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申报材料汇总十篇

时间:2022-04-30 20:59:5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医院职工申报材料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医院职工申报材料

篇(1)

1.宣传档案法规加强领导认识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副书记直接领导,并由信息科主任负责,为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档案员利用各种形式向领导、全院职工大力宣传《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科技档案的重要性,争取领导的支持和科室的配合,增强医务人员自觉归档的意识。

2.全面开放收集科技档案科技档案收集是档案工作的基础,收集的完整、准确、及时是保证科技档案有效价值的根本保证。扩大科技档案的收集视野,以档案室为中心主动“辐射”,把属于科技档案的材料全部收集到。扩大科技档案的收集范围、收集内容,档案员到各个科室、病区收集归档材料,提醒各科负责人归档时间。收集每一项完整的科研材料,收集科研项目全过程的、全方面的记录,收集成果性、总结性、鉴定性和获奖证书的归档材料。提高档案员的工作态度,明确工作责任,甚至予以奖惩,提高档案员收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科技档案收集的全面、准确、及时。

3.健全完善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医院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能够为医院发展提供宝贵借鉴,对推动医院的学术、技术进步,推动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建立科技档案管理制度,结合医院实际制订了《科技档案工作制度》、《科技档案归档范围与要求》,科研档案管理纳入了管理制度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4.科技档案工作纳入同步管理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真正实行了“三纳入”、“四同步”的管理制度。把科技档案的形成、收集、管理、归档工作纳入医院工作程序;科技档案归档纳入工作计划;把科技档案管理纳入职责范围。计划任务与要求归档同步;检查科研进度与检查科研材料同步;验收、鉴定科研成果与验收、鉴定科研档案材料同步;评审科研成果与档案室出具科研课题归档证明材料同步。各科课题从立项起,由负责人收集、保管和整理本课题科研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在科研项目完成后,将科研文件材料整理归档。每年科研办给档案室列出本年结题需归档的课题目录,档案室出具归档证明。恰当地运用一定的经济手段,也是做好科研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有效措施。医院上报成果、申报奖励时,档案材料归档齐全、完整,档案室才能在申报材料上加盖档案章。

5.调动医务人员归档的积极性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正在改革阶段,对科技人员的业绩进行考核,重新设岗定位。2013年对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定晋升工作有新的规定,科研论文、著作、文件材料必须归档。科研人员在填写考核表、职称申报表时,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的著作、获得的奖状必须由档案室核对,个人提供的材料与档案室核对一致才有效,否则以档案室提供的为准。医院做好离岗人员科研材料的归档。科研人员在离岗时,档案室人员检查是否有借阅档案未归还。科研办对科研档案审查工作有重要规定,科研人员在办理手续时,经手的课题所形成的文件材料是否交接完毕,如果科研人员所经手的课题已结题,必须整理归档,如果课题尚未结束,必须有本人办理课题材料交接手续。这项改进的实施,保证了科研档案的及时收集、整理,也使科研人员、课题负责人更加重视科技档案。

6.树立档案工作的效益观念医院在市场竞争中,档案员要树立效率观念,及时、准确地为利用者提供服务,要充分认识到档案的利用价值,特别要认识到医学科技档案就是潜在的生产力,一旦发挥作用,就能为医院创造经济效益服务。

二、利用网络技术提供优质服务

篇(2)

1、工伤事故发生后,不论伤情轻重,不论用工性质,事故责任单位的带班干部、当班班组长、现场人员或安全员(瓦安员)必须立即向矿(井)调度室、安监部、单位值班干部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工伤时间、地点、伤者姓名、用工性质、事故概况、受伤部位及伤情、汇报人姓名等,汇报内容必须真实,不得虚报、瞒报。

2、矿(井)调度室接到工伤事故汇报后,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

3、安监部接到矿(井)调度室工伤事故汇报后,有关人员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现场并作详细记录。事故责任单位必须保持事故现场的真实性,反映真实情况,不得伪造、破坏事故现场。

4、异地项目部发生工伤、工亡事故,除按所在矿规定的汇报程序汇报外,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

5、全民合同工的工伤申报工作由安监部负责,收集整理工伤申报材料,并于工伤发生后7 日内将工伤申报材料上报集团公司劳动工资部。

6、劳务派遣工的工伤申报工作,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安监部、事故责任单位协助提供申报工伤的有关资料。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后,劳动工资科要在24小时内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亡后,劳动工资科要立即通知劳务派遣单位。

7、广龙公司劳务输入人员的工伤申报工作,由广龙公司负责,安监部、事故责任单位协助提供申报工伤的有关资料。劳务输入人员发生工伤后,劳动工资科要在24小时内通知广龙公司,劳务输入人员发生工亡后,劳动工资科要立即通知广龙公司。

(二)非生产类工伤汇报及申报程序

1、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非生产类工伤,由发生工伤的单位于事故发生后向矿(井)调度室汇报,由矿(井)调度室及时向有关领导、安监部、劳动工资科汇报。

2、全民合同工非生产类工伤的申报工作由安监部负责,劳务派遣工非生产类工伤的申报工作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广龙公司劳务输入人员非生产类工伤的申报工作由广龙公司负责。

二、工伤治疗

1、工伤人员原则上在庞庄分院或集团公司总院治疗,如需到集团公司以外的工伤定点医院治疗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总院出具转诊证明,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工伤人员需要在庞庄分院治疗的,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应在当班写出工伤事故简单经过报告,单位值班干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由矿(井)调度室当班值班主任或调度员签字,安监部开具《工伤就医证明》,必须经劳动工资科工伤医保组登记盖章后,凭《工伤就医证明》到庞庄分院挂帐就医(如伤情严重,急需救治者应首先安排伤员就医,然后再补办《工伤就医证明》)。

3、工伤人员在庞庄分院以外工伤定点医院就医的,在工伤认定书下达之前需要借款治疗时,由单位填写借款单,安监部、劳动工资科签字、盖章,报矿长(经营副矿长)审批后,到财务科办理借款手续。

4、能在门诊治疗的伤情一定要在门诊治疗,不得住院治疗。否则,住院补助费、护理费和医疗保险中心工伤科不予理赔的医疗费,均由工伤者或所在单位承担。

5、“工伤医疗介绍信”的审批

工伤住院职工的“工伤认定书”下达本人后,仍需住院治疗的,其所在单位的党政主管应在一周内敦促单位办事员、工伤护理人员及当事人将办理“工伤医疗介绍信”的有关手续(医院医保科盖章的入院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工伤认定书复印件)送交矿劳动工资科工伤医保组,矿劳动工资科工伤医保组应在接到手续后一周内到市医保中心工伤科办理好“工伤医疗介绍信”。

6、旧伤复发重新住院就医手续的审批

因旧伤复发需住院就医的,需携带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加盖公章)的个人住院治疗申请书、医院医保科出具的入院治疗证明、“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工伤鉴定书”复印件及医院入院申请,到劳动工资科工伤医保组填写“旧伤复发就医申请表”,由劳动工资科工伤医保组上报市医保中心工伤科审批,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直接支付。医疗类别(住院或门诊)和医疗期将直接按照徐州市医保中心工伤科的核准期限办理。未经医保中心批准,擅自住院就医的,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7、劳务派遣工及广龙公司劳务输入人员发生工伤的一切治疗费用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及广龙公司负责,矿不予办理借款手续,非安全生产类工伤的一切治疗费用由工伤本人负责,矿不予办理借款手续。

三、工伤护理

1、工伤人员初次入院治疗期间,伤情较重的,经劳动工资科同意后,原则上由工伤单位根据伤情

安排适当人员护理,不得委托工伤家属或亲友护理,待工伤人员伤情相对稳定后,工伤单位必须减少或撤回护理人员。初次入院治疗的重工伤人员在生命危险期内可安排一名家属对其护理,伤情稳定后及时撤回。对工伤所致植物人,可安排一名家属长期护理,直至康复。对初次入院的重工伤人员在生命危险期内和植物人康复前家属护理按徐州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0%标准按月发给护理费。

2、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经伤残等级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 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3、根据徐矿司[20__]1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人员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精神,集团公司为体现对工伤人员的特殊关怀,对经徐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护理依赖等级目前享受徐州市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由所在单位在市社保机构发放的护理费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发50%。此类人员在单位增发护理费后,旧伤复发确需住院治疗的,如需要单位安排护理的,所需护工工资应首先用工伤人员本人领取的市社保机构发放的护理费和单位增发的护理费支付,不足部分由所在单位支付。

四、停工留薪期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破皮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 个月,轻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重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徐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停工留薪期规定的月数。

2、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要进行内固定取出术的,届时另行增加1-3个月停工留薪期。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原则上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为保证工伤职工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井下采掘岗位职工发生工伤,其停工留薪期间应发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集团公司上年度地面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井下辅助岗位职工发生工伤,其停工留薪期间应发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集团公司上年度地面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地面职工发生工伤,其停工留薪期间应发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集团公司上年度地面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六、工伤人员的批假手续

1、工伤人员住院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由工伤定点医院出具住院证明,由工伤本人填写或单位安排人员填写工伤假条,凭住院证明审批工伤假(每次批假天数不得超过1个月),首先由单位党政主管同意,安监部签字确认,由劳动工资科工伤医保组审批,交考勤组审核备案。

2、劳动工资科建立工伤人员休假台帐,未经劳动工资科审批的工伤假一律无效,按旷工处理。

七、劳动能力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矿每季度组织一次工伤人员参加市劳动能力鉴定,由工伤职工申请或劳动工资科通知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参加徐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本人提供相关鉴定资料。

2、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及时参加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不同等级享受相应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没有及时恢复工作的,其停工留薪期满后至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前的工资待遇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对不按照矿通知的时间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从通知鉴定之日起按旷工处理。

3、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根据不同的等级执行相应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矿研究后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经矿研究后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具体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执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确实不能从事原单位工作的,报矿研究,安排适当工作。

八、工伤费用理赔

1、“工伤认定书”下达及办理“工伤医疗介绍信”前,工伤医疗费由矿垫付,所发生的费用由劳动工资科到徐州市医保中心进行理赔。“工伤认定书”下达及办理“工伤医疗介绍信”后,矿不再垫付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先由工伤定点医院垫付,然后由工伤定点医院到徐州市医保中心进行理赔。

2、发生工伤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完“工伤医疗介绍信”,应安排有关人员,根据“工伤医疗介绍信”的有效时间(有效期七天)及时办理出、入院结账手续。出院的原始发票、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资料送交矿劳动工资科工伤医保组。

3、劳动工资科负责工伤医疗费用理赔工作,要根据工伤医疗费用发生额及时到徐州市医保中心进行理赔,工伤医疗费用理赔率要达到矿规定的80%以上。

九、其他规定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审批工伤假,劳动工资科要建立工伤人员管理台帐,动态掌握工伤人员基本情况,每月与安监部核对工伤人员。

2、劳动工资科、安监部、企管部等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到医院检查了解工伤人员伤情及住院情况,检查中发现一次本人不在医院住院的,扣除当月住院伙食补助;二次的,停发工伤工资;三次的,停止一切工伤待遇,后果自负。

篇(3)

(The Second Affiliated Hospital of Guangzhou Medical University,Guangzhou 510260,China)

摘要: 本文分析了建设学习型科研队伍的必要性和学习型科研队伍应具备的主要特征,并以我院为案例探讨了建设学习型科研队伍的实际情况,分析学习型科研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necessity of construction of learning scientific research faulty and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learning research faculty, and taking our hospital as an example, discusses the actual conditions, and analyzes the importance of learning research faculty construction.

关键词: 学习型 科研 队伍建设

Key words: learning;scientific research;faculty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C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6-0308-02

1建设学习型科研队伍的必要性

科学研究的要素包括研究对象、科研队伍、科研经费和研究装备等。其中,科研人员是科研活动的主导,最具有决定意义的科学研究要素,没有科研人员就不可能实现科研活动的最终价值[1]。

著名学者迈克・富兰说:“变革是普遍存在和持续不懈的,它经常出现在我们面前。”目前,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知识创造、知识更新速度大大加快,建设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会,已经成为一股世界潮流。在社会变革过程中,社会各领域竞争激烈,科研人员单靠个人力量已无法应对各类研究领域内的知识更新以及对手的竞争,必须依靠一个组织有效、分工明确的科研队伍,才可能获得更多的科研资源,参与更多的科研项目,开展更高层级的科学研究。

学习型组织理论,是二十世纪80年代美国著名管理学者彼得・圣洁在“第五项修炼”中提出的,是当今世界前沿的管理理论之一。彼得・圣洁认为,学习型组织就是组织和个人通过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团体学习和系统思考等五项基本修炼构成的。简言之,学习型组织就是一种能够不断学习、不断自我创造未来的组织[2]。

学习型科研队伍最本质的特点就是不断学习,尤其是强调团队的“集体学习”,并将学习获得先进方法和研究理念运用到科研活动当中,从而实现持续创新[3]。通过建设学习型科研队伍,科研人员才能进行有效的团队学习,沟通交流与合作,才能实现持续创新,促进资源共享,增强科研实力和竞争力,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2学习型科研队伍应具备的主要特征

学习型科研队伍应具备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2.1 不断学习,持续创新学习型科研队伍开展学习和应变的速度必须跟上或超过外部环境变化的速度, 通过不断学习,持续创新,增强队伍的适应力和竞争力。而且不能为了学习而学习,还要把“创新思变”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作为衡量学习成效的重要尺度,没有创新和创造,就是“无效学习”。

2.2 积极主动,敢为人先学习型科研队伍学习要靠自觉,只有使学习成为队伍成员的自觉行为,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才能真正学出实效;科研要靠主动,积极主动去申报各类科研项目,积极主动撰写论文,从“要我报项目,催着要申报材料”转变为“我要申报,我要按时按要求主动交材料”。同时,在学习型建设过程中,要促使科研人员端正科研态度,申报项目、参加科研不仅仅是为了晋升职称,不仅仅是为了提升学术地位,关键是要从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开始,通过科研对难题进行研究了解,从而攻破难题,从而始终站在科学研究的前沿阵地,不断为社会带来福音,给群众带来利益。

2.3 富有竞争力学习科研队伍在强调信息资源共享、科研成果共享,互相学习,互相启发,互相激励,实现共同提高和进步的同时,也要营造竞争氛围,只有切实形成“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良好科研氛围,才能不断推动科研活动的不断深入、提高质量,达到提升科研队伍整体竞争力的目的。一要“比”差距,通过“比学习、比工作、比干劲、比成果”,切实在对比中找出差距,从而明确方向;二要“学”典型,坚持示范引路,用先进典型推进科研,学习先进典型的好思路、好成果。三要“赶”出活力,要积极营造不甘落后、努力争先的良好科研氛围,在追赶先进典型过程中激发参加科研活动的动力。四要“超”标准,要在你追我赶力争上游的过程中超越自我,超出一个更高的标准,达到更高的科研水平[4]。

2.4 能够获佳绩学习型科研队伍通过内部的有效组织,资源共享,分工合作,不断学习,持续创新,最终获得相应的科研成果,才能够获得社会认可,才能够证明队伍建设的有效性。同时,获得优异的研成果可以作为一种前期积累,为以后继续深入研究奠定良好的基础,是增强学习型科研队伍整体竞争力的关键环节。

3我院学习型科研队伍建设情况分析

2010年度,我院发表SCI论文18篇,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共9项,资助总经费达247万元。SCI论文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衡量科研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正是由于我院积极创建学习型科研队伍,才促使科研人员在SCI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方面取得了突破。2005至2008年度,我院每年发表SCI论文 2至4篇,2009年度我院发表SCI论文9篇;2005至2009年度,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每年立项2至3项,每年获得资助总经费30至60万元不等。与历年情况比较,2010年度我院发表SCI论文篇数实现了倍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额度实现了飞跃。

3.1 医院高度重视科研工作我院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科研管理部门每年都会邀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专家、学校科研处相关领导到我院举办申报项目的讲座,解析基金委相关政策,分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历年申报及立项情况,讲解申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对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我院制定了《科技计划项目配套经费的管理办法》、《科技工作奖励管理办法》和《关于SCI论著发表版面费核算的暂行规定》等相关科研规定和制度,对每年立项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高比例配套经费并给予奖励,对SCI论文版面费进行补贴,并根据论文的影响因子进行奖励,在医院每年的科技表彰大会上还会对科研立项人员和SCI人员进行表彰,激励医院职工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申报,及SCI论文的撰写与发表。

我院向来注重高层人才的培养,重视中青年科研队伍建设和科研人才机构配置。每年都协调组织召开中青年科技骨干科研专题会议,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亲自参加会议,了解中青年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遇到的难题,听取他们对医院科研工作好的建议,并以分组讨论的形式促进科研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除此之外,我院每年都会选派一批中青年科技骨干到国外进行交流学习,以便开阔视野,提升他们的学术研究水平,大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我院以上相关科研管理制度和具体做法,以及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方式,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习型科研队伍的建设,成为我院取得科研成绩所不可或缺的制度和政策保障。

3.2 科研人员积极进取我院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中勤奋努力,敢于争先。他们克服了临床工作和家庭事务等方面的种种困难,利用周末、节假日的时间,查文献,写项目申报书,分享经验,完善内容。他们加班加点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并根据形式审查的要求进行认真耐心的修改调整,不断完善申报书,最终按时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促使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项目数量和申报书内容的质量都得到了保证,为我院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成绩的取得做出了贡献。

我院科研成员能够在科研工作中无私奉献,乐于分享成功经验,推动了医院学习型科研队伍的建设。在项目申报和SCI论著撰写中,科研人员交流讨论,彼此协助他们开阔研究思路,完善实验方案,了解相关政策,分享申报经验,对他们的申报书、论文提出修改建议,促使项目申报书、论文的内容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为我院科研立项和SCI论文数量和质量的提升做好了前期准备。

事实证明,通过学习型科研队伍的建设,我院科研人员能够积极主动参与科研工作,不断学习,持续创新,敢为人先,具有共享意识,富有竞争实力,与医院广大职工一起努力,最终取得了优异成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额度实现了飞跃,发表SCI论文篇数实现倍增,在医院内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科研氛围。

参考文献:

[1]钱文藻.科研管理随笔[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上一篇: 实习小组意见 下一篇: 幼儿教师寄语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