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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和奥运安全为目标,坚持“以疏为主、疏导结合”的工作原则,严禁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8年5月初到9月底全县秸秆禁烧。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怀远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禁烧办),各组成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县环保局: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并承担县禁烧办的日常工作。
县农委:负责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督导;负责全县秸秆宽行覆盖、堆沤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的宣传推广和指导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理处置,对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县监察局:负责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行政监察,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和处理。
县广电局:负责对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公布秸秆禁烧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进行曝光。
各乡镇也要参照县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和巡查监督,认真做好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县禁烧办负责提供禁烧宣传资料,编发禁烧简报,通报秸秆禁烧工作动态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
(二)落实目标,明确责任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县、镇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还田为主、利用为辅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动员镇、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广泛宣传,大力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浓厚氛围,实现人人知晓,户户禁烧,全镇秋季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宣传安排
(一)、宣传时间
即日起至秋种全面结束(9月28日至11月10日)
(二)宣传方式
1、镇政府组织两辆宣传车,悬挂禁烧标志,播放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禁烧期间每天早上8点至21点在全镇范围内轮流播放;为17个村(居)统一制作条幅,每村两条,统一悬挂至各村(居)人流量较大、影响力较广的突出位置。
2、各村(居)要通过广播、宣传单、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将《关于禁烧秸秆与秸秆综合利用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放到户;利用广播从即日起至秋种结束,每天播报有关秸秆禁烧内容;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张贴宣传单,标语。
3、村两委成员要深入每户农户家中,面对面宣传秸秆禁烧。
(三)宣传内容
1、污染空气,危害人体健康。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会大幅升高,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的黏膜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
2、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3、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4、秸秆还田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使土壤更疏松透气,有利作物生长,焚烧秸秆将造成有机质的直接损失,造成土壤板结越来越严重,从而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效益。
2、秸秆综合利用
大力实施秸秆粉碎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积极拓宽秸秆利用途径。一是饲料化。积极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压块饲料等技术,通过发展畜牧业实现过腹还田。二是秸秆沼气。结合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户用秸秆沼气池,利用秸秆制作沼气。三是秸秆炭化。引进秸秆加工企业,采用生物质压缩设备,制作炭棒。
3、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罚款处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全镇范围内秸秆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公安、环保等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拘留、罚款处理。
4、秸秆处置农业机械补贴
对我镇境内单位或个人新购国补范围内的农机具实行国补,县财政对各类土地经营主体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新购县级推荐范围内的农机具,在国补的基础上再给予20%的叠加补贴。
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20xx【二】为切实做好秋季秸杆焚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防止引发火灾,确保交通干线的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阳市秋季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辖区秋季秸杆禁烧的目标是严防死守,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保证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
二、时间要求
9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办事处出动宣传车一辆,在辖区内巡回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及禁烧落实情况。各居委也要出动宣传车(车上备有灭火工具),主要道路路口悬挂横幅不少于6条,每个自然村张贴标语不少于20条,持续宣传,广泛发动,造浓氛围,使秸秆禁烧的意义、要求和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多策并举,控制源头。抓好秸秆收集、销售或粉碎还田工作。各个居委会要及时与附近养殖场或科尔沁公司联系,发动社会力量消化秸杆,各居委会要牵头组织秸杆积极转运销售或粉碎还田。
(三)严防死守,着力监控。坚持防范为先,严防死守,及时消除焚烧苗头。街道、居、组干部全部分包到地块,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度,昼夜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扑灭。同时要做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禁烧重点区域。主要是省道两侧,林网县乡道和密植片林等区域。二是突出禁烧敏感时段。收割后,降雨前,有风时,是发生焚烧事件的敏感时段,要组织人员进行重点监控。三是突出重点监控群体。精神病人、智障人群是引发焚,烧事件的重要潜在主体,对这些特殊群体,一定要明确专人,进行重点监控。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
办事处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督查、调查处理责任追究三个工作组。同时,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分包到居委会、组,检查、督促、指导禁烧工作。各居委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积聚力量,居委干部分包到组,到地块,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居委会要在主干道旁设立禁烧指挥部,每天由居委会干部轮流带队值班,禁烧指挥部要做到四有,有横幅(指挥部名称)、有桌椅、有人员、有工具,发现火点立即处置。各居委会把值班排班名单于8月31日前上报办事处,并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2、加强督查
街道成立高规格的督查组,定时不定时督查街道、居、组干部到岗到位情况、禁烧监控情况等。各居委也要成立督查组,督查人员到位情况。并且着力督查有无着火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切实做到有烧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各有关人员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3、严格奖惩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2020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刚在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考核问责,努力改善我乡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秸秆禁烧,努力做到“不然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最大限度减少秸秆火点数量,力争实现“零火点”。确保不发生因组织不力、管控不到位而导致随意露天焚烧秸秆引发的大气污染。
三、主要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乡成立了秸秆禁烧领导小组:乡乡长为组长;乡副书记;成员:乡派出所、乡司法所、各村、场(社区)书记、乡包村领导,负责指挥、工作调度、破解工作中的难题。
㈡强化责任落实。围绕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任务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包村领导、干部、村书记、第一书记、屯长,按照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同时对每个环节进行考核,奖优罚劣,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成效。
㈢营造舆论氛围。采取各种宣传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发生,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比如:宣传条幅、标语、宣传车等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主要任务
1、各村成立组长为支部书记;副组长为包村干部;成员为两委成员、各屯屯长的领导小组。
二、依据
根据《区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起草过程
经街道环保部门提出草案,并征求相关意见建议,于10月29日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实行全街范围内全时段全面禁烧,杜绝秸秆焚烧、树叶焚烧和垃圾焚烧等现象(以下统称秸秆禁烧),实现卫星遥感“零火点”,实现秸秆禁烧常态化。
五、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为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防止秸秆焚烧污染,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六、主要任务
有三项内容,一是明确了责任落实,分街道、社区、小区三级网格管理包保;二是明确了应急处置,建立应急分队,强化值班巡逻,及时处置火情;三是明确了执法措施,严惩第一把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罚到位。
七、创新举措
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对恶意焚烧秸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报请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街道成立以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细化方案、认真履责,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成效。
贯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注意标本兼治,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突出重点,严格巡查,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
二、工作重点
巡查时段:3月15日--5月1日、10月1日--11月30日。
重点区域:各村、社区辖区内所有道路视线范围内地块。
三、工作措施
(一)事前督查。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保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村、社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成立情况、秸秆禁烧工作部署情况、禁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等。
夏收夏种期间,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奖惩并举、全面禁烧”的原则,服从乡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主动在全乡范围内推进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在各村实施大面积秸秆还田作业,推动全街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坚持防控与督导相结合,确保在全乡范围内夏季“地头不燃一把火,田间不冒一处烟”,不发生因秸秆抛河引起水质污染致水体功能改变的情况,保障环境质持续改善。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常务副乡长、所有副科级领导为组长,各管区领导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麦收期间包村干部、防火队员、应急救火队员,制定目标责任书,公告书、宣传标语和宣传音频,全方位部署开展工作。乡政府与全乡22个行政村全部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采取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方式层层落实责任,严盯硬守,严防田间地头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听从指挥,服从调配。秸秆禁烧期间陈坡乡所有工作人员严格听从乡政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领导小组的指挥,服从调配,遵照县关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要求,认真、扎实完成各类分配任务。
(二)强化宣传,倡导还田。组织各村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着重宣传实施秸秆还田的优点,露天焚烧的危害,使群众秸秆禁烧意识逐年提高,形成自觉禁烧行为。同时采取疏堵结合方式,乡政府主导鼓励发展秸秆利用合作组织,支持发展秸秆利用社会化,秸秆收捡打捆、对于秸秆及时回收,各村预留秸秆储存场地,采取集中存放,专人管理,让多余秸秆有可去之处,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高。
(三)加强服务,指导布局。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过程中,各村联络员就地指导指导群众秸秆还田作业,对于合作的机械进行检查,不符合作业标准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允许下地作业。作业耕深原则上按照“联合收获秸秆(留茬10厘米以下)切碎(长度10厘米以下)匀抛后进行还田作业的耕作深度要达到15厘米以上;犁耕还田作业的耕翻深度要达到15厘米以上,满足下茬农作物的种植的要求。帮助群众尽快尽早地完成各项作业任务,使秸秆禁烧工作尽早结束,解决焚烧的隐患,各管区准备5辆旋耕机,以备遇到突发火势及时阻止。
(四)严格检查,落实责任。今年秸秆禁烧范围覆盖全乡,夏季禁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开展,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农户是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谁的地块发生焚烧现象就追究谁的责任。在乡政府包村人员驻村工作的同时,各村干部要包到地块,划片包干、责任到人,24小时巡查。在巡查期间,对当场发现焚烧秸秆的,由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责令其灭火并罚款及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后果严重的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未被当场发现的焚烧行为,将根据过火痕迹,实行倒查追诉,给予扣除着火地块农户下一年全部小麦直补款。村内发生一处火点的,问责村委“三大员”,扣罚包保地块责任人及村“三大员”一月工资并全乡通报批评;村内发生2处着火点的,由乡纪委靠上处理给予包保地块责任人、村“三大员”党纪处分,包村干部向党委写书面检查;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对村干部停职诫勉,相关责任人交上级处理;对造成火灾、重大污染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农作物收割前)。
1、利用悬挂横幅、“村村响”播报、宣传车辆、发放学生家长秸秆禁烧告知书,在全乡范围进行宣传,营造出全乡浓厚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氛围,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形势向全乡农户说明,引导和巩固群众形成秸秆还田的农业种植模式。
2、引导秸秆收贮点建设,为短期内实现大量秸秆收贮预留充足的场地,配好人员做好秸秆收贮、打捆及场地防火巡查。
3、明确包村人员、确定村干部责任片区,确定防火、应急救援名单。
(二)全面禁烧阶段(农作物收割中)。下派工作人员至各村对所有农作物秸秆产出地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格按照县秸秆禁烧要求认真落实措施,配合各村开展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秸秆还田、收贮阶段(农作物收割后)。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严明责任,严格监管,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成效。
二、工作目标
今年夏季(5月下旬—6月底)、秋季(9—11月)在全乡范围内实行秸秆禁烧。其中全乡周围5公里、公路两侧2公里、风景区2公里区域内、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1公里区域实行全面禁烧。通过实施秸秆禁烧,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交通安全,为农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保障。
三、工作步骤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段划分如下: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26日—5月底。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召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动员部署秸秆禁烧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同时禁烧通告并张贴到村,印制宣传材料并送达每个农户。召开乡村干部动员会议,落实禁烧措施和责任分工,全面开展禁烧工作。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下旬—6月、9月上旬—11月底。各村委会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严格实行包保责任制,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检查总结阶段:6月底和11月底。在全面禁烧阶段,乡秸秆禁烧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乡政府对各乡村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评。对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的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秸秆禁烧工作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落实责任追究。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乡长张云清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建立和完善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村,明确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到有禁必止,有令必行。
(二)加强宣传报道
通过广播、宣传车、通告、横幅、标语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焚烧秸秆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加大督查力度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农作物收获期间在全乡范围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大力推广秸秆饲料化和基料化应用,主动引导养殖场(户)发展秸秆饲料化养殖,推广秸秆直接粉碎饲喂技术、秸秆微生物发酵技术和秸秆氨化技术,不断提高我乡的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宣传、动员阶段。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与辖区内七个行政村负责人对辖区内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自收面积和弃收面积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数字明。积极组织乡、村、社相关工作人员进村入户,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禁烧通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积极宣传,引导农民自觉规范行为,为禁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引导农民进行自收清运,合理安排秸秆堆放场所,严禁焚烧。
(二)秸秆自收阶段。农户根据实际情况,对农作物秸秆进行自收自运,堆放在安全地带,严禁在道路两侧、地头、渠沟、河道等位置堆放秸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逾期未自收自运的,将视为自动弃收。
(三)秸秆集中回收阶段。乡政府与辖区内秸秆回收利用企业牵头,各村委会配合,对辖区内自动弃收、乱堆乱放秸秆进行统一回收处理。
四、工作措施
以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积极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提高综合利用率,树立全年都是禁烧期、全县都是禁烧区的工作指导思想,加强监督,协调联动,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总体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禁烧农作物秸秆、树叶、杂草、垃圾等物质,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三、保证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总结去年秸秆禁烧工作的成功经验,切实把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强有力的秸秆禁烧工作队伍,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力度,严防死守,层层抓落实,确保实现禁烧目标。
(一)明确职责。各乡镇长是本级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要制定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克服麻痹、懈怠思想,把责任落实到乡、村、户、人,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二)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出现的秸秆焚烧事件,要坚决依规处罚。对于不按期足额上交罚款的,经县政府批准由财政从相关乡镇财政强行划拨,并对相关乡镇进行通报批评,新闻媒予以曝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严惩第一把火。对全县发现的第一把火罚款5000元。凡是被国家卫星监控通报的,一律按信息上的火点个数(像素数)进行处罚,每个火点(像素数)罚款5000元;被县督导(检查)组发现焚烧秸秆的,一处着火点罚款2000元;被省、市禁烧检查组发现、或烧毁电力设施和未收割小麦,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从重处罚。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境内着火点在20处以上或秸秆焚烧面积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乡镇及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密切配合。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农业部门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创新工作,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和新型收割播种机械的应用推广力度,努力解决秸秆出路问题,消除焚烧隐患。大力推广切抛机和硬茬播种,特别注意农作物收割期间要严格控制留茬高度。财政部门要鼓励、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保障此项工作的资金投入。监察、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秸秆禁烧执法监督检查,为秸秆禁烧环境执法提供有力支持。城管部门对城区内的落叶、垃圾等物质要做好清扫,交通部门要做好道路两侧秸秆、树叶、垃圾等物质的禁烧管理,并为秸秆禁烧工作提供道路通行便利条件。
(五)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广大群众秸秆禁烧的自觉性、积极性。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发禁烧简报,通报秸秆禁烧动态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
四、组织领导
今年夏季麦收期间,县政府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县长郝登宝同志为组长,政府督查室、监察、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1个秸秆禁烧督查领导组、3个现场检查组。自年6月4日起,分片包干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督查领导组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督导各乡镇及禁烧检查组的秸秆禁烧工作。检查组具体负责检查、指导所分包乡镇的夏季秸秆禁烧,检查组要严格执法,加大对夏季秸秆焚烧现象的处罚力度,对所分包乡镇范围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监察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具体要求
(一)实行“全天候”巡查。各检查组在夏季秸秆禁烧期间要进行二十四小时巡逻,发现情况及时处理,要求责任追究到位,处罚到位,对分包乡镇发现的第一把火要严肃处理,并上报县委、县政府。
(二)严格落实乡镇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夏季秸秆禁烧期间要认真执行乡镇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夏季秸秆禁烧期间不分节假日,所有禁烧工作人员都要坚守岗位,乡镇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巡视检查。县、乡、村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三)实行秸秆禁烧工作情况日报告制度。夏季秸秆禁烧期间,各乡镇当天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于次日以文字形式报县政府办公室。
(四)切实加大对秸秆禁烧的督导、检查力度。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加强巡逻,严防死守,对公路、国道、省道等重点区域、敏感区域要安排专人值守,加大巡视检查频次,确保本辖区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一、工作目标
以“不发生野外焚烧、不危害公共安全、不污染大气环境”为目标,坚持全面防控、综合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秸秆禁烧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二、工作任务
按照《x省禁止野外焚烧秸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方案》要求,我x辖区范围内全部为禁烧区域。
(一)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全面禁烧对保障空气质量的重大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农民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地区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二)抓好地头劝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重点区域禁烧工作的督查督办,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户、田间地头,实行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做到“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三)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针对不同农作物种类,科学组织秸秆还田工作,因地制宜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综合利用。
(四)严格依法行政。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把守、重点巡查、重点监控。发现苗头快速处置,对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对于劝导不理、制止不听者,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