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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是老年期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常因血压高,动脉血管硬化,局部血供不足而合并糖尿病[1]。治疗时间长,大多治疗措施必须由患者自己完成,患者必须掌握一定的高血压糖尿病知识来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才能有效防止并发症的发生,改善生存质量[2]。我们在临床护理老年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患者时,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对疾病相关知识进行健康教育,指导合理用药,并采取积极的心理干预和饮食指导,取得了满意的效果。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研究对象为2012年7月~2013年7月间我院收治确诊的老年性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患者100例,随机分为对照组和实验组各50例。对照组中男24例,女26例,年龄在61~85岁,平均年龄(72.65±7.46)岁,病程1~7年,平均病程(5.24±1.24)年;实验组男29例,女21例,年龄在62~80岁,平均年龄(73.14±8.43)岁,病程2~6年,平均病程(6.12±3.01)年。所选患者诊断均符合高血压合并糖尿病诊断标准【3】,无精神疾病史及认知功能障碍,排除其他脏器严重器质性疾病。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程等一般资料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护理方法
1.2.1常规护理 所有患者入院后常规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检测血糖,并做好记录;指导患者完善各项辅助检查如心电图检查、胸部X片、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遵医嘱及时完成药物治疗。
1.2.2综合护理 ①健康教育:住院期间向患者及家属讲解高血压、糖尿病相关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地讲解高血压及糖尿病的发病机制及发病因素,了解患者的理解程度,纠正患者对该病的某些错误认识。
②用药指导:高血压合并糖尿病的患者一般病史较长,且反复发作,患者常因长时间吃药产生懈怠感,病情发作时,马上吃药就医,一旦缓解,又常常不吃或忘记了按时吃药。护理人员要告之长期规律吃药的必要性,并说明不规律吃药,会造成血压血糖忽高忽低,病人反倒时刻处于危险中。并告知用药注意事项,以防发生低血压或低血糖造成不良事件。
③心理干预:老年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患者常因反复发病,心理上极易产生焦虑、悲观、抑郁情绪,护理人员要主动与患者沟通交流,了解其负面情绪产生的原因,给予积极的心理干预,告诉病人只要遵守医嘱按时、准确吃药,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所患疾病仍在可控范围之内。并鼓励患者家属提供良好的家庭氛围,配合治疗,以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④饮食指导:高血压患者忌高脂类饮食,血糖高者忌高糖饮食,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患者饮食应以清淡为主,适量进食优质蛋白如新鲜鱼、瘦肉类,保证营养的供应;多吃蔬菜瓜果,保证微量元素的摄入;适量进食高纤维素食物,保持大便通畅。
⑤出院指导:老年性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患者在病情控制后,大多居家康复治疗。护理人员在出院时要进行必要的出院指导。告之患者要按时吃药、合理饮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进行适量的运动、鼓励他们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多参加社会活动,扩大社会支持【4】。
1.3观察指标 对患者实施半年的跟踪随访,主要观察患者的用药依从性和不良事件发生率。
1.4统计学处理 对所得数据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13.0处理,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以P
2结果
2.1两组用药依从性比较 实验组用药依从性48(96.00%)明显高于对照组(P
表1两组患者用药依从性比较[n(%)]
2.2两组不良事件发生率比较 实验组疾病发作6例,用药后摔倒2例,不良事件发生率(16.00%)明显低于对照组(P
表2两组患者不良事件发生率比较[n(%)]
3讨论
随着老年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的健康保健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老年高血压合并糖尿病严重危害老年患者的身体健康。医生对患者的疾病诊断、疾病治疗,护理人员对患者的用药指导、健康教育、心理干预的效果都体现在患者出院后的用药依从性及不良事件发生率方面。
本文研究表明,对老年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患者进行护理干预后,患者用药依从性明显高于对照组,不良事件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由此可见,在进行常规护理的同时,给予健康教育、用药指导、心理干预、饮食指导、出院指导等综合护理干预措施,能够增加患者用药依性,降低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提高治疗效果,改善患者生存质量,值得临床推广。
参考文献:
[1]白凤兰.护理干预对老年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患者知晓率与不良事件发生率的影响[J].中国实用医刊,2013,40(10):102-105
对全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做出了统一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省公司党委书记任组长,法律事务处、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处、政工办公室、纪检监察处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事务处,负责日常工作,政工办公室负责配合做好普法宣传媒体、宣传渠道等宣传阵地建设。各分公司也相应成立了“五五”普法机构和工作机构,并指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五五”普法工作。
三、明确普法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我们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劳动合同法》、《物权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治企能力意见》、《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公司领导层普法的重点内容,将《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禁令》等作为职工普法的重点内容。
三、落实领导干部走动式普法
开展普法工作以来,公司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并在公司普法中起到积极的指导和督促作用,做到了领导干部下基层必问学法、必查学法,创建了领导干部走动式普法管理“三必做”方法,即必问学法、必查学法,必考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企的能力。
(一)必问学法
开展普法工作以来,公司领导干部在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时,一定要对基层的普法工作进行询问,对基层开展普法工作情况要进行全面了解,特别要求要对职工的学法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提问。
(二)必查学法
领导干部在深入第一线时,一定要查阅各基层的普法工作的开展,全面检查学习的痕迹,从板报到简报,从个人的计划到心得体会,都要求一一进行检查。
通过深入扎实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营造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氛围,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抓好领导干部和职工学法,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素养
结合平工委(2016)16号文件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单位中心组和党政办公会会前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干部职工学法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全年学法不少于12次40学时。
(二)构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增强法制意识
1、充分利用局内网、内部刊物、宣传墙、法治展板等宣传载体,为干部职工学法提供有利条件。在局域网站《政策法规》专页,有针对性地设置政策法规和知识问答,定期更新内容。
2、设置公告栏,张贴或发放政策法规宣传材料。
(三)开展专项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充分利用9.18统计公众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制宣传日及县法制办安排的其他宣传节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学法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形成遵守纪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2、局领导干部每年向基层统计单位和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不少于2次,深入扶贫村、党员“双报到”等定点联系社区宣讲法律法规不少于2次,每人培训2名“法律明白人”。
3、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立足统计调查对象的实际需求,强化行政指导,按照“教育指导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统计执法工作的宣传教育功能。
(四)评先树优
在局机关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工作人员、执法人员评选活动,年底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创新培训机制,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迫切需要一支善于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组织部门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要把法治思维能力作为重要内容,创新设计培训课程,通过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形成常态化的干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制度,使党员干部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作出决策。近年来,大连市中山区从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着手,积极探索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新模式。首先,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制定了“中山区干部三年培训规划”,每年年初在全区开展干部教育培训需求问卷调查,根据反馈结果量身定制干部培训方案,并明确要求区委主要领导带头学法、带头授课,干部坚持每周固定时间参加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学习。其次,专家法治讲座实现常态化。围绕加强党的建设、依法治国理念、相关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内容,聘请专家学者前来进行情景教学和体验式培训。再次,建立处级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培训长效机制。通过廉政基地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电视专题片、剖析个别领导干部腐败案件等授课形式,每年集中两次对全区处级干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封闭式警示教育,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导重视,制度健全
我局既是行政服务部门,又是行政执法单位。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局认识到,要做好服务工作,必须有较高的法律素质。为此,我局按照“五五”普法要求,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其他单位成员参加的普法机构。同时,明确了一名纪检组长常年牵头抓法制工作,并按照普法规划,由局法制办具体组织开展这项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规划,有落实,重效果。在“五五”普法中,局还把干部学法列为重点,做到领导先行一步,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实践,以干部表率带动其他执法人员。从而在全局形成了领导带头学、部门重点学、职工认真学,互相学习,互为促进的普法教育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
1、政策业务学习。按照普法要求,我局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在学习的同时,在全局开展了法律法规考试,均在95分以上。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2、抓职工教育培训。利用单位空闲之余,进行执法培训和考试。认真开展每年2次的职工“法制培训”,培训结束,均进行考试。另外还结合构建和谐社会,组织职工学习“宪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文明公民、文明市民”推荐评选活动。
3、实施普法宣传。除开展上述普法学习外,局还不断更新拓宽普法渠道,充分组织好每年3.15法制宣传。今年又到街上组织“新食品安全法”大幅横标悬挂宣传。同时普法依法治理同群众、社会监督密切结合,公布公开政风行风十项承诺,建立举报、投诉电话,常年接受监督及评议。
4、激励教育。局把普法教育作为“双文明、双百分”考核重要内容,凡不参加学习不准上岗,考试不及格,必须补考,合格后才许上岗。凡因执法过错,轻者批评,重者一律脱装下岗。
二、规范统计行为
严格执行统计法律制度,完善统计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统计调查权力、履行统计调查职责。进一步明确执法目标,量化工作任务到科室、专业,确保执法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责任科室:农业科、产业科、价格科、住户科、综合科,完成时限:2014年9月)
三、完善法制监督
结合队标准化建设意见的实施,在国家调查网点全面建立统计调查关系法律告知书制度,确保调查系统依法调查、依法执法、依法办事。同时强化社会监督,公布统计违法案件举报电话。通过强化社会监督,强化统计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意识,提高依法统计调查的执行能力。(责任科室:农业科、产业科、价格科、住户科、综合科,完成时限:2014年9月)
四、推进政务公开
在市政务信息公开窗口、调查内网及队官方微博公开机构设置、职能,有关统计的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工作动态,统计调查制度等相关政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调查政务信息。(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五、实施普法规划
深入贯彻实施普法规划,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在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期间,用通俗易懂和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为统计调查工作营造良好环境。(责任科室:农业科、产业科、价格科、住户科、综合科、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六、明确普法重点
凡一切与调查活动有关的人员,包括单位领导、政府统计机构工作人员、负有报送调查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都是推进调查普法的重点对象。(责任科室:农业科、产业科、价格科、住户科、综合科、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七、创新宣传形式
除利用办公区大型LED显示屏、文化建设宣传长廊、调查微信、调查QQ群、调查微博、调查内网等平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外,还将丰富普法宣传载体,创新探索法制宣传进公交,强力拓展国家调查法制宣传影响面;安排专门经费制作统计法制宣传纸杯、资料袋等,通过潜移默化的宣传,确保统计法制宣传日常化。(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八、深化法治创建
以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全面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以法促建,大力推进统计调查法治创建活动。(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九、积极参与立法
高度重视总队布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责任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提升履职行能力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关于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的要求,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全面深入,结合我委局机关实际,现就我委局机关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创建省级法治示范县为契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宝兴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全面深入。
三、主要内容
(一)营造法制宣传教育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网络等媒体,采取标语、电视广告、发放宣传资料、廉政党课等形式,定期定时地开展针对委局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政策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使其了解和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满足对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认真搞好各种宣传日、宣传月和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二)加强委局机关学法用法的工作力度
围绕党纪政纪教育开展法制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不断增强委局全体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为民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强化委局全体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力度,并根据工作的特点,制定学习计划和考核办法。将法制工作纳入机关综合目标进行管理,加强对委局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
(三)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促使委局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权威。依托纪检监察网、机关学习园地等阵地,进一步加强学法阵地建设,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年度考核中,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健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执政为民、服务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局机关要全面理解和掌握“法律七进”工作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搞好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创建法制文明单位和反腐倡廉的治本措施。
二总体目标
把贯彻落实《纲要》精神与“257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将工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努力营造宽松有序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公正透明的亲商环境,努力开创市场规范、执法公正、权力透明、充满活力的法治工商新局面。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依法执政,加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⒈强化统揽协调。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为重要目标来考核。局党组书记要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推进法治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强化督导考核工作,用落地生根的实际工作效果检验领导力和执行力。
⒉健全党内法治机制。健全党组依法治理决策机制,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合法性审查、决策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纠错机制。党组的决策事务要通过多种方式公开。完善党组及时研究解决依法治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治轨道,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交述廉报告、完善述责述廉、约谈等制度;严格管理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党风党性党纪教育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健全“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和纪律规定规范执纪行为,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3.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抓住领导干部带头示范这个关键,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懈怠法治的危机感、学法用法的紧迫感、推动法治的责任感。干部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工商
4.依法全面履行工商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完善和推进行政组织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和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制度。
5.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工商体制调整的要求,支持配合政府相对集中执法权的工作,切实解决交叉执法、多头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的问题,建立权责统一、监督有力、权威高效的工商行政执法体制。一是严格工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职权核准公告,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二是执行立案、调查、核审、执法四分离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加强行风评议,落实重大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确保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化。三是依法参与行政诉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四是全面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认真办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改进执法监管方式。五是加强诚信工商建设,工商机关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六是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完善罚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罚缴分离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规定。
6.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行行政执法流程网上运行和执法文书电子化。
7.推进执法信息公开。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健全政务公开查询系统。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规范管理和限期答复制度。
(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8.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强化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属地原则推进普法工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工作。
(一)扎实开展廉政教育。认真学习《》、系列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统计局十二项规定”及其他廉洁从政规定,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强化“实事求是,不出假数,真实可信,准确完整”的统计职业操守,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组织开展学法活动。制定全年学法计划,明确将《统计法》和《省统计条例》作为学法的重点,认真组织法律宣讲,通过测评和竞赛等方式,以考促学,进一步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促进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提高依法施统的法制意识,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三)加强正反典型教育。开展典型示范教育,通过宣传勤廉先进典型,营造学廉、做廉、促廉、倡廉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开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案件剖析讨论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等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通过近距离地感受贪欲之害、失足之恨,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
(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因地制宜地举办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创作评选,增强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促进廉政文化深入心入脑。
二、深化整改治理,不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一)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和“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坚持开门搞活动,认真查摆“”问题,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真正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把统计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全市统计人的自觉追求。
(二)切实解决统计调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认真梳理统计调查业务实践中突出问题,即知即改。依照《市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规范》、《市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和《市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等,严格规范统计数据质量的控制、评估、核查等重点环节,做到规范统计、绿色统计、廉洁统计。认真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执行不力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切实转变服务态度,提升机关服务效能。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围绕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廉洁自律、公务接待、作风建设和统计数据评估等方面发生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纠正和整改,对严重问题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广辟案源信息线索,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
三、深化监督管理,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廉政建设法制化是指把反对腐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通过健全廉政法律制度,依法制约和监督公权力的行使,依法惩治腐败分子。在中央设计的惩防体系中,法律制度因其高度的权威性和规范性成为最基础的内容。如何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实现对腐败分子的依法惩治,关系到对党的执政规律的探索运用,有必要立足哲学层面厘定反腐倡廉和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在联系。
一、用过程思维观形势,认清反腐倡廉建设法制化的紧迫性
(一)正确对待古代廉政法制文化遗产。古代廉政法律制度是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注重礼法结合,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封建政权的一系列活动和过程,是祖先留下的珍贵历史资源。纵观历史变迁,无论出台严刑峻法、防范官员腐败,还是建立考课制度、纠举不正之风,中国古代廉政法律制度都有许多可资借鉴之处。尤其是起始于秦汉、成熟于唐宋的古代监察制度,演进出御史监察和谏官言谏两套完整的监察体系,同时以量化考察实绩、择优遴选监察官员等机制,这些对当下防范官员腐败和完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仍具指导意义。
(二)尽快落实廉政法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腐败是一种“慢性病”,产生和形成机理非常复杂,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因素,不进行统揽全局的顶层设计,腐败的病根难以消除。因此,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用打持久战的思路进行全面、整体和宏观的战略规划,坚持成熟一个就制定一个,修订一个就完善一个,尽快形成一套目标明确、系统配套、完整严密的社会主义廉政法制体系。
(三)认真解决好廉政法制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好权力过分集中和缺乏制约等重点问题,集中优势兵力解决当前公众最为关注的突出问题,在推动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行政办公经费公开、人事财等重大事项权力制衡和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上迈出实质性的步伐,以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全局发展,用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用开放思维谋发展,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法制化的科学性
(一)借鉴国外廉政法制建设优秀成果。在学习对象的选择上,要比较研究不同文化背景、社会制度国家的优秀法制成果,不仅吸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制建设成功经验,还要以更广阔的视野探寻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期和体制转型期国家的廉政法制建设经验教训。在借鉴技巧的运用上,既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避免因盲目照搬导致廉政法律与本国政治、经济和历史文化水土不符;又要深入研究国外法制的历史现实,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再创新。
(二)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世界经济一体化意味着对腐败问题也要进行全球化治理,把廉政建设放到大的国际社会环境中去把握。要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框架下,按照、取长补短的原则,不断深化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履行缔约义务,逐步修订与公约精神不一致的国内反腐败法律法规,扩大缔结条约范围,携手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取得实质进展。
(三)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化轨道。在认清网络反腐积极意义的同时,将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合理引导规范公众的网络反腐热情。以立法形式明确公民对腐败进行监督、检举的权利义务,进一步界定网络行为的合法界限和程序,避免虚假情报、恶意炒作、侵犯隐私等现象的出现,使网络反腐成为国家监督力量的有力补充。
三、用辩证思维建框架,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法制化的系统性
(一)推动实体法与程序法并行发展。逐步健全规范制约权力行使、运行的法律制度,划清部门和公职人员、公权和私权的权力边界,明确反腐败的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体系、法律后果等技术性指标。
(二)规范上位法与下位法的位阶秩序。着眼长远,应严格按照法律位阶的秩序,进一步明确作为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处于“元规定”的地位,在此基础上,及时将行之有效的党纪条规上升为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法律,使纵横交错于各种单行法和党内法规中的党纪、条例、法规都严格服从于位阶秩序,下位阶的法服从上位阶的法,所有的法必须服从最高位阶的法,以保持立法的内部统一。
(三)建立专家立法和公众参与的透明机制。在现行的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立法框架下,应继续坚持以代议民主为主、协商民主为辅的民主立法形式,从提升廉政立法质量和效率的高度出发,逐步规范立法听证、讨论协商、立法后评估、公众调查咨询、法律法规清理、备案审查等机制。
四、用实践思维促落实,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法制化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