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1 04:26:1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境外工作经验总结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2018年我的主要工作是东、西区二期、三期及一期景观工程验收工作、外网施工招标,对讲、安防系统采购安装工作,西区二期对讲维修,部分材料结算与询价认价、季度检查、报表与安全检查的资料整理工作及其他零星工程等,今年主要完成情况如下:
1、东区二、三期景观经过整改后完成了验收工作
2、完成了外网工程施工招标工作
3、西区二期对讲维修工作正在进行比选。
4、对讲、安防系统采购安装的比选正在进行。
5、完成了西区景观与物业的交接工作。
未完工作主要是:一期景观验收及西区二期景观验收工作。
二、明年计划
根据“攻坚计划”认真反思后,认识到自己确实还存在些许不足之处,一是工作经验欠缺,面对强度较大工作的时候不够细致,不够耐心;二是工作创新不够;三是工作中有时情绪急躁,急于求成。因此,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需要加以克服和改进并实际情况重新编排了明年的计划安排,计划如下:
1、外网施工时间节点:2019.5-2019.6
2、景观施工时间节点:2019.7-2019.10
3、绿化补种整改完成时间:2019年3月-2019年5月
4、绿化补种整改完成时间:2019年3月-2019年5月
现阶段,我们将未来结果所造成的损失或者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定义为风险,基于此,我们将PPP项目风险定义为,在PPP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可能出现在项目决策、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资金筹措以及运营管理等各个阶段的,可能导致项目遭受损失、使得结果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可能导致项目失败的各种事件或因素。同时,就目前情况来说,PPP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仅存在的风险类型多种多样,而且这些风险具有偶然性、不确定性、阶段性、渐进性等特点,由此看来,为了有效的提高PPP项目实施成功的可能性,就PPP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了。
一、PPP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PPP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经总结发现,现阶段,PPP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风险为财务和运营维护方面的风险、项目审批风险、建设风险等,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一)财务和运营维护方面的风险
财务和运营维护方面的风险是PPP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风险。财务风险主要是指金融风险和融资风险,金融风险是说外汇可兑换和汇率的变化都会直接影响境外投资人将东道国货币兑换成本国货币后的最终金额,而通货膨胀以及利率的各种变化会使得原材料、设备以及人工价格有所波动,而这些风险的存在会直接影响项目的成本和投资人的盈利能力和公司的偿债能力。
融资风险主要是说PPP项目存在的筹资困难的风险。相比一般的工程项目,PPP项目的一个特点就是政府在招标阶段选定中标人,选定后就与中标人草签特许期协议,而中标者就需要以特许期协议为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融资,也就是说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融资,才能使特许权协议正式生效。所以说,如果中标者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融资将面临项目立项失败的风险。
运营风险主要产生于投产运营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会由于生产故障、经验以及管理水平等因素导致运营公司不能有效的管理运营该PPP项目的风险,而这一风险的存在会导致服务或者产品质量降低的同时也会影响项目的收益。
例如在北京奥运“鸟巢”项目中,由于项目公司缺乏一定的体育场运营经验使其运营收入与预期的效果存在较大的差距,而英法海峡隧道项目中由于其项目公司是由施工承包商和金融机构组成的,二者并没有运营实体项目的经验,所以也致使运营绩效并不理想。
(二)项目审批风险
项目审批风险主要是指在项目审批的过程中,由于程序过于复杂造成的花费时间过长、成本过高的风险,诸如很多行业里出现的成本价格倒挂现象就是项目审批风险造成的。
(三)建设风险
建设风险是PPP项目施工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风险,主要包括土地不可获得的风险、完工的风险、建设成本及变更的风险、供应风险、技术风险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风险,在此过程中还会遇到自然风险。PPP项目大多都是大型的项目,在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建设技术、建设环境等层面问题的出现很可能导致建设项目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而导致项目的融资成本过高,进而导致项目的失败或者盈利的降低。
(四)小结及案例
总之,现阶段PPP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主要会面临财务和运营维护方面的风险、项目审批风险、建设风险之外,还会面临一定的政治风险、法律及合约风险等等,就拿北京地铁四号线这一PPP项目来说,其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了政治风险:项目排他性、法律变更、政府延期付款;建造风险:成本超支、土地拆迁、项目工期延后、遗迹给施工造成的不可抗力风险;法律及合约风险:PPP公司破产、违反融资合同、项目合同变更;金融风险:汇率和利率的变化、通货膨胀;环境风险:自然灾害、气象和气候的变化。而这些风险的存在致使地铁四号线项目变得很难顺利推进和运行。
二、控制PPP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的措施
为有效的避免PPP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风险,确保PPP项目顺利推进,笔者在研究了相关专家和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多年的实践经验和所掌握的理论知识总结出以下几点建议和措施:
(一)依法签订PPP项目合同
依法签订PPP项目合同是确保上述问题得以有效避免的前提和基础。所以,政府在制定PPP项目的内容时一定要聘请多位有经验的专家和顾问,项目内容一方面要做好建设内容、规模、成本、方式、质量指标、工期等内容的定义和解释工作;另一方面要做好PPP投资人的筛查工作;此外,还要落实相关的保障措施、制定合理的实施计划,以确保PPP项目合同签订工作的顺利推进。而在项目招标阶段,需要政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比多家投标单位的各项条件,以确保最符合项目要求同时投资金额最小的单位作为PPP项目的合作伙伴。
(二)建设回购保障机制
回购保障机制的建立不仅能够有效的缓解上述风险的发生,同时也有助于私营企业投资积极性的提高,有助于PPP项目双方形成互信的合作关系。所以政府在制定PPP项目管理办法的同时可以适当的增加一些保障措施,明确支付资金的担保方式、优惠措施和保障机制等,以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PPP项目投资环境。
(三)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力度
项目监管方式的加强同样也是确保PPP项目顺利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这就需要政府在选择项目监理单位时能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来开展,并由政府部门和PPP投资方来共同参与和选择,提高其透明度和公平度;其次要严格的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即需要在方案中明确、详细的指出PPP项目分包和转包等相关问题,以避免不必要风险的发生;此外,政府要加强与PPP投资方沟通和交流的力度,定期举行协调会议,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进行巡查,要及时的掌握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以及PPP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四)强化中介机构的作用
相比其他的工程目,PPP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涉及到的资金量比较大,而且环节也比较多,所以,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仅仅依靠政府、项目公司、私营单位和银行来完成项目的运转显得比较困难,因此就需要强化中介机构的作用。这些中介机构主要是指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这些中介机构需要明确自身的责任和重任,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完成两方面的基本内容,即一方面是以国家相关的法律规范和规章制度为例,设计项目的边界条件,避免项目任何一方触碰政策红线带来的各种风险和损失;另一方面要构建实用性、适用性比较强的财务模型,以为政府项目招标、谈判等相关工作地额开展奠定坚实的依据和证据,同时,为PPP项目运行过程中不必要风险的规避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五)做好资金的统筹工作
资金统筹工作的开展也是避免风险的保障性措施之一。所以就需要政府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要科学的预计未来财政收入的实际情况,以项目建设的成本、施工的工期等因素为指标确定合理的利益实现机制;二是要做好财政资金的预算方案,并制定出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以确保政府能够和利益实现机制妥善的移交和处理PPP项目的债务和权益;三是要建立配套的PPP项目资金监管机制,以实现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按时支付,避免、资金挪用等现象的出现,一旦出现需要按照既定的法律规范严肃处理。
三、结束语
总之,相比一般的工程项目,PPP项目有着自身的优势,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的风险和挑战,如何发挥优势,迎接挑战就成为了广大财务工作者和相关工作人员十分关心和重视的问题,而依法签订PPP项目合同、建设回购保障机制、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力度、强化中介机构的作用、做好资金的统筹工作仅是笔者在研读了相关专家和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多年的实践工作经验提出的探索性建议,愿意抛砖引玉。
参考文献:
对编办来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陌生的工作,为了尽快切入工作,我们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通过对79家企业进行调查随访、与县乡政府负责人和市县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分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深化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形成了《放权还需动真格―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调研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于晓明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分不同层级、群体、行业、部门先后召开8次座谈会,对调研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剖析,对相关部门压担子、交任务。市长孙爱军多次召开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逐单位点评。根据于晓明书记的指示,常务副市长段伯汉亲自安排由市政府再成立三个调研组,针对调研报告反映的问题深化调研。由于领导重视,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参与,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我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迅速启动。
二、健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三位一体”的组织体系。以常务副市长为召集人,建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编办。今年1月,经市编委研究,报省编办同意,在市编办设立了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充实配备了5名工作人员。从社会各界遴选26名有相应工作经历、责任心强和一定专业特长的人员,成立菏泽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咨询委员会。各县区及时跟进,均建立了相应的组织体系,成立了工作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二是建立了“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市审改办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工作台账制度。月调度、周安排,将平时工作以日志的形式记录下来。规范档案管理,创建了与纸质档对应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按部门单位分别建立了专项工作档案。对日常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建立了台账、日志、档案“三位一体”综合管理的工作运行模式。
三、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根据省部署要求,市编委印发文件、召开会议,部署核查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一是摸底核查。按照“依法规范、全面真实、翻箱倒柜、应挖尽挖”的要求,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排查清理,53个部门、单位核查上报行政审批事项443项。二是严格审核。确定了“四个对照”原则,即:严格对照行政许可法,防止不合法项目的存在;严格对照国务院、省政府保留的文件,防止新设定项目的遗漏;严格对照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防止将已下放的项目承接不到位、已取消的继续保留;严格对照各部门的项目,防止同一项目在不同部门的重复设立。通过“三上三下”的方式,对部门、单位上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组审核、逐部门对接、逐项核对、集体讨论、分类定性。对刻意压缩、合并的项目重新梳理,对存在异议的事项反复沟通研究,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到各单位。6月份形成了《菏泽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送审稿),报省编办进行了审核。三是网络公示。在省审改办指导下,对所有项目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比对,与各部门单位再次进行沟通对接,最后形成网络版公示稿。共核实保留行政审批项目364项,其中行政许可2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84项。8月1日,在“菏泽市人民政府网”、“菏泽市机构编制网”进行了公示,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公开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在10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在编制目录工作中,突出了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核查清理范围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考虑到中央和省垂直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的相对方是地方的市场主体和个人,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我们将中央和省垂直管理部门纳入了这次核查清理的范围,这些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并纳入市级目录管理,并予以公示。二是公示内容应有尽有。为便于社会监督和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在编制公示项目目录时,在以往公布的事项内容之外,又增加了审批条件、申请材料、承办人及电话、责任人及电话、收费依据、审批流程,目录事项要素更齐全,群众一目了然。三是市县共享网络统一公示平台。为督促县区审改工作,减少重复投资和重复劳动,我们提前谋划,组织人员研究开发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统一公示平台,市县共同使用。
四、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推进改革。
市编办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对相关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调度,及时掌握工作情况。一是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承接工作。与涉及承接事项的21个市直部门、单位逐个沟通,对照部门上报的审批事项清单,认真核对,逐项落实120余项省下放项目。二是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事项。结合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对非行政许可进行清理登记,对“红头文件”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全部取消,对保留的84项非行政许可纳入审批目录予以公示。三是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责任。协同法制部门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在现有承诺时限基础上再压缩30%。对每个审批项目,严格落实审批责任,明确了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方便群众监督和责任追究。四是开展集中审批和联合审批。制定印发《关于2014年度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分工。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进一步整合各单位内部科室行政审批职能,市政务服务中心和部门办事大厅既受理又能办理的审批事项达到了95%。制定印发《菏泽市行政审批事项联合办理试行办法》,规范建设工程、企业登记项目联合审批程序、收费项目,优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五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防止监管“缺位”,制定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对每个审批事项明确监管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印发《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解决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自6月中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整改推进、建章立制、检查验收5个阶段实施。目前,各单位正针对存在的问题突出抓好整改,对应每个审批项目建立配套工作制度,报市审改办备案。
五、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一)改革中的法律问题。1、关于行政许可初审转报问题。我们在清理编制审批目录时,查出的初审转报事项共98项。这些审批事项实际存在两个批准行为,将两级机关都作为许可批准机关才符合权责统一原则。对这类项目,我们按照省编办指导意见,一并纳入市级审批目录管理。2、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界定问题。在一些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界定上,法律法规依据不够清晰,需要仔细甄别。如:“工伤认定”是国务院条例设定,不少地方认定为行政许可,但严格对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不具备设立行政许可的条件,故我们将其纳入非行政许可项目。有的审批项目,虽然法律法规设定了许可,但未明确许可主体,相关部门行文自行设定为实施主体。如:“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审批”,《安全生产法》有设定依据,但没有明确实施机关。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规定:“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除煤矿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以上许可设定违反了行政许可法规定,属于自己给自己授权。这些项目给改革带来了认识和理解上的分歧,造成编制目录时各地不能规范统一。3、正确区分行政许可与其他行政权力。许可与备案、撤销、注销、确认、登记等区别问题,是编制目录中遇见的普遍问题,需要深入学习和研究《行政许可法》,准确把握好行政许可的法律界限,才能科学解决实际问题。如:婚姻登记、机动车登记、房产登记、残疾人证核发等,不同的地方认定的类别不一样,有的放在行政许可、有的放在非行政许可,有的按行政确认对待。但是,企业登记很明确就是典型的行政许可。4、“空壳条款”和“僵尸条款”问题。有的审批项目只有设定依据,而对相关人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及流程没有规定。如:菏泽市国税局“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审批”及“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审批”,对具体审批程序国家、省均未出台细则,项目不具备可操作性,无法实施。同一个审批项目,不同地方在审批流程上存在很大差异,个别出现人为设障设卡现象,导致一些项目审批条件过于苛刻、申请材料过多。在这些审批项目中,有的申请材料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条件中延伸出来的,有的是根据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出来的,还有少数是“祖辈流传”式审批,说不清具体审批程序的依据及由来。个别项目自设立以来没有发生过审批业务,占用了行政审批资源,但市级又无权取消。如市宗教局承担的“设立其他宗教固定场所审批”,没有发生过审批业务;市体育局“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项目,无人申请。
(二)审批项目数量及规范统一问题。在编制行政审批目录中,个别地方还存在过分注重“数字效应”的现象,试图通过一次次削减项目而实现审批的精简化,这在客观上是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简单化、形式化。有的单纯为了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片面追求数字效应,刻意压缩、合并审批事项,拿行政审批事项的削减数量和比例作为改革力度和成败的指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解决的不单单是取消下放审批项目的数量问题,而是如何合理确定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线,如何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各地项目数量相差很大,甚至同一事项,名称不一致,定性也不同,编制的目录千差万别。从我们的实践来看,通过努力,各地同一层级保留的行政审批数量应当大体一致,项目名称尽量做到规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