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6 01:56:5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个人税务筹划方案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
一、税收征纳主体关系和税务筹划理论阐述
(一)税收征纳主体关系理论描述
税收法律关系的两个基本主体是纳税主体和征税主体。政府是真正的征税主体,具有法律意义的征税主体是税务机关。纳税主体在狭义上,就是通常所谓的纳税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主体与征税主体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体现了一个国家税收法制水平的高低。 “税收债务关系说” 是反映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学说,强调人民和国家与人民在基本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强调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都受到税法的制约,在税法法律关系中都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平等地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国家作为人民的服务者,纳税主体的权利得到了切实保障,从而构建了一个独立平等、公平公正的税收征纳关系。我国的税法强调,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和纳税主体的纳税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
在税收征纳关系中,征纳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分配与再分配之间的关系,二者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运用强大的国家权力来保障国家税收,纳税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尽量少缴纳税款或延迟纳税。虽然政府税收与企业可支配利益存在冲突,但是我国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在西方国家,纳税和民利是相对应的,而我国历史上缺乏民主法制的传统,权力本位的影响长期存在,税款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常常引发税收征管中很多问题,通常是税务机关在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方面以及纳税人规避纳税义务方面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因此,正确认识征税人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对于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管制度、保障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统一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税务筹划涵义解析
税务筹划又称节税( Tax Planning 或 Tax Saving),是指纳税人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下,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通过设计或规划自身经营、交易及财务事项,使自身税负得以减轻或延缓的一切行为的总称。税务筹划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综合性涉税理财活动,涉及税收、会计、财务、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技能。税务筹划充分顺应国家的政策导向,符合国家立法意图,是国家倡导的企业行为,同避税、偷逃税有着本质的不同。因为可达到降低税负或延迟纳税,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因此,进行税务筹划对任何企业纳税理财都有重要意义,同时税务筹划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可以推进国家税收法律制度更趋完善。
税务筹划在西方国家得到法律界和政府当局的认同,从西方引进我国,大约是在 20世纪90年代中叶。 近几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税收环境的日渐改善,我国企业的税务筹划意识不断提高,理论研究也不断深化。虽然税务筹划符合国家立法精神,但是,税务筹划是一个综合多方面知识技能的涉税高级理财活动,如果操作失当而不被税务机关认定将会受到严厉惩处。因此,在实际税收征管中税务筹划是有风险的,主要源于征纳双方有限理性的风险。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由于在现实生活中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存在,经济主体表现为有限理性。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征纳双方在行为理念、管理机制、知识结构和水平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以及二者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双方难以协调各自行为并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达成一致,从而导致税务筹划风险,构成筹划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
1.纳税人的税务筹划成本。税务筹划具有收益性,作为高级理财活动,必须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否则筹划方案将很可能面临“收不抵支”而失败的风险。税务筹划成本主要包括三类:一是直接成本,即纳税人为设计、实施筹划方案而发生的人力、财力、物力的耗费;二是机会成本,即纳税人如果不实施某一项筹划方案,而选择其他方案所能获得的最大收益;三是风险成本,即税收筹划方案由于种种不确定因素失败而使纳税人蒙受的经济损失及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2.税务机关对税务筹划方案的认定。税务筹划具有合法性,然而,税务筹划方案实施结果如何、能否给纳税人带来节税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筹划方案的认定。如果税务机关不认定纳税人的方案,那么税务机关会将该方案视为避税或偷逃税。这样,纳税人不仅无法得到任何节税收益,反而可能因行为违法而被面临税务机关处罚。
二、基于税收征纳主体关系的税务筹划博弈均衡分析
作为理性经济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在税收利益上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企业无法准确预测税务机关对企业税务筹划行为的认定态度,而税务机关不可能完全掌握企业所有真实的纳税信息。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企业纳税主体与税务机关成为非完全信息博弈下的双方主体,在博弈的过程中,博弈双方可以在遵守税收法律制度这种协议的条件下实现一种理想状态,即“纳什均衡”。假定企业所处的环境是一个稳定的市场经济环境,博弈双方是企业和税务机关。当企业选择开展税务筹划或不开展税务筹划,税务机关具有进行税务稽查或不进行税务稽查两个选择。由于受税收征管力度和资源的影响,税务机关客观上对企业开展税务稽查存在不确定性,并且,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的税务筹划合法与否也存在着不确定性,因此,引入概率进行全面衡量。
(一)征纳主体双方博弈模型分析
1.博弈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企业,局中人(2)税务机关。
2.博弈双方的策略:企业行动选择为筹划或不筹划,税务机关行动选择为税务稽查或不稽查。
3.模型变量的含义: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直接成本为C1,机会成本为C2,企业税务筹划不被税务机关认定的风险成本为C3,企业税务筹划的节税收益为T;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的稽查成本为C,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的概率为P1,则不开展税务稽查的概率为1-P1,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的情况下,对企业税务筹划认定概率为P2,对企业税务筹划不认定概率则为1-P2。
4.博弈模型的分析:
(1)企业选择筹划或不筹划,税务机关选择税务稽查或不稽查时的综合期望收益如下:
①企业选择税务筹划的期望收益为:
EU1=(T-C1-C2)×(1-P1)+(T-C1-C2)×P1×P2 +(-C1-C2-C3)×P1×(1-P2)
②企业不选择税务筹划的期望收益为:EU1=0
③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的期望收益为:EU2= -C×P2 +(T+C3-C)×(1-P2)
④税务机关不开展税务稽查的期望收益为:EU2=0
(2)当企业选择税务筹划并且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时,令:EU1=EU2,得出企业税务筹划被认定均衡概率P2=(T+C1+C2+2C3-C)/2(T+C3),则企业税务筹划不被认定均衡概率1-P2=(T-C1-C2+C)/2(T+C3)。
可见,当P2=(T+C1+C2+2C3-C)/2(T+C3),企业和税务机关双方期望收益达到理想的均衡状态,即EU1=EU2;当P2> (T+C1+C2+2C3-C)/2(T+C3)时,企业税务筹划的期望收益大于税务机关税务稽查的期望收益即EU1>EU2,企业应选择税务筹划策略;当P2< (T+C1+C2+2C3-C)/2(T+C3)时,企业税务筹划的期望收益小于税务机关税务稽查的期望收益即EU1
(二)征纳主体双方博弈模型结论
1.纳税企业税务筹划收益与税务机关稽查成本呈反向关系。税务稽查成本越高,税务机关稽查的频率、范围和深度等都会受到削弱,这时企业税务筹划的被认定的概率就会增大,税务筹划的期望收益随之提高。
2.纳税企业税务筹划收益与不被税务机关认定的风险成本呈反向关系。税务机关不认定企业税务筹划,处罚力度越大,意味着纳税企业选择税务筹划带来的损失越有可能大于收益,这时纳税人就会倾向不选择税务筹划。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即在征纳主体双方博弈模型基本假设下,当企业选择税务筹划并且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时,博弈的关键点在于纳税企业的税务筹划能否被税务机关认定,这就关系到 “纳什均衡” 理想状态的前提条件也即博弈双方能够遵守税收法律制度这种协议的条件。在这样的前提下,征纳双方在税务筹划中才能达到博弈利益均衡,而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备是保证“双赢”的根本条件。
三、我国税务筹划现状评价
西方国家税收法律体系比较完善,征纳双方在纳税征税的长期博弈实践中,促进了税务筹划在西方国家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同时又推动了税收法律制度趋于完备。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时间短,1994年我国才建立起比较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税收制度,税收法律体系处于不断完善中,税务筹划起步较晚。一方面,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税务筹划意识日趋强烈,但由于纳税人整体税务筹划水平较低,税务筹划实践处于初级阶段;另一方面,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为确保国家税收,税务稽查日趋严谨,但由于税务机关人员执法观念和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影响执法的公正性,冲击了我国税务筹划实践的和谐性和统一性。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国家税制变动频繁且复杂。在经营能力和外部环境既定的情况下,政府税收与企业可支配利益是一个相互消长的关系。而税收法律体系是征纳双方博弈利益均衡的重要前提,税务筹划实践能够促进税收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因此,推动当前落后的税务筹划实践向更高层次发展,不仅能够使得征纳双方博弈取得共赢,而且有利于推动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和谐税收征纳主体关系下的税务筹划发展路径
(一)加强税务筹划意识,建立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征纳双方正确认识税务筹划,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税务筹划反映了国家的立法意图,具有合法性和收益性,纳税人必须在保持税务筹划收益性的同时,兼顾合法性,以保证税收筹划的成功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筹划风险;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税务筹划的认识需要上升国家宏观调控的高度,以“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主动参与到纳税人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充分调动纳税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样不仅有助于国家立法意图的实现和政策的落实,有利于改革和完善税收法律体系,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杠杆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和理顺收入分配。
(二)构建税务筹划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完善税务筹划制度
由于外部环境以及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存在,纳税人应该建立微观层面的税务筹划制度应对税务筹划风险,在税务筹划实践中逐步构建企业税务筹划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税务筹划风险管理;政府在税务筹划实践中逐步完善税收法律制度,鼓励纳税人在政府宏观层面税务筹划的框架下积极实施微观层面税收筹划。我国政府大力推行“金税工程”等金字电子政务工程,在这样信息化的综合平台上,循序渐进地建立税务筹划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数据库,构建税务筹划方案信息的全程沟通机制,通过现代网络手段实现税收筹划信息充分共享,使得纳税企业税务筹划在税务机关的监管下纠偏查错,保证筹划方案的稳步实施,实现征纳双方共赢局面。以此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职能作用,保障国家和纳税人个人利益在根本上的一致。
(三)培养税务筹划专业人才,提高税务筹划技术水平
税务筹划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综合性涉税理财活动,要求税务筹划人员应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必须熟悉税收政策、法规,对纳税人涉税经济行为有充分了解,对税务筹划方案的运行效率和效果及其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程度有准确的把握,才能保证筹划的成功。因此,在全社会相关范围内包括税收征纳双方广泛开展税收筹划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培养税务筹划专业人才,保证税收筹划的权威性和可靠性,对于税务筹划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应该反复论证,及时反映在国家立法中,由此推动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建设和税务筹划水平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剑文.纳税主体法理研究[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1).
[2]盖地,蔡昌.税收筹划及案例分析[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1).
[3]李金锋.博弈模型的扩展分析[J].税务与经济,2004(2):54-56.
[4]曲晓辉.我国税收征管方式的博弈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
(1):24-28.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水平有了非常明显的提升,现代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税务筹划风险控制就是为了降低在筹划过程中所带来的风险性问题,如何规避掉其中的风险,是企业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针对其中的政策、成本、运作和认定性风险,企业应该及时的掌握相关的政策,秉承着成本效益的原则,加强对税务筹划人员的培训工作,尽量避免税务筹划风险问题的发生。
一、税务筹划的基本概念
对于税务筹划问题的表述,实际上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观点,西方国家同中国在税务筹划基本定义的表述上也不尽相同。我国比较规范的解释则是,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基础上,对一些投资与经营活动进行提前的筹划,这样做的目的是减轻税负所带来的影响,被称为税务筹划。从理论上而言,纳税人应该结合风险的成因,并针对风险识别问题,以此来制定一个合理化的方案,这样有助于完善我国税务筹划的风险控制系统。
二、税务筹划风险分析
(一)政策风险
税务筹划中的政策风险包含了政策选择和政策变化风险,这种风险变化具有不确定性,不知道纳税人在什么时间会选择什么样的方案,又是通过怎样的方式来筹划这种方案的,这些都是取决于纳税人个人的主观意识。而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筹划人缺乏对政策精神的理解,没有完全的把握住这种精神。同时,在市场经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国家的税收政策也应该进行相应的变化,但是由于政府的税收制度缺乏实效性,而其中包含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这些原因都会导致税务筹划中出现较大的风险问题。
(二)成本风险
任何一项经营和决策的活动,实际上都存在着两面性。为经营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时候,在决策和筹划的过程中也会花费掉一定的费用,假设纳税人没有从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筹划过程中,也没有进行仔细的对比和分析,就会导致筹划的成本比预算的更多,进而让企业在其中无法收获到应有的经济效益。同时纳税人在选择方案的时候,还应该对税法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能为实际的工作做好准备。但是,如果纳税人在筹划时面临着风险性问题,这就导致他们必须承担起筹划时引发的经济风险和经济损失。
(三)运作风险
税务筹划实际上有一个固定的特点就是同法律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可以将其理解成税务筹划是在法律固定的边缘上操作的。但是由于我国现阶段在税法方面的制度还不够完善,立法技术也存在着诸多的缺陷,法律法规之间有着一定的摩擦,这些问题就算是专业人士也很难有一个确切的把握。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风险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在筹划过程中,对于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把握不够。另一个则是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运用和执行力度不够。
(四)认定性风险
税务筹划主要还是纳税人的一种生产经营能力,在运行方案中,涵盖了许多具体的措施,这些都是由纳税人自己决定的,税务机关实际上是不会介入其中的。但是,纳税方案是否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是需要取得税务机关认同的。而方案是否真正符合法律精神,也是需要税务机关作出最后的判断,在这个确定的过程中,如果税务执法出现了任何问题,都会导致税务筹划的失败。
三、税务筹划中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及时系统的掌握相关政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当税务人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应该主动的去研究当时经济发展的特点,并关注税收政策的调整和概况,然后按照经济和政策调整的变化趋势来全面且系统化的把握住这些要点。企业中的税务人员要主动学习相关的税务政策,提高自身的风险控制意识,只有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才能根据预测,制定出不同的方案,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和分析,保证税务筹划活动的正常进行。例如国内某能源企业在应对政策风险的时候,纳税人首先非常清楚的了解了当地的各种税收政策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了相关的税法知识,并将二者结合在一起。同时,企业还对市场进行了科学的预测,进而判断各个区域政策变动的方向,在一些成功案例的基础上,运用科学、合理化的方案,将税务筹划的风险降到最低。
(二)以成本效益最大化为主,降低筹划风险的形成几率
企业为了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应该将成本效益放置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上,在考虑筹划成本的时候,也应该将筹划方案的可行性考虑在其中,这样,当筹划方案的成本和损失小于所得效益的时候,才可以保障方案的可行性。这就需要企业在筹划方案的过程中,保障方案的灵活性和适用性,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这样也方便达到一个预期的效果。要知道,税务筹划工作对于企业而言,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实际上是一个系统化且动态化的过程,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还要建立一个常态化的内部评价机制,对一些阶段性的工作进行重新的评价和审视。坚持以整体的效益为主,保障相关数据的真实性,针对一些潜在性的风险,采取合理化的成本控制措施,以此来规避掉税务筹划风险的形成。
(三)加强税务筹划人员的培训工作,正确的组织税务筹划
无论是税务筹划方案的制作者还是执行者,都应该明确一个问题,就是税务筹划项目自身的复杂性和风险性。所以,相关人员应该增强自身的风险控制意识,在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装置,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了解和监控企业税务筹划中可能会带来的风险性问题。企业也应该加强对筹划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实际的操作能力。例如某能源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开展了相应的培训工作。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告诉相关人员,任何时候都应该将集团的利益放置在一个首要的位置上,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不能只是单一的对某一个税务或者是某一个项目进行筹划,而是应该将这个项目都放置在其中,考虑到集团效益的最大化。另外,在筹划的时候,工作人员不能将税务作为唯一的参考因素,而是应该对其进行一个综合的衡量,不能因为个人的疏忽而导致筹划项目的失败。
(四)企业加强同税务机关的交流和沟通,提高税务筹划的专业性
一、纳税筹划失败的原因
(一)企业财会人员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深不透,单凭对某些税法条款的一知半解盲目地进行纳税筹划,结果使纳税筹划活动越过了法律允许的边界,触犯了法律,形成了事实上的偷税、漏税
例如,某轻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生产并销售应税品要缴纳消费税;而从生产企业购买应税消费品再批发或零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则不缴纳消费税。”将企业一部分销售人员独立出去,成立了独立核算的下属营销公司,然后把轻化厂生产部门生产的高级化妆品以成本价格销售给营销公司。即将原本不含税出厂价350元一套的化妆品,以成本价150元销售给营销公司,按当时规定的30%消费税率每套只缴纳了45元的消费税。每套少缴纳消费税60[(350-150)×30%]元,且营销公司批发或零售时均不缴纳消费税。结果,这种做法被税务机关发现,被认定为是一起利用关联方交易转移产品定价的偷税行为,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补缴了税款和罚款,使企业得不偿失。
其实,只要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就可以知道,该法律文件的第26条明确规定:“企业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纳税的收入或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由此可见,纳税筹划绝非轻而易举,也不仅仅是减少纳税额的问题。作为纳税企业的财务人员,应该全面、深入地研究税法,吃透税法精神,才能避免这类纳税筹划的失败。
(二)企业财会人员和销售业务人员不能很好地沟通和配合,财会人员没有给销售人员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结果使企业触犯了税法,受到了处罚
例如,某大型商贸公司2006年10月份发生了这样一笔业务,某客户购买大宗商品价款1000万元,分3次付清,当时付转账支票500万元。结果企业业务部门一次性开出了1000万元的普通发票,而对未收到现金的部分,财务部门不记账,结果违反了税法规定,受到了税务机关的处罚。
其实,这些业务只要对结算方式稍做调整,采取分期收款的结算方式,企业就可以得到纳税筹划的收益,具体做法如下:
对已收到转账支票的部分,开具发票,计算出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72.6495万元[500/(1+17%)×17%]。对于未收到货款的部分,采取分期收款的结算方式进行核算。这样既可以延缓纳税,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又可以避免遭受违反税法的处罚。
(三)企业把目光盯在“税务最低”这一目标上,不考虑税务筹划对其他财务指标的影响。这种把节税作为唯一目标的纳税筹划,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例如,某化工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需向金融机构贷款2000万元新建一条生产线,年贷款利率6%,年投资收益率为18%,5年之内还清全部本息。经财务人员测算,有以下四个备选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期末一次性还清本息;方案二,每年偿还一定的本金利利息,偿还系数为0.2245,前四前等额偿还475.94万元,第5年偿还469.47万元;方案三,每年等额偿还平均本金400万元以及当期的利息;方案四,每年偿还等额利息120,并在第5年一次还本。
以上四个方案很难一眼看出哪个方案最优。于是,化工公司财会人员又测算了五年之中四个方案应纳所得税的情况,结果方案一为370.73万元,方案二为470.84万元,方案三为475.18万元,方案四为594万元。于是,该公司选择了方案一。这是否是一个最佳方案呢?笔者认为还需要从归还本息合计、现金流出量合计等方案做详细的分析。为此笔者经过一番精心的测算,列出表格,说明5年中四个方案各自缴纳所得税、还本付息以及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见下页表1。
由表1可见,如果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那么就应该选择方案一,因为这个方案会使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最低。事实上,该化工公司也是选择了方案一。但是,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这个方案归还本息额最高,现金流出量也偏大,从综合财务目标来看,方案一不是最佳方案。从企业综合经济效益的角度进行分析,应该权衡表中5年应缴纳所得税额、5年归还本息合计、5年现金流出量合计等三项指标后再作出决策。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企业财务管理道德要关注资金流量;另外,对于筹资贷款而言,还应该关注归还本息的总额。如果从这两个方面看,最好的方案不是方案一,而是方案三。方案三虽然纳税较多,但是现金流出量最低,比方案一少流出现金211.05(3046.23-2835.18)万元,足以弥补多缴纳税款带来的损失[(475.18-370.73)
<211.05]。由此可见,进行纳税筹划不能仅把目标盯在“税负最低”这一点上,应该充分考虑企业的整体利益,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纳税筹划的真正目的。该化工公司一味追求税负最低而不顾企业综合经济效益的做法,不能不说是个失败的纳税筹划案例,究其实质是财务人员缺乏理财知识的表现。
(四)有些企业财会人员把自己放在税务机关的对立面,忘记了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是纳税筹划的关键,结果,在本可以节税的方案上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造成纳税筹划失败
例如,某企业为节税,将固定资产折旧由平均年限法变更为年数总和法,因为事先未征得税务机关的同意而被查处。其实,这家企业折旧变更政策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只是税务机关和企业对税法条款及企业实际情况的理解不同而已。只要企业与税务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应该是可以变通的。
在实际工作中,纳税筹划失败的表现及原因还有很多,其中经营管理高层的财务管理知识欠缺是造成纳税筹划失败的根本原因。一些CEO人员认为纳税筹划是财务人员的业务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一些财务管理人员缺乏纳税筹划的经验和技能,也是造成纳税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
二、防止纳税筹划失败的对策
为了防止纳税筹划的失败,笔者认为应该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
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财务人员应该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这些情况包括:1.企业的组织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所享受的税收待遇也不同。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有针对性地为企业筹划最合适的纳税筹划方案,做到有的放矢。2.企业的财务状况。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不能脱离企业本身的财务状况。只有了解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后,才能使纳税筹划方案恰到好处,合法又合理。比如,企业在现金流量极其短缺的情况下,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首选现金流出量少而纳税额又不高的方案;如果企业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问题,可以选择纳税额最低的方案。3.企业投资额的大小。在我国,对于投资额不同的企业,国家制定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投资额的大小还决定项目完工以后形成的固定资产规模,即生产能力的规模。对于这些问题,财会人员必须了如指掌,为用好税法做好基础工作。4.企业领导对风险价值的态度。从企业领导对风险的态度看,可以把企业领导划分为开拓型和稳健型两种类型。一般来说,开拓型的领导对风险持乐观的态度,不怕风险,敢于冒风险去获得最大的利益,对纳税筹划持积极的态度;而稳健型的领导对风险持谨慎的态度,反映在税务筹划上,他们往往宁可牺牲一些企业的节税机会,也要确保不违反法律,不敢打税务机关的“球”。了解这些对于纳税筹划方案的制定意义重大。5.企业目前的纳税状况。企业有无欠税行为,在纳税筹划方案开展了哪些工作等是企业制定纳税筹划方案必须考虑的因素。这有助于企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二)注意搜集足够的有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归类分析,以备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参考
一般需要搜集以下资料:1.我国有关税法的制度法规;2.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3.其他企业类似的纳税筹划方案以及方案分析评价;4.取得税务部门的内部资料或中介机构的内部资料及其有关的、公开发行的专业书籍和刊物。
(三)制定详细缜密的纳税筹划方案,做好方案的选择和实施工作
企业税务筹划的含义
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获利,方法多种多样,其中创造成本优势便是基本手法之一。而税收负担的轻重是直接影响其成本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企业就必须在考虑其生产经营战略的同时,综合考虑税收这一成本因素。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 ,在宏观调控的影响以及竞争日趋公平和激烈的市场环境下,通过税务筹划的手段达到企业税收负担最小化,从而降低成本,增加经济效益,打造企业的竞争优势,是目前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方法之一。这就对企业开展税务筹划提出了新的要求。
税务筹划(tax planning或tax saving),是纳税人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组织形式、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选择和策划,以期达到合理减少税收支出、降低经营成本、获取税收利益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税务筹划的主要内容是:采用合法的手段进行节税筹划;采用非违法手段进行避税筹划;采用经济手段,特别是价格手段进行税收转嫁筹划。简单地说,如果将个人或企业增加收入、利润等称为“开源”,那么税务筹划就是进行“节流”。由于税务筹划所取得的是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所以它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企业的一种财务活动。
企业税务筹划的基本途径与核心环节
(一)企业在创建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通过选择不同的产业领域进行税务筹划。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发展规划及产业导向,对不同产业制定了差别税收政策。投资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差别规定,通过对投资产业的选择即可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同时又体现政府产业政策的导向。通过选择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税务筹划。许多国家对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公司的营业利润在企业纳税环节课征公司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还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而个人合伙企业则不作为公司看待,营业利润不交公司所得税,只对个人分得收益征收个人所得税。通过选择不同的注册地进行税务筹划。为实现整体经济发展战略,往往制定出一系列针对不同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就给纳税人提供了一个极好的税务筹划机会。比如我国对经济特区的优惠,对沿海开放城市的优惠,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优惠,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优惠和对西部开发的优惠等等。投资者可以通过选择上述具有优惠政策的地方进行投资,就会达到节省税金支出的目的。通过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税务筹划。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有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权益融资需要支付股息,股息要从税后利润中支付,成本较高;债务融资要支付利息,利息可纳入管理费在税前支付可以起到抵税的作用。当税率较高时,债务融资的抵税功能就更为明显,但债务融资存在较高风险,因此,企业根据不同需要来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也是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税务筹划的核心环节
对于任何一个纳税人来说,其实际应缴纳税款的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实际应缴纳税款=应纳税额-应抵扣税额
这里所说的应抵扣税额是指直接减少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各种抵扣项目,包括税额扣除、退税额、免税额、盈亏互抵、减税额等。在税率既定的条件下,减少计税依据就意味着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从而减少了实际缴纳的税款;在计税依据既定的条件下,降低适用税率也意味着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从而减少了实际缴纳的税款;在应纳税额既定的条件下,增加抵扣税额就意味着减少了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除此之外,从相对节税的角度考虑,推迟税款的缴纳也意味着节税。因此,节税从基本方案看,分为四种:
第一,减少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或者称为税基,是指计算纳税人应纳税额的依据。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减少计税依据就意味着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减少计税依据是节税的最基本方案。不同的税种,其计税依据各不相同,因此应当根据各税种计税依据的具体情况通过各种方法减少计税依据,从而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而减少计税依据最常用、最普遍的方法是扣除法。扣除法是指在确定税额时,将按照税法规定能从中扣除的项目予以扣除,从而减少实际应缴纳税额的方法。采用扣除法进行税务筹划的基本要领归结为两点:一是完全,即凡是税法规定的准予扣除的项目都予以扣除;二是充分,即按照税法规定的最高标准充分地予以扣除。 这就要求税务筹划人员要充分了解和掌握税法中关于准予扣除项目及其标准。
第二,降低适用税率。降低适用税率是指在同一税种存在不同税率的情况下,通过各种筹划方法,适用相对较低的税率,从而减少应纳税额的方法。采用降低适用税率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合理的安排,在计算企业应纳税额时选择较低的税率,以减少企业应纳税额,从而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其具体思路包括:
纳税人选择。由于不同的纳税人适用不同的税率,因此税务策划时,只要可能,就应当通过比较分析,选择税负较低的纳税人身份,从而降低企业的适用税率。这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消极的身份选择,另一种是积极的身份选择,从而降低企业的适用税率。计税方法的选择。在有些税种中,税法规定可以采用不同的计税方法,而不同的计税方法的实际税负往往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本着税负最小化原则进行选择。征税项目的转换。同一税种的不同征税项目,往往适用不同的税率;即使税率相同,由于存在多种税费,其实际税负也不相同。分劈技术。将收入分劈成若干次、若干时期或若干份,从而达到降低适用税率,减轻税收负担。比如按照税法规定,奖金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一次奖金收入较高的,可以通过分劈技术分劈成若干次收入计入工资,这样就可以降低适用税率。转移技术。将同一利益集团内的一个企业的收入、成本、 费用和利润以及财产、行为转移到其他企业,以降低实际税率,从而减轻整个利益集团的税收负担。转移技术的前提是同一利益集团的不同企业的适用税率存在差异。转移技术的核心或者要点是将计税依据从税率较高的企业转移到税率较低的企业,降低整个利益集团的整体税收负担,从而绝对地节税。
第三,增加应抵扣税额。主要包括:税额扣除。税法规定纳税人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对于以前环节缴纳的税款准予扣除。税额扣除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并对纳税人的某些经济行为加以鼓励和照顾。盈亏互抵。税法规定纳税人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准许纳税人在某一年度发生的亏损,以以后年度的盈利去弥补,从而减少以后年度的应付税款。税收饶让。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其在境外已经缴纳的税款,准予在合并纳税人时予以扣除,这就叫税收饶让,在具体扣除时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分国不分项抵扣;另一种是定率抵扣,即企业可以通过计算分析,确定采用哪一种方法抵扣的金额大则采用哪一种方法。 跨国经营企业在合并纳税时应当充分考虑税收饶让因素,以减轻其税收负担。
第四,推迟税款缴纳时间。推迟税款缴纳是相对节税的方法,由于税收的重点是流转税和所得税,流转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收入,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它是纳税人的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推迟税款缴纳的方法尽管有很多,但基本思路可以归结为两种:
一是推迟收入的确认。收入既涉及流转税,又涉及所得税,所以从纳税的角度看,收入确认总是越晚越好。首先,企业可以通过对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安排,如合理地安排交货时间、结算时间、销售方式等,从而推迟营业收入实现的时间,从而推迟税收的缴纳。其次,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财务安排来推迟收入的确认。这主要是指在会计上通过合理安排确认营业收入实现的时间来推迟税款的缴纳,或者说合理安排营业收入的入账时间以推迟税款的缴纳。二是费用应当尽早确认。费用不涉及流转税,只涉及所得税,所以从纳税的角度看,费用确认的基本原则是宜早不宜晚。具体而言,对于费用确认,应当遵循如下原则:凡是直接能进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和损失的不进生产成本;凡是能进成本的不进资产;能预提的不待摊,能多提的就多提,能快摊的就快摊。
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及其防范
所谓税务筹划风险,是指税务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如税收政策调整和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失败而付出的代价。企业如果无视这些风险的存在而进行盲目的税务筹划,其结果可能事与愿违。
(一)企业税务筹划风险
首先是投资扭曲风险。投资扭曲风险是指企业单纯为了达到节税目的,选择次优而放弃最优投资方案给企业带来的机会损失的可能性。建立现代税制的一项主要原则就是税收的中立性,即中性原则,纳税人不应因国家征税而放弃或改变其既定的投资方向。如果纳税人因税收因素而放弃最优投资方案而改为次优投资方案,就会面临投资扭曲风险。因此,税收非中立性越强,投资扭曲风险程度越大,相应的扭曲成本也就越高。
其次是忽视成本风险。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有成本的,并非是毫无付出的。很多税务筹划方案,理论上虽可以少缴纳或降低部分税款,但往往不能达到理想的预期效果,这与税务筹划中忽视成本有关。税务筹划成本是指由于采用筹划方案而增加的成本,包括潜在成本和显性成本。潜在成本是指税务筹划失败时的罚款;显性成本,即人工成本,是一种物化劳动成本,是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进行税务筹划咨询或委托进行税务筹划时所支付的报酬和费用。
第三是经营损益风险。政府课税(尤指所得税)体现为对企业既得利益的分享,而并未承担相应比例经营损失风险的责任。尽管税法规定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用以后实现的利润(税前利润)补偿前期发生的经营亏损,但这种“风险”是以企业在以后限定期间内拥有充分获利能力为假定前提,否则一切风险损失将完全由企业自己承担(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由于弥补亏损的来源并非来自企业以前年度盈利时已缴纳税款的返还,而是企业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这意味着税款是预缴,企业税负的相对加重。这就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的经营损益风险。
第四是税款支付风险。纳税作为企业对政府负债的偿还,具有单向、强制、完全现金(会计上定义的狭义现金)支付的外性约束。比如,其他债务偿还具有非完全现金支出的特点,有时可不动用现金却可结清所欠债务,如双方互为债权债务关系,新旧债务调换等。而企业所负担的税收债务,不可能采取与政府间债权债务互抵的途径予以结清,企业必须无条件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不经特别批准,不得延期缴纳,即使对已经获取延期纳税申报的企业,也必须按照税务机构核定的额度预缴税款,各项税款的支付必须全部以现金缴付。企业一旦现金不足而无法融通时,不但要接受税务机关的经济惩罚,而且要承担因企业信誉降低而可能导致其市场价值潜在的有形、无形损失。如果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把握程度不高,税务筹划很有可能失败,很有可能因涉嫌偷税,触犯刑律。这些风险的存在,都会给企业经营带来巨大损失。
(二)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
坚持合法性。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进行税务筹划也是纳税人享有的权利。但是税务筹划应该合法,这是税务筹划赖以生存的前提条件。税务筹划的合法性,既包括税务筹划必须符合国家税收的引导趋势,使得企业在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也顺应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意图;同时还包括税务筹划在操作过程中注意度的把握,划清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等其他减税方法之间的界限,坚持合法筹划,防止违法减税、节税。
力求综合性。从根本上说,企业的税务筹划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他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实现企业财富的最大化)决定的,企业开展税务筹划也应当符合这一总体目标。税务筹划首先应当着眼于整体税负的降低,而不是个别税负税种的减少。这是由于各税种的税基相互关联,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某种税税基的缩减可能会致使其他税种税基的扩大。因此,税务筹划既要考虑带来的直接利益,也要考虑减少或免除处罚带来的间接收益;既要考虑某一税种的节税利益,也要考虑多种税种之间利益抵消关系。另外,税务筹划利益虽然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济利益,但他并不是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投资项目税收的减少并不等于企业整体利益的增加。如果有多种投资方案可以选择,最优的方案应是整体利益最大的方案。而并不是税负最轻的方案。从整体利益最大化出发,这样就避免了投资扭曲风险。
坚持成本收益原则。税务筹划可以使企业获得一定的利益,但是无论是由企业内部设立专门部门进行税务筹划,还是由企业聘请外部专门从事税务筹划工作的人员来完成,都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要解决企业忽视成本的风险,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还应当遵循成本收益原则。既要考虑税务筹划的直接成本,同时还要将税务筹划方案选择比较中所放弃的方案的可能收益作为机会成本来加以考虑。只有当税务筹划方案的收益大于支出时,该项税务筹划才是正确的、成功的。对于税务筹划成本中显性成本,企业可以与中介机构进行反复磋商,降低费用、成本。只有当费低于税务筹划节约的税负时,这项税务筹划方案才是可行的。
争取当地税务机关的支持。税收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企业税务筹划的目的是节税,即减少向国家纳税的数额,这与政府增加国家收入的目的是互相矛盾的。因此,企业要想进行税务筹划,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的支持,以确保合法性。企业税务进行筹划的许多活动是在法律的边界上运作的,税务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本来就很模糊,况且各地税务机关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也是不一样的,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进行税务筹划的企业在正确理解税收政策的同时,还要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式。进行税务筹划的企业只有从当地税务机关那里及时取得最新的税收政策信息,才可以对经营策略、税务筹划等进行适当的调整,以确保企业经营和税务筹划的正确运行,最大限度的增加经营收益,降低经营损失,才可以使经营损益风险降到最低。
筹划方案应具有实用性。税务筹划的方法必须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具有可行性。作为企业的财务决策者应当能够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完成税务筹划过程,不能因为税务筹划而破坏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流程。税务筹划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尽量合法地推迟纳税,据此有人提出企业所需的原材料等外购货物应当尽早购进,这样企业在早期就可以多发生一些进项税额,少纳增值税,尽管企业后期的外购货物会减少,进项税额下降,从而企业要多纳一些税,但企业仍可以从上述推迟纳税中得到利益。这种税务筹划办法确实可以给企业带来税收上的好处,但由于税法对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限有明确的规定,所以通过上述办法进行增值税的筹划很可能给企业带来其他方面的问题。例如,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在分期付款购进货物的情况下,必须在所有款项支付完毕后才能申报抵扣)”。由于有上述规定,企业如果想用尽早购货的办法推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就可能面临库房紧缺、存货占压大量资金、管理费增加等一系列问题,从而使这种税务筹划办法的可操作性大打折扣。
不能照搬国外的经验。税务筹划虽然有一些普遍原则,但因各国的税法不尽相同,所以,照搬国外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法在我国是往往行不通的。例如,许多国家的税法允许企业实行加速折旧,因此,在这些国家,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的一个很普遍的做法就是利用加速折旧的办法来推迟所得的实现。因为在加速折旧的情况下,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应缴纳的所得税总额虽然不会减少,但由于企业前期计入成本费用的折旧额较大,应税所得额较小,税款主要被推迟到后期缴纳,所以各年缴纳税款之和的现值会有所降低。但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为直线法;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确需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须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方可实行。可见,在我国,企业如果要实行加速折旧,最终要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这就决定了利用加速折旧手段进行税务筹划在我国一般不具有可行性。
结论
总之,无论是理论上还是现实的案例都可以说明,合理税务筹划能显著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助于企业价值或股东财富最大化战略目标的实现,这同时也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对国家来说,虽然暂时的税收减少了,但从长远看,企业得以发展壮大后,能为国家带来更多的税收收入。从这个意义上讲,税务筹划对企业、国家经济的发展都是有利的。但为了正确地应用税务筹划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避免出现税收风险和税收滥用,有必要明确有关税务筹划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使税务筹划这一有效方法在我国得以健康推广与发展。
参考文献:
1.张中秀.纳税筹划[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
2.杨智敏.走出纳税筹划误区[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3.何鸣昊等.企业税收筹划[M].企业管理出版社,2002
4.李心源,戴德明.税收与会计模式的选择与税收监管[J].税务研究,2004(11)
一、税务筹划与税务筹划风险基本理论探讨
(一)税务筹划的主要内容
税务筹划是一项事前行为,具有一定的预见性、长期性及合法性等特点,其目的是减轻税收负担,争取企业利益最大化。那么税务筹划是节税,抑或是避税?
节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税收政策导向,制定最优的纳税方案,进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通常意义上,凡是遵循税法立法精神而实现减轻税负的行为都属于节税。故而,节税是税务筹划的另一种委婉表达。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疏漏之处投机取巧,期望减少应纳税额。避税行为并没有完全遵循相关税收政策,但其本身属非违法行为,并且筹划者可以通过关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变动,随着税法漏洞的填补重新制定避税方案,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因此,避税也在税务筹划的范畴之内。
综上,税务筹划是企业在纳税行为发生前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对其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及兼并重组等涉税事项做出合理的筹划和安排,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的目的。
(二)税务筹划风险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由于税收法规具有时效性,伴随着企业经营活动变化,使整个税务筹划充满了不确定性。税务筹划风险指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筹划方案无法有效实施,使筹划收益偏离企业预期结果。
税务筹划风险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纳税人对有关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彻、有偏差,削弱了企业利用税务筹划进行节税的目的;第二,征纳双方对整个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存在认定差异,给纳税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第三,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缺乏真实可靠性或进行虚假的会计核算,形成一定的税务筹划风险。
二、税务筹划风险的分类及成因
风险与不确定性相联系,不确定性是风险产生的条件。因此,随着经济环境、国家政策、企业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变化,给筹划方案带来很多不确定性,促使了税务筹划风险的形成。
(一)企业相关人员的主观性风险及成因
由于纳税人税务筹划意识不强,未能对筹划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和控制,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筹划风险。同时,存在企业负责人授意筹划人员做出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使税务筹划方案在确定与实施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主观性风险,直接影响纳税筹划方案的合理性。
例如,2005年3月,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派调查组奔赴亳州,对古井集团旗下的知名上市公司――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井贡”)的财务问题展开调查。调查显示,古井贡的财务人员在没有取得国税总局批准的情况下,将销售公司和母公司汇总缴纳所得税,以期望减少分设的销售公司(古井贡全资子公司)缴纳的所得税。有关证据表明,这种消费税环节“分”,所得税环节“合”的做法,造成古井贡2002、2003年度分别抵减其销售公司应缴企业所得税3900多万元和5900多万元,累计“偷税”金额近1亿元。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国税发【1998】127号文件规定,构成偷税行为,给古井贡带来极大的税务风险。
(二)税务筹划方案的时效性风险及成因
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时间、法律环境及税收政策下制定的,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为了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税收政策会不断地调整,企业的经营活动也会随着相关因素的变动而变化,这些不确定性因素都会给税务筹划人员开展税务筹划(特别是中长期筹划)带来较大的时效性风险。
(三)税务筹划的成本性风险及成因
税务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目标是实现企业所有者利益最大化,但筹划方案在给纳税企业带来税收收益的同时,必然会带来相应的成本。若企业在实际的筹划过程中一味地追求低纳税成本,导致成本增加超过筹划取得的收益,就会违背成本效益原则,由此带来的成本性风险预示着税务筹划的失败。
(四)征纳双方认定差异性风险及成因
我国的税务机关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税务筹划方案是否符合税法规定,能否给企业带来税收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筹划方案的裁定。若企业盲目地实施自以为正确的筹划方案,税务机关可能会视其为偷逃税,给企业带来筹划风险。
三、规避税务筹划风险的措施
税务筹划过程中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此筹划人员可以采取积极有效的规避措施,提高筹划给企业带来的收益。
(一)加强协调税企联系,积极寻求支持与帮助
税务筹划方案制定者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的要求及当地税务机关的特点,加强税企之间的联系。只有税务机关确定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同时企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才能降低税务筹划风险发生的概率,有效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二)建立健全的税务筹划风险防范体系
纳税企业要建立健全的税务筹划风险预警与监控体系,筹划部门可采用定期报告的形式监控筹划方案的实施情况;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税务筹划专项审计,检查筹划活动是否合法、合理,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三)强化知识和政策的学习,提升筹划人员的总体水平
税务筹划集财务会计、经济法律、税收政策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是企业对其自身涉税行为的一种优化。税务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文化素养,还要根据税收政策及相关法律的变动及时调整筹划方案,为企业谋取真正的利益最大化。
(四)真实进行会计核算,诚信履行纳税义务
税务筹方案的确定与实施是以纳税人的会计核算为基础,若企业利用虚假的财务数据进行税务筹划,就无法保证筹划的合法性及方案的有效实施。因此,纳税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为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提供真实可靠的核算基础,保证税务筹划目标的实现。
总之,税务筹划作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把双刃剑,能有效地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增强其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也会带来许多不确定的筹划风险。企业要在保证会计核算真实性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并采取有效的规避措施,尽可能降低税务筹划的风险,以达到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赵霞.现代企业税务筹划风险规避策略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3,(249-251)
[2] 熊英,段玲卉.浅谈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及其防范措施[J].知识经济,2013,(153-154)
[3] 李红梅.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分析及其控制[J].当代会计,2015,(22-23)
(Nanjing Communication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Nanjing 211188,China)
摘要:税务成本已成为企业总成本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企业日益重视对涉税业务进行税务筹划,以降低税务成本 。本文论述了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的策略,阐述了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的采用的具体方法。
Abstract: The tax cos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total cost, so the enterprises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tax planning related to tax-business to reduce tax costs.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strategies of tax planning for SMEs, and describes the specific methods of tax planning for SMEs.
关键词: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策略 税务筹划方法
Key words: tax planning;tax planning strategies;tax planning methods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6-0099-01
0引言
税务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充分运用税法所赋予纳税人的各种税收优惠或对同一涉税业务的选择机会,对企业的经营、投资和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规划与安排,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一种行为。
其最终目标是降低税务成本,使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1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策略
1.1 减少计税依据策略应纳税额是以计税依据为基础的,只有计税依据减少,才能有效减少应纳税额。具体可以从减少应税收入和增加可扣除费用两个大方面入手。
1.2 适用低税率策略我国目前征收的各种税收,其税率是高低不同的,增值税适用17%税率;营业税适用3%或5%税率;企业所得税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率20%,低于一般企业的25%所得税率。这些税率的不同,给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1.3 降低应纳税额策略根据税收优惠规范,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也可以从降低应纳税额入手。比如增值税、消费税在出口销售时符合条件的退税政策;企业所得税中对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政策等等都为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
2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法
2.1 组织形式筹划法企业组建时就要进行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因为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涉税税种各为相同,应纳税额的多少也有差异,在成立后运行中对税务成本的影响也不相同。比如组建法人企业需纳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而组建非法人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纳个人所得税;再如组建分公司可以与总公司统一核算,汇总纳税,当分公司在前期运营亏损时可能减少总公司的税务成本,而组建子公司则需独立纳税,即便前期亏损也不能减少总公司的税务成本。
案例: 某化妆品集团有限公司欲投资建立一原材料加工企业,该集团公司总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原材料加工企业在开办初期因技术原因会面临亏损,预计第一年亏损额为50万元,并且建立初期需投入大量设备费和科研费。
如果设立的是分公司,亏损额可以合并抵减该集团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使该集团可少缴所得税12.5万元(50×25%)。
如果设立子公司,则亏损50万元需待子公司以后年度的利润去抵减。
可见在这种情况下,对该集团企业来讲,设立分公司可以节约税务成本。
2.2 资本结构筹划法在筹资环节进行筹划主要是考虑不同的资本结构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不同。
案例:某企业欲筹集1200万元资金用于某生产线建设,制定了三种筹资方案。假设三种方案的借款年利率均为6.1%,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三种方案的息税前利润均为105万元。
从表1计算可以看出,方案三应纳所得税额最低仅为15.27万元,而权益资本收益率却最高达9.54%。所以对该公司来讲,在其他条件相同时采用方案三公司的税务成本最低,经济效益最大。
2.3 形式转化筹划法在投资环节进行筹划有时候仅仅是转变投资资产的形式,也可能为企业带来筹划的收益。
案例:2010年甲企业与乙公司投资设立一合作企业,甲企业的投资方案有两种:第一:以商标权作价2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以已使用过的2009年购入的机器设备作价2000万元以转让方式投入企业。第二:以已使用过的2009年购入的机器设备作价2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以商标权作价2000万元以转让方式投入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法规规定,第一方案中“以商标权作价2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则不需纳营业税,以已使用过的2009年购入的机器设备作价2000万元以转让方式投入企业需纳增值税=2000×17%=340(万元);同时需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40×(7%+3%)=34(万元)。而在第二方案中以商标权作价2000万元以转让方式投入企业则需纳营业税=2000×5%=100(万元)。同时需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00×(7%+3%)=10(万元)。而以已使用过的2009年购入的机器设备作价2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则不需纳税。
两个方案相比,方案二节税374-110=264(万元)。
参考文献:
(一)税务筹划的宏观效应
1.有利于发挥国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纳税人通过税务筹划主观上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自动接受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引导,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道路。
2.促进国家税收及政府税收政策不断改进和完善。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及有关税收经济政策的反馈行为,同时也是对政府政策导向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国家现行税法完善性的检验。国家可以利用纳税人税务筹划行为反馈的信息,改进有关税收政策和完善现行税收制度。
(二)税务筹划的微观效应
1.有利于纳税人实现税务利益最大化,从而促进企业发展。
2.有助于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增强。税务筹划促使纳税人在谋求合法税收利益的驱动下,主动自觉地学习、钻研税收法律、法规和履行纳税义务,从而可以有效地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法律意识。
3.有助于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税务筹划要求会计人员既要熟知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要热悉现行税法,企业设帐、记帐要考虑税法的要求,否则就不能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
二、当前税务筹划面临的难题
1.税务筹划合法性界定问题。从理论上说,税务筹划与避税、逃税有本质上的区别,税收筹划在不违反国家税法、不悖于税法立意宗旨的前提条件下展开。但实际工作中,税务筹划、避税及逃税仍然没有一个可操作的法定界定标准。这就使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受到质疑,税务筹划在合法与违法的边缘前行。税务筹划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支持,成为税务筹划发展的首要障碍。
2.税务筹划空间问题。税务筹划主要是针对难以转嫁的所得税等直接税,通过合法地选择取得所得的时点,或者转移所得等方法使收入最小化,费用最大化,实现免除纳税义务,减少纳税义务或递延纳税义务等目的。但我国现行税制较大地倚重于增值税等间接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整,所得税等直接税收入占整个收入的比重有限,大量的个人纳税入的纳税义务很小,税收筹划的成长空间有限。
3.纳税人寻求税务筹划动力不足问题。由于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征管意识不足,我国税收征管水平距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距。征管水平的低下,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同时,及少数税务干部的,等也给纳税人提供了违法、违规的机会。很显然,如果偷税的获益远远大于税务筹划的收益和偷税的风险时,纳税人显然不会再去进行税务筹划。税收征管水平的低下和征管力度的弱化,纳税人寻求“税务筹划”的动力显然不足。
4.税务筹划的人才素质问题。税种的多样性、政策的动态性、企业的差别性和企业要求的特殊性,对税务筹划人员提出了极高的素质要求,不仅要精通税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应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从而才能在充分了解筹划对象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判断能力为企业出具合理的筹划方案或筹划建议。税收筹划的高度专业性,知识融通性及操作的复杂性要求“一专多能”的复合性税务筹划人才,这在我国税务筹划刚起步的情况下,显然是人才难求。
三、发展税务筹划的对策
尽管税务筹划面临诸多难题,但是随着税制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税收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随着税收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全社会的纳税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对税务筹划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这无疑是发展税务筹划的一次机遇,税务筹划的前景乐观。现在要做的是:
1.加快税务筹划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首先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税务筹划与避税、逃税的性质及其构成要件,从而明确税务筹划与避税、逃税的界定标准,使合法的税务筹划受法律的保护,使税务筹划所提供的方案得到法律的支持,为税务筹划的发展创造条件。其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与责任,纳税人作为筹划方案的使用者和利益的直接受益者,对方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要负全部责任;而方案的提供者要受行业标准的约束,严重违规或违法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将税务筹划当事人各方的行为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规范当事各方的行为,为税务筹划的健康发展创造先决条件。
2.加大税务筹划的宣传力度。税务筹划尚处于摸索、学习、推行的初始阶段,尽管一部分媒体及从事税务筹划的中介机构对税务筹划的积极意义等方面有所宣传,但由于对税务筹划在诸多问题上理解存在不少误区,表面上看来,税务筹划的宣传热热闹闹,但缺乏权威性和一致性,以致纳税人对税务筹划的认识、理解存在许多偏差甚至误解,因此有必要加大税务筹划的宣传力度,使纳税人正确认识税务筹划,正确对待税务筹划,从而促使税务筹划健康发展。
3.努力提高税务筹划人员素质,提高从业能力。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从业能力不强是制约税务筹划发展的瓶颈。没有高素质的人员,高质量的税务筹划方案就是一句空话。更为严峻的是,在外资从业机构进入国内市场后,将引发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人员素质的要求将更高。因此目前的从业人员及税务机构必须有清楚的认识,通过开办各种税务知识培训班,选送优秀人才进行专业深造等途径,全方位地、有意识地培养既懂税法,也懂财务会计,也懂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复合性人才,以保证税务筹划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
税务筹划最早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因其在企业实践当中的有效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迅速传播到了世界各地,并且受到各国企业的青睐。税务筹划不同于偷税、逃税、欠税以及抗税,因为他从本质上来说是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所进行的节税行为,它是受到国家政策和法律的鼓励与保护。从根本上说,企业之所以要进行税务筹划,是由该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所决定的。但是企业是否能够实现税后的成本效益最大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企业经营纳税情况的制约。就目前现状来讲,纳税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它是组成工业企业管理的重要部分,而工业企业税务筹划的战略性管理主要是通过对相关涉税业务进行策划,并制作出一套完整有效的纳税操作方案,进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一、工业企业税务筹划战略性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一)工业企业税务筹划的现状分析
随着工业行业的飞速发展,大部分工业企业都意识到了企业税务筹划的必要性,开始进行税务筹划,但整体而言,我国的工业企业税务筹划现在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在具体的纳税实践中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第一就是工业企业对税务筹划的认识不够,进行税收筹划的意识不强。第二是工业企业税务筹划整体水平不高,且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税务筹划。第三是工业企业人员素质较低,缺乏税务筹划方面的专业性人才。第四则是工业企业缺乏税务筹划风险意识,忽视了税务筹划的风险管理。
(二)工业企业税务筹划的原因
在现代社会注意经济条件下,税收已经成为企业经营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一般而言,纳税问题是每个企业都要面对而且为之头疼的问题。工业企业也不例外。然而,任何一个企业最终的目的都是盈利,所以税收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寻求利益最大化的进程。怎样得到最大的利润,如何在法律范围内使税务降到最低便成为了主要目标。偷税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可取。节税只能依靠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虽然安全有效,但是影响个人和企业的主观能动性。而税务筹划则可以弥补节税的不足,它能在不违反现行税制的前提下,对现有税法和自身企业进行研究,通过比较不同纳税方案,调节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进而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三)工业企业税务筹划的重要性
决定工业企业生产成本的因素很多,而税收是当中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我国现在实施多税种、多次征的税收政策,在这样的税收环境下,流转税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工业企业经营成本大小,所得税的大小直接影响工业企业投资成本的高低因此,税收是影响企业利润分配的一个重要因素,就企业利润而言,对其有着重要的经济平衡作用。税负的高低也直接关系企业经营成果的大小,而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则意味着企业资金的净流出,从这一方面看,企业通过税务筹划来减少税款支出是直接提高企业净收益的有效途径,所以,企业对税务筹划应当有正确的认识,并投入到实践。其二,工业企业与国家的发展息息相关,合理的进行税务筹划的战略性管理,可以较好地保证工业行业的稳定高效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相应增加,使得国家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进而更好的进行社会经济的宏观调控,更好的保持我国社会的稳定。
二、工业企业税务筹划的特点和可行性分析
(一)工业企业税务筹划的特点
1、超前性。企业的税务筹划不是发生在纳税义务之后,而是在纳税行为之前对充分了解我国现行的税法和财务知识,并且结合企业的全方位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规划和设计以寻求企业的最低赋税,并且选出相对最好的决策方案。这是一种事前行为,具有超前性特点。
2、时效性。每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都是伴随着国家整体政治和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尤其是在工业行业,由于发展比较迅速,因此较大程度受到国家关注。所以,纳税人在进行企业税务筹划管理的时候,一定要随时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3、全面性。工业企业的税务筹划贯穿于整个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活动之中,每一各需要纳税的环节都要纳入筹划范围。
4、合法性。工业企业的税收筹划体现了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分配关系,而税法则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工业企业税务筹划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工业企业作为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要想实现生存和发展并达到获利目标,能够自主地尝试税务筹划措施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使得税务筹划在工业企业具备了实施的主观可行性。当然除此之外还有法律环境和我国现行税制等原因,都使得工业企业税务筹划的实施具备客观的可行性。
三、工业企业税务筹划战略性管理的具体操作
税务筹划是一门与管理科学密切管连得交叉性前沿学科。它的主要特点是一种事前行为,具有合法性、超前性、长期性、预见性等特点,所以,税务筹划与其他财务管理决策一样,风险与收益并存。在进行税务筹划风险分析及控制时,首先应该明确几个概念及其之间的区别:
偷税:我国税收征管法解释:“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偷税行为”。
避税:对于避税的解释国际上尚无统一定论。按国际财政文献局的说法,避税是指个人或企业以合法手段,通过精心安排,利用税法漏洞或其他不足来减少其纳税义务的行为。我国学者张中秀在《避税与反避税全书》(1994年版)中写道:“避税是指纳税人针对税法不完善及各种难以在短期内消除的税收缺陷,回避纳税义务的活动。”上述说法的共同一点就是:避税行为尽管不违法,但往往与税收立法者的意图相违背。一般针对较突出的避税行为,通过单独制定法规或在有关税法中制定特别的条款来加以反对,我国也采取这种立场与做法。
税务筹划:税务筹划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和经营活动作出事先筹划和安排,合法地减轻甚至免除自身承担的或额外的税收负担,从而实现税后利益的最大化。对税务筹划一般国家都采取接受的态度。税务筹划是对税收政策的积极利用,符合税法精神。由于税务筹划是以遵守税法规定为前提,因此具有合法性。企业税务筹划的前提条件是依法纳税、依法尽其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具体税种的法规条例,应按时足额交纳税款。
总之,从国家的财政角度看,虽然偷税、避税、税务筹划都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但各种减少的性质具有根本的区别。从理论上说,偷税是一种公然违法行为且具有事后性;避税和税务筹划都具有事前有目的的谋划、安排特征,但两者的合法程度存在差别:避税虽然不违法但与税法的立法宗旨相悖,避税获得的利益不是税收立法者所期望的利益;而税务筹划则完全合法,是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顺应立法意图的。
一、税务筹划风险及其产生的原因分析
税务筹划风险指税务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从税务筹划风险成因来看,税务筹划主要包括以下风险: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税务筹划者利用国家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活动以达到减轻税负目的的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总体看,政策风险可分为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
第一,政策选择风险。政策选择风险即错误选择政策的风险。企业自认为筹划决策符合一个地方或一个国家的政策或法规,但实际上会由于政策的差异或认识的偏差受到相关的限制或打击。由于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时空特点,因此税务筹划人员首先必须了解和把握好尺度。
第二,政策变化风险。国家政策不仅具有时空性,且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其时效性也日益显现出来。政策变化风险即政策变动所导致的风险。我国市场经济在蓬勃发展,为了适应不同发展时期的需要,旧的政策必须不断地被改变乃至取消,因此一些政府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
2.税务部门自由裁量偏差风险
无论哪一种税,税法都在纳税范围上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只要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受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和其他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税收政策执行偏差。如税务筹划与避税的界限比较模糊,从本质上来说,税务筹划是合法的,而避税是不符合国家立法意图的。
3.经营风险
政府课税(尤其是所得税)体现政府对企业即得利益的分享,但政府并未承诺承担经营损失风险的责任,尽管税法规定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用以后实现的利润(税前利润)补偿前期发生的经营亏损。这样,政府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企业不署名的“合伙者”,企业盈利,政府通过征税获取一部分利润;而企业亏损,政府因允许企业延期弥补亏损而相应承担了部分风险。但这种“风险分担”是以企业在以后限定期间内拥有充分获利能力为假定前提的,否则,一切风险损失将完全由企业自己承担(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即使是前一种情况,由于抵补损失的来源并非来自企业以前年度盈利,不是已缴税款的返还(我国税法不允许亏损前溯),而是企业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这说明国家税收的立法意识在总体上是倾斜于政府的。
4.投资扭曲风险
建立现代税制的一项主要原则应是税收的中立性,即中性原则,纳税人不应因国家征税而改变其既定的投资方向。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纳税人往往因税收因素放弃最优的一种方案而改为次优的其他方案。这种因课税而使纳税人被迫改变投资行为而给企业带来机会损失的可能性,即为投资扭曲风险。这种风险源于税收的非中立性,可以说,税收非中立性越强,投资扭曲风险越大,相应的扭曲成本也就越高。
除上述风险外,还有因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准确,税收优惠政策要求的条件执行不到位等产生的风险。税务筹划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税务筹划的预先筹划性与筹划方案执行中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制因素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产生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和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密切相关。
二、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
企业在税务筹划方案确定之前应通盘考虑风险因素,根据风险的产生动因,从源头抑制风险,增强抗风险的能力。具体来说,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税务筹划风险意识
企业通过学习税收政策,可以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既然税务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税法全面了解就成为税务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纳税人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税务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
2.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素质,准确把握税务筹划的尺度
税务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税务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协作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税务筹划人员素质的提高一方面有赖于个人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有赖于纳税人素质的提高。只有纳税人的素质普遍提高了,才能对税务筹划提出更多的要求。
3.企业管理层充分重视
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于税务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4.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
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税制、税法、相关政策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会不断地调整或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必须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适时更新筹划内容,评价税务筹划的风险,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转嫁风险,比较风险与收益,使税务筹划在动态调整中为企业带来收益。
5.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
企业应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进行税务筹划。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税务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比如税务筹划行为与偷税行为在理论上的界定是比较清晰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的“税务筹划”行为极易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或逃税。这就要求一方面,税务筹划者正确地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正确应用财会知识,另一方面,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使税务筹划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使税务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从而避免税务筹划风险,取得应有的收益。
税务筹划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税务机关的认可。税务筹划必须合理合法,因此,全面了解税务机关对“合理和合法”纳税的法律解释和执法实践,是一项重要的税务筹划前期工作。就我国税法执法环境来看,目前尚无税收基本法,各税种之间在操作上、衔接上也有欠缺,因而税务机关存在一定的“自由量裁权”。在我国熟悉税法的执法环境非常重要。要了解税务机关对“合理和合法”的纳税解释,一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方面,从宪法和现行法律规定中弄清什么是“合理和合法”。税务机关的征税和司法机关对税务案件的审理,都必须以立法机关制定的宪法和现行法律为依据。因此,对“合理和合法”,首先要从宪法和法律规定上去理解。
另一方面,从税务机关组织和管理税收活动以及司法机关受理和审判税务案件中,具体了解行政和司法机关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对“合理和合法”的界定。因此,税务筹划人员应从税法执行中仔细了解有代表性的案例来把握执法界限,并将其用于税务筹划的实施过程中。
6.聘用专业的税收筹划专家
税务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和系统工程,要求筹划人员精通税法、会计、投资、金融、贸易等专业知识,专业性、综合性较强。因此,对于那些自身不能胜任的项目,应该聘请税务筹划专家来进行,以提高税务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税务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早已成为一个成熟、稳定的行业,有相当数量的从业人员。在香港,税务主要是帮助纳税人做税务计划,税务计划大多数是帮助纳税人做税务筹划。从美国税务咨询来说,最为看好的是税务筹划,这也是获利最多、发展前途最广的工作。而跨国公司对税务筹划尤为重视,不少跨国公司成立了专门的税务部,高薪聘请专业人士,每年用在税务筹划上的支出相当可观。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已在逐步开展税务筹划业务,凭借他们较强的专业业务能力,广泛的信息渠道等优势,可以增加企业税务筹划的成功概率。
三、结论
随着税务筹划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价值的体现,税务筹划风险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因为只要企业有税务筹划活动,就存在税务筹划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税务筹划的成功实施做未雨绸缪的准备。
参考文献
一、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法的能动性运用,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一个成功的筹划方案可以为企业实现税收负担最小,这也要求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素质。一个优秀的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能制订成功的筹划方案,而且应该是一个最有效的沟通者。沟通能力主要表现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上。
纳税筹划人员如何将纳税筹划方案通过自己的沟通技巧获得税务机关认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筹划人员应良好的具备职业道德,严格分清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不得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纳入筹划方案,从而避免将纳税筹划引入偷税的歧途,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涉税风险。
二、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
在一般人看来,纳税筹划是涉税问题,理所当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事实上,企业财务工作只是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正确核算与反映,很多具体业务不是财务单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纳税筹划应该从生产经营入手,即在财务处理过程之前,有的甚至应该在业务发生之前,就要知道税收对业务的影响。以上文瑞都国际一期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实务操作为例,纳税筹划方案整体设计(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财务部门完成,提交给公司管理层的专题研究通过后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公司领导统一协调,工程、营销、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
因此,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而是决策、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的统一协调。企业要做好纳税筹划,必须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加强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按照税法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操作,对各涉税环节统筹规划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满意的筹划效果。
三、纳税筹划的风险及防范
纳税筹划风险指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不依法纳税的风险。即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准,造成事实上的偷税,从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二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三是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形成税收筹划风险。例如在企业改制、兼并、分设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涉及多种税收优惠,如果不能系统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现筹划失败的风险;四是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针对纳税筹划可能的风险,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纳税筹划风险意识。企业纳税筹划人员通过学习税收政策,可以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既然纳税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税法全面了解就成为纳税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企业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纳税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
通过税收政策的学习,可以提高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
2.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素质。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l办作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
3.企业管理层充分重视。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十纳税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4.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税制、税法、相关政策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会不断地调整或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适时更新筹划内容,评价税务筹划的风险,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转嫁风险,比较风险与收益,使纳税筹划在动态调整中为企业带来收益。
5.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纳税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这就要求一方面,纳税筹划人员正确地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正确应用财会知识,另一方面,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使纳税筹划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使纳税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从而避免纳税筹划风险,取得应有的收益。
随着纳税筹划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价值的体现,纳税筹划风险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因为企业只要有纳税筹划活动,就存在纳税筹划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纳税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