些网络失范行为,但是相关立法工作没有跟上,出现了无法可依现象。因此,应该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立法、执法工作,维护网民的合法权益。其次,利用网络实时把握人民群众思想动态。当前,网络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最喜爱的一种生活方式,无论是在家里、办公室亦或是路上,人们无时无刻不徜徉在网络世界里。因此,主流意识形态教育必须利用网络的技术优势,把互联网作为进行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的新渠道,扩大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再次,合理利用新兴媒体。与其他传统网络媒体相比,微博等新兴媒体以其传播更迅速、操作更便捷的特点被广大网友所青睐,但是由于其内容的开放性和低准入门槛使得一些图谋不轨的人士在微博的平台上恶意传播不利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不良信息或不实消息,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了遏制不良影响,要对信息加以筛选和控制,净化传播内容;寻求法律支持,完善网络立法;实施微博用户后台实名制,确保信息来源的可查性;鼓励主流网络媒体开通微博,引导网络舆论,维护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

在信息网络化背景下维护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首先要明确当下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具体处境,既要抓住机遇扩大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又要应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面临的挑战。立足于中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伟大实践经验,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进行自身调整,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以求保证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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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9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014(C)-0291-01

随着世界范围内经济飞速持续的发展,世界经济已经从工业型社会向消费型社会转变。人们消费某种产品,并不仅仅因为它的物质特性和实用功能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还会因其广告所张扬的抽象的、非实用的精神因素能够使人们产生兴趣和认同。形形的广告无不包裹以千奇百怪的观点、价值与精神取向,广告中充斥的与其说是对产品的推销,不如说横流着种种生活态度、生活方式、生活哲学和意识形态。广告作为信息传播一种方式,在与大众媒体结合的过程中,使得广告能全面地发挥它的意识形态功能。广告与媒体的双向结合,使广告的话语霸权更加强大。意识形态的无意识产生机制,实现广告与意识形态的视界融合。广告的意识形态是由表层意识形态与深层意识形态构成的二元复合结构。表层意识形态是具体的广告所提出的抽象观点和价值等“由头”,它是明言的观点,在具体的广告个体中出现,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现实判断,为人们当下的生活抉择提供标准和方向。深层意识形态不明确表现在个体广告中,而是通过广告的整体起作用,作为一种不明言的、更高层次上的言说和表达,规范着人们的个体建构和现实行为,以一种整体的世界观和生活态度、长期稳定而深层的思维方式从意识深处影响受众。

一、西方广告意识形态批判焦点一

广告是大众深层精神控制的工具,是集权主义口号的表现。马尔库塞说,美国社会的典型标志之一是“科学和伪科学的研究,对个人和集团在工作和业余时间的行为的控制和操纵――对心理、无意识、下意识行为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了商业目的和政治目的,这些研究成果得到了充分的利用[1]”。霍克海默和阿多诺认为,广告控制手段如同法西斯德国宣传机器,“不断地重复一些名词,让人们尽快熟悉它们,就像在自由市场里,如果每个人的嘴边都经常挂着产品的品牌,产品就会销量大增一样。为词语注入特定的指涉,将它们盲目而又迅速地传播开来,这种做法完全可以把广告同极权口号等同起来[2]”,资本主义社会在广告营造的虚幻表面现象掩饰下,整个劳动世界和娱乐世界已成了一个有生命和无生命物全部都接受管理的体系。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人不过是一种材料、物质和工具,全然没有自己的活动原则。随着意识的衰退,个体并不真正地理解所发生地一切,使他们处于不会萌生任何反抗思想的麻木状态之中。

二、西方广告意识形态批判焦点二

广告掩盖阶级意识与差别、使人们满足于现状,消解反抗意识。广告惯用的手段是试图将符号化的形象与社会地位、身份等差别之间建立某种联系,比如成为真正的男人,那么它就应该买万宝路香烟。广告在控制消费者的同时,也形成了一种举足轻重而又被人忽视的社会化的机制。马克•波斯指出,在正常情况下资产阶级社会维护其霸权的方式不是诉诸警察的镇压,电视广告把工人和消费者自我实现的形象混淆起来,因而有助于使工人的激进主义失去威慑力。工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屈从已显得不那么尴尬了。拥有某种品牌你就拥有了某种地位的暗示,广告中宣扬的阶级差别的平等化,显示出它的意识形态的功能,实质就是以品牌的差别来掩盖人的阶级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广告在整个社会生活中产生“虚假意识”的效果是使人们错误地把社会的外观误认为是社会的现实和本质,错误地把市场、商品、消费、量化的生活标准等等同于自己真正的物质利益。威廉姆斯在批评广告的意识形态效果时就指出,在广告中真实的社会结构被掩盖了,人们之间的阶级区分被模糊了,取而代之的是由消费某一商品带来的区分。

三、西方广告意识形态批判的焦点三

广告再造“消费至上”“我消费,我存在”世界观,导致社会生产关系的重构。基于意识形态的广告批评理论,很大一部分都在批评广告在深层意识形态上对消费者错误世界观,即“消费至上”、“我消费,我存在”价值观的塑造。广告虽然号称包罗万象,骨子里却只提供一个经过矫饰的世界,一个只在特定范围内传达有利于广告主利益的单色的世界:以消费为中心的世界。西方批判者认为,早期资产阶级崇尚的新教伦理和清教精神构成了资产阶级的传统价值观念,强调工作、清醒、俭约、节欲和严肃的人生态度。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大众消费的兴起,打破了这一切。分期付款思想的发明更是冲击了传统的以积蓄为核心的新教道德观,使资本主义丧失了道德或超验的伦理观念,暴露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严重矛盾。正如马克•波斯特指出“当一个人看电视广告时,社会的主要社会关系被再生产了[3]”。在他们看来,广告的意识形态作用就是再生产种种条件,使个体籍此变成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主体”。从这一意义上说,广告再造了一种扭曲的社会关系。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作者简介:黄琼(1986― ),女,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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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关于文学本质争论不休,主要持有两种观点:本质主义与话语建构,文学的本质到底是本质的还是建构的呢?对这个问题,一些学者对文学本质主义采取一致的批判态度,甚至有些学者直接彻底的反对本质主义。尤其后现代主义的兴起,反对文学本质主义的呼声愈加强烈,这一现象引起我们对文学的本质主义产生反思?文学本质主义在当今文艺学界真的一无是处了?真的要消亡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不得不回到文学本身或现场。

一,文学及文学本质

要揭示文学的本质首先我们得对文学加以界定,对一事物的界定,得抓住事物的内在的本质的特性,居于这点来区别于其他事物,然而对于文学界提出的关于文学概念,我们不能简单的断定谁对谁错,他们站在文学的不同个视角去揭示文学的内在特性或者说是区别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律。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还没有唯一的标准去评判什么是文学。古代有文学,现代也有文学,我们总不能说古代的文学在现在就不是文学了吗?但我坚信,我们谁也不会否认《诗经》在今天就不属于文学了。然而,视现代的作家作品为文学更是毋庸置疑的。究竟什么是文学?

关于什么是文学哲学论文,在文学理论界有不同的提法。在中国,文学最初是泛指一切文章,还有的说,文学是指一切口头或书面语言行为和作品。关于文学在韦勒克的《文学理论》中这样论述:有人说凡是印刷品都是文学,也就是说凡是纸质的材料都属于文学。还有人说文学就是名著即将文学的定义局限在名著这个范畴之内,且只注重“出色的文字表达形式”不考虑其题材及内容。俄国形式主义提出了“文学性”主张形式第一性而内容第二性,不是内容决定形式而是内容从属于形式。无论我们如何界定文学,文学并不是无缘无故的产生,它来源于社会生活并为之服务。不同个体所领受到的注定是不同的世界;用尼采的话说,有多少双眼睛,就有多少种真理,即,真理本身是多元的。既然真理本身具有多元性,那么,我们在追求确定性的过程中也必须施行对话原则。因此,关于什么是文学。同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回答。甚至,我们可以说文学就是书架上放着的文学作品,文学就是《老人与海》。这种回答只是简单地表述了文学的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或载体[6]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今天,人们说的更多是把文学界定为语言艺术或美的艺术。文学不是生来就有的,它是历史发展,时代积累的产物。没有古代文学何来现代文学?界定一事物得抓住其本质特性,文学也不例外,不管文学有多少种定义,但它总是有属于自己的本质特性。

什么是文学本质?简单的说,文学本质是文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文学去掉之就不能称之为文学的特性。这些特性的言说岂不是有了超时代,超文化,超地域的有效性。然而,事实却并不是这样,关于文学的本质,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都没有得出一个大家一致认同的说法。文学是模仿,文学是形象思维、是想象的表现,文学是特殊意识形态,文学是有意味的语言符号,文学是精神生产,等等。无论是西方的模仿说,再现说,表现说还是中国古代文论的情志说,意境说,等等。但我们不可否认,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哲学论文,文学正是通过语言这门艺术来表现生活本身那样丰富多彩,通过形象典型来认识生活,反映生活。文学作品是按照生活本来的那种具体,生动的面貌来反映生活的。文学来源于社会生活,并且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2]。历史上留下的文学作品反映了不同社会阶段的生活,社会生活变化发展,给文学增添了新的内容。可以说文学是一个反映时代的载体。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意识形态。

文学作为意识形态的一直具有与生俱来的政治性, 面对文学从属于政治,文学为政治服务,面对文学政治工具论,学者们对文学新的文学特质进行了新的反思。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解决时文学区别非文学的关键是什么,童庆炳强调文学应反映整个人的,美的,个性化的生活,而“审美”是文学区别于一般意识形态的特征。审美意识形态是指与现实社会生活密切缠绕的审美表现领域,其集中形态是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等艺术活动[5]。在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文艺理论把文学看成审美意识形态。无论把文学看成是社会意识形态还是审美意识形态。它与其它次结构的意识形态保持着距离,社会语境的变化会影响到对文学的认识。文学作为一门艺术,文学到底是要为认识生活这个事业服务的,它是时代的生活和情绪的历史。文学从来不是司汤达或列夫托尔斯泰个人的事业,它永远是时代,国家,阶级的事业[3]。高尔基说:“文学是社会诸阶级和集团的意识形态,感情,意见,企图和希望是其形象化的表现。它是阶级关系的最敏感的最忠实的反映”。文学具有阶级性和党性:作家是阶级的眼睛,耳朵和声音。在阶级的国家存在的期间,处在一定的环境和时代的作家,不管他愿不愿意,也不管他是有条件地或无条件地,他必定为自己的时代,自己的环境的利益而服务,而且也正在服务着。二,文学本质多元化

西方马克思关键词语,形式结构的考虑在逐渐凸显。无论是古代文论,现代文论还是后现代文论,他们都能去阐释具体的文学作品。文学理论来源于文学现象,每一种文学理论都是对一种文学现象的提炼和抽象概括哲学论文,不同的文学理论有着不同的文学本质观念。

钱中文指出:“文学,一种复杂的现象,一个复杂的系统,并对它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综合研究”,这一观点得到了文艺学界不少学者所接受,钱先生强调,对于文学理论研究来说,事实上很难用一个简单的定义来说明文学现象,而应当看到文学观念、文学的本质是一种多层次现象,需要对它们进行多方面的阐述。老子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观点和庄子的事物的本质就反应了事物多侧面的思想。然而,文学现象来源于社会存在。原理告诉我们: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因此文学的内容和形式都离不开经济基础,并受到一定经济基础的制约。生产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经济基础的变更和发展也必然导致文学地变革和发展,人们生长在什么样的社会就会有相应的文学与之相应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不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就不会有阶级的文学。但旧经济基础的消灭并不意味着。社会意识形态在某种程度上是指通统治阶级从政治和社会经济上控制着整个社会,把自己的思想强加给别人,这种思想就是当时社会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2]。经济政治等不断的发展完善,社会意识形态能很好的反映当时的社会状况。

因为意识形态具有历史继承性和独立性,所以文学和其它艺术形式一样,表现出超越时代、超越民族和阶级,超文化,超地域的普遍性特征。那些以为这些普遍性特征就是文学本质的批评家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的。但是意识形态的沿续并不是永恒的,因此文学可以被读成非文学,正如伊格尔顿所说的那样,莎士比亚的戏剧也可以读成随心所欲涂鸦的形式。这样一来,文学的本质就成了游离的,会随着大众和时代的心理而在一定的范围内漂移。文学是一种多元决定的“社会意识形式”,它关涉到不同的语言层面、不同的意义单元、不同的社会环境、时代语境以及个人品格、艺术修养甚至潜意识、无意识等诸多因素[7]。文学自身的复杂性源于社会关系与人的思想感情、个人体验的复杂性,不是单一的“意识形态”就可以完全决定的。正是文学自身的多元性,文学阐释与接受的复杂性才得以存在。“我们的标准是具有包容性的,是‘想象的综合’和‘综合材料的总和与多样性’。 文学是一种在多维层面上同时展开的复杂的精神现象,行走在现世的现实性与精神的超越性之间,绝不仅仅是作家、作品、世界与读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它有着更为神奇奥妙的精神架构和现实关怀[8]。文学始终为人们所熟知而又偏偏不可能尽知,这就使得文学成为引领人类意识走向无尽遥远和崇高的契机,同时,也成为它自身存在的最大理由之一。文学带给我们的意义,就在于显现这种有限世界背后的无限性。文学不是对现实世界、现有事物的机械摹写,也不是对一种纯然的意识形态的单调的审美反映,文学本身是一个多元决定的有无限可能的价值存在[11]。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对于文学的界定,这是一个现代尤其是后现代以来一直有争议的问题,每个人心中对文学都有自己的理解,不论文学是什么,但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文学来源于现实或社会生活,文学不仅来源于社会生活而且反应社会生活,总之,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无论视文学为社会意识形态还是审美意识形态,任何一种社会意识形态都是由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来决定的,审美意识形态也受到社会,历史文化的影响,社会是变化发展的,经济基础也在不断的完善,文学在某种程度上,阶级描写不再是文学的唯一来源,如果可以说现代化的社会,我想我们也不妨可以说文学也有了现代化迹象哲学论文,它可以不再仅仅是为政治,阶级服务的,它可以是娱乐性质的,它可以陶冶情操,净化心灵。我们不应该把文学紧紧的和文学性禁锢在一起。文学本身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它总是和世界,作者,读者联系在一起,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多元化,文学作为社会的产物,我们应该回到文学现场,不应该把文学禁锢在某一个时代或地域,这样以来,文学自身就具有多元的本质。

(徐林丽,女,1986年生,南昌大学人文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欧美文学; 蔡俊,男,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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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于虹.在事实与价值之间[J].天津社会科学,2006,(5)

篇(10)

社会科学在西方哲学研究中是一个比较活跃的领域,但在中国研究则还是刚刚起步,还不像其他哲学门类那样已有大量的现存材料和研究框架,甚至它的方法和原则还在建构之中。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的问题比较多,包括合理性原则问题、整体论、还原论等问题。社会科学的客观性问题也一直是困扰社会科学哲学家一个主要问题。

在社会科学的客观性方面,一般人认为社会科学不如自然科学那么客观。历史决定论者主张在社会科学中不可能建立起客观性,如果社会科学家有意图的进行预测,那么,他就要按照自己的爱好和自身的利害关系来进行行动。这种价值判断就会影响预测本身的内容,给预测内容的客观性和研究成果的客观性造成各种各样的损害。

在社会科学家那里,这其实也就是一个关于社会科学对象的特殊性问题,可以表述为:"与自然科学所界定的自然世界不同,社会科学的对象领域有其自身的特点:不仅研究对象包括了研究者本人,而且被研究的人还能够与研究者展开各种各样的对话或辩论。在自然科学中,辩论的问题通常无须诉诸于对象的观点就能够加以解决。而研究对象的可变性和与被研究者的对话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科学的客观性问题。

在科学研究中,自然领域通过偶然事件呈现给我们,科学研究则揭示出偶然性背后的规律。偶然事件及其内在必然性构成了科学研究对象的客观性。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客观性则要更复杂一些,在研究对象中,一部分是人的有预期目的的活动,这一活动带有人类精神特有的各种丰富的特点,是人之外的自然界所没有的,这就构成了社会科学的独特性。另一方面,这种有预期目的结果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各种目的期望的互相抵消,总是超出于任何现实的预期目的之外。所以,在研究中,社会科学的研究与无意识的自然界一样,也具有内在规律支配的客观对象。

近代以来,由于自然科学研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其经验的、实证的研究方式,也对人类理性产生巨大影响。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以孔德、斯宾塞为代表的实证主义思想家们推崇经验科学的研究方法,主张用自然科学的模式与方法来建立社会科学.力求使社会科学也成为自然科学那样的科学。他们认为社会科学家的任务应该是描述客观事实,只研究社会现象"是怎样"的,只对社会现象做出事实判断,不应该对社会现象做任何价值评价,以此保证研究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这种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经过不断发展和演变在西方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社会科学面临的一大难题是怎样才能保证研究的客观性,使自己成为真正严格的科学。对此,近年来一部分研究者给出的答案是"非意识形态化",认为社会科学研究惟有拒斥意识形态才具有真正的客观性和科学性。那种认为要保持社会科学研究的客观性,必须避免社会科学的意识形态化,必须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拒斥意识形态的说法,其实并不是社会科学研究的一种新方法。当代中国出现的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非意识形态化"主张事实上也是受其影响的产物,或者可以说它也是出现于近代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实证主义方法论的某种延续或变形。

现今持社会科学研究"非意识形态化"观点的人实质上正是在这个问题上缺乏准确的认识,他们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即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是没有理性和思维的自然界,它没有对象意识和自我意识;而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则离不开现实的活动着的人。正如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历史领域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这就决定了社会科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使"价值无涉"成为一种美好的幻想。具体来说:

第一,认识本质上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但这种反映不是被动地接受,而是一个能动的创造过程,内在地包括选择和建构。社会科学研究中他既是研究活动的主体,同时又因为自身是研究的社会现象的参与者,因而也是研究活动的客体。因此,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不可能采取纯客观的立场、他必然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把他所固有的、与其所属的社会集团相关的政治倾向、价值观念、宗教情感等意识形态带进社会科学研究之中。这样,在从研究对象选择、到材料收集整理、再到形成研究结论的整个研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都会带有一定的价值倾向。

第二,由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是现实的活动着的人,因而研究者在获取被研究者信息的同时,被研究者也在获取关于研究者的信息。研究者在对研究对象进行考察时,难免影响研究客体,使被研究者在获知研究者的目的意图后,会评价这一研究对于自身的利害关系,从而改变自己的正常行为或状态。更为重要的是,被研究者还可以反作用于研究者,使后者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被研究者的思想、情感、价值观念的影响,以致用被研究者的眼光去看问题。上述两种情况都可能使社会科学研究从获取、整理资料,到提出研究结论,不仅会受研究者思想观念的影响,被研究者的意愿也会透过研究者在其中打上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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