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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乡镇为单位,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率年底达到35%以上,年月底前达到60%以上。通过开展健康体检,及早发现农村居民的健康问题,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均可享受政府提供每两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第三轮农民健康体检(-年度)具体实施时间从年月开始,至年月底结束。参合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的,该轮体检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项目和费用标准
第三轮农民健康体检项目仍按第二轮的要求开展,其中胸部透视根据物理体检情况和体检对象要求,由各体检单位酌情确定;成人健康体检费用标准30元/人,为两年一次;农村7岁以下儿童体检,按照儿童系统管理的要求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农村中小学在校学生体检按照学生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要求执行,体检均为每年一次,体检费用标准15元/人/年。
四、体检工作程序
体检工作程序分制定计划、体检单位确定、送达体检通知、实施体检、结果反馈、费用结算六个环节。健康体检由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和人员动员,各定点体检单位负责体格检查。
(一)体检工作计划制订。各镇乡要根据所辖行政村的人口规模,合理安排体检计划,详细安排每个行政村的体检时间(安排原则为每天体检人数控制在100人左右),并于体检前15天报所在地的体检单位。
(二)体检单位的确定。健康体检工作由当地乡镇卫生院承担,体检单位应合理安排参保人员的体检批次和时间。
(三)送达体检通知。年度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各镇乡根据体检单位的体检计划,负责向辖区内免费体检对象发放《健康体检通知单》,告知体检有关事项和注意事项。体检通知应在体检前发放到人。
(四)实施体检。受检人员凭《健康体检通知单》、本人合作医疗参保卡或居民身份证,并按《健康体检通知单》规定的体检时间段,前往确定的定点体检单位体检。各体检单位核对体检人员身份后,每人发放《健康体检表》一份,并详细填写其基本健康状况、病史等内容,然后实施体检,体检人员如对有关指标和项目有疑问,应进行耐心解释。受检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预约日期前往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的,可与原确定的定点体检单位再次预约体检日期,并在规定体检时间内完成体检。
(五)结果反馈。定点体检单位工作人员应在《健康体检表》上认真填写体检的实际情况,并出具书面体检反馈单。体检人员的《健康体检表》和体检反馈单存根,由体检单位分类归档并做好相关台帐。各镇乡人民政府应会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体检人员送交体检结果反馈单,同时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体检人员的身体健康进行跟踪服务管理。
(六)费用结算。体检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各定点体检单位在每个季度末向县合作医疗办报送体检报表和结算单,县合作医疗办审核后报县卫生局和县财政局核拨支付。体检结束后,各有关体检单位通过对体检资料的汇总、分析,撰写本地区体检工作和资料分析报告并上报县卫生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任务重,牵涉面广,各镇乡人民政府和体检单位,要把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专门组织,落实专门人员,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宣传发动,紧密配合,同心协力,有序组织辖区农民参加健康体检,并提供最便捷、更优化的服务,确保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有序开展。
(二)抓好宣传发动。各镇乡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农民健康体检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健康体检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做法,提高农民参加体检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卫生部门要强调责任医生在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加强宣传,逐步提高参合农民体检率。
(二)全县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二、健康体检项目
(一)病史询问
(二)体检项目
1、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2、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3、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
5、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7、实验室检查;
(1)结核菌素试验*;
(2)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注:“*”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必检项目;“**”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
三、健康体检组织机构及分工
(一)成立以尹晓明副县长任组长,郭侠军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健康体检领导组。领导组负责对全县健康体检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县疾病控制中心负责对县直中小学、太师附小学生的常规体检以及全县中小学结核菌素试验、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的检测。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本辖区中小学生的常规体检工作,利民厂职工医院负责利民学校的学生体检,山西农业大学医院负责农大附属学校的学生体检。
四、健康体检的经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体检费用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中小学学生体检按10元/人、结核菌素试验按10元/人次、肝功能按15元/人次,由学校公用教育经费支出。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体检费用由学生支付。
五、卫生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县卫生局负责对全县学生健康体检人员的资格管理、认证考核和技术考核,保证健康体检人员专业技术合格。
(二)县疾病控制中心负责全县学生体检的业务考核、技术指导、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健康体检岗位设置合理,人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到位。
(三)县疾病控制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要保证学生健康体检所需的医疗检查设备与检验仪器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度、能满足工作需要,并能良好运行,定期检验,仪器设备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四)学生体检后,体检单位分别向学生(家长)、学校和县教育局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质结果与学生群体评价结果。个体报告单在体检2周内反馈学生,学校汇总报告单于检查后1个月内反馈学校,同时各乡卫生院及农大、利民医院将体检情况报疾控中心,全县体检情况汇总于检查后2个月内反馈教育局。
(五)各乡镇卫生院(利民厂职工医院、农大医院)抽调一名专业医务人员到乡办中学从事学校卫生工作。
(六)在校医务人员在学校应承担学生的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常见病、地方病、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救治,学生健康档案的管理、学校相关卫生的检测工作。
(七)抽调的医务人员工资由其原所在医院发放。
六、教育局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教育局负责学生健康体检的组织、协调、管理以及体检经费的落实工作。
一、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二、老年人健康体检对象
老年人健康体检对象为:本镇户籍且年龄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三、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
内科、外科、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B超(肝、胆)、心电图、胸透、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血清肌酐、血尿素氮,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有条件的村(居)本着惠民原则,也可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另行增加体检项目,所需经费由各村(居)自行负责。
四、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内容
1.各行政村要根据本村实际,成立相配套的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2.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各村(居)负责通知和组织,要求根据指定日期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进行体检,各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应协助做好工作。各村(居)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配合镇政府积极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村老年人宣传健康体检的重要意义,提高体检率,让农民切实得到实惠。
3.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体检要求做好场地安排,按需及时添置相关设备设施。要整合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
4.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以户为单位,建立和完善农民健康档案。及时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资料的整理与反馈,各社区责任医生在健康体检结束后1月内,把体检结果反馈至各村(居),并针对不同情况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健康行为干预等,并提出医学建议。
5.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上报等工作。
五、老年人健康体检时间与地点
1.健康体检时间:
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5月16日上午7:00-11:00。
2.健康体检地点:
设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
富盛镇各村(居)老年人健康体检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六、老年人健康工作目标
健康体检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老年人(满60周岁)体检率要求达到85%以上。富盛镇各村(居)老年人健康体检任务情况详见附表2。
七、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求
1.各村(居)切实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
2.各村落实专人负责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主要做好体检表登记、按计划通知体检对象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等。
通过第二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充实国家和自治区以及我市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了解掌握我市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为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组织领导
(一)由市体育局牵头,会同教育、科技、民委、民政、财政、农业、卫生、统计等有关部门和市总工会组成**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机构,下设办公室,领导和协调全市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体育科学研究室,具体负责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承担我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县参照以上办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其他各区的监测工作由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区主管领导予以协调、支持。
(三)被确定为国民体质监测点的单位和部门,必须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
三、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与任务
我市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是由市、区(县)、街道三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国民体质监测点构成。
我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职责任务如下:
(一)市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在**市体育科学研究室成立“**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配备3名熟悉体质监测工作,掌握相关科学知识,有数据处理能力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副高研究员以上职称),具体负责我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各项任务如下:
1.协助市体育局组织开展与指导全市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2.负责培养我市国民体质监测队的工作人员;
3.发放国民体质监测器材、监测卡片、手册和软件;
4.指导检查各区(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测试及数据处理等工作;
5.验收、汇总全市国民体质监测的数据,并报送“自治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6.开展我市国民体质研究,分析研究我市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并向自治区体育局报送监测结果,撰写监测报告;
7.建立和管理我市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和相关资料档案。
(二)区(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1.以200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中建立的监测网络为基础,开展20**年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各区(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及监测网络的建立和工作情况,须上报市体育局批准备案;
2.根据我市的监测实施方案,建立本辖区的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并配备3名以上熟悉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技术人员;
3.制定本辖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4.在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指导下,确定本辖区国民体质监测网点;
5.根据监测对象与监测项目类别的划分,区(县)可根据本地情况组建1至3个监测队,以保证测试工作的技术规范和数据的准确性,按时完成测试工作;
6.检查、验收、汇总监测队送交的监测卡,完成数据录入并连同监测卡片报送“**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7.总结监测工作,撰写监测报告。
(三)国民体质监测点。
各区(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根据本地区的样本量及人群类别、民族成分等,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单位选择确定监测点。由于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每5年开展1次,所以在选择监测点时,既要符合分层随机整群抽样的原则,又要考虑所选择单位的领导重视程度和长度固定等因素。农村监测点,必须为一个乡镇或自然村。
(四)组建监测队的要求。
1.全市组成3-5个国民体质监测队,每队至少要有15名经培训合格的监测员(至少3名女性);由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负责选调、组织培训监测工作人员60名;经培训的监测队工作人员,在20**年5月至7月间,要服从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领导,不得随意调换,各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
2.使用自治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指定的监测器材;
3.必须有医务人员参加并进行现场医务监督。由市卫生局选调3-5名医务人员,区(县)各配备1名医务人员参加监测工作(由所在单位配备急救药品、听诊器、血压计等医用品)。
四、对象与样本量
(一)监测对象。
我市国民体质监测对象为年满3至69周岁的中国公民,分为幼儿(3~6岁)、成年人(20~59岁)、老年人(60~69岁)三个年龄段。按分层随机整群抽样的原则确定监测的样本。
1.幼儿分为城镇幼儿、农村幼儿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即:城镇男、女,农村男、女。
城镇幼儿是指父母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市的幼儿,可在城市幼儿园取样。农村幼儿是指父母拥有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幼儿。
2.成年人分为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三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农民男、女,城镇体力劳动者男、女,城镇非体力劳动者男、女6类样本。
农民是指拥有农业户口、长期生活在农村的人员;城镇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长期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人(包括厂矿及服务业的轻体力劳动者和厂矿建筑等行业的重体力劳动者);城镇非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从事脑力工作的人员,即科技、医务、机关等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
3.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农村老年人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城镇男、女,农村男、女4类样本。城镇老年人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长期生活在城市的离退休老年人,农村老年人是指拥有农村户口,本人长期生活在农村的老年人。
(二)年龄分组与样本量。
1.幼儿:以每周岁为1组(3岁、4岁、5岁、6岁),4类样本(城镇男、女,农村男、女)共16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各监测50人,全市总样本量为800人。
2.成年人:以每5岁为1个年龄组(20~24岁、25~29岁、30~34岁、35~39岁、40~44岁、45岁~49岁、50~54岁、55~59岁)。每个年龄组按3种人群(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城镇非体力劳动者),6类样本(农村男、女,城镇体力劳动者男、女,城镇非体力劳动者男、女)共48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各监测50人,全市样本量为2400人。
3.老年人:以每5岁为1个年龄组(60~64岁、65~69岁)4类样本(城镇男、女,农村男、女)共8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各监测50人,全市样本量为400人。
(三)承担监测任务的地区与样本量。
1.承担监测任务的地区。
根据全国及自治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的特点,选择**县、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承担我市国民体质监测任务。
2.承担监测任务地区的样本量。
各区(县)的样本量任务分配如下:
(1)**县:负责监测农村幼儿,以每周岁为1组(3岁、4岁、5岁、6岁)共4个年龄组,分男、女共计8组,每组各监测30人,样本量为240人;成年人以每5岁为1组共8个年龄组,分男、女共计16组,每组各监测30人,样本量为480人;老年人以每5岁为1个年龄组,分男、女共计4个年龄组,每组各监测30人,样本量为120人。各类别总样本量为840人。
(2)天山区:城市幼儿共计8个组,每组监测15人,样本量为120人;成年人32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480人;老年人4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60人。总样本量为660人。
(3)沙依巴克区:城市幼儿共计8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120人;成年人32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480人;老年人4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60人。总样本量为660人。
(4)新市区:城市幼儿共计8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120人;成年人32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480人;老年人4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60人。总样本量为660人。
(5)水磨沟区:城市幼儿共计8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120人;成年人32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480人;老年人4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60人。总样本量为660人。
(6)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负责农村幼儿,以每周岁为1组(3岁、4岁、5岁、6岁)4个年龄组,分男、女共计8组,每组各监测20人,样本量为160人;成年人以每5岁为1个年龄组,共8个年龄组,分男、女共计16组,每组各监测20人,样本量为320人;老年人以每5岁为1个年龄组,共2个年龄组,分男、女共计4组,每组各监测20人,样本量为80人;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组织市国民体质监测队进行第一阶段监测。首先,分别在水西沟、板房沟、安宁渠镇、五一农场、三坪农场、头屯河区、八钢、东山区、石化等地选定监测点,开展定点监测工作。农村各类总样本量为560人。城市幼儿、成年人、老年人不同类别样本量共300人。
全市样本量为:幼儿组、成年组、老年组,共计72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样本量为60人,总样本量为4320人。
五、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包括体质监测和问卷调查两部分。
六、器材
监测器材由市体育局统一配置。
七、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年4月-5月)
1.制定工作方案。
(1)20**年4月底,制定出《**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各区(县)及有关部门;
(2)20**年5月,向自治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报送《**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2.培训监测队工作人员。
20**年5月上旬,市体育局组织举办全市国民体质监测人员培训班。
3.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器材。
20**年5月,向**县、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配备监测器材。
4.发放监测卡片、手册及软件。
20**年5月,将监测卡片、手册及软件发放到市、区(县)监测中心。
(二)测试阶段(20**年5月-7月)
1.**县、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以及市监测队根据本地区的人口分布情况,在此期间,认真组织完成各监测中心所承担的监测任务;
2.**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机构及办公室根据各区(县)的监测工作实施步骤,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监测现场进行指导、检查、验收工作。
(三)数据处理阶段(20**年8月-9月)
1.20**年8月初,各区(县)监测中心将测试卡片、数据录入软盘报送**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2.20**年9月底,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完成全市监测数据的录入、数据的检查验收和统计,并将结果报送自治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四)总结阶段(20**年10月—12月)
1.20**年10月—11月初,各区(县)撰写出监测工作总结,并将监测工作总结报送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机构办公室;
2.20**年11月撰写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总结,并将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总结报送自治区体育局;
3.20**年12月召开市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八、经费
所需经费由上级财政解决一部分,市财政解决一部分,相关部门承担一部分,用于实施20**年**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以保证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九、工作要求
(一)承担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对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领导,按要求建立市、区(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20**年5月底,由市体育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开展工作。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积极创新学校消防管理,全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开展消防工作“五大”活动,全面落实各校(园)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努力提升学校防控火灾能力,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为“十二五”开局之年和建党9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负责落实教育局消防安全“抓行业、行业抓”工程工作,特成立教育局消防安全“抓行业、行业抓”
三、工作任务
结合兰州市正在开展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工作“五大”活动,重点督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一)明确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条例》、《教育局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及单位内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完善制度。推动区属各类学校制订、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推进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协调消防部门,全面落实联合执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有效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三)落实责任。推动各校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内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依纪追究火灾事故责任,把预防和减少火灾作为教育系统的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
(四)建立机制。健全完善消防工作信息沟通、联合执法和“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事故责任自负”机制,每年对全区各类学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1-2次督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评、争先创优等评比活动的重要依据,实行消防安全重大事故“一票否决”。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至5月)。
制定消防安全“抓行业、行业抓”工程实施方案,逐级进行动员部署。
(二)试点培育阶段(5月至6月)。
依据公安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以申报“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学校作为试点加以培育,打造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样板校2-4个。6月下旬,教育局将组成督导组进行督导帮扶,提炼工作亮点,培育示范典型。
(三)整体推进阶段(7月至10月)。
区教育局将适时召开消防安全“抓行业、行业抓”工程现场会,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扎实推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抓行业、行业抓”工程有序开展。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消防安全“抓行业、行业抓”工程结束后,各学校要全面总结本单位消防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打算作出客观分析,并形成专题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勤工办。
五、工作要求
以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和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坚持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成效”为根本任务,按照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脱贫攻坚医疗有保障现阶段各环节的短板与薄弱环节,精准制定解决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提升全县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9月18日至10月18日。
三、工作任务
(一)部门包保扶贫情况排查。
针对三类重点人群,排查是否实现稳定增收,全面消除致贫返贫风险;针对预计收入未达到6000元以上贫困人群,排查是否落实重新制定的增收措施,确保收入稳定达到标准;针对其他贫困人群,排查是否按照制定的帮扶措施,达到稳定的预计收入;“一户一策”是否全部落实到位、帮扶措施是否到位;环境卫生是否达到干净整洁;针对排查的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包保责任人
(二)行业扶贫情况排查
1.排查村卫生室城乡医疗保险报销业务是否全部开通,“空白村"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满足村民医疗报销需求,县域内所有村卫生室要保证开通报销,及时让贫困人口享受到门诊报销政策,看病就医及时享受医保报销;(责任部门:待遇保障科、经办中心信息科)
2.排查全县贫困人口参保及参保资助情况,是否建立档案。县域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补助在参保缴费时直接补助,新识别及异地参保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动态参保补助;(责任部门:待遇保障科、经办中心征缴科、经办中心信息科、经办中心费用结算科、经办中心基金财务科)
3.排查"5+1"医疗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产生医疗费用但是未享受到补偿政策的,分析原因,立即解决并做好登记;强化基本医保基础性保障作用,确保基本医保制度100%覆盖贫困人口。对扶贫部门提供的贫困人口信息6199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对,详细掌握贫困人口参保状态。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一个不漏。对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通过大病兜底报销再次补助,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慢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确保绝大部分贫困人口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责任部门:待遇保障科、经办中心费用结算科、经办中心基金财务科)
4.排查“一站式”结算政策是否执行到位,贫困患者是否存在报销来回跑的现象;(责任部门:待遇保障科、经办中心费用结算科)
5.排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落实,乡镇卫生院是否为签约医生付费;(责任部门:待遇保障科、经办中心基金财务科)
6.排查现有慢病贫困人口人数与“一人一策”标识是否一致,是否享受报销政策,慢病待遇覆盖率是否达到省、市平均水平;(责任部门:待遇保障科)
7.排查“一事一议”制度落实情况,详细统计申请人数、审核通过并落实补助人数及金额,是否还有未落实的,对经过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兜底报销后自付医药费仍很困难的特殊贫困患者将通过“一事一议”进行救助。(责任部门:待遇保障科)
责任领导:、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县医疗保障局脱贫攻坚再排查再巩固再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行动自觉、狠抓工作落实。
县医疗保障局脱贫攻坚再排查再巩固再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通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合理控制,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力争到2020年底,县域内就诊率、县域内基层就诊率有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镇)”的工作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实施三项合作。基本医疗合作,即以牵头医院领办为主,乡镇卫生院派员合作;公共卫生服务合作,即以乡镇卫生院为主,牵头医院业务支撑合作;绩效考核合作,即双方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对收支结余资金进行分配,互惠互利。
(二)明确四个不变。开展医共体合作的乡镇卫生院法人地位不变,功能定位不变,职工身份不变,政府投入政策不变。
(三)实现五个确保。确保完成医改及医共体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开展医共体合作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中心卫生院两年内基本达到二级医院水平);确保合作的乡镇卫生院资产增值;确保合作的乡镇卫生院职工队伍稳定且待遇明显提高;确保合作的乡镇卫生院收支有结余并在政策范围内共同享有。
三、建设内容
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八统一”的建设路径,从资金打包、清单管理、服务群众、统一管理等四个方面,落实医共体建设工作。分别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牵头组建2个“医共体”,即县人民医院医疗共同体和县中医医院医疗共同体,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合作。
(一)密切利益共享机制。打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建立紧密型利益纽带。
1.医保基金打包。医保管理部门将基本医保基金按医共体人头总额预付,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筹资总额扣除增量基金风险金(与上一年相比筹资增量10%)和大病保险基金进行预算,将不少于95%的部分作为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算基金,交由医共体包干使用。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标准。预付医共体资金包干使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资金由医共体成员单位合理分配、自主使用,分配份额与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挂钩。
2.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打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医共体人头总额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医共体,交由医共体统筹用于医防融合工作。强化疾病防控,购买服务,考核结算,量质并重,医防融合,做实健康管理,促使医保基金支出减少。
(二)密切管理运行机制。建立政府办医责任、内部运营管理、外部治理综合监管三个清单,实行清单制管理,厘清责任边界,明晰运行关系。
1.建立政府办医责任清单。按照政府办医的领导责任和保障责任,建立政府办医清单。清单明确政府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发展、建设、补助、债务化解等内容。
2.建立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清单。充分发挥牵头医院“龙头”作用,健全医共体内部管理体系。乡镇卫生院实行“事业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在投入渠道、资产属性和职工身份三个不变前提下,实现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三统一”:人财物等资源三要素统一调配、医疗医保医药等业务统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运维。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建立严格转诊病种目录,促进能力提升与分级诊疗。医共体内部按照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强化分工协作,分级收治,统一运营管理,建立防病就医新秩序。
3.建立外部治理综合监管清单。按照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行风建设,建立综合监管清单,厘清监管内容、监管要素、监管流程等,完善外部治理体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三)密切服务贯通机制。围绕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问题,在专家资源下沉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药品供应保障、医保补偿、双向转诊、优化公共卫生服务等六个方面上下贯通,有效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专家资源上下贯通。促进县乡医务人员双向流动顺畅,县管乡用,实现乡镇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可以享受到县级医疗专家服务。
2.医疗技术上下贯通。统一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推进服务同质化,保障乡镇居民在乡镇卫生院能看得好病,解决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Ⅰ、Ⅱ类手术等问题。
3.药品保障上下贯通。牵头医院全面建立医共体中心药房,医共体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药品采购供应、药款支付和药事服务,保障乡镇卫生院药品有效供应和合理使用。
4.补偿政策上下贯通。完善医保补偿政策,按照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要求,合理确定在不同医疗机构就诊起付线标准和补偿比例,支持分级诊疗,保障乡镇居民在乡镇卫生院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医保补偿标准。
5.双向转诊上下贯通。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需要转诊的疾病,及时上转县级医院,安排专人跟踪负责。疾病康复期,顺畅下转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6.公卫服务上下贯通。融合疾控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资源,实现医防融合,让乡镇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享受到优质的妇幼保健、慢病管理、计划免疫等公共卫生服务。
(四)统一内部管理。在医共体内部实行“八统一”管理:即行政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管理统一、医疗业务管理统一、药械业务管理统一、医保基金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
四、保障措施
要通过活动开展,强化农村党员的党员意识,认清自身担负的历史使命。提高综合素质,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凸显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先进性教育目标。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贯彻以民为本的思想理念,努力提高农村党员素质,转变服务观念,使每一个党员成为政治素质高、党性观念强、业务能力精、楷模作用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
三、活动内容
1、深入开展学习活动,讨论新农村建设对党员的要求。各支部要制定出农村党员先进性的具体标准,通过学习讨论增强农村党员的党员意识,明白为什么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党员应该履行什么责任。
2、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按照“支部抓产业,党员创事业,农民兴家业”的要求,抓好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抓好农村党员科技示范基地(果业基地),农业科技园花卉苗木基地(绿化苗基地),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今年要至少带动300户农户繁育花卉苗木,使形成集群化优势,真正成为我县的后花园。
3、建设党员活动平台,继续推进对农村党员科技致富的培训工作,完善农技培训制度,使农村党员在带领农民致富的路上真正起到示范作用,开展“党员一帮一”活动,制定并落实“党员行动计划”。
4、整治村容村貌。要根据各自的地理特点,因地制宜、植树植草、硬化、绿化庭院、推广沼气、改水改厨改厕、清运垃圾、整治道路。
5、加强安全防范。进行食品安全、饮水安全、防火安全、农药安全、居住安全、交通安全等教育,培养安全意识,关爱生命,发生重大疫情和自然灾害,分场要及时向总场报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救助弱势群体。两个分场要分别组建党员义务支农队,对老年、贫困、残疾等人员进行帮扶。
7、开展文化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员中心户的建设,以党员中心户为依托,建立文化活动中心,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移风易俗、崇尚科学、倡导勤俭文明、反对迷信,反对铺张浪费、禁止赌博、防止偷盗、和睦邻里、尊老爱幼、努力形成文明村风。
8、推进基层民主,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积极开展为新农村建设建言献策活动,更多地听取群众的意见,更多地进行调查研究,探索出适合各自农村生活特点的建设模式,制定合理的新农村规划。
9、发挥流动党员作用,要和流动党员建立联系制度,引导他们为家乡发展多出谋划策,支持家乡公益事业建设,鼓励他们回乡创业,有条件的要为家乡招商引资穿针引线。
四、活动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为确保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分场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落实好责任人,党员干部要在实践活动中率先垂范,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选择符合村情的实践重点,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做表面文章。
三是惠民为本,讲求实效。主题实践活动必须讲求实效。着重解决农民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给老百姓带来实惠,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二、全面提高办理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推进、属地管理、行业负责”的原则,学习借鉴北京市顺义区等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经验,以建立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推进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和政府实施动态监管为核心,以强化各级各部门职责、考核机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逐步形成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筑牢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切实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开展建设试点,县级试点单位安排在泥河镇和钟山矿业。2013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逐步向镇、园区推进。通过“平台”建设,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向主动排查转变,由行政执法推动向落实主体责任转变,由治标难治本向提升本质安全转变,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企业分类分级,细化完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责任主体等。
(一)开展调查摸底和企业分类分级
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调查、登记各类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规模、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掌握企业底数及其基本情况,建立监管监察对象数据库。
按照企业基本情况,结合企业的行业(领域)属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相似性,对企业进行分类,对同一类型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安全等级评定。确定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范围,建立“按类分级、依级监管”的安全监管模式。
(二)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开展自查自报。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细化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行业和领域的企业按照标准和规定及时主动自查自报安全隐患,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依托“金安”工程和市安监信息系统等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通过该系统,企业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隐患整改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所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有效监管。
(四)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
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有关行业和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照企业的分类分级,在监管频次和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监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落实隐患治理程序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中央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全面调查摸底,确定分级管理企业名单,全面落实综合监管、专业监管、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等安全隐患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隐患治理程序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检测监控、挂牌督办、整改、评价、销号、上报、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制度,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六)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结果量化,将开展企业调查摸底和分类分级、细化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及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推进体系建设的过程管理,纳入对有关地区、部门和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未按要求自查自报隐患的企业,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的同时,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挂牌公示,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企业,优先安排重大隐患整治技改贴息(补助)资金。
四、工作步骤
全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主要分为建设试点、推广普及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建设试点阶段(2012年7月至年底)
各镇(区)、县直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试点单位。县将在泥河镇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同时,在全县非煤矿山企业中选择钟山矿业开展试点,按时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7月份,县安委办组织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进行宣贯,明确阶段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努力营造政府大力推动、企业积极响应的良好氛围。
8月份至年底,各镇(区)、县直有关部门在规模以上企业中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同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安全管理水平和危险有害因素等实际情况,选择条件较好的规模以上企业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力争今年底前达标。
(二)推广普及阶段(2013年)
借鉴试点单位的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和标准,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中推广普及达标,在部分小微企业中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分级分层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
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和小微企业中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逐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为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安委会成立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各镇(区)、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承办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安排专项资金,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科学组织实施。要充分调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性,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评定,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