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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由于郭店楚简的出土,对“思孟学派”的研究成为学界的“显学”,孔子的人论也成为学界重新解读的重心。本文欲对孔子的人论一抒浅见,以求能对该领域的研究起到抛砖引玉作用。
一、孔子“仁”学的两大基石
探讨孔子的人论,其所创立的“仁”学即是我们的理解起点,因孔子的思想学说、人生旨趣、价值追求正是通过他所创立的以“仁”为核心的儒家学说生发开来,从而也开启了后世儒学的致思思路。每个伟大思想的产生。都有其特定的机缘。“仁”学的产生也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笔者认为,可以概述为两点:
(一)从神本走向人本——社会性总体人的发现
孔子所生活的春秋战国时代,在中国文明史乃至世界文明史上,都是空前并影响深远的大变革时代,德国学者卡尔·雅斯贝尔斯在《人的历史》一书中将之称为“轴心时代。从中国文明史的视角来看,是处于“殷商西周:从神本走向人本”的时代之后出现的第一次人的觉醒,确切地说是中国文明史上“总体人”觉醒的时代。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揭示了“人”作为“类”概念的“个体”与“总体”的双重本质。虽然人的双重本质在任何地域、任何民族、任何时代都同样存在。但是对于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传统的人来说。它的被理解和被认识到的生成运动,即人对人的双重本质的认识历程、表现型态又是各不相同的。在中国文明史上,首先被理解和认识到的是人的总体性,孔子发现并揭示了社会性总体人或人的社会性类本质,虽然孔子也很重视个体人的存在,但在他的心目中,所谓“个体人”只不过是人的总体性、类本质的现实的实现形式而已。
首先来看孔子在中国文明史上从神本向人本转变并完成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中国文化史上,从殷商到西周,从神本向人本的转变是逐步推进的。殷人尚鬼,率民以事鬼神,那是神本时代,其天命观属于绝对化的宗教性神本天命观。到了春秋时代,宗教神本的天命观进一步发生了根本性动摇。此时周室衰微,诸侯争霸,“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先进的政治家如子产等人,提出“疑天重人”的思想。孔子继承、发展了西周以来疑天、知天、人定天命的新思潮,把从殷商到西周日益动摇的宗教性神本天命观改变为自然性人本天命(天道)观。他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嘲《礼记,哀公问》也记载:“公曰:‘敢问君子何贵乎天道?’孔子对曰:‘贵其不已,如日月东西,相从不已也,是天道也;不闭其久,是天道也;无为而物成。是天道也:已成而明,是天道也。’”此两处之“天”和“天道”都是指超乎人力的自然之天。在《论语》中还有几处谈到“天”,如:“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多数则可以理解为自然和必然。
既然“天”、“天命”是自然和必然,那么人就可以认识它,效法它,故孔子说“五十而知天命”、“不怨天,不忧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看来,孔子是通过学习日常生活中的人事来“知天命”的,即由“器”达至“道”。与此相似的是历代相传人上知天命的最有效办法——占卜。但就占卜行为的演变来看,也同样刻划出了从宗教性神本天命观向自然性人本天命观转化的历史轨迹。殷人笃信龟卜,而周人多用占筮。同样是求知天命。从龟卜到占筮,则表现出人的因素不断增长。到了孔子。甚至把求知天命的占卜变成了理论思维的手段方法。1973年马王堆出土帛书《要》载孔子对子贡说:“《易》,我后其祝卜矣,我观其德义耳也。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赞而不达于数,则其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其为之史。史巫之筮,乡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义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祝巫卜筮其后乎?”据此,在中国思想史上,我们可以说孔子历史性地完成了从宗教性神本天命观向自然性人本天命观的转变。此理论转变即是孔子人格审美理论的第一块理论基石。
(二)“克己复礼”与“有教无类”——对传统宗法及礼教的继承与超越
第二块理论基石就是孔子从理论上和行动上,对中国古代宗法思想所进行的转换。西周实行的宗法制度是血缘与政治合一的制度。在西周宗法制下,“君统”与“宗统”合一,其政治统治主要通过“尊祖”、“敬宗”来实现。到了春秋时代。由于铁器、牛耕的广泛应用,生产力大大提高。人们积极地开垦荒地。家庭经济的发展,使个体家庭开始从宗族组织中独立出来。在“疑天”思潮的推动下,“祖”的神性被怀疑,宗族意识逐渐淡化,而人们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念之情却日益凸现出来。如此,个体家庭不仅发展成为社会细胞、经济单位,而且也成了人们情感凝聚的中心。全社会的血缘亲情不断强化,而宗族组织无可挽回地走向瓦解。
在这历史的转折关头,孔子高唱“克己复礼”。但孔子是根本否定血缘与政治合一的宗法制度的。故这里的“礼”是指西周的礼乐制度,而不是指西周的血缘与政治合一的宗法制度。《论语·颜渊》载: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君君臣臣”是超越血缘的纯粹政治关系,“父父子子”则是个体家庭的亲情关系。孔子勾画出的是以个体家庭为基础、以政治关系为主导的社会结构,可以说它是后来的封建宗法制度的理论先导,而“尊祖”、“敬宗”则是敬奉祖宗彝训、团结宗子宗亲、强化宗族规范的血缘宗法统治,是西周的社会形态。二者在中国古代宗法制度发展史上,分别代表着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孔子不是作为西周血缘与政治合一的宗法制度的维护者,而是站在历史潮头,超越血缘宗法,为未来封建宗法制度提出政治总纲和伦理总纲的第一人。
孔子不仅在理论上否定了血缘与政治合一的宗法制度。而且在行动上也对它进行了根本性的破坏。这就是他打破了奴隶主或大领主贵族对教育权的垄断,首开私人讲学之风,实行“有教无类”类,族类,指血统贵贱,为一个超越血统贵贱、全凭个人才艺、具有独立人格的精英阶层——士的崛起开辟了道路。打破贵族对教育权的垄断。实际上就是打破了贵族对参政权的垄断。“学而优则仕”,为平民出身的才智之士创造了现实的可能性。《荀子·大略》:“人之于文学也,犹玉之于琢磨也。《诗》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谓学问也。和氏之璧,井里之厥也,玉人琢之,为天子宝。子贡、子路,故鄙人也,被文学,服礼义,为天下列士。”平民青年受教育后,具备了经国理政之才,也被人们称为“士”,标志着他们社会地位的变化。但这里的“士”。不同于在血缘与政治合一的宗法制度中没有独立人格、没有自觉意识、思想智能受血缘宗法的禁锢和压抑的“士”,此“士”是教育垄断被打破后兴起的社会精英,他们已经冲破了血缘宗法的牢笼,具有自觉意识,独立人格。这类新兴的“士”的崛起,在中国社会文化史上,不仅宣告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的诞生,而且标志着这个时代在人的内涵上的历史性拓展。没有这一新的社会阶层的诞生,就不可能有孔子人论所代表的社会性总体人的觉醒。
章太炎在《诸子学略说》中指出:“孔子之教,惟在趋时,其行义从时而变……废禨祥神怪之说而务人事,变寿人世官之学而及平民,此其功琼绝千古。”这就是前文论及的“两大基石”,也就是孔子的人格审美理论赖以立足的两大根基。
二、“仁者。人也”——对孔子人论之把握
孔子的人论。立论于其开创之“仁”学,在中国思想史上,首开社会性总体人意识觉醒的篇章,下面从三方面加以概括。
(一)“仁者。爱人”——孔子人性论的主要内涵
孔子确立的“人”的义界,简单地说就是提出了一个关于普遍人性的理论命题,阐释了一个“人”的哲学的最高范畴。“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子日:惟上知与下愚不移。”这就是孔子在中国文明史上,破天荒地提出的关于社会总体人意义上的、普遍人性的第一命题。这一个完整的命题由两句话共同构成,后者是对前者的补充说明。朱熹《集注》:“或日:此与上章当合为一,子曰二字,盖衍文也。”在先秦古籍中,“性”作为一个寓指自然人性的理论概念,大概是始于《尚书·召诰》:“节性。惟日其迈,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节性者,《吕氏春秋·重己篇》云:‘节乎性也。’注云:‘节,犹和也。性者,天命五常之性。’”这里的“性”是指自然赋予人的自然禀性。可以理解为人的生命存在的事实本身。所以后人多言“生之为性”。《诗经》中“性”字凡三见,其含意大体上可以解释为“生”。《左传》、《国语》中“性”字多处出现,基本上也是指人得于自然的“天地之性”。孔子在继承前人关于自然人性观的基础上,把它提升为寓指社会性总体人的一个哲学范畴。孤立地来看“性相近也”,其内涵似乎同前人的自然人性说差别不大,接着的“习相远也”,则使“性”的内涵具有了社会性的普遍意义。人之“习”不是自然赋予的,而是后天的社会环境造成的。两者合起来就是指社会中的人性。既具有大体相近的普遍性、统一性,又具有不同社会环境养成(习)的多样性。但孔子接着又补充说,只有“上知”、“下愚”两种人不受环境的影响而改变禀性。对于后面的这句话的解释,历来分歧甚多。清人刘宝楠《论语正义》引清代阮元《论性篇》之说,将“上知”、“下愚”理解为人之天赋禀性的两个极端,社会环境往往对之影响不大,是前人诸说中最贴近孔子本义的。总括起来,孔子提出的社会总体人的人性命题,其内涵可以表述为:人性既有大体相近的普遍性,又有环境养成的多样性,还有个别“上知、下愚不移”的特殊性。而孔子所说的社会总体人的人性的具体内容就是来自其社会哲学基本范畴的“仁”。
关于“仁”,孔子说;“仁者,人也。”郑玄注:“人也。读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相存问之言。”“偶”的意恩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人偶是说以人之道相交接。段玉裁注《说文》“仁”字说:“人耦(偶),犹言尔我亲密之辞。独则无耦,耦则相亲,故其字从人二。”由此说明,“仁”的基本要求便是相亲相爱,以人之道来对待人。
另外,从《说文》又提出“古文仁,或从尸”及后世对此提法的考证中,尤其是从郭店楚简关于“身”与“心”的文献中,我们可以确认,“仁”的本义是“亲”,只不过这里的“亲”是指一般人,而是指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人。《说文》云:“亲,至也。”段玉裁解释说:“情意恳切到日至。”“亲者,密至也。”“亲母者,情之最至者也。故谓之亲。”从这些递进的训释中,可见“亲”的本义当为密切之至,而在二人关系中最为密切的当属血缘亲情。这样看来,“亲子之情”便是“仁”字最原初的含义。孔子说:“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他的学生有子对此作进一步阐发,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弟”是指孝顺父母、尊敬兄长,可见“仁”的根本就是血缘亲情。孔子对此原初内涵直接继承并进一步作了情感性地发掘和完善,使之最终成为其“仁”学的根本。
以“孝弟”为“仁”之本,是因为血亲之爱真诚无妄、自然而然,但并不是说仁爱之情仅仅局限于血缘亲情。美国学者休斯顿·史密斯在他的名著《人的宗教》一书中,用一个西方学者的眼光来解读孔子,把“爱人”叫做“移情”,并非常形象地描述了由近及远的爱的等差:“它以同心圆扩充着,由自己开始扩散出去,次第地包括家庭、面对面的社团、国家最后是整个的人类。在把个人移情的关怀中心从自己转移到家庭就超越了自私,从家庭到社群就超越了裙带关系(指血缘宗亲),从社团转移到国家就克服了地方观念,而转移到整个人类。”“孔子是把自我看成是它的各种社会角色的总和。”㈣因此在孔子那里,以孝悌为本与仁爱精神的普遍性之间是一种源头与源流的关系,因此,对“孝弟”的精神内涵的理解成为了我们理解“仁”的起点,
在《论语》中,对孔子“孝弟”思想的理解。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孔子与他的学生宰我关于“三年之丧”的一段对话: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
曰:“安。”
“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敌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在孔子看来,为人子为父母守丧三年,只是对父母哺育和的一点回报。宰我嫌三年之期太久。可见其情未至,故孔子斥其为“不仁也”。孔子认为人内心的真情实感是最重要的,至于丧期是“三年”或“一年”其实并不重要,因为丧期只有对那些有孝心的人来说才有意义,倘若心中无真情而实行“礼”,那“礼”也只是形如虚设,又有何意义呢?
由此可见,孔子以“爱人”来界定人的社会性总体人,不是思辩性的抽象,而是从人的社会性存在的基础——情感出发作出的概括。这一点对于我们理解孔子的人格审美思想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二)“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孔子的做人之道
对于一切个体人而言,要想实现“社会角色的总和”,就要遵循孔子指出的做人之道:“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对“志于道”,朱熹解释为:“志者,心之所之之谓。道,则人伦日用之间所当行者是也。知此而心必之焉,则所适者正,而无他歧之惑矣。”《论语》言及“道”者,不下数十处,其含义主要有三种:①真理,如“吾道一以贯之”。②方法,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③“人伦日用”所应遵循的原则,或社会的规范。“志于道”的“道”,即取此义。所以,“志于道”就是主观上积极地认识、把握这些原则或规范,并在行动中真心实意、不折不扣地遵循,这样就不会被迷惑,不会走错路。对“据于德”,朱熹说:“据者,执守之意。德者,得也,得其道于心而不失之谓也。得之于心而守之不失,则终始惟一,而有日新之功矣。”可见“德”就是把外在的原则或规范主动地化为个人内心的自觉并始终如一地坚持下来。对“依于仁”,朱熹的解释是:“依者,不违之谓。仁,则私欲尽去而心德之全也。功夫至此而无终食之违。”虽然他把“依于仁”归结于“存天理。灭人欲”,决非孔子原意,但“心德之全”四字,仍得要领,就是要把“仁”所涵盖的社会性总体人的全部内容作为自己追求、归依的终极目标。至于“游于艺”,则同我们的论题关系最密,而朱熹的解释也十分精彩:“游者。适情之谓。艺。则礼乐之文,射、御、书、数之法,皆至理所寓,而日用之不可阙者也。朝夕游焉,以博其义理之趣,则应务有余,而心亦无所放矣。”应该说“适情”四字,抓住了中国特点的“审美”观念的意蕴要领。所谓“艺”,在孔子的时代,有“大小六艺”之分,“大六艺”指《诗》、《书》、《札》、《易》、《乐》、《春秋》,即“六经”,而“小六艺”则为礼、乐、射、御、书、数,是当时初等教育的基本内容,也涵盖了当时作为“士”或“君子”所必须具备的全面素质。朱熹认为。“游”于其中,不是为了获得西方所说的“感性愉悦”,而是“博其义理之趣”,即获得精神层面的适情畅意,并借以达到人的生命活动中“应物有余”、“心无所放”的自由境界。用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孔子所说的“游”,也就是古代中国特点的审美方式,“游于艺”所涉及的生活内容之广,几乎可以说就是要人们以审美的态度来对待人生。
由此,对于“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朱熹概括为:“此章言人之为学当如是也。盖学莫先于立志,志道。则心存于正而不他:据德,则道得于心而不失;依仁,则德性常用而物欲不行;游艺,则小物不遗而动息有养。学者于此,有以不失其先后之序、轻重之伦焉,则本末兼该,内外交养,日用之间,无少间隙,而涵泳从容。忽不自知其人于圣贤之域矣。”可见。“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此条重要的做人之道。体现了孔子重视心性修养的端倪。
(三)“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的成人之路
至于孔子设计的成人层次,与他所指示的做人之道既互为表里,又更为精要,其别突出了审美的功能。这就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何晏《论语集解》引包咸注:“兴,起也。言修身当先学诗。礼者,所以立;乐者,所以成性。”朱熹认为,这里讲的是“大学”教育、“终身”教育的问题,按“难易、先后、浅深”分三个层次。
先说“兴于诗”。包咸说:“兴,起也。”有两层意思:一是起点,即把学诗作为起点;二是起发,孔颖达疏引郑司农云:“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己心。”朱熹《集注》兼取二义:“《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人。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己者,必于此而得之。”这就是说。孔子之所以把学诗作为教育的第一层次,是因为诗乃人们以审美的态度把握性情的艺术作品。它能动人情感,让人乐于接受,并在不知不觉中兴起人的好善恶恶之心,把人性发展引入正确的道路。可见,孔子所开创的儒家的“大学”(高等)教育,即使今天看来,也是非常人性化的。
再看成人的第二个层次“立于礼”。“成人”教育不仅从审美教育人手,以感发其乐学之心。而且将“游”贯串于学习的全过程,借“游之于杂艺以发其欢欣之趣……玩乐之心”㈣,乃至本是道德伦理的灌输、行为规范的教习一类严肃枯燥的内容的“立于礼”,也变得可欣可乐了。朱熹解释“立于礼”谓:“礼以恭敬辞逊为本,而有节文度数之详,可以固人肌肤之会,筋骸之束。故学者之中,所以能卓然自立。而不为事物之所摇夺者,必于此而得之。”所谓“节文度数之详”是指“自洒扫应对,以至冠、昏、丧、祭”的各种制度和行为规范。在孔子的时代。礼与乐相须为用,礼的训练也离不开乐的训练,但《学记》中所强调的“不学杂服,不能安礼;不兴其艺,不能乐学,则远远超出了“正学”的范围之外,讲“退息所学”必须“游之于杂艺以发其欢欣之趣”,可见学“礼”也要辅之以审美教育。
人际关系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由于彼此间的需要而结成的相互往来、相互影响、相互帮助等的关系。在企业中,人际关系是员工与员工之间,领导与下属之间由于工作纽带而形成的一种彼此交往、相互合作的关系。人们在企业中,需要不断进行人际关系的塑造和沟通,形成自己良好的人脉;领导必须重视并充分发挥人际关系在企业中的作用, 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在企业中的作用,加强企业管理。
2.人际关系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管理者在企业中是权力的代表,在企业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管理的成效好坏不仅依赖于制度层面,更取决于管理者个人的形象、威信、号召力等,也就是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如何,员工是否愿意服从管理者的领导和安排。因此,在企业中,人际关系的好坏对于发挥企业管理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在企业中,和谐的人际关系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就管理者来说, 和谐的人际关系体现在个人的威信、号召力和说服力上。管理是通过对他人行为的约束来达到一定的标准,管理的对象是人,管理必须做好人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遇到问题,有些管理者讲道理,职工爱听,有的管理者做思想工作,职工抵触情绪很大,不愿意接受。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管理者在职工心目中有无良好形象,有无强大的号召力,有无站在职工角度说话等等。因此,管理者要与职工建立良好的上下级关系,体贴关心群众,才能让群众心服口服,便于更好地实现管理效果。
(2)就管理层来说, 和谐的人际关系更利于沟通, 便于工作的开展。在管理工作中, 有时碰到平级单位之间发生利益冲突, 如面对问题都从各自的利益出发, 不顾及对方的利益,会造成无法预想的后患,矛盾积压升级,不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影响生产的顺利进行。如果双方关系和谐, 则可以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 尽量兼顾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
(3)就企业来说, 和谐的人际关系能凝心聚力,发挥巨大的正能量,促进管理升级。马克思说过: 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 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由此可见,人们从事活动就是为了取得物质利益, 取得自己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资料。企业与职工之间也存在着利益关系, 因此, 作为企业管理者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必须把职工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管理的功能把职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达到相对公平的状态,不能挫伤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其次要多花时间了解职工,关心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困难诉求,对于职工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为员工营造一个和谐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员工愿意为“大家”奉献,发挥自身最大的能量。
3.管理者和谐人际关系的建立和完善
因管理者在管理中的主导地位,人际关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理念和做法,管理者要建立高效的管理模式,必须多在职工身上下功夫,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
(1)了解职工是搞好人际关系的前提。管理者要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做到员工家庭情况清、身体状况清、工作状态清。管理者要多关注员工工作情况,了解员工性格脾气、兴趣爱好、思想动态、困难诉求、员工的心理变化等。管理者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利用一切机会,亲近职工,与职工交心谈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想法, 使职工获得亲切感, 体会到自身在企业中的价值与地位。
(2) 信任职工是建立人际关系的基础。管理者要以诚待人、信任职工,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样才能消除分歧, 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各层次的管理者和职工在自己的范围内工作, 下级信任上级有一个前提条件, 那就是上级要以身作则、公平待人。这就要求每个管理者要严以律己, 不以权谋私, 不优待亲友; 在遇到牵扯职工个人利益的敏感问题时,要做到公开、透明、 公平、公正;奖惩合理,有一套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任人唯贤,不让老实人和埋头苦干的人吃亏,以作为论地位,以业绩论英雄,才能让每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心甘情愿为企业做贡献。
网络利他行为是指在网络环境中发生的符合社会期望并有益于他人、群体或社会,不期待任何形式回报或奖励的自愿行为。随着网络社会化,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向电脑寻求帮助,利他行为在网络中的传播速度和广度也超过了现实社会。研究表明,亲密的人际关系能够使人们表现出大度、慷慨、奉献的利他行为,在人际关系信任情况下个体更倾向于选择亲社会利他行为。笔者采用网络利他行为量表、自我概念量表、人际关系量表对156名在校大学生进行调查,通过对大学生利他行为与自我概念、人际关系的相关性分析,探讨大学生网络利他行为的特点及影响因素。
一、在大学生网络利他行为中,网络支持行为特点突出,文科生的网络分享与网络指导利他行为高于工科生
采用郑显亮于2010年编制的《大学生网络利他行为量表》,量表共26个项目,包括网络支持、网络指导、网络分享、网络提醒四个维度。采用随机取样,在郑州市两所高校图书馆发放问卷,共有156名在校本科生参与,其中男生84人,女生72人;大一学生75人,大二学生39人,大三学生42人;文科91人,工科65人;独生子女48人,非独生子女108人。
统计结果表明:第一,网络利他行为总分及各因子分在不同性别、年级、是否独生子女之间差异不显著(p>0.05),这与青少年网络道德不受性别和年级差异的影响研究结果一致;网络分享、网络指导维度在专业上差异显著,表现为文科生高于工科生。
第二,大学生在网上给予网友以情感支持行为比较突出,平均分值为22.21±6.06;指导网友保护个人隐私及新技术掌握的利他行为排在第二,平均分值为12.13±4.00;上传经典案例学习心得与其他网民共享的利他行为排在第三,平均分值为11.92±3.78;及时提醒其他网民网络欺诈和陷阱的利他行为排在最后,平均分值为10.73±3.65。
第三,单个项目平均值分析结果显示,大学生最喜欢做的事是“在网上祝福他人,关心和鼓励网友,倾听并开导网友,发送网友所需的资料,帮助网友解决学习、生活或情感上的一些问题”。相对而言,举报网上的不良信息、谴责社会不良行为,积极参与论坛问题讨论等利他行为频率略低。
二、大学生网络利他行为的产生与社会自我、心理自我密切相关
自我概念是指个体对自己的认知与评价,是对自身特点的整体知觉。自我概念是人格结构的核心部分,个体对自我的认识直接影响个体的行为方式。本研究采用《田纳西自我概念量表》进行测试,具体内容有自我总分、自我批评(综合维度);心理自我、家庭自我、社会自我、生理自我、道德伦理自我(内容维度);自我行动、自我满意、自我认同(结构维度)。量表采用五级评分,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
对自我概念和网络利他行为进行相关分析,社会自我和网络利他行为总分(r=0.326*,p
三、大学生的师生人际关系与网络利他行为的相关性较高,其次为虚拟人际、生活人际关系,而同学人际关系与网络利他行为相关不显著
任何个体在社会生活中都会同其他人发生关系,人际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在交往过程中直接的心理上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在社会生活中相互作用的结果,反映了个人或群体寻求满足其社会需要的心理状态。有研究证明,人际关系困扰与利他行为呈显著的负相关,人际关系困扰程度越高,利他行为水平越低。本文采用申武丹在2007年编制的《大学生人际关系问卷》对大学生人际关系进行调查,该量表分为师生人际关系、同学人际关系、生活人际关系和虚拟人际关系4个维度,信效度符合心理测量学标准。
对人际关系和网络利他行为进行相关分析,结果表明:人际关系总分、虚拟人际、师生人际、生活人际和网络利他行为总分和网络支持、网络提醒、网络指导之间相关显著;同学人际这一维度与网络利他行为总分及因子分相关都不显著(见下表)。
四、提升大学生社会自我、心理自我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特别是师生人际关系,促进和加强大学生的网络利他行为
首先,鼓励与引导大学生参与与实践公益性校园文化活动。青年大学生在网络技术迅猛发展、信息大爆炸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好奇而迷离,自我的社会定位飘忽游离,现实的社会自我与网络社会自我会出现矛盾、困惑与冲突,要在引导培养大学生正确的社会自我概念上下功夫。学校组织与支持的到山村小学、福利院及特殊儿童学校支教活动,法学、医学、心理学知识进社区等活动,能够使大学生在服务社会,贡献知识的同时,体验自我价值的实现,丰富社会自我概念。
其次,开展素质拓展活动,开设各种形式的自我成长心理工作坊。“穿越电网”“资源共享”“集思广益”“信任背摔”“感恩活动”等都是受学生欢迎的素质拓展训练活动,学生在这些活动中学会面对与应对困难,并通过寻求团队协作方式解决问题,在增强合作意识情况下提升自我抗挫心理能力;学会与其他同学分享自我的资源,体会帮人之乐,感受资源最大利用带来的欣喜之情;学会信任他人,适时向其他同学寻求帮助,并借助他人的智慧解决难题的能力。
再次,建立和谐文明良好的人际关系。社会心理学研究认为,有良好的社会关系的人更愿意表现出助人行为;当个体的社会支持水平较低(如被排斥)时,个体倾向于减少利他行为;个体的社会接纳程度与其做出利他行为的情况密切相关。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大学生由于各种心理需要而产生网络交往的动机,网络中的陌生人之间建立“熟悉而亲密”的人际关系,能够引发较多的利他行为。相反,未能满往需求、交往动机较低的个体, 较易抑制向网络中虚拟身份的他人提供帮助,导致产生更多的网络消极行为。社会生活中,人际关系往往处于支配地位,个人的意愿、情感和需求对社会行为的影响不及此人与其他人的关系对社会行为的影响。中国人际关系的特点是分析中国整个生活方式的关键,也是分析与建设网络利他行为的关键。在校园团体活动中,“团体沙盘游戏活动”“风雨同舟”“盲行活动”等都能帮助学生学会发现、理解他人的特长与优点,悦纳自我,学会在复杂的人际交往中,了解信息沟通的重要性,提高人际沟通技能与技巧。
利他行为是一种最高层次的亲社会行为,要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的网络心理与和谐的人际关系,培养大学生的网络利他行为,维持良好的网络秩序,建设积极文明的网络文化环境。
参考文献:
[1]彭庆红,樊富珉.大学生网络利他行为及其对高校德育的启示[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5,(12).
[2]韦乡逢,潘冬宁.社会交换行为与人际关系论析[J].社科纵横,2006,(12).
[3]郑显亮.人学生网络利他行为:量表编制与多层线性分析[D].上海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2)05-0033-05
儒家文化思想是我国古代文化的精髓。随着中国社会从封建社会过渡到当代社会主义,儒家思想的诸多方面在我国的影响中日渐式微,但在领导与管理以及人际关系处理方面,仍然起着支配性的地位。儒家思想首先是一种制约人类关系的伦理,在儒家看来,正确的行为在本质上是指如何处理与他人的关系。“在关系本位的社会系统中,重点不在任何一方,而在关系,彼此交换,其重点放在关系上。” [1 ]当今我国的教育领导从来就没有摆脱儒家关系主义的支配,如何正确地开展工作并兼顾“关系”,或者以“关系”为纽带,相对公平地处理有关事务,这是一个涉及领导伦理的问题。
一、儒家关系主义的内涵
儒家思想,也称为儒教或儒学,是以“仁为核心”和以“人为贵”的思想体系。最初指的是冠婚丧祭时的司仪,在孔子之前,儒家文化可以上溯到殷周之前的华夏民族形成过程中的各少数民族文化,到了殷周时期这种民族文化已经逐步形成。周文化经过孔子的整理,才得以条理化、系统化,成为早期儒家文化。中国儒家的发展,分为先秦原始儒学、两汉儒学、宋明理学、近现代儒学4个阶段。儒家学说是中国古代的主流意识流派,自汉以来绝大多数历史时期作为中国的官方思想,至今也是一般华人的主流思想基础。儒家学派对中国,东亚、东南亚乃至全世界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大清帝国是奉儒学为官学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被民国取代以后,儒家思想受到了外来新文化最大的冲击。不过在儒家思想历经多种冲击乃至官方政权试图彻底铲除之后,它依然是中国社会一般民众的核心价值观,并在世界上作为中国文化的代表和民族传统的标记。儒家文化的价值取向可归纳为:“以土地为基础的人生本位,以家庭为基础的群体本位,以伦理为基础的道德本位。” [2 ]
儒家关系主义。儒家社会是一个“关系导向型”社会。“在这种社会里,每个人都是依赖于社会的个体,只有明确个体在群体中的地位,才能完成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遵守相应的社会道德。儒家思想可以说是社会沟通的创始人和关系构造的建筑师。” [3 ]那么“关系”起源于什么?通常认为,中国人的关系起源于“伦”,也就是封建时代的“伦常”尊卑、长幼的关系 [4 ]。梁漱溟把中国人凡事以关系为依归的文化特质叫做“关系本位” [5 ],杨国枢、金耀基、文崇一、何友晖等人称之为 “关系取向”,如杨国枢认为,关系取向是中国人在人际网络中的一种主要运作方式。“关系”的研究成果较有代表性的人物有、翟学伟、黄光国等。其中的差序格局比较形象地把中国人的关系模式做了描绘,在他看来,传统中国社会有着“以血缘、地缘为生活中心的社会人际关系结构” [6 ]。中国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存在由近及远的亲疏格局,“每个人都是受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是相同的” [6 ]。这种关系就“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6 ]。翟学伟认为:“中国人在情理社会中,通过人情和面子的运作,放弃的是规则、理性和制度,得到的却是不可估量的社会资源、非制度性的社会支持和庇护及以势压人的日常权威。” [7 ]黄光国“儒家关系主义”模式认为:“中国人际关系依据工具性和情感性成分所占比重不同,可分为工具性关系、混合性关系和情感性关系。工具性关系采取的是付出与收获等值的公平法则,混合性关系遵守施恩与期望回报的人情法则,情感性关系信奉需要与提供帮助的需求法则。” [8 ]不过黄光国认为,在中国人的人际关系模式中,很难找到纯粹单一的关系类型,三种关系类型中混杂了一些其他因素,如在工具性关系中也或多或少存在情感因素在里面。
从上述对儒家关系主义的研究来看,儒家关系主义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1)在理念方面,“关系”决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决定了人的存在价值;(2)在认知方面,中国人对关系的认知敏感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有关的关系认知的策略;(3)在行为方式上,中国人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亲近疏远进行操作,且关系是和人情、面子紧密联系的。在中国,关系是一个人或团体在社会中赖以存在的纽带,人们对人际关系的重视,希冀通过关系的经营,获取相应的社会资源。我国传统社会深受儒家关系主义的影响。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中国社会逐渐加快了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步伐,由此带来的社会组织方式、资源占有及分配方式的变迁,使得人们的人际关系也发生相应的变迁。如人际关系走向开放、平等,社会环境日益复杂,人际关系也日渐复杂。但儒家关系主义的关系、人情、面子文化依然存在于国人心目中。
二、教育领导无法回避的“关系”、“面子”与“人情”问题
“关系”、“面子”与“人情”是海内外华人在应对社会关系中最常碰到的问题,也是华人文化区别于其他文化的一面镜子。这3个概念既相互独立但又互相牵连,尤其关系与人情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送礼给人家就意味着拉关系,接受了人家的礼物就意味着欠人家的人情,接受人家的礼物还意味着给人面子。
1. 教育领导应对关系问题的伦理分析
传统中国人的道德观主要建立在关系之上。三纲五常谈的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朋友有义、夫妇有情以及君恩臣忠等等,都是先找到了关系的主体,再定义出相对应的行为法则。仁道的价值观历来被儒家视为调节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它涵容了以“仁”为核心的一切美德,如孝、悌、忠、礼、义、廉、俭、耻、智、勇、敬、笃、宏、毅、中庸等等,仁道既是一种思维方式,更是一种行为准则。作为思维方式,要求人们具备爱人之心;作为行为准则,表现为积极地利人、助人。其最低要求是不应有损害他人之心。当代中国人仍然很重视社会关系,视关系为工作的剂,甚至是开展工作的前提。
中国人通常以不同的交易法则和“关系”不同的人交往。“关系”一词在儒家伦理中,强调庶人所应践行的“仁”应该视个人和他人之间的关系的亲疏而有所不同,区别对待,也就是说,“仁”的本质是等差之爱。的“差序格局”生动地形容了中国人常用不同的标准来对待和自己关系不同的人这一社会事实。对待与自己关系亲密程度不同的人,运用不同的对待方式。黄光国根据的差序格局将华人的人际关系分为3种类型:“最内层是自己的家人、密友和朋友等原级团体,中间层是亲戚、邻居、师生、同学、同乡等熟人,外层是陌生人。对待不同的人群运用不同的方法:对待内层运用‘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对待中间层运用人情法则,对待陌生人运用‘童叟无欺’的公平法则。” [8 ]由于中国的人际关系圈子中,每个成员对其他成员都面临着随关系亲疏不同的伦理困境,如果不处理好关系,人情世故不到位,会招致这些人的指责。
教育领导在关系处理上面临着两难之境:
其一,如果采用亲疏差序关系模式,遵循儒家关系的私德和团体主义的内部伦理,就可能违背了社会公德,甚至会违法乱纪。也就是说,儒家关系主义遵循的一种小圈子内部利益伦理,对待自己的家人或密友运用“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对待亲戚、同学、同乡运用人情法则,明显地有悖于社会公正,这种保护圈子内部利益的伦理观与西方国家倡导的普遍主义公正观是格格不入的。很多教育领导利用人情保护圈内利益,无视制度规章和国家法纪,因为他们认为,如果不这样做他们会遭受亲友、同学的疏远,甚至被打压出局。
其二,是变相寻租。也就是身处关系圈内的教育领导通过违公德、公共规则甚至法律为圈内成员谋取利益。在此过程中,教育领导也会根据亲疏差序原理,以及风险与收益的大小等综合考虑,然后抉择。维护圈内成员的利益,可以得到他们的认可、尊敬、拥戴和保护,还会赢得面子。正如柏拉图所言:“节制和正义固然美,但是艰苦。和不正义则愉快,容易,他们说指责不正义为寡廉鲜耻。” [9 ]
教育领导必须处理关系,在处理人际关系时经常会遭遇以下伦理问题:他们在上下级以及同僚的交往中颇费心力,往往以不同的交易法则和自己关系不同的人交往,对上司、下属、同僚、陌生人等会采取不同的应对方式。如他们对上级资源分配者会采取逢迎的态度;对与自己关系一般或比较疏远的普通下属则表面客气,在利益分配上却不予考虑。再比如,在对待择校生方面,各种与重点中学校长或副校长有关系的人会通过托人情、请客送礼等方式,为子女争取到择校的机会,校长或副校长在面对这些关系时有时感到非常头痛,对于身居要位的政府官位的招呼不敢懈怠,不优先考虑他们的子女会危及到自己的生存,显然,这种应对不同关系的差异性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原则。另外,他们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关系的协调上,陪上级领导和朋友吃喝,而对份内的工作事务花的时间和精力明显不够。由于领导是资源的占有者和分配者,总有一些人利用各种渠道和他们接近,成为朋友或者熟人,然后通过请客送礼的方式建立“感情”,如何与这些人打交道,也是一个头疼的问题。
2. 教育领导面对人情问题的伦理分析
中国的“人情”的涵义比较复杂,是一种私交状态下的感情。“中国人的人情既有利益交换的意蕴,也与相互性的‘报’的观念有更为紧密的关系,由后者的实现才能达成前者的实现。” [7 ]由于中国处事遵循亲疏差序原理,人情在维持人际和谐、处理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情可以是在朋友结婚、生子、过生日或者家人去世等场合所赠送的钱财或礼品,或者是请朋友吃饭,亲朋生病时的探望;也指中国社会中在人际交往时或相处时所遵循的社会规范。“人情”的规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情规范要求当事人在和关系圈内的其他人保持联系,其方式可以采用聚会(聚餐)、送礼、问候和相互访问联系的方式,二是当关系圈内的某个人身患重病、遇到困难(遭遇危机)时,应该尽可能地体谅并探望、慰问、帮助他,给予他一份 “人情”。
“人情”伦理在中国社会是一把双刃剑。就其积极影响而言,它能把个人、家庭和社会有机地联接起来,给人一个充满温暖、和谐和舒适的环境,在遇到困难和麻烦时也能得到感情和心灵上的慰藉。但是,人情的消极影响也是非常明显的:人情使公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因为人情的“情理”观念没有一个权威的标准,只能凭感觉和处事经验,能“私了”的事情尽可能不诉诸法律,人情交换往往变成了各种腐败的温床。在人情社会里,一个人的人际关系越丰富、人情越练达,其社会活动能力就越强。于是,很多会走“人情”的家长也会扩展在教育领域的圈子,与教育领导拉关系、送礼。同时,各级校长为了从教育行政部门获得教育经费和教育资源,也会利用工作关系与教育行政领导攀交情。因而,中小学领导面对人情问题,在权力上容易导致腐败,违背教育公平,甚至违反教育法规。如何在权力与人情之间做到合理公平,同时兼顾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这是一个深深困扰广大中小学领导的一个问题。
3. 教育领导面对面子问题的伦理分析
面子是中国本土的一个概念。诸多学者如美国传教士明恩溥(Authur H. Smith)、林语堂、鲁迅、胡先缙、金耀基、何友晖、黄光国、翟学伟等都对面子问题做过研究。面子既是一个社会概念,也是一个心理概念。从现有的文献资料来看,面子都与声望、地位、行为标准、尊重、身份、权力、社会规范等概念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多数学者界定面子都会涉及以上概念。目前,一部分学者从社会学层面界定面子,将它看作是个体所追求的社会认同和尊重,如何友晖所说,面子是“个人由于地位和贡献而从他人那里获取到的尊重和顺从” [10 ]。还有一部分学者从社会心理层面出发,将它视作是个体内在的自我评价。我国学者成中英提出了同时兼顾社会和心理两个层面的面子定义:“从客观上看,面子是指被相同社会或社区中的其他成员认可的社会位置,更多表现为在某特殊场合被特殊人认可的社会地位或价值;从主观上看,面子体现的是与社会关系及整个社会相关的个体自尊价值和自身的重要性。” [11 ]在他看来,面子既可以是个人在社会上获得的尊严,也可以是社会认可的公众形象。另外,大陆学者翟学伟从语义出发,独具匠心地区分了“脸”和“面子”,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
由于面子在中国社会的特殊作用,所以“顾面子便与个人自尊密切相连” [8 ]。“面子”成为中国人人际关系中的一个象征符号,在社交场合人与人之间是否给面子或面子给得合适与否 、足不足,往往是人际和谐与否的重要条件。
面子在某些情况下会涉及道德,在另一些情况下可以不怎么涉及道德。根据已有的研究,中国人的面子中包含多种需求。金耀基将面子分为社会性的面子和道德性的面子,这两个方面都涉及伦理问题 [12 ]。朱瑞玲认为,面子至少包含两种社会赞许的价值,一个是个人成就,一个是品德。由此发展出来的面子概念就有两种:一种是符合外在社会要求的面子(包括个人拥有的身份地位、政治权力、学术成就等),它是由社会所赋予的面子;另外一种是个人内化的道德行为,是来自自我要求的面子,不需要他人评价。据此,朱瑞玲依据“社会认可成就与社会控制手段两个维度(自律/他律)区分出四种面子,包括:自我合宜、良风善俗、自我期许之成就和社会赞许之成就” [13 ](见图1)。
我们可以看出:朱瑞玲的面子观不仅包括了“主观评价,还涵盖了社会认同” [13 ]。她的面子观涉及了道德品质、个人能力、社会成就、社会期待与评价等诸多方面,可以说,面子具有多维性。
教育领导面子方面的伦理问题主要出现在自我期许之成就和社会赞许之成就两个方面,他们希望在办学方面出成效,能引领学校发展。教育领导在面子方面容易出现两类伦理问题:一是做事如作戏,搞面子工程。如2009年湖北洪湖市螺山镇的A中学校舍本来就很宽裕,趁布局大调整,投入100多万元新建学生宿舍楼,显示校领导的“体面”,但却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二是重名轻实。很多中小学校长,为了抓升学率,提高学校的名誉,轻视活动课程、校本课程,将活动课程交由班主任随意处理。三是进行面子交易。有的校长违犯了党纪国法,本应受到严肃惩处,却搬出老熟人、老领导、老同事、老同学等关系,串通上下左右去求情,说什么“不看僧面看佛面”,要求“变通办理”或“从轻发落”,而一些执法者碍于“面子”,往往拿原则送人情、作交易,该处理的轻处理或不处理,使执法执纪严重违规。这样表面上给了别人“面子”,实质上丢掉了党性原则。
“面子”中的虚假成分较多,所谓的“搞花架子”、“眼球效应”、“面子工程”就会越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良作风就会大行其道,虚假的“面子”败坏了“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异化了正确的办学理念。
三、基于关系主义的道德领导规范构建
儒家关系主义背景下,关系支配性具有压倒性的影响力,儒家对人际关系的规定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当人际关系处于支配地位时,个人自己的意愿、情感和需求对于社会行为的影响就不及此人与其他人的关系对社会的影响大 [14 ]。关系支配性反映了儒家文化中的社会行为模式,与西方的个人主义行为模式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儒家伦理思想强调礼节、地位的层级性,强调忍耐,注重人情。各级教育领导在面对关系、人情和面子问题时,往往会碍于面子和人情,不能严格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在处理问题时不能做到公平、公开。因而,构建符合儒家关系主义背景下的道德领导规范,我们的教育领导要尽可能具备以下伦理信念:
1. 树立平等之爱的关系理念
教育领导在应对关系时,应当一视同仁,尽量公平地与各类人群打交道。
公正主要体现为正义。柏拉图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恰如其份的报答,就是把善给予朋友,把恶给予敌人 [9 ]。柏拉图的定义被后来历代思想家所认可,并成为公正的经典界说。根据他的定义,公正就是行为对象应得的行为,是给予人应得而不给人不应得的行为;相应的,不公正就是行为对象不应得的行为,是给人不应得,或不给人应得的行为。教育领导应对关系采用的爱有等差的处理模式,在关系群体中显得合乎情理,但合情合理不一定公正。例如,校长在招聘毕业生时,同等条件下,会照顾托人情或打招呼的人,或照顾亲友的子女,这样对于没有关系的毕业生来说就意味着不公平。
应对关系困境,需要社会公正。社会公正是社会行为主体的公正,是社会所进行的等利(害)交换行为,然而,社会通常是由能够代表社会意志的特殊的个人所代表,这种能代表社会意志的特殊的个人,就是社会的统治者、领导者或管理者。因而,社会公正就是社会领导者的管理活动的公正,是管理行为的公正。个人公正,就是被管理(者)的行为公正,是被领导者的行为和领导者的非领导行为的公正。不过,领导与管理行为的公正与社会公正不是同一概念,领导与管理行为的公正,也并非主要的社会公正,因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管理行为,归根结底是各种社会行为规范的实现,社会行为规范的公正,就是制度公正 [15 ]。社会基本结构之所以是正义的主要问题,是因为他的影响十分深刻并自始至终。这种基本结构包含着不同的社会地位,生于不同地位的人们有着不同的生活前景,这些前景部分是由政治体制和经济、社会条件决定的 [16 ]。因而,制度的公正,说到底,需要法律的公正和道德的公正。
在道德公正方面,我们的教育领导在对待各种关系时应该一视同仁,而不是针对关系的亲疏而采取不同的对策。这样才能促进教育公正,为社会的法治建设提供榜样。
2. 公私分明的人情观
在教育管理领域,利用社会关系网进行寻租,托人情办事,收受人情贿赂,已经成为国内教育领域经常发生的事情。其核心不外是人情与权力的关系问题。
我们知道,教育管理领域与其他政治运作具有相似性。由于我国法治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太健全,权力的运用往往超出其界限。人情一旦与社会关系网结合,就会出现利益关系,教育领导的权力容易被滥用。正因为“权力在中国社会存在着任意性(当然也不能胡来),因此操作权术本身就是合情合理的,进而用人情攀上权贵就可能在其任意的一面获得权力的转让,实现权力的再生产” [7 ]。
因而,为了避免人情在教育领域的蔓延,教育领导要树立公私分明的交往法则,对于工作之外的事情,或者说,在私人事务上,教育领导可以用人情法则与人交往,以保持人际关系的和谐,如某位老师生病住院,可以亲自探望慰问。但工作上的事情,要坚持以“公平法则”来处理,如评选优秀教师时,可以颁布评优条例,采用公开打分的方式,透明操作。这样公私分明,既可以避免人情困扰,也可以提升教育领导的威望。
3. 为学校和儿童发展的面子观
面子包括道德脸面和社会脸面,前者是个人固有的,由个人是否实践道德原则所决定,在社会互动的情境中,不能用来作为交易的筹码;社会脸面则不同,它可增加也可以减少,而且可以转借,可以交换,成为社会交易的筹码 [8 ]。教育领导在面子方面的伦理问题主要体现在社会脸面。在社会脸面方面,教育领导惟有扩大学校的影响才能实现自我期许之成就和社会赞许之成就。问题就出在,自我期许之成就和社会赞许之成就有真有虚。正如有人说:在华人社会里,“爱面子”的人所争的“面子”可能是“虚”的,也可能是“实”的;前者是所谓的“徒有虚名”,后者则可能获得“实实在在”的评价 [17 ]。因而,中国人的“面子观”是虚实相间的,其实质是“自尊”和社会地位获得的途径、手段以及社会环境不一样。在法律环境相对完善的欧美国家里,人们的自尊更多地依赖公平、公正的制度认同来实现自身的价值和能力,从而获得“自尊”的满足。这样赢得的“面子”是实在的,是“荣”的体现。但如果社会法制环境不完善,甚至发生扭曲,那么,人们必然会寻求其他途径来实现和满足“自尊”的心理需求。这个途径主要是以权势等级、亲疏、利益所构成的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这时获取的“面子”是虚假的,其实是“辱”的体现 [18 ]。
教育领导应该以学校、教师和儿童的发展作为社会赞许的成就。学校是培养人的地方,学校办学的最终目标是学生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造就学生健全的人格。主要途径是: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构建学校组织文化、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搞面子工程并不能最终提升学校的竞争力,也不能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纯粹地抓升学率,会伤害学生的身心,导致很多儿童的心理出现问题。在应试教育还没有退出历史舞台的教育领域,教育领导抓升学率表面上看是为了提升学校的形象,实际上是搞面子工程,是为了获得社会地位的一种体现,获得了社会地位也就有了面子,实质是变相钓取名誉的一种“面子”观。这些虚的面子是应该放弃的。面子既是加强道德标准的社会戒律,又是维持个人道德完整的保证,是一种内部戒律。我们可以说,是扭曲的“面子观”导致了虚假的“面子”大行其道,是虚假的“面子”扭曲了人们的“自尊”心理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因而,教育领导应该正确对待面子问题。树立正确的面子观,求真务实,为学校实实在在的建设和儿童的身心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上海学林出版社,1987.
[2]司马云杰.文化价值论[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
[3]Chen X P,Chen C C. On the Intricacies of the Chinese Guanxi:A Process Model of Guanxi Development[J].AsiaPacific Journal of Management,2004,(3):305-323.
[4]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5]梁漱溟.中国文化的要义[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社,2005.
[6].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7]翟学伟.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J].社会学研究,2004,(5):51-55.
[8]黄光国.儒家关系主义:文化反思与典范重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9]柏拉图.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10]David Yau-fai Ho(何有晖)·On the Concept of Face[J].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76,81(4):867-884.
[11]成中英.脸面观念及其儒学根源(1986)[A].翟学伟.中国社会心理学评论(第二辑)[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12]金耀基.“面”、“耻”与中国人行为之分析[A].翟学伟.中国社会心理学评论(第二辑)[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13]朱瑞玲.有关面子心理与行为现象之实证研究[D].台湾大学心理所博士论文,1983.
[14]何友晖,彭泗清.方法论的关系论及其在中西文化中的应用[J].社会学研究,1998,(5):34-43.
[15]王海明.伦理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新的世纪,教育被视为个体发展、社会进步的动力以及财富的源泉,被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而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教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出,教师应该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与幼儿交往。努力倾听,努力理解幼儿的想法与感受,支持、鼓励他们大胆探索与表达,并且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与反应,敏感地察觉他们的需要,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应答。教师是师幼互动中的重要角色,是儿童成长的重要他人。如何认识师幼互动以及在师幼互动中对于幼儿教师角色的定位思考是很重要的。
一、师幼对话的特征及作用什么是师幼对话
对话,是指两个人或者更多的人用语言交谈。但是,也不仅仅是指对话者之间的狭隘的语言谈话,同时也是指谈话者的“敞开”和“接纳”,是对对方的倾听,是指共同在场、互相吸引、互相包容、共同参与的关系。这种对话更多地是指相互接纳和共同分享,指双方的交互性和精神的互相承领川。哈贝马斯认为,通过对话形成共识是问题的关键,他强调,在通过对话形成共识的过程中,对话参与者的利益均在考虑之列,通过平等、自由的论辩,每个人试图得到的东西,都可以在解释中得到重新的认识。
在教育中的“对话”,对话不仅是教育交往的方式,而且也是教育情景。在对话中,教师和学生都为教育活动所吸引,共同参与、合作、投人和创造相互交往的活动,指的是一种师生关系。师生关系是一种事际关系和人际关系的整合,在过去的研究中,大概有以下几种师生关系的观点:教师中心论;学生中心论;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论; 师生双主体论以及师生平等对话论。而师幼对话所依据的理论就是属于平等对话式的师生关系论。
余文森教授指出,真正的师生对话,指的是蕴涵教育性的相互倾听和言说,需要师生彼此敞开自己的精神世界,从而获得精神的交流和价值的分享叫。“师幼对话”是指在幼儿教师和幼儿之间以幼儿园的生活、游戏和教学为话题,共同建构意义的过程,同时是师幼之间叙述和倾听的过程,并且也是师幼之间的情感交流并达到共识的过程。
2.师幼对话的特征
根据“师幼对话”的定义,师幼对话是一种积极的相互作用,其核心特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对话双方即教师和幼儿是平等互动,都在表达、都在倾听、相互接纳和共同分享;其二,产生实质性影响。通过对话,互动双方彼此能动调整和适应,达到精神的交流,获得自己的经验。
3.为什么需要师幼对话
①师幼对话是教师与幼儿在教育活动过程中相互沟通、理解、达到共识的过程。师幼对话体现的是一种和谐的平等对话式的师生关系,而和谐的师生关系可以使教育活动更加容易开展,师幼之间的关系更为亲密;②因为对话是需要通过语言来实现的,幼儿的语言能力可以在对话过程中发展起来,幼儿语言的发展与其情感、经验、思维、社会交往能力等其他方面的发展密切相关,所以,通过师幼对话是发展幼儿语言的重要途径。教师与幼儿之间的交流对幼儿语言的发展具有特殊意义。
4.为什么强调幼儿教师在师幼对话中的角色定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将师生关系视为整个教育教学大厦的基石,而师生对话是师生关系模式中的其中一种。师幼对话,既能反应幼儿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也能体现幼儿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教育机智等方面的能力。从对话的角度讲,教师是可以使儿童能够获得帮助、指导的;而儿童对自己想法的表述,是使教师理解儿童、指导儿童、尊重儿童的途径。新型的师幼对话关系建立在对幼儿教师角色定位的基础上,师幼对话关系的观念落到行为上,需要教师了解师幼对话,认识教师角色在师幼对话中的定位,使幼儿在对话中获得发展。
二、师幼对话中对幼儿教师角色的要求
教师的作用得到发挥,必须要和学生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对话是促进师生沟通和理解的桥梁。教师既是师生对话的发出者,也是对话的接受者。通过教师对信息的发出和接受,师生对话更好地为学生所接受和理解。因此,幼儿教师是在师幼对话过程中的关键因素,幼儿教师对师幼对话的理解和认同很重要。在师幼对话过程中,幼儿教师要明确自身定位,必须学会倾听、学会回应、学会理解幼儿的话语,积极地与幼儿对话,使师幼对话发挥它的教育功能。
1.学会倾听
美国著名的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在《代沟》一书中,曾经提出人类文化发展的三种类型:后象征、互象征、前象征。在后象征文化中,成人的力量是大于儿童的力量的,成人拥有着绝对的权威。在后象征文化中成人很少去关注幼儿的经验、兴趣和爱好。由于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成人与儿童的关系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处于后象征文化中的,不会尊重儿童,也不会去倾听儿童的声音。在传统的师幼对话中,幼儿只是教师的“应声器”。在师幼对话中,教师和儿童的关系不是传统的权威的上传下应的关系,而是相互交流,双方互相作用的关系。因此,不能把儿童当作一种应声的工具,不能把自己的思想强加于他们。儿童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需要、自己的兴趣,身为一名幼儿教师,要学会对话的第一步—倾听幼儿的声音。因为,对话始于倾听,倾听是对话的第一步,是教师与幼儿进行对话过程中必要的过程,是教师在认真听取幼儿的各种观点、想法,了解幼儿的兴趣和需要。倾听幼儿意味着赋予幼儿的话以价值,了解幼儿和尊重幼儿。因此,在师幼对话中教师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倾听,学会倾听幼儿谈论的话题,捕捉幼儿的兴趣点,分析幼儿的需要,有助于教师全面了解儿童,有效地进行针对性的教育,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
2.学会回应
对话是双方积极的相互作用,教师和儿童是平等互动,都在表达,都在倾听。倾听是对话的开始,但不是结束。在师幼对话中,回应也是非常重要的过程。对于儿童的话语,教师要真诚地倾听,并作出适当的反应。这种适当的反应就是师幼对话中的回应。适当的的回应对于幼儿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幼儿希望受到教师对自己的重视。当教师对幼儿的谈话表示回应时,幼儿可以感受到教师对自己所表达的话语的尊重和重视,也知道教师对自己所表达话语的看法,可以感受到教师对自己的支持。在了解幼儿想法的基础上,教师积极地作出适当的回应。
教师的回应应遵循:第一,语句必须合乎语法,是教师和幼儿能相互理解的可领会的表达;第二,教师要真诚地表露自己的想法,取得幼儿的信任;第三,表达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以免误导幼儿。教师向幼儿提出问题、看法、建议、指导等方式与幼儿交流,当幼儿接收到教师的回应时,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和方式主动与教师沟通。这种回应可以帮助幼儿发散思维,增强幼儿对话的积极性。
3.学会理解
师幼对话是教师与幼儿相互叙述和倾听,使感情交流达到共识的过程,相互理解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理解是倾听和回应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这里的“理解”有两层意思:一是教师理解幼儿的话语;二是教师所表达的话语让幼儿理解。由于幼儿的自我表达能力差,对自身状态的控制力较弱,在倾听的过程中教师要学会理解幼儿所表达话语的意思,通过理解及时捕捉幼儿的兴趣点,分析幼儿的需要。理解是一种设身处地的倾听。在回应的过程中,由于教师和幼儿思想水平的差距,幼儿的知识发展水平不高、理解能力不强,所以教师所表达的话语如果不是幼儿“最近发展区”所能理解的话,那么幼儿就不能很好地和教师进行交流和沟通,所以教师所表达的话语必须能让幼儿理解。在对话过程中,教师理解幼儿所表达的,以及教师所表达的能让幼儿理解的话,那么教师和幼儿双方就能建构共同意义的对话过程,就能让感情交流达成共识,促进师幼对话的顺利进行。
三、师幼对话中幼儿教师角色定位的误区
师幼对话中对幼儿教师的要求是要学会倾听、学会回应和学会理解。但是在这一过程的实施中,很多幼儿教师都误解了这些要求。
1.有问必答
对话是有问必答吗?师幼对话对幼儿教师提出了倾听和回应的要求,但是教师对幼儿所有的问题都是有问必答吗?卢梭在《爱弥儿》一书中谈到,自己的思想和别人的思想是不一样的,个人论述的是自己的思想,如果教师还没有教会学生怎么去判断别人的思想,就拿自己的思想去教育学生的话,那么最终学生也只把教师的思想当做自己的思想的复制品,以后不管再怎么努力,已经没有办法改掉了。对于幼儿提出的所有问题,教师并不需要全部都回答,还是要留个幼儿想象和思考的空间。一味地将自己的思想全部灌输给幼儿,对幼儿的个体性、独立性思考发展是一种伤害和阻滞。这样的“对话”不是对话,是灌输,是不负责任的对话。
2.对话只是在幼儿教师与幼儿个体之间
很多教师都误认为对话只是教师与个别幼儿之间发生的而已,其实不然。首先要明确“对话”的主体是谁?“对话”是指两个人或者更多的人用语言交谈,指双方共同在场、互相吸引、互相包容、共同参与的关系,这种对话更多地是指相互接纳和共同分享。从对话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对话并不是只有两个人的对话,可以是教师跟单个幼儿,也可以是跟多个幼儿,甚至是跟幼儿群体之间的对话。
3.幼儿教师把对话主导权全部交给幼儿
近几年来的教育改革中,幼儿的主体性成为了热门话题。幼儿的主体性指的是幼儿的自主性、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重视师幼对话,并以此作为发展和建构幼儿主体性的一个重要过程和途径,无疑是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在师幼对话中,很多教师为了体现教师尊重幼儿的自主性、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便把师幼对话中的所有主导权交给幼儿,让幼儿先自己主动提问,成为对话中的提问方和主动方,自己却不会主动先与幼儿对话,也不向幼儿提问,其实这是对师幼对话中教师、幼儿角色以及幼儿主体性的误解。强调幼儿的主体参与,教师便从师幼对话的“重要地位”走向了师幼对话的“边缘”,甚至退出了师幼对话的舞台当“观众”。其实,师幼对话不是幼儿单独一方的独角戏,教师必须积极参与其中,不是等幼儿主动跟自己对话,教师应该积极创造与幼儿发生对话的条件。
四、师幼对话中幼儿教师角色的定位
1.幼儿教师应做师幼对话中的平等参与者
师幼对话中倾听、回应和理解的每一个过程都离不开教师的积极参与,教师应该不仅是一个倾听者,还要时时刻刻准备参与到跟幼儿的对话过程中。无论是教师发起的对话还是幼儿发起的对话,对话双方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师幼对话是建立在教师和幼儿平等理解的相互交往的基础上的,强调双方真正的平等、沟通和理解。在师幼对话中,正像玛格丽特·米德在《代沟》一书中曾经提出的“互象征文化”一样,教师和幼儿之间已经不是教训与被教训、征服与被征服,而是平等的、互相对话的关系。因此,教师要及时地改变观念,平等地参与到师幼对话中去。
2.幼儿教师应做师幼对话中的合格指导者
师幼对话过程中幼儿会有很多的疑问和困惑,这时就需要教师给予幼儿正确的指导。在师幼对话这样一个动态的活动过程中,会有很多意料不到的语句出现,教师在面临这些间题的时候,教师要及时捕捉幼儿在对话中反映出来的疑问和困惑的语言,进行思考和分析,然后,再反馈给幼儿进行指导。教师在这一过程中的指导很重要,对于儿童的发散思维和认知水平的发展都很关键。所以,教师用对话去指导的方法、语句、过程,必须都是正确的、规范的。在师幼对话中,幼儿教师应该要做一个合格的指导者。
关键词:
文化;社会结构;分析范式;超越
一、引论
现阶段文化因素对社会造成了一种新的冲击,随着当代文化的深入发展,人的智力活动的进一步发挥,社会结构和文化以及个体行动者的行动过程都进一步复杂地交织在一起。而在这种交错过程中,人的创造性活动和各种精神心态因素,不论就其广度和深度而言,都以空前的影响力占据了主导地位。文化已经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产品和工作机会的重要来源。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社会学那种把社会结构和文化当作两类不同的体系,或者把人的行动同文化的因素区分开来加以研究的做法,显然已经不能有效地贯彻到当代社会的研究中去。社会学在不断成熟的过程中,面对自身无法用结构解释的诸多难题,转而向文化解释寻求智慧和灵感,称作“文化转向”[1]340。文化在社会理论中的争论一直不断,只是有些理论避而不谈。文化始终是社会学最基本的学术组成要素,是研究人与自然关系、人与社会关系以及理解人类自身的基本视角和路径。“‘文化研究’也越来越被视为能够连接我们对历史、文本和社会生活的理解的重要途径。”[2]“但遗憾的是,在社会学理论的发展史中,学科的惯例让社会学理论家们更多的关注是‘社会’、‘结构’、‘群体’之类的宏大问题。直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文化’才逐步成为新一轮学术研究的焦点,社会学理论才重新审视和考量‘文化’这一概念的含义,以及它在整个社会学学科中的地位和价值。”[3]307
二、社会学视野中的文化
尽管“文化”一词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科学中被广泛使用,但各学科对文化的定义仍众说纷纭,至今内涵一直难以统一,甚至是相当混乱和模糊不清。同时,在一般的研究中,文化和社会的概念很容易混淆,甚至相互通用,造成曲解。社会学关于文化的定义主要是从文化本身的内在结构和外在关系尤其是与社会的关系两个层面来论述的,这样文化就成为研究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首先,摒弃将文化具体成事物的做法,根据文化自身内在的结构来谈论文化的不同类型。例如,通过一种宽泛的操作定义将文化分为:“主文化与反文化、主流文化与亚文化、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批评性文化与非批评性文化。”[4]接着论述文化的特性、结构和功能。有些学者则从四个方面论述社会学视野中的文化构成,分别是:符号、价值观、规范、物质文化[5]。与人类学强调文化是“错综复杂的总体”不同,社会学的文化概念将重心更多转移到社会共享的价值观念和行为特征等方面[6]8。其次,将文化同其他社会学的核心概念区别开来,特别是谈到了文化与社会之间的区别。社会的概念是指:“社会作为一个体系是各种人际关系的总和,作为一种完整的社会体系,无论是大社会还是小社会,都表现为各种人和人、群体和群体关系的集合,表现为一定的社会结构体系。”[7]帕森斯则论述了文化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认为文化为社会系统提供了一种共享的价值体系,这种价值的共享是通过整合社会体系中的社会角色扮演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进而让行动者将其内化而实现的,因此,价值和规范在帕森斯理论中尤其重要,但是文化缺乏强有力的解释性的维度。格尔兹指出,区别文化体系与社会体系的有效方式,是将前者视为社会互动赖以发生的有序的意义体系和象征体系,而将后者视为社会互动模式本身[8]335。“在一个层面上,是信仰的结构,表现为象征和价值标准,个体根据它解释他们的世界,表达他们的情感,做出他们的判断;在另一个层面上,是正在进行的互动行为过程,它的持续形式我们称为社会结构。文化是意义的结构,人类用以解释他们的经验并指导他们的行为;社会结构则是行为所取的方式,是实际存在的关系网络。”[9]“因而文化结构与社会结构是从相同现象中得到的不同抽象,前者是按照行动者的意义来考虑社会行为,后者是按照社会系统的功能来考虑社会行为。文化体系与社会体系的对立就相当于索罗金所谓的‘逻辑—意义的整合’与‘因果—功能的整合’的对立。”[8]335逻辑上的一致性强调的是认识观念的一致性,行动的主体不需要认识,而行动的一致性则是人和观念互动的产物,无论从经验世界还是分析方式来讲,二者都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可以分别予以关注和分析。本文论述文化与社会的关系即从格尔兹区分文化和社会的取向入手。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社会学对于文化研究更多的是从共享的价值和共同遵守的制度层面来展开的,特别是整体性、功能化地使用文化概念往往会带有社会中心论的色彩。社会中心论把文化放置在社会运行中分析,强调社会优先于文化。文化是一种复杂的意义系统,只要行动者从支配性的文化中获得行动的指导,社会结构与秩序就得到基本的保障。进而将文化理解成一种社会实践的过程,“所有的文化形式都只可以被理解为社会实践的模式”[10],文化具有了固化社会结构的性质,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文化作为主体意义的层面,忽略了文化的能动性,限制了理解文化的多样性的途径。在现代性的背景下,社会学研究中追求现代的宏观稳定的社会秩序成为社会运行的目标,坚实的秩序变成最主要的内容和不可动摇的基石,高度理性成为文化的核心观念,这就要求文化与社会结构等其他变量高度统一,研究者努力抹去与现代性的稳定秩序相背离的文化元素。文化研究变成了现代性合法化的一种意识形态,调和了那些表面上不相容的观念和对立的事物,删减了行动的多重选择性,努力控制那些隐秘的随机事件发生的概率,维持和创造了现代社会的秩序。同时,对于有些社会学家来说,文化研究在学术上几乎就是学的,实证主义社会学注重反应客观事实,只研究可测的、可控制的、可见的那部分社会事实,使文化在社会学研究中失去了应有的重要性,扩大了文化研究与社会学之间的张力。
三、强文化分析范式出现的思想脉络
几乎从社会学创建伊始,各个美学的、文化的领域就已经不仅仅表现为一种稳定的、自明的研究对象或研究领域,而且也表现为社会学理论中一种更具实质性的问题[11]。文化与社会结构的关系,在不同时期的西方社会理论中出现了不同的表现形式,换而言之,“在社会理论中,文化这一动因的地位却起伏不定,有时它被看作是首要的原动力(认为它涵盖并调节着整个社会结构),有时则截然相反,被当作仅仅是一种附带现象(认为它只是对结构的理论表征)”[12]。这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决定了文化自主性的发展趋势,而文化自主性的发展过程体现了强文化分析范式出现的思想脉络。
(一)文化是社会结构的配角,是社会运行的辅助系统
几乎从社会学创立之初,文化就成为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是在以结构为主体的古典社会学那里,文化几乎成了社会结构的配角,就像英国社会学家阿切尔所说:“无论从哪个方面看,‘文化’都只是‘结构’的一个不起眼的配角。”[3]309在古典社会学理论中,文化宏观上对于社会而言,仅仅是一种规范秩序的规则;微观上对于个体而言,仅仅是指导个体完成社会化的观念,这体现出了亚历山大所说的弱文化范式,即将文化视为一种外在的分析过程,狭义化了文化的意义范畴。例如,韦伯以一种建构主义的立场来理解文化与结构、文化与行动者的互动,看似给文化赋予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新教伦理也只不过是简化成了促进资本主义成长的文化要素。涂尔干则注意到了宗教对于理解政治过程的重要性,但这些观点一直被后世的社会学理论所忽视。齐美尔则从现代性的碎片中寻找社会生活转型的文化意味。以上理论家们所用的文化和社会这两个概念并不具有等同的地位并且这二者之间的关联是非常脆弱的。这时的文化研究犯了两种错误,一种是简单的还原论,即把文化当作一种非独立的变量来看待,文化被还原成了一种需要,文化的意义被简化了。另一种是单向的因果论,认为文化是一种固定化的形式,将文化看作一种固定的产品。
(二)文化是结构的隐形表述,是社会结构的象征性表达
文化研究中更多的研究者则在一般意义上将文化界定为象征符号。索绪尔也将语言符号化,认为一个符号可以区分为“符具”和“符指”。“他相信一切文化系统可以用‘语言系统’来指示,语言系统是一个相互联系的各种符号的一个系统,而‘语言系统’在性质上是社会的,因为语言符号的意义只可能来自各种规则的总体性的客观结构,来自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结构。”[1]55类似的还有列维•施特劳斯用图腾研究来说明,群体和图腾之间的关系,即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上述论者从作为文化现象的某一特定符号———仪式、语言和图腾,谈文化与结构之间的象征关系,认为符号象征意义的文化反应各种深层结构和结构变化的特征。然而,文化作为一般象征社会结构的意义上来讲,或多或少的被限定在只参与社会关系的生产,作为社会结构的表述由一系列象征符号构成,象征着结构的特征。此时,文化则指的是在社会结构中意义被生产、流通、交换的具有物质性的价值网络。这种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涂尔干对原始宗教仪式的研究,他将仪式作为符号来处理,这种仪式符号象征着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所谓社会结构的象征,这里指的就是强调诸如仪式和其他文化要素,反应社会关系本质的象征行动往往都具有社会性。当文化作为一种符号的意义来解读的时候,学者就在这个范围内讨论了象征性互动。“对于布鲁默、戈夫曼、加芬克尔等作者来说,文化构成了一个外部环境,行动者根据这个外部环境,做出一系列‘可以解释的’,或者可以产生好的‘印象’的行动,在这个微观社会学传统中,极少提及符号作为准则性的戒律或叙事通过内化了的道德约束力由内而外塑造人际互动的力量。”[13]13即都从微观的互动、符号功能角度,论述了符号在不同社会结构中的意义,包括行动者不同行为意义阐释及其社会关系的阐释。不论微观性的文化具有怎样的功能,它都是一些文化要素构成的符号系统,这些符号系统是维持良好社会秩序的深层要素并且文化具有社会性。“由于符号的功能在于表达社会结构特征,在于解释结构意义或作为解释结构的背景,所以这类文化概念的研究,多半强调文化与社会结构的互融性。”[1]57
(三)文化作为主体性意义阐释的浮现
当代社会高度发展的结果,使社会与自然的对立发展到了空前未有的危机程度,人文因素不断向社会领域渗透。为此当代社会理论提出了古典社会理论从未提出过的问题,“文化”成为当代社会理论研究行动与结构等重大问题的一个基本参照点。“在布迪厄的概念框架中,文化起着保证社会不平等的复制,而不是创造着变革的可能性作用,于是,文化通过惯习的作用,更多的是作为一个因变量,而不是自变量进行操作,它是一个工具箱,而不是发动机。”[13]15-16他认为基本的阶级结构只能在经济领域中被形塑,而文化资本的掌握则是对这种基本社会结构的协调,尽管文化资本的再生产极为重要,但无论如何都不至于改变经济形塑的结构,更谈不上创造新的社会关系。但是他“将文化研究带回到社会学研究之中心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14],归根结底,布迪厄的文化概念是行动的外在资源,而不是内在文本。亚历山大认为:“总的来说,社会学对于文化的研究仍然主要属于弱文化范式,解释力度不够、对文化自主性含糊不清、并且只用抽象而不是具体的机制来把文化置入具体的社会过程中。”[13]19格尔兹的“深描”揭示行动与文化之间的关系,由此来阐释行动意义,在他看来,文化是当地人背后由人类学家阅读的意义文本,它是一个丰富而复杂的象征体系,是指导行动的意义之网,对社会生活产生着重要的形塑作用,通过它我们可以揭示文化诸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阐释文化作为主体的意义。他认为文化体系是与社会系统平行的一种机制,研究文化就是研究其内在意义。而文化社会学理论的强文化范式,就是要阐释文化作为一种独立变量的本身意义。同时,文化体系对于社会结构也具有一定的反作用,当文化体系与社会结构不相适应时,也表现出了社会结构的滞后性。方法论上从“解释”到“阐释”再到“深描”,文化的主体意义得到了呈现。
四、迈向强文化分析范式
现代社会文化自身的发展展现出了新的特点,突出了文化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这就要求社会学研究文化范式的转变,这种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文化整体性迷思的破灭,即从整体性走向异质性,文化的差异性凸显,多元文化兴起,大众文化进入研究领域;文化的边界被打破,现代社会流动性使得文化的交融空前繁荣;个体与族群文化的脱离,族群文化不再是维持个体自我存在的唯一方式,文化象征的符号具有了一定的随意性,意义表达变地重要。同时,现代社会统治文化秩序的制度变得多元,大量的制度根据不同的文化价值形式规范着人们的行动领域,人们不再是习惯的奴隶,也不再依据事物的过去和现在的阶段来推断未来的状态,世界不再是一种外在的、永恒的、单一的强制的力量在控制,“‘文化’不再需要掩盖人类自身的脆弱性,不再需要向其选择的偶然性和不可控性致歉”[15]。同时,在全世界,从社会学理论与研究乃至整个人文科学,文化一直都在执着地为自己寻找一条通往学术中心位置的道路。社会学家长期以来深切地感受到需要一种理论范式来认真地对待社会关系中的文化现象,在涉及文化与社会的因果关系时,人们在关注结构对能动性发挥影响的同时,开始告别结构决定论,关注文化自主性及其实现路径。假如布迪厄将文化带回社会理论研究的中心地位的话,格尔兹通过对帕森斯社会、文化、人格相互整合观点的批评,他致力于更加紧密的把行动和行动者本人的经历的意义联系起来并且将其与文化形式联系起来,进而发展出文化系统与社会系统相互独立的思想,分析了文化作为文本的内在意义,则浮现了文化的自主性。亚历山大在论述文化社会学的研究范式时,提出了文化弱范式向强范式的转换,强文化范式是文化社会学的一个重要的研究范式,运用强文化范式才能分析出文化对于社会形塑所起的强大作用,进而将文化的自主性提高到了另一个高度。他所提出的文化社会学的强文化分析范式是:“格尔兹式的‘深描’、文化的独立性理论、文化的一般理论。”[3]320亚历山大的强文化分析范式是用结构主义诠释学和人类学的象征理论模型来展开讨论的,他认为建构强文化分析范式应该遵从以下三个标准。第一是认可文化的自主性,文化作为一个系统,其生产和发展都具有独立性,文化的自主性来自于文化与社会结构的脱离,因而“‘文化社会学’中的文化在塑造人的行为和制度建构时,是一种拥有自主性的‘独立变量’,能够对人的行为输入如物质、制度力量一样的勃勃生机”[16]195。第二是明确的方法论。亚历山大认为格尔兹提出的深描的概念有点含糊不清,晚期的格尔兹拒绝将他的解读性分析和任何一种一般理论相联系,描写具体的事物代替了理论建构和理论阐释,文化的研究偏离了狄尔泰设想的解释性学科,这种思潮影响了人类学民族志的写作风格和民族志权威的确立,人类学对于文化的转译的真实性在哪,人类学家在书写异文化的阐释还是在写传记?因此,以亚历山大为代表提出的结构主义解释学意义上的深描不是要将文化只停留在描述文本的层面,而是要注重各个文化要素相联系的象征符号的社会事实文本,文化的深描要注意广义的社会情景和结构性因素,即用文化的视角来研究社会结构,从而寻求一般性解释的可能性。此时“文化就是意义的生产、流通的社会过程和集合总体”[6]4。第三是明确的因果关系,指明研究文化如何发生作用的具体机制,“即文化社会学的解释不是用抽象去解释具体,而是以具体来解释具体,这里的焦点是通过深描对细节加以重新叙述,目的是积累叙述并在具体情境中构建一个文本,它是一个由具体事物支撑的、由有规律地互相联系的符号象征所支撑的文本,试图直接在行动者与机构之间建立因果关系,并阐明文化如何介入乃至引导实际发生的事和人”[16]196。自此,文化在社会学理论中的地位完全从边缘走向了主流,从依附走向了独立自主,文化的主体性在社会学理论中得到了明确表达,文化具有了独立的空间。因此,文化不再仅仅是社会结构的配角、自然生态环境的简单反应和人类深层思维的外显特征;也不仅仅是人类社会秩序的黏合剂和社会良性运作的剂。
五、强文化分析范式的重要性与启示
(一)强文化分析范式的重要性
“‘强调文化的自主性’,这一事实表明,不能简单地把文化解释为对深层经济力量、权力分配或社会结构需求的反应。”[17]而是,通过使文化更多的拥有一种能动的塑造和组织———从内部建构一系列经济、社会和政治关系和实践能力,这种局势得以实现[18]。文化就变成了对社会生活领域的建构,而不是一个简单的依附的变量,文化像社会事实一样具有客观存在的结构,今天的文化研究已经不再是关于文化形式或文化现象的单一研究,而是一个关于整体社会生活、社会想象的全面研究,不能再用抽象来解释文化,而是用具体机制来解释具体文化事项,文化中的人文因素和物质因素、符号与结构精密地相互交错在一起,致使人类创造的现代文化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中心地位。传统主流社会学理论在相当程度上忽视了文化领域,只关注被理解为与文化相脱钩的宏观的社会制度和结构。因此,社会学理论中文化的转向,亚历山大文化社会学中强文化范式的提出,将文化在社会学理论的地位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给众多学科带来了生机,拓展了社会学理论的视野并且有助于人们深刻地认识人类社会正在经历的各种变迁。
(二)强文化分析范式的思考
亚历山大的强文化分析范式也有一定不足,这种不足体现在对于文化自主性概念的界定与使用的模糊。同时,文化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论述有待商榷,如果过分地夸大文化的自主性,过分强调文化与社会研究范式的差异,将会使文化与社会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也将使强文化分析范式最终会接近文化决定论的范畴。文化范式与社会范式不是相互对抗,有明显鸿沟,没有整合可能性的。在现实的研究中,我们不能犯简化论的错误,用一种彻头彻尾的范式去代替另一种范式,即我们不能用完全的社会范式去取代文化研究的范式,也不可能用完全的文化范式取代社会范式。我们重新审视一些社会学、人类学理论对社会与文化关系的研究,也明显地表现出了两种分析范式的分离与替代,社会学传统理论强调了宏观社会系统的重要性,而文化的解释很弱,对文化独立性的定位含糊不清,甚至试图用社会研究范式来涵盖文化研究范式,忽略了文化建构社会过程的机制。相反,人类学一些文化研究则强调了文化的重要性,“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可以落入文化研究的问题之下,因为文化在其概念中扮演着一种无处不在的角色,几乎每一件事物都在某个方面属于文化范畴,文化作用于每一件事物”[19],这在现实的研究中是很难把握和操作的,有泛文化之嫌。在文化与社会关系的研究中,我们绝不能赞成极端的决定论。首先,不能让社会结构对文化进行霸权,淹没了文化的意义,让文化完全变成了没有能动性的社会结构的配角,结构决定和操纵了文化的一切,文化研究要避免这种结构决定论。因为,经济、政治、社会实践虽然都有其自己独特的状况和影响,但是它们也都在文化与意义系统中得到构建,通过这个过程,社会行动者才能占据某个关键位置并相应地发挥作用。通过研究发挥文化作用于社会行动者的行动逻辑,分析文化起作用的内在机制,这样就可以把文化作为其他系统存在的外在性条件转化为主体意义的内在深描。其次,文化不能淹没社会性范畴,在理解和分析社会关系时不能过分泛化理解文化及其作用,即文化不能通过调控社会化被无限地上升到涵盖一切。文化研究也不能脱离社会性范畴,文化控制社会秩序的作用不能无限放大。我们应该意识到这些思想的不合理性,即以这种方式扩大文化的作用会偏向文化泛化论,导致出现分析的误区:一切都是文化,文化就是一切。最后,避免反二元论和实体二元论。反二元论者不认为社会和文化之间存在二分式的区别,他们认为文化与社会是紧密相连的、相互促进,不能强行加以区分。因此,反二元论者并没有对二者的关系进行详细的分析,而是主张解构二者所有的区别,这就使二者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相反,实体二元论者认为文化与社会界限分明,是互不渗透的领域。即它把社会与文化看作两个独立的领域来分别处理,却忽视了彼此的渗透。例如,在贫困问题的研究中,将文化不公正与社会的不平等割裂开来。两种思想都反映了学术研究中处理文化领域与社会现实之间简单化的倾向。以上有关文化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思考,把分析的某一个层面当作实在的,另一个层面当作附属现象,即没有自我的存在,这使我们往往面临着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今天我们最主要的是要克服文化范式与社会范式之间的分离和克服二元决定论。文化与社会这两种研究范式要求能够,也应该形成彼此协同、相互促进的力量。其实,这两种研究范式是一种虚假的对立,今天的研究既需要对文化研究的承认,又需要对社会研究范式的承认,单有任何一个方面都不够。实际上社会系统和文化系统是相互交错在一起的,社会学在不断注重宏大社会结构分析的过程中,边缘化了文化的作用,或者在实际的研究中为了便于逻辑分析,在方法论上区分为不同的概念体系,在结论部分却忽略了二者的内在深度关联,从而导致曲解社会事实,限制了社会学的想象力。同时,人类学研究在强调文化多样性的同时,也不能走向文化决定论,狭义了社会性因素解释和深描社会的作用,忽略现实利益对于社会生活的形塑,忽略权力、制度与文化之间的不同张力。总之,强文化研究范式最主要的贡献是,让我们重新审视社会学研究中文化的地位以及研究中如何处理社会与文化的关系,如何避免二元决定论。这就需要一个研究框架来整合社会范式与文化研究范式,寻找一种能够承认文化范式精华与社会范式精华结合在一起的方法,把两种所具有的解释力放到单一的综合性框架中。文化研究应该是超越学科旧的边界限制,重新整合文化与社会关系的研究范式。下面我们就谈一下两种范式的整合。
(三)超越文化研究的二元决定论
鉴于现代社会复杂的关系,我们需要一个恰当的方法,既能够阐释社会与文化现象之间的差异,又能够解释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既能够包纳文化与社会相互不可化约性,又能够包纳它们实际上的不可分离性。其实,文化常常暗含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在经验世界中,文化与社会在一般情况下是描述同一事物的两种镜像,换而言之,如果说文化构成以群体的信仰、仪式体系,形成一套规范行为方式的宇宙观或生活方式的话,社会结构则强调群体的构成要素,人群的集合和彼此之间的关系,为群体提供了分类的模型。”[1]134社会和文化是行动的两个不同层面,这两个层面相互渗透。我们可以用分析性二元论来超越文化研究的二元决定论。分析性二元论更加关注文化系统和社会系统的共生与交互作用、相互影响,把二者都看作分析行动的面向。文化系统和社会系统之间在动态互动中存在着逻辑关系并且这两个层面都是活跃的、实在的,有可能相互矛盾或者相互补充。在行动的过程中,行动者必须面对这些问题并且在解决的过程中二者势必会相互制约,这就促成了行动的自由。显然,社会结构、行动和文化,作为社会事实,作为客观存在的一部分,它们三者并不可能作为相互独立的实体或系统而存在。这就是说,从本体论的角度,社会结构、行动和文化,从来都是相互交错在一起[20]34。人作为行动的主体,同整个社会结构和文化因素紧密相连,无论社会结构、文化和社会行动都离不开对人的研究,而人具有能动性,社会结构和文化既是行动的条件,同时又是行动的结果,这就打破了线性思维,避免了社会结构与文化地位的二元争论。加之现代社会中人类创造了无比丰富的文化,现今的文化与以往相比具有明显的特征,人为创造性因素占了重要的位置。以至于当代社会的理论研究由于上述重要原因,就更不能也不应该机械地分开“社会结构”“行动”和“文化”的因素[20]34。首先,文化与社会结构是行动的一体两面,文化与社会相互影响,社会和文化不能相互独立存在。“没有社会,文化就不可能存在;反之亦然,没有文化,社会也就不可能存在,人们经常脱离社会来讨论文化,好像两者毫不相干,事实上他们是紧密嗤合的”[21],并且形成了双向交织与互动,这就避免了任何的还原主义或者单项的决定论。文化具有独立性,但文化是社会的文化,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任何文化的独立性都不能脱离社会和社会中的人而存在,社会也离不开文化,社会因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地进步。当代社会理论家试图超越传统社会学的上述研究途径,再也不愿把社会和文化分割开来,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作为研究对象的社会和文化,同实际存在的社会和文化之间存在不可避免的差异性,回避方法论的理想主义。这就避免了传统社会学理论中文化研究的弊端,不仅使文化具有了自己的空间和话语权,同时重新建构了文化与社会结构的关系。其次,就是将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结构的内在意义来分析,分析文化自身意义,分析文化的内在价值。即在注重文化自主性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分析其对社会结构产生内在作用的机制,此时的文化领域和社会结构就具有了某种内在的深度关联,而这种内在的深度关联方式呈现出一定的多样性和场域性。这就要求研究者要在具体文化研究以及文化与社会关系研究中归纳与区分,将文化放置在具体的社会结构中,不同的文化对应不同的社会结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避免帕森斯试图从符号和象征的观点出发,只是将文化看作一套具有功能性的价值系统,强调其功能的意义,而不阐释创造整体生命的文化意义的上述做法,造成了文化作为一种自主性意义的缺失。最后,将文化与能动性结合起来研究各种现象,这样就可以避免文化与社会的争论。作为社会的能动者我们并不仅仅靠着既定的命题在生活,同时我们也发挥着自己的创造性,创造着现代的神话。人类学理论中论述文化与社会区分的因果一致性和逻辑一致性都是建立在宏观的整体文化观和文化对社会整合功能一致性假设的基础之上的,“20世纪70年代,人类学领域中浮现了大量的理论分裂,逐渐抛弃了和谐一致的文化观念和日渐关注人类学范式和框架如何形塑和歪曲了他者的经验”[22]。也就是说将文化视为高度统一和谐的静态的人类学观点得到了挑战,因社会的不断转型和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参与而使得文化作为整体的整合得到了质疑,从人类学理论的发展脉络中,我们可以清晰地感觉到,文化概念的演变从一种整体的文化观发展到一种注重个体能动性的非整体的文化观,文化内部的不同位置的群体对文化有不同的需求,文化研究与社会群体分层密切地联系起来。文化对社会除了起着整合作用之外,有时候也对社会团结起着破坏作用。在现代性高度发展的当代世界中,社会变得更加碎片化和相互依赖,整体的文化观的权威逐渐地在下降。假如脱离了个体的主观能动性而仅从宏观的层面来谈论文化的意义、文化的整合功能的话,就会对文化的作用造成曲解。现代社会中的文化具有多层次性和有条件的差异性,不能因其典型性的分析而遮蔽了文化的真实面貌,自此,文化社会学中的文化研究不但走向了分析其具体的美学意义和内在价值,同时,在承认个体差异性和能动性之后,走向了文化概念的不同层次与社会群体不同阶层的联合,从而使文化阐释具体化,文化研究微观化。因此,文化因素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根本的转向,社会学学科对于文化在社会研究中的地位应该重新审视,文化不仅仅是整体的或者是结构的,不再是隐性的或是显性的,不再是霸权的或是反霸权的。再不能仅仅将文化视为功能维护的一种辅助现象,而要注重其本身的特征,分析文化本身的内容和意义,注重文化的易变性和流动性,同时把观察文化的共享模式与个体实践相结合。同时,文化与社会结构的关系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如果主流社会学还是把文化作为一个相对独立于社会的次级系统而加以分析的话,那么,在人类文化高度发达并不断地深入影响社会整体生活的时代,社会学理论家已经完全不可能再沿用传统社会学在本体论上关于文化与社会机械分割的研究范式。
六、结语
新形势下文化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对现有学术研究造成了新的冲击,对社会学传统的文化研究范式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这种新的挑战,亚历山大提出了强文化分析范式。虽然强文化分析范式将文化的自主性提升到一定的高度,给文化研究带来生机和活力,但是强文化分析范式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我们通过重新审视文化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而对社会学文化研究的范式进行了反思。我们既不同意弱文化分析范式,也不同意强文化分析范式与文化就是一切的泛文化论。而是从文化、行动、社会结构三者相互连接的链条上对文化进行整体上的理解,对多元文化研究范式进行整合性思考。社会和文化作为一体两面,二者呈现互构与共变的关系,即文化与社会是一种“‘双向的结构’,每一方既结构化对方又为对方所结构化”[23]。在这种动态的双向结构化中,文化研究与社会研究具有同等重要价值,而不是决定与被决定,我们必须超越传统的二元决定论。文化与社会既相对分立,又相互联系与补充,二者不可分割、互为前提与条件,在差异、对立、冲突中实现协调与整合。社会行动作为一种中介,促成了二者深度关联与内在统一。社会结构是人存在的物质实体,而文化结构则是人存在的意义体系,两者是人类存在的实质与表征。社会结构与文化结构的再生产,既有一一对应的关系,也包含着差异与冲突的过程。我们将在文化与社会的互构中建设“和而不同”的美好世界。
作者:赵利生 袁宝明 单位: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
参考文献:
[1]周怡.解读社会:文化与结构的路径[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美)霍尔,等.文化:社会学的视野[M].周晓红,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1.
[3]文军.西方社会学理论:经典传统与当代转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4]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70.
[5]王春林,等.文化的社会学论析[M].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1:8-13.
[6]陆扬,等.文化研究导论[M].修订版.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
[7]司马云杰.文化社会学[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7:14-15.
[8]夏建中.文化人类学理论学派:文化研究的历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9]格尔兹.仪式的变化与社会的变迁:一个爪哇的实例[J].国外社会科学,1991(4):52.
[10](英)戴维•钱尼.文化转向:当代文化史概览[M].戴从容,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5.
[11](英)布赖恩•特纳.Blackwell社会理论指南[M].李康,译.第2版.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431.
[12](美)马克•D.雅各布斯,等.文化社会学指南[M].刘桂林,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15.
[13](美)杰弗里•亚历山大.社会生活的意义:一种文化社会学的视角[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15](英)齐格蒙特•鲍曼.作为实践的文化[M].郑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6.
[16]周怡.强范式与弱范式:文化社会学的双视角:解读J.C.亚历山大的文化观[J].社会学研究,2008.
[17](英)菲利普•史密斯.文化理论:导论[M].张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11.
[18](英)托尼•本尼特.本尼特:文化与社会[M].王杰,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202.
[19](美)理查德•比尔纳其,等.超越文化转向[M].方杰,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9.
[20]高宣扬.当代社会理论(上)[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1](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M].赵旭东,等,译.第4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2.
[22](美)缪尔.人类学家的文化见解[M].欧阳敏,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