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调查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10-06 19:12:5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视力调查报告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视力调查报告

篇(1)

调查结果

我调查了20位同学。其中,只有2位同学两只眼睛视力都是5.0以上的,只占我调查人数的10%。而有一只眼睛在5.0以上,另一只在4.0-4.9的有7个。两只眼睛都在4.0-4.9的有11个。可见同学们的视力情况很不好。

分析

同学们的视力不好完全是因为大家不好好保护眼睛而造成的。同学们写作业时眼睛里本子因保持35厘米的距离,不能弯腰埋头写。长时间看电脑、电视对眼睛也有很大的伤害。很多同学就是因为这两个原因而视力变差的,所以,我们应该从小就树立保护眼睛的意识。

建议

篇(2)

长沙市清水塘三小六年级二班的小朋友们成立了一些课题调研小组,每个小组选择一个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小主题,进行调查,采访,收集数据,拟写调查报告。

他们还召开了一次主题分享会,把自己的成果做成PPT,分享自己的收获和发现。

表格里,满满都是爱

“快去睡觉!”

这四个字是不是很耳熟?爸爸妈妈总是催我们去睡觉。他们自己的作息习惯怎么样?

哈哈哈,这可是一个严肃的问题。

黄雅婷和宋序进选择做“家庭成员作息时间调查”。

宋序进给每一个家庭成员做了一个表格,整整齐齐地记录了全家人三天的作息时间。

他的调查结果是这样的:

爸爸每天工作很忙,总是凌晨才睡觉,精神不好,没有时间陪我,建议要早睡早起,尽量午休。

妈妈作息时间规律,每天还跳舞,精神很好,是我们的榜样。

我上学时能正常作息,一到放假时间就有点乱了,晚上不想睡。熬夜后,第二天精神不好。

真是不统计不知道,一列出来才知道每天休息得这么少。宋序进和爸爸约定,以后要调整作息,争取早睡早起。

黄雅婷每天都睡得很早,也不知道爸爸妈妈什么时候睡的。在做家庭成员作息调查表时,她惊讶地发现,爸爸妈妈每天的平均休息时间只有6个小时!他们晚睡的根本原因是,要看店。等夜深人静,没有顾客了,他们才拖着疲倦的身躯回家休息。

她想出了一个“妙计”。

一天晚上,她搬了一个凳子坐到店门口,一有客人来,她就装作很惋惜地说:“对不起,今天不营业了,请您明天来吧。”

这个“没有客人的奇怪晚上”,爸爸妈妈的休息时间比平常延长了。

第二天晚上,她又故伎重演。可是有一位“麻烦的客人”看到里面亮着灯,一定要进去店里。她沮丧地坐在门口。爸爸走过来,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催她赶紧回家睡觉。

看来这个“妙计”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S雅婷看着爸爸妈妈忙碌的身影,心里有心酸,也有感动。也许这一次调研行动并不会带来很多改变,但是她懂得了爸爸妈妈的劳累和生活的艰辛。

她决定要做更懂事,更有力量的自己,不让辛勤的爸爸妈妈为自己操心。

书虫们,看过来

书,是一扇打开视野的窗。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喜欢阅读,有问题吗?

假如你不会选择好书,假如你阅读的姿势不正确,就有问题!

陈籽馨和卢宇华带领10位同学,选择了“班级阅读情况调查”这个小主题。他们呈现的调查报告丰富多彩。有专业的图表,呈现同学们阅读的时长,阅读书籍的种类;有“偷拍”的不正确阅读姿势的照片;有“烂书大收集”――《公主出没请退让》……看这样的书会让人变傻!他们痛心疾首地把这些记录在调查报告中。

他们呈现的PPT里,有这样的建议:

1.同学们课外阅读的时间大多在30分钟到60分钟之间,看漫画和小说比较多,名著读得很少。

2.建议大家多阅读一些古典名著和科普类读物,提升写作水平,拓展知识面。

3.建议大家在阅读的同时,采取正确的姿势,保护眼睛,防止视力下降,给自己的未来一片蔚蓝的晴空!

历经艰辛做好的PPT,因为没有及时保存,竟然凭空消失了!大家又花了整整四个小时,才把调研报告重新呈现出来。

主题分享会上,看到这些图片,大家都沉默了。真没想到,爱阅读并不等于会阅读。

分享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以后会养成好的阅读习惯,读好书,用正确的姿势享受阅读的乐趣。

保护好心灵的窗户

细心的张羽谆发现:学校里近视的同学越来越多了。一天,他看到一个一年级的小朋友,一副稚气十足的样子,却戴着沉甸甸的眼镜。

他想知道这些同学是怎样近视的,有哪些克服近视的方法。他和伙伴们成立了“视力调查小组”。

他们请求老师的帮助,拿到了全班同学的视力登记册。经过严谨的分析,他们发现,班上的同学在三年级的时候视力下降比较快。

张羽谆采访了几位戴眼镜的同学。

“请问你是在几年级近视的?是怎么近视的?”

问题提出来,有的同学不太想回答,支支吾吾地说:“我呀!好像是在三四年级的时候近视,好像是看电视和写作业的姿势不正确造成的。”

说完,这个同学撒腿就跑,生怕被班主任听到这句话。

视力下降是由于看电视的缘故吗?张羽谆又采访了另外的一些同学。80%的同学都“坦白交代”,视力下降是玩手机造成的。

近视的性别比例中,男生比女生多。

采访对象中,有一位学霸,特别喜欢看书,而且一看就是很久,也不“中场休息”,现在也有点近视了。

课间做眼保健操的时候,张羽谆和伙伴们拍摄了一组照片。照片显示,很多同学做眼保健操的手势和程序并不标准,这样完全起不到保护眼睛的作用。

他们还请教了专业人士,对小朋友如何保护眼睛提出了很多建议。

这一次主题调研,张羽谆觉得自己收获很多,不仅向伙伴们普及了爱护眼睛的知识,也给了自己很多有益的提醒。

篇(3)

首先,开发了中华职专职工档案管理软件系统。

其次,将学校或单位人员的档案内容的所需数据,存储在计算机的磁盘里,需要时可以通过计算机方便地进行查询、检索、维护,还可以将有关数据打印出来。

第三,还用计算机进行了日常办公现代化的管理工作的使用。

第四,及时收集、加工、整理、存贮、检索新的变化数据。

使其单位人事管理初步实行计算机化,让计算机在人事管理中得到初步应用。使人事管理者总是根据准确、及时的人事信息来进行决策,实现管理。只有计算机才能将现代化社会中,成倍增长的人事信息量,进行及时收集、加工、整理、贮存、检索、传递、反馈给决策者。发挥其特有的功能。

即:(1)对输入的人事数据,进行数值运算和逻辑运算,求解各种问题。

(2)对人事信息进行加工来解决各种数据处理问题,为人事决策者在决策时提供依据。

(3)对人事管理的各种资料数据和计算机顺序,具有记忆存贮的能力。

实践证明,当管理的信息量和复杂程度达到某一限度时,即管理人员的劳动强度超过其承受能力时,就必须采用新的管理手段,即用计算机技术信息的收集、加工、传递和存贮等,可以使用人事基础信息,高效、合理、恰当地管理。这样,人事信息系统随着计算机的应用、发展而不断完善,计算机在人事信息管理中的地位也就是益重要。

正因为如此,实现人事管理现代化,要有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人事管理工作效率。现代人事工作的信息量越来越大,保密性越来越强,而且信息的密度不断提高,靠传统的管理方法和人工操作手段已经无法搞好人事管理工作。而计算机作为数据处理系统,已逐渐成为人事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在人事管理中正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计算机在人事信息系统中的作用有:

(1)计算机能够比人更快地提供有信息价值的人事数据;

(2)计算机能够比人提供更新的人事数据;

(3)计算机能够比人提供更加准确的人事数据;

(4)计算机能够比人处理更多的人事数据等等。

正因为如此,我们利用计算机替代手工操作建立的人事信息系统,即计算机人事信息系统,其主要功能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一是可以高效能、大容量地收集、处理、存贮人事信息,大幅度地提高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可以及时掌握整个人事管理系统的全面情况,提供系统的准确的人事信息,可以促进人事工作的规范化及各项管理制度与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健全,从而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三是可以提供各种加工处理了的人事信息,以满足人事管理的特殊要求,适应新形势对教职工队伍提出的新要求,帮助选择方案,实现优化决策。

当前,不少单位的人事部门对于计算机的应用还仅限于简单的单机应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任务的复杂、用户的需求,其应用还会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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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图为临川二中。

“至今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也搞不清楚他为何这么做?”9月26日下午,福建一所高校的饮品店里,江西临川二中“弑师”高中生的姐姐—雷婷(化名),坐到了《南风窗》记者面前。

9月14日,19岁的雷婷历经喜悲两重天。这天,是她考上这所大学的开学日。但下午,她就接到高中老师的电话,“你知道学校出什么事了吗?”雷婷说不知道,老师叫她“自己问问”。雷婷急忙给弟弟雷明(化名)打电话,但没打通。之后,她给弟弟班上的同学电话,同学告诉她,“你弟杀人了!杀了孙老师!”孙老师是雷明的班主任孙武康。

几乎在这时,孙老师的妻子也接到朋友电话,“听说临川二中有学生杀老师,杀的是一个化学老师!”心里咯噔一声,她挂电话,抛下9个月大的孩子,急忙赶往临川二中。来到现场,腿都软了—老公孤零零地躺在办公室水泥地板上,白色上衣已被鲜血染红。 “不好”的学生

案件缘于学生玩手机而引发的退学风波。

雷明是临川二中高三(30)班学生。9月13日下午,他上课玩手机被班主任孙武康发现。孙要缴他的手机,但雷拒绝交出。孙叫雷自己把手机给摔了,雷不肯。后来,孙武康叫班干部一起把雷的桌子搬出教室,同时要他填写自愿退学申请书。

雷婷告诉《南风窗》记者,当晚,弟弟在QQ上告诉她,“老师把我的桌椅给撤了,不让我去上课。原因是我上课玩手机。”没想到,次日中午11点26分,就发生了这起轰动全国的“弑师案”。

孙武康,江西省吉水县黄桥镇金洲村人。2008年7月,他从江西师大研究生毕业。在老师、同学眼中,孙的教学水平很高,但比较严肃、认真,很注重纪律和讲究规则,对自己和同学的要求都很高。“孙老师早上第一个到教室,晚上最后一个离开。”他的多位学生都这样向《南风窗》记者形容孙老师的勤勉与严肃,“上他的课,我们不敢玩手机”,以至于,“他偶尔开玩笑,我们都不笑,因为习惯了他的严肃”。

孙武康的哥哥孙文康告诉《南风窗》记者,弟弟这个人坚持原则,不会变通,平时也很节俭。“他对自己甚至到了苛刻的程度。夏天,连个哈密瓜都不肯买,因为嫌贵。衣服就那几件,我们叫他买,他不舍得买。”孙文康说,但弟弟不是那种不通情达理的人,因为雷明违纪很多次了,弟弟也给他很多次机会了,现在又是高三,所以弟弟可能对他的接连犯错着急了。

雷明所在班级的同学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时也证实,孙老师较严格,比如学生迟到,他会叫学生做俯卧撑。但没要求做几个,学生看着办,做了一会,自己进教室就行了,但雷明偏偏喜欢和孙老师对着干,甚至故意去顶撞或刺激他。

雷明所在的班,班主任原是一位姓孔的老师,年纪较大,后来不做班主任了。高二下学期起,孙武康接替他做班主任。听说孙老师较严,有时会体罚学生,这对雷明而言,不是个好消息。他发动班上的同学抵制孙武康的到来,但应者寥寥。

雷明没就此放弃。据其同班同学向记者叙说,孙老师刚接替班主任时,有次,雷明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问孙武康,“老师,你可以打人不?”孙武康说,“这个,你要去问年级主任。”雷明说,“他哪里会理我们。”孙武康说,“那你去问校长。”雷明不依不饶,“校长更不会理我们啦。”

“有时,我们就觉得他脑子一根筋,你去刺激老师、去问老师这个问题干啥?”雷明的同学告诉记者,有一次,孙老师问雷明一句“你妈来带你(指陪读)了吗”,雷明突然发怒,“你妈×!”“当时,我们都很震惊,很平常的一句问话而已嘛。”雷的同学说。

在高中同学眼中,雷明“肯定不是一个好学生”。他的同学描述说,“他不做作业,上课睡觉、玩手机、逃课,上网玩游戏”。不过,雷和同学相处还可以,不是很内向那种,有时还喜欢开点玩笑,不和别人打架,就是比较好动、喜欢玩。

对此,雷婷也承认,在妈妈和她的劝说下,弟弟也想学习,也尝试努力过,但坚持不了。

事件发生后,亲属从孙老师办公桌搜到雷明给他写的几份保证书,其中一份写道,“我深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承诺“遵守班规、班纪,好好学习,不影响别人,服从老师命令”。但这不足百字的保证书,字迹歪扭,经7处涂改,还有两处别字—“遵守”写成“尊守”,“班纪”写成“班绩”。

雷婷说,“高二下学期时,弟弟的成绩几乎是全班倒数了。” “读书有点累”

令人多少有些意外的是,在亲友、邻居眼中,雷明却是个“好孩子”。雷的父亲告诉《南风窗》记者,一直以来,雷明没表现出异常,“如有异常,我们肯定会改变教育方式”。雷明在家也听话,只和他父亲说过“读书有点累”,但从没向父亲表达“不读”的想法。

事实上,高二时,雷明就和姐姐提过不想读书,但雷婷没和父亲说。“我肯定不会和我爸说了,我就想着,不管怎么样,也要让他把高三念完。”雷婷说,之前,家里给弟弟的手机不是智能手机,但弟弟喜欢玩,提出换一台智能手机,“我们想着,他有智能手机就不会跑去网吧玩了,而且我们答应他的条件,给他买。他也答应我们好好把书念完。”

雷父也无法接受和理解儿子的行为,“有时,我们两人还一起玩,晚上散散步,一聊就一两个小时。”警方也不能理解,案发后,他们到雷明就读过的学校要材料时问学校领导,“雷明以前是不是精神有问题呀?”事实是:没有。

雷明的高中同学认为,雷明的家庭管教方式肯定给他很大压力,而他学习成绩又不行。“他很反感家人陪读,也很少在同学面前提及父母。”他们注意到,“有时,晚自习朝窗外一看,雷明的母亲突然出现在教室窗口外看着他”。

雷婷高二时,她母亲就来临川陪读了,租住在校外公寓里,房租一年5800元,主要负责照顾姐弟的生活起居。对母亲经常突然出现在弟弟的教室外“监视”弟弟一说,雷婷说,“晚上没啥事,妈妈出去散步,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学校,因为弟弟的教室在一楼,她顺便去看看。比如我的教室在二楼,我妈就没上去过呀。”

一个事实是,成绩好的姐姐没被看着,成绩差的弟弟经常被看着—不管是“顺便”,还是“特意”。但对一个学习成绩差、母亲又因他经常犯纪多次被老师叫到学校的学生而言,压力应该是不小的—何况,他还是个在亲友眼中孝顺的孩子。

因此,虽然雷明通常表现出的嘻嘻哈哈、玩世不恭,但没有人知道他内心的挣扎。加上,和很多陪读家庭相比,他的家庭并不富裕。所以在他姐姐高中毕业后,雷明坚决不让母亲陪读,“否则,就不读了”。在雷父看来,这是儿子心疼父亲的表现,“儿子认为,让爸爸一个人在外打工太辛苦了,让妈妈照顾他一个人不值得”。

雷明是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洪家嘴乡雷柏清村人,父母都是农民,常年在福建省福州市打工。40多岁的他们,外出打工已有20多年了,但没能给家庭带来多大改善。《南风窗》记者来到这个距离余干县城约40分钟车程的山村发现,这个40多户的村庄里,大部分人家都盖起楼房,而雷明家依旧是破败的瓦房木屋结构,屋内桌椅十分陈旧。他的邻居雷国汉说,雷明的父母这么多年打工积蓄主要供小孩读书,雷明在一岁多的时候,就和姐姐一起被父母带到福州去了,夫妻俩边打工边照顾他们读书。 从这里拐入,就是雷明的所在村庄了。 图 / 燎 原 破坏性的种子

因户籍不在福建,不能在当地参加高考。初二,雷明就被父母提前从福州转回江西余干县读书。雷的父母对教育一直很重视,总想给他们最好的。雷明9岁在福建读书的时候,他的父母还把他送到福州市登云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参加培训,在培训学校学习期间,雷明还被评为优秀学员。《南风窗》记者看到,他家里至今还挂着这份奖状。

回到江西,雷的父母原本可以将雷明转到县里的公办学校就读,因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仅不需交学费,每月还有生活补贴。但他们执意将孩子送到沙港中学—这是沙港乡的一所私立学校,收费较高,但比公立学校管理严,这所学校升学率至今连续9年夺取余干县中考冠军。

刚到沙港中学时,雷明“比较腼腆”。座位在他旁边的一位女同学向《南风窗》记者回忆,“雷明刚来时,没写数学作业,老师问他为啥不写,他竟然哭了。”不过,后来雷明的胆子慢慢变大了,开始在课堂上和老师调侃、顶撞,其间也闹过矛盾。但“不怎么写作业,上课也不认真听”的雷明,数学总能考个八九十分。在初中同学眼中,雷明是个固执的人,甚至“有点无赖的家伙”,比如“有的东西,明明是他错了,他还是固执地坚持”。

此外,“仗着”自己刚从福建省省会城市回来、见世面多,雷明什么都说福州的好,“甚至连矿泉水都说福州的好喝”。他的同学显然不相信,“水能有啥味道?我们有时就说他了—你是福州人还是余干人呀?”。

雷明读沙港中学时的班主任张仁斌告诉《南风窗》记者,雷明偏理科,数学不错,但文科较差。整体成绩在班上属中等偏上,有时考试也会作弊。

张仁斌摸透了雷明的性格,“就是那种你批评以后,还需要安抚一下,不能一味地否定他。他个性很强,追求自由,虽然不是很调皮,但有自己的想法并坚持。”

初中毕业时,雷考上余干中学,这是余干县重点中学。但他父母坚持把他送到以“高考神话”知名的临川二中就读,为此花了6900元择校费。临川二中属抚州市,升学率更高,每年都有人上清华、北大。今年就有多人上清华、北大,一本上线806人,二本上线2029人。

只是,高中期间,雷明延续了以前的贪玩行为。激烈竞争中,雷很快败落。成绩滑落的同时,情感也失落。今年,他喜欢班上一女同学,早上经常给她买早餐,晚上还送她回家。但雷婷说,“这段恋情没谈成。”而在沙港中学,班上共有20多位女生,奇怪的是,“不管成绩好的,还是成绩差的,都没人喜欢他。”张仁斌说。

高中阶段,这个纪律散漫的学生,遇到了要求严格的老师,彼此关系紧张了。其间,雷婷还找到以前教过她的老师,将弟弟换到一个班主任颇讨学生喜欢的补习班(学校课程高二上完,进度不受影响)。不过,两天后,弟弟申请回原班,因为“不适应那边陌生的同学环境”。孙老师同意接纳,但让他写保证书保证“听老师管教,调整心态,好好学习”。这份保证书中,雷明承诺,“如果我再影响班级纪律,不听老师管教,我自动申请退学”。保证书下方是雷明和他母亲的签名。

可回到原班级不足月,他又在上课时玩手机了。孙老师要求他按保证书上的承诺办理退学手续。这时,他不干了。

篇(5)

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多年来我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绩来之不易。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区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实事之一,每年提出工作目标,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狠抓落实。区财政局每年安排16万元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并拨付7万元购买一台食品安全执法车,保障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和执法工作。年,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区政府安排126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年,根据全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要求,区财政局安排了24万元的创建经费和8万元的食品抽检经费。

全区各监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与任务,与责任科室、责任人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各自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有力夯实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工作基础。为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各监管部门制定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年以来,全区共组织了2次规模较大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我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2、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监管体系。目前,我区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系:区食品药监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区质监分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区工商分局负责开展散装、裸装食品的专项检查,以消费者举报投诉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确保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区卫生局以食品放心工程和量化分级管理为基础,加强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确保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区商务旅游局以生猪定点屠宰环节为监管重点,加强流通领域猪肉、酒类、蔬菜等安全监管;区发改委动检部门以规范市场检疫程序为抓手,打击销售病害动物产品和未经检疫的违法行为,保障全区畜产品安全。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食品安全监管各组成部门相互补位、相互配合,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作体系,为确保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3、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监管实效。近年来,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针对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加强日常监管,突出专项整治,强化重大会节的食品安全保障,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注重畜禽统一防疫,大力开展联合监督执法,努力增强监管实效。一是强化日常巡查,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建立食品安全巡查、抽查、备案制度,加大对生产企业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制度,严格落实流通备案登记制度,督导超市、集贸市场严格落实动物产品索票、索源制度,加大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的巡查力度,极大消除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据统计,年全区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3289人次,车辆3009台次,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8492户次,取缔无证食品窝点33户,查获各类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13857.5公斤,收缴并无害化处理动物产品1162公斤。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保障食品安全。通过对火车站、金家墩、新华路长途客运站等重点地段进行专项检查,对散装、裸装食品进行全面清查,对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的食品加工、贮存及餐具消毒措施进行督导巡查,加大对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文博会、旅游节、赛马节、美食节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力度,确保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近年来,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问题瓜子、减肥胶囊、卤制品、劣质奶粉、红心咸蛋、豆制品、米粉、放心肉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各项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查获假冒假酒200多件,查处各种食品违法案件10余起,涉案金额27万余元,销毁假冒伪劣食品8吨,货值约11万元,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市场检测,增强监管成效。每年有针对性地对鲜活鱼类、芝麻酱、绿豆糕、芝麻糕、鸭脖子以及中小餐馆餐具等食品与用具进行抽检,年共检测512个批次,750多个项次,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加大对农产品检验检测力度,年共抽检蔬菜6050批次,合格率99.9%;“瘦肉精”检测1800批次,合格率100%。四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意识。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利用板报、宣传栏、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咨询服务等形式,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年以来,全区共免费发放各类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资料5万余份,有力推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五是创新工作思路,探索长效管理模式。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发挥150名网格管理员的“流动哨”作用,通过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随时掌握食品安全的动态信息,各职能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实行包括节假日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及时有力地查处被投诉的食品经营单位,实现全区食品安全的“无缝管理”。

上述实践证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为一方土地保社会稳定、保食品安全、保百姓健康,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积累了好经验、好办法。年以来,全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国31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中受到国家及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我区连续三年荣获“全市食品安全先进区”光荣称号。我区食品安全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做法,在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书面交流,《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质量报》进行了专题报道,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对我区“12315进超市”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我区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电视台、电视台、日报都对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

二、困难与问题

1、监管体制、机制不顺。目前,我区采取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与最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是相吻合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尚存在执法力量分散、监管合力不强、职能交叉重叠、信息沟通不畅、多头执法与监管缺位同时并存等诸多问题与不足。由于6个监管部门分属3位副区长分管,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综合协调和统一调度。

2、监督力量薄弱,经费保障不足。在此次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区质监分局、区食品药监分局专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只有1到2人,难以担负我区食品安全监管点多、面广、线长的重任。在执法主体资格上,部分执法人员也不能适应法制化管理要求;少数单位通过聘用协管人员解决人手不足问题,却难以绕过协管人员无执法资质的关键问题。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了基本、常规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能够及时到位,但对一些突击性的专项整治任务及活动,执法所需的快速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的添置和更新等方面,却存在较大缺口,检测手段滞后。

3、监管工作存在漏洞。目前,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在监管方式和措施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证照办理,轻日常检查;重市场准入,轻生产经营的现象。受监管力量不足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对位于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区域的家庭作坊式的食品生产加工点,监管工作尚未完全覆盖到位,存在着监督缺位现象。

4、检验检测资源分散,执法成本高。目前,我区6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中,具有直属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仅卫生、动检2家,其它部门除开展少量快速检测外,需将样品送往相应市级检测机构,从而影响了样品检测的时效性。与此同时,由于不同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标准不一致,出现同一品种食品重复抽检,抽检结果相互抵触的现象,既增加了执法成本,也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我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众多,但规模普遍不大,竞争十分激烈,生存压力大,大部分企业不愿将过多资金和精力用于改善卫生条件、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方面,导致违法经营和不规范生产加工食品问题时有发生。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证照而擅自生产经营,少数企业甚至拒不配合执法部门的监管。一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缺乏,不经健康检查而上岗工作,这些违法行为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诸多隐患。

6、早餐、夜市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等无证经营行为监管难度大。早餐、夜市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流动性大、时间性强,多为无证照经营,卫生条件极差,缺乏必要的餐具消毒设施,从业人员也大多无健康体检合格证,严重危及广大市民和师生的饮食安全。但经营这些饮食摊点的从业人员,大多数为下岗职工和外来农民工,经济条件差,经营饮食摊点成为他们主要的谋生手段。再加上市民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味图方便、图便宜,给这些无证饮食摊点提供了生存空间。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在实现人性化管理的同时,又能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给我们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三、几点建议

当前,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面对全社会食品安全状况的严峻形势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要求,需要我们不断创新监管理念,整合监管资源,完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和媒体的共同参与。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广泛通过广播、报纸、网站等多种渠道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监管”的局面。一要加强正面报道,宣传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就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及其取得的实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放心食品的选购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能力。二要定期公布食品质量,向消费者推荐名优品牌、放心食品和优秀企业,曝光不法生产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做到“扶优制劣”,引导百姓正确消费。三要充分发动群众争当义务宣传员,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大家安全消费,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权,使不安全食品没有市场,从而建立一个由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四要注重发挥食品经营企业主观能动性,引导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链和安全监督链。五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落实国家和行业标准、产业政策等方面的作用,在诚信建设、规范经营行为等方面形成自律机制,从而真正成为支撑食品安全的重要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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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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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调查是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课题“河北省省属本科院校大学英语教师综合素质调查”成果之一。调查采用问卷形式,了解教师知识水平、教育理念、教学实践能力、科研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职业满意度方面的情况。本文基于调查报告进行分析,阐述教学实践能力与年龄、职称、学历之间的内在关系,旨在使大学英语教师对自己的教学现状进行反省和评估,并为大学英语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提供参考。

关键词:教学实践能力 年龄 职称 学历

作者简介:马晓莉(1983―),女,河北保定人,河北农业大学助教。

前言

二十一世纪的大学英语教师必须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提高自己的教学实践能力。为了使大学英语教师对自身知识水平、教育理念、教学实践能力、科研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教师职业满意度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对自己的现状进行反省和评估,笔者作为“河北省省属本科院校大学英语教师综合素质调查”(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课题规划)项目的参与者,参与了此次问卷调查,并针对大学英语教师教学实践能力进行分析总结。

一、问卷内容与设计目的

本次问卷调查内容包括河北省属本科院校英语教师个人简介、知识水平、教育理念、教学实践能力、科研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教师职业满意度。调查目的一方面使大学英语教师对自己的教学现状进行反省和评估;另一方面为大学英语教师综合素质提高提供参考。

本次问卷调查调查分为七大部分(45问),教学实践能力是问卷的第四部分(13-25问),分别是:我能够将外语教育理论充分应用于日常教学中;我的教案非常详细,上课时完全按照教案完成教学任务:我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备课、上课,做到因材施教;在课堂教学中我经常设计多种课堂活动,通过听说读写译等多种方式让学生参与;我能够有效控制课堂秩序,学生听课认真;我的课堂气氛活跃,学生参与积极;在课堂教学中,能运用提问、及时的表扬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我能够通过全面、细致、合理的分析使学生掌握课文的篇章结构;我能够详细归纳重点、难点,为学生提供需要掌握的知识点:我经常通过各种方式对学生进行阶段性的评估;在课堂教学中,我注重学生良好的英语学习习惯,学习策略的培养;在教学设备允许的情况下,我经常设计多媒体课件来丰富课堂内容;经过我的引导,学生能够自觉进行课下自主学习。

教师针对自己的情况,选择1-5分别代表完全不适台、通常不适合、部分适合,部分不适合、通常适合和完全适合。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本次问卷共调查六所学校(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省铁道学院、河北医科大学、保定金融学院),发放问卷150份,收回121份,有效问卷111份。

2.1 高校英语教师基本信息

从年龄来看,31~40岁38人占34.2%,30岁以下57人占51.4%,绝大多数为青年教师。青年教师精力充沛,专业知识扎实,但是,他们同时也缺乏教学经验,专业知识也要不断提高。41岁以上16人占14.4%,他们教学经验丰富但是有时太过注重理论。

从职称来看,教授2人占1.8%,副教授32人占28.8%,讲师40人占36.0%,助教37人占33.4%。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学校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间的比例应为1:2:2:1。可见,这几所学校教师职称比例明显不平衡。

从学历来看,学历为硕士(全日制)的24人占21.6%,硕士(在职)的49人占44.1%本科的38人占34.3%。由此可见,绝大部分老师都具备专业素质和知识。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所有老师中没有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这说明学校应该提供更多机会给老师去深造,而教师也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2.2 高校英语教师教学实践能力

课堂教学实践能力涉及课前、课上和课后三部分。调查表明教师教学实践能力与其年龄、职称、学历存在紧密联系。

2.2.1 教学实践能力与年龄

三个年龄段(由大到小)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均值分别为4.26、3.77、3.65。由此可见,年龄大的教师比青年教师在对于课堂的整体把握方面更占据优势。他们在教案准备、教育理论应用方面表现良好,能很好的控制课堂节奏。而青年教师则对于课堂的整体把握有所欠缺。但是,他们也有自己的优势,例如能够活跃课堂气氛等。

2.2.2 教学实践能力与职称

副教授级以上、讲师、助教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均值分别为3.98、3.86、3.78,职称高的教师比职称低的教师在教学实践方面更具优势。由于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授、副教授能更好地把理论与实践结合在一起,尤其是在对于课文的整体分析和知识点总结方面。

2.2.3 教学实践能力与学历

硕士、在职硕士、学士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均值分别为3.98、3.96、3.79,教学实践能力与学历之间成正比。学历越高,专业知识越掌握的越精细,视野越开阔,教学实践能力越高。比如,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学历高的教师由于具有较好的科研水平,更善于把教学方法应用到课堂实践中去。相反,学历低的老师则有所欠缺。

三、调查结果引起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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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0)10-0041-01

一、调查目的

众所周知,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育人的内容又包括了育德、育心。随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普及和深入,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日渐成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的核心问题。如果教师自身缺乏健康心理,何以能够培养出心理健康的学生?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心理不健康的教师对学生身心造成的危害,远远超过其教学能力低下对学生学业所产生的影响。心理不健康的教师只会源源不断地“制造出”心理不健全的学生。教师心理健康是培养学生健康心理的必要前提。教师心理健康的研究也必将成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的重点。因此,本次调查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次调查的主要目的:了解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并分析心理问题的成因。

二、调查方法

1、调查对象:高中教师104名,参加统计的问卷为104份。

2、调查工具:《中学教师心理健康量表》。量表由80项有关心理健康的问题组成,80项问题分为10大类:(1)人际关系紧张与敏感;(2)心理承受力差;(3)适应差;(4)心理不平衡;(5)情绪失调;(6)焦虑;(7)抑郁;(8)敌对;(9)偏执;(10)躯体化。每类包含8个题目,每题分值为0.1―0.5分,总计4分。每类分为四个等级:A:低于0.99分,为正常;B:1-1.99分,为轻度心理问题;C:2-2.99分,为中度心理问题;D:3-4分,为严重心理问题。

三、调查结果

结果显示,在调查的高中教师中,除心理承受能力差这一类有50%心理正常,其余各类均有80%―90%的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附统计表)

第一类:人际关系紧张与敏感:

A:10人 9.6% B:64人61.5%

C:14人 13.5% D:16人15.4%

第二类:心理承受能力差:

A:52人 50% B:2人1.99%

C:30人 28.5% D:20人 19.2%

第三类:适应差:

A:8人 7.7% B:60人57.7%

C:18人17.3% D:18人17.3%

第四类:心理不平衡:

A:14人 13.5% B:52人 50%

C:18人 17.3% D:20人 19.2%

第五类:情绪失调:

A:2人 1.9% B:58人 55.8%

C:20人 19.2% D:24人 23.1%

第六类:焦虑:

A:6人 5.8% B:64人 61.5%

C:12人 11.5% D:22人 21.2%

第七类:抑郁:

A:4人 3.8% B:46人 44.2%

C:30人 28.8% D:24人 23.2%

第八类:敌对:

A:10人 9.6% B:70人 67.3%

C:4人 3.8% D:20人 19.2%

第九类:偏执:

A:14人 13.5% B:64人 61.5%

C:8人 7.7% D:18人 17.3%

第十类:躯体化:

A:8人 7.7% B:66人 63.5%

C:8人 7.7% D:22人 21.2%

他们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为:人际关系紧张与敏感;心理承受力差――遇到困难、挫折灰心,心理压力大;心理不平衡;适应性差――对环境及人际关系不适应;情绪失调――心情不愉快,情绪不稳定,常常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焦虑――心理烦躁,对许多事情感到心烦,无缘无故紧张;抑郁――情绪低落,感觉疲劳,对事情不感兴趣,感到忧虑等;偏执――对人不信任,固执已见,总认为别人背后议论自己,和自己作对,不能接受别人的意见,我行我素等;敌对――喜欢与人争论,不能控制自己的脾气,爱挑毛病,爱刺激或激怒别人;躯体化――情绪紧张产生的躯体不适症状,如头痛、睡不好觉、胃不舒服、心跳加快等。

四、影响高中教师心理健康的成因

1.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教师的工作量除正常的教学工作如备课、上课、批改大量的作业和试卷外,还承担了许多繁杂的非教学任务,如维持纪律、管理学生值日、卫生、上操等等。高中教师更是还有周一至周五的早晨、中午、晚上和周六、日全天的值班工作。此外,新课程改革推进以来,教学方法如何更新才能激发学生更高的学习热情,也是对教师业务能力更新的考验。工作上的压力、更多精力的投入,使得教师身心疲惫。

2.升学压力大,心理负担重。调查发现,许多老师认为升学压力是教师的最大心病,学生考试学绩不理想是教师生活中的最大挫折。学生、家长、学校及社会各界也都以学生升学率的高低来评价教师。家长把学生的未来完全寄托在教师身上,希望教师对自己的孩子加大投入,给孩子开小灶,通过各种渠道加重教师负担。升学的压力不仅加剧了校与校之间的竞争,还加剧了教师之间的竞争。升学压力既是学生心理健康的杀手,更是教师心理健康的杀手。

五、改善高中教师心理健康问题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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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高中学生性心理及知识调查数据分析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对象是初高中学生,女生占75%,男生占25%;初中一年级学生130名,高一学生118名;城区学生占12%,其余为乡村学生。

(二)学生对自身性心理及知识的态度及评价

学生们对问卷中“能否接受你的同学谈恋爱”一项的态度,从高到低依次为无所谓(34%),能(29.9%),不能(18.6%),有的能(17.4%)。从中可以看出,在这个年龄段中明确反对谈恋爱的学生仅占18.6%,更多的是持一种宽容或者说是赞成的态度。学生对“自身拥有的青春期知识多少”的评价,从高到低依次是很少(44.5%),一般(30.6%),几乎为0(22.6%),充分(2%),这些数据表明学生对自身拥有青春期知识多少的评价较低(很少和几乎为0占总量的67.1%),这与问卷中B部分的调查结果能很好吻合。在对“婚前”的态度上,认为“可以”的占13.7%,“有的可以”的占39.5%、“完全不可以”的占22.1%。同学们在对自己是否是一个有魅力的、能吸引异性的人的问题上,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是“不是”(39.6%),“基本上不是”(32.3%),“也许是”(24.6%),“是”(3.2%)。从中不难看出这一时期的学生在对自身魅力的认识上,评价较低。最后,学生们对“性开放”的态度上,59.6%的同学表示可以理解,有24.8%的同学表示不可以理解,12%的同学表示坚决反对,另有3.6%的同学表示完全支持。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学生当中存在着两种潜在的危险,第一,性知识不足与性开放。当然,性开放的态度不一定代表性开放的行为。但问题是,一旦有这方面的行为,则往往会对学生身心造成巨大的创伤。第二,与异往的渴望与对自我魅力评价的不足,导致部分学生在心理上的压抑。这一点也是笔者在做心理咨询工作中遇到的很多的一类问题。此外,这一时期由于对性别间问题的关注而对学习分心这一事实也是一个应引起注意的问题。

(三)学校性教育调查数据分析

学生对问卷中“你所在学校有专门开设的性教育课程吗”88.5%的同学选择了“没有”,7.6%选择“以前曾经有过”;对“你是否能通过老师、课程了解到你不懂性知识”的回答中,选择“不能”的占56.6%、选择“一点”的占22.6%、选择“我根本不想知道”的占18.2%,而选择“能”的仅占2.4%;对“你所在的学校或班级曾就性问题开展过活动吗?”一项的回答:选择“一次”的占7.2%,选择“两次或以上”的占5.2%;5.4%的同学选择“能”,39.1%的同学选择“有的能”,33.3%的同学选择“极少能”;22%的同学选择“从来不能”。

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学校在对学生的性教育方面重视不够。一方面,学校缺乏性教育课程,88.5%的同学认为自己所在的学校没有开设相关课程,特别是在初中阶段,正是学生性生理、心理迅猛发展的时期,从调查数据也可以看出,有90.1%的学生是在此阶段开始接触有关性知识的,而此时的性教育却跟不上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甚至可以说,学校在此时完全忽视了这个问题),而把这个问题留给了学生自身。另一方面,师生间就性方面的问题的沟通也比较少,有一半以上的学生认为自己不能够通过老师或课程了解到自己不懂的性知识;有一半以上的学生认为自己的老师从来不能或极少能正面回答自己所能提的有关性方面的问题。

(四)家庭性教育调查数据分析

调查表明,家庭性教育尚是一个盲点,父母对子女缺乏应有的指导,子女也不愿就这方面的问题向父母咨询。对问卷中“你和你的父母谈论过有关性的话题吗?”回答中,仅有2.4%的同学选择了“谈过”,而有77%的同学选择了“没谈过”。同时有53%的同学认为自己不会向自己的父母咨询这方面的问题,11.5%的同学认为即使问他们也不会回答。在父母对待子女阅读有关性知识方面书籍的态度上,3.7%的同学认为父母“支持”,而46.4%的同学认为父母会“反对”,更有22.5%的同学认为父母“激烈反对”。在父母对待子女同异往的问题上,如果局限于异性打来的电话,有43.4%的父母不会追问不休,30.9%的父母有时会紧张地追问不休,13.9%的父母总是追问不休,11.6%的父母不予理会;如果子女与异性单独外出,20.6%的父母激烈反对,20.1%的父母消极反对,23.2%的父母反应平淡,35.9%的父母无特殊反应。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家庭教育中,性教育严重不足,一方面父母与子女缺乏这方面的沟通(在父母的态度和做法方面未做调查),另一方面,子女又不愿意就性方面的问题向父母咨询,再加上父母又强烈反对子女阅读有关性知识方面的书籍,从而断绝子女从家庭中获得性教育的渠道。这应引起家长们足够的重视。根据笔者的经验,在这方面适当的引导会给学生减轻很大的心理压力,从而更好地度过青春期。

两个年级比较分析

通过对两个年级的调查数据对比可以看出:学生接触性知识的时间集中在初中阶段,初二是一个明显的高峰期,而年龄呈提前趋势。学生在初中阶段接触性知识的比例为86%,初二占40.5%,高中学生在初中阶段接触性知识的比例为92.9%,初二占34.1%,其中初一学生接触性知识的比例比历史同期高9.2%个百分点。

篇(10)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职业压力(Occupational Stress)是指当职业要求迫使人们作出偏离常态机能的改变时所引起的压力。

聋哑学校教师须集人性、知识、技术等基本资质齐全的教育者,不仅要严格、有爱心,还要掌握特殊语言、与残疾儿童父母沟通的能力、法律意识和语言治疗等方面的技能。因此聋哑学校教师被赋予更多的义务,也决定了比普通教师付出的更多,导致职业压力的因素和程度也随之增加。

目前,我国关于聋哑学校教师职业压力问题的研究非常不足,但另一方面,他们的职业压力情况较为严重及其诱发原因较多,这一问题亟待解决。

二、研究方法

调查对象包括江苏省、浙江省、广西省、江西省等省市的11所聋哑学校教师。一共发放178份问卷,回收148份,回收率为83%。其中,弃权或不诚实的问卷17份,最终对131份有效问卷进行了分析。

通过对测试问卷题组成和信赖度分析,很容易发现“与同事关系”和“与家长关系”两个领域存在信赖度较低的倾向。具体如表一。

主持人主要采用spss12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发现聋哑学校教师的背景变化(性别、年龄、工作年限、班级学生数)引起的职业压力的变化。

三、聋哑学校教师职业压力现状调查结果及分析

(一)表二:性别对聋哑学校教师职业压力的影响

从表二中看,在“行政支援”和“与家长的关系”两个领域,女性教师感受到的压力明显更高。整体上,和男性教师相比,女性教师的职业压力更高。

(二)表三:年龄对聋哑学校教师职业压力的影响

从表三中看,在“学生管理”这一领域,教师职业压力显示为30岁以下>31至40岁>41岁以上,即年龄越小,职业压力越高。“行政支援”、“与家长的关系”这两个领域感受到职业压力最高的是30岁以下的教师。“与同事的关系”、“时间安排”、“工作负担”三个领域感受到职业压力最高的是31至40岁的教师。整体上,30岁以下的教师职业压力较高。

(三)表四:班级学生数对聋哑学校教师职业压力的影响

从表四中看,在“学生管理”、“时间安排”这两个领域,教师职业压力显示为12名以上>8至11名>7名以下,即班级学生数越多,职业压力越大。在“行政支援”、“与家长的关系”、“工作负担”三个领域,班级学生数在12名以上的教师职业压力最高。在“与同事的关系”这一领域,班级学生数在7名以下的教师的职业压力出现了最高。整体上,班级学生数超过12名时,教师感受到的职业压力最高。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研究,笔者总结出聋哑学校教师职业压力的现状如下:按照性别、年龄、工作年限和班级学生数比较,发现“学生管理”方面,年龄越低、工作年限越短,教师受到的职业压力越大;“与家长的关系”、“工作负担”方面,班级学生数在12名以上和7名以下的教师具有较高的职业压力。

笔者认为改善职业压力的具体策略如下:

1.进一步明确聋哑学校教师职业压力的现状及强度,确定原因。

2.提高特殊教育管理水平,制定合理的教师管理制度和鼓励制度,执行人性化的特殊教育管理方法,为教师提供有效的心理健康保护对策,切实可以减轻教师职业压力。

3.聋哑学校教师的自我鼓励和调节是职业生活正常发展的重要因素,是改善职业压力的原动力,这对教师及学生们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连云港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十二五短期规划课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业压力的调查研究》,课题编号为:XG/2013/120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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