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探讨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2-09 22: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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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探讨论文

篇(1)

【关键词】社会时空/社会形态/自由时间/时空转化/虚拟时空/socialtimeandspace/socialform/freetime/transitionoftimeandspace/virtualtimeandspace

【正文】

长期以来,国内对马克思时空观的研究和传统教科书对该理论的阐释仅停留在辩证的自然时空观上,对马克思的社会时空理论则很少有人问津。20世纪90年代初,尽管个别学者曾对马克思社会时空观问题做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但没有引起学界应有的回应和对该理论足够的重视。随着近几年数字化和虚拟哲学研究的兴起,马克思的社会时空理论终于又浮出水面,重新引起理论界的兴趣和关注。为此,回顾和总结近十年来国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状况,为这一理论在当代的深化和拓展提供一个基础和平台,显然是很有必要的。

一、社会时空问题的提出

对马克思何以提出社会时空观,或社会时空观何以可能,国内学者有不同见解,具有代表性的是以下两种:

1.从哲学的时空框架中逻辑地推出。

刘奔在《时间是人类的发展空间:社会时一空初探》(《哲学研究》1991年第1期)一文中提出:哲学的时空范畴,是物质运动的规律性的表现,那么作为运动高级形式的社会当然也有自己特有的时空结构。社会时空特性,无非是社会运动的规律性在时空关系上的体现。

刘奔是从时空与物质运动的关系入手,将这一理论“推广”到社会历史领域的。

2.时空来源于人的社会实践。

俞吾金在《马克思时空观新论》(《哲学研究》1996年第3期)一文中认为:马克思不是从传统哲学的时空框架引申出实践概念,而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特别是从生产活动出发引申出时空概念的。在马克思看来,并不存在一种与人的实践相脱离的“自然时一空”。而传统的哲学教科书的失误正是撇开人的实践活动,从所谓的自己运动着的物质世界或自然界本身出发去阐述马克思的时空观,形成所谓自然时空,这样就把马克思的时空观二元化了。他认为刘奔虽然强调应把马克思的时空观研究重心放到社会时空上,但没有从根本上超越这种二元论。

也有读者对俞吾金的观点提出异议。因为俞吾金在《马克思时空观新论》一文中,引用古尔德的话(对于马克思来说,劳动是时间的起源——既是人类时间意识的起源,又是对时间进行客观测量的起源(注:CC.Gould:Marx''''sSocialontology.p.41.TheMITPress,1978.))来说明时空来源于人的生产劳动。有人认为俞吾金引用的这句话恰恰表明了不是时间和空间,而是人类的时间意识和对时间的测量手段,起源于生产劳动。俞吾金是在用时间意识的起源来解释时空的起源。

在以上讨论中其实隐含了这样一个问题:自然时空和社会时空的关系问题。持第一种观点的人认为,社会时空是自然时空在社会运动领域的特殊表现形式;持第二种观点的人认为,根本不存在脱离人的实践活动的绝对的自然时空,自然时空只能以扬弃的形式包含于社会时空之中,因为现实的自然界只能是打上人的活动烙印的人化自然。

二、对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阐释

如何理解马克思的社会时空观,包括其理论内涵、特色、意义、发展阶段等等,国内学者做了深入的研究。

1.对传统教科书中时空观的反思。

传统教科书中时空理论的科学性在于:强调时空与运动的不可分离性,根除了牛顿“绝对时空”观认为时空与运动无关的错误观念;强调时空存在的客观性,否定了康德把时空理解为先天直观形式和马赫把时空理解为整理感觉材料的工具的过分夸大主观性的错误;强调了时空的无限性,否定了黑格尔认为自然界的发展是在空间以内、时间之外的观点和杜林认为世界在时间上是有开端的、在空间上是有界限的时空观。

但是,传统教科书时空理论也存在严重失误:它没有从根本上走出旧哲学从物质和运动出发来阐述时空理论的基本思路。它在强调时空客观实在性时又把时空绝对化、抽象化了。这种与人的活动相分离的、始终是以抽象的物质或抽象自然界作为载体的时空观,必定是超越社会历史的。所以,传统教科书中的时空观是对马克思时空观的误读(或片面理解),它没有从根本上反映马克思的时空理论的全貌和特色。

2.关于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理论特色。

一些学者在反思传统教科书时空观得失的基础上,揭示了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理论特色:(1)马克思从经济学角度表述时空观,并不是为了纯粹的理论建构,而是基于现实社会批判的需要。所以它始终保持哲学的高度,并自始至终着眼于实践的思维方式和批判方式。(2)马克思不是从传统哲学的时空框架出发引申出时空概念,而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特别是生产劳动出发引申出时空概念。(3)马克思始终是把时空问题放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考察的。他没有局限于“物质—运动—时空—规律”的形而上学公式,而是抓住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逻辑。

在对资本主义历史条件的考察的基础上,从时空角度考察三大社会形态,形成了社会形态时空理论。

3.关于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意义。

有学者认为,马克思提出社会时空观的意义在于:(1)从根本上超越了传统哲学从抽象物质运动或从主观意识出发的极端,将时空建立在人类实践活动基础之上,这是时空概念发展史上的一次划时代革命。(2)只有理解了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内涵,理解了它与物质、价值、自由等问题的关系,才能真正进入实践唯物主义视野中。

此外,还有学者认为,社会时空的提出,(1)为研究人类社会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无论是社会发展和个体发展,都是争取时间以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2)给唯物史观研究社会前进的动力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传统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历史前进的动力。其实,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时空运动和相互转化也是社会发展的另一条线索,这条线索恰恰反映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复杂性和非线性决定关系。

4.关于马克思时空观的发展阶段。

俞吾金认为马克思的时空思想的发展可分为两阶段:

第一阶段以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为代表,主要是从哲学上阐述时空学说,马克思在对伊壁鸠鲁时空学说的描述中阐发了自己对时空的理解:时空是现象的纯粹形式,而现象又是相对于感性而言的,所以感性才是时空的源泉。青年时代的马克思的时空学说深受康德的影响。

第二阶段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资本论》为代表,主要从经济学角度,尤其是从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出发阐述时空问题。马克思不仅认识到时间是人的积极存在,是人的生命的尺度和发展空间,由此提出一切节约归根到底是时间的节约,劳动者获得自由的根本条件是工作日的缩短,而且涉及了关于社会形态时空的暗示。

5.关于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内涵。

19世纪下半叶及20世纪,国外很多理论家非常关注并创造性地阐发了马克思的时空理论,如马尔库塞把人的日常生活时间分为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提出自由的前提就是缩短劳动时间;阿尔都塞提出了“历史时间”的概念以表明“社会总体”的不同层次和部分、社会不同发展阶段上的时间均有质的差异;古尔德提出了马克思关于“时间辩证法”的学说;吉登斯则把时空问题和现代性联系起来。这些学者开始从人的劳动出发来论述马克思的时间理论,同时意识到了马克思的时间学说与生存、价值、自由之间的内在联系,这对我国学者研究马克思时空观的角度和思路无疑是很好的借鉴。

国内学者在借鉴现代西方学者研究马克思时空观成果的同时,从以下方面揭示了社会时空观的内涵:

(1)社会的时间结构和社会空间。社会的时间结构就是满足不同需要的各种活动在人的整个时间中所占的比例,它决定着人类发展空间的广度和深度。社会的时间结构如下:

附图

直接决定人的发展空间大小的是自由时间的多少。自由时间在量上与必要劳动时间成反比,与剩余劳动时间成正比。因此,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是时间的节约,个人和社会的发展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发展生产力,提高劳动效率,节约劳动时间,就等于增加自由时间,扩大个人和社会发展的空间。活动的时间结构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的。

(2)时空的相互转化。人在实践中创造自由时间,也就为自己开辟了发展的空间,这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在时空关系上的表现。作为社会时间晶化形式的社会空间,不但以实物形态存在,而且以社会关系形态存在,也就是社会结构。

社会历史表现为两个相反的运动过程:即时间的空间化(活动结构要素转化为社会关系要素)和空间的时间化(社会关系结构要素转化为活动结构要素)。考察社会时空的内在联系,就是考察社会结构和社会活动结构的相互转化,这是解释社会规律及其实现机制的根本途径。

(3)时空关系与分工规律。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从阶级关系上来看,是少数剥削阶级把自己在精神领域的发展建立在对大多数劳动者剩余劳动的剥削上;从个体与族类的关系上看,这是族类牺牲多数个体以获得族类的加速度发展;从时间与空间的关系上看,这又是人类以多数个体的全部生命活动时间耗费于生产直接物质生活资料为代价,换取族类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4)社会形态时空。在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理论中,时空具有不同的特征和表现方式。在以“物的依赖性”为主的第一阶段,决定人的活动价值的是劳动时间;在以“人的依赖性”为主的第二阶段,作为人的劳动成果凝结的商品价值则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尺度;而在“人的自由个性全面发展”的第三阶段,自由时间将成为衡量财富的尺度。

(5)时空关系与人的自由。阶级社会中,在生产力发展不足时,人类的发展是以多数个体的时间换取社会的自由时间为代价的。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社会的发展不再以牺牲个体自由为代价。科学技术为人类带来的大量闲暇时间转化为人的活动(发展)空间,意味着不论社会还是个体的自由度都将显著提高。

三、对社会时空问题的新探索

在对马克思社会时空观做出阐释的同时,一些学者也从不同角度对社会时空理论做了具有深化意义的研究。

1.社会时空的特征。

社会时空具有以下重要特征:(1)主体性。社会时空是社会运动的本质规律,而社会运动的主体是人,所以社会时空可以通过人的活动达到质与量的统一。(2)主观性。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社会时空;社会时空结构作为人的活动过程的结晶,反过来又影响和制约人的活动。(3)社会历史性。社会时空由于历史阶段的不同而具有质的不同。社会时空作为一种存在只能从人的具体活动中获得它的规定性。(4)相互转换性。社会时间和社会空间的相互转化。科学技术在转换中发挥着重大的推动作用。

2.人类个体发展的可能性空间。

有学者应用马克思的社会时空理论分析了人类个体的发展空间,提出人类个体的发展空间实际上就是从事生产的可能性空间,而从事生产的可能性空间又取决于个体在多大程度上拥有属于他的那个独特的资源世界。所以资源占有状况的分析是人类个体发展研究及其与社会发展之关系研究的共同基础。

3.自由时间和闲暇时间。

自由时间和闲暇时间都是以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劳动时间的节约为前提的;而且自由时间的实现,也要依赖于闲暇时间里具有积极意义部分的增长。

二者的区别在于性质和构成上的不同:(1)两者质的构成和社会功能不同。闲暇指工作日之外的、以休息和消遣为主要内容的时间。消极的闲暇活动可能带来消极的社会后果。(2)闲暇与劳动处于分离状态,而自由时间和劳动时间在未来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是直接同一、融为一体的。(3)闲暇时间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自由时间是一个与人的自由和发展紧密联系的哲学范畴。

4.社会时空与历史发展中的因果关系。

历史发展在总的过程和趋势上的不可逆性是绝对的,即过去—现在—未来;但历史并非是单向决定,历史时间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这三个依次出现的因素能够以浓缩的形式“并存”于同一社会空间中,并相互规定、相互制约。这集中体现了历史因果联系的辩证性质:原因和结果相互转化,不仅“前因”决定“后果”,后果也作为原因调节、规定着现存事物的发展方向。历史的时间在方向性上,是绝对的不可逆性和相对的可逆性的统一。每一种社会结构作为历史的暂时形态,都是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统一体。

5.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时空特性。

有人从社会时空的角度研究了可持续发展,即可持续发展观一方面通过时间空间化来保证当代人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通过空间时间化来扬弃时间空间化的过程,并以新的时间空间化成果为后代人提供满足其发展的需要。可持续发展的时空结构突破了时间不可逆的局限,不仅包括从现在指向未来的取向,而且包含了从未来指向现在的过程,是两个过程的有机统一。

6.数字化时代的社会时空观。

社会时空既然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存在形式,那么它的形式必然随着人类实践水平的提高和实践形式的深化而不断呈现新的特点。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和虚拟技术的兴起,虚拟实践已经成为人类一种全新的实践形式。虚拟实践必然引起社会时空的质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对于人在数字化时代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四、数字化与马克思的社会时空观

近年来,对虚拟时空的研究成为虚拟哲学的理论热点,这也是马克思社会时空观在当代的最新发展。研究集中在以下方面:

1.虚拟实践与社会时间形态的转型。

(1)社会时间的弹性化。虚拟实践打破了机器大工业时代“时钟时间”对人们的束缚,大大增加了工作时间的灵活性和弹性,社会时间的弹性化管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2)社会时间的即时化。信息和网络技术打破了人们传统的作息节奏和习惯,人们的活动完全打破了传统的意义上的时间障碍,社会时间具有明显“即时化”的特点。(3)社会时间的可逆化。在虚拟社会中,时间超越了传统的线性和不可逆的特征,呈现出可逆化的特征。(4)社会时间的个性化。数字化时代是“真正的个人化时代”,虚拟实践可以使人们根据需要对社会时间进行选择,社会时间更多的具有了个性化的品格。

2.虚拟空间的结构和特点。

(1)社会空间结构的新分析。自人类产生以来,空间已经分化为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随着当代虚拟实践的兴起,社会空间也二重化为传统意义上的现实社会空间——虚拟空间。有学者对社会空间的结构分析如下:

附图

还有学者提出以下关于社会空间结构的分析方法:从社会时间转化为社会空间的基本方式来看,社会空间有物化型社会空间、关系型社会空间和制度型社会空间;从社会时间转化为社会空间的特点上看,社会空间具有个体型空间与整体型空间。

(2)虚拟空间的特点。对于虚拟空间的特点,人们从不同角度给予描述和说明,可总结为以下几点:A.虚拟性。虚拟空间是通过信息、网络、传感、人机界面、VR技术等一系列技术综合形成的数字化空间,它不同于现实空间却能给人以身临其境的真实感受。B.非限定性或流动性。虚拟空间打破了物理空间的稳定性和固定性,使虚拟实践不再受地理疆域的限制,人们由此可以过一种“电子游牧式的生活”。C.缩微性或隐匿性。互联网使人们的各种交易时间大为缩短,从而拉近了交易距离,增加了单位时间的交易量,更多地“消灭”交易空间。D.非集中化或去中心化。虚拟空间解构了传统社会信息自上而下的集权结构,虚拟社会成为一个没有等级差别的社会,个人的自由意志和独立人格可以获得充分的张扬。E.可共享性或非独占性。现实实践中人的空间是固定的、独占的,虚拟实践中的空间是非独占性的,一个人可以同时既在此处又在他处,占据多个空间。

曾国平、李正风等学者在《赛博空间的哲学探索》一书中,从互动建构论的立场分析了虚拟空间的特点,虚拟空间的实质在于对人类社会生活空间的延拓和塑造。它的特点在于:其一,虚拟空间是数字化流动空间,这种数字化的知识平台不仅使开放性资源共享和合作性竞争成为知识生产的机制,而且知识的网络化生产也加快了知识创新的过程。其二,虚拟空间不是信息的容器,而是主体间相互交往、共同建构的交往文化空间。这正反映了人在建构技术的同时,技术也反映了人的开放性的本质力量和人性的深度。其三,虚拟空间又是一种政治—经济体制主宰下的知识权利结构,其动力来自于以资本和知识为主导的社会权利结构对更有效的市场控制的需求。

3.信息化对时空特性的影响以及中国信息化进程的时空特点。

有学者从信息化角度研究了时空的特性,认为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广泛应用,推动了时间和空间从社会发展的外部环境要素转化为内在因素,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信息化不仅是一种信息技术、信息资源和信息活动规则的创新和整合的过程,更是一种时间和空间的重组进程。主要表现为:发达国家借助于信息产业化发展的优势向外扩张,不断扩大自己的发展空间,信息化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时空延伸”(Time-SpaceDistension)的过程。而当代中国信息化既包含了从传统的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过渡,也包含了尽快提升工业化的水平迈向信息化,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问题。当代中国的信息化实际上就是将农业现代化、工业化与信息化压缩到同一个时空中,信息化表现为“时空压缩”(Time-SpaceCompression)的过程;但同时,信息化在很大程度上也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时空伸延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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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吾金.马克思时空观新论[J].哲学研究,1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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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吴国璋.论人的活动与社会时空[J].江苏社会科学,1999,(4).

篇(2)

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有的学者直接称其为缔约过失。我国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见于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但其中未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具体概念。《民法通则》第61条第1款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缔约过失责任的一般规定。《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可见,在我国《合同法》创设了完备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弥补了法律的空白,为正确适用法律提供了依据。至于何谓缔约过失责任,学者们的见解是见仁见智,比较权威的意见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本文就涉及缔约过失责任的几个问题,作一初步的探讨。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历史考察及法理基础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历史考察

缔约过失责任的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罗马法。如罗马法有一法彦:“契约以不能给付为标的者无效。”此时若买受人为善意且无过失,为保护交易安全,在特殊情况下,买受人得基于买主诉权,以诚意诉讼,向卖主请求赔偿因契约无效所受损失。可见,罗马法中,信赖利益的赔偿观念已经出现。

权威的意见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概念最早由德国法学硕儒耶林提出,之后违约责任受到冲击,传统的责任体系被打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缔约过失责任已形成庞杂的体系,逐步被理论界及各国民法所接受,成为债法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实践中发挥着巨大作用。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在其主编的《耶林学说年报》第四卷上发表了《缔约上过失——契约无效与未成立时之损害赔偿》一文。在该文中他指出,德国普遍通法过分注重意志说,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的合意,因此不足以适应商业活动的需要。例如,要约或承诺的传达失实,相对人或标的物的错误都会影响契约的效力,倘若契约因当事人一方的过失而不成立时,有过失的一方是否应就他方因信赖契约的成立而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耶林的回答是:“从事契约缔结的人,是从契约交易外的消极义务范畴,进入契约上的积极义务范畴,其因此而承担的首要义务,系于缔约时须善尽必要的注意。法律所保护的,并非仅是一个业已存在的契约关系,正在发生的契约关系亦应包括在内,否则,契约交易将暴露于外,不受保护,缔约一方当事人不免成为他方疏忽或不注意的牺牲品。契约的缔约产生了一种履行义务,若此种效力因法律上的障碍而被排除时,则会产生一种损害赔偿义务,因此,所谓契约无效者,仅指不发生履行效力,非谓不发生任何效力。简言之,当事人因自己过失致使契约不成立者,对信其契约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应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产生的损害。”

大陆法系之一支,德国法系国家和地区,如德国、瑞士、日本、希腊、我国台湾地区等,皆接受耶林的理论,并在法律上明文加以规定(特别规定后概括条款)。在《德国民法典》制定之际,学者们就缔约过失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最后在法典中仅就表示错误的撤消、自始客观不能、无权的情况下做出规定(属特别规定),承认缔约过失责任。德国民法第一草案的立法理由说明书明确指出:除上述法定情形外,在缔约之际因过失不法侵害他人权益的,应属侵权行为还是对契约义务的违反,是一个法律解释的问题应由判例学说加以决定。事实上,经过判例学说百余年的运用,缔约过失已形成了精细、复杂、适用范围广泛的制度,建立了一般化的原则。日本民法从接触磋商的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发,寻找缔约过失责任的依据,以判例学说形式承认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希腊、意大利民法将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般原则加以规定。《意大利民法典》第1337条规定了“谈判和契约前的责任”,即“在谈判和缔结契约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诚信原则进行之”;第1338条规定:“知道或应当知道契约无效原因存在的一方没有将其通知另一方,则该方要为此就对方在契约有效期内基于信赖、没有过错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修正前没有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一般原则,而是仅就特定情况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1999年4月21日的民法修正案增订第245条之一规定:“契约未成立时,当事人为准备或商议订立契约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于非因过失而信契约能成立致受损之他方当事人,负赔偿责任:(1)就订约有重要关系之事项,对他方之询问,恶意隐匿或为不真实之说明。(2)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经他方明示应予保密,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泄露之者。(3)其他显然违反诚实及信用方法者。可见,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在缔约过失责任上已完成了特别规定到概括条款的转换。

作为大陆法系另一支的法国法系,如法国、比利时等因其侵权行为法采概括原则,学说上未接受耶林的理论,未将缔约过失责任纳入民法典中,遇到类似情况一般按侵权法的原则处理,但近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依合同法原则对契约无效或不成立时有过错一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追究的案例时有出现,如对预备协议的保护即为适例。

英美法系国家,如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没有缔约过失的概念,虽然1933年曼斯菲德(LordMansfield)将诚信义务引如英美法中并获得广泛赞同,普通法也承认诚信义务构成过失,但英美法一直未产生缔约过失的一般性原则。

中国大陆《民法通则》第61条第1款、《合同法》第42条是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一般性原则的规定,其实是对德国法系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移植和借鉴。

(二)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法理基础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法理基础是指依据何种法理确立和追究缔约过失人的法律责任,在民法上,债的请求权包括合同的请求权、不当得利的请求权、无因管理的请求权和侵权行为的请求权。那么,缔约上的过失致他人损害,受害人请求赔偿的请求权基础即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在国外的判例和学说中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历来有多种争议。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学说,即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和诚实信用说四种主张。此四种学说,依其先后次序,代表了缔约过失理论发展的四个阶段:1、侵权行为说。侵权行为说认为,除法定情形外,因缔约上过失致他人损害是一种侵权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法调整的范畴,应当按照侵权行为法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责任。我国学者董安生也持这种观点,他认为,以侵权行为来解释缔约上过失行为更符合实际情况,并且更符合民法规则体系的要求。他指出:“传统侵权法的这些欠缺完全可以通过自身规则的发展得到完善(例如,将缔约上过失和故意行为均作为特殊侵权行为之一种),而没有必要损害民事违法行为的基本格局。”2、法律行为说。法律行为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在于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法律行为。该说又分为目的契约说和默示契约说。目的契约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在于当事人之间后来订立的契约;默示契约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在于当事人从事缔约行为之际,默示缔结了责任契约。3、法律规定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既不是侵权行为,也不是法律行为,而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在我国,王利明教授也认为采纳“法律规定说”解释缔约过失责任的请求权基础较为妥当。4、诚实信用原则说。该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在于诚实信用原则。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从事缔约磋商的人,应善尽交易上的必要注意,以维护相对人的利益。如果当事人违反了应尽的注意义务,如协力、通知、保护、保密等义务,造成相对人损害的,自应负赔偿责任。该学说是德国理论界流行的观点。

对上述各说,我国学者各执己见,认识尚未统一。但笔者认为,以侵权行为说和法律行为说解释缔约过失责任,有失牵强。因为侵权行为法所加于人们的义务是权利不可侵害的义务,而缔约过失行为并非侵害了相对人的某种权利(当然,缔约人在缔约之际也有可能侵害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这完全可以通过侵权法加以解决),侵权行为说有违侵权行为法的基本要求:法律行为说以尚未成立或不存在的合同作为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实际是把缔约过失责任归入违约责任体系,混淆了两种不同的民事责任。而法律规定说与诚实信用说并无实质差别,只不过是两种不同的表述:法律正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直接规定违反诚实信用所应承担的法定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法律规定说是对诚实信用说的法律确认,或者说,诚实信用说在法律上的表现即为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是民法的基本原则,素有“帝王条款”之称,所以,以诚实信用说解释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显得更为妥切和恰当,而且,此也是学界多数之见解。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债权制度,故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以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行为人有过错为一般构成要件,所以缔约过失责任也应当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具体包括:

(一)缔约当事人违反先契约义务

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种责任形态存在,必须以先契约义务的存在及违反作为前提。先契约义务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契约过程中负有的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也有人称为诚信义务。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称之为缔约过失行为,一般情况下是不作为,如应尽协助、告知、照顾、保护义务而不进行协助、告知、照顾、保护;也可以是作为,如泄露或不正当的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等。

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发生在契约订立过程中,即契约缔结阶段。契约缔结阶段是指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以前的阶段,即双方合意形成以前的阶段。在契约缔结阶段,当事人之间负有诚信义务,因为在此阶段当事人之间已经具有某种订约上的联系,为缔结契约一方实施了某种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如发生要约或要约邀请),并受该行为的约束,而另一方对此行为将产生契约能够成立的合理信赖,也就是说当事人之间已进行实际的接触、磋商,已由原来的普通关系进入到特殊的联系阶段,当事人之间可能是某种信赖关系,此时一方就应对另一方负有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即互相协助、告知、照顾、保护等义务。这种义务随着双方当事人的联系的密切而逐渐加深。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这种义务,不仅会给他方产生损害,而且也会妨害社会经济秩序。所以,为了加强缔约当事人的责任心,防止当事人因故意或过失使契约不能成立或生效,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履行上述诚信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此,缔约过失责任的第一个要件是要有缔约过失行为。

(二)因缔约人的过错致使契约不成立、无效或被撤消,给相对人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害,或者因行为人未尽适当注意义务而使契约相对人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

民事责任一般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成立条件,缔约过失责任当然也不例外,只有缔约一方违反先契约义务造成相对人损害时,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如果只有缔约过失行为,当事人也有过错,而没有损害事实的发生,也不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失主要是指信赖利益的损失。缔约过失责任中所说的信赖利益,就是指一方基于对另一方将与其订立合同的合理信赖所产生的利益。信赖利益的损失,是指因另一方的缔约过失行为而使合同不能成立和生效,导致信赖方所支付的各种费用和其他损失不能得到弥补。当然,这些利益必须是当事人可以客观的预见到的范围内。法律所保护的信赖利益,必须是基于合理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这种合理的信赖意味着,当事人虽然处于缔约阶段,但因为一方的行为,已使另一方足以相信合同的成立或生效,由于另一方的缔约过失破坏了缔约关系,使信赖一方的利益丧失。如果不是基于信赖利益而产生的损失,即如果从客观的事实中,不能对合同的成立或生效产生信赖,即使一方支付了大量的费用而造成了损失,也不能视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仅有一方的过失行为,而无对方受有损失的事实,则无所谓赔偿。

(三)违反先契约义务的一方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也不例外。过错具体表现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基本形态。故意是指缔约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合同无效、不成立或被撤销,能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而仍然进行这种民事行为,希望或放任违法后果的发生。过失是指缔约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合同无效、不成立或被撤销造成相对人信赖利益损失,因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协助、通知、保护、保密等义务,虽然预见到了但轻信其不会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因此,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具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无过错就不承担责任。如果缔约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是受害人、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则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也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四)过错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这里的因果关系是指一方当事人的过错与对方遭受的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这就是损害结果的出现系缔约过错行为所必然引起,若对方遭受的损失非因一方的过错,即使发生在缔约过程中,即使出现了信赖利益的损害,也不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因果关系应适用民法关于一般因果关系的认定。

三、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形式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由法律直接规定,不能由当事人来进行约定,它的责任承担形式只有一种,即损害赔偿。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如何确定,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复杂的的问题,理论上也不尽相同,对信赖利益的损失范围的确定,学界观点历来不一。王泽鉴先生认为,一般言之,被害人得请求的,系若无加害行为时,其所处的状态故应该以信赖利益为原则。德国和日本的学说判例中,认为在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况下,赔偿的数额以不得超过履行利益为限。即不应该超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应当预见到的,因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所可能造成的损失,也不得超过合同有效或者合同成立时的履行利益。笔者认为在具体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时应从以下三点考虑: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仅限于信赖利益,而不应包括固有利益。

所谓固有利益,又称为维持利益,是指任何人的人身或财产不受他人侵害所享有的利益。行为人未尽注意义务,侵害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通过侵权法加以解决。如果将损害固有利益也通过缔约过失责任加以解决,势必混淆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界限,不利于建立和谐的债法体系。实际上,缔约过失责任正是为弥补侵权责任的不足而发展起来的。

所谓信赖利益,是指一方因信赖另一方会与之订立合同或合同有效而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三种利益:期待利益、履行利益、诚信利益。所谓期待利益,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期望得到的利益;所谓履行利益,是合同履行后当事人所能取得的利益;所谓诚信利益,即信赖利益。合同有效成立前,不存在期待利益和履行利益,只有缔约过程中的信赖利益成为缔约过程中当事人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信赖利益的损害,是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

(二)信赖利益应当包括积极损失和消极损失。

积极损失即所受损害,如订约费用、准备履约的费用等。消极损失即所失利益,主要是指丧失订约机会的损失。赔偿消极损失的原因在于:建立缔约过失责任的目的之一就在于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如果确因一方违反先契约义务造成他方丧失订约机会而受损害,则不予赔偿有失公平,也不利于维持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丧失订约机会必须严格把握,只有具备下列条件始可认定:①受害人与第三人之间曾存在订约机会:②受害人与第三人丧失订约机会系由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③丧失订约机会的丧失必须是基于对违反先合同义务人的缔约行为的信赖而产生的。

(三)信赖利益以不超过履行利益为原则

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是否以履行利益为限,属于缔约双方利益冲突的平衡问题。从国外的立法经验来看,许多国家的立法均确立了信赖利益不得超越履行利益的原则。《德国民法典》第307条规定:“在订立以不能给付为标的的合同时,明知或可知其给付为不能的一方当事人,对因相信合同有效而受损害的另一方当事人负损害赔偿责任,但赔偿额不得超过另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时享有的利益的金额。”对信赖利益的赔偿做出这种限制是必要的:一方面,信赖利益的赔偿包括积极损害和消极损害。而消极损害的赔偿已经为一方施加了比较重的责任。信赖利益的损失有时难以确定,如果法律上不作限制会使赔偿范围漫无边际,难以操作,而履行利益乃是在契约如期履行后当事人所获得的全部利益,保护此种利益足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从平衡缔约双方的利益角度出发,信赖利益的赔偿应以不超过履行利益为限。同时,受害人订立契约就是为了取得履行利益,如果信赖利益的赔偿超过了履行利益,则应属于受害人的意外获利,这与受害人的预期目的不相符合。另一方面,如果信赖利益的赔偿超过了履行利益,则可能出现一方当事人将从事交易的亏本转嫁给另一方的情况,而这种转嫁没有合同上的根据。在通常情况下,用履行利益来限定信赖利益的范围是合理的。当然,如果发生侵权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竞合,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受害人所支出的费用损失超过了履行利益,而此种费用的支出又是必要的、合理的,为保护善意信赖人,也有必要责令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因其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多数学者认为,在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况下,所应赔偿的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即无过错的当事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但因法定事由发生,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等造成的损失。这种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积极损失和消极损失。积极损失包括:1、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交通费、通讯费、考察费、餐饮住宿费等;2、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如仓储费、运费、保险费等;3、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消时支出的诉讼费用或其他费用;4、受害人支出上述费用所推动的利息损失。消极损失是指丧失了与第三人另订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这些损失必须是在可以客观预见的范围内,必须是基于信赖利益而产生的损失。

参考文献:

1、王泽鉴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

2、房绍坤、郭明瑞、唐广良著《民商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

3、杨立新主编《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第19集)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篇(3)

一、管理学研究范式的含义

范式是托马斯·S·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提出来的一个术语,指科学理论研究的内在规律及其演进方式。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赋予这个概念以关键性的作用,他提出科学认识不是简单而纯粹的知识积累;对科学理论进行构思、表述和组织的那种方式受到一些前提或预设的指挥和控制。他要探测一种隐蔽在预设或前提之下的、绝对而自明的集体资源。他把这些自明性称作范式。范式的这一定义同时是语义的、逻辑的和观念——逻辑的。就语义而言,范式决定着可理解性,给事物以意义;就逻辑而言,范式决定着最主要的逻辑操作;就观念——逻辑而言,范式是联合、淘汰、选择的第一原则,决定着观念的组织条件。根据这三个生成的和组织的含义,范式指导、统治、控制着个人推理的组织和那些遵循范式的观念系统的组织。

范式的含义既强烈又模糊,强烈是因为范式具有一种彻底的意义,它是方法论的指导、思维的基本图式、预设或起关键作用的信仰,因此它本身带有一种理论统治权。模糊是因为范式摇摆于多种含义之间,最终以含混的方式涵盖了科学家们对一种世界观的集体赞同。范式概念的不充分和不精确不仅揭示了库恩思想的缺陷,也揭示了思考范式概念的困难。一种范式,对于在这种范式控制下进行的所有话语而言,包含着可理解性的基本概念或主要范畴,同时也包含这些概念或范畴之间的吸引/排斥的逻辑关系的类型。一种范式的性质可以通过下述方式来界定,第一是对主要的可理解性的范畴的推广或选择;第二是对主要的逻辑操作的规定。

管理学范式是一种世界观,是管理学最高层次的方法论。它主要从科学哲学角度探讨与管理学学科体系和基本假设有关的一般原理问题,即指导管理研究的原则、逻辑基础以及学科的研究程序和研究方法等问题。在既定的范式中,管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实务问题的解决往往是沿着既定的路径。按照管理学家的解释,知识的发展一般是遵循一定的路径从而形成一定的理论范式。在管理实践中,一般现存企业是在已有管理知识范式和管理技术的基础上寻求管理变革或改进管理的。而新企业和新技术往往会带来知识跳跃式发展的新范式。如果一种新技术的背后有全新的知识范式作为支撑,那么将对已有的管理理论、技术和能力构成威胁。

按照库恩的标准,管理学范式是划分管理科学共同体的标准,不同的范式决定管理学发展的某一历史时期,而某个特定研究方向或领域内所特有的共同世界观、共识及基本观点则形成管理学家群体。管理学范式就是管理学家对他们的研究主题所表现出来的基本意向和潜在知识假设。由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不同,所以管理学的研究范式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看,管理学范式理论包括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是本体论视角,二是认识论视角,三是方法论视角。所以管理学的范式理论是以管理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与管理学之间呈现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既相互作用又相互促进的关系。

二、管理学研究的科学主义范式

西方的管理思想和学说从产生的时期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古典管理理论,主要包括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和韦泊的组织理论等;第二类是行为管理理论,发端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产生的人际关系学说,而后发展成为行为科学;第三类是当代的各种管理理论,产生和形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至今。这三类理论只是产生的时期有先后,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三个阶段。它们相互影响,继承演变,形成各种流派。根据不同的逻辑起点,管理学的理论研究有两个范式,一个是以组织的效率为起点,另一个是以人的需要为起点。前者被称为科学主义范式,后者被称为人本主义范式。科学主义范式是以组织的存在为根本,把人纳入组织,人的存在就是为了提高组织效率;人本主义范式把人的存在和需要作为根本,通过满足人的需要来实现组织目标。

管理学的科学主义范式以美国古典管理学家泰罗为代表,通常把科学主义范式称为泰罗范式。该范式的核心是如何使工作更加多产和高效,“科学管理”注重的是如何改进职工的工作表现,演示了工作要素的可辩识性和可重复性,泰罗坚信通过确定出工人完成某项作业的最佳时间,管理者就可能判断工人是否干得出色。通过这种管理方式带来了组织效率的提高。随着管理学的发展,在泰罗范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学主义范式以实证主义、经验主义为哲学基础,把人的认识局限在人的经验所及的领域,其方法论范式深受自然科学方法论范式的强烈影响。这种范式认为,组织及其管理现象与自然现象一样,具有一般性的普遍规律。管理学的任务就是要运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从观察经验事实出发,研究和发展组织及其管理领域内的一般性普遍规律。:

科学主义范式体现在具有理性约束的个体追求服从技术规律和组织纪律带来的高效率。从人的行为特征来看,“经济人”的行为是理性的,因此,假定每个行为主体的行为都是合乎理性的,管理原理、原则和制度必须以管理主体的个人行为为基础并且可以从社会历史背景中抽象出来。单个行为主体都服从于技术规律,通过时间动作的分析,实现工作方法的标准化、工作条件的标准化和工作时间的标准化。适应这样的行为主体的组织是一个高度结构化、形式化、不受个人支配的集权组织。

三、管理学研究的人本主义范式

管理学范式的第一次变革是由梅奥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学说完成的,人本主义者指责泰罗的科学管理方法是不道德的,是将工作“非人性化”,并把极具人性色彩的管理变成了简单的效率衡量。他们对科学主义范式提出批评,认为管理的对象不仅是物的管理问题,更重要的是人的管理问题,人是每一个组织中的核心,是具有社会性的动物,应当重视人的积极性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和作用。从人本主义范式的理论主张可以发现,行为管理是为解决效率与人性之间的矛盾而出现的。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是对人性进行深入的研究并采取相应的行为准则,使得管理活动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人和组织与环境的关系时达到最佳的平衡状态,更加符合人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古典管理学的原罪促成了人本主义范式的兴起。人本主义范式以新康德主义、现象学、诠释学等哲学思潮为理论基础,强调管理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认为组织及其关系现象的本质是人的主体精神外化或客体化,是精神世界和文化世界。严格来说,行为科学学派来自于社会学,法国学者涂尔干指出,在任何社会组织中群体总是由建立他们的价值观和规范来控制人们的行为。

人本主义范式强调应把人放在管理学研究的中心位置,组织中最宝贵的资源不是原材料、资本、机器、土地或能源,而是人。这里所说的“人”,是被看成“生活在社会里的人”,他们是不断地被密如蛛网的人际关系网所包围,而他们自身也是这个关系网的一部分。在人本主义范式中,整个人类的本性是由积极的与消极的、崇高的与卑劣的品质构成,他们反对科学主义范式把人看成仅仅是一味索取的自利主义的“经济人”,强调利他主义与给予的品质也是人性中最根本的东西。同时该范式强调人的潜质的生长与发展,而且这种潜质的生长始终处于动态过程中,是不断成长和进化的,是随着时间和社会文化场景的变化而变化的。早在西方科学发展的初期,培根(F.Bacon)就觉察到了对一切认识活动产生影响的社会文化束缚,并同时觉察到了摆脱这些束缚的必要性。他在对认识的社会——文化规定性进行诊断时指出,认识的使命在于把认识从社会——文化规定性中解放出来,使认识成为科学。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认为,已经获得的合理性会随着促使它形成的那个过程的延续而削弱,合理性的操作特征会被不合理的社会力量所截取和利用。组织理论学家布赖尔和摩根在《社会学范式与组织分析》一书中隐含地指出,社会科学理论主要有两条轴线,一条代表科学本质属性的连续体,另一条代表社会(组织)本质属性的连续体。科学的本质属性强调稳定性、可证实性和规定性,而社会的本质属性体现为永恒的变革。

四、结论

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分别是管理理论中注重技术与注重人的两个主要方面,这两种范式的发展构成了早期管理学发展的历史。前者注重的技术是建立在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上的,随着生产力发展和技术创新科学主义范式不断变革,所以科学主义范式恰好体现了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社会性。而人本主义范式注重人的需要,认为人是组织的核心,管理的对象不仅是物,而且是人,这样的观点恰恰体现了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科学性。人是管理学研究的主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的行为表现出不同的特征,这样的研究方法正是辨证的和科学的。组织及其管理的效率不仅是科学主义范式理性创新所产生的效率,也包括人本主义范式对工作认同的诠释所产生的效率。

从本质上分析,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在于西方大范式。这个大范式是由笛卡尔提出并随着17世纪以来欧洲历史的发展而确立了下来。笛卡尔的范式把主体和客体分离开来,使它们各自拥有自己的领域,一边是科学和客观性研究,一边是哲学和反思性研究。这个范式决定着一种二元世界观,也是同一个世界的二元化:一方面是必须接受观察、实验和操作的客体的世界,另一方面是对自己提出存在、沟通、意识、命运等问题的主体的世界,客体世界对应着管理学的科学主义范式,而主体世界对应着管理学的人本主义范式。

参考文献:

[1][美]丹尼尔.豪斯曼编,丁建峰译.经济学的哲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法]挨德加.莫兰著,秦海鹰译.方法:思想观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3]罗珉.管理学:科学主义还是人本主义.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

[4]李郸.管理学的历史演进:研究范式的角度.财经科学,2005,(5).

[5]罗珉.论管理学范式革命.当代经济管理,2005,(5).

[6]魏文斌.西方管理学范式的三种维度.国外社会科学,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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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扩展,各类网络版应用软件推广应用,计算机网络在提高数据传输效率,实现数据集中、数据共享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已逐步成为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设施。为了确保各项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行,保证网络信息安全以及网络硬件及软件系统的正常顺利运转是基本前提,因此计算机网络和系统安全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1局域网安全现状

广域网络已有了相对完善的安全防御体系,防火墙、漏洞扫描、防病毒、IDS等网关级别、网络边界方面的防御,重要的安全设施大致集中于机房或网络入口处,在这些设备的严密监控下,来自网络外部的安全威胁大大减小。相反来自网络内部的计算机客户端的安全威胁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威胁较大。未经授权的网络设备或用户就可能通过到局域网的网络设备自动进入网络,形成极大的安全隐患。目前,局域网络安全隐患是利用了网络系统本身存在的安全弱点,而系统在使用和管理过程的疏漏增加了安全问题的严重程度。

2局域网安全威胁分析

局域网(LAN)是指在小范围内由服务器和多台电脑组成的工作组互联网络。由于通过交换机和服务器连接网内每一台电脑,因此局域网内信息的传输速率比较高,同时局域网采用的技术比较简单,安全措施较少,同样也给病毒传播提供了有效的通道和数据信息的安全埋下了隐患。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威胁通常有以下几类:

2.1欺骗性的软件使数据安全性降低

由于局域网很大的一部分用处是资源共享,而正是由于共享资源的“数据开放性”,导致数据信息容易被篡改和删除,数据安全性较低。例如“网络钓鱼攻击”,钓鱼工具是通过大量发送声称来自于一些知名机构的欺骗性垃圾邮件,意图引诱收信人给出敏感信息:如用户名、口令、账号ID、ATMPIN码或信用卡详细信息等的一种攻击方式。最常用的手法是冒充一些真正的网站来骗取用户的敏感的数据,以往此类攻击的冒名的多是大型或著名的网站,但由于大型网站反应比较迅速,而且所提供的安全功能不断增强,网络钓鱼已越来越多地把目光对准了较小的网站。同时由于用户缺乏数据备份等数据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手段,因此会造成经常性的信息丢失等现象发生。

2.2服务器区域没有进行独立防护

局域网内计算机的数据快速、便捷的传递,造就了病毒感染的直接性和快速性,如果局域网中服务器区域不进行独立保护,其中一台电脑感染病毒,并且通过服务器进行信息传递,就会感染服务器,这样局域网中任何一台通过服务器信息传递的电脑,就有可能会感染病毒。虽然在网络出口有防火墙阻断对外来攻击,但无法抵挡来自局域网内部的攻击。

2.3计算机病毒及恶意代码的威胁

由于网络用户不及时安装防病毒软件和操作系统补丁,或未及时更新防病毒软件的病毒库而造成计算机病毒的入侵。许多网络寄生犯罪软件的攻击,正是利用了用户的这个弱点。寄生软件可以修改磁盘上现有的软件,在自己寄生的文件中注入新的代码。最近几年,随着犯罪软件(crimeware)汹涌而至,寄生软件已退居幕后,成为犯罪软件的助手。2007年,两种软件的结合推动旧有寄生软件变种增长3倍之多。2008年,预计犯罪软件社区对寄生软件的兴趣将继续增长,寄生软件的总量预计将增长20%。

2.4局域网用户安全意识不强

许多用户使用移动存储设备来进行数据的传递,经常将外部数据不经过必要的安全检查通过移动存储设备带入内部局域网,同时将内部数据带出局域网,这给木马、蠕虫等病毒的进入提供了方便同时增加了数据泄密的可能性。另外一机两用甚至多用情况普遍,笔记本电脑在内外网之间平凡切换使用,许多用户将在Internet网上使用过的笔记本电脑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接入内部局域网络使用,造成病毒的传入和信息的泄密。

2.5IP地址冲突

局域网用户在同一个网段内,经常造成IP地址冲突,造成部分计算机无法上网。对于局域网来讲,此类IP地址冲突的问题会经常出现,用户规模越大,查找工作就越困难,所以网络管理员必须加以解决。

正是由于局域网内应用上这些独特的特点,造成局域网内的病毒快速传递,数据安全性低,网内电脑相互感染,病毒屡杀不尽,数据经常丢失。

3局域网安全控制与病毒防治策略

3.1加强人员的网络安全培训

安全是个过程,它是一个汇集了硬件、软件、网络、人员以及他们之间互相关系和接口的系统。从行业和组织的业务角度看,主要涉及管理、技术和应用三个层面。要确保信息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注重把每个环节落实到每个层次上,而进行这种具体操作的是人,人正是网络安全中最薄弱的环节,然而这个环节的加固又是见效最快的。所以必须加强对使用网络的人员的管理,注意管理方式和实现方法。从而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增强内部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内部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同时要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以便更有利地打击不法分子。对局域网内部人员,从下面几方面进行培训:

3.1.1加强安全意识培训,让每个工作人员明白数据信息安全的重要性,理解保证数据信息安全是所有计算机使用者共同的责任。

3.1.2加强安全知识培训,使每个计算机使用者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至少能够掌握如何备份本地的数据,保证本地数据信息的安全可靠。

3.1.3加强网络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掌握一定的网络知识,能够掌握IP地址的配置、数据的共享等网络基本知识,树立良好的计算机使用习惯。

3.2局域网安全控制策略

安全管理保护网络用户资源与设备以及网络管理系统本身不被未经授权的用户访问。目前网络管理工作量最大的部分是客户端安全部分,对网络的安全运行威胁最大的也同样是客户端安全管理。只有解决网络内部的安全问题,才可以排除网络中最大的安全隐患,对于内部网络终端安全管理主要从终端状态、行为、事件三个方面进行防御。利用现有的安全管理软件加强对以上三个方面的管理是当前解决局域网安全的关键所在。

3.2.1利用桌面管理系统控制用户入网。入网访问控制是保证网络资源不被非法使用,是网络安全防范和保护的主要策略。它为网络访问提供了第一层访问控制。它控制哪些用户能够登录到服务器并获取网络资源,控制用户入网的时间和在哪台工作站入网。用户和用户组被赋予一定的权限,网络控制用户和用户组可以访问的目录、文件和其他资源,可以指定用户对这些文件、目录、设备能够执行的操作。启用密码策略,强制计算机用户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码,包括设置口令锁定服务器控制台,以防止非法用户修改。设定服务器登录时间限制、检测非法访问。删除重要信息或破坏数据,提高系统安全行,对密码不符合要求的计算机在多次警告后阻断其连网。

3.2.2采用防火墙技术。防火墙技术是通常安装在单独的计算机上,与网络的其余部分隔开,它使内部网络与Internet之间或与其他外部网络互相隔离,限制网络互访,用来保护内部网络资源免遭非法使用者的侵入,执行安全管制措施,记录所有可疑事件。它是在两个网络之间实行控制策略的系统,是建立在现代通信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基础上的应用性安全技术。采用防火墙技术发现及封阻应用攻击所采用的技术有:

①深度数据包处理。深度数据包处理在一个数据流当中有多个数据包,在寻找攻击异常行为的同时,保持整个数据流的状态。深度数据包处理要求以极高的速度分析、检测及重新组装应用流量,以避免应用时带来时延。

②IP?URL过滤。一旦应用流量是明文格式,就必须检测HTTP请求的URL部分,寻找恶意攻击的迹象,这就需要一种方案不仅能检查RUL,还能检查请求的其余部分。其实,如果把应用响应考虑进来,可以大大提高检测攻击的准确性。虽然URL过滤是一项重要的操作,可以阻止通常的脚本类型的攻击。

③TCP?IP终止。应用层攻击涉及多种数据包,并且常常涉及不同的数据流。流量分析系统要发挥功效,就必须在用户与应用保持互动的整个会话期间,能够检测数据包和请求,以寻找攻击行为。至少,这需要能够终止传输层协议,并且在整个数据流而不是仅仅在单个数据包中寻找恶意模式。系统中存着一些访问网络的木马、病毒等IP地址,检查访问的IP地址或者端口是否合法,有效的TCP?IP终止,并有效地扼杀木马。时等。

④访问网络进程跟踪。访问网络进程跟踪。这是防火墙技术的最基本部分,判断进程访问网络的合法性,进行有效拦截。这项功能通常借助于TDI层的网络数据拦截,得到操作网络数据报的进程的详细信息加以实现。

3.2.3封存所有空闲的IP地址,启动IP地址绑定采用上网计算机IP地址与MCA地址唯一对应,网络没有空闲IP地址的策略。由于采用了无空闲IP地址策略,可以有效防止IP地址引起的网络中断和移动计算机随意上内部局域网络造成病毒传播和数据泄密。

3.2.4属性安全控制。它能控制以下几个方面的权限:防止用户对目录和文件的误删除、执行修改、查看目录和文件、显示向某个文件写数据、拷贝、删除目录或文件、执行文件、隐含文件、共享、系统属性等。网络的属性可以保护重要的目录和文件。

3.2.5启用杀毒软件强制安装策略,监测所有运行在局域网络上的计算机,对没有安装杀毒软件的计算机采用警告和阻断的方式强制使用人安装杀毒软件。

3.3病毒防治

病毒的侵入必将对系统资源构成威胁,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别是通过网络传播的计算机病毒,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使整个计算机网络处于瘫痪状态,从而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防止病毒的侵入要比发现和消除病毒更重要。防毒的重点是控制病毒的传染。防毒的关键是对病毒行为的判断,如何有效辨别病毒行为与正常程序行为是防毒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防病毒体系是建立在每个局域网的防病毒系统上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防病毒策略:

3.3.1增加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对工作人员定期培训。首先明确病毒的危害,文件共享的时候尽量控制权限和增加密码,对来历不明的文件运行前进行查杀等,都可以很好地防止病毒在网络中的传播。这些措施对杜绝病毒,主观能动性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超级秘书网

3.3.2小心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在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之前进行病毒的扫描和查杀,也可把病毒拒绝在外。

3.3.3挑选网络版杀毒软件。一般而言,查杀是否彻底,界面是否友好、方便,能否实现远程控制、集中管理是决定一个网络杀毒软件的三大要素。瑞星杀毒软件在这些方面都相当不错,能够熟练掌握瑞星杀毒软件使用,及时升级杀毒软件病毒库,有效使用杀毒软件是防毒杀毒的关键。

通过以上策略的设置,能够及时发现网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快速有效的定位网络中病毒、蠕虫等网络安全威胁的切入点,及时、准确的切断安全事件发生点和网络。

局域网安全控制与病毒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断的探索。随着网络应用的发展计算机病毒形式及传播途径日趋多样化,安全问题日益复杂化,网络安全建设已不再像单台计算安全防护那样简单。计算机网络安全需要建立多层次的、立体的防护体系,要具备完善的管理系统来设置和维护对安全的防护策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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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原因。一是历史的原因造成了许多档案馆位于党政机关的深宅大院内,俨然一个保密机关,较为封闭;二是《档案法》虽己颁布近二十周年,但档案法律法规的权威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档案执法的刚性也不够。一种违法行为的长期存在并呈普遍性,至少说明相关法律法规缺乏足够的震撼力和威慑力。

社会档案意识的增强是做好全社会档案工作的充分和必要条件,如何培养全社会的档案意识是每个档案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新时期社会档案意识的培养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要探索新时期档案宣传的新方法。只有加强档案宣传,社会档案意识才能得到提高。“酒好也怕巷子深”,档案是一坛酿造多年又陈封许久的好酒,连闻名遐迩的国酒茅台都做广告,何况“养在深闺人未识”的档案呢?

1、把开展宣传贯穿到工作的始终,档案工作开展到哪里,宣传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使工作与宣传同步进行。

2、抓重点,不断掀起宣传工作的新。根据档案工作的规律性,抓住重点时间、重点内容、重点形式,不断掀起宣传。要掌握好时间,不要错过最佳宣传时机;内容要典型生动,才能吸引观众;形式不能陈旧,否则会使人不屑一顾。例如:在《档案法》颂布重点纪念日前后,开展规模较大的宣传活动,内容上要集中宣传档案法规,除正面内容的宣传外,配合一些违法案例宣传,使人对法律的理解更深刻,效果更佳。形式上不应仅搞搞展览,展览存在较大局限性,应考虑利用电视、报纸、网上、向各单位普发小册子、向各镇、街道提供宣传内容要求他们在各社区、村居代为刊出宣传板报等宣传面广的宣传形式。

3、抓时机,把主管领导作为主要宣传对象。各级主管领导对档案工作的有效开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主管领导一般不仅仅是档案部门的主管领导,往往分管几个口、多个部门。档案部门应积极主动、抢抓时机,向主管领导汇报档案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取得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在实际工作中应突出一个“勤”字,即勤请示、勤汇报、勤动脑,不失时机、千方百计地争取领导的关注与支持;勤动手,经常把工作情况、计划思路形成材料上报领导。档案部门的重要工作和活动,要争取主管领导参与,以便领导全面地了解档案工作。

4、高瞻远瞩,把在校学生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档案意识应从学生抓起,且学生量大面广,是一个正在集中接受教育的庞大群体和后备力量,目前也是档案宣传的一个薄弱环节,应高度重视。

建立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教育功能,教育青少年学生;省、市级档案部门可编写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档案通俗读物,服务学生教育工作;普及档案知识,让学生完整保存成长足迹,通过整理、制作个人成长档案,学生们重温自己的成长历程,增强档案意识;走进学校,为学生开设档案专题讲座。

二要加强档案立法、执法力度。档案法规是档案工作的指南针,依法治档,用强制力强化档案意识的培养。营造以法促规范,以法促发展的良好的工作氛围,加强动态管理,完善执法机制,重拳强化档案意识。

十多年来,经过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努力,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客观地分析,档案行政执法工作与社会预期和档案事业的客观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问题,并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首先,档案违法现象与行为仍具有很大的普遍性。其次,档案行政执法乏力,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制裁。档案行政执法的对象有其特殊性,主要是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许多部门、单位面前,倒显得档案局这个执法主体是弱势部门,加上档案法律法规授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权非常有限,导致许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因此畏缩不前。

因此,加快立法步伐,通过立法,进一步扩大行政处罚的范围,授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更大的执法权。对于普遍存在的同时危害很大的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出现的拒绝归档、拒绝档案安全保管等进馆之前的违法行为作为档案法规调整的重点。因为这些档案在进馆之间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很大,进馆这后倒相对安全了。

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专项执法,使执法工作的影响面日益扩大,努力推进档案工作法治化。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其中关键的是开展年检制度和与之配套的将档案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制度,这两项制度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档案工作及意识的全面提高尤为重要,且见效迅速,各地应全面建立。加强重大活动和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对扩大档案的知名度与提高档案意识也大有裨益。

四要重视新农村档案工作。在我国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一个地方其他档案工作做得很好,农村档案工作未做好,是不完善的,档案意识的覆盖面也大有问题。长期以来,只重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农村档案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正因为农村档案的薄弱,所以应格外关注。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的形势下,各地应制定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总体规划,全面推进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村居建设档案、农村基础设施档案、土地承包档案、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龙头企业档案、村民档案、农民素质培训档案、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档案、农业科技档案、农村文化档案。在现实条件下,推广“村档镇管”管理模式。主动加强服务,以规范化为抓手,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整体水平,有力地促进全社会档案意识的提高。

五要促进家庭档案观的树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档案工作做好了,社会档案意识真正会达到深入人心的境界。家庭档案应成为档案工作的新领域,档案部门要积极倡导开展家庭建档工作,更好地为和谐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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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最干旱地区之一,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97%,农业生产主要依赖于灌溉,没有灌溉就没有**的农业。为此,大力发展推广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已成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所在。就目前**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而言,本文重点分析滴灌节水技术。滴灌技术在我国已算不上“高、新、尖”技术,但其在推广使用的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如设备质量低下、不顾条件盲目推广、滴灌工程效益不佳、管理落后等等,这些问题阻碍了我国滴灌技术的顺利发展,需尽快加以解决。

一、滴灌技术的特点

滴灌技术较之传统沟灌和畦灌,具有显著的优点。

(一)节水、节肥、省工

滴灌属全管道输水和局部微量灌溉,使水分的渗漏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时,又由于能做到适时地供应作物根区所需水分,不存在水的损失问题,又使水的利用效率大大提高。灌溉可方便地结合施肥,即把化肥溶解后灌注入灌溉系统,由于化肥同灌溉水结合在一起,肥料养分直接均匀地施到作物根系层,真正实现了水肥同步,大大提高了肥料的有效利用率,同时又因是小范围局部控制,微量灌溉,水肥渗漏较少,故可节省化肥施用量,减轻污染。滴灌系统仅通过阀门人工或自动控制,又结合了施肥,故又可明显节省劳力投入,降低了生产成本。

(二)控制温度和湿度

传统沟灌的大棚,一次灌水量大,地表长时间保持湿润,不但棚温、地温降低太快,回升较慢,且蒸发量加大,室内湿度太高,易导致蔬菜或花卉病虫害发生。因滴灌属于局部微灌,大部分土壤表面保持干燥,且滴头均匀缓慢地向根系土壤层供水,对地温的保持、回升,减少水分蒸发,降低室内湿度等均具有明显的效果。

(三)保持土壤结构

在传统沟畦灌较大灌水量作用下,使设施土壤受到较多的冲刷、压实和侵蚀,若不及时中耕松土,会导致严重板结,通气性下降,土壤结构遭到一定程度破坏。而滴灌属微量灌溉,水分缓慢均匀地渗入土壤,对土壤结构能起到保持作用,并形成适宜的土壤水、肥、热环境。

(四)改善品质、增产增效

由于应用滴灌减少了水肥、农药的施用量以及病虫害的发生,可明显改善产品的品质。总之,较之传统灌溉方式采用滴灌后,可大大提高产品产量,提早上市时间,并减少了水肥、农药的施用量和劳力等的成本投入,因此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二、滴灌技术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设备质量问题

通过多年的技术引进、消化和吸收,我国已能独立生产相对成套的滴灌设备,部分滴灌设备产品性能水平已接近国外同类产品水平,但一些关键设备,特别是首部枢纽设备、自动控制设备等与国外同类先进产品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总体上来讲产品品种少,缺乏系列化,配套水平低。并且一直没有形成规模,市场上没有多大选择的余地。另外目前滴灌设备市场混乱,鱼目混珠,缺乏有效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价格无序,售后服务差,也制约了滴灌事业的顺利发展。

(二)设备管理问题

我国滴灌工程往往存在着一边建一边丢的现象。很多地区安装了滴灌后,使用不长时间即成了摆设,有的拔掉滴灌带(管),但继续使用输水主管道,成了“管灌”;有的则直接放弃不用,又恢复了沟灌。究其原因,关键在于管理不善。

(三)设计问题

由于滴灌系统工程一般为较小工程,设计、施工有可能没有科学、合理的进行设计和施工。致使工程从设计上就存在诸多问题,安装时往往又是组织临时队伍进行安装,故很难保证质量。

(四)使用技术问题

没有建立相应的滴灌灌溉制度,仍沿用传统的灌溉制度,一次灌水量过大或灌水时间过长,灌水定额过大,与传统沟灌方式没有多少差别,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优越性。另外目前大多数农民还习惯于手工追肥紧接灌水的传统,即使设计安装了施肥装置,也很少使用或不用,形同虚设。对于滴灌的理解仅限于灌水任务上,由于基本上仍然使用固体颗粒肥料,并需事先溶解,不但增加了堵塞灌水器的机会,且由于施肥器一般容量较小,每次施肥量有限,在目前大多数菜农仍采用传统肥量的基础上,显然觉得太少,也太麻烦。因此使用滴灌后,必须相应改变原有的灌水制度和施肥制度(包括肥料用量、施肥次数、施肥方式、肥料类型选择等),才能充分发挥出滴灌的优越性。

三、建议

(一)要坚持因地制宜、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发展灌溉一定要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地理条件、经济条件、农业生产发展水平、农业作物布局和管理水平都差别较大,在充分考虑各地发展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量力而行,宜上则上,时机不成熟的不要盲目发展;在发展规模、速度、档次上更要因地制宜,不可盲目一哄而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任何先进技术是否有旺盛的生命力,能否大面积推广,关键在于是否有较高的经济效益。没有经济效益的支撑任何一项社会活动都是很难长久维持和发展下去的。滴灌工程投资相对较大,可以说是一种昂贵的先进灌水技术,必须要高产出、高效益来支撑,施工前必须做好投资分析和经济评价,以其显著的经济效益吸引农民的投资。滴灌作为最先进的节水灌溉方式,具有明显的节水效果,但其最大的优点在于通过与其他农业先进技术相结合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忽视了这一点,单纯就节水效益来抓滴灌,在任何情况下是很难推广的。因此要始终把经济效益放在滴灌工程的首位。

(二)重视规划设计安装工作

无论是一个规模较大的滴灌工程,还是一个单独的温室或大棚滴灌系统,均应重视规划设计以及做好安装工作。

从设计上来讲,首先要考虑当地水源、土壤、作物种类、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微灌工程设计规范进行仔细设计,出具设计图纸,若有条件,最好请专业设计人员进行设计或进行指导。二是要注意系统设备的完整配套性。过滤装置、施肥装置、调压控制装置、压力表等设备应该是必备的,缺一不可。若条件允许,自动控制设备也应考虑上。三是要选用质量有保证的设备。为减少投资而降低对质量的要求以及减少配套设备的做法是得不偿失的,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工程安装更要精心组织,最好选有经验的专业安装队伍进行安装,避免留下安全隐患。

(三)重视滴灌制度研究

滴灌作为一种先进的滴灌方式,必须配以先进的灌水技术才能发挥其优越性。灌水技术主要是指合理的灌水制度,包括不同作物、不同生育期的灌水起始点、灌水上限、灌水定额的确定、灌水时间、灌水次数等等方面。另外研究滴灌对土壤养分和盐分运移的影响等也有助于合理滴灌制度的确定。

在传统沟灌方式下,农民根据作物的长势、生长阶段及土壤的水分状况,确定灌水时间和灌水量,具有比较成熟的经验。而滴灌条件下,能够给作物根系层土壤创造一个最适宜水分状态,而要实现这一点,仅通过从表面观察作物长势和土壤水分状况是很难确定的。因此,应尽快通过灌溉实验,根据不同地区土壤条件、气候条件、作物种类,按照滴灌的要求特性及作物的生长状况,制定出滴灌条件下合理的、便于实施的灌溉制度,以指导农民进行合理滴灌,发挥出滴灌应有的效益,促进滴灌事业的发展。超级秘书网

(四)重视滴灌过滤和滴灌施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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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随着生产集约化程度的提高,经济体制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详细内容请看下文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探讨。

企业之间竞争日益激烈,特别是企业之间产品品种和质量的竞争愈演愈烈。在企业产品乃至生产经营的竞争中,先进科学技术的开发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此,许多公司不得不投入巨额资金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研究和开发活动已经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因此,一些企业每年会发生大量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这些研究与开发费用往往占企业经营支出的很大比重。因此,对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财务报告的质量。为此,加强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的理论探讨非常必要。

企业(不包括从事采掘勘探石油、天然气和矿产等的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含义。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分研究活动和开发活动两部分来界定。研究活动是指为取得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做的努力,这种努力是有计划的、创造性的。把研究活动按是否为解决特定实际问题而展开,又可以分成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前者的费用支出与未来的收益之间通常没有直接的联系;而后者的费用支出往往有直接的受益对象。开发活动是指为了在商业生产或使用之前形成新的或实质性改进的产品、工艺等,而把科学技术知识有计划地付诸实践的活动。尽管研究活动与开发活动不同,但它们是紧密相联的:研究活动是开发活动的前奏,通过前者获得新的科学技术知识,再通过后者将新的科学技术知识即研究成果付诸实践。因此,我们常常把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活动看成一个整体,当作一个项目的两个阶段。

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在研究与开发活动中,往往要进行计划、设计、论证、研制、实验、定型、测试等一系列活动,这些活动会产生大量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例如科研人员、服务人员(如科技管理人员等)的工资费用,耗用的化学试剂、仪器配件等各种材料,自有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维修费,租赁设备、房屋的租金或使用费等。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就是对企业在研究与开发活动中发生的这些费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关键是第一步,即确认,也就是将研究与开发费用确认为资产项目还是作为当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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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即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生产、营销和流通活动,它不仅指基于因特网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扩大宣传、降低成本、增加价值和创造商机的商务活动,包括通过网络实现从原材料查询、采购、产品展示、订购到生产、储运以及电子支付等一系列的贸易活动。电子商务主要含概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府贸易管理的电子化,即采用网络技术实现数据和资料的处理、传递和储存;二是企业级电子商务,即企业间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和供货商、用户之间的商务活动;三是电子购物,即企业通过网络为个人提供的服务及商业行为。按照这种思想,电子商务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toB),另一类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BtoC)。后者亦即我们所说的网上购物或在线购物。

电子商务具有全球化、方便快捷、成本低、效率高、选择性强等优点,因此,发展十分迅速。据美国《商业周刊》估计,1998年美国在线购物达到48亿美圆,2000年,这一数字将上升到200亿美圆,比1998年增加23%。商业机构间的网络贸易将会从1998年的156亿美圆上升至2000年的1750美圆。据世界贸易组织(WTO)今年初对电子商务发展所作的报告预测,到2002年,电子商务交易总值将达到3000亿美圆。

各个发达国家政府对电子商务的发展都比较重视。日本于1996年投入3.2亿美圆推行电子商务有关计划;新加坡成立了"新加坡一号"项目,目前有31家机构与政府签约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每年可得到2-3亿美圆的经费支持以研究和发展各种应用;1997年4月,欧盟提出了《欧盟电子商务行动方案》;1997年7月,美国提出了《全球电子商务框架》。在美国总统的倡议下,世界贸易组织132个成员国决定使INTERNET成为自由贸易区,期限至少为一年。我国电子商务刚刚起步,人们对电子商务的巨大潜力深信不疑;我国政府积极支持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先后批准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作为我国电子商务的试点城市,并开始计划制定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法规等等。但是应当看到,我国还存在一些"瓶颈"问题,严重地阻碍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本文拟对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作一分析,并简要探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式与策略。

2我国电子商务环境分析

2.1政策与法律环境

总的说来,我国的信息化政策还不够完善,尤其体现在电子商务方面,有关的政策不够明朗,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关的标准还都没有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存在较大问题。因为参与电子商务的不仅仅是交易双方,更重要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海关、保险、财税、银行等众多部门和不同地区、不同国家,这就需要有统一的法律、政策框架,以及跨部门、跨地区的强有力的综合协调组织,才能促进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

例如,如何解决税收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又一大难题。在INTERNET环境下,交易实体是无形的,交易与匿名的支付系统联结,没有有型的合同,其过程和结果不会留下痕迹作为审计的线索,没有明确的纳税人或交易数字,很难保证其服从税法,避税和反避税的斗争在电子商务中变得更加激烈。1998年5月14日,几经修改的Internet免税法案在美国参议院商业委员会以41票对0票的优势通过,为美国本土企业铺平了电子商务的发展道路。同年5月20日,美国又促使132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部长们达成一致意见,通过了Internet零关税状态至少一年的协议,使通过Internet进行国际交易的企业能够顺利地越过本国国界,在其它国家抢占市场。

在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上海代表团提出了《关于急需加紧制定中国电子商务法的议案》并被列为1号提案。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的各项政策、法律与法规、各种标准正在加紧制定当中。估计关于税收、安全、认证等法规与标准将会在本年度出台。这也是我国为加入WTO进行的积极准备。

2.2企业信息化建设

企业作为电子商务的主体,其信息化程度是电子商务运行的基础。目前,我国企业大多处于转型阶段,现代企业制度尚未普遍建立,企业信息化的进展并不令人满意。目前我国已经上网的企业不到企业总数的1%。,在1,50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大约只有10%实现了企业信息化或运用信息手段比较好。大约有70%左右的企业拥有一定的信息手段或着手向实现企业信息化的方向努力,大约20%的企业只有少量的计算机,而且只从事单机工作。在1000余万家中小企业中,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拥有现代化的信息手段。

目前,许多网站建立了电子商务平台,为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用户之间提供了各种交易的途径。企业只要具备了一定的信息化手段(如企业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等),就可以利用这些平台进行电子商务运作。这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它们可以用自己灵活、简便、低成本的优势与大企业展开竞争。企业领导需要在内心深处真正意识到企业信息化的必要性、可能性和良好的效益,要认真研究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信息化的方面最需要做什么,立即投入实际行动,充分运用信息手段,在运用中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它,不断收到实际效益,进而增强推进信息化的信心,政府要为企业信息化做好组织工作,制定好发展规划。

2.3网民的结构比例

根据中国INTERNET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资料,1999年中国的INTERNET用户有8,900,000个,占将近中国人口的1%。相对而言,这一比例是比较低的,而且网民中对电子商务感兴趣的比例更要低一些。但从绝对数量来讲,近1000万的网民是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对电子商务感兴趣的人士大约占到网民总数的10%以上,而且大多集中在大中城市,比较稳定。目前,我国的上网人数仍在飞速增长,人们对电子商务的认识也在进一步加深,可以说,我国的电子商务蕴藏着巨大的潜力。

2.4金融电子化建设

金融体系是商务活动的基础保证。电子商务的支付与结算需要电子化金融体系的密切配合。目前我国金融服务极其电子化水平比较落后,跨区域、跨银行的电子支付系统还未建立,网上支付、结算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进程。例如,上海新华书店在互联网上了图书信息,收到大量国外的订单,但是由于国内的电子支付手段没有建立,生意无法成交,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加快建立银行间、银行与企业间资金清算和金融管理信息系统,使企业和个人能够随时随地方便地使用电子支付,实时完成电子交易已经是势在必行。各国的货币体系区别很大,而且存在汇率问题,因此,有必要努力将各种不同的支付方式统一起来,真正实现"一卡走世界"。我国的人民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是这一任务的主要承担者;目前正在积极地进行试点与协调,估计在年内将出台一个较为具体的初步方案。对于支付各方(如买者、卖者、银行、中介机构等)的权利与义务也要有相应的法律予以确认。

2.5安全保证系统

由于电子数据具有无形化的特征,电子商务的运作,涉及多方面的安全问题,如资金安全、信息安全、货物安全、商业秘密等。它要求电子商务比传统的有纸贸易更安全、更可靠。而目前网上安全技术及其认证机制均不完善,这也是普通消费者对电子商务持观望态度的重要原因。虽然计算机专家在网上银行的安全问题上下了很大功夫,采用了多种措施,然而,网络黑客的攻击仍然使专家们心疼不已。安全问题仍旧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关键。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电子交易各方的利益,由于种种风险的存在,各方当事人对INTENET上从事电子交易总是不免心存疑虑。同时,网上交易所能带来的巨大机遇和丰厚利润也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那些喜欢冒险的网络入侵者,买方、卖方、银行都必须承担来自外部的风险。电子商务中的信息安全与一般情况下所说的信息安全有一定的区别。它除了具有一般信息的含义外,还具有金融业和商业信息的特征。所以,必须高度重视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不仅涉及技术问题,同时也涉及管理问题和法律问题。我国目前还不能生产自己的网络防火墙,许多银行现有的技术防范措施显然不能适应大规模电子交易的需要。电子商务的管理标准尚未系统确定,法律对于电子商务违法交易行为的认定还处于摸索阶段。

政府应当从三方面入手,构建电子商务安全运作的综合保障体系。其一,组织力量,筛选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安全技术。目前我国使用的网络安全产品基本上是"舶来品",开发我国自己的网络安全产品已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二,强化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规范买卖双方和中介方的交易行为。目前,应抓紧制定规范的电子商务标准。同时,应尽快有关管理标准。其三,尽快完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明确交易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交易行为。这些问题有些是国际性问题,应由全世界共同面对并加以解决。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是创建一个独立的国际实体,负责用一种可被全世界接受的统一的程序来管理与协调。

2.6人力资源

电子商务实现的关键最终仍然是人。眼下各大企业缺乏的正是精通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商业人才。人才的匮乏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又一难题。中国社会事务所在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数千名公众的电话调查中了解到,能熟练使用电脑的只占很少一部分,其中很多人能够使用电脑但不懂上网等比较复杂操作。而对于家用电脑的用途,作文字处理与娱乐的比较多,上互联网的极少。

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使知识型人才缺乏,有待补充。关于这方面情况,目前我国尚未见到具体统计数字。据美国的统计,其国内缺少数十万名工程师、系统分析员和程序设计师。一些外国公司纷纷到中国招募软件工程师。日本、加拿大、英国、新加坡等国都在中国的各大城市开始了行动,特别是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武汉等人才集中的城市。

电子商务是信息现代化与商务的有机结合,需要大量的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现代商贸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而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能否培养出大批这样的复合人才,就成为该国、该地区发展电子商务的最关键因素。国家应该鼓励教育部门向学生普及网络知识,在有条件的学校,特别是一些大专院校经济、贸易、计算机等专业院系开设电子商务等选修课程,甚至可以考虑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社会的需要。

2.7我国电子商务与WTO

首先,中国加入WTO将打开国外直接在INTERNET方面投资的大门。根据中美双边WTO协议,国外服务提供者将能够涉及到INTERNET服务的所有方面。在经过同意的情况下,外方可以在合资企业中保持30%的股份,一年以后可达49%二年后达50%。中国同意按照竞争管理原则承担WTO文件中规定的所有义务。其次WTO将会使中国的法律制度增加透明度。服务贸易总协议(GATS)要求政府出版所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并迅速或至少按年度地将新法律法规或方针告知服务贸易理事会。第三,中国将与WTO成员国进行更加广泛的交流与合作,能与全球贸易伙伴互相影响,以便对电子商务形成一种统一的方法。

3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模式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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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界定研究与开发活动,是恰当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和财务信息揭示的关键。

1、企业(不包括从事采掘勘探石油、天然气和矿产等的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含义。

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分研究活动和开发活动两部分来界定。研究活动是指为取得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做的努力,这种努力是有计划的、创造性的。把研究活动按是否为解决特定实际问题而展开,又可以分成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前者的费用支出与未来的收益之间通常没有直接的联系;而后者的费用支出往往有直接的受益对象。开发活动是指为了在商业生产或使用之前形成新的或实质性改进的产品、工艺等,而把科学技术知识有计划地付诸实践的活动。尽管研究活动与开发活动不同,但它们是紧密相联的:研究活动是开发活动的前奏,通过前者获得新的科学技术知识,再通过后者将新的科学技术知识即研究成果付诸实践。因此,我们常常把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活动看成一个整体,当作一个项目的两个阶段。

2、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在研究与开发活动中,往往要进行计划、设计、论证、研制、实验、定型、测试等一系列活动,这些活动会产生大量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例如科研人员、服务人员(如科技管理人员等)的工资费用,耗用的化学试剂、仪器配件等各种材料,自有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维修费,租赁设备、房屋的租金或使用费等。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就是对企业在研究与开发活动中发生的这些费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关键是第一步,即确认,也就是将研究与开发费用确认为资产项目还是作为当期费用。

对确认费用有两条具体标准:

(1)按权责发生制标准来确认本期的费用;

(2)按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标准来确认本期的费用。

这两条标准的核心是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根据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含义,应把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为资产项目,以后在其收益期分期摊销。但研究与开发活动有其独特的性质,即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有的研究与开发项目获得成功,会增加企业未来收益,如形成专利权等;有的研究与开发项目则可能以失败告终。这就是说,研究与开发活动成功与否存在着不确定性,更具体地说,与研究开发活动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如果将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全部支出资本化为资产项目而后在其收益期间分期摊销,不符、稳健性原则,同时也很可能导致企业财务报表失真,虚增资产、虚增收益;

如果将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全部支出费用化即从当期收益中立即冲销,又有悖于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研究活动是开发活动的前奏,与开发活动相比,研究活动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更高的不确定性。而且,一项研究项目可能与好几个开发项目有关,有的开发项目能取得成功,有的开发项目却遭致失败,又很难辨别哪些研究费用是成功开发项目的花费,哪些研究费用是失败开发项目的花费。因此,企业常把研究费用全部费用化。这样,有关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探讨,实质上也就成为开发费用资本化与费用化的争论。

将开发费用资本化的理由主要有:

(1)企业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究与开发活动,是为了获得未来经济利益,而不是作为当期生产所必需的制造费用。

(2)将研究与开发费用从当期收益中冲销,人为地使新产品引进的前期和早期利润降低,有违权责发生制。

(3)将研究与开发费用立即从当期收益中冲销,降低了报告利润,会抑制企业管理当局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的积极性。

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当期费用化的理由主要有:

(1)能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现金流量。

(2)将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要对未来经济利益进行主观判断,相对而言,当期费用化更具有客观性。

(3)将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随后按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分期摊销,在实际操作上有一定的困难,企业也可能通过费用的摊销来控制其各期收益。

3、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各国实务比较。对上述两种方法的使用,世界各国有不同的选择(表见下页)。

从表中可以看出,大多数国家采取谨慎态度,广泛采用研究与开发费用当期费用化的方法。也有在特定条件下采用资本化并系统摊销的方法。

注:a、在特定条件下,开发费用除外;b、如果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那么必须建立准备帐户;C、在特定条件下,计算机软件开发费用除外。

二、我国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准则及其展望

近年来,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问题,已经引起我国准则制定机构的足够重视。财政部也曾研究与开发费用准则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要求将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在其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我国现行会计实务也将研究与开发费用作为“企业管理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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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会计具有核算和经营管理两项主要功能,一方面直接负责财务管理、损益计算和经济核算;另一方面通过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分析预测来实现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对整个银行业务经营进行控制和调节。因此在分析会计风险时,我们应将重点放在如何强化金融会计职能方面,也就是在分析金融会计风险类型和我国金融业会计风险现状、原因及控制时,界定在会计职能的发挥上面。

一、金融会计风险存在八种类型:

(一)信息失真风险

银行的一切业务活动都要通过会计信息进行反映,为维护自身利益不少行违反金融政策和上级行有关要求,在会计信息处理上大做文章。致使会计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充分,真账假表、假账假表、任意调整收支科目等现象事实上掩盖了信贷资产的质量和风险,影响对银行经营状况的客观评价进而带来更大的风险。

(二)监督乏力风险

虽说我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均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依法经营,但在不正当利益的驱动下,发放绕规模贷款、违章拆借、账外投资、私设小金库、越权承兑、贴现银行汇票等违规情况屡禁不止,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会计核算监督检查不力、会计惩罚制度未跟上,从而变相地助长了违规经营情况的蔓延,加大了经营风险。

(三)财务成本风险

存款对于增强银行资金实力、奠定在同业竞争中的地位无疑是必需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存款既是立行之本,也是支出大户。不顾效益擅自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盲目增设网点机构,草率开办各项新业务不计算资金成本,不搞盈亏临界点分析等非正常现象,加大了财务风险。同时筹集来的资金如果运用不充分,造成资金在银行内的积压和闲置,无效益资产的增加也会直接影响银行损益风险。

(四)操作管理风险

这类风险是指在银行组织内,由于会计操作上的失误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会计、储蓄或经办员责任心不强和法制观念淡薄而造成的财产损失。银行会计作为一项专业性较强而风险性又大的部门会计,面对大量结算票据、现金资产,以至密押、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一旦发生工作疏漏和制度不健全造成的资产损失是巨大的,同时还会造成银行信誉受损。

(五)支付结算风险

会计结算制度通过几十年的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的颁布为加强银行内部控制和管理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细节问题尚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大额提现是结算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由于基层会计人员业务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缺乏,越权办理大额支付情况突出。对大额提现审核不严,极易产生支付结算风险。

(六)金融案件风险

目前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将银行作为其猎击的主要目标,各类案件居高不下、手段花样层出不穷,无论是假汇票、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明目张胆地抡劫,还是监守自盗、贪污盗窃、索贿受贿,任何一个案件必然会多少涉及作为整个经营核算部门的会计部门,一旦会计部门放松管制、降低核算水平,那就会为罪犯作案客观上开了绿灯,加大了经营风险。

(七)误导决策风险

会计部门未能充分发挥会计管理职能,未能及时向领导层提供决策需要的反馈信息,甚至未能通过核算分析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得领导层决策失误,这是会计人员的失职。目前,会计部门普遍没有制定风险量化监测指标体系,参与决策职能形同虚设,无助于决策的科学化、周密化,一旦决策失误损失无法弥补。

(八)会计创新风险

无论是从市场竞争的需要、金融国际化趋势的需要、摆脱当前困境的需要还是从银行所经营的货币和信用实质内容上来看,银行都必须创新。从会计的角度,会计创新也是必须的。特别是在各行的财务管理方面,待挖掘的领域尚大。但如果不顾及适应这种开拓的良好的内外部环境,盲目照搬先进经验,就会造成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落后的经管水平、客观条件相违背的情况,如目前对企业全面推行的“权责发生制”对于我国银行业经营水平来说尚属超前,造成的虚盈实亏、用信贷资金垫支利税的情况使我国银行业普遍存在潜在效益风险。

二、会计风险与信贷资产风险的关系

(一)会计风险直接产生信贷资产风险

首先,如果会计在金融业务核算、经营、管理中出错以至于在提供决策依据时发生严重误导,在存在会计风险的同时,决策上失误也必然带来信贷资产风险;其次,会计信息系统失灵,必然会导致对金融业存在的信贷资产风险心中无“度”,没有一套完整的使会计风险与信贷资产风险充分结合的风险监测指标系统、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善,使金融风险日趋严重。

(二)信贷资产风险倒逼会计风险

资产质量差、利息回收率低,为追求利润目标和眼前利益,必然存在人为调节各类报表,甚至采取种种手段虚增存款、利润、压缩逾期贷款比例,通过拆出资金、内部往来等科目超规模发放贷款等现象,促使会计风险更为加剧,核算质量难以保证。

(三)二者相互影响加大金融风险

会计风险与信贷资产风险二者产生后又互相影响、相互作用,共同增加了金融风险。所以在银行业务经营中,要充分认识两种风险的互动作用,在管理和控制金融风险时,必须二者并重、不能顾此失彼。

三、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外部政策环境

首先,一九九三年的财会制度改革在我国确立了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原则,权责发生制未将会计谨慎性原则贯穿于业务发展的始终,不采用会计谨慎原则来指导银行经营行为,小则事关金融业自身的厉害得失,大则事关整个金融业的安危和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否。经济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亚洲金融危机从自身的角度来说就是脱离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导致的泡沫经济造成的,只重视权责发生制而忽略谨慎性原则对防范经营风险极为不利,甚至直接导致风险;其次,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监管缺少经验,监管力度不够,措施没有及时到位,因而很难在风险处于萌芽状态时进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第三,金融改革开放后,对金融会计在金融机构中的作用从上到下认识不够,有关法规不够健全,管理制度滞后,直接制约着会计职能的发挥,会计仅限于记账、算账、报账。而忽略了事前预测、事中参与决策、事后分析评价的管理功能。

(二)内部管理水平

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经济体制和会计观念的束缚,会计理论陈旧、人员素质低,核算手段落后,严重地影响了银行会计职能的有效发挥。现有的银行会计基本上都是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银行的经营活动进行反映和核算,提供的会计信息较笼统,同时信息可加工性差,不能满足风险管理对信息复杂多变的要求,会计信息质量不高。这表面上是由于目前的会计报表体系造成的,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由目前银行会计的服务目的决定的,目前银行会计的服务主要是外向的,侧重于对外界提供各种信息,对内会计特别是管理会计重视不够,信息质量不能保证。除此之外内控制度不健全或者说缺乏行之有效的稽查机制也是金融会计风险时有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会计人员工作繁重、知识更新慢,风险意识弱自我保护能力低再加上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的不断翻新、全融案件时有发生。在会计监管上,平时我们过于注重存款计划、贷款计划而忽略了成本计划,造成成本观念弱化以及在会计活动中法制观念淡薄、竞争意识薄弱和竞争能力差等状况,直接导致了银行会计活动中风险的产生。

四、从宏观、微观两个方面来规避会计风险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在充分了解会计风险成因的基础上,要采取正确的政策措施。其指导方针是: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两制、两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自身人手,在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职业道德观念、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约束机制,适量适度开展会计创新,督促金融机构强化内部控制,提高会计自身调节适应能力,防范化解金融会计风险、进而化解金融风险以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简言之,就是依法监督、强化意识、提高素质、引导发展。

从微观的角度来看,要防范金融会计风险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内控制度,实行集中核算

有效的内部控制实际上是金融机构从决策实施到管理、监督的一个完善的运行机制。其中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制是其基本要求之一。金融会计人员业务上只接受会计主管的领导,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的唯一依据是有效的会计凭征。推行统一的核算软件,实行账务集中核算,实行业务处理和会计处理的分离会计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汇总上报,其他有关会计信息报表应当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任何人不得任意调整。这样才有利于防止和杜绝银行“三假”的产生,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才能有效控制人为调表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

(二)重视会计分析,建立预警机制

报表反映的是过去的经营状况,但了解过去不是报表使用者的最终目的,报表的真正使用价值是通过对报表的分析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测前景,帮助领导层了解过去、规划未来。会计分析从内容上讲包括资产负债表分析、财务分析两部分,从形式上讲包括常规分析和专项分析两大类,只有加强会计分析,才能在充分了解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面对未来的变化作出有针对性的反映。才能帮助银行建立会计风险预警机制,优化控制、提高规划决策能力,发挥会计职能作用。

(三)加强现金管理,提高支付水平

会计部门对企业使用现金要严格审查,明确授权制度,除工资性支出外、大额现金支付会计部门都要建立台账,逐笔登记,对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要登记备案,对具有储蓄、贷款、汇兑功能的信用卡,也必须服从现金管理规定,对单位卡一律不得支付现金,严禁将公款转入个人信用卡,个人提现只限于备用金,透支部分不得提现。

(四)拓展中间业务,分散经营风险

按国际惯例风险控制的主要方法是多角经营和多角筹资,而对于银行业来说,拓展中间业务,将经营风险分散化是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作为会计人员来讲,将会计服务多元化也是分散金触会计风险的重要手段,会计人员可通过自身努力考取注册会计师,通过本行申请办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咨询活动,这详既可开辟一项新的中间业务——财务咨询来创造收入,同时对提高本行财会人员的监督核算水平也大有帮助。超级秘书网

(五)广泛运用微机,推行责任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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