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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合同预计损失的差异税法规定:未经核准的准备金不得扣除。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如果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二、其他业务收入的差异与调整
税法规定: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材料用于非货币换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
三、视同销售收入的差异与调整
视同销售是一个税收概念,不是会计学的概念,某一经济业务发生,首先无需考虑它是否属视同销售业务,而是先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如果会计处理未确认相关的收入,即有的视同享受业务会计处理也会确认收入,而企业所得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相关规定需要确认收入的再做纳税调整,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时一般无需对该业务做专门的会计处理。
四、营业外收入的差异与调整
(一)固定资产盘盈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盘盈收入应当作为盘盈当期的其他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额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视为以前年度会计差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日需要纳税调整。
(二)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税法规定:作为处置当期的其他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最终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税法规定:确定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分析:税法均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和购进两笔业务确认损益。
(四)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税法规定:作为处置当期的其他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
(五)罚款净收入税法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
(六)企业因破产、清理整顿、财务困难等情况需要债务重组收益,要区别对待,既要考虑债务人没有发生财务困难时发生的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问题;又要考虑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发生的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问题;如果债权人没有让步,而是采取以物抵账或诉讼方式解决,没有直接发生权益或损益变更,不涉及会计的确认和披露,也不必进行会计处理;如果企业清算或改组时,债务重组属于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有关的会计核算应遵循特殊的会计准则。
(一)教材内容滞后,内容框架侧重于税务会计
税收法规和相关法律制度是不断更新和完善的,但是教材的依据是截至收稿日期的税收法规,对于后续的变化很难在教材中进行体现。税务会计是对税法以及相关会计准则的结合运用,一旦税法发生变化时,与该税法有关的具体会计处理有时无法在会计准则中进行同步变更,这就存在着税法与会计准则相脱节的问题。另外,从教材的内容框架来看,现行的教材较偏重于税务会计,而有关纳税筹划的篇幅偏小,大部分教材只对基本税种的筹划作了简要介绍,无法达到通过这门课程教锻炼学生税务筹划的能力目的。
(二)传统的理论教学不利于课程的开展
由于该课程是理论课,在教学方法上,大部分教师仍采用讲授法将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相关理论及案例传授给学生,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对于实务或者相应的案例缺少自己分析或动手解决的机会。该课程的前后理论逻辑性较强,部分税种的计算公式较为繁杂,涉及到税务筹划内容时更需要综合地分析过程,如果仅采用理论讲授的方式,学生不动手参与到课堂中,无法真正地领会知识之间的联系以及各种税务筹划方法的运用。在教学模式上,大部分学校仍然采用教师一人讲解,学生被动听的这种满堂灌的教学组织形式。即使是在后期关于税务筹划内容或者案例的分析时,传统的课堂教学也是老师讲授案例,学生无法充分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更不用说参与到课堂讨论中。所以,传统的理论教学带来的教学效果不佳,教师应该积极思考让学生能够融入课堂教学的方法,真正地将税务会计理论知识及纳税筹划技能传授给学生。
(三)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不适用于学生筹划能力的培养
课程的考核是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检验学生学习情况以及教师教学水平的标准之一。从《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这门课程来看,大部分的考试依然采用的是传统的理论考核方式加上平时考勤,理论考核常以开卷或者闭卷的试题方式进行,且占考核成绩的较大比重。在这种考核方式下,学生可能纯粹为了考试而突击,最后的成绩无法体现出学生平时对课程的掌握程度,也无法达到培养学生纳税筹划能力的目的。
二、原因分析
(一)教学目标未侧重于对学生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
在现行的《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教学目标中一般侧重于学生对相关税种的会计处理,对于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重视程度不高。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而言,学生的相关实践能力以及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仅把教学目标定位在通过理论教学最终让学生掌握纳税筹划的方法层面是远远不够的,达不到培养学生的纳税筹划能力以及职业素质的养成。
(二)教师的自身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不足
在该课程的教学中,大部分教师在讲授时运动自身所学理论知识对这门课程进行讲授。由于该课程的实践性很强,且相关理论和实践知识在不断更新,要求教师在讲授时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但是与此相悖的是,大部分教师都是在毕业后就进入教学岗位,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另外,该课程涉及到会计、税法甚至财务管理和审计相关学科理论与知识,能够综合运用这些专业知识的教师不多,这对教师的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学生的重视程度不高
大部分高校在开设《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时都会将此课程作为专业选修课,一般周课时数较少。在日常学习中,学生经常会存在“选修课就是非重要课程”这样一个误区,加上上课周课时数量较少,不对选修课加以重视,认为学习到相关理论,丰富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即可,故达不到通过学习掌握相关税务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筹划方法的教学目标。
三、应对措施
(一)教学中增加实践教学模块
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而言,《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教学应注重学生纳税筹划能力以及职业素养的形成,而不仅限于传授理论知识这一层面,所以在教学中注重通识教育的同时,适当增加实践教学模块,将实践与理论教学相结合,建立起以理论教学为基础,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新的教学目标。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首先讲授税务会计理论知识,让学生在课堂的理论教学中掌握有关税种的会计处理,并对纳税筹划的基本理论及方法进行讲解,学生在整体上对纳税筹划有基本的认知。其次,在讲授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掌握程度,进行实践教学。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引入教学案例,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案例,然后教师点评总结。在教学中增加实践教学模块,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及与税会有关的职业判断能力。
(二)教学方法以原来的教师为主体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
在传统的课程教学中,《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课堂授课方法一般为理论教学为主,且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应用型本科教学的目标之一就是培养应用型具有实践能力的人才。如何将实践能力的培养带进课堂呢?
在教学方法的运用中,教师应该转变观念,“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教师在授课中不仅加强理论的讲授,更应当注重方法的传授,尤其是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以及基本方法。一是教师通过任务导入讲授本次课程的教学目的及任务,结合讲授理论知识和会计处理及纳税筹划方法,引导学生理解所授理论,以完成任务的形式培养学生的正确筹划的岗位能力;二是教师运用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分析时可以采取多种课堂组织形式,例如:课程的前半部分在学习单个税种的分析时,学生可以以个体作为分析的主体,根据分析结果教师适当进行点评;在课程后半部分教师可适当引入综合性的案例,学生可采取分组讨论的形式进行分析,根据讨论结果选代表进行方案展示,教师最后进行点评,这些课堂组织形式均能充分体现学生在课堂中的主导地位。
在这些课堂组织形式的运用中,教师应营造轻松愉快的教学氛围,引导学生对案例产生兴趣,调动学生参与案例分析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以及问题分析能力。
(三)校企合作,增强课程的实践性
为了使课堂具有更高的实践性,做到实务和理论真正衔接,学校可以适当运用校企合作模式,邀请企业财务部的税务会计和税务局相关人员进行授课或者学生实地进行参观。企业的税务会计人员讲授他们在实务中遇到的税务会计处理问题以及纳税筹划经验,让学生深入了解企业的现实纳税筹划的策略,有利于加强他们对税务会计以及纳税筹划的兴趣。企业税务相关人员的讲解可以让学生从客体层面上理解税务局如何征税,并真正认清纳税筹划与偷、漏税的区别,通过这种校企合作的模式从另一层面上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运用能力。
(四)课程的考核形式灵活,注重学生筹划能力的培养
结合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教学目标,该课程在考核方式上应当以灵活性及实践性相结合,考核内容不能仅局限于对课本知识的识记和理解,应更加注重对相关纳税筹划方法的运用。对于考核形式,可以采取过程性评价与期末相结合的考核形式,过程性评价可包含但不限于考勤、平时作业、课堂讨论、小组成果展示等,期末考核除了采用闭卷方式外,还可以采取开卷及课程论文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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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所得税制度;会计确认基础; 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
会计确认基础是指会计核算过程中,确认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实现时间的标准和原则。在会计实务中,会计确认基础通常包括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种。在权责发生制下,凡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收付实现制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以现金的实际收到或支付为标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在会计确认基础的体系中,是相对应的关系。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中,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范文借鉴和采用了会计确认基础的概念,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都有所体现。
一、 企业所得税制度中的权责发生制
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中,运用权责发生制的典型处理包括但不限于:1. 跨年度工程收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计算收入。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2.资本性支出分期折旧或摊销。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资本化借款费用摊销。3. 租赁费用摊销。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4. 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3 年。
二、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收付实现制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制度中,运用权责发生制的典型处理包括但不限于:1. 利息收入。对于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 租金收入。对于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3.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对于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4. 接受捐赠收入,对于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5. 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6.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7.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对于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三、 企业所得税制度采用多种会计确认基础的原因分析
首先,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确认的基础。根据2007年12月6日国务院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之所以主要采用权责发生制,主要是考虑到:一是权责发生制能够反映企业真实的权利和义务。有些款项虽然尚未收到,但是相关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已经通过前期发生的经济业务或契约合同等加以确定,企业有足够的把握能够确认计量相关资产和收入的取得。
二是有些款项虽然尚未支付,但是相关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已经通过前期发生的经济业务或契约合同等加以确定,企业有明确的理由必须确认计量相关负债和费用的发生。此时,权责发生制更能真实反映企业已确定的潜在权利和义务,从会计的角度,更加符合配比原则,毕业论文 会计信息更能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能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从税法的角度,更能够减少人为调控款项收付、操纵纳税义务的发生,堵塞纳税漏洞。其次,在特殊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制度中允许运用收付实现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在明确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同时,也规定“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为特殊情况下运用收付实现制提供了法律上的可能。之所以在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同时,还作出这条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在企业所得税征收过程中,要考虑到纳税人履行和承担纳税义务的实际能力。在会计上一以贯之的权责发生制,在企业所得税征收中可能要适当结合实际加以调整,因为前者以核算为终点,而后者在完成会计核算后还要以纳税为终点。正是基于上述考虑,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中,对于纳税人不具有现实纳税能力的合理情形,即使在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为所得,在税法上也可能按收付实现制原则不确认为当期的应税所得。
四、企业所得税制度采用两种会计确认基础的处理与协调
税收和会计处理应当在各自的框架下处理会计确认基础不一致的问题。主要是对于在企业所得税制度下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收入、费用,在会计中往往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处理的。此时,税法上确认的收入和费用,与会计上的确认时间会发生不一致。这时,企业应当依法将企业所得税制度和会计确认基础作出恰当的协调。在税务处理方面,根据《企业
--> 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的规定,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收付实现制处理。在会计处理方面,根据《企业会计准会计专业毕业论文则第18号——所得税》的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认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区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款之和,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款之差,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对于上述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财会〔2003〕29号)的规定,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不一致的,不得调整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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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地向前发展,国家的税制体制和会计制度也在日趋完善,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将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紧密的联合在一起,但他们还是有一定的区别。因此,我们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就要协调好双方的关系。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进行分析,并为其协调发展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税务会计;财务会计;协调
0 前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相关的经济法律不断地完善,使得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影响。随着我们对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不断了解,为满足我国经济发展趋势的要求,必须做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分工作。由于这几年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对于我国的经济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使我国在税务方面和财务方面都产生了很大的变革,这次变革使得在税务和财务方面都得到了很大了改善,相关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了会计的信息质量,为企业和国家提供更加准确的会计信息数据 .但两者在管理、监督和实施方面还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为达到各自的管理要求,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1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关系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的自然延伸,其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依靠财务会计的相关数据来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而财务会计中的核算原则,大部分或者基本上也都适用于税务会计,而且两者的日常核算方法也相一致。在日常工作中,有关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联系表现为:
(1)财务会计为税务会计信息处理提供依据。企业的财务会计是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关系着企业的经济活动,通过对相关数据的记录能够有效地分析出企业现阶段的运营情况。而税务部门利用企业的会计系统将相关数据进行检查并分析得出该企业的财务状况,然后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对相关的税务进行编制。在实际的操作中,税务会计还可以直接利用企业自身的财务会计的核算结果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这样有利于企业保障自己的利益。但由于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在时间上往往存在着一些差异,这就会影响企业在资金周转过程中的正常运作。因此,在进行财务处理的过程中就要通过一些税法规定来进行统一的处理,保障了资金在周转过程中的正常运作,促进了整个社会的经济稳定。
(2)财务报告能够反映出两者的协调状况。为达到对经济管理的良好目标,实现国家经济平稳发展,就必须要求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进行协调合作。而两者的协调状况往往是从企业的财务报告中体现出来的,在有些情况下,财务会计会受到税务会计的制约,例如财务报表中的“递延税款”科目,正是由于两者之间的时间差异性,导致财务会计在这一方面上就要遵从税务会计的法律法规。从而促进两者为达成共同的管理目标而进行协调合作。为企业和国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相应的依据和保障。
2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虽然在许多方面上有着紧密的联系,但在不同情况下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其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目标的不同
税务会计是以税收的法律制度为标准,通过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从事纳税、计税等工作,为国家进行征税服务,实现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通过税收工作,使税务会计及时的了解和监督企业的经营情况,并利用该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税收标准,大大提高了税收决策的准确率,以此来达到税务会计对企业监管的管理目标。同时,税务会计在工作的过程中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对税收的质量提供了保障,实现了税收收益的最大化,为相关经济的税收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保障。而财务会计则是在于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求,通过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记录和核算来满足对企业内部管理的需求,从而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状况,以此来帮助企业实现其经济目标。通过编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这三大报表来反映出企业在该阶段的经营状况,为企业的管理者提供可靠的依据,帮助其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推动企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由于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最终目标不同,所以,企业的管理者在实施决策的过程中,要正确分析两者之间的差异,从而实现其管理目标。
2.2 两者核算对象不同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两者的核算对象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在工作时要对会计信息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区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对会计数据进行有效的处理,从而实现其管理目标。对于财务会计来说,其核算对象为企业的经济事项,通过利用相关的财务报表来对企业的财务运行状况、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同时也为企业的管理人员提供出科学可靠的数据,为其在以后的经营决策提供了保障。而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包括资金计价、税收减免等与税收有关的经济活动。通过对这些对象的核算有效的反映了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国家税收安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因此,正确分析两者之间的核算对象,充分认识到两者的差异性,无论对企业还是对国家都会推动其更好的发展。
3 实现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协调发展方法
摘要:在企业管理当中,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两者之间具有相似性的原则,但是因为两者的性质不同导致有很多不同之处,所以要实现两者之间的协调还是相对较难,所以对我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因此,我们应当对财务会计原则与税务会计原则两者进行深入比较,把两者的差异性进行详细剖析,充分的把两者协调好,往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方向发展同时要顺应国际潮流的发展。本文对税务会计原则与财务会计原则进行分析比较,并且对两者之间的关系协调提出建议,以期在今后两者的研究工作中能够起到借鉴作用。
关键词:税务会计原则;财务会计原则;比较;协调
税务会计的主要导向是税法,财务会计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企业,两者都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概念。实行税务制度的主要目的为了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让纳税人能够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财务会计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它的主要目的是核对清楚企业的财务状况,让企业能够更加财务情况组选择合理的经济决策。由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两者的导向不同,所以在原则上有很大的差异。财务会计的原则较为明显,税务会计就相对模糊,同时税务会计也不具备权威性。税务会计中包含了税收原则,主要是体现出税法,它的强性非常明显,对于好恶的取舍也是非常明显。因此,我们应当对财务会计原则与税务会计原则进行差异性分析,找出最好的协调方式,让它们能够共同协作为企业以及国家经济的发展发挥更大效用。
一、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的比较
1.相关性原则。我国为了贴合实际高效率地对纳税人征税,以税收原则为参照,使用税法充分表现并且一步一步实现了税收核算原则。从公民个人的角度出发,税收核算原则也就是税务会计原则。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在理念上可以说是完全不同的,税务会计的原则主要是关乎政府的纳税,财务会计原则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决策。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针对的主体不同,所以对应的原则自然不同。税务会计较为关注所得税的计算过程中间扣除的费用与前期费用的关系,是要根据个人或者企业的收入来定相应的税费。财务会计是需要对企业进行全面评估,财务会计可以说与政府是没有直接关系,它的主体是企业,主要是对企业的收入状况、财产情况进行评估。税务会计当中的纳税人缴纳的费用是要建立在收入基础上,财务会计不需要考虑任何人的收入情况,只要关注企业的整体情况就行,所以财务会计的原则会更加具备实用性。税务会计只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的,财务会计是企业的规章制度来落实。
2.历史成本原则。历史成本其实就是原始成本,就是在业务进行时,对该业务的成本进行计算。税务成本中的历史成本之所以得到肯定是因为征收税款是一种合法行为,是一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必要行为。也可以说税务历史成本是一个固定值,就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来收取相应的费用。财务会计准则恰恰与之相反,它不需要考虑到国家相关规定,只需要考虑企业使用的历史成本,它主要展示出的是公允值理念,只要企业的资产与历史成本发生偏差时,就需要引入公允值来代替,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两者之间最关键的区别就在于服务对象不同,针对的对象也服务情况也有差异。
3.配比原则。配比原则是会计要素确定的基本准则。配比原则主要是确定企业的费用,此原则会受到会计选择与职业的影响,本身还会受到权责发生制的影响。财务会计与企业的经营状况、负债与流动资金等等都密切相关。税务会计基本上是认同配比原则的,纳税人在所有的经济活动中产生的费用都必须配比进行申报扣除,此过程不能提前或者推迟,税法对于税款流失是有限制的,如果是从增值税的方面上看,配比原则是受到否认的。所以说,税务会计的配比是必须遵从的原则,财务会计的配比是具有灵活性的,它会受到其它方面的影响导致配比情况变化,税务会计不会受到任何因素影响,它就是一项必须要遵循的规章制度。
4.权责发生制原则。税务会计在权责发生制使用上具备两个特点,一方面是财务的费用与实际费用是必须确定的,费用不能预算与实际有偏差,同时也不能出现任何没有纳入的其余费用。另一方面是权责发生制的产生必须要考虑到纳税人的财政收入情况,要保证纳税人是有能力支付税款的。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纳税都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来收取,都是有固定的比例,绝对是公平公正的收取。企业的会计核算中是需要以权责发生制来作为基本的,核算的过程要完全遵守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但是税法中不是如此,是需要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两者之间结合,再建立在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基础上,它受到的固定规矩相对较多,是那种必须要遵守的。企业的会计处理是要以权力义务的产生为基础。可以说,税务会计对于权责发生制基本上是认可的,但由于权责发生制中还存在估算情况,所以税法对其还是有所保留。
5.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时,会计的核算标准不是以法律要求为主的,所以工作的内容与法律形式不同,是根据交易的形式来确定工作方式。在财务会计中,实质要比形式来的重要,企业的会计核算依据是要根据实际的项目交易以及相关的经济形式来作为基础的,同时还需要依靠法律法规来办事。税法当中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认同不是完全性的,还有一定的限度。税法中的形式比实际来的重要,它是一定要遵守法律核算标准,所以工作的内容与法律形式是一致的。
二、加强税务会计原则与财务会计原则的协调
一、新会计准则将加强我国会计监督财政部2006年12月5日公布的“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二号)”指出:财政部将结合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准则体系,进一步提高会计监督的层次和效果,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同时,财政部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在此之前,财政部已对一些房地产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发现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总体上有所提高,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仍然存在。一些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虚假、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薄弱,财政部已对这些问题企业进行了相关的处理。这一消息,虽然反映出我国会计监督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但从另一层面也反映出国家正在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尤其是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两大准则体系的实施,为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
二、新准则下我国会计监督面临的新问题经过多的改革开放,我国已建立起了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政府部门会计论文监督和社会审计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会计监督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发生了一系列复杂经济现象和不规范的经济行为。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会计和审计准则,在会计行业带来变化的同时,也给我国会计监督带来一些新问题:1.对同类型的资产,其取得来源不同则采取不同的计量属性。如:对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的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对于接受投资、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则分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和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这与国际惯例有较大的出入,在实际操作中也会有一定难度,如果操作不当会带来会计信息失真的后果。而且新会计准则首先在上市公司实行,上市公司的账面价值不一定能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而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公允价值反映的会计信息更为可靠。2.新准则的变动幅度较大,变动内容较多。新会计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在2007年初按照新准则调整原来旧准则下的财务处理。由于新准则变动幅度较大,会计人员如果对新制度掌握的不够熟练或理解有偏差,同样会对输出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带来严峻考验。3.我国会计监督的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比如:个人所得税的交纳。一些纳税人在社会上有多重收入,但由于缺少会计监督,这类人群的个人所得税的交纳根本达不到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造成事实上的偷税、漏税现象。归其原因,我国并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机制来完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个人的经济监督的监督作用。如对于上市公司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证券法》只对处罚造假者做出了法律规定,却没有明确其赔偿责任,处罚力度也很有限,在处罚的金额远低于获益金额的情况下,处罚就难以起到威慑的作用。通过制定严格的会计准则来抑制证券市场的虚假重组、利润虚增等操纵利润的行为,打击证券投资市场上的投机活动是有一定作用的,但长期来看,作用是有限的。如果市场不规范,企业同样可以绕过新会计准则达到操纵利润、操纵市场的目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保障条件主要有规范的市场机制、合理的会计准则、公平的中介机构、独立公正的外部监督和执法机构以及具有足够职业判断力和相应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4.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新会计准则。会计监督作用发挥的好坏与否同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相关,一般来说,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越高,发现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就越强,会计的监督作用就越大。近几年我国会计人员奇缺的问题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一般,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虽然有些人员经过培训或学习,也取得了会计人员从业的相关证书,但其工作能力和对知识的熟练运用能力并不是很好。再者,有的会计人员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5.对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仍不健全,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新会计准则的实行无疑会导致一些企业出现亏损的情况,如果这些管理者凭借“权利”指使、授权会计人员做假账,虚报利润,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阻碍了会计工作的有效监督。
三、新会计准则下加强会计监督的对策分析1.完善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监督有法可依。进一步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对《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切实有效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审计准则》,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2.要逐步建立健全包括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会计信用评价系统,通过制定会计信用评价规则,协调税务、审计等部门搜集整理会计信用信息,建立会计信用档案,加强信用轨迹跟踪,并开设会计信用网站,促进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设。3.应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首先,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要实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用制度来保证执业质量。其次,会计师事务所需要结合工作认真制定全面质量控制的政策与程序,并采取措施保证其实施。第三,为保证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防止客户风险转移,可要求客户要向事务所承诺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4.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由于会计人员出具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输出结果,因此,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5.健全对企业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会计法》中虽然也对企业负责人赋予了一定会计监督的责任,但其强度是不够的。作假账、偷税、漏税、虚报利润在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会计人员自愿所为,而是受企业负责人的胁迫、命令,新准则的实行也会一些企业的利润出现大额亏损。要想使会计人员真正独立,不受企业负责人的干扰,就应该对干涉会计行为的负责人予重罚,健全对企业负责人的约束。
综上所述,只有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建立并充分发挥各种会计监督形式的作用,才能真正有效实现会计监督和遏止会计信息失真。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详细准则在内的新的一整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会计专业论文范文新准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与国际财务讲演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这对于进步会计信息质量和经济运行质量,规范资本市场发展和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对外经济交流都具有重大意义。新会计准则在诸多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其中变化明显的一个方面是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在新准则前,有关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主要通过《企业会计轨制》及有关划定(以下简称旧轨制)进行规范。新准则是首次在一个准则中系统地规范了企业和职工建立在雇佣关系上的各种支付关系,比拟原会计轨制,主要有以下一些变化。
一、新准则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
(一)职工薪酬的定义与其内涵的变化新准则中职工薪酬的定义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新准则中首次明确地定义职工薪酬的内容,它有别于以往的狭义范围,是指广义的报酬,是对现行所有职工福利的一个涵盖和总结。新准则定义的职工薪酬的内容,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奖金、补助和补贴等工资类薪酬,也包括以往包含在福利费和期间用度中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类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住房、工伤、生养保险)等,更是增加了诸如辞退补偿、带薪休假等职工薪酬形式,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同时新准则明确职工薪酬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基金。
(二)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的变化新准则规范和明确了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较以往也有很多不同之处。
1.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不同。新准则划定企业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将应付的职工薪酬计入资产、本钱或当期损益。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养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应当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按照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将应付的职工薪酬计入资产、本钱或当期损益。而以往的轨制划定则是除了部门行业会计轨制划定的工资类薪酬和职工福利费及受益对象分别计入资产、本钱或当期损益外,其他职工薪酬全都计入当期损益。此项会计处理的变化将普遍降低企业各期的毛利率和毛利额,同时对于企业的各期损益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递延影响,这种影响对于出产周期较长的企业将会更大。
2.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新准则中未涉及企业是否提取职工福利费以及提取的详细比例,而在以往的实务操纵中各类企业不尽相同,有的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并留存余额,有的则按实际列支不留余额。从一定程度上看,新准则趋向于取消提取14%的比例的划定,职工福利费的列支由企业把握。当然这种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与税务处理仍有不一致之处,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这将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
3.新增了辞退补偿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新准则出台以前,企业大多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列支经济补偿金,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时直接列支为治理用度。这种做法会使企业在经济性裁员时治理用度溘然增加而使企业的利润不能真实地反映。新准则要求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知足下列前提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用度:(1)企业已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2)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按新准则的划定,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相称于计提了一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预备金,提前将该笔用度列入本钱或用度。这样核算完全符合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以及相关性原则,更加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从协调劳资关系的角度看,预计负债的确认相称于计提了一笔支付经济补偿预备金,缓解了企业大批裁员时支付补偿金用度的压力,对职员活动和社会安定有一定促进作用。
(三)信息表露的变化新准则同一了关于职工薪酬的表露原则,首次明确规范了表露的范围和内容。新准则同一了关于职工薪酬的表露原则,首次明确规范了表露的范围和内容。新准则划定企业应在报表附注中表露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信息,主要包括:
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补助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2.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养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3.应当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4.为职工提供的非货泉利,及其计算依据;
5.应当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6.其他职工薪酬。同时划定,因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目、补偿尺度等不确定而产生的或有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予以表露。
二、新准则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的实务处理
职工薪酬是按照其发生地点进行归集,按照用途进行分配的。出产产品的工人、提供劳务的工人、车间治理职员、进行基本建设工程的职员、自创无形资产职员、行政治理职员工资薪酬等,分别通过“出产本钱”、“劳务本钱”、“制造用度”、“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治理用度”账户核算,发生时:借记“出产本钱”、“劳务本钱”、“制造用度”、“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治理用度”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科目。与原应付工资的核算轨制比拟,职工薪酬分配渠道扩大到无形资产本钱。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应当按照职工所在岗位进行分配。分别通过“出产本钱”、“制造用度”、“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治理用度”账户等核算,借记“出产本钱”、“制造用度”、“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治理用度”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保险费”(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住房公积金”)科目。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用度或住房公积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职工负担部门)、“应付职工薪酬———应付保险费”(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理类似,分别在“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账户和“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账户中核算。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职工薪酬发放给职工时,应将该产品的本钱及视同销售的税金合并作为应付职工薪酬的入账金额,分别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科目,结转本钱,借“主营业务本钱”,贷“库存商品”。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泉利提供应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本钱用度的职工薪酬金额。企业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等资产使用的,应将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作为应付职工薪酬的入账金额,分别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然后,再根据不同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的账户,借记相关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科目。对于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划定,公道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人当期损益。辞退福利的计量因辞退计划中职工有无选择权而有所不同:
1.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根据计划条款划定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目、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分别借记“治理用度”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2.对于自愿接受裁减建议,因接受裁减的职工数目不确定,企业应当参照或有事项的划定。根据预计的职工数目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分别借记“治理用度”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3.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入当期治理用度的辞退福利金额,该项金额与实际应支付的辞退福利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用度,在以后各期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计入财务用度。账务处理上,确认因辞退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时,借记“治理用度”、“未确认融资用度”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各期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财务用度”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用度”科目。
[参考文献]
(一)案例教学法在实践能力培养中的重要性 课堂教学作为高等院校实现教育目标的基本组织形式与主战场,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该打破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转变为“启发式”教学模式,变学生被动听课的过程为积极思维、主动实践的过程,尽可能创造机会让学生充分发挥主动性,培养学生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就是解决课堂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不足,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个有效途径。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相比,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优点:一是能使学生在课堂上接触到大量的真实案例,拉近理论与实际的距离;二是贯彻建构主义,始终坚持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习者为中心。案例教学中,通过教师组织学生对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学生需要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剖析案例,把握案例的关键,同时也需要创造性地评价案例,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见解,拟定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案。从而学会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使书本知识和实际问题在课堂上结合起来,利于培养学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各种错综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实施案例教学应注意的要点 第一,要精心设计案例。设计的案例应来自实践,如利用媒体公开报道的具体实例;然后,系统地设计案例所涉及到的会计知识点,明确一个案例可以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教学目标,使其具有针对性、典型性、启发性和可操作性。而且应注意针对案例的问题应该有多元化的解决方案,这样才能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第二,案例教学应贯穿各门专业课程的讲授。即在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专业主干课程的讲授中,教师配合理论教学的内容和进度,适时在有关章节中组织案例分析和讨论,既可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认识,还能提高学生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三,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案例教学中应培育学生积极思维的习惯和探究问题的意识,要将学习由课堂内拓展到课堂外,有效地指导学生利用网络、检索等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查阅资料、寻找答案。第四,案例教学的形式要多样化。可采取学生发言、老师点评的形式,或提交分析报告,或分组和分角色进行分析讨论,使学生能系统、清晰地阐明自己的观点并力争说服对方,在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的同时,还能培养组员间的合作共事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合理安排实验教学
(一)实验教学在实践能力培养中的重要性 会计实验教学主要通过模拟、仿真的企业资料,营造与实际工作相仿的实训环境,让学生运用所学的会计知识,模拟处理各种仿真会计事项,帮助学生充分理解、认识和巩固会计理论教学的内容,促使学生全面、系统、快速地了解企业一般的生产经营过程和掌握会计工作的基本程序,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为学生将来从事会计实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实验教学是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会计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专业的实验教学体系分为课程同步实验和综合实训两大部分。课程同步实验包括会计手工模拟实习、Excel在财务管理中应用、成本会计课程设计、管理会计课程设计和财务管理课程设计等;综合实训则包括高级财务会计、审计、会计制度设计、ERP沙盘实验等。
(二)安排会计实验遵循的原则 在安排上述实验教学时应遵循下列几个原则:
首先,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的一致性。实验教学应该与理论教学紧密结合在一起,根据理论教学进度递进设置,以使学生对会计理论教学中的抽象概念形成形象化和具体化的认识,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从而帮助学生把知识学习同实践锻炼及时、有效地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如,在初级会计学的理论教学结束后及时安排会计手工模拟实习,加强传统手工技能训练。在财务管理的理论教学进程中适时穿插Excel在财务管理中应用的培训,把财务管理理论知识与计算机运用结合起来,提高学生利用计算机进行财务分析和建立财务模型方面的水平。在所有的专业课程学完后则进行一些综合性和设计性的实验,如高级财务会计、审计、会计制度设计、ERP沙盘实验等,使学生将所学的专业知识融会贯通,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次,实验岗位的全面性。会计是一个综合性的岗位群,由会计主管、出纳员、制单员、记账员等若干个岗位组成,各岗位的操作技能有所差异。有些会计实验是在学生分组分工的基础上进行的,如会计信息系统实验中,各组中每个学生只担任某个岗位,其他岗位的操作技能就没有机会得到训练。所以,在分岗实验过程中,应安排学生进行岗位轮换,让其掌握各种会计岗位的职责、基本操作技能以及各岗位之间的业务传递关系,了解会计工作的整个流程,并从整体上把握业务发生后所有岗位人员是如何分工合作来完成相关业务处理的,以适应实际工作中不同财务岗位对会计人员的不同要求。
最后,实验教学资源的开放性。一些实验需要经过不断的练习和探索,学生才能掌握,如会计手工模拟实习、会计信息系统实验等。如果实验的地点仅仅局限于实验室,由于实验室资源是有限的,实验室的开放时间也是有限的,学生就得不到充足的练习,实验效果就不理想。所以,这类实验的教学资源应实现网上全天候开放。即在教学计划安排做某实验的时间段内,实验室的服务器保证24小时开机,由管理员预先设置好学生用户名和密码,学生可以通过校园网上的任何一台计算机登录到实验室的实验平台,只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就可以随时随地做实验,从而提高学生实验的自主性。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
(一)第二课堂活动在实践能力培养中的重要性 无论是课堂上的案例教学,还是模拟会计实验,由于受时间和空间等条件的限制,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范围和时间有限。在提倡自主学习、自我管理的大学中,学生的课余时间相当充裕,第二课堂必然成为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阵地。因此,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第二课堂活动,既可以对第一课堂的内容巩固、提高,还能挖掘与发现学生的潜能、开拓学生的思维与视野,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
(二)第二课堂活动的主要形式 会计专业的第二课堂活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围绕会计专业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开展多种多样的大学生技能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让会计专业知识得以有效运用。如,“中华会计网校杯”全国校园财会大赛旨在帮助在校学生认识财会实践技能,督促在校学生加强财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学习,对于巩固会计基本理论知识,提升学生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和动手的能力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用友杯”全国大学生沙盘模拟经营大赛则从财务角度透视了仿真企业整体运营过程,让学生在成功与失败的体验中更好地理解复杂抽象的经营管理理论,使学生所学知识相互渗透,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而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等活动中,会计预测、财务分析、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估等财会工作作为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不仅为会计专业的学生提供了一个将财会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平台,而且还能使学生在比赛过程中养成合作、学习和创新的意识,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培养其创业品质、丰富其创业知识,增强其创业能力。这些活动已经成为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载体。
其次,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外研究活动。组织学有余力的学生组成课外研究小组,参与教师所承担的横向或纵向科研课题或项目。通过安排学生参与查阅和收集文献资料、社会调研、设计和讨论研究方案和研究方法、整理和分析数据、撰写论文等活动,一方面可以帮助教师顺利完成课题研究;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获得在传统教学中得不到的宝贵经验,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深化所学的知识,训练其基本的科学研究能力,使学生对会计论文的选题、写作流程有基本把握。
最后,组织各种会计理论与实务的专题讲座。高校可邀请会计、财务、审计等业界名人,如知名的财务总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学者等讲学,介绍我国会计行业的发展现状、国际及国内会计改革的动态以及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难点等。这些讲座能够开阔学生的视野,使教学内容更贴近实际工作、更适用,激发学生关注会计实务的兴趣,拓宽学生思考问题的广度和深度,为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探索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奠定基础。
四、完善校外实践体系
(一)校外实践在实践能力培养中的重要性 在会计实验室内,由于缺乏真实的会计环境,大部分模拟实验都是基于相同的数据资料,学生按照同样的方法和程序得出完全相同的结论。而在实际会计工作中,常常涉及到职业判断,不同的会计人员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和处理方法可能不完全一致。况且,校内模拟实验很难涵盖企业实务中遇到的诸如重组、合并、关联方交易判断、外币业务及外币报表折算等问题。不论校内的实验做得多么细致、多么完整,与真实的经济业务还是有一定的差距,无法代替企业现实的经营环境。所以,要提高学生对实际工作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工作能力,离不开校外实践活动。
(二)校外实践体系的构成与安排 会计专业的校外实践体系包括社会实践、认知实习、业务实习和毕业实习。这些校外实践活动应结合年级特点和会计专业的课程设置,逐步推进,合理安排在不同的时间,强化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主要是让学生了解国情民情,锻炼社会生存能力和应变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全面素质。社会实践的内容十分丰富,包括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技和教育扶贫、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调查、科普知识讲座等活动。为了防止大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由于自身的社会经验和理论知识等方面的不足,影响社会实践的效果和质量,可以采取大学生社会实践导师制,即为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每个大学生社会实践队配备专业的社会实践指导老师,全程、及时地指导大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效果。会计专业的社会实践安排在大一寒假进行,为期一周比较恰当。
会计专业的认知实习是针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认识。高校学生大多数是从高中直接考入大学的,缺乏工作经验,对会计工作没有感性认识。通过认识实习,可以使学生了解和真正接触会计实务,包括会计科目、记账凭证、账簿的设置和使用,企业的记账程序等,并充分认识会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为今后学习《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等其他专业课打下良好的基础。认知实习的对象最好选择会计岗位健全、会计资料齐全、会计核算程序规范的企业。认知实习应在学生学完了《初级会计学》或《基础会计》之后进行。鉴于《初级会计学》或《基础会计》一般是安排在大一下学期学习,所以会计专业的认知实习安排在大一暑期进行,为期两周比较恰当。
业务实习的目的是使学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与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实践结合起来,在认知实习的基础上,进一步熟悉会计程序、会计方法、会计准则,掌握各类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通过业务实习,学生应学会设账、建账;会对企业的基本业务进行会计处理;会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基本报表;能够根据报表和相关数据进行基本的财务分析等。业务实习应在学生学完全部专业主干课程之后进行,一般安排在大二和大三暑期进行,为期一个月比较恰当。
所有高校的毕业实习基本上都在学生大四寒假及开学一个月内进行。毕业实习的目的有两种:一种是围绕毕业论文选题进行毕业实习,以便在实践中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为顺利完成毕业论好准备;还有一种是学生根据将来的就业方向有选择地进行实习,在业务上得到全面锻炼,获得独立工作的能力,为将来就业奠定良好基础。例如,如果学生将来打算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那么他就可以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毕业实习;如果学生的就业单位已经确定,那么他就可以到就业单位进行毕业实习,以便提前熟悉就业单位的业务流程和工作环境,为实现毕业与工作的无缝链接创造良好条件。
五、加强实习基地建设
(一)加强实习基地建设的重要性 由于会计工作很重要,涉及一个企业的商业秘密,企业一般不太愿意接受会计实习生。即使有些企业接收了,由于担心账务处理出现错误,也不愿意放手让学生进行实际操作,所以,很多学生到企业实习从事的都是非会计岗位工作,很难实现专业对口。甚至有的学生由于缺乏实习资源,自己无法联系到适合的实习单位,导致校外实习流于形式。因此,为了给会计专业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平台,尤其是给学生创造更多的与专业对口的实习机会,应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使会计专业学生的校外实习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实习基地建设的形式 会计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可以采取以下三种形式:
一是校企合作,建立长期稳定、高质量的实习基地。校企双方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开展合作,让企业从实习基地中获益是高校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也是校企合作可持续开展的关键。在校企合作中,高校利用其具有智力资源和专门职业人才的优势,选派教师深入企业开展课题研究,协助企业解决财会工作甚至经营管理中面临的难题,指导企业提升其经营管理工作的水平;同时,学生能够将所学的最新理论知识和业务处理方法带到企业中,并能够承担一部分企业的具体工作,可部分缓解企业会计人员工作压力。作为实习基地的企业,则需要定期接受学生参观、了解、调研企业的会计问题,同时提供会计岗位给学生实习,使学生有机会接触和参与企业的会计工作,又使学校和学生了解企业对会计人员的需求所在,以便有针对性地培养能适应市场需要的人才,最终使校企双方达到双赢的效果。高校应选择那些经营管理规范,会计制度健全、账簿资料齐全,专业人员素质高、能力强,能够对上岗实习的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并能够接纳较多学生的企业作为实习基地。并尽量做到企业规模和涉及的行业必须多样化,才能使学生接触到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千差万别的会计业务,丰富学生就业所需的会计从业经验。
二是由教师创建财务公司。高校会计专业中有的教师具有丰富的会计从业经验,他们可利用自身的优势创建财务公司,从事记账、申报纳税、代办公司注册、代办工商年检、代办验资、税务筹划等业务。这些经营活动几乎涵盖了会计专业的全部实践课程。财务公司的业务拓展交给1-2名有经验的教师负责,学生和其他缺乏实践经验的年轻教师则在创建者的指导下参与其中的具体业务操作。这为会计专业实践教学的实施及教师职业能力的提高搭建了一个好的平台,而且也为教师的课堂教学提供了丰富、鲜活的素材。
三是以校内财务资源为基础构建校内实习基地。高校财务处及附属实体作为高校机构的一部分,有责任利用自身的资源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高校财务处及附属实体的财务部门,既具有良好的硬件条件(会计岗位健全和实现了会计信息化),又有经验丰富的财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有些财务工作人员还承担一线教学任务,完全有能力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所以,以校内财务资源为基础构建校内实习基地完全具有可行性,是对校内资源的充分利用。
六、引入毕业论文联合指导
(一)毕业论文联合指导在实践能力培养中的重要性 毕业论文与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外研究活动虽然同为科研活动,但它不只是培养个别对科研感兴趣的学生的实践能力,而是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实践能力的教学环节。它是学生将所学知识综合运用于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阶段,在培养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训练基本科学研究能力、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使学生解决生产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毕业论文环节得以强化,可以在传统的由本校教师指导的基础上,引入毕业论文的联合指导。即邀请企事业单位中业务水平较高、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财会人员担任第二指导教师,部分学生的毕业论文由高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联合指导。而且通过实施毕业论文的联合指导,还能加强高校教师与企事业单位的交流,既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又提高了教师自身的科研水平,丰富了高校教师的实践经验,达到双赢的效果。
(二)毕业论文联合指导的具体实施方案 在毕业论文联合指导的实施过程中,从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到撰写均以培养实践能力为导向。毕业论文的题目除了由本校老师根据授课内容和学术界热点、难点等问题确定,还有部分题目则是由第二指导老师提供:即首先由企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根据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炼出具有应用价值的毕业论文选题提交给高校的财会院系;再由财会院系组织教师从中挑选既充分满足教学要求又能起到对学生技能训练的题目,向学生公布;最后由学生自由选择。这样可加强毕业论文选题的应用性,并有利于增强学生面对实际的意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毕业论文的开题、写作过程中,高校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对论文的研究方法、框架结构、逻辑性、理论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指导;企事业单位中的财会人员作为第二指导教师,则对论文的研究内容、相关法规政策、改进建议和具体措施的可行性等方面结合实际进行指导。从而让学生更加了解生产管理中的实际情况,并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方法提出解决生产管理中实际问题的方案,提高在毕业论文撰写环节上与企业生产管理实际相结合的程度,以及学生解决生产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