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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本预案适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4.1 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4.2 运载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
1.4.3 境内路段因凝冻、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连续引发交通事故的;
1.4.4 导致市、省(部)级以上领导或者重要外宾伤、亡的;
1.4.5 其它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急需联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安监局局长任副副总指挥,成员由县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供电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电信公司、住建设、气象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公安局、交警大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组成,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救援;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并按规定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统一部署事件的信息、新闻报道及其它重要事项。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办公。联系电话:7223481、7223492。其职责为履行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中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负责接警、现场处置、现场警戒勘查、组织救援、疏导交通、疏散群众、调查取证、控制交通肇事人、实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调查和认定、损害赔偿调解、事故责任倒查和向上级报告情况等。
县安监局:负责对事故处置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各方关
系,组织有关专家参加处置,协助公安局等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负责事故道路的抢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
县住建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组织搭建用于处置事故使用的临时建筑,负责事故现场的城市道路、路灯、供水等公用设施的抢险抢修,提供排险物资器具与人员,确保道路畅通。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护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急救,并指导现场救护及防疫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县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破拆变形事故车辆、排除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等危险物品车辆因事故造成的险情。
县环保局:负责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处置及其污染程度监测,指导对危险化学品扩散、蔓延的控制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救援期间的通讯畅通。
县气象局:及时提供事故现场以及周边范围的天气情况。
县供电局: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
县民政局:协助做好死伤家属及伤者本人的安抚、赔偿工作,及时运送遇难尸体,妥善处理死者后事。
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统一组织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学生的有关善后处理和配合调查事故责任等工作。
县武警中队:按照救援应急指挥部要求参与排险救援,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
各保险公司:负责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失等财产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县政府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公安局长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是尽快开展事故排险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提出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接到事故报案后,要核实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伤人数或失踪人数后,应按规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同级协作部门,并按照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包含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人员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控制情况;接处警情况;报告单位。
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措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预警。
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部门要在1小时内同时向县应急办、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通报安监、卫生、建设、交通、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接警后要立即派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县应急办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政府及部门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接警的公安部门及事发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组织救援,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在同一时间上报县应急办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后,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及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组织公安、卫生、消防、交通、安监、环保等部门实施救援,并开启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判定事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社会危害时,应立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批准启动本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处警救援人员应当携带必要的现场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时对伤员进行施救,指挥、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畅通。如遇台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当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紧急疏散周围人员。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核实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报告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批准后,启动本预案。各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参与部署实施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请求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调集县各有关部门力量和装备组成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各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救援现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可视情成立专家指导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等专业工作组,立即开展消除隐患、调查取证、伤员救治、污染监测、道路抢修等各项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死亡人员进行善后处置,尽力医治事故伤员,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各保险公司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和伤亡人员及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新闻报道、信息、接待采访等事项由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
县委宣传部负责把关和组织实施,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工作原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工作自事故发生之日起4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__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保障能力、协同作战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县政府提交专项报告,为完善预案提供参考依据。
县公安局要完善“110”或“122”接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网通、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装备保障制度。消防车辆、照明、灭火、破拆等专用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各救援部门应健全应急制度,落实应急人员,配备以下相应装备:
县交通运输局:大客车2辆、大货车2辆、大吊车1台,用于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设备。
县建设局:推土机2台、铲车2辆、挖掘机2部、装载机2部、吊车3台,用于坍塌事故现场挖掘和路面清障以及搭建临时建筑的设备和物资。
县供电局:10KV带电作业车1辆、__0KV柴油发电机车1辆,用于事故现场的电力供应,铺设临时电力线路的物资和设备。
县公安局:事故勘查车1辆、应急救援车辆10辆、指挥车1辆及相关通讯器材、防暴装备、野外扎营装备。
县消防大队:消防车2辆、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灭火器材、强光照明、氧气呼吸器、隔热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护设备及洗消帐篷。
县武警中队:防暴装备、通讯设备、野外露营装备。
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备资金由各部门提出预算,报县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财政资金预算。
各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组。工作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和交通、农业(农机)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和办法。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中应当设置应急救援培训的内容。
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人员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抢救、车辆打捞、危险化学品处置和人员应急集结等科目培训,提高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交通管理、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应定期按应急救援要求组织演练。
2构建道路运输管理保障体系的意义
2.1交通运输管理保障体系建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社会各个方面及各个层面都在发生深刻变化,道路交通也不例外,市场经济形势下的运输业是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交通格局,这种变化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此新形势下,研究和探索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已成为交通运输管理者工作内容的重中之重。
2.2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当前,道路运输方式已发展成为交通运输行业的主体,但与运输业的快速发展相比,运输安全管理还显滞后,特别是近些年呈现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重特大事故频发。针对道路交通运输的特点,构建有效的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发生,降低交通事故损失,对保证交通运输安全、畅通,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及提高运输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具重要意义。
2.3客观经济环境促进了运输业的快速发展
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会有力促进运输业的大发展,交通与经济两者是紧密相连的。改革开放特别是我国加入加入WTO后,经济一体化进程逐步加快,人员的流动和物资的流通日趋频繁,形成了全国商品大流通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格局。随着交通量的大幅度增加,交通事故频发,这是世界各国在经济发展进程中都无法回避的有一定规律性的现象。依据国外专家的统计分析和对比研究表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超过6%即会引起交通事故的大幅增长升,而我国的实际情况是自1994年始GDP增长率已连续十几年超过8%,处在一个经济快速增长时期,所以说客观的经济环境是目前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诱因。
3构建道路运输保障体系的措施与建议
3.1不断完善道路运输管理技术支撑体系
与交通相关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交通部,应提高交通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速度,要重视运用科技途径提高针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不断加强道路交通保障相关理论及政策的研究,以及对决策技术和事故救援及处置等关键技术的研究,提高道路交通保障的科技水平。
3.2加强运输队伍建设,强化运输保障体系
要加大对道路事故救援及运输保障方面的人才建设力度,特别是要加强专业人才、技能人才及应急救援管理人才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技术专业优势及特长;以地市为单位整合组建应急救援及运输保障队伍。合理规划省级运输保障队伍和应急救援布局,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及运输保障的覆盖面;发挥和利用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努力构建“专群结合、军地结合”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及运输保障体系。积极构建运用市场机制组织协调专业运输企业、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的应急管理服务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专兼职队伍结合的道路突发事故救援及运输保障队伍,勇于探索建立健全社会参与的动员机制,力争实现道路突发事故应对工作的社会化。
3.3加快对道路运输应急救援机制的建设进度
加快对道路运输事故预警机制的建设步伐,结合现实情况可建立四级预警体系,形成规范科学的预警信息、更新及解除程序,并对有关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制度的制定和完善;逐步构建起与相关政府部门及新闻机构的信息沟通制度,及时准确地收集道路突发事故的相关信息,实现信息筛选、统计及分析的相关机制,提高信息分析研判的能力和预警水平。加强信息报告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应急信息的报告、举报、传递和共享机制,建立事故应急值班、渠道联络、应急会商、信息报告等制度,明确各个级别的应急信息报告标准、时限及相关程序,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的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决策机制建设步伐,尽快建立责任明确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危机决策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追究的相关细则,积极探索构建应急保障事后独立调查制度。加强对事故相关信息机制、社会动员机制、恢复重建机制、应急运输补偿机制等的建设。
(一)在预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1.缺少对不熟悉云南省道路条件的外省籍车辆驾驶员的安全预警。资料显示,在G85渝昆高速K544至K564共20公里连续下坡路段上,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4起,其中:本省车辆116起,占总数的44%;外省车辆148起,占总数的56%。由于云南省境内高等级公路多长下坡路段,很多外省籍驾驶员,特别是平原地区驾驶员对高原丘陵地区高等级公路的车辆安全驾驶没有提起足够的警觉,也没有安装高原地区大、中型车辆普遍装有的刹车淋水装置等相应设施。因此,容易导致刹车失效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如:2013年2月15日,广东籍驾驶员张某某驾驶粤A90530号大型普通客车,经广昆高速公路线往广东省深圳市方向行驶,行至广昆高速公路G80下行线K947+800米处时,车辆先与道路中央金属防护栏相刮擦后,车辆右侧中后部与水泥隔离墩相撞,造成乘车人6人死亡,7人受伤,车辆及道路设施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驾驶人张某某在长下坡路段行驶时,车辆行驶时速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所致。2.对危险路段的预警信息不够明显。虽然云南省高等级公路相对于其他道路而言,交通设施较为齐全完善,但普遍存在危险路段的预警信息不够明显的问题。危险路段往往只设立了不分春夏秋冬都有的“易滑”、“事故多发路段”、“连续下坡××公里”等固定标志,不易引起驾驶人的足够注意。而诸如“连续下坡××公里”等标志也多无建议性速度提醒,导致驾驶人往往是凭感觉和经验控制车速,一旦判断失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另外,对于一些在高等级公路上临时发生的车辆缓行和停车排队等情况,由于缺少足够的预警,极易使驾驶人错过最佳操作时机而引发交通事故。例如:2013年2月3日,蒋某某驾驶云A0193F号“五十铃”牌轻型普通货车,沿嵩待高速公路由昆明向东川方向行驶至K46+900M下坡路段时,遇前方交通拥堵车辆缓慢通行,多车停于车道内等候。蒋某某见前方情况后减速避让不及,车辆左侧碰擦道路中心金属护栏后,车头前部又碰撞停于前方同车道内雷某所驾微型普通客车尾部,致微型普通客车前部与同向停放的“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相碰撞,造成微型普通客车驾乘人员9人现场死亡,3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驾驶人蒋某某事前对前方路段交通情况不明,以致临近才采取措施处置不当所致。3.对不良气候条件和自然灾害的预警不到位。据云南省交警总队高支队对近5年来(2010—2014年)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分析显示,突然遇到天气较大变化时,驾驶人由于一时难以适应而采取应急操作措施不当,导致的事故发生概率较高。特别是当大雾弥漫时,由于高等级公路车速快,交通量大,异常低的能见度极易引发多车连环追尾的一系列灾难通事故。例如:2005年11月5日凌晨,昆楚高速公路因大雾发生9车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导致1人当场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伤。根据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当恶劣天气发生时,交管部门要迅速上报路况信息,包括雾、雨、雪、冰等恶劣天气的区域范围及变化趋势等,采取相应措施引导交通。由于云南省气候兼有低纬气候、季风气候、山原气候,气候的区域差异和垂直变化十分明显。全省垂直方向上1公里的气温变化,相当于全国水平方向上1400~2500公里的变化。气温变化剧烈导致路面分段结冰、湿滑、山区道路多雾且来去迅速。使交管部门很难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出预警。同时,云南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在现有警力、监控条件下,地质灾害的多发导致存在预警盲区。
(二)在事发应对、事中处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措施。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将高速公路救援列为有偿服务,而不是公共服务范畴,应急救援主要靠社会力量,因此出现应急救援的装备层次低、性能差、数量不足等,不能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多数情况下,只有在高等级公路发生突发事件时,才由辖区交警大队根据报警情况,临时抽调民警并协调其他部门进行救援。由于应急救援涉及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卫生、安全监管、气象等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医疗急救、抢险救援等单位之间缺乏配合,工作效率低。此外,在抢救伤员中,由于先期到达现场人员缺乏有效的救护设备与技能,只能等待医护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救治,由于云南省高等级公路普遍离医院有一定的距离,因此事故中的受伤者常常得不到及时的救治。有关资料表明,交通事故中的伤者能在事故发生后的三十分钟内得到有效救治,就有机会存活。2.处置预案较难发挥作用。目前,云南省高等级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多由各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定,一般在具体预案中对各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和相互配合协调关系等均有明确规定。由于应急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在人员和设施调集方面会存在一定的难度,由于种种原因,预案内容存在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加之平时对应急预案的定期演练、培训要求没有落实到位①,因此导致处置预案较难发挥作用。
(三)在善后恢复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完成善后恢复所必需的人力、财力和技术支持受限于云南省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因此,与发达地区相比,云南省高等级公路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事故造成道路设施、交通设施和路面损坏后,往往得不到及时修复。路面破损及交通设施的缺损,势必为后期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安全隐患。而由于人力物力有限,延长了善后恢复时间,也就增加了因交通堵塞造成的损失及二次连锁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云南省高等级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对策
(一)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加强事故预警工作1.加强对外籍重点车辆驾驶员重特大事故的预警工作。针对外籍车辆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处置,减少损失。如:云南省交警总队建立了“云南省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在高等级公路省际入口处,设置重点车辆管理点,在外籍重点车辆上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实时监控其行驶线路、速度及停放等,通过对其违法行驶行为的及时报警纠正来达到加强管理的目的。此系统在高等级公路省际出口处拆除并可重复使用,以减少使用成本。2.加强对危险路段的预警工作。云南省高速公路多为混合等级,如:嵩待高速公路,里程数为120.3公里,除嵩明至寻甸功山56.63公里是路宽24.5米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外,功山至会泽待补64公里路段都是二级公路。仅在57公里至78公里这段长21公里,无中心隔离设施的长坡道路上,就已发生多起货车失控坠崖和由于强超抢会而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为了减少货车长时间下坡,导致制动失效情况的发生,交警嵩功大队专门在白泥井2号隧道外(长下坡起始点)加派警力,增设值勤点,发放事故多发路段警示卡,强制要求车辆检查淋水装置,并提供加水便民服务。同时,通过增设交通预警设施。如:在“连续下坡XX公里”的标志下,增加“建议车速”辅助标志;在从有隔离带道路变为无隔离带道路处,增设“双向通行”标志;在道路中心线处设立假警察、埋设突起物、道钉等,以引起驾驶人足够的警觉,防止交通事故发生。3.加强对恶劣气候和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针对云南省特殊的气候条件和地质条件,应该在浓雾易发处、地质灾害多发处等特殊地点加装监控设备、声光报警装置和可变交通标志。实时调整交通标志显示内容或发出报警提醒驾驶人,必要时可及时赶赴现场组织疏导交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建立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当高等级公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专家组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可提供现场的调查与管理方案;应急救援技术方案与装备;救援线路;交通的分流诱导与控制管理方案;关联区域道路网的紧急管理方案;事故处置完毕后的清障方案等决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U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1(b)-0096-02
Abstract: The traffic accident frequency at present, the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ecurity caused great threat. Aiming a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road traffic accident, and the deficiencies in the process of emergency relief, through the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road traffic accident emergency rescue,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and success rate of road traffic accident disposition ha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Key words: road traffic the traffic accident emergency rescue countermeasures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车辆拥有数量越来越多,车辆在带给我们巨大便利的同时,道路交通事故也在逐年增加。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世界每年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人数基本保持在50万人左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非自然死亡人数的25%左右,已然成为世界最大公害[1]。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有多种因素,其中最为主要的是由于交通事故紧急救援不及时和措施不得当而引起的。由此可见,加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是十分迫切的。
1 道路交通事故及其特点
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是道路、气候、车辆、人为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而引起道路上的车辆相撞、起火、落水等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灾害。
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事故发生频率较高且偶然性大。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受路况、车况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事故随时随地都有发生的可能。
(2)事故易引发火灾、爆炸或引发二次事故。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同时,常伴随火灾、危险品泄漏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及更大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不及时、不规范地进行警示标志设置,也极易造成后续车辆因避让不及而引发二次交通事故[2]。
(3)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较大。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经常是在高速公路或国道上,往往由于车辆行驶速度快、运动能量大、冲击力强,一旦发生事故造成驾驶员和乘客伤亡的概率极大。如果汽车失控坠入江河、悬崖,群死群伤的现象也及易发生。
(4)事多情况多数较复杂,救援难度大。由于事故现场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如车辆受损造成变形严重,以及由于变形引起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情况的发生,致使救援难度相对较大。
2 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中存在的问题
2.1 救援不及时,实战经验及装备不足
在我国交通事故救援工作中,由于救援信息网络化建设的不完善,导致救援信息不能及时准确的传出。由于救援信息不能及时发出,可能加重受伤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由于信息滞后,事故发生地点的不确定性,部分救援人员对特殊事故现场了解不足,平时开展相关实战演练的机会较少,错过了救援的最好时机,导致救援效率不高。
另外,我国一些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装备和技术也较为落后,缺乏救援资金,而且,救援力量不集中。这些影响因素会大大延误宝贵的救援时间。
2.2 救援职能交叉,紧急救援体系不完善
建立完整的紧急事故救援体系,是保障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可以进行快速、有效的紧急救援。而道路交通事故的救援工作涉及诸多部门,如:消防部门、交警部门、医务部门、特殊物品的处置部门等等,一般情况下,这些救援部门很难达成一致的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一旦面对紧急事故,在处理时各自分工不明确,相关机制不完善等相关问题,这样一来,各个部门救援工作都得不到有效发挥,严重影响救援效率。
2.3 救援预案不完善,救援难度大
目前,我国虽然对救援单位编制了相应的紧急救援预案,但事故救援预案按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作为预案的启动条件,因为交通事故发生时,往往是无法预知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致使有些预案不太符合实际。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大批车辆被堵塞,现场交通秩序非常混乱,前方路段的引导工作很难进行,易产生由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问题。救援人员与大型救援设备也会由于道路堵塞而无法轻易进入事故现场,从而加剧了疏散和人员救治的难度,以上公路交通事故产生的不利因素都会给救援工作增加困难[3]。
3 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的对策
为了在最短时间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损失和人员伤亡,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的正常运作,降低事故可能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在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时必须考虑周到、全面协调、科学决策。
3.1 建立高效的紧急救援系统
在救援过程中,消防部队应将各种信息与通信资源进行完整的系统集成,应联合各行业部门的救援力量,建立和完善统一指挥、统筹调度的工作机制,将110报警服务台、119火警、120急救、122交通事故报警台纳入统一的指挥调度系统,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形成统一的调度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力量优化,确保救援行动快速、高效、准确,形成强大的战斗力。
3.2 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加强事故现场的交通管制
做好事故的受理,首先应问清事故的详细地点、事故周围环境以及被困人员的大概情况、是否发生火灾、现场是否有化学危险品泄漏的情况,以便道路交通事故的抢险救援指挥员,能及时、准确掌握事故现场的情况从而提高其到场后的决策的速度。同时,应及时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加强对事故现场的交通管制,为现场的抢救工作提供良好的秩序。事故处理结束后,撤销对事故现场的交通管制并提供交通恢复信息的服务。
3.3 正确运用战术,发挥消防特勤器材的优势
在出现交通事故后,消防车辆应该选择最为便捷的路线快速到达事故现场。对于事故救援路线的确定,不能简单地采用最短路径算法。因为在交通事故救援中,时间的确定不仅仅依赖于道路的长度,还依赖于道路状况以及交通流情况。到达事故发生地点进行救援时,应该根据车辆具体的受损程度选择不同的破拆工具,进行车辆破拆时,为了掩护救援人员展开工作,应该使用雾状水流以及冷却油箱,并使用沙子、泡沫进行地表燃油覆盖,避免由于金属碰撞、切割产生的火花而引起油蒸汽爆炸。
3.4 加强黄金救护制
加强第一时间出动,对于受伤人员的抢救速度越快越及时,病危的伤员保住生命的可能性就越大。可是往往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到达现场的通常是过往的车辆司机和乘车人等非专业机构救助人员,这些人员才是最有机会、条件在“黄金1小时”内采取救援措施来抢救伤员的人。因此,对每个申请考取机动车驾驶执照的人加以培训,让其接受医疗组织的急救培训,以达到熟练掌握在交通事故现场对伤员的初步救护技能。
4 结语
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作为交通安全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对于保障交通运输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的效率和成功率有非常积极的意义。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体系的研究旨在提高效率,减少延误与事故损失,使事故救援朝信息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佩昆,张树升.交通管理与控制[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185-186.
[2] 李振.从“10.7”滨保高速车辆事故谈高速公路消防救援[J].中国应急救援,2012(2):48-49.
[3] 樊荣声,陈志昂.高速公路灾害事故现状及抢险救援对策浅议[C]//.中国消防协会.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512-514.
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机动车辆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整治、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整治。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农机操作手)、机动车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质量的监管,认真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每月向社会公布驾校的能力、考试质量排名、已受理学员的数量,完善、落实培训质量分析、通报和奖惩制度,有效落实优胜劣汰机制,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县交通局、县农业局牵头,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2、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整治。加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的监管和整治,规范考试场地和考试程序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降低考试标准或参与、协助、纵容驾驶人考试作弊等问题,严格追究责任。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安监、公安交巡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培训、考试质量倒查和责任追究。(县公安局、县农业局牵头,县交通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机动车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
1、机动车检测维修整治。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综合性能检测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综合整治。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未持证上岗、超经营范围维修、使用假冒零配件、检测把关不严、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因检测检验或维修把关不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县质监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牵头、县工商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2、机动车报废回收整治。经贸部门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利用报废回件改装、拼装车的非法点;工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报废汽车和拼装车辆进入市场交易等行为;公安交巡警部门应对辖区机动车定期检验和报废注销情况进行排查,落实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制度,对目前已到强制报废监销期的车辆采取上门催办,路面查处等措施,全面消灭到期强制报废监销的机动车,建立报废汽车信息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县经贸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牵头,县质监局、县农业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排查隐患整治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强化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安保设施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努力提高道路通行条件。实施普通公路安保工程,改造普通公路危桥,确保完成已下达的任务。新建公路的安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新的标准规范建设施工,并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城市道路安全设施“四同步”制度;已建的公路安保设施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县交通局抓紧提出方案,分期实施改造。加强对公路养护工作和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整治工作。(各乡镇牵头、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执法,加强对客运驾驶员考核培训,推行“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制度;督促客货运企业2011年底完成旅游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任务,并加强动态监管;8月1日前实现公安机关与交通运输部门GPS信息互联互通,强化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公安交巡警每天抽查不低于5辆客运车辆,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监控记录资料,加大对客运车辆超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路面行车秩序和客运市场秩序整治
1、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在重点时段,对过往的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检,大张旗鼓地严查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重兵压境,重拳出击、坚决打击之势,同时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依托乡镇派出所,加强警力调配,加强乡村、偏远地区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加大城区和乡镇警力部署,加大科技兴安资金投入,强化路面动态监管,集中力量查处整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路面行车秩序畅通安全,并有效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抄告制度。(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2、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定期分析客运市场秩序,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无证经营、私拉乱跑、沿途揽客、超员、不按规定定线路经营等违法行为,严禁客车夜间在三级以下公路通行;公安交巡警定期向社会公布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交通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并抄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建议客运企业调整岗位,并将其违法行为列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重点车辆安全整治
加强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摩托车、出租车以及学校校车、集中接送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整治,结合客运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无证、无照、超速以及未按规定线路行驶行为,督促出租车、县内班线客车等车辆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系统;进一步强化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督促学校校车和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有效遏制重点车辆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出租车路面秩序整治由县交通局负责牵头,公安交管大队负责;出租车卫星定位装置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整治,由县建设局牵头,县交管大队、县安监局、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学校校车整治由县教育局、县交管大队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摩托车整治由公安交管大队牵头、教育、交通等相关部门配合)
(七)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认真制定本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搞好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效解决交通应急救援反应慢、救援不协调等问题。(各乡镇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八)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列入教学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巡警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文明办要组织各种行业、社会团体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等参加交通劝导,带头践行和宣传文明交通,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以及当前正在开展“打非”和客运隐患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二)有效落实责任。各乡镇要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加大道路交通安保工程资金投入,强化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路段应当纳入政府挂牌督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一岗双责”,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指导、跟踪、督促和检查等工作;道路交通营运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机关事业用车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强化指标考核。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指标特别是生产经营性事故指标考核,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
【 abstract 】 the urban road traffic safety management plan for solving the good road traffic safety in work, some basic, structural fundamental problems has the very vital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foreign developed countries of some of the road traffic safety management of successful experience, nantong in urban road traffic safety management plan as an example, the process of the planning concept, planning method and evaluation index are discussed.
【 keywords 】 road traffic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F59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及居民的出行率大幅增加,使得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交通事故多发,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频频发生,严重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给社会增添了新的不安定因素,道路交通事故由此也被称为“无休止的交通战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编制逐渐开始被各级政府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重视。本文结合南通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编制经验,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内在含义、技术思路以及评价指标进行探讨。
1 南通现状概况
目前南通交通安全管理现状主要存在不足主要包括①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全;②路口的渠化和信号设施交叉口质量有待提高;③城区交通组织有待优化;④慢行交通设施需要加强;⑤驾驶员培训、交通安全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⑥交通管理设施的现代化程度需要提高,交通监控和智能交通系统需要增加。
2 国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成功经验
国外发达国家经历了单一因素的研究、系统化的研究和信息化研究三个阶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研究的成果直接体现在各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目前形成了三种比较典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即美国式、日本式和瑞典式【5】。
美国式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种综合式管理,他们提出交通工程学的三大支柱即:法规、教育和工程。他们的交通工程学者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是由多因素交织成的一个复杂系统,应注重从安全的源头和法律的角度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与实践形成“3E”工程(Education、Engineering and Enforcement)。
日本式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除了在综合管理和信息化上与美国相似之处,其特点还主要体现在:第一、注重驾驶员的管理;第二、注重对整个生命周期的安全教育。
瑞典式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零观念管理。零观念之父——瑞典交通部门道路安全局长克拉斯·廷瓦尔说:“我们已经不能接受一个仅仅由于犯了驾驶错误就要用死亡和终身痛苦来惩罚我们的交通系统”。零观念管理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宣传教育和行驶标准细化;第二、加强多方面的合作。
3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技术思路
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交通事故特征,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事故分析,提出具体的安全对策和措施;其次针对不同等级道路从总体上作出一个分析和事故归类,针对不同等级的道路,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安全对策和措施;然后对提出的安全对策和措施进行效果评价;最后形成对南通市整个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具有指导性的推荐规划方案。
规划技术路线如下:
图1 南通市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技术思路
4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方案设计
规划方案主要涉及以下环节【4】:
(1)交通安全管理体制与政策。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和公告制度;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督察制度、提高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增强交通安全执法装备水平,改进交通安全执法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等。
(2)交通事故统计分析。规范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工作;提高事故黑点判断能力;建立交通安全管理数据库;开发交通事故决策支持系统等。
(3) 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的部署,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并尽可能改善和提高道路的安全性;完善道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等。
(4)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群体的心理和行为特征,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注重宣传手段的多样化。
(5) 交通事故快速反应。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抢救联动机制;提高事故伤员现场急救护理水平;建立交通事故“绿色通道”等。
5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性评价
在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的评价中,交通事故是安全水平的直接表现,而道路条件、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交通环境等则是反映交通安全水平的潜在因素,它通过影响交通事故进而反映交通安全水平。因此,在综合评价时应加强各潜在因素的分析,进而研究各因素对交通安全影响程度的大小,以了解道路交通安全的薄弱环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具体指标体系见表1。
表1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评价指标体系【6】
6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实施保障
(1)规划方案实施保障体系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实施的工作量大、难度高、涉及部门众多。保证规划方案的顺利实施。重点在于:①统一规划、加快安全设施建设;②加大对安全宣传的力度;③确保稳定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资金;④交通安全设施投资政策建议。
(2)规划的调整滚动
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中的大多数管理设施(标志、标线、包括部分硬件设施)都可以根据变化了的交通状况进行调整,因此规划滚动有利于提高交通安全管理的效率。并且城市交通安全信息变化很快,
(3)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研究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交通管理部门为防止和应急处理各类交通安全事故而预先制定的应急方案应作专门研究、编制并组织演练。重点在于①制定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和原则;②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检查。
7 结束语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现代交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作为其中的一部分显得尤为重要, 但是这一课题的复杂性和未成熟性也给研究带来了许多挑战。本文主要介绍南通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相关经验,给相关规划人员提供参考。未来希望更多的规划人员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技术内容及系统评价做出更好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江苏省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 南通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2010
[3] 赵黎 武夷山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研究
[3] 牛学军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相关理论与方法研究
一、加强路面交通管控,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超速、客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及无牌无证车辆的整治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警力和科技手段加强路面交通监控。要主动与交通部门沟通协作,了解和掌握客运班次通过本辖区的时间和行驶路线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部署警力。在客运主要线路特别是跨省长途客运线路、重点旅游线路,要严格检查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上客运车辆乘载和驾驶人驾驶时间等情况并做好登记,及时发现和纠正客车特别是长途客车超员、超速行驶、驾驶人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以事故多发路段和交通要道为重点,对危及行车安全的超速行驶、超载超员和货车、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从重处罚,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对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严重超员的,要责成驾驶人转运超员乘车人,并承担转运费用。对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除依法严格处罚以外,还要向交通部门通报交通违法等情况。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交通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充分发动群众,加强对客运驾驶人违法(请登陆政法秘书网)行为的监督。通过设立监督电话、发放安全监督卡等方式,鼓励乘客对车辆行驶途中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货车、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向公安或交通部门举报,查实后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二、加强客运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对大型客车驾驶人的资格管理。报考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记录,并且具备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龄5年以上,且在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具备牵引车准驾车型驾龄2年以上,且在申请前最近1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严格审查申请客运经营驾驶人的安全驾驶经历,对近3年有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的驾驶人,一律不得准许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对已经取得从业资格、在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客运驾驶人,所属运输企业应对其调离岗位,不允许其继续从事长途客运。同时,运输企业要加强对从业资格经历不满1年客运驾驶人的管理,认真做好对所属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督促客运企业、客运场站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客运企业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的运营安全状况集中进行定期全面检查,重点做好对出站客运车辆载客、车辆制动、轮胎及安全设备如安全门、灭火器等安全技术状况的安全检查工作,对不合格的客运车辆绝不允许上路行驶。督促客运场站做好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工作,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杜绝超员客车出站上路。
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交通、公安部门要掌握辖区长途客运企业、营运线路、客运车辆、驾驶人等情况,逐车逐人落实责任,对客运车辆的营运线路、车辆安全状况、驾驶人从业资格、安全驾驶等情况进行定期核查,督促其按时参加审验、检验和维护。
严格客运线路审批。对经常发生交通事故或安全制度不落实的客运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逾期仍未改正的,应当依法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许可。对夜间(22时至6时)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交通部门不得批准开行客运班线。
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客运驾驶人驾驶行为的监督管理。积极引导运输企业对营运载客汽车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或gps等技术装备,加大对客运车辆及驾驶人运行过程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制止驾驶人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违规经营等行为,及时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建立健全客运企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机制。交通部门要会同安全监管、公安部门定期对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投入和教育培训、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交通运输单位,要停业整顿,限期达标;逾期不能达标的要予以取缔。督促客运企业加大对包车客运、超长班线客运的安全管理力度。
规范客运车辆安全设施配置,提高客运车辆驾乘人员防范能力。研究客车车内灭火器的选用型号、配置标准、摆放位置以及车内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等,制定或修改相关标准。在客运车辆驾驶人培训和考试中增加防灾、救灾等相关内容;督促指导道路客运企业,参照航空安全的有关规定,在客运车辆上增加安全乘车、灭火器位置、逃生路线等提示标语,发车前由客运从业人员向乘客讲授安全乘车知识、逃生基本要领。
三、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安全条件
交通部门要结合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全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重点实施路段的治理工作。同时,按国家有关标准,完善一、二级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上的的限速标志、让行标志和指路标志。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施工绕行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维护良好的通行秩序。
四、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出行”这个主题,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掀起宣传,增强宣传效果,使公众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手段,深入到乡村、社区、单位和学校,深入到客运场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使交通安全宣传渗透到社会的每个方面。
交通、公安、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对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售票员、安全员等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光盘、挂图,通报全国及本地客运车辆交通事故情况,提醒行车安全注意事项等。
要根据客运车辆驾驶人和乘客等不同人群的不同特点,选择、制作有针对性的宣传材料,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有效性。对驾驶人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为主,辅以典型事故案例,教育驾驶人依法营运、安全驾驶;对乘客以宣传文明乘车、安全出行为主,鼓励乘客监督和举报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觉抵制乘坐违法营运车辆。
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除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外,还要及时公开报导,利用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五、大力发展农村客运网络
加强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研究,通过政策优惠、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方便农民出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相互协调,统筹安排好农村客运班线及班次,切实解决好集市日、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时期农民、农村学生的出行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同时,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保证农民出行安全。
六、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
建立客运驾驶人交通肇事、交通违法情况定期抄告制度。公安部门定期将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交通肇事情况通报给所属运输企业和当地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对交通肇事多、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多的运输企业,交通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要停业整顿。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告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运输企业名单。
建立新审批客运线路通报制度。交通部门要将新审批的客运线路特别是跨省长途客运线路及班次、停靠站点等情况,通报给公安部门。
一、加强路面交通管控,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超速、客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及无牌无证车辆的整治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警力和科技手段加强路面交通监控。要主动与交通部门沟通协作,了解和掌握客运班次通过本辖区的时间和行驶路线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部署警力。在客运主要线路特别是跨省长途客运线路、重点旅游线路,要严格检查客运车辆特别是×××座以上客运车辆乘载和驾驶人驾驶时间等情况并做好登记,及时发现和纠正客车特别是长途客车超员、超速行驶、驾驶人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以事故多发路段和交通要道为重点,对危及行车安全的超速行驶、超载超员和货车、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从重处罚,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对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严重超员的,要责成驾驶人转运超员乘车人,并承担转运费用。对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除依法严格处罚以外,还要向交通部门通报交通违法等情况。对一年内累计×××次超员或×××次超员50以上的,交通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充分发动群众,加强对客运驾驶人违法(请登陆政法秘书网)行为的监督。通过设立监督电话、发放安全监督卡等方式,鼓励乘客对车辆行驶途中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货车、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向公安或交通部门举报,查实后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二、加强客运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对大型客车驾驶人的资格管理。报考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记录,并且具备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龄5年以上,且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具备牵引车准驾车型驾龄2年以上,且在申请前最近×××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严格审查申请客运经营驾驶人的安全驾驶经历,对近3年有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的驾驶人,一律不得准许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对已经取得从业资格、在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客运驾驶人,所属运输企业应对其调离岗位,不允许其继续从事长途客运。同时,运输企业要加强对从业资格经历不满1年客运驾驶人的管理,认真做好对所属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督促客运企业、客运场站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客运企业对×××座以上客运车辆的运营安全状况集中进行定期全面检查,重点做好对出站客运车辆载客、车辆制动、轮胎及安全设备如安全门、灭火器等安全技术状况的安全检查工作,对不合格的客运车辆绝不允许上路行驶。督促客运场站做好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工作,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杜绝超员客车出站上路。
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交通、公安部门要掌握辖区长途客运企业、营运线路、客运车辆、驾驶人等情况,逐车逐人落实责任,对客运车辆的营运线路、车辆安全状况、驾驶人从业资格、安全驾驶等情况进行定期核查,督促其按时参加审验、检验和维护。
严格客运线路审批。对经常发生交通事故或安全制度不落实的客运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逾期仍未改正的,应当依法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许可。对夜间(22时至6时)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交通部门不得批准开行客运班线。
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客运驾驶人驾驶行为的监督管理。积极引导运输企业对营运载客汽车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或g等技术装备,加大对客运车辆及驾驶人运行过程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制止驾驶人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违规经营等行为,及时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建立健全客运企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机制。交通部门要会同安全监管、公安部门定期对
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投入和教育培训、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交通运输单位,要停业整顿,限期达标;逾期不能达标的要予以取缔。督促客运企业加大对包车客运、超长班线客运的安全管理力度。
规范客运车辆安全设施配置,提高客运车辆驾乘人员防范能力。研究客车车内灭火器的选用型号、配置标准、摆放位置以及车内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等,制定或修改相关标准。在客运车辆驾驶人培训和考试中增加防灾、救灾等相关内容;督促指导道路客运企业,参照航空安全的有关规定,在客运车辆上增加安全乘车、灭火器位置、逃生路线等提示标语,发车前由客运从业人员向乘客讲授安全乘车知识、逃生基本要领。
三、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安全条件
交通部门要结合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全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重点实施路段的治理工作。同时,按国家有关标准,完善
一、二级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上的的限速标志、让行标志和指路标志。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施工绕行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维护良好的通行秩序。
四、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出行”这个主题,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掀起宣传,增强宣传效果,使公众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手段,深入到乡村、社区、单位和学校,深入到客运场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使交通安全宣传渗透到社会的每个方面。
交通、公安、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对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售票员、安全员等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光盘、挂图,通报全国及本地客运车辆交通事故情况,提醒行车安全注意事项等。
要根据客运车辆驾驶人和乘客等不同人群的不同特点,选择、制作有针对性的宣传材料,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有效性。对驾驶人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为主,辅以典型事故案例,教育驾驶人依法营运、安全驾驶;对乘客以宣传文明乘车
、安全出行为主,鼓励乘客监督和举报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觉抵制乘坐违法营运车辆。
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除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外,还要及时公开报导,利用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五、大力发展农村客运网络
加强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研究,通过政策优惠、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方便农民出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相互协调,统筹安排好农村客运班线及班次,切实解决好集市日、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时期农民、农村学生的出行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同时,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保证农民出行安全。
六、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
建立客运驾驶人交通肇事、交通违法情况定期抄告制度。公安部门定期将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交通肇事情况通报给所属运输企业和当地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对交通肇事多、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多的运输企业,交通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要停业整顿。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告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运输企业名单。
建立新审批客运线路通报制度。交通部门要将新审批的客运线路特别是跨省长途客运线路及班次、停靠站点等情况,通报给公安部门。
摘要人们出行离不开道路交通,由于社会的进步,道路交通越来越发达,随之而来的安全风险也就越来越大,普及道路交通应急常识,掌握应急本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能力,让危险远离你,让安全常伴你左右。
关键词道路交通应急常识应急能力
中图分类号:C913.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生命对于人类是可贵的,生命也是脆弱的,任何一点点伤害都可能造成生命的残缺和终止。因此,生命的延续需要许多人的共同努力、珍惜、爱护,更需要安全的保证。然而,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却不可能是绝对安全的。除去自然灾害,还有很多人为因素造成的伤害。人们接触最频繁的当属道路交通安全,只有了解一些道路交通应急常识,掌握道路交通应急知识,提高人们应急能力,掌握安全自救方法,学会预防和应对道路交通事故,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才能远离危险,可见提高应急能力,很有必要。
1应急的概念
1.1应急的概念:满足紧急需要,应付急需;应付紧急情况。
应急的词义就是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后果的状态,有时也称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2道路交通应急常识
2.1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知识
2.1.1遇到大范围道路交通拥堵
驾驶人、行人要保持冷静,相互礼让,不要抢行,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疏导。
2.1.2车辆意外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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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凤秋(1963-),女,工程师。辽宁抚顺人,主要从事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电话:(024)62566830,13940162606,E-mail: ysgs_zfq@cnpc.com.cn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0号甲鸿阳大厦四楼 110032。
先人后车,先人后己,及时有效,方法得当,不要惊慌失措,应沉着冷静,迅速扑救。
2.1.3车辆落水
驾驶人要保持冷静,若水不能淹没全车,应等车稳定后,再设法从安全出口离开车辆;水较深时不要急于打开车门和车窗,应迅速判断水面的方向,一般来说,有光亮的方向为水面方向。若水进入,车辆迅速下沉,车门又难以打开,可用锤子等铁器打碎车窗,或有靠背上的垫枕的金属杆撬车门玻璃的下边缘,撬碎车窗玻璃;当准备向车外逃生时,做好憋气潜水的准备。当车内的水将要淹过头顶时,深吸一口气,破窗或推开车门潜游而出。
2.1.4安全步行五要素
一定要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右侧行走;不要在道路上强行拦车、追车或向车投掷物品;不要在道路上玩耍、打闹、坐卧或有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不钻越、倚坐交通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遵守交通标志、标线规定,随时注意地面上的坑坎或已经活动、井盖破损的坑井;学龄前儿童应当由成年人带领在道路上行走,老年人上街最好有人陪伴。
2.1.5不携带“三品”
即不携带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1.6横过道路
在城市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不要图一时方便,抄近道,更不要斜穿猛跑,在郊区以外的公路上通过公路,要确认无车或安全的情况下通过;有交通步行信号控制灯的道路上,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横过道路时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先看左后看右,因为过马路首先接触的是左侧来车。
2.1.7不要与开车司机聊天
据有关测试表明,开车时,司机与他人谈话聊天,注意力会下降20%-70%。与专心驾驶的司机比较,发生车祸事故的可能性要高出4倍。
2.2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2.2.1遇到道路交通事故,不要惊慌失措,要保持冷静,利用电话、手机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应拨打12122)和120急救中心报警电话。
2.2.2报警时要说清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的大致情况。
2.2.3在交通警察到来前,要保护好现场,不要移动现场物品。
2.2.4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当事人不要与车方私了,以免事后伤情恶化,后患无穷。
2.2.5遇到肇事车逃逸时,要记下车牌号码、车身颜色及特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为侦破工作提供依据和线索。
2.2.6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应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
2.2.7遇有交通人身伤亡事故时,在无人救助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将伤者移至安全地带,以免再次受伤。
2.2.8暴露的伤口要尽可能先用干净布覆盖,再进行包扎,以保护好伤口。
2.2.9利用身边现有的材料如三角巾、手绢、布条折成条状缠绕在伤口上方,用力勒紧,可以起止血作用,然后等待救援。
3如何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与交通参与者的素质、车辆机械性能以及道路设施条件有关。预防和避免车祸的发生,最现实的措施是机动车驾驶员提高自己的预防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技能培训。对于交通事故的预防,机动车驾驶员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3.1及时了解和掌握车况
安全行车是建立在车况良好的基础上的。驾驶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驾驶的车况,比如注意观看仪表盘的各种仪表数据,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还要养成良好的观察和养护习惯,比如通过视觉来观察轮胎、螺栓、灯光等设备的使用状况,通过听觉来分辨“车辆异响”的正常性,通过味觉来分辨车内异味、糊味的来源等等,从而确保自己驾驶的车辆在良好的车况下行驶。
3.2杜绝一切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每一位驾驶员都应该做到依法行车,文明驾驶,应该坚决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驾驶时接打手机等违法行为,因为这些行为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3.3了解在特殊天气及不同气候下的行车方法和技巧
在特殊天气、不同气候下,行车的要求、方法、技巧和平时在正常的状况下是有很大不同的。例如跟车距离、制动技巧、速度控制等,驾驶员应该对特殊天气及不同气候下的行车方法和技巧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3.4路况不佳或行驶在不熟悉的路段,低速行驶
很多交通事故不是直接由驾驶员的驾驶技术造成的,而是路况不佳或路段不熟。研究和实践表明,将车速从50里/小时提高到60公里/小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就会提高数倍。而将车速降低1%,就能使车祸的发生率降低2%至3%。所以,低速行驶是防止在路况不佳或路段不熟悉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最好防范措施。
3.5将自己的眼睛保护在最好状态
视觉在人获取信息中占有重要的地位,80%左右的信息是靠人的眼睛来获得的,因此,驾驶员视觉机能的好坏,直接决定着行车安全。即使是眼睛疲劳、迎风流泪这些轻微症状发生时,驾驶员也不能准确、及时地获取交通信息,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现在的很多年轻驾驶员喜欢玩电脑,眼睛很容易疲劳或受伤害,因此,当上述情况发生时,停车洗个脸,重点清洗和按摩一会儿眼睛,就有助于解除这些轻微症状,尽可能消除交通事故隐患。
3.6切记右脚的常态应该是放在“准刹车位置”
在不加油行驶时,右脚的常态应该放在“准刹车位置”,此时右脚以刚刚将要接触到刹车板,而又没有接触到刹车板为宜。根据不同情况在第一时间或者适合时间制动或紧急制动,从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伤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4加强日常应急知识宣传的手段
4.1建立道路交通应急知识宣传网,开展学习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技能培训,把应急知识转变成人们的常规性行为。
4.2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日活动”,大张声势,普及常识,提高人们的应急意识。
4.3针对性建立道路交通应急知识宣传手册,积极开展寓教于乐的应急知识演练,让人们在参与演练的过程中,增强道路交通的应急能力。
5结论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我们日常活动离不开道路交通,道路交通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要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在危险状态下的应急能力,珍惜生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参考文献:
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监管和整治,全力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重点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清理排查阶段
1、加强重点车辆摸排。一是摸清底数。交警部门要立即对辖区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检验、审验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监管责任落实到辖区中队及民警。二是建立台帐。对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要建立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详细记录单位、企业、车辆、人员基本信息,重新核对联系方式,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是落实情况。对于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要逐车排查车辆状态及未审验的原因。对于逾期未审验和未提交体检证明的驾驶人,要逐人查询驾驶证状态,核对联系方式是否有效,查明未检、未审原因,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提高工作针对性。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建立黑名单制度。一是交通运输、公安、教育、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出台市“营运车辆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和“营运驾驶人退出制度”。二是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包括站场经营者,下同)、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道路运输质量信誉及源头治理档案,对存在不良记录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实施重点监管,对安装和使用GPS动态监控系统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强化校车管理。完成对校车使用单位、运营单位,专用校车、过渡时期的非专用校车以及校车驾驶人的排查摸底,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在月日之前申请办理相关营运手续、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和校车驾驶资格。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4、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管,督促各镇政府、办事处、管委及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加强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源头管理。一是全面落实重点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及驾驶人审验工作,对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严格把关。二是督促车辆所属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大中型客货车检验、驾驶人审验工作及事故、违法、记分的清理工作,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和驾驶人管理档案。三是每月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清查,对未及时清理交通违法记分,逾期未审验、换证,机动车临近检验期限以及逾期未检重点车辆,要通过交通安全信息平台发送手机短信、书面通知等方式督促重点车辆驾驶人参加审验、换证、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逾期未审验、换证的,要书面告知运输企业,使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检验率达到100%,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检验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强化路面管控。一是加大对重点车辆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把检查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驾驶资格情况作为路面执勤执法的重要内容,对发现存在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安全状况不符合标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换证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并抄告机动车登记地和发证地车辆管理所。对发现轮胎花纹深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按照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令驾驶人消除违法状态。二是每月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监控记录资料,依法查处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的从业资格监管。一是规范客货运驾驶人职业准入关。对客运、货运尤其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的资质进行认真复核。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要取消其营运资质。二是强化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三是对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的“二客一危”车辆(即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要暂停营运车辆资格审验。四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诚信考核,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调离驾驶人工作岗位。五是严格落实客货运驾驶人聘用制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对新聘用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从业资格和安全驾驶记录进行审查,不得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人。督促企业每月将聘用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全面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对重点车辆要采取登记备案制度,对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的车辆及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二是对营运大中型客货车发生一次造成3人(含)以上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市安监局牵头,联合监察、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责任调查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政办发〔〕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三是依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考核问责工作的意见》(厅字〔〕33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规定,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监察局
5、强化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一是加强中小学校车及过渡时期非专用校车的日常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日常检查制度、定期教育制度。二是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三是督促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四是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校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五是月底前完成全市在用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审核、申报工作,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组织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对过渡时期的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临检。月日起,对驾驶人不符合条件和校车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要责令停止接送学生,并将符合条件的校车及驾驶人及时建立台账,抄送公安、交通部门。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三)总结验收阶段
市政府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整治工作测评组,对照工作目标,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