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论文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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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论文

篇(1)

一、东盟的区内贸易

自1994年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正式实施以来,在区内关税减免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截止到2001年5月,其CEPT(CommonEffectivePreferentialTariffScheme)(注:CEPT称为《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是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运行机制。CEPT产品包括四类,即列入清单产品、暂时例外产品、一般例外产品和敏感产品。)产品的加权平均关税由1993年的12.76%下降到2001年的3.21%,而且有98.3%的商品属于“CEPT列入清单”,其中92.7%商品的关税在5%以下。2000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内贸易总额为1595.91亿美元(注:2000年泰国区内贸易的进出口值只包括头9个月的数据。),比1993年增加了93.58%。同时,2000年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比重为22.32%,比1993年提高了3.14个百分点,年均增长2.19%。因此,从区内贸易比重来看,东盟区域贸易合作在扩大区内贸易上有一定程度的作用。当然,东盟区域贸易合作对各成员国的影响是不同的。马来西亚和文莱的区内贸易比重有所下降,虽然文莱的区内贸易比重居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首位,但其区内贸易在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总量中的份额却很低,只有0.74%,而且文莱的出口主要是石油和天然气,变化起伏较大。而印尼、菲律宾和泰国的区内贸易比重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年均增长率分别达6.67%、7.92%和4.79%,说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使区域内原先贸易保护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加强了同区域内其他国家的贸易联系,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扩大经济规模,增强其出口产品在区域内的竞争力。

二、产业内贸易指标

对产业内贸易问题的经验性和统计性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主要涉及经济一体化对贸易专业化的影响,其代表人物有沃顿恩(Verdoorn,1960)、米歇里(Michaely,1962)、巴拉萨(1966)、格鲁伯和劳艾德(GrubelandLloyd,1975)等,他们都建立了各自的测量指标。其中,格鲁伯-劳艾德指标(Grubel-LloydIndex)是迄今为止最具权威的产业内贸易测量指标,简称GL,其表达式如下:

附图

其中,X[,ij]、M[,ij]分别代表i国j产业的出口额和进口额,如果i国j产业的贸易全部为产业间贸易,则GL[,ij]=0;如果i国j产业的贸易全部为产业内贸易,则GL[,ij]=1。因此,产业内贸易指标值在0-1间变动,GL[,ij]越接近1,说明产业内贸易的程度越高,GL[,ij]越接近0,则说明产业内贸易的程度越低。

而一国所有产业的产业内贸易指标是各产业的产业内贸易比率的加权平均数,其表达式为:

附图

表1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比重单位:%

附图

注:此处的区域内贸易比重指一国或区域的区内贸易占该国或该区域总贸易的比例。2000年泰国只包括1-9月份的进出口数据。

资料来源:ASCUDatabase。

人们通常用一段时间内格鲁伯-劳艾德指标的变化来说明产业内贸易的重要性,如伊玛达(Imada,1990)、阿里夫(Ariff,1991)、基旺(Kwan,1994)和拉曼萨米(Ramasamy,1995)都用此指标对东盟产业内贸易进行研究。但是我们所要说明的是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调整成本,也就是研究该时期区内贸易的增加主要来源于产业内贸易还是净贸易(nettrade,NT),(注:在此用公式对相关概念作一介绍。TTi=NTi+IITi,其中TTi=Xi+Mi,NTi=|Xi-Mi|,TTi指i国的区内贸易的进出口总额,Xi、Mi分别指i国区内贸易的出口额和进口额。tti、nti和iiti分别是一段时期TTi、NTi和IITi的增长率。)而格鲁伯-劳艾德指标并不能说明产业内贸易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程度。另外,该指标还会引起误导,因为,有时尽管产业内贸易比净贸易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低,但是该指标仍然呈上升趋势;同样,有时该指标呈下降趋势,尽管产业内贸易比净贸易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率较低,这是因为:

当iit[,i]>nt[,i]时,意味着GL[,i]是上升的,但是,如果GL[,i]<nt[,i]/(nt[,i]+iit[,i]),nt[,i]+iit[,i]>0,则Ciit[,i]<Cnt[,i];类似地,当nti>iiti时,意味着GLi是下降的,但是,如果GL[,i]>nt[,i]/(nt[,i]+iit[,i]),nt[,i]+iit[,i]>0,则Cnt[,i]<Ciit[,i]。

产业内贸易和净贸易的贡献率表达式如下(Menon,1996):

tt[,i]=Cnt[,i]+Ciit[,i],(3)

其中,Cnt[,i]=(1-GL[,i])nt[,i],(4)

Ciit[,i]=GL[,i]iit[,i],(5)

tt[,i]、nt[,i]和iit[,i]分别是i国一段时期TT[,i]、NT[,i]和IIT[,i]的增长率,Cnt[,i]和Ciit[,i]分别指nt[,i]和iit[,i]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率,GL[,i]指基期i国的格鲁伯劳艾德指标。三、样本的确定与数据来源

国际贸易的商品成千上万,确定这些贸易中哪些属于产业内贸易,哪些属于产业间贸易,涉及到商品的分类和产业的定义问题。本研究根据HS编码来划分。(注:HS编码全称为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TheHarmonizedCommodityDescriptionandCodingSystem,HSCode),也简称协调制度,是一种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广泛用于国际贸易有关各国和国际组织的征税、统计、运输等方面,是迄今最完善、系统、科学的国际贸易分类体系。HS编码一位数为类,两位数为章,二者分别有22类和99章。)一般说来,产业划分的越细,产业内贸易指标就越低,反之亦然。由于受数据的影响,本文将按章,也就是HS编码两位数等级数据来划分,然后再用加权平均法计算HS编码一位数(类)和所有商品总体的产业内贸易指标及其对区内贸易的增长贡献率。

本文对1993年至2000年期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业内贸易进行实证分析,并将1993年作为基期。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业内贸易进出口数据来源于ASCU数据库。

四、实证研究结果及其分析

利用公式(1)-(5),本文计算了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的产业内贸易指标。

就东盟自由贸易区整体而言,1993年至2000年期间,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增加了94%,其中产业内贸易提高了75%,产业间贸易提升了18%,换句话说,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的增加有近80%来源于产业内贸易。从部门看,在18类商品中,(注:本文将武器弹药、杂项制品、艺术品和其他未分类商品排除在外,故只有18类商品。)除了动植物油脂类商品外,东盟自由贸易区其他17类商品的区内贸易值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机电音像设备和化工产品的区内贸易增幅最大,均超过一倍,分别达1.45倍和1.42倍。而就产业内贸易的贡献率而言,除了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和木及木制品外,其他15类商品的产业内贸易的贡献率高于产业间贸易的贡献率。

从东盟自由贸易区各国的具体情况看,除了文莱的区内贸易下降了14.54%外,其他5个国家的区内贸易额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菲律宾和印尼的增幅最高,分别达3.08倍和1.31倍。虽然文莱的区内贸易额有所下降,但其产业内贸易却增加了近10%,其他5个国家的产业内贸易对扩大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率都大于产业间贸易的贡献率。

很显然,东盟自由贸易区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结果说明东盟区域贸易合作有助于东盟产业内贸易的发展。产业内贸易在东盟区内贸易的重要性的提高说明了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短期调整成本低于原先一些国家的预计。看来那些担心贸易自由化会导致巨大的短期调整成本的生产者是言过其实了。各个东盟国家应对那些院外活动团体的说辞持审慎态度,不要为此而改变贸易自由化的进程。

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提高了产业内贸易在东盟区内贸易的重要性呢?我想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根据林德尔(Linder)的“需求偏好相似论”(DemandPreferenceSimilarityTheory),相似的收入水平和消费偏好促进产业内贸易。自80年代开始,特别是80年代后期开始,东盟各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1987年至1996年的9年间,泰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最高,高达7.80%,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尼则分别为6.05%、7.48%和6.36%,菲律宾最低,为2.88%。随着东盟各国经济的发展,东盟的市场容量迅速扩充,需求越来越重叠,从而使东盟的产业内贸易比例越来越高。其次,东盟各国的工业化建设。1987年至1996年的9年间,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尼的工业附加值年均增长率都达到两位数,分别高达12.18%、11.74%和10.07%,新加坡为9.22%,菲律宾最低,为4.05%,可见东盟的工业生产能力大大提升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东盟产业内部的分工就越细,异质产品的生产规模就越大,从而形成异质产品的供给市场,伴随着需求结构的日益趋同性,东盟的产业内贸易增加了。第三,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随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东盟国家之间的关税越来越低,到2001年东盟自由贸易区90%以上商品(CEPT列入清单商品)的关税低于5%,各国的贸易保护程度大大降低了。这促进了东盟区域资源的重新配置,一些资源从进口部分转移到出口部分,使出口产品更加多样化,提高了产业的水平分工。根据巴拉萨和波温斯(BalassaandBauwens,1987)的实证研究,产业内贸易与加入区域经济组织呈正向关系,即组建区域经济组织有助于区内贸易的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最后是跨国公司的全球化战略。跨国公司在东盟的投资主要有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跨国公司在该时期的投资主要是为了避免东盟国家的进口限制和壁垒;第二个时期是90年代,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寻求生产的低成本,并将东盟作为出口基地。此次的投资主要是在消费类电子和电子配件。正是第二个时期的投资大大促进了东盟国家间的产业内贸易,这些产业内贸易主要是那些电子配件等中间产品。随着跨国公司的发展,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Intra-firmTrade,也称公司内贸易)也不断扩大,而在公司内贸易中相当部分属于产业内贸易。现以日本丰田汽车在东盟各国的投资为例,来说明跨国公司在东盟的投资有助于东盟区内贸易的产业内贸易(参见图1)。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在东盟地区内展开产业内分工,把汽车零部件生产分布到各国,进行专业化生产,以发挥规模效应,而且根据东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的规定,这些产品的区内贸易是享受关税减免的。

附图

图1东盟汽车工厂:以丰田汽车为例

资料来源:Petri,P.(1993)。

【参考文献】

1.陈雯:博士学位论文,《东盟区域贸易合作的贸易效应研究》(2002)。

2.Ariff,M.(1991)TheMalaysianEconomy:PacificConnections,KualaLumpur:OxfordUniv.Press.

3.Balassa,B.(1966)"TradePerformanceasanIndicatorofComparativeAdvantage",inD.Greenaway(ed.),EconomicDevelopmentandInternationalTrade,London:MacMillan.

4.Balassa,B.andL.Bauwens(1987)"Intra-IndustryTradeSpecializationinaMulti-CountryandMulti-IndustryFramework",EconomicJournal,Vol.97.

5.Dixon,P.B.andJ.Menon(1995)MeasuresofIntraindustryTradeasIndicatorsofFactorMarketDisruption,CREDIT

ResearchPaper95/13.

6.Grubel,H.G.andP.J.Lloyd(1975)Intra-IndustryTrade:TheTheoryandMeasurementofInternationalTradeinDifferentiated

Products,London:Macmillan.

7.Imada,P.(1990)EvaluatingEconomicDevelopmentinDevelopingCountries,AnnArbor:UMI.

8.Krugman,P(1981)"Intra-IndustrySpecializationandtheGainsfromTrade",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Vol.89.

9.Kwan,C.H.(1994)EconomicInterdependenceintheAsia-PacificRegion,London:Routledge.

10.Menon,J.(1996)AdjustingtowardsAFTA:TheDynamicsofTradeinASEAN,Singapore:ISEAS.

11.Michaely,M.(1962)ConcentrationinInternationalTrade,Amsterdam:North-HollandPublishingCo.

12.Petri,P.(1993)"TheEastAsianTradingBloc:AnAnalyticalHistory",inJ.A.FrankelandM.Kahler(eds.),RegionalismandRivalry:JapanandtheUnitedStatesinPacificAsia,Chicago:

篇(2)

另外,韩国在整个部门限制自然人口的移动。专业服务领域中,没有开放医学牙科服务、助产、护士、物理护士服务,也没有开放有关能量流通服务、建筑物清扫服务。在视听服务中的电影、录象放映服务和广播电视服务部门,在国内是比较敏感的部门,所以至今没有允许。还有,保健、医疗部门没有开放整个部。教育部门,没有允许中小学教育及其他领域硕士论文。环境服务部门,没有开放有关卫生设施的服务。娱乐文化部门,把新闻提供、图书馆、博物馆等其他文化服务、体育服务从开放对象中除外。运输服务部门,把内部水路运输、宇宙航空服务从开放中除外。

在市场经济里,形成了以WTO为中心的,与多边主义的接近,以及把自由贸易协定作为媒介的与区域主义的接近两个方向。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表现出国家之间的利益对立还比较明显。与此相反,有相同利益追求的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则表现繁荣的现象。

篇(3)

(二)贸易产品类别变动不大2001年以来,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额持续增加,韩国对中国的农产品进口依存度提高,中韩农产品贸易结构变化不大。中国对韩主要出口农产品为玉米、小麦、植物胶类及大米、大豆、辣椒等。中国从韩国进口农产品集中在拉面、兰花、调味汁,板栗、咖啡制品等产品上。

(三)贸易商品结构仍以产业内贸易为主。目前,中韩农产品贸易主要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主要农产品种类为水产品、蔬菜、水果等。但中国出口产品多为原料型农产品,在农产品农药残留量、动植物卫生安全检疫方面存在不足,进口多为深加工型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结构还需不断改善,向水平型和高质量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发展。

二、中韩FTA主要争议点及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据韩国研究,签署中韩FTA后,韩国的GDP、进口、出口将分别增加3.1%至3.2%、5.4%至5.5%、5.9%,社会总体福利将增加3.0%;两国贸易投资领域的合作也将扩大,特别是中国对韩投资将进一步增加;对两国的外交、安保和东北亚局势也有好处。但对于韩国来讲,农产品市场开放是FTA谈判中最为敏感的问题。中韩两国在地理上临近,生产季节和产品类似。对中韩农产品的单价进行对比可以发现,除了洋葱和鸡肉外,韩国大部分农产品价格都要高于中国。无条件的开放农产品市场,推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会令韩国担心其粮食安全。为保护其本国市场,韩国坚持将大米等200多种农渔产品列在农产品开放领域之外。有关农产品市场开放的主要争议点如下。

(一)适用例外条款的选择标准和选择范围FTA的签署会带来两国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对韩国而言,既要适应贸易自由化的大环境,又要在WTO框架内保证其利益最大化,在缔结FTA谈判时利用例外条款为其敏感农产品争取最大利益就成为必要手段。双方就大米等敏感产品是否使用例外条款的认证与争议将成为谈判的热点,也是影响中韩农产品贸易的焦点。

(二)农产品紧急进口限制措施(SG)的设定韩国在农产品上对中国的依存度相对较高,为了避免中国农产品的进口激增给韩国农民造成重大伤害,韩国会采取直接规避措施,在FTA谈判中必然要提出使用紧急进口限制措施。双方将就是否要采取此项措施、采取措施的条件、启动次数以及采取对象产品等详细内容进行讨论,这些都会对未来的中韩农产品贸易造成影响。

(三)农产品贸易的非关税措施随着FTA缔结后中国农产品对韩国出口增加,韩国政府担心随之而来的动植物病虫害进入的可能性,为保证食品安全问题,将会实施进口农产品安全性措施、检验检疫等卫生措施等非关税措施。针对中国有可能选定部分区域,或选定某种农产品的产区,实行严格的地域限制、农产品病虫害防止或检验检疫措施,或直接对部分产品实施进口限制。这些措施将成为双方的主要争议点,也进一步阻碍了中韩农产品的发展。

三、促进中韩农产品贸易的对策建议

中韩两国自建交以来,贸易发展迅速,农产品贸易成为两国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韩国是我国重要的农业经贸伙伴,也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然而由于韩国对本国农业以及农产品市场的过度保护,农产品贸易成为中韩FTA缔结的一个主要争议方面。为推动中韩FTA的缔结,促进两国农产品贸易发展,提高中国农产品竞争力,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认真研究韩国农产品贸易政策,应对其采取的临时保护措施在分析韩国主要农产品生产情况的基础上,了解韩国重点保护的敏感农产品,对韩国的农业政策、农产品贸易政策以及其对国内农业的支持措施进行研究,并参照已签订的韩美自由贸易协定,关注敏感农产品的贸易流量,对韩国可能采取的紧急进口限制、非关税限制措施等农产品贸易限制措施进行预警与应对。

(二)扶持安全农产品出口,加快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培养和扶持差异化、安全化的农产品出口,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这就需要改变传统出口农产品的包装及外观设计,力求新颖实用,优化出口农产品结构;同时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以品牌效应带动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和规模。也需要构建农产品质量综合管理体系,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减少农药使用、减少病虫害发生,以保证出口农产品达到国际标准,规避中韩FTA中将出现的限制农产品贸易的非关税措施。

篇(4)

全球新一轮双边自由贸易盛行,是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大背景下展开的,主要受一些现实因素的直接影响。

1、WTO多边贸易体制面临新的挑战。

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随着世界经济逐渐陷入全面衰退之中,新贸易保护主义甚嚣尘上,如今年出现的美国对进口钢材强制实施201条款和美国提高农产品补贴就是典型事例。同时,由于全球化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反全球化浪潮在全球尤其发达国家急剧蔓延。1999年,WTO贸易部长在西雅图会议上试图启动新一轮全球多边贸易谈判的计划,就因反全球化组织的强烈阻挠而夭折。这直接导致WTO多边贸易谈判的难度大大增加。虽然2001年12月,WTO贸易部长多哈会议在最后关头决定启动全球贸易谈判,但就现实情况看,结果不会一帆风顺。毫无疑问,WTO多边贸易谈判在受阻,已成为双边自由贸易再度盛行的主要原因。

WTO多边贸易体制的某些局促性也是许多国家热衷于双边自由贸易的原因之一。WTO的权威在强有力的国家利益面前经常显得苍白无力。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大多是由国家或具有超国家性质的区域集团(如欧盟)缔结,与旷日持久的WTO多边贸易谈判相比,它具有时间短、见效快的特点;与程序复杂且缺乏国家强制力的WTO多边贸易体制相比,双边自由贸易机制只有两个当事方,因而具有易操作、约束力强的特点。另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在促进当事双方自由贸易、经济技术合作、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乃至双方政治关系发展方面的所起的作用比WTO多边贸易体制更直接、更有效。因此,许多国家和地区往往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当作通向更高层次经济乃至政治合作的第一步。

2、部分区域性多边自由贸易的开展遇到新的困难。

区域性多边自由贸易通常是指由两个以上国家、地区或区域经济集团通过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组建自由贸易区而开展的自由贸易。目前,已经启动的区域性多边自由贸易区或以此为基础的经济组织已遍布世界各地,其中最重要的由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南方共同市场、安第斯共同体、东盟自由贸易区、西非国家共同体等。

但是,在世界经济衰退背景下出现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和反全球化浪潮的影响下,这些区域多边自由贸易区计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目前,在这些区域性多边自由贸易区计划中,有的因谈判屡屡受挫而陷入僵局,如“欧盟-拉美自由贸易区”;有的因谈判争吵不休而无实质性进展,如“美洲自由贸易区”;有的因计划不能推行而脱离原有主题,如“APEC自由贸易区”,更有些一直停留在构想阶段难有新的突破,如“跨大西洋共同市场”。

即使是已经启动的区域性多边自由贸易区也因成员方利益的冲突出现的裂痕,如目前世界第一大自由贸易区——北美自由贸易区。今年5月21日,因双方谈判破裂,美国开始对从加拿大进口的木材征收高达27.2%的反倾销税,从而导致美加木材贸易战急剧升级。墨西哥也开始抱怨在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区后农牧业损失惨重。可见,这些区域性多边自由贸易区建设所面临的困难,已成为双边自由贸易再度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3、新形势下各国重新调整自由贸易政策。

新形势下,世界各国为发展本国经济而纷纷调整自由贸易政策,即由原来的侧重“多边”调整为侧重“双边”或“多边”与“双边”并举。表现最为突出的是近年双边自由贸易明显落后于其他国家的美国、日本、中国和东盟国家。

美国政府认为,随着全球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急剧增多,如被排挤在多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之外,将对美国企业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而缔结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将有助于美国确立安全保障体系,强化与其他国家的经济联合。为此,美国开始重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并着手缔结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工作。今年8月,美国国会通过长期制约这一谈判进程的美国总统“快速审批”贸易谈判权。布什总统在获得这一权力后表示:“我们将更快地与单个国家如智利、新加坡和墨西哥建立自由贸易关系。我们还将与其他国家如澳大利亚探讨建立自由贸易关系。”由此可见,在未来的时间内,美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改判进程将会大大加快。总之,各国自由贸易政策的调整已成为全球新一轮双边自由贸易强大的内部推动力。

双边自由贸易会否冲击WTO多边贸易体制吗?

双边自由贸易的根本特征是“对内自由、对外保护”,因而它对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也是双重的,即既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又有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这里,我们就从3个方面阐述一下双边自由贸易与WTO多边贸易体制这种相生相克的复杂关系。

1、双边自由贸易与WTO多边贸易体制的一致性。

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二者所体现的贸易原则基本一致。我们知道,WTO多边贸易体制所体现的基本原则主要有自由贸易原则、透明度原则和公平贸易原则等,而这些基本原则恰恰是双边自由贸易所追求和遵循的,只是这些原则所适用的范围大小不同而已;前者适用于WTO所有成员方。

二是二者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基本一致。双边自由贸易通过相互间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的特殊优惠安排,可以促进缔约双方有利自身的贸易转移,使缔约方货物和服务进入彼此市场的机会大为增加,从而促使双方的贸易和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规定的共同或接近的各项宏观经济和贸易政策以及各种贸易和投资便利优惠措施,可以减少相互间的投资障碍,降低投资成本,鼓励公平竞争,吸引缔约双方增加投资,提高双方的工业化程度与水平,从而发挥一体化市场的规模效益。

2、双边自由贸易与WTO多边贸易体制的矛盾性。

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双边自由贸易“内外有别”的政策会冲击WTO有关原则和规则。如果把双边自由贸易放到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大框架内考虑,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双边自由贸易客观上造成了协定内外WTO成员方贸易待遇的不公平,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贸易保护主义“壁垒”,从而与WTO多边贸易体制的非歧视原则相背离。更有某些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包含明显违背WTO有关规则的内容。如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第104条规定:“除本协定另有声明以外,本协定项下的权利与义务优先于GATT下的权利与义务”。这无疑是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凌驾于GATT/WTO多边贸易体制之上,不仅对WTO其他成员方在WTO多边贸易体制下的权利与义务构成威胁,也严重侵蚀WTO多边贸易体制。

二是双边自由贸易的“贸易转移”效应会给WTO多边贸易体制带来负面影响。双边自由贸易的“贸易转移”效应,背离比较优势原则,会对协定之外的国家和地区造成危害,往往导致协定内外的贸易摩擦与冲突,使WTO经常处于“救火”状态,从而影响WTO多边贸易体制的正常运行。

篇(5)

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全球贸易自由化共经历了三次浪潮。20世纪90年代末期,全球贸易自由化出现了加速发展的态势,并表现出不同于前三次浪潮的新特点,出现了第四次贸易自由化浪潮。在这次浪潮中,最突出的就是出现了大量的自由贸易区(FTAS)。据wTO统计,截至2005年9月,正式向其通报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共334个,仅2005年前9个月就新增27个,而在这些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中,大部分都是以自由贸易区(FTA)的形式开展合作的。①正是由于自由贸易区的空前发展,当前的国际经济关系形成了两条轴线:一条是以WTO为代表的多边主义;另一条是以地区自由贸易区为代表的区域主义。东亚地区在建立自由贸易区方面远远落后于世界其他地区。不但日本、韩国和中国等主要经济体没有同任何经济体建立自由贸易区,就连早在1992年就开始启动的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也仅仅限于根据“授权条款”形成了一种并不彻底的自由贸易安排。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1世纪初才有所改变。2002年1月,日本和新加坡签署了“新时代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JSEPA)”,成立了日本与新加坡之间的FTA。中国与东盟之间也于2002年n月签署了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的一揽子框架协议,正式确定了10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的目标。此后,东亚地区自由贸易区迅速发展。日本积极推进与东盟、韩国之间的FTA建设,日本民间机构还启动了与台湾的双边FTA研究。韩国实际上是东亚地区最早倡议加强区域内制度性合作,并提出FTA构想的国家之一,但目前,韩国在建立FTA方面的实质进展已经落后于日本和中国,其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协议于2006年8月才签署。东南亚各国在建立FTA方面表现十分活跃。一方面,东盟作为一个地区联盟与一些国家就建立FTA问题进行研究和磋商;另一方面,东盟主要国家采取了更加灵活的政策,分别寻求与区域外其他国家建立双边FTA。

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就是东盟10国与日本于2002年签署框架协议,决定就建立包括FTA在内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问题进行磋商,同时鼓励东盟成员分别与日本就双边FTA进行研究。目前,除新加坡与日本成立的JSEPA己经正式生效之外,泰国与菲律宾正在与日本商讨建立双边FTA。其中,日本一泰国自由贸易区有望于今年正式启动。①中国在这一时期也积极参与其中,在主动提出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之后,还主动提出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

日本对区域贸易合作态度的转变以及中国积极参与东亚地区贸易自由化进程等一系列事实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正是在当前东亚地区贸易自由化进程迅速推进的背景下,我们必须审视这一现象的深刻背景与动因,深入考察东亚地区自由贸易区运行的特点及其成效,从而更全面地认识地区自由贸易区建设对东亚各经济体尤其是入世后的中国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当前,对于FTA的利弊分析,学术界尚存在争议,这一争议在南南型自由贸易区建设中尤其突出。东亚地区的自由贸易区如AFTA、CAFTA都是典型的南南型自由贸易区。因此,考察AFTA、CAFTA的实质进展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FTA本身,并对这些争议给出一些看法。与此同时,在全球多边贸易自由化和区域贸易自由化双重压力下,为了维持自身的长远利益,中国政府必须采取更加积极和切合实际的FTA战略,以应对这一新的发展趋势。因此,对东亚地区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进行研究成为当前中国参与对外经济合作的重要课题,这对我国参与地区贸易自由化乃至全球多边贸易自由化进程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篇(6)

韩美自由贸易协定(简称FTA)谈判在历经8轮10个月的艰苦磋商后,最终于2007年4月2日落下帷幕,并于同年6月30日正式签署。尽管协定还有待两国国会批准,但鉴于双方的强烈意愿,2009年获得通过应不会有大的问题。尽管第八轮谈判后还存在重大分歧,但在随后的高级别会谈中,韩美双方出于各自重大的战略考虑,还是在敏感产业方面分别做出让步,促使谈判在两次延期情况下依然达成一致。韩美为什么要如此匆忙达成FTA,除美国政府TPA权限即将到期的原因外,双方共同战略诉求恐怕是更深层次的动力源泉。

一、韩美FTA的主要内容

韩美FTA是一个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为蓝本的具有广泛内容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内容涉及农产品、纺织品、原产地、海关清关制度、卫生检疫制度、技术壁垒、投资、服务、金融、电子商务、竞争性政策、政府采购、知识产权制度、劳工问题、环境和透明度问题等19个领域。韩美FTA是美国15年来签署的最大规模的自由贸易协定,也是与亚洲国家签署的最大规模的自由贸易协定。韩美FTA是双方相互妥协的产物,是不完整的、均衡的协定。依双方谈判代表所述,双方都实现了自身的目标,但却都没有实现自己的全部要求。在多轮谈判中,农业、汽车、纺织品等领域的开放问题一直是谈判的焦点。 在农业方面,美国迫切希望完全实现贸易自由化,韩国则要求将部分农产品排除在贸易自由化之外。直到谈判结束,双方才相互让步达成协议:美国同意将大米排除在外,允许韩国保持进口配额限制;韩国则宣布只要国际兽疫局(OIE)承认美国是控制风险国家,就恢复进口美国牛肉。

其他农产品谈判双方也各有让步。在汽车领域,美国希望韩国废除所有关税及非关税壁垒,韩国则要求美国立即废除轿车关税,并在5年内废除小型货车关税。双方最终敲定,汽车零部件和小于3 000co的汽车立即取消关税,大于3 000co的汽车在未来3年内取消关税,小型货车在lO年内取消关税。韩国同意改变针对美国大型车的税制,并在3年内将汽车特许权税从10%降低到5%。在纺织品领域,韩美FTA最终将执行“YarnForward”规定,即:FTA下的纺织品必须在美国或韩国境内制造。这样,美韩贸易中就有61%的纺织品被取消关税。但作为特殊安全机制,对可能使相关行业受冲击的纺织品进口,2年内仍可征收关税。

二、韩美FTA的战略意图

(一)促使韩国扩大开放范围,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韩国在工业化后期开始转变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政策,持续推行自由开放政策,较好地适应了经济全球化趋势。其商品贸易占GDP的比重超过70%,服务贸易比重达13.5%,超出其他主要国家。但WTO多边贸易体系作用并不明显,相反,许多大国也纷纷加入到原本以中小国家为主的双边自由贸易体系,区域主义呈高速扩散态势。韩美FrA不仅意味韩国继续适应经济区域化趋势,也意味韩国要继续扩大开放,在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的同时,也促使服务业及部分薄弱产业积极面对世界经济自由化浪潮。此前,韩美各自缔结的FTA规模较小,不足以承担经济增长点的重任,而此次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与第十大经济体的FTA,会给双方提供更广阔的贸易平台和经济增长契机,每年会增加多达200亿美元的贸易额。有研究表明,韩美FTA可使韩国对美出口增加12%~17%,GDP增长2%左右。届时,GDP最高可增加135亿美元,创造10万余就业岗位。另外,非关税壁垒的撤销和公平竞争条件的形成及透明度的提高,还可增加投资和技术转移,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建立透明的会计制度,形成灵活的劳动市场,进而推进韩国整个经济的发展。

(二)分散韩国的对外依存度,摆脱其对中国市场的严重依赖。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韩国出口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对美出口比重由1986年的40.1%降至2006年的13.3%,而对华出口比重则由5.2%增加至27.2%。受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带动,以零配件、原材料为主的对华出口成为韩国经 济的支柱。而且,韩国制造业海外投资50%以上集中在中国。虽然中国不断扩大的市场拯救了后工业化时期的韩国经济,但由于对中国依赖程度过高,致使中国经济变动对韩国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韩国需要以韩美FTA为契机,重新找回已经失去的美国市场份额,在出口市场上进行多样化规划。

(三)使韩国摆脱“三明治”的被动局面,寻找东亚之外的平衡点。韩美FTA能在最后期限内迅速达成,除美国政府“促进贸易权限”(TPA)即将到期的原因外,更主要还是韩国政府出于“严肃的政治判断”。韩国近年来一直担心自己沦为东北亚的“三明治夹心”,害怕埋没在日本与中国之间。韩国迫切希望扭转竞争力上的颓势,希望从这种“夹心饼干”状态中挣脱出来,希望通过缔结亚洲最大规模的FTA来扭转局面。韩美FTA有助于韩国重新调整贸易关系,减少因对美贸易顺差而频繁引发的贸易摩擦,降低韩国对日本商品的依赖和逆差状态。今后在美国市场上,韩国所享有的优惠将有利于与日本产品竞争。

(四)有利于韩国与中国争夺美国市场,提高全球市场竞争力。美国是“完全竞争的市场”,每年进口规模高达1.7万亿美元。因此,在美国能通行的商品,在全世界也能通行。但韩国商品在美国市场的占有率呈逐年下降趋势。韩国在美国的市场占有率已从1995年的3.3%降到现在的2.6%。而中国在美国市场的占有率,1995年只有6.1%,但2005年已达14.6%,10年间上升1倍多。韩国认为,中国的急剧增长,压缩了韩国在美的市场空间,这种趋势今后仍有可能继续。韩国正处于必须寻找新突破口的十字路口,而与美国签署FTA,正是为增强其竞争力,届时韩国商品就无须再惧怕“中国价格”。韩国对美出口预计会增加353至462亿美元,相当于2005年韩国对美出口额(438亿美元)。特别是汽车、纤维、电子等主要出口产品的对美出口将会大幅增加。

(五)形成韩美同盟,牵制中韩的融合。韩美FTA除经济上的考虑外,还包含复杂的政治因素。其一,韩国在长远战略上想做中美之间的“势力均衡者”,以便在东北亚地区求得良好的生存发展。其二,美国在长远战略上要牵制中国,牵制中韩融合。因而需要利用韩国的“平衡战略”,以达到“更深介入亚洲”的目的。对韩国而言,作为唯一与美国缔结FTA的东北亚国家,韩美FTA 将使双方在已有军事同盟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经济同盟,从而形成“整体同盟”,提升自身“东北亚平衡者”的地位。对美国而言,韩美FTA的经济含义与政治含义也同等重要。防范与牵制中国是美国与韩国签署FTA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中国在东亚经济合作中的作用日渐增强,美国在亚洲的经济地位受到影响。因此,美国希望通过美韩FTA加强同东亚的联系,牵制韩国进入中国经济圈,削弱中国对东亚的影响。

(六)主导东亚VIA进程,掌握VIA标准的话语权。韩美VIA通过争夺东亚VIA进程的主导权,掌握VIA标准的话语权,形成对中国的无形压力,迫使中国在今后FTA谈判中做出让步。近年来,为争夺东亚贸易主导权,美欧都在加速实施亚洲FTA战略。韩美FTA标志着美国以亚太经合组织为舞台的VIA战略已拉开帷幕。欧盟与韩国的VIA谈判也已开始启动。美欧2007年5月与东盟就开始VIA谈判达成协议。美欧之所以在亚洲加速VIA战略,是担心中国在东亚的话语权过于强大。美国认为,东盟与中国达成贸易协议加强了中国的领导地位,削弱了美日的地位,并促使其他国家与之进行VIA谈判。相反,美国在亚洲的VIA谈判处于陷入僵局的危险,布什总统在贸易方面的“快速审批权”也将到期。如果欧盟现在开始进行自己的FTA计划,美国在亚洲及广泛多边体系中的地位可能进一步被削弱。韩国VIA战略也有类似考虑。韩国采取的是“远交近攻”的“三步走”战略,即先是美国,然后是欧盟,最后是中日。韩国认为这是掌握主动、扩大影响的重大举措,通过与最大经济体美国签订FTA,韩国将首先掌握FTA标准的话语权,继之与欧盟、加拿大的谈判也都不会很难,进而在东亚VIA进程中占据主导地位。韩美VIA达成后,中国和日本都表现出一些急迫情绪,欧盟也称要在年内结束谈判。这使韩国意识到先同美欧谈判就可以“要挟”邻国对自己做出让步。

三、韩美VIA对中国的影响

(一)使中国在东亚一体化进程中处于被动局面。韩美FTA意图削弱中国在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影响。韩国成功走出“10+3”框架的束缚,摆脱中日夹击下的“三明治”尴尬局面 ,实现经济上的“平衡外交”,在东亚VIA进程中为韩国赢得话语权。如果韩国与欧盟VIA谈判成功,那么韩国就几乎掌握了全部主动权。这意味着中国不得不考虑“10+3”框架之外更广泛的VIA战略,扩大中国的选择范围,以赢得东亚VIA进程中的主动权和话语权。韩美VIA将对中国对外经济战略产生影响,促使中国形成并实施自己的FTA战略。

(二)可能造成部分贸易转移损失。韩美大部分产品实现零关税后,对中国可能造成的贸易转移主要有三方面:中韩产品在美国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中美农产品在韩国市场上的竞争更加激烈;对华投资的转移。中国与韩国出口到美国市场的部分产品重叠,由于韩国产品关税降低甚至取消,相应地提高了其产品竞争力,中国这部分产品的出口市场可能被韩国挤占。同时,由于美国农产品物美价廉,竞争力较强,可能威胁到中国农产品对韩国的出口。在中国对韩国的出口中,农产品占重要地位。目前,韩国每年从中国进口农产品近30亿美元,是仅次于日本的第二大农产品进口国。不过中国与韩国有地缘便利优势,加之中国农产品技术含量和竞争力的不断提升,这方面的影响不会太大。另外,韩美间的零关税,不仅会使韩美间相互投资增加,也会使试图进入美国市场和韩国市场的外商在华投资企业增加对韩投资。

(三)中韩FTA谈判将更加艰难。韩美VIA为韩国与中国、欧盟VIA谈判增加了筹码,可能效仿韩美VIA模式,如,在与欧盟的谈判中也提出把大米排除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之外,并要求继续维持对谷物、蔬菜和水果的保护性关税;或在与中国进行VIA谈判时也持此强硬立场。所以,农业问题肯定是中韩FTA谈判的焦点和难点。如果欧盟在农业问题上对韩国让步,将对中国更不利。在这方面,中国须作好充分准备和谋划。韩美FTA使中韩和日韩VIA谈判产生压力。日本表示随时可以谈,中国也显示出可在农业方面退让一步以尽快开始谈判的姿态。但韩国在与美国的谈判取得成功后,并继续与欧盟谈判的情况下,对中国的谈判势必要价过高,谈判将更加困难。 韩美FrA对我国的影响也不都是负面的,贸易转移对调整中韩贸易结构、缓解中美贸易摩擦也有一定促进作用。总之,韩美签署VIA,对中国利弊兼有,重要的是认真分析,采取对策,减少负面影响。 四、中国的对策 目前,中韩VIA尚处于联合研究阶段,虽取得初步成果,但中韩FTA的建立还存在一定难度。韩美FTA给中国带来压力的同时,也给中国FTA战略和中韩FTA发展提供了许多启示。

一是不必急于签署中韩FTA。鉴于韩美VIA的诸多“折扣性”条款和例外条款,中国的态度应是不温不火、不急于与韩国达成协定。这与韩国对待中韩FTA的态度是一致的。二是中国应更积极稳妥地让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效应显现出来,提高中国的谈判筹码。借鉴韩美FTA的战略指向,在“10+3”框架之外发展与发达国家的FTA。正如今年4月7日中国与新西兰签署的FTA一样,完善和坚持自己的FTA战略,掌握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主动权。三是保护和利用好本国市场。韩美FTA谈判的历程显示,市场是需要精心呵护的。尤其是对一个巨大的发展中国家市场,如果过于开放市场,别国就会失去与之进行FTA谈判的动力和积极性。

对未来中韩FTA谈判,可采取如下对策:

(一)从战略高度坚持均衡原则。韩美FTA的谈判过程始终贯穿着从战略高度坚持均衡的原则。为尽快达成协议,韩国在汽车、牛肉上作出让步,美国在农产品和开城工业园产品原产地认证上作出让步。中韩FTA最大的障碍仍是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及开放程度问题。目前,韩国以高额关税阻挡中国农产品进口,一旦FTA谈判开始,农产品将成为双方争论的最大焦点。为能促成中韩FTA,需要双方从战略高度坚持均衡原则,各自有所让步。

(二)对敏感产业采取例外与分阶段推进方式。FTA具有阶段性推进特征,可采取分期逐渐的方式来取消关税,并把双方较敏感的领域作为例外处理。在对待敏感产业问题上,应采取韩、美FTA中的过渡期安排,以缓解短期冲击,获得双方国民的支持。在双方可承受的程度下,以几年到十几年不等的时间作为缓冲期限,以达到既保护民族产业又促进双边贸易的双赢目的。双方可根据本国国情,找出最薄弱的产业部门作为例外产品,待到较为成熟时再对外开放。

篇(7)

在国际贸易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各个国家为了确保自身健康、长久发展不断调整战略,应对国际市场的各种挑战和机遇。在国际文化贸易体系中,文化贸易额的比重分配并不均匀,其中发达国家的比重为3/4,发展中国家占不足1/4,转型经济国家所占份额甚微。发展中国家文化产品的进口额远低于发达国家。文化贸易不均衡的格局在1996-2006年间稍有变化。从2005年起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世界文化产品的出口方面的差距逐渐减小,表现在出口份额方面,发展中国家的比重开始稳步上升。以中国为例,在进口额度上中国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比重较小,这便加大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中国在国际贸易市场中处于特殊的地位,不同于普通的发展中国家,又一时无法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它自身政治、经济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国际贸易市场中具有特殊的影响力。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发达国家集中着当前的国际文化贸易中主要的部分,美国一枝独秀地引领者国际文化贸易。之所以国际文化贸易中自由贸易与捍卫文化这两种理论具有很大的争执,是因为贸易格局严重失衡成为文化贸易领域最突出的难题,而全球文化产业结构的变动又直接地导致了贸易格局的失衡。总体上来说,在国际贸易体系的整个脉络中保护主义贸易理论和自由贸易理论是其中最主要的两个分支。下面从文化贸易学的理论、发展历史为基础对文化贸易保护和文化贸易自由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国际贸易理论简介

(一)古典的贸易保护主义

欧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生和发展最直接的原因在于重商主义(Mercantilism,也称作“商业本位”)和重农主义(Physiocracy,也称作重农学派)的诞生。这两种理论导致了欧洲各国的资本开始大力扩张。斯密作为绝对优势理论的提出者,他之前的贸易保护主义形成具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特殊条件。首先,在内部需求上来看,在资本主义初级阶段,国内产业发展对资本积累具有很大需求。这为古典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提供了历史的时代背景;其次,从外部市场需求来看,对海外的市场就当时的欧洲各国而言,并未认识到其重要性和前瞻性。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产品可以自给自足;再次,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的稳固,为资本主义经济市场带来繁荣,为此制定的政治策略也是为发展现代工业积累财富;最后,从国际市场的角度来看各国贸易往来较少,没有形成一个完整、规范的国际贸易体系,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如:各国分工程度较低,替代性和互补性不强。由此各国把重点放在保护本国经济利益,用贸易保护的理论来保护本国的市场,将积累的资本用于国内的经济建设,最大限度发展国内经济产业。这就形成了资本主义的经济贸易保护。

(二)古典到新古典的贸易自由主义

自由贸易思想的出现和发展经历了以下的过程:斯密(Smith,1776)是最早提出自由贸易思想的人。李嘉图( Ricardo,1817)在绝对成本(优势)理论基础上提出了比较成本(优势)理论。赫克歇尔(Heckscher,1919)和俄林(Ohlin,1933)最终提出了H-O理论。这些都是市场经济理论在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具体体现。各国应该遵循贸易政策,即重视市场在贸易中的作用这也承认保持了国际市场的自由。在自由资本主义盛行时期形成了自由贸易基本思想,由于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为资本主义工业带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扩大了生产的规模,产量也不断扩张。贸易保护理论开始逐渐地阻碍了贸易发展,约束了经济自由。为了宣扬自由贸易的巨大贸易利得,李嘉图便以比较优势的理论来驳斥保护主义。在北欧的一些国家由于资源稀缺,赫克歇而和俄林以分工体系为基础创立了他们理论的基础框架。由此可见,自由主义是在国家立场上而形成的理论产物,这便是同正义主义或者博爱主义最大的差异。

通过对以上两种国际贸易理论历史演进和现实争论的回顾,可见“保护主义”与“自由主义”理论都是以国家利益为基础进行分析的。各个国家都是根据自己国家的切实利益和具体政治经济现状来制定贸易保护或者贸易自由的贸易战略。因此很难单纯地规范判断两者的“好”与“坏”,只有“保护”多少、“自由”多少之分。“保护”和“自由”如若抛开国家的基本利益,在理论上便是不切实际的和虚幻的。

二、国际文化贸易的现状

(一)国际文化贸易的大背景

当今文化渗透文化强权问题较为明显,持有强势文化的发达国家对文化贸易开展相对滞后的国家及地区带来的威胁更为学界所普遍公认。随着全球化在各个领域的广泛深入,强势文化裹携着异质化的、充斥着西方意识形态的、夹杂着作者的主观思考和理念涌入发展中国家。这让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产业创造者们不自觉地产生了文化被入侵的危机感并要改变被入侵国的价值观念。

在西方强势文化中,美国的负面影响最为明显,影响范围之大涉及明显身处弱势地位的国家和地区,同时还包括一些在文化贸易领域发展较好的国家。鉴于这种趋势愈发明显,许多国家和地区逐渐认识到“文化例外原则”的重要性。

文化例外原则是一种为了保护本国的文化不被其他文化侵袭而制定的一种政策。“文化例外”这个词最早源于上世纪90年代初,在关于关贸总协定的谈判中,法国人敏锐地意识到国家和民族文化独立的重要性,坚决而果断地提出反对把文化列入一般贸易。①

加拿大是较早在文化例外原则方面对美开展行动的国家,加拿大在此领域里危机感一直很强,担心本国文化被同化。因此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即提出,文化不能视为一般的国际贸易品,要将文化与其他传统贸易区别开,并制定相应的细则,对文化例外的坚持最终有了积极的结果,《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前身——《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其中规定了涉及 “文化例外”的内容。如免除文化产业产品的关税,如照相机、磁带、乐器、摄影器材等等;如果在加拿大的美国公司因为资本的国别限制,不得不将资产出售给加拿大公司,加方要按合理的市场价格收购;加拿大还专门成立了一个版权委员会,制订了相应的缴费制度来解决当加拿大的有线电视台和广播公司转播美国的节目时,加方要支付版权税。②随即,墨西哥在1992年加入《美加自由贸易协定》,与美、加两国一同签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其间保留了文化例外的原则。之后以此为范本在与智利等拉美国家签署贸易合作协定时,也都加入类似条款。

文化例外原则的作用虽被广泛肯定,不过文化贸易的形式依旧在不断发展更新,因此相应的理论也需不断调整校正以适应形势的变化。就在这种挑战和变化中,我国于本世纪初也加入了世贸组织,当时我国业界人士对其普遍表现出担忧和恐惧,文化领域更是一片忧虑之声。但是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努力与改变,之前的担忧并未成为现实,我国的文化产业还是经历住了国际市场的考验,并在国际文化产业中赢得一席之地,中国文化产业蒸蒸日上,引领者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在国际浪潮中乘风破浪。

中国的文化贸易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确经历着严峻的考验并受到一些负面的影响。但是中国文化贸易在全球的比例经历了一个由逐渐降低转为逐渐上升的V型的发展走势。尤其在电影产业方面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电影的进出口逆差也经历了由逐步扩大到逐步缩小的发展趋势。我国的文化贸易经过了一个波动的过程不仅在全局上还是从某个局部中我们都在努力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前进。所幸波动幅度不大,这也使得我们更乐观,积极地去应对更多的挑战。在中国入世初始,我们维持了比较高的文化贸易壁垒,对那些最易冲击我国文化产业的贸易方式以及最缺乏竞争力的文化部门,我们做出的承诺很有限,且大多附带着一定的条件,这些保护的措施起到了缓冲作用,以备接下来更好地应对更多风险。

在中国,出版单位和影视摄制单位是行政性的文化贸易壁垒主要针对的对象。在自由贸易中,文化领域的壁垒通常来源于监管,对报刊杂志、图书、电影电视都是从源头上就开始监控,在体制上设立出版社对其监管,同时利用国有化的媒体、宣传机构、行业组织共同组成了一个纵横交错的立体网络对文化产业进行控制。

(二)中国文化贸易壁垒的实际效果研究

在我国现有的文化管控体制中,依然存在有待改进的方面,如不成体系、管控部门散乱等问题都没能找到有效的改进办法。如与文化有关的的部委多达4家(文化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国家广电总局),加之省级以下的文化部门实为繁杂,不利于形成系统、统一部署。同时随着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传媒技术的发展,网络新媒体逐渐取代传统宣传方式,博客、微博等为我国监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由于我国的文化管制主要针对传统媒体进行,对新媒体的监管并未及时作出可行性的方案和政策管制,新媒体庞大的受众群也逐渐吞噬取代了传统媒体,导致文化管制的“盲区”越来越大。新媒体最大的目标受众群是广大的青少年,很多不良文化产品对青少年的思想带来了负面的影响这也是我们文化管制的主要方向。由于传统媒体监管方式并不能完全应用到新媒体的管理中,这就难免造成管理上的错位。

我国文化贸易一度出现内忧外患的处境,这是由于我国的文化贸易壁垒在应对新媒体出现的时候并未及时作出应对措施,监管方式和保护壁垒尚未坚固,与此同时,中国的市场受到外国传媒集团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侵入,大幅度地渗透到我们的核心阵地—广播影视、图书报刊、互联网、音像这些传统媒体中,他们切入中国文化市场采取了一系列的方式措施主要可归纳为前期铺垫和渗透。可见,中国建立的文化贸易壁垒仍然留下来某些缺口,在应对国际市场的竞争中我们不但要做好保护措施更要积极地应对一切可能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并作出相对的措施,出台政策,允许一定的条件下的中外合资与合作。

三、基本结论

由以上分析可见,单纯地进行贸易保护或者贸易自由都无法给世界市场中的各国带来贸易共赢,各国都是以本国最基本的利益作为基本出发点。世界各个经济体都都是寻求各自利益并不断调整实现财富的手段,这就使得在一个阶段做出的保护措施到下一阶段未必能够同样适用,需要适时地格局国际环境和所处阶段作出调整。没有长久的保护主义也没有完全的自由主义,发展中国家为形成稳固的产业基础制定一些列贸易保护措施对产业中薄弱、落后的环节适当地进行保护,以此促进产业健康,迅速发展。这种保护措施的确保证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文化各领域稳定发展,同时也对发达国家造成了一定的竞争压力。发达国家也积极应对发展中国家的文化贸易壁垒,并在缺口中突破,寻找一切可利用机会进行渗透入侵。所以,自由是暂时的,保护是永远的。贸易自由尽管一直被世界各国倡导,但贸易保护不可能彻底消除。任何国家都无法仅仅用贸易保护的措施去应对国际贸易市场的竞争与挑战。发达国家也只是其保护的范围、程度上较小地运用贸易保护的措施。各个国家如今想要在国际市场中健康、快速地发展,就要在机遇与挑战中及时地做好应对措施,贸易保护主义亦或贸易自由主义都是为应对国际贸易市场竞争所产生的理论基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兼顾国内、国际经济政治的具体条件实施调整战略,在国际贸易市场中乘风破浪。(作者单位:辽宁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注解

①http:///view/6719927.htm

②国际文化贸易中文化保护所面临的局限性,?张斌,湖北社会科学,2011.3

参考文献

篇(8)

关键词: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农业政策;改革WTO;协调机制;政策建议

一、导论

(一)选题意义

农业和农产品生产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在各国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涉及到人民生活、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农业历来是各国政府保护的重点。农业保护严重扭曲了农产品贸易,使各国都深受其害,于是取消贸易保护、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经过艰苦谈判,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达成《农业协议》,奠定了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从《农业协议》开始实施至今,各国遵照《农业协议》履行承诺,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不断得到推进。但同时,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又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还需要在谈判中加以完善。中国是一个拥有超过9亿农业人口的农业大国,作为一个经济全球化的积极参与者,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将同时面临来自内部与外部的双重压力。为此,深入研究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及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遵照国际协议调整国内农业政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于中国全面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国内农业安全以取得长治久安、持续发展的牢固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许多学者对中国农业及世界农产品贸易的课题进行了研究与探索。如特丽?西库勒(TerrySicular)(1989)结合当时中国农业的衰退趋势,对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增长进行了探索,提出非农业政策可以加强或破坏农业计划,建议中国建立考虑全面和注重协调的有效农业政策,并把农业放在与其他产业平等的地位上;曹苏峰(1998)以翔实的数据深入分析了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速度、价格变化、贸易流向分布以及商品结构变化;田维明等(1999)通过GTAP模型进行政策模拟,分析了在新的国际经济环境下我国不同的政策选择对国民经济和农业部门可能产生的影响,认为扩大贸易开放程度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的总体效率和国民福利水平;罗余才(1999)对我国农产品进出口的总量与产品结构变化进行了实证分析;张汉林(2003)则在介绍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对农产品贸易领域的争端情况进行了总体阐述,重点分析了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受理的一些农产品贸易争端案例。

综上所述,虽然许多学者从农业产业地位、农业政策选择、农产品贸易结构及农产品贸易争端等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中国农业及世界农产品贸易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述,但是从总体上来看,这些研究中缺少以农业政策变化及现有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为基础的论述。本文试图以比较不同国家农业政策的改革、分析现有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为基础进行论述。

(三)结构安排

论文的第二部分回顾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历程,并总结出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三种趋势。论文的第三部分比较分析了世界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农业政策的改革,认为尽管在《农业协议》的约束下,这些国家的农业政策仍然存在相当程度的农业保护倾向。在此基础上,论文的第四部分阐述了使农业保护主义得以生存、阻碍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的现有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所存在的局限性及对其进行完善的措施。论文的第五部分总结全文,并对中国农业如何应对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提出了政策建议。

篇(9)

随着对全球贸易自由化浪潮的逐步认同和积极加入,我国将会面向更多的国际商家开放更广阔的市场,国内的消费者将面临更多的消费选择。当价廉物美、注重消费差异化、甚至带有倾销策略的外国产品大举进入我国市场时,国内消费者在国内产品和国外产品上的消费结构不可避免地将发生很大的变化。而这又将极大地破坏原有的平衡消费结构造成国内外消费上的严重失衡。

国内居民在国内产品上的消费与在国外产品上的消费形成激烈的竞争,最终会造成“此消彼长”的局面。如果居民对国内产品的消费需求减少,而不能由相应的出口需求或投资需求增加而得到弥补,那么将产生对扩大国内居民消费需求的抑制作用。这一部分减少的消费需求可能只是转化成对国外产品的消费需求,其作用非但不能刺激国内需求,反而刺激了对外国商品的需求,甚至可能恶化了我国现有的贸易条件。

新兴工业化国家在实行外向型发展中都曾面临着贸易自由化的两难选择问题,但是他们最终都通过发展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即用扩大出口的方式调整了消费结构,适应了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因此对国内外消费需求结构的分析将使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贸易自由化对这种结构的冲击和消极影响,从而采取相应的对策。

消费需求结构变动效应分析

根据西方的消费函数理论,可知消费是由自发消费和引致消费构成。如公式所示:C=C0+aYd=C0+a{Y-(T0+tY)+Tr}。其中C0为自发消费,aYd为引致消费。由公式可知欲使消费增加有三条途径:使C0增加即自发消费的增加,有赖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人们消费方式和习惯的改变;提高a即扩大人们的边际消费倾向,它的提高要依靠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如遗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调整;提高Yd即增加人们的可支配收入,它的提高要从提高名义收入、减少税收和提高转移支付入手。这是在封闭经济条件下考虑消费问题的。

一旦把消费扩展到开放的经济条件下,情况就会变得更为复杂了。人们的消费总是要分成国内消费和国外消费,即C=Cd+Cf(C为总消费,Cd为国内消费,Cf为国外消费)。这样Cd与Cf之间就存在一定的相互转化关系。这种关系又可分成三种情况:总消费不变时,Cd与Cf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总消费增加时,就要看这种增加多大程度是由Cd引起的,如果总消费增加大部分是源于Cd的增加,那么对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就有比较大的作用,反之则作用不大;总消费减少时,要视这种减少多大程度上是由Cd引起的,如果总消费减少大部分是因为Cd的减少,那么对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就有抑制作用,反之则影响不大。

由此可见,要使Cd增加,在总消费不变时,要减少Cf;在总消费增加时,要使C的增加幅度大于Cf的增加幅度;在总消费减少时,要使C的减少幅度小于Cf的减少幅度。而C和Cf的增减幅度又主要取决于我国对进口品的需求弹性和我们出口品的供给弹性。如果进口品的需求弹性小,说明我国过分地依赖某一国外产品,那么在C减少的情况下,Cf减少的幅度就不大,以致Cd呈刚性下降,因而对国内消费需求形成极大的冲击;另一方面如果我国出口品的供给弹性小,说明我国的出口品过分依赖于某一国外市场,那么在我国进口需求扩大时,出口需求不能同比例扩大,造成Cf的刚性上升,同样不利于国内消费需求的扩大。

消除贸易自由消极影响的建议

根据以上的分析可知,当我国的消费结构受到国外供给的冲击时,要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就必须重视改善和调整国内外的需求结构。具体来讲可以有以下一些对策:

大力倡导民族消费。鼓励大众消费民族品牌的产品,特别是在经济萧条时期,增加居民国内消费、减少国外消费,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抑制国内经济的过度波动,刺激民族经济的发展。在自发消费方面,要特别引导人们的民族消费方式和民族消费习惯,反对崇洋的消费。在这一点上,韩国和日本人民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表现以及他们在民族消费上的教育、引导和宣传都值得借鉴。

篇(10)

1.2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态势徐纪彬(2013)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尤其是在”二战”后的科技革命的影响下,整个社会的生产力空前提高,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浪潮由服务业发展水平高的发达国家逐渐渗入到发展中国家,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是各国必然的选择。傅京燕(2001)强调了90年代以来签署的GATS《、全球金融服务协议》以及《全球电信自由化协议》这三大协议极大地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并预测到未来服务贸易极有可能成为推动国际贸易乃至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1.3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

1.3.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自由化程度加深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服务贸易迎来了其发展的黄金期。1970~1980年这十年期间,全球的国际服务贸易出口额由710亿美元跃升到3673亿美元,而进出口总额则更是惊人地高达7702亿美元。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万亿美元大关在80年代中期得以实现。90年代后,国际服务贸易总额依然呈增加趋势,1994年,数值已经超过2万亿美元,不过这段时间服务贸易增速有所减缓。21世纪后,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持续走高,2002年的总额为31607亿美元,2010年这一数字已经高达72037亿美元,占同年国际贸易总额的五分之一。

1.3.2国际服务贸易涉及领域进一步拓宽“二战”之后的第三次产业革命极大地丰富了国际服务贸易涉及的领域。国际服务贸易的行业由”二战”前的以劳务的输出输入为主转变为”二战”后以金融、电信、旅游等信息产业领域为主。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服务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地位日益突出。近几年,又有许多新兴服务行业在市场中出现,它们绝大多数都是从传统的制造业中分离出来的,其领域主要集中在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可以预见,未来国际服务贸易涉及的领域将会进一步拓宽。

1.3.3发达国家的国际服务贸易水平显著高于发展中国家由于各国经济实力的差距,不同国家服务贸易水平呈现出较大的差距。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以北美、欧洲等地的发达国家为主,这些国家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是科研技术能力都远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出口、进口总额前十位中发达国家均占九席。当然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服务贸易崛起势头强劲,不可忽略其未来发展潜力。

2中国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及现状

2.1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我国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在不断扩大。在1982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仅为44亿美元,此时的国际服务贸易增速大约在9.6%。到20世纪末的1999年,进出口总额在这十几年间增长了13倍,达到了572亿美元,增速超过20%。我国在加入WTO后,这一数字的规模更是持续增多。2003年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2007年这一数字达到2509亿美元,2010年已经高达3624亿美元,跃居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第四位,在此期间的增速大约为年均20%。在不到30年的时间内,我国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惊人地增长了84倍,而国际服务贸易的增长率也高于同时期的世界平均增速。

2.2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首先,从行业结构来看,我国的优势产业依然停留在传统的旅游、运输行业,而如金融、通信、保险等技术、知识密集型行业的贸易发展在我国仍然滞后。近年来,虽然新兴服务贸易在我国发展较快,在出口份额中上升较快,但还是显著低于进口份额,可见仍处于劣势。其次,从发展的地区差异性来看,东中部地区由于临海、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等原因服务贸易发展程度高,而相对偏远落后的西部地区所占份额较小。

2.3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长期以来,我国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立法严重滞后,更有部分领域的法律法规基本可视为空白,相关的运行、监督仅依靠政府职能部分的规章和文件,难以形成完整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及完善的配套法规。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海商法》《、商业银行法》《、注册会计师法》等一批涉及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推动了该领域立法的完善,但其中具体的规定、条款与国际规则存在差距,可操作性不强。我国应加强相关法律体系的建立,规范国际服务贸易市场。

3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我国的影响

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趋势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服务贸易企业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必寝食难安,需看到机遇与挑战同时存在。

3.1服务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机遇

3.1.1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服务贸易自由化必然会吸引大批国外服务企业涌进中国,外国投资将提供大量的国内就业机会。尤其是十后,提出中国经济“新常态”,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引进外资使国内经济下滑、下岗工人增多的局面有所缓解。

3.1.2有利于本国技术、管理模式的提升一般来说,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推进有利于国内市场制度的完善,这将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背景,而这往往会吸引外资的涌入。外资企业往往拥有先进的管理模式与科研技术,本国企业通过这种强大的外部性,相对便捷地学习模仿、取长补短,进而增加本土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1.3增强国内服务行业的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我国往往出于对国内经济安全、经济稳定的考虑,对金融、能源等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实行较多的管制措施,使得这些领域长期呈现垄断经营。这无疑会带来经济效益的损失,以致目前企业普遍反映融资贵、融资难,消费者反映电信等行业收费项目多、乱收费。服务贸易自由化意味着国内市场的对外开放,这有利于打破国内的垄断局面,迫使国内服务企业加入到国际竞争中来,这不但会带来服务质量的提高,更有利于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

3.1.4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发达国家的服务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较为成熟,在其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据了过半比重。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必然会加强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我国正好趁此机会学习发达国家发展服务贸易的经验,学习他们成熟的经济、法律制度,使我国在发展的服务贸易道路中少走弯路。近年来,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了大量的劳动、资本密集型服务业投资,我国也趁此机会获得了“世界工厂”的称号,接下来我国应该继续抓住机遇,进行产业升级,争取从“世界工厂”转型为“世界创新工厂”。

3.2服务贸易自由化带来的挑战

3.2.1威胁国内部分服务行业的生存发展从贸易的比较优势来看,发达国家的优势服务贸易产业是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的优势产业则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而就发展前景来看,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消费品的需求也呈现出高品质、高个性化的特点,而劳动密集型产品在这方面的优势难敌知识、技术密集型产品,因此从长远来说,我国部分传统服务贸易行业难以在国际市场中保持竞争力。我国的服务贸易虽然近几年发展迅速,但仍处于起步阶段,而此刻推进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会使得中国在未来的国际分工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3.2.2使得国内经济的稳定性受到冲击在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前,我国的国内经济主要由国内市场的走势决定,在国家宏观调控的管控下,国内经济运行总体来说波动不大,不会出现较大的经济危机。而推动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之后,就意味着中国经济卷入到世界经济的大流中,世界经济无论繁荣还是衰退都会相应地对国内经济产生相当大的影响,这无疑会影响我国经济的稳定性。而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势必大大增加我国的经济风险。除此之外,我国的服务贸易相较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实力不强,使得逆差一直很高,若其超过我国货物出口的顺差,则会导致我国经常性收支项目的失衡,进而也会影响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4针对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影响所能采取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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