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4 17:54:2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代建单位招标工作经验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自建工程
太科园开发建设开始采用的是自建模式,主要开发建设了新安花苑一期、管委会装修、新安中学、新安小学、商业街区、独立研发园市政、垃圾中转站等大中型项目,因为管理人员都是单位自己的员工,可以快速建立建设的组织架构,立即开展项目建设。对于开发建设的启动功不可没,同时管理人员均从事多年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与责任心,对工程前期策划设计、施工管理,以及后期运营管理的细节的把握相比更加深入和准确。
图9220KV高压线迁移
图10新安中学
图11商业小街区工地
(二)代建工程
由于人员编制数量的限制,特别是碰到开发建设集聚期间多项目同时开工建设时,自建模式的局限性便会凸现,引入代建管理模式正好可以弥补。而我们的自建团队则演变成代建单位的监管方,以组织架构的更高层面、多样的监管手段来监管各代建公司,从而能够快速高效的推进并完成太科园各项基础设施、载体、环境绿化的高强度开发建设。客观而言,代建代管作为一种建设新模式,仍有许多值得完善的地方。
1 主要问题
(1)管理力量配置缺失
目前部分项目存在代建单位管理人员少,重进度管理,轻设计、投资管理。甚至在进度、质量和安全等重大问题上管理力度不够。例如新安花苑二期主体建设阶段进度失控,导致房屋交付使用严重滞后,使新安拆迁安置压力巨大;因质量管理的疏漏,导致塑钢窗型材材料质量事故,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节能施工细部处理不到位,保温层外抗裂砂浆空鼓、开裂等问题较普遍,影响美观;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处理;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标准低、施工道路整修、环境整治、积水排放、施工安全用电管理等都得不到有效控制。工程完工后,普遍存在竣工验收不及时,工程资料收集归档严重滞后。例如载体项目中,新安花苑一期(A、C、D块)、二期项目完工已一年多,竣工资料尚未收集齐全移交存档;市政项目中9条路除道路工程资料移交外,管线工程和附属设施工程的竣工资料和移交证明均未提交,对工程后续的养护管理带来很大的障碍。
今后,各类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归档规范进行编制,按照新区相关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完成交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对各项目后期使用和管养与移交有序衔接,阶段的对建设资料可追溯查询,同时对验收的过程要设定合理期限,所有工作必须按时完成和移交。为加快竣工验收后各项资料移交,对于资料移交滞后的单项工程,将暂缓支付该项工程的尾款,直至各项资料到位为止。
(2)施工设计管理不严
当前,施工阶段的设计管理工作在代建单位管理中还比较薄弱。代建方对设计意图的实现缺乏前瞻性,不能在建设初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施工图关键设计问题的处理和把握能力不强。容易受施工难度和施工造价的干扰,对设计用材及标准进行不适当的调整,导致建成的实物与规划的设想效果相距很远,有时甚至是改变了原设计师的意图,例如大学科技园外墙涂料的效果。
(3)投资控制管理不力
项目招标阶段代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缺乏必要的审核,招标清单缺项漏项较多,工程特性的描述模糊,工程量计算与实际发生量偏差巨大,极易让投标单位钻空子,发生前期低价中标后期高价索赔的情况。另外合同价格与实际发生额偏差巨大,而过程中无任何投资控制管理评估报告,仅凭跟踪审计粗略的审核就支付工程款项。如具区路1标,招标合同为2900万,跟踪审计的确定的投资额近6000万。针对上述情况,在招标阶段,代建单位必须加强前期招标阶段清单编制的深度,使合同清单价格和数量能够成为投资控制的一个依据;在建设阶段,若产生较大变更,代建单位应在实施前对投资的变化测算评估,拿出具体的调整数据,按照太科园相关的变更签证程序,经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能实施,并作为进度款支付的有效依据之一。
2 改进对策
(1)充分发挥代建单位的管理优势,继续提升代建管理水平
代建代管单位作为业主的“参谋部”与“作战部”,各单位都有各自的优势、工作方式方法、经验教训与管理理念,例如锡高新擅长大型群体类农居房建设,市高指擅长城市主干道路建设管理,城司在绿化景观建设的设计理念和施工管理有其独到之处,科瑞公司擅长特大型公建、多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策划及项目管理。在项目实施方面,也取得了不一样的效果。比如,锡高新代建的载体项目较其他项目在质量缺陷上问题较少,城投负责的绿化景观工程的不论效果还是施工质量相对其他代建单位有明显优势,由科瑞负责代建的项目的现场质量、安全、文明现场管理标准较其他项目要好得多。因此今后要以“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原则,让各代建单位做最擅长的项目。
当前在城市道路建设中已照此实行,今后在农居房和公建载体建设项目中也可以推广。另外,各代建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和学习,取长补短,可通过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和经验交流总结会,不断总结、不断改善、不断提高,推进代建管理工作更加完善和成熟,使太科园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标准得到质的提升。
引言
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在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益、促进市场竞争、防止等问题同时,也要将招投标制度引入国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中[1]。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招投标的评标方法对招标管理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和管理的质量有着重大影响,本文结合实际工程实例,分析了合理低价评标法、最低价评标法、综合评估法的应用,进行了一些理论上的分析和探讨,并针对其中最常用的合理低价评标法结合具体的工程实例进行详细分析,希望能给类似的高速公路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提供参考价值。
1高速公路建设评标概述
1.1评标机构
为保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公路建设相关规定成立评标委员会,由公路建设领域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必须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人员总数的2/3,且专家必须为具有8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或不足8年但具有相应的职称和相应的工作水平。
1.2评标原则
(1)遵守法规。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引入我国之后,为了规范我国招投标工作的管理,陆续制定了不少相关的法律法规[2]。(2)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基本原则。在评标工作中,要平等、一视同仁对待所有投标人,不能为了自身利益而对一部分投标人专门设置条件进行限制,不能对潜在投标人有歧视,而且也不能对潜在投标人出台专门的优惠评标标准、方法,评标工作中保证评标程序的公平性。(3)全面考核。从技术和商务两个大方向对投标单位的施工资质、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施工技术、财务状况、管理人员以及机械设备、对招标工程的投标报价、施工成本、施工材料、工程款给付等进行全面审核。(4)突出重点。根据招标项目的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找出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对投标单位进行比选,寻找出最经济、最优化的投标方案。(5)同类合并。在评标工作中分别从技术和商务两方面进行评估,同时也将这两方面的类似、关联工作进行合并,集中对其进行评估,以减少评标工作的重复和提高工作效率。(6)量化比较。从传统的定性比较转化为量化比较,将评标内容转化为直观的数量形式,尽量把人为因素对评标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7)简要明确。简要明确评标标准,避免由于复杂繁琐的评标标准导致评标工作有失公允或存在争议,同时提高评标工作效率。(8)前后呼应。保证评标标准与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实质性内容相符,与技术要求统一,根据之前所的招标文件确保评标标准的唯一性。
1.3常用的评标方法
1.3.1合理低价评标法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即合理低价评标法,在众投标单位的条款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各项报价也在评标基准价规定的范围之内,就可以根据投标价得分把这些投标单位进行高低排列,选出规定的合理范围内最低报价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3]。1.3.2最低评标价法将评标价高于或等于成本价的投标文件由低到高进行排列,对排列好顺序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后,再进行详细评审,把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前3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3.3综合评估法以最大程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为前提,将众多投标单位从财务状况、施工技术、施工管理水平以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和量化打分,根据综合评分把投标单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被定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4]。
2招标评标方法实际应用分析
2.1工程概述
某高速公路为全长为33.7km,计划工期38.7个自然月,监理服务期计划时间为56.6个自然月,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自然月,施工工期32.6个自然月。成了专门的招标工作小组,选拔5名经济、建筑类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工作。
2.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审结果如表1所示。
2.3详细评审
按照评标基准价等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40%与第二次算术平均值的60%之和(C=A×40%+B×60%),计算出基准价和评标价,以及评标价的偏差率。
2.4确定标底
开标现场确定标底价计算公式为:招标人标底价=调整后招标人报价、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最高报价、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本工程招标人标底价为:(10858.1+11554.0+8880.3)/3=10430.5(万元)确定当材料费占工程造价70%以下的招标人调整系数为2.5%,标底计算公式为:招标人标底=招标人标底价×(1+招标人标底调整系数),即:10430.5×(1+2.5%)=10691.3(万元)扣除暂定金额后确定标底总价为8952.2万元。
2.5复合标底
计算复合标底结果如表2所示。B值计算结果为:(7839.4+8062.1+8980.3+8588.0+9227.7)/5=7116.3(万元)复合标底为:C=A×40%+B×60%=7850.7(万元)
2.6合理评标价
复合标底的105%~90%为合理评标价,按照上述计算可知,该工程的合理评标价为:7850.8×90%~7850.8×105%,即7065.72~8243.34万元2.7评标结果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最终确定F、C、D三家公司为中标候选人,按照投标价的最低选择F公司为中标人。
3结语
为了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招投标管理工作越来越规范化。文章简要介绍了高速公路招标评标常用方法,并结合具体高速公路工程实例,对合理低价评标法进行详细分析,确定中标候选人,可为类似项目提供参加借鉴。
参考文献:
[1]代新涛.天津高速公路工程招标评标方法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12.
[2]张文耀.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探究[J].建筑与预算,2016(6):22-24.
以下是自己在这5个月中从事的主要工作及学到的各方面知识:
第一,参与基础设施公司项目部组建及各项管理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形成基础设施公司所属项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在此过程中,我与各位同事积极讨论,各方面收集资料,从项目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及组建程序,到项目管理各方面(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学习到到项目管理的施工各方面知识。
第二,协助建设分公司建管1处完成1号线收尾的各种零散工作。了解了1号线目前的施工进度和各个车站的收尾工作,熟悉了目前工作环境,为以后开展工作打下基础。
第三,整理2019年基础设施公司招标及合同台账及相关资料。熟悉基础设施公司招标及合同签订流程,以及在招标过程和合同签字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学习招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费用支付相关知识。
第四,从事苏宁地下通道接口项目管理工作。从前期的管线迁改,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基坑围护桩的施工,基坑开挖,协调和处理现场遇到的各种问题。由于该项目处于徐州市市中心,施工场地狭小,周边参加单位多,环保和文明施工要求高,需要处理和协调的事项较多。前期施工用电协调,现场施工场地协调,渣土外运的协调,管线迁改的协调,设计图纸与实际不符,基坑“肥槽”处理,盖挖法变明挖的设计变更等等,现场需解决了一系列问题。
第五,从事2号线车站排水管线与市政管线接驳工程管理及前期招标准备工作。
第六,从事云龙万达地下通道接口和天赋广场地下通道接口前期的准备和招标工作,下一步进入该两个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中去。
工作的这段时间里,对我体会最深的感触有几点:角色转变、项目管理、沟通、综合性几个词语萦绕在脑海中,体会颇深。
第一,角色转变。自己原来单位是施工单位,从事的工作是项目施工,如何把一个项目在施工方面怎么干好。而目前从事的岗位是属于业主方角色(业主项目工程师或者代建管理或者施工总承包),重点在于如何管理好这个项目,施工阶段安全、质量、投资、进度、合同、信息、协调等全过程建设管理。内部做好各参建各方沟通协调,外部做好与各行政主管部门、产权单位对接,及时解决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原来单位从事的角色和现在单位角色发生了巨大变化,如何站在业主方的立场上,维护基础设施公司的利益,是以后工作要重点关注的地方。
第二,项目管理。从第一点,可以看出,基础设施公司目前从事的业主现场代表或者代建项目的现场代表,重点的工作在于项目的各方面管理。如何把一个项目管好,是成败的关键。不仅仅包括施工方面的管理,还有设计方,监理方,第三方检测等等。原来仅仅是干施工管理,可以说接触的面太窄了,现在要扩宽知识面,眼界放宽,把项目管理的定义和范围放大,才能把站在业主方把项目管好。
第三,沟通协调。我们知道,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管理的核心。在此过程中,我们对内与造价咨询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对外与各行政主管部门、产权单位等进行联系,有效畅通的沟通也是必不可少的。把设计意图有效的传达给施工单位,把业主方的命令传达给施工单位等,中途不能出现歧义或者误差,否则可能给项目造成一定损失,损害业主方利益。
一、概念的澄清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最终结果就是形成承包合同,这是合同订立初始阶段的合同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讲,招标投标从属于合同管理的范畴。那么,招标投标活动与合同缔约方式应当是对应的。但是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仍有概念混淆的现象。而澄清一些概念,理清招标投标与合同的关系,对我们整个合同管理工作是大有裨益的。
1、招标文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笔者认为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才是要约,通过招投标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投标(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的过程。理由是:
(1)从目的来看,《合同法》第十五条明确指出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其目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发出招标文件的目的仍然一致,招标人此时并没有向特定的投标人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的目的非常明确,希望招标人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承包合同。
(2)从内容来看,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合同主要条款,如价款、工期甚至质量等都不确定,投标行为无法据此做出承诺,必须对其补充,仅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无法签订承包合同。
(3)从结果来看,《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果招标文件是要约,投标文件是承诺,那么当投标截止后合同即告成立,而事实上因为没有确定中标人合同仍未成立;而认为投标文件是要约,签发中标通知书为承诺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此时,虽然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通知人签订合同,而且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价款、质量、工期等均已经明确,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存在,合同即告成立。
2、《招标投标法》与《合同法》有无矛盾之处?
笔者认为两者并无矛盾之处。按照《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但是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依据《招标法》,投标文件依然可以补充、修改甚至撤回。这表明此时内容不确定,不具备要约的规定,只有在投标截止后,没有撤回的投标文件才称为要约,此时该要约生效并且不能撤回。
不能仅从字面理解投标文件的含义,一概把投标文件作为要约。要考虑投标文件的实效,只有在投标截止后仍未撤回的投标文件才是内容具体明确的,招标人并接受其意思表示,不得拒绝其投标。
从上述两个概念的澄清,我们可以得出投标活动实质上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发出招标文件(要约邀请)―――投标截止后未撤回的投标(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的过程。
二、当前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此通常的认识是目前合同管理缺位,合同缔约双方的素质不高,深入追究就统统推到体制的问题上。笔者认为,不管什么问题的出现必有其成因,只有把成因分析清楚,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就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来说,在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前期招投标活动(即缔约过程)中的问题是紧密相关的。
(一)对招投标活动与承包合同履行两者的关系认识不够。
说到招投标,很多人想到最多的是遏制腐败,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等等,而各地的具体招投标监管活动中更多是围绕合理、合法地确定中标人这一目标上。《招标投标法》第一条明确指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表明我们应该认识到招标投标活动作为合同管理的缔约过程,因而在保证突出竞争力的基础上选择中标人的同时,思考如何制订一份完善的合同。
制订完善的合同离不开对招标文件编制的审慎。目前的招标文件编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对计价规则的不确定,如合同价款仅说明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未说明是固定单价还是总价;工期较长的项目中的所谓非“主要材料”(一般将水泥、钢筋、砖、砂、碎石、商品砼等列为主要材料,而有些工程电气相关的管材、线材等占很大比例,如果将其列为非主要材料,遇到价格较大上涨压力,对承包人影响尤其严重。)价格不予调整,对承包人不利;关于设计变更等工程量的调整一律按照投标文件的报价及优惠幅度执行,考虑投标时可能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一律按照投标文件的报价对发包人不利。合同缔约时贪图省事必然给后续履约带来困难。
(二)政府投资工程问题不少。
如果说合同缔约时主要条款简化的目的是贪图省事的话,这只是从善意的角度去理解,而很多政府投资工程就有明知故犯的嫌疑。仍就最主要的计价规则来说,很多合同的专用条款就是直截了当的一句话“根据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这揭示了政府投资工程所有者缺位的问题,部分居心叵测的发包人慷国家之慨,谋个人私利,对招投标活动所持的态度是“先进来再说”,中标后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才有了合同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此导致最终的工程结算价与中标价有天壤之别。
(三)在合同履行中合同的管理有待加强。
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2)O9-0318-01
近几年,在工程造价业务咨询的过程中,全过程造价管理(控制)渐渐地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全过程造价管理又称全面造价管理,其基本定义是:有效地利用专业的、技术的专长与方法去计划和控制资源、造价、利润和风险,并使之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始终。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一般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控制,在具体的实施中,我们又可把三个阶段转化为项目决策与设计阶段、招投标与施工阶段、竣工结算与后评价阶段。下面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经验,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何参与全面造价管理的各个阶段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及看法。
一、项目决策与设计阶段
拟建项目一经决策,设计就成了工程建设和投资控制的关键,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点。一个项目的设计优劣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高达75%以上,直接影响着工程投资和工期长短。在这方面,我认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应加大投入力度,精心设计,优化设计,减少设计变更,坚决把工作重点主动转移到建设期阶段上来,尤其要抓住设计这个关键阶段,未雨绸缪,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而这种控制应采用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做法,并贯穿于整个设计的各个阶段,即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直到施工图设计,为整个工程投资控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招投标及施工阶段
首先,业主要编制好招标文件。工程招标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和施工招标两个方面。招标文件确定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原则和程序,规范和指导工程建设施工招标的各个环节,对建设工程从项目报建到合同签订的全过程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由于招标文件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它是施工单位投标报价的依据,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竣工结算处理索赔的依据,按法律解释顺序它也排在前列。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非常严密而准确,每项都要详细地写明,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及争议,也可有效地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其次,要加强合同管理。施工合同是办理工程结算、拨付工程款及处理索赔的直接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谨慎,特别是采用费率招标时,更应弄清业主与施工单位各方的责、权、利。对于其中的包干风险费,必须把握其费用的内涵,这对于招投标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这阶段,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业主的委托下可以完成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有招投标资格的造价咨询单位可代业主编写、招标公告(书),制定资格预审条件,评标细则、进行资格预审,选择优秀的施工、监理企业等;②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审定标底、评标、开标;③为业主进行甲乙双方所签订合同有关造价部分条款的咨询,尽可能减少发生造价条款争议的可能。
施工阶段即是把设计变成具有使用价值的建筑实体的过程,也是实现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供原始依据的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施工阶段要做到“严”、“细”、“准”。“严”,是严把签证关,建设工程的施工周期长,签证是对施工过程的记录也是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索赔的依据参与工程造价监管的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把关,及时签证,防止施工单位巧立名目、以少报多,遇到问题不及时解决、结算时候搞突击;”细”,是要求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人员细致认真,对于可以描述清楚的尺寸、部位、数量要认真记录,必要时可以依靠摄影、照相等手段帮助,防止结算时的漏项、错算;”准”,是造价专业人员准确地审查验工月报、签证数量、索赔价款,尽可能在最终结算时少留活口。例如,包干费用已包含二次搬运费的,有关材料的二次搬运及上下力费用就不可再重复签证,对于预算中已有的项目不得重复签证。笔者建议业主可建立项目造价控制责任人制度,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人员对项目造价控制(管理)负责,在跟踪管理的同时,没有该责任人签名的签证不得结算工程款,同时对工程付款进度进行控制负责,防止工程款超付。
三、竣工结算与后评价阶段
代建制已经在目前一些大中城市的政府资金建设中开始了广泛应用,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是代建制还刚刚起步,所以政府主管单位应当制定相关制度,尽可能的实现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相分离,建立起有素质、业务水平高的项目管理公司,让代建制的单位保持强烈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以增强项目工程的质量和投资效益,适应全国推行代建制这一新形势的要求。同时转变管理观念,改造管理流程,创造出一整套适应代建制发展的新型的政府管理流程与管理模式。
一、代建制的概念及源起
代建制,即投资人以招标的形式,选择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公司),负责项目的管理以及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完成后交付投资人选择的使用单位的一种机制。
目前,我国的投资人和建设方之间的关系都是属于一体或者父子的关系。因工程需耗用巨额资金,所以大部分投资方都不可能不停的进行项目投资,往往是一次性的。这就导致大部分项目是当项目发生时,投资方即时组建一个基建部门,当项目完工以后,基建部门也随之解散。这样的形式使得专业化人才被严重浪费, 且难以形成专业程度高的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或者一些项目建设中缺少专业化的人才。因而出现了一些工程项目建设方专业化程度不高,业务能力不够的现象,导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缺乏积极性、区域懈怠,降低了我国基建工程管理的整体水平,影响到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有资料显示,我国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份额只有1%,表明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实行代建制,引入专业化的基建管理。依据我国政府正在推行的符合国际惯例的注册执业资格制度,应当先让建设方的项目管理进一步的规范化。这样能有效实现建设水平的提高,减少管理成本,让投资项目的实施状况透明化、公开化,有利于进行监督管理。也能适应现代生产发展的专业化需求,促进政府部门职能的转变。
实行代建制,投资人能够以招标的方式让有从业资格的项目管理单位进行竞争,择优而选,实现了投、建、管、运营的分离。建立了投资责任约束机制,让投资建设程序更加规范,从法律上和经济上约束了投资方和建设方的关系,实现资金的高效使用和工程项目实施的高质量。
二、如何实施代建制
基建项目的生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而项目的实施阶段又包括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审批阶段、施工阶段及项目运营前的准备阶段和完成后的保修期。
决策阶段,首先,由出资人编制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在项目可行的前提下将可行性报告呈报发改委审核,批准立项。立项后,投资人对基建项目管理进行招标,招标书详细说明项目规模,建造标准,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等的控制,项目管理费标准等要求。
接着,由项目管理公进行投标,出资人选择合适的项目管理公司来管理该项目,双方可签订项目管理合同。投资人把项目交由项目管理公司全权管理,由项目管理公司具体负责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公司对投资人负责。
基建项目管理方应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组建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作为项目部负责人对项目部的工作负责。项目部工作主要针对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报批各项手续等工作。一方面要组织、监督并管理各单位与部门的建造;另一方面要完成前期各类手续的办理,在验收阶段组织验收,最终办理好各类证件。第二,沟通好设计院,处理好设计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组织监理和工程审计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指导。第三,组织各分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建设,实现预期的项目管理目标。
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管理方的主要任务是:
(1)按照出资人的意愿,组织设计人员或单位进行设计。另外,造价工程师对设计成果进行造价控制工作,从而达到项目造价的有效控制。
(2)在项目启动时沟通政府部门,完成好各项手续的报批。
(3)将在投资人监督下组织工程监理、审计、承包商的公开招投标工作,并及时向出资人汇报中标情况。
(4)组织主要材料和设备等的公开招标。
(5)在施工阶段,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安全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组织协调工作;另一方面要组织监理、审计,施工单位各负其责开展工作;另一方面与各政府职能部门沟通,按时组织验收,接受职能部门对项目的监督。
竣工验收阶段,首先由施工单位进行内部检查,监理单位预验收,再由项目管理公司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参与竣工验收,并督促各方做好项目资料备案,办好相关手续,最后完成项目 “房产证”、“土地证”及各类运行证的办理。验收完成后,项目管理方将基建项目转交出资人或出资人选定的项目运营方。
三、推行代建制的问题
代建制的实施,将长期面临如下问题:
(一)不完备的契约
代建制的出现,是因为需要对投资者以及项目管理水平进行扩张以及补充。两者之间形成了权力与义务的关系,因此,应当签订合同以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代建单位能够在投资方的授权范围内,保证代建行为高效真诚的完成。合同中,应当明确投资方和代建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目前没有相应的代建制的合同范本等法规的依据,可能会因合同主题不明确、权利、义务的界定不明确等问题而导致合同纠纷。同时,代建管理费也没有明确的计提标准,导致难以确定奖罚机制。可以预见,包括代建行为在内的社会经济活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在不完善的合同约束下进行,而并不会毁灭;完善契约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工作也会由学者们一直进行下去,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社会道德规范对契约的约束以及补充的意义。
(二)委托人的缺位
正如麦克尼尔所言:“人们一般承认,人在经营者现代世界经济的绝大部分。但人们很少承认这些人正变得越来越没有委托人了”。在项目工程的实际工作中,代建单位是承包单位的委托人,当地政府是代建单位的委托人,而当地政府的委托人可能是政府的上级主管单位。面对如此复杂的层层组织现象,委托人的严重缺位已经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事实上,代建制度之所以存在很大程度上因归因于委托人的缺位。现代社会,委托人缺位成为普遍现象。绝大多数大型企业的管理人员并不是其投资人,而企业可能因投资人的人数较多,分散了投资人的股权,而使投资人产生懈怠心理,存在“搭便车”的想法,使得他们对公司的管理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督。但是大多数西方的大型企业都能够保持正常运作,因为他们的企业治理结构和企业治理市场都比较完善。因此,要是代建制度顺利的实施下去,就应当建立公开化、透明化、市场化的代建单位管理机制,这可能是一个有效解决委托人缺位的方式。
(三)不统一的目标系统
代建制度其实是出资人、代建单位与使用单位三者建立起市场合约关系,用法律来约束合约主体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这三者的目标不是统一的,首先,在时间方面,使用单位的侧重点是长期目标,而投资方和代建单位则注重短期目标。其次,在内容方面,对投资方来说,其目标是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的完成工程项目,并保证资金使用效益;对使用单位而言,其目标是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工程,并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而在实际项目建设过程中,投资方是代建单位工作绩效的考核者。为了达到投资方的要求,代建单位的建设目标往往会向投资人方向倾斜,而忽略使用单位的需要。但是基建工程实现的效益是在使用单位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体现出来的。随着代建制度的进一步普及和完善,怎样将三者的关系处理好,将项目工程的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详协调,都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四)不对称信息
代建制度属于技工专业技术的服务,代建单位的工作能力、工作环境、工作经验、工作难度等因素都对其工作成效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其中,工程施工人员的工作能力、状态等因素都能对项目的成效产生重大影响。实践工作中,代建单位可能会因激励制度等的不一致,而产生不忠诚或者不尽责的行为,降低工作质量,侵害委托人的权益。这些问题就是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委托一”问题。
因为工程建设是一次性的,验证效益具有不可预测性,重复验证成本又非常高,使得投资方难以设置一定的标准来判断代建行为的效益。所以,投资方不得不将管理的重心从监督转为信任和激励。
四、代建制在基建中的思考
我国在基本建设管理上经历了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指派、协议承包到市场经济体制下项目总承包、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承包等多种管理模式并存的改革发展历程。经过多年的努力,客观地讲,目前我国基建领域项目管理的经验和相应的法律环境还是比较成熟的。
寻求适合我国基建管理的模式应该集中关注其非经营性、服务对象多样性等特征。在代建制下,管理部门不再直接参与基建项目的管理,只需监督并协助代建单位,履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代建制的推行,实现了项目专业化管理,能够摆脱复杂而繁重的基建管理工作。而且从目前代建制度的实行情况来看,其费用也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代建费一般是甲方项目管理费的70%-80%。
当然,将基建项目全部交由代建单位来管理,面临的如何适应基建项目建设需求多样化、服务对象多样化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而且代建制度自身发展也不甚完善,存在着代建行业发育不完全、法律地位模糊、代建单位信用体系不健全、近退场制度也有待完善等诸多问题。目前代检制度在国内一些省市(如深圳、福建、北京、重庆、上海等),由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的建设管理中取得了不少的成功案例,但要运用到基建项目中目前还缺乏一定的实践经验。
参考文献:
[1]李静.浅议代建制的完善[J],山西建筑,2007,33(14)
工程量清单(BillOfQuantityBOQ起源于19世纪30年代)报价就是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清单报价,然后投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工程技术、施工工艺以及管理水平等因素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计算。主要是计算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主要包含项目的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机械费以及利润,在综合单价计算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建设工程施工地形以及风险因素。
1.2工程量清单的作用以及要求
首先,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招标工程标底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过程中适当调整工程量的主要根据。其次,工程量清单应根据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则、项目划分、计算单位规定、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再次,工程量清单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最后,工程量清单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思路
首先,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该运用比较常用的整体框架。当计算出工程量后,对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完善,从而制定出统一的规则。与国际通行办法相统一,统一工程量计算,统一计价表形式,统一划分项目,统一计量单位,从而编制出对应的工料消耗额度。其次,清单的编制人员应该是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分为两个部分,一个值编制说明,另一个是清单。编制说明包括编制依据、分部分项工作内容补充要求、施工工艺以及主要材料价格档次的制定。最后,需要按照施工图纸、工程地质报告、设计图集、施工规范等要求以及规定进行编制。清单编制的内容不仅要有实物消耗的形态,还要有招标方非实物形态的竞争费用,还要编制竞争与非竞争费用的分类。
2送电线路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现状及其现实意义
送电线路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定额加费用计价方式是不同的,传统的额定加费用计算方式的适用范围、项目划分、工程量编制、报价编制、计价方法、工程量编制人、费用构成方式以及风险承担人与送电线路工程量清单报价都不相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特点如下。首先,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机械费以及利润等采用综合单价的形式,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综合单价形式与传统的方式相比更加适合工程招投标,综合单价的方式简单明了。其次,可以明确地反映出送电线路工程实物消耗和相关的费用,与工程的结合更密切,可以运用这种形式进行报价。目前,我们之所以大力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主要是因为工程量清单具有合理性以及独特的优势,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方式就是根据市场的定价。清单计价可以清晰地体现出建筑产品在某一个时间段内的市场价格,清单计价可以有效降低工程的总体成本。传统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相比,本质是单一、固定、法制化的政府定价制度,所以,不能准确地呈现某一时间段内建筑产品的价格。(2)为了避免重复劳动,应该将招标周期缩短。在工程中实行工程量清单,可避免招标人对工程量进行重复计算,不仅可以降低人力、物力财力,还可缩短招标时间。(3)工程量计算准确度高,工程造价制定合理。招标人主要是按照施工图纸计算出具体的工程量,根据工程量制定出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发给投标人,然后让投标人按照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报价。虽说投标人不用亲自去计算工程量,但是也有一部分投标人对工程量进行计算。招标人中标后,会复核工程量,如果出入差距比较大,就会出现被动的局面,影响招标质量。
3送电线路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优化
根据我多年的工作经验,结合本公司运用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的送电线路工程投标项目,借此机会,对自己的经验以及感受进行总结,仅供参考。(1)创建合理优质的报价小组。合理优质的报价小组可以给出合理的报价、提升中标的概率,合理优质的报价小组的组成为:首先,投标工程项目经理,此项目经理需要具备相关工程的工作经验以及工程项目投标报价过程的经验。同时投标工程项目经理人员还要有成本价格的经验以及了解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技术方案等要求。具备了以上这些经验,在报价的过程中就可以充分把握建设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这样报价才会更合理。其次,需要具备造价工程师,其主要作用就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艺以及企业的管理水平计算出工程成本、风险以及工程费用。最后,要具备专业工程师,其应熟悉本地的建设市场。建设市场专业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就是根据当地材料的价格给出占工程总造价一半以上比例的材料价格水平,从而给出合理的投标价格,就算项目所在地没有专业工程师,在工程现场勘查时也要加强这方面的调查。(2)认真分析总结工程量清单以及报价说明。对建设工程给出的招标图纸、报价说明、运用的规范以及清单注释要认真仔细地查看,如果其中的验算存在问题,就要对工程量进行复核,避免出现误解和漏项。因为工程量清单以及报价说明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翻阅的过程中应该认真阅读。因为合同模式是不相同的,所以复核的方法也要根据合同的模式而不断变化。(3)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对投标中存在的疑问给予解答。针对投标文件中不理解或者工程量清单含糊不清的地方,应参加业主组织的现场勘查,并且提出复查建议,或者向招标方说明自己的疑问,并要求其解答。(4)总造价中对清单进行拆分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我们要有针对性地对材料价格以及人工进行拆分,对施工材料的价格要多询问,让专业分包商对材料供应以及灌注桩基础进行报价。(5)对单个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布局与调整。上述工作完成以后,运用报价的策略对每个单项单价进行确定,不仅可以提升中标的概率,还有利于中标后项目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运用不平衡报价,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首先,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单价承包项目。对图纸不明确或者有错误,估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在报价合理不使业主反感的前提条件下,报价单价可以提升一些。对建设工程内容不明确,估算今后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单价可以报低一点,这样有利于以后的索赔,达到盈利的目的。其次,措施项目、其他项目、零星项目(一次性包干费用)费用的结算不能进行调整。为了不影响投标总价以及中标的机会,提升工程的收入量,当投标总价敲定后,需要对清单工程量进行复核。假设今后建设工程施工的工程量降低,在保证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调整某些项目的费用比例,降低工程量的同时还会降低项目的单价。最后,在招标的过程中会有一些问题,比如存在有单价却没有工程量的项目,存在暂定工程项目,也就是没有归纳到投标总价的工程项目。暂定工程项目的所报单价比较高,主要是因为其不会影响投标总价,而一旦项目实施,就会获得利润。
一、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分散,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健全。目前,一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违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论证走过场,用行政命令代替科学论证,盲目决策,仓促上马,为了立项能得到上级部门批准,往往刻意压缩投资预算,结果是“三边工程 ”屡禁不止,重复建设、重复投资和“三超”现象大量存在。
2、作为工程项目的管理班子是由非专业人士组成的非专业性的临时性机构.工程完工后即行解散,使得经验和教训都是一次性的,难以积累工作经验。更谈不上建立数据查询等管理信息系统,所以管理水平无法提高,还导致业主的各项责任难以真正落实。由于其专业水平及管理经验均有限,无法对工程投资等进行有效控制。
3、使用单位或受益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随意修改设计和改变用途,任意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搞钓鱼工程,导致投资一再追加。
4、招投标阶段,围标、窜标现象较严重,大量违法违纪问题产生于招标投标阶段,投标价格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难以实现。
5、合同管理是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的薄弱环节。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和好坏,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政府投资工程合同管理往往存在如下问题:1)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视,合同意识淡薄。合同签订前不认真研究合同条款,为了省事,将合同的草拟权拱手让给单位或承包商,让承包商牵着鼻子走。2)对合同文件缺乏统筹策划,文件内容相互矛盾。3)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条款不全,内容不详细,文字表述不准确,特别是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合同过于简单,极易产生合同纠纷。
二、对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管理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针对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上述种种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下列几方面着手,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管理,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率。
l、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管理根本制度入手,建立专门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机构进行工程建设管理,也就是成立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彻底改变政府投资工程分散管理的局面,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全面负责。包括投资――成本控制、进度――工期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其他项目管理工作等。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受当地政府直接领导,与传统意义业主(指项目的投资主体)作为使用单位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因而能保证政府投资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对政府投资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管理形成根本的保证制度。
2、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工程监督约束机制。首先制定政府投资工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严格的操作程序,从制度方面保证政府投资工程的有效进行,如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专家论证制度、技术委员会集体商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签证及设计变更制度、工程造价管理会商制度等。其次要保证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的公开性 、透明性,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逐步建立人大、审计、纪检、财政、监察的监督管理机制,重要会商事项应由审计、纪检、财政、监察等部门参与,避免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内部盲目决策。再次要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执法检查,改变目前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这是保证政府投资工程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也是政府投资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手段。
3、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组建以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人员为技术骨干的技术委员会,并建立定期对工程相关事项进行会商制度,对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提出的修改设计和改变用途等工程变更事项进行科学论证,通过建立数据查询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科学管理。对五万元以下的工程造价变更事项,由技术委员会集体商讨;对于五万元~五十万元的工程造价变更,不仅技术委员会集体商量通过,还需由当地政府纪检、财政、审计等监管参与的重大事项商讨会议通过方可实施,对于超过五十万元的工程造价变更事项,不仅需通过上述程序,还需通过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执行。通过工程造价变更规模的不同审批程序,严控工程造价变更。通过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及管理经验,从而对政府投资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
4、积极执行公开预算价审核制度。充分发挥工程造价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其人才和智力优势,通过公开竞争,选择操作良好、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造价咨询机构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工程量清单及公开预算价的编制。编制以后由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工程造价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再有当地审计部门进行审核,在招标之前从源头上控制公开预算价的编制准确性,从而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量清单及公开预算价编制问题影响工程造价的调整。
5、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自从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以来,政府投资工程造价控制已取得很大的进步。但是,招投标管理制度还存在不成熟之处,围标、窜标、抬标现象仍时有发生,为了在招标投标阶段很好控制工程造价,杜绝招投标过程中的不良现象发生,、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尤为重要。严格执行招标信息网上公示制度,《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实施,它标志着政府投资工程领域最低价中标方法的条件已经具备。在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中严格资格预审后的最低价中标方法,积极推行资格后审的招标方法,实行远程评标法、异地评标法,从而从制度上铲除腐败、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彻底根治权力介入建筑招标投标市场,维护建筑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顺利实施投标价格合理低价中标原则。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近几年新兴的事物,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还较短,其工作的技术含量高、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属于知识智力型的服务。随着工程建设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作为提供专业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咨询服务的中介单位,无论是对政府的宏观设计还是对业主和承包商的代言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的保证了工程造价的公正、合理,从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利益的取得提供了保障。
1 项目决策与设计阶段
1.1 估算指标的搜集
为了充分保证估算指标的实用性和全面性,因此对数据进行搜集时,不仅在注重原始数据的搜集,同时还要根据根据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情况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原始数据进行修正和补充,从而确保所搜集的估算指标的实用性。
1.2 投资估算的编制
项目决策立项后,在编制投资估算时,要对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充分的估计,并针对可能发现的风险制订科学的防范措施。同时在估算时要确保其估算的科学合理性,以免发生高估或是低估情况,从而对工程的进度及投资收益造成影响。拟建项目一经决策,设计阶段便成了工程建设和投资控制的关键。咨询单位应督促造价工程师主动参与到设计工作中,使设计人员具有造价意识,充分运用价值工程等理论来降低工程造价,力求设计方案在技术先进的条件下做到经济合理。这种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方法,应贯穿于设计阶段的各个环节,即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直到施工图设计,为整个工程的造价控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2 招投标与施工阶段
2.1 项目招投标阶段
2.1.1 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招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是施工单位投标报价的依据,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竣工结算处理索赔的依据。因此,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非常严密、准确,每一项都要详细写明,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及争议,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具有招投标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应代业主编写、招标公告(书),制定资格预审条件、评标细则,进行资格预审,选择优秀的施工、监理企业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要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2.1.2 加强合同管理。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办理工程结算、拨付工程款及处理索赔的直接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主要依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业主的委托下应做好甲乙双方所签订合同有关造价部分条款的咨询,特别是采用费率招标时,更应弄清楚业主与施工单位各方的责、权、利,尽量减少发生造价条款争议的可能。在合同签订后,要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同时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积极主动采取应对措施。
2.2 项目施工阶段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施工阶段应做到“严”、“细”、“准”。“严”是严把变更签证关。由于签证是对施工过程的记录,也是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索赔的依据,因此参与项目工程造价监管的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把关,防止施工单位巧立名目、以少报多、遇到问题不及时解决、结算时搞突击的现象发生。“细”是造价咨询人员工作中要认真细致,对于可以描述清楚的尺寸、部位、数量要认真地进行记录,必要时可以依靠照相、摄像等手段帮助,防止结算时错算。“准”是造价专业人员准确地审查月报、签证数量、索赔价款,尽可能在最终结算时少留活口。例如,包干费用已包含二次搬运费的,有关材料的二次搬运费就不可再重复签证,同时,对于预算中已有的项目不得重复签证。建议业主可建立项目造价控制责任人制度,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人员对项目造价控制(管理)负责,在跟踪管理的同时,没有该责任人签名的签证不得结算工程款,同时负责对工程付款进行控制,防止工程款超付。
3 竣工结算与后评价阶段
目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竣工结算环节已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但是在实践中还要注意在审价报告中分析影响工程价款的原因、审核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如何控制修正工程造价的相关内容。为了防范审核风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落实好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咨询单位负责人的三级复核制度,对工作底稿逐级复核,从而真正实现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后评价是对整个建设项目的一次综合性评价,也是对该项目上造价控制的总结。一般说来,造价咨询单位应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3.1 数据资料的积累、分析和整理归类
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人员,应认真细致地对待大量有关工程造价的数据资料,通过与实际的联系分析、筛选,总结影响工程造价的各项因素。
3.2 重视合理的建议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充分重视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分析造价控制如何在各环节做到有效衔接、如何有效防范价格风险等,真正达到工程造价由被动控制向主动控制转化的目的。
3.3 加强经验总结及问题分析
一方面总结在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有效控制、全面管理造价的工作经验;另一方面分析自身在全过程造价管理工作方面的不足之处,找出原因,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
结语
工程造价控制是确保工程投资经济效益的关键,这是一个较为系统的动态过程,因此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对造价进行控制,从而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同时各工程建设单位也应及时的转变观念,顺应工程造价由工和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全过程管理的发展趋势,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造价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带动造价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建设市场的繁荣。
参考文献
随着国家为应对世界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在当前加快推进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制化的进程中,研究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监督监管,使之规范运行;严格遵循建筑市场审批管理,对建立完善的建筑市场体系,有效发挥招投标机制的功能作用,实现扩大内需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概念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是指项目在国家法律保护并监督下依据特定的程序,邀请潜在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与竞争,从中评定出符合全面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优秀承建单位,并与其达成协议的经济法律活动。也是对建设产品市场预价进行交易的采购方式。按照建设工程生产组织的特点,由于业主方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知识的集成,业主方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组织者,因此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虽然有代表不同利益方的项目管理,但是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管理的核心,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是业主项目管理的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过程实际是业主的项目管理过程,是一个短期决策分析、科学合理地选定最为满意的投标人的过程。招投标工作分散在建设工程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中进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涵盖了工程建设项目勘察的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既可以是全过程的招投标,也可以是阶段性的招投标;既是整个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也是某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总之,招投标已经渗透于建设工程的整个管理过程中。
二、招投标工作程序
招投标是一项系统工程,有一套完整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包括招标工程概括和工作范围介绍,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以及指导其填写资格预审文件的有关说明,并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实施能力、技术水平、商业信誉等方面进行比较、审核,避免不具备条件的投标人承担项目的建设任务。
(2)编制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及合同条款是招标文件非常重要的组成内容,设计项目将来具体的实施是否顺利,是否能达到业主的预期目标。招标文件需经业主审核、签字后,方可正式打印装订发售。
(3)组织现场勘察。为了让投标人了解工程项目现场的情况、自然条件、施工条件以及周围环境条件,便于编制投标文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招标文件的约定,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并介绍有关情况。
(4)发送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参加投标预备会或现场勘察,将会议纪要和招标补充文件用书面的形式发送给每一位投标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公开招标。为体现招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参加,并邀请有关监督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的代表出席并监督开标活动,投标文件必须当众拆开,同时宣读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6)确定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开标前依法组建。可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及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包括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疑问澄清等一系列工作。
(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经过对各投标文件评审后向招标人提出结论性报告,以此作为定标的依据。评标报告应包括评标基本情况的说明、对各投标人的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等内容。
(8)公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按规定在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指定的媒体或场所公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公示期内如果对招投标活动、评标结果
有异议或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招标人反映或向监督部门投诉、举报,要求调查处理。
(9)定标。按照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及公示结果,依法确定中标人后,招标公司将代业主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协助业主准备合同文件。
三、个人的认识与体会
1、目标定位
企业进行工程投标的目标主要有以下几种:市场份额、高额和利润、技术声誉、地域性的规模效应、维持生存的业务量。相对于同一个项目,不同的企业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其经营战略思路是不同的,其当前的战略能力以及战略要素的配置也是不同的,因而其战略需求是不同的。例如,有的企业开工条件不足,急于获得维持基本经营业务,必然以维持最低的利润为目标去争取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占据某一方市场,可以不惜采取“先亏后赢”策略。
一般来说,高报价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施工条件差的工程;专业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本公司有一定专长;工期要求急的工程;对手少的工程;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以下情况报价可适当降低:施工条件好、工作简单、工程量大而一般公司都可以做的工程;公司目前急于打入某一市场、某一地区,或虽已在某地区经营多年,但即将面临没有工程的情况,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等元工地转移时;附近有工程而本项目可利用该项目工程的设备、劳务或有条件短期突击完成的;竞争对手多,竞争力强时;非急需工程;支付条件好的工程。
2、认识自身经营实力和竞争对手分析
对某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最终的胜利者只有一个。正确认识自身实力和掌握竞争对手情况同样重要,知己知彼是投标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企业对外投标能否取胜的重要因素。
(1)分析企业经营实力主要内容:①施工能力和特点,在本项目上有何优势;②类似工程经验;③投标项目对本公司今后业务发展的影响;④本公司机械设备状况和周转料情况;⑤垫付资金来源,可投入本工程的流动资金情况;⑥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企业综合盈利能力如何等。
(2)竞争对手分析。对可能参加此次投标竞争的企业,列出这些对手的名单,调查他们在历次投标时的情况。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本次招标中投标单位名称、每标段报名情况;②投标优势单位历史的投标经验;③投标优势单位市场份额和经营现状;④竞争对手是否具有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优势;⑤投标对手的最有利优势是什么,在这一点上,是否有通过采取其他措施取胜的可能性。在分析自身经营实力和对手的情况后,如果我们自身没有太大的优势,宁可放弃。
3、强强联合,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