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10-20 1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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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篇(1)

四、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12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抓好养殖档案监督管理工作,种畜场、规模饲养场(饲养小区)要全部建立生产和防疫有关信息养殖档案,全面准确记录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相关信息,基本做到全程监管有据开查,抓好规模养殖场生产防疫信息报送监督和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

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八、加强执法体系自身建设

(一)强化制度建设

1、完善岗位监管责任制

县、乡、村必须建立健全、定点、定区域岗位责任制,乡、村按区域、

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市场等按点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对象、责任事项、责任目标、责任人员,并公开公布;上级对下级,监督执法机构与执法人员要签订监督执法责任状,确保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岗位监督工作执行到位。

2、严格执行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

县所每月例行检查一次,每2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

(二)加强行风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强化督察、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体制和机制。层层签订《行风建设承诺书》建立落实社会和系统内部行风举报员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活动。对只收费不检疫、检疫不出证、转让出卖检疫证章标识、违法拦车、违法查证验物、乱收费、滥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和防疫法宣贯工作

强化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行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的监督执法队伍,要实行执法能力培训、考试、测试制度,大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力争做到能监督、能检查、能办案、能应诉,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义务。

深入宣传动物防疫法,全面提升县、乡、村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组织体系、执行能力,工作实效、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

(四)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创新管理模式工作机制研究。借助畜产品安全、畜牧等相关方面法律法规、优惠扶持政策、项目建设,借助外省市场准入等有关政策和规定,深化、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台。紧紧围绕全省预防性、常态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理念,研究、探索、创新、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管理模式、工作机制,以及管理办法、制度、措施、程度、记录等。

篇(2)

二、继续抓好产地检疫工作。重视和加强报检点标准化建设,根据《检疫报检点基本建设规范》的要求,对现有报检点重新审定和做好改进工作,协调好区域内各报检点工作联系,严把养殖环节风险控制关,严把屠宰环节监管关,严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关,加强检疫痕迹化管理。

三、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岗位责工作

篇(3)

一:培训目的

为落实省农委《省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综合素质,为实现“两个努力确保”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目标

1: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15人)

2:区域畜牧兽医站全体人员(28人)

3:监督分所全体检疫员(75人)

通过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熟、素质高”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队伍。检疫技能精湛,素质一流的动物协检员队伍。

三:培训整体安排

1:本次培训定于4月9日至10日

2:本次培训分为军训(1)天、集中讲授(1天)两阶段

四:培训课程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持人授课老师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事实求是的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总体思路,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并随机抽查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溯源查处,各区域兽医站及动物监督分所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明确监管职责,全力推进监管工作,对出检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三、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各区域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二)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

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一步增强动物免疫监督、疫情监测工作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继续做好加强动物免疫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疫苗免疫注射督查工作,强化免疫密度,并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全县范围内动物抗体免疫、台帐建立、耳标加挂、消毒等工作,确保动物免疫率达到100%,抗体免疫率达到85%以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要严格监测动物疫情,做好动物疫情评估和预警预报,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工作要求

县畜牧兽医局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局领导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指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五、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月)

1、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免疫计划,强化免疫抗体检测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3、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4、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重大节假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采取悬挂横幅,开办食品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达到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

6、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六、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三

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省、市、县工作会议要求,我股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拟定2020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规范执法监督

抓好执法队伍建设,2020年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高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让每位同志在执法工作岗位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并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按章办事,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人员岗位职能职责,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督工作,完成拟定的全年工作任务。

二、市场监督

按照动物卫生监督赋予的职能职责及年初县“放心肉”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实施要求,继续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市场整治工作。从源头抓起,重点整治私屠滥宰、病害肉上市、无证无章白皮肉上市,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置工作,严格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并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案件查处工作,清理整顿市场秩序,规范行业行为,为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县打下坚实基础。

三、规模养殖场监管

1、全面加大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2020年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法人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全县规模养殖户认知国家的所赋予法律、法规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职责,约束规范行业行为,逐步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规模养殖场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查检测工作增加频次,做到不漏检测,确保不留死角,确保全年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3、全面加强规模养殖场台账登记、耳标加挂、产地检疫、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置、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等监督检查工作,在执法中发现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事从严查处。

4、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宣传力度,发放宣传纸,张贴给规模养殖场的一封信,通过电视、新闻媒体等使广大养殖户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畜牧业使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在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依法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严重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

五、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1-2月)

召开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会议部署开展近期执法工作。

2、集中执法人员培训(3月)

组织开展全县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队伍建设。并部署落实全年工作计划,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3、集中开展规模养殖(户)培训(4月)

组织开展对规模养殖场大户法律、法规及技术指导培训工作,通过指导培训使每位养殖户依法养殖,确保养殖风险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4、组织开展市场大检查工作(5-6月)

重点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市场大检查工作,全面整顿及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实施。

5、集中开展夏季执法监督整顿工作(7-8月)

高温季节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夏季病害肉、冷库、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督执法工作。

6、做好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9-10月)

重点做好“中秋、十一”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大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肉品消费安全。

7、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四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实事求是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宣传、培训、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在投入品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对出栏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监督指导,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辖区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下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任务,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及培训阶段(2月——5月)

1、组织开展春节前后的肉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2、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

3、加强保障执法队伍建设,由于受到缓征检疫费带来的负面影响,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保障增加基层执法人员待遇问题,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5、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6、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畜产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7、继续深入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并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经营白条肉现象的发生。

8、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检检测合格率达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物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情节严重的并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9、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夏季病害肉整治阶段(5月——9月)

1、认真组织开展夏季病害猪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活动。

2、加强高温季节无害化处置监督监管工作,确保病死猪在监管人员现场监督下,做好无害化处置,确保无染疫、无私自转运贩卖发生,确保无害化处置监管到位。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12月)

五、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五

(一)发展目标

全年存栏大牲畜存栏7329万头,生猪存栏48.45万头,山羊存栏18.36万只,家禽存栏283.2万只,全年出栏生猪87.1万头,出栏家禽584万只,牛出栏7.06万头,羊出栏33.45万只,实现肉类总产量10.3万吨,禽蛋总产量2.98万吨,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0.82亿元,农民人均畜牧增收达到500元以上。

(二)2020年的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推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推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保障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快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生猪良种的利用率,加快我县的生猪改良步伐,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下一步将扩大宣传,使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严格种公猪生产,确保质量;及时配送,保障供给;做好跟踪服务,确保改良效果;建立健全改良网络体系,扩大良种覆盖面,努力实现全县生猪良种化、生产标准化、效益化的产业格局。

二是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点落实四个“到位”和四个“不放松”。四个“到位”:一是宣传培训工作到位,提高全民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责任到位,切实将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三是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四是经费落实到位,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保障。四个“不放松”:一是集中强制免疫和常年补免不放松;二是疫情监测预警预报不放松;三是消毒灭源不放松;四是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不放松。切实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疫情动态,防患于未然,加强消毒和执法监督,保障畜牧业生产健康稳步发展。

三是继续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培植壮大龙头企业,鼓励他们开发一批特色养殖项目,实行市场网络、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生产体系联动,形成龙头连市场带农户的产业链发展模式。二是抓住国家农业产业化推进的有力契机,大力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畜牧业经营组织化程序。三是抓好生态农业畜牧示范工程建设,以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一批基础设施过硬、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带动辐射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促进畜牧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四是培训适应现代化畜牧业发展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养殖业主的主体作用,着力培养符合现代畜牧业需要的新型人才。利用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畜禽标准化养殖等平台,切实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生产、养殖、疫病防控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是齐抓共管,强化规模养殖场污染减排。继续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并完善污染减排实施方案,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规模养殖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进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前置性审查,规范新建规模养殖场的环保审批。

六是强化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资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资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资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关,严防病害肉上市。监督屠宰场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七是聚力扶持,促进畜牧产业加快升级。

篇(4)

(一)精心安排,周密组织

为确保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在年初我科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列到全局的工作计划中,并制定了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和重点监督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牵头以市卫生计生委的名义与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学校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对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和要求。根据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我科组织并参与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工作专班对市直学校及托幼机构和驻市高校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同时加大对学校日常的监督检查,确保学校的卫生安全,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二)抓好重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

1、在今年的两个学期中,我科组织并参予了由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局和疾病控制中心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市直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和驻市高校等28家进行了深入的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各被查单位的相关工作开展较往年都有所提高。所检查的学校供水均符合要求,三家二次供水单位均办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按要求进行了水质监测,涉水产品索证齐全。多数中小学校在传染病防控工作在制度组织建设和防控措施落实上相对较好,能够按要求每年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的健康档案,能够规范设置学生厕所。所有的学校均对学生开展了健康教育,形式有课堂教学、大会宣讲、专题讲座和专栏墙报等多种形式,内容也较切合实际。两所托幼机构均能严把学生入口关,认真核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督促幼儿进行预防接种,能够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有相关的工作记录。多数学校对食品安全比较重视,能够督促食堂经营者规范经营,严防事故的发生,在去年未出现食品安全事件。

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多数学校能够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部份学校在为学生提供饮用水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容器未加锁,设备的使用维护清洗消毒不规范,工作无记录,一般卫生差或供水量不足等问题;二是在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上,部分单位存在相关规章制度不全,未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未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学校的工作计划,或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在学生体质监测和健康档案上,主要存在体检单位未及时向学校反馈学生体质评价的档案资料问题;四是在校舍卫生上,中小学校普遍存在班容量过大问题,多数中小学的课桌椅未根据学生实际身高进行型号调整,部分学校的教室存在采光照明设计缺陷。部分托幼机构的幼儿生活活动场所和卫生设施不足,存在导致疾病传播的安全隐患。在学生宿舍管理中,部分学校存在通铺现象,高校的学生宿舍一般卫生较差;五是在所检查的学校中均未能按要求设置学校卫生保健室或按600比1的标准配备足够的卫生院技术人员,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技术和人员保障能力不足。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单位认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2、针对我市手足口病的疫情发展,我科对市直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了手足口病的防治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认真查找手足口病防控的薄弱环节,督促整改,有效地控制了校园内的手足口病疫情。

3、认真开展了幼儿园及中小学健康服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根据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十教函[2014]37号)文件精神,我科于3月底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摸底检查,重点检查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是否有违规组织幼儿园群体服药的行为,通过全面排查,没发现我局辖区内幼儿园及中小学违规给学生服用病毒灵及其他药物现象。

4、加大学校卫生监督的力度,严查违法案件。针对我市学校卫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市卫生监督局今年加大了学校卫生的监管力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予以严肃查处。今年7月1日上午我局接到市民刘先生的电话投诉,称市茅箭区希望之星幼儿园有6名幼儿患有手足口病,望市卫生行政部门部门对该园进行调查处理,我局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茅箭区卫生监督局加强监管。

二、饮用水安全监管到位,保障全市饮用水卫生安全

(一)抓好日常监督监测

抓好现场快速监测,落实现场监督检查按照省卫生厅2014年度监测方案和我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计划的要求,全面落实了日常监督监测。把好许可审批关,新发卫生许可证11家,许可证年审78家。加强城区饮用水监督管理工作,对纳入国家监测网的7个水厂、20个管网末梢、20家二次供水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按照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项目的要求,抓好每季度水质现场快速监测,监测项目包括余氯、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了二次供水的日常监管,督促二次供水单位对水池进行清洗消毒并抽检了86家单位,以提高管理水平、规范清洗消毒和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加强了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推进了以清洗消毒为核心的规范管理工作。

(二)专项检查相结合

1、按照鄂卫生计生通[2014]155号文件要求,督促各县市区积极开展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供水单位名称、类型、日供水量等基本信息进行了补充修正,完善了监督档案;对水厂的卫生许可情况、涉水产品使用情况、新改扩建供水项目审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2、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办通〔2014〕154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我市2014年生活饮用水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并督促各县市区按要求认真落实及时上报。按照文件要求对以集中式供水水厂、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为主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和以水质处理器为主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按照“2014年涉及应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要求,我局对2家生产企业、5家销售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抽检了5种水质处理器,产品均有卫生许可批件,产品标签、说明书均符合要求,对其进行卫生安全性检测,合格率达100%。

检查发现,一是部分供水单位包括农村改水项目单位,无论新建、改建或扩建均未经预防性审查验收。二是政府各部门信息沟通不够。有些农村小型改水项目所建饮水工程,卫生部门不了解信息成为卫生监督的空白点,致使水源防护、制水工艺、卫生设施、供水能力、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只能实施事后监督。三是部分供水单位对消毒剂、涉水产品等缺乏索证意识,存在索证不全、索证不规范、索证记录凌乱等现象,使涉水产品索证工作流于形式。

三、消毒餐具、卫生用品监管力度增加,促进行业规范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测,督促企业管理

2月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规[2014]15号)规定,通过与疾控中心沟通协商,经领导同意,对我市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测工作进行了调整,对我局辖区内己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局建档的3家餐具集中消毒单位,4家毛巾消毒机构,4家卫生纸巾生产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测工作,每季度每种产品检测一次,其中消毒餐具每次采样为消毒餐饮具6套(包括碗、盘、杯、筷子各一件),并按照洗消剂残留检测每年一次的标准于今年10月份对四家单位进行检测,卫生用品类每次采一个样。监督覆盖率达100%,每个单位监督监测不少于2次/年。按照卫生城市标准建立完整、动态的护档,建档率达100%,并按要求,及时、准确、规范的将卫生监督信息资料上报国家卫生监督网络系统。

目前已完成第一、二、三季度的监督监测,共抽样品78份,合格率达98.72%。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督导企业及时整改,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守法、自律、规范,有力地推进了企业集约化发展、科学规范管理、产品质量提高。

(二)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

1、《关于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督办通知》(鄂卫监局函(2014)24号)文要求,按照“提高示范一批、整改规范一批、吊销关停一批”原则,对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清理整顿,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证核准事项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相关要求从事生产,备有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检查发现,我市大多数餐饮具消毒单位功能齐全,设施齐备,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管理基本规范,消毒餐具质量良好,许可证持证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9%。。现城区三家餐饮具消毒公司建立了检验室并有培训合格的检验人员,已开展自检工作,切实落实了产品自检制度,保证了产品质量。未建立自检检验机构的单位也与当地疾控部门签订了委托检验协议。

2、按照2014年省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完成了2014年消毒产品重点监督检查情况,并将我市1家抗(抑)菌制剂生产业也检查情况进行了上报。

3、10月协助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为样板,拟定了《市餐饮具消毒企业卫生监管工作规范》。

四、抓管理,求实效,全面开展科室规范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科室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将综合目标责任分解到个人,加强了科室管理。为了适应繁重的监管工作要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我科积极探索专业分工和综合执法办案分工协作的内部运行机制,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合理调配,完成创了卫任务,保持了国有资产完好,严格考勤制度,积极宣传科室工作,严格遵守卫生监督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和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参与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科室成员思想素质,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

篇(5)

1、屠宰检疫

屠宰检疫是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一个关键环节,消费者通过农贸市场、超市直接购买经屠宰厂(场)加工出厂的动物产品,因此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屠宰检疫。2009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在37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市级13个、县级11个、乡镇13个)、29个家禽屠宰场(点)开展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屠宰检疫率100%。上半年检疫屠宰上市生猪106.18万头,与去年同期的93.68万头相比,增加12.5万头,增13.3%;检疫牛7.55万头,与去年同期的7.35万头相比,增加0.2万头,增2.7%;羊3.21万只,与去年同期的4.02万只相比,减少0.81万头,减20.14%。

2、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测

(1)、在主城区13个屠宰厂(场)开展了“瘦肉精”监测

按照国家农业部、省、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畜产品安全监管和监测工作。长期在主城区内13个生猪屠宰场各抽检生猪尿样,上半年共抽检2820份,未检出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残留阳性样品。

(2)、对规模养殖场开展拉网式检测

2009年3月,对全市14个县(市)区64个乡镇348个饲养5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开展了一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共抽检生猪尿样2880份,未发现违法使用“瘦肉精”及其他违禁药物使用的情况,同时对鸡肉生鲜奶进行了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的检测,均符合国家标准。

(3)、开展了牛奶、鸡蛋三聚氰胺及苏丹红检测

为强化奶源管理,开展了对奶牛合作社、*等公司及奶牛场(合作社)生产的鲜奶进行检测,抽检生鲜牛奶112份,未检出三聚氰胺残留;对沃尔玛、好又多、百盛、家乐福等超市销售的品牌鸡蛋进行抽检,共抽检鸡蛋180个批次1762枚,未检出三聚氰胺残留。在超市抽检生鲜鸡蛋41个批次410枚,未检出苏丹红残留。

(5)、配合农业部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宁波)对*市畜产品的抽检工作,共抽检猪尿10份、猪肉12份,鸡肉8份、鸡蛋8份、牛肉4份、猪肝9份。农业部农产品检测中心反馈,抽检样品合格率100%。

(6)、牛奶的β-内酰胺酶的检测

根据《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近期工作重点及要求》(卫监督发[2009]21号)的要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方案推荐方法《乳及乳制品中舒巴坦敏感β-内酰胺酶类药物检验方法》进行了试剂准备及方法摸索,对县(市)区送检的牛奶进行了检测,未检出β-内酰胺酶残留。

3、市场及流通领域的检疫监管

为确保上市销售的动物产品安全,全市大力依法开展市场及流通领域监管。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343个肉类农贸市场开展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并对超市、冷冻贮藏、交易场所等进行监督检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天派出30名检疫监督执法人员对*主城区45个农贸市场销售的肉类进行巡回监督检查,严格查物验证。固定专人对贮存动物产品的冷库及分割肉加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冷冻场,*肉联厂冷库等大中型冷库及生产加工猪、牛、羊分割肉的场所检查了108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作相应处理。市动监所在“六一”儿童节前夕,对5个幼儿园食堂的动物产品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加工贮藏不合格动物产品的现象。

上半年,全市共查验上市猪胴体70.87万头、与去年同期的55.84万头相比,增加了15.03万头,增26.92%;牛7.55万头,与去年同期的7.35万头相比,增加0.2万头,增2.7%;羊3.14万只,与去年同期的4.02万只相比,减少0.88万头,减21.9%;检疫查验上市动物产品1687.78吨,检疫火腿12.67万只;检疫白条禽788.2万只;开展了对农贸市场销售香肠及腌腊制品的专项检查,保证了市场供应安全的动物产品。

4、交通运输动物产品的监管

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在铁路、民航派驻监督执法人员对从省外入昆的动物产品实施监管。上半年检疫查验从省外运入*的冷冻动物产品为22417.5吨,与去年同期的34797.6吨相比,减少12380.1吨,减35.6%;其中冻禽产品20711.6吨、冻猪产品1294.2吨,冻牛肉98.5吨、冻羊肉313.1吨,分别与去年同期的16556.1吨、1929吨、436.3吨、187吨、91.3吨相比,分别增25.1%、减32.9%、减77.4%、增49.7%。

5、开展杜绝病死猪肉流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各县(市)区根据《*市农业局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昆农通〔2009〕8号)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杜绝病死猪肉流入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昆食安委办〔2009〕9号)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400人次,出动车辆350辆次,对生猪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进行了检疫检查。*县在杨桥乡捣毁了2个收购加工病死猪肉的“黑窝点”,收缴销毁病害猪肉2307千克,罚款6600元。市动监所联合盘龙区相关部门在长地埂村捣毁了一个收购病死猪肉加工香肠及腌腊制品的“黑窝点”,收缴销毁病害猪肉4500余千克,市动监所配合市经开区在阿拉乡查处一个用变质肉加工牛肉干的窝点,没收销毁病害肉2100余千克。

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1、开展产地检疫工作

全市现有14个县(市)区118个乡镇1307个村委会。在重点村社和交通道口设立了产地检疫报检服务点,县、乡、村三级产地检疫报检服务网络建设得到了巩固和加强。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情况如下:

(1)、生猪的产地检疫。全市在14个县(市)区99个乡镇893个村委会的600个规模化养猪场中563个场开展了生猪的产地检疫工作,上半年检疫生猪21.86万头,检出病猪192头。

(2)、牛的产地检疫。全市在8个县(市)区55个乡镇442个村委会的32个规模化养牛场中24个场开展了牛的产地检疫工作,上半年检疫牛2.02万头,未检出病牛。

(3)、羊的产地检疫。全市在8个县(市)区55个乡镇442个村委会的543个规模化养殖场中478个场开展了羊的产地检疫工作,上半年检疫羊2.59万只,检出病羊1只。

(4)、禽类的产地检疫。全市在10个县(市)区66个乡镇522个村委会的1674个规模化养殖场中1148个场开展了禽类的产地检疫工作,上半年检疫禽78.47万只,检出病禽248只。

(5)、市场活畜检疫。各级检疫监督部门加强对活畜交易市场的检疫监督,对入场交易活畜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经检疫合格方准入场交易,市场活畜检疫率100%。2、铁路、民航运输检疫监管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机场、南窑火车站、东站凉亭货运站等地共查验各类运输车辆、航班7684多车(班)次,检疫查验从省外经铁路、民航运入*的禽苗6068.63万羽,与去年同期的8415万羽相比,减少2346.3万羽,减27.8%;其中鸡苗5845.6万羽、鸭苗83.5万羽、鹅苗135.7万羽,分别与去年同期的8121羽、200万羽、94万羽,分别减28%、减58.2%、增44.4%。对入昆禽苗为加强禽苗跟踪监控,与各地、州(市)密切配合,将入昆禽苗运往各地州情况及时通报饲养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建立全程跟踪管理机制,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监控工作有效开展。

上半年,检疫运输出昆的冷冻动物产品为6118.6吨,与去年同期的14994吨相比,减少8875.4吨,减59.2%,其中猪肉1573吨、猪副产品2959.5吨、牛产品170.04吨、冻禽产品364.7吨、其他动物产品1051.38吨,分别与去年同期的1291吨、2987吨、2071吨、257吨、8388吨相比,分别增21.8%、减0.92%、减91.79%、增41.9%、减87.5%。检疫猪皮17万张、牛皮23.03万张,羊皮7.5张。

3、开展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的安全监管,规范活禽经营,有效预防和降低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活禽经营市场传播的风险,切实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云农办牧字〔2009〕87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整治方案的具体要求,开展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自5月上旬开始到5月25日止,在全市14个县市区和3个开发区认真组织开展了活禽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166辆次,执法人员1149人次,检查了日新、梁家河、小坝、向化等5个活禽批发交易市场及有活禽交易的集贸市场222个,检查活禽经营摊位1730个,检查活鸡98747只。检查中未发现有经营病死禽类及其产品的行为。

4、开展了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工作

今年4月以来,为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农业厅、市农业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确保我市不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自5月1日起,各县市区按要求成立了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组建了防控应急预备队,在各自辖区内重点加强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活畜交易市场的检疫监管,对规模养殖场进行了排查与监管,切实加强对养殖场地、活畜交易场所、屠宰加工场(点)的环境消毒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并按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将每日所开展的工作情况以日报的方式及时上报。市动监所于5月12-13日,在海春及中企生猪屠宰场采集猪扁桃体、肺脏、胰腺、肺门淋巴结30份送省疫控中心进行疫病监测,未发现阳性样品。

全市从5月2日起到5月31日止,检查活畜交易市场2200个(次),排查规模养殖场1043个(次),对养殖、屠宰、加工、经营等场地环境消毒147万平方米。在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全市动检执法人员始终处于高度警备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并保持通讯畅通,相互协调配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好岗位职责。

5、奶牛“两病”检疫净化工作

今年4-5月,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等八个县(市)区开展奶牛“两病”检疫净化工作。到5月31日止,这八个县(市)区存栏奶牛31379头,共检测奶牛20211头,占存栏数的64.4%,结核病净化成效显著。

6、动物标识及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全市开展了动物标识及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上半年全市共购置二维码耳标234000个(其中猪耳标190000个、牛耳标27000个、羊耳标17000个),识读器194台,打印机38台,耳标钳350把。在*、*、东川、*、*等12个县(市)区已开展二维码标识的佩戴工作,全市共佩戴猪耳标153205个,佩戴牛耳标6821个,佩戴羊耳标10173个,已使用识读器上传信息至中央数据库。初步建立了各种监督管理制度,如养殖档案建立制度、免疫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规模养殖场(饲养小区)巡回检查制度,散养户巡回检查制度等。

2009年初,省监督所为*、东川、寻甸等11个县(市)区配备了动物卫生监督专用执法车及部分化验室检测设备和办案取证设备,全面增强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量,提高了快速反应与调查取证能力,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工作体会

1、各级领导重视

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工作,*市的14个县(市)区均被列为农业部的县级动物检疫监督设施建设项目县,增加经费投入,省、市业务部门领导还经常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各县(市)区工作一线给予帮助和指导,有效促进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大力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宣传及培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护人体健康,上半年,全市举办了《动物防疫法》及检疫技术等培训班20期,培训执法人员1753人次。开展了10次宣传活动中,发放了各类宣传资料53800余份,发放《动物防疫法》宣传册4352份。市动监所2009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市东风广场组织开展了《动物防疫法》及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电视台、*日报、春城晚报、都市时报、生活新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到现场进行采访报道。在宣传活动中,采取发放宣传册、宣传单,悬挂横幅,现场咨询、图片展览等形式,共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知识》、《肉品卫生知识》等六块图文并茂的展板,发放了《农贸市场肉品卫生知识》宣传单6000余份,发放《动物防疫法》宣传册400余份,发放《狂犬病防治》宣传册200余份,出动车辆4辆,宣传咨询工作人员就市民关心的“如何买肉才放心”、“怎样鉴别病死畜禽肉”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

3、以各项专项检查为契机,努力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结合“全国动物检疫、动物疫病(诊断)和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检查,农业部检查组对*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识读器实作、对检疫员现场抽题问答、现场查看农贸市场、产地检疫报检点、规模饲养场、散养户等方式,对*市、县两级的工作进行详细的考核检查。检查组对*市2008年动物检疫、动物疫病(诊断)和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对文件的痕迹管理、队伍建设、统计报表工作、动物标识及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存在问题提出了要求,有力地促进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4、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规范经营者依法经营行为

上半年共查处违法案件44件,罚款9000元,其中,拒绝接受监督检查2件、不按规定处理病害动物及其产品5件、未经检疫销售或运输动物及其产品10件、不凭证运输1件、不符合防疫条件8件、拒绝接受检疫1件、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2件、其他15件。通过严厉打击经营、加工、贩运病害肉和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基本杜绝了病害肉、注水肉上市销售的现象。审验、核(换)发《动物防疫合格证》186个。

5、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根据局党委要求,我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支部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并为每个党员购买了一本《党员学习笔记本》,加强了政治思想教育,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6、建章立制,强化内部管理

修订了《组织纪律管理办法》及16个管理规章制度,学习借鉴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先进经验,开展管理制度创新。将*市农业信息网的信息报送、问责制度等纳入考核范围,逐步建立起一整套的内部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工作责任心。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县(市)区人员编制较少,执法力量薄弱。

2、产地检疫工作滞后,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须进一步加强。应调整理顺屠宰管理体制,加强流通环节监管。

3、个别县区对奶牛“两病”检疫净化工作重视不够;

4、兽医体制改革滞后,全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性质迟迟未定。

五、2009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加强对肉、奶、蛋等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2)、积极落实奶牛“两病”扑杀经费,迅速将检出的阳性病牛进行扑杀。继续的探索建立奶牛结核病及布鲁氏菌病的PCR诊断方法,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结核病检疫技术水平。

篇(6)

坚持“农业稳乡”的工作思路,始终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放在首位。一是在稳定粮食生产,继续发展优质稻及杂交玉米的种植等传统农业的基础上,大力推广特色红薯种植,形成了以澄山、仁堂等村为主的种植基地。二是有序推进土地流转,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三是大力发展药材种植,扩种以黄金葛、百合、金银花等为主的药材种植,面积达3000亩。四是突出抓好大畜牧养殖小区建设,新增规模养殖场2个,实现年出栏牲猪5万余头。五是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农产品种植和深加工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二、落实科技兴农措施,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充分利用会议、墙报、宣传栏、技术咨询服务,参观学习,办班培训,大办“田间学校”等多种形式,大力推广种养业的科学技术,积极引进优质品种,推广良种良法,加快科技兴农步伐。

三、做好粮食补贴和据实发放工作,国家政策落实到位

认真做好2013年度农户种粮补贴面积的核实和统计工作,资料做到准确无误,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四、抓好林业生产工作,维护林区秩序稳定

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与各村签定森林防火责任状,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建立防火预案制度,成立防火救火应急小分队等工作措施,确保今年全乡无重大火情、火灾。二是加大山林矛盾排查调解力度,着力解决一批影响林区秩序稳定的山林矛盾和纠纷。三是抓好造林备耕工作,计划今年全乡完成新造林1800亩;四是抓好全乡林政管理,切实维护林区正常秩序,确保林业生产稳步发展。

五、抓好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一是加快人畜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突出抓好人饮二期工程动工运行;二是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突出项目及政策的争取工作,尽快实施衡邵干旱走廊综合治理项目;三是加大病险水库整治力度;四是不断扩大骨干山塘的清淤及渠道的整修工作面,切实加强和改善农业灌溉体系功能,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农业产出的稳定增加。

六、抓好动物防疫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一是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密度常年要到达100%,狂犬病免疫密度到达90%以上。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免疫抗体合格率到达80%以上;二是组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产地检疫开展面、屠宰检疫率、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流通领域动物及动物产品持证率到达100%,积极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管理工作,建立畜禽防疫档案,免疫档案规范建档率100%、发证率100%、牲畜二维码耳标配挂率100%;三是加强动物疫情控制、扑灭控制工作,打击“瘦肉精”等禁用药品及非法添加物工作,确保不发生因“瘦肉精”孔雀石绿等禁用药品及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中毒事件。

七、抓好农村能源建设

根据市下达我乡沼气池、太阳能建设及两省灶的推广任务,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村,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基础上,努力动员群众大力建设沼气池、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及推广两省灶,确保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八、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稳定

一是建立健全减负工作责任状,将减负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二是年中和年末各开展一次农民负担综合检查,年内开展三次以上的暗访督查,及时查处和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三是全面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涉农收费筹劳管理,严格把好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的审核审批关和资金使用关,确保专款专用;四是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网络,落实减负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九、继续跟踪扶贫开发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篇(7)

一、指导思想

在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基础上,掀起除害灭病工作,预防和控制春季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环境质量和全民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城市意识和环境意识,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活动重点

在巩固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向农村转移,加大对禽类养殖重点地区、大型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和疫情易发地区的环境整治力度;集中治理居民生活区、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特别是被省政府纳入重点建设的小城镇和公路沿线等。

1、治理环境卫生。彻底消除各重点部位的垃圾、残土,清理废弃塑料袋等白色污染;搞好厕所清掏和保洁,及时清理散放禽畜粪便,加强人畜排泄物的无害化处理;消灭卫生死角;搞好烟尘整治,控制扬尘污染;整治村镇三堆占道、占地,清理路沟,治理生活垃圾乱倒、乱排、乱堆问题。

2、整顿市(村、镇)容市(村、镇)貌。整理各类市(村、镇)政公共设施,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及不规范的牌匾、广告。

3、大力开展以灭鼠、灭蚊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消除越冬蚊蝇孳生地,杀灭蚊蝇及蟑螂。

4、搞好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及城乡居民的室内外卫生。

5、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强化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摒弃陋习。大力倡导不吸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不施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农家肥等科学文明的生活、生产方式。

三、责任部门及主要任务

(一)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

1、组织辖区内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清运街道垃圾、污物;清理住宅小区、街巷、居民庭院卫生死角。

2、彻底清运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及边沟内垃圾和杂物;清理辖区内乱堆占、乱搭设现象。

3、禁止城区内养猪、羊、牛、鸡、鸭、鹅、兔等动物,禁止违章养狗。

4、组织临街各单位、个体业户、居民清理临街阳台、雨搭上乱堆乱挂,消除墙面污垢、陈旧对联、楼道内张贴物;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

(二)城管办

1、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卫生突击日的实施;负责局包街、门前四包及大环境卫生的检查和指导。

2、组织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清除各种乱堆乱占、乱摆乱卖、乱贴乱画现象。

(三)工商局

1、取缔占道经营,杜绝沿街无证流动商贩。

2、清理整顿集贸市场。

3、清理不规范的牌匾、广告。

(四)交通局

1、加强城乡结合部的公路治理,严格控制和消除公路两侧的违章违法建筑。

2、清扫公路路面,清除公路两侧垃圾、残土等脏物,清掏路边沟。

3、清理整顿公路两侧的广告、牌匾和交通标志性设施。

4、清理整顿客运站内外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

(五)卫生局

1、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指导。

2、清理、整顿各类食品加工点、屠宰点及食品经营场所。

3、清理整顿路边烧烤。

4、组织指导全市开展除四害活动。

5、清理整顿以医院为重点的窗口单位卫生。

(六)公安局

1、整顿交通秩序。

2、整修沿街交通设施,修复破损的亭、台、信号灯及隔离带、分道线。

3、清理整顿停车场。

4、配合城管、工商等部门进行市容环境整治。

(七)城建局

1、消除各种乱搭乱建现象,清理整顿刷车厂。

2、清理沿街绿篱、绿地、路树、景点内滞留垃圾和杂物,按规划搞好城区的绿化、美化。

3、修复市区内破损和反浆路面。

4、疏浚市区内窨雨井、检查井,维护好路灯。

5、对市区内垃圾点及公厕进行彻底清理。

6、清刷、修补垃圾箱、果皮箱,提高垃圾箱、果皮箱全天保洁水平。

7、清理建筑垃圾,整治建设工地。

(八)教育局

1、组织学生整顿校园卫生,净化、美化环境。

2、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城区绿化、美化及环境卫生义务劳动。

(九)林业局

组织全市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参加植树造林活动。

(十)新闻单位。

组织好清洁月活动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工作。

(十一)环保局

组织全市清理白色污染,整治烟尘污染。

(十二)各乡镇政府

1、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抓好以公路两侧村为重点的环境整治,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占、乱摆乱挂和占道集贸市场,禁止家禽(畜)散放。

2、清理滞留垃圾,搞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3、搞好村镇的绿化、美化。

四、活动要求

1、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8月29日至9月1日为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9月2日至9月20日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除四害阶段(其中,9月2日和9月16日为突击日)。9月21日至9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其中内环境和除四害由市爱卫办组织实施;外环境由市城管办组织实施)。

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3、广泛动员,领导带头,全民参与。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大环境意识,把开展清洁月活动意义和要求向群众做好宣传,调动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改变环境卫生脏乱差状况。

4、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各单位要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统一行动,确保清洁月活动顺利进行。爱卫办、城管办要做好协调、调度工作。

5、监督检查。清洁月活动期间,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接待并处理好群众关于环境卫生方面的投诉。在突击整治和除四害阶段结束后,各责任部门及乡镇要把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爱卫办,爱卫办统一汇总上报。

社区爱卫月活动方案二20xx年我镇爱国卫生工作将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深入学习贯彻《省爱国卫生条例》,进一步掀起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热潮,围绕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做好农村三改(改水、改厕、改造环境)技术指导等工作。现制定镇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一、宣传贯彻《省爱国卫生条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公民防病意识

1、继续宣传贯彻《省爱国卫生条例》,各村社都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好《条例》,利用媒体、街头咨询和社会宣传多种形式宣传《条例》颁布的意义。

2、进一步做好全镇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电视、社区讲座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不同方式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健、防护意识,相关卫生知识的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

二、深入开展卫生创建活动

1、以创建卫生县城、卫生村为载体,不断推进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各村社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卫生单位、卫生村考核命名办法》和《省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卫生村考核评分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力争20xx年镇镇中江一村获得省级卫生村称号。

2、各村社领导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从年初就要列入单位工作计划,建立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和长效管理机制。对已申报省、市级卫生村、镇、卫生先进的单位要针对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补缺补差,积极完善,同时要建立健全创建档案,迎接省、州对卫生村的核查。没有申报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申报。

3、根据全县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进一步抓好各地、各单位卫生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督查力度,扎实推进创建,不断提升创建水平,确保全镇创建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

4、认真抓好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禁烟标识,查处烟草广告。各部门做好内部控烟工作,建立无烟办公场所。

三、大力推进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1、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督查、培训和技术指导,为改厕工作提供政策和技术保障。

2、继续做好农村改水和水质监测工作。一是要广泛宣传卫生水对人体健康的好处。二是要配合县防保中心扎实做好农村水质监测工作,提高水质监测工作质量,保证广大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

4、加大整治力度,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改善村容村貌。一是垃圾清扫保洁、收集处理。村庄要有专兼职卫生清扫保洁人员,负责村庄道路、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同时要建密闭垃圾收集池(房)并及时清运。二是宣传动员居民搞好室内卫生。

四、继续巩固除四害成果,有效控制病媒生物疾病

各村社要结合开展卫生创建、爱国卫生月和不同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科学开展除四害活动。举办除四害技术培训班,确保除四害工作安全、有序、有效。镇爱卫办要定期开展四害密度监测,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消杀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今年将重点抓好灭蟑螂、老鼠和苍蝇工作,确保达标。

社区爱卫月活动方案三20XX年是我省落实十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年。为认真完成市政府力争在20XX年把长春市建成国家卫生城市,为搞好今年的爱国卫生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省爱卫会决定,从20XX年3月中旬至4月底,在全省城乡广泛开展以爱环境、讲卫生、建家园、树新风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区爱卫会根据省、市爱卫会卫生月活动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17个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的爱国卫生月活动,继续以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为目标,发动群众、专群结合、综合治理,认真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城乡环境卫生问题,消除四害孳生地,清理和整治白色污染,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治理脏乱差状况,提高卫生、环境质量和净化、美化水平,提高全民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城市意识和环境意识。通过继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全区各行各业卫生得到较为彻底的治理,真正达到卫生标准,并保持其长效运行,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放心、健康的消费环境,促进人们的消费和经济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爱国卫生月活动在省、市、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爱卫会组织协调、检查评比,各街、乡(镇)、各委员部门结合实际,具体组织实施。

三、活动重点

今年的活动重点要在巩固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向农村转移,集中整理居民生活区、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特别要将省政府纳入重点建设的小城镇和铁路、公路沿线列为工作重点,清除垃圾、消除四害、美化环境。

(一)清洁环境卫生

1、动员全区各行各业社会力量,组织全民积极行动起来,彻底清除各重点部位的越冬垃圾、残土和积雪,清理废弃塑料袋等白色污染,搞好粪便清掏和厕所保洁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消除楼道内垃圾污物、杂物和堆放物以及张贴物、痰

,清洗门窗和楼梯扶手。

2、整顿市(镇、村)容市(镇、村)貌。自己;整理各类市(镇、村),加强街路、广场、公厕的卫生清扫和保洁,搞好公厕、民厕的维修、清掏、清运,强化门前三包管理,规范街路两侧的广告牌匾,清理随意张贴的广告。

3、清理主次干道两侧、花池中的超高土。

4、整治亚泰大街两侧的基建残土,清理清运两侧开发小区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5、清理居民楼道卫生,清理居民楼道内便民服务栏以外的非法广告,继续设立规范的便民服务栏;做好小区地面硬化和路面维修,利用春季植树大好时机,搞好小区绿化工作。

6、加强集贸市场卫生管理,彻底取缔街头散在商贩违章经营。

(二)开展除四害工作不悔资料版权所有

1、在爱国卫生月活动中,结合贯彻市爱卫会下发[20xx]3号文件关于《长春市20xx年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大力开展群众性春季除四害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灭鼠工作,加大投药力度,扩大投药覆盖面,把投药工作落到实处,降低鼠密度。

2、认真做好饭店、浴池、宾馆、医院、招待所等重点行业和居民社区的消杀蟑螂工作,进一步控制侵害面扩散。

3、扎实做好越冬蚊蝇的消杀工作,降低蚊蝇密度,消除蚊蝇孳生条件,做好综合防治。

(三)强化健康教育、卫生宣传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重点整顿食品经营单位、中小型餐饮的卫生状况和卫生秩序以及食品点等马路食品。

2、继续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每个街道办事处的社区都要设立两处固定规范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宣传内容。

3、认真实施省、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各项要求,做好控烟宣传工作,制定控烟制度,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4、认真开展全国万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活动要紧密结合改水改厕、创建文明卫生乡镇和文明卫生村(屯)活动,落实健康教育各项工作。

四、方法步骤

爱国卫生月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

各街、乡(镇)、各委员部门根据区爱卫会的要求,制定方案,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活动,广泛动员、层层部署、任务到人。各部门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统筹安排社会义务治脏活动的时间、地点和任务。

(二)实施阶段

1、在全市爱国卫生宣传日中宣传活动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组织驻街单位在胜利公园至站前广场段的人民大街两侧。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拉开爱国卫生月的序幕。

2、各街、乡(镇)、各委员部门及相关单位根据活动内容抓好落实,并按市里统一部署安排好爱国卫生月的三个活动日,发动全社会开展大规模的群众性治脏活动。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

3、在全市开展的灭蟑活动日期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动员全社会力量,在全区进行灭蟑活动。各街、乡(镇)及卫生监督部门要针对重点,制定出具体灭蟑方案,统一布药,统一消杀。把蟑螂密度控制在国标之内。

(三)检查验收评比阶段

区爱卫会将在各街、乡(镇)、各委员部门及相关单位对所开展的爱国卫生月活动自检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并迎接省、市对所开展的活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并计入全年总成绩。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各单位、家庭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动起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掀起爱国卫生月活动的。

篇(8)

今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质量兴区工作,上半年,区政府按照《关于印发年质量兴市工作专项目标的通知》(质兴协办〔〕2号)要求,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结合区实际,由区质监局代为起草了《区年质量兴区专项目标任务分解表》,并下发到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共有14个街道办事处和10个部门返回了意见。最后由区政府目督办和质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年质量兴区工作专项目标的通知》(质监〔〕32号),下半年,区政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质量兴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府办〔〕77号),正式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联席会议员单位及负责人员。两个文件的出台,为今年质量兴区工作任务的完起到了保证作用,为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的质量兴区工作典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搞好名牌规划,大力培育名牌

从年初开始,区质监局和区发改局等单位便积极开展名牌培育工作。区质监局于年初专门召开了“止滑提速,帮助企业过严冬”专题会议,请名牌企业到会讨论并提出建议及意见。区质监局还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争创名牌产品企业,如富森美家居、龙化纤公司、斯迈德健康公司等进行调研和帮扶,还专门邀请省局市局有关专家到企业进行咨询和服务,为企业争创省名牌和做大做强出谋划策。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现场质量控制,完善检验手段等。经过企业努力和质监局的全力帮扶,铁塔厂、龙化纤有限公司、斯迈德健康有限公司、将军建筑模板有限公司、海力科技有限公司、黄石双峰线缆有限公司6家企业目标通过了省名牌办组织的省第九届名牌产品现场审核。富森美家居实业公司也通过了省名牌办组织的服务名牌现场审核。我区的名牌争创企业给评审组留下良好印象,特别是位于我区龙潭工业园的海力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含量高,管理到位,发展潜力大,给审核组留下了深刻印象,富森美家居努力打造服务名牌,争取尽快在创业板上市,也得到了审核组的高度评价。今年还完了龙化纤有限公司和柯世达公司“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推荐。另外,区质监局专门制定了区名牌五年培育计划(年—2013年),将名牌培育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区质监局按季度对持量指标进行统计分析,至三季度末,质量等级品率87%,质量损失率0.4%。按时完了上半年“质量状况分析报告”,还按时完质量委全年综合报表,至11月底,共完报表11期。

今年以来,区政府将发展总部经济与名牌战略作为发展区域经济的重要措施之一。工业集中发展区全力打造总部经济和实施名牌战略,大力引进国内知名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特别是大力引进行业100强企业。目前已有286个项目落户总部,其中光明乳业、石油总机、航天通信、焊研科技等企业已形生产规模,中国二重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总部大楼也于近期奠基。国家级“焊接装备工程技术中心”将为工业园区内的一颗闪亮明星。中心重点开发新型数字化、自化、智能化的焊接装备,将使这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技术进入国际先进行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将继续对这些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为名牌和中国名牌。

三、全力开展质量安全年和民生工作

1、积极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区质监局组织人员深入到企业进行帮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今年已有斯迈德公司、海力科技有限公司、民达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11个产品获得了采用国际标准证书。通过企业积极开展采标工作,提升了企业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从而提高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2、积极开展集贸市场和民生计量等工作。

今年以来,全区继续巩固和深化民生工程。区质监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对集贸市场进一步进行规范和管理,对26个集贸市场所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周检,统一编号,统一管理,新制作了不锈钢公平秤台发放到市场使用,市场都设置了公示公告栏和宣传标语,对9个诚信计量市场、17个诚信达标市场和个诚信计量摊位进行了授牌。区卫生局、区质监局还对涉及民生的医院计量工作进行深化,对全区42家医院使用的3000余台计量器具进行登记造册,并全部依法进行周期检定,周检率100%。上半年,省质监局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领导到我区万年综合市场和市第六医院进行检查,对2个单位的计量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3、重视食品安全,建立长效监管网络。

今年,区质监局于年初制定了年食品监督抽查计划,积极开展了区域内食品企业安全监管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按时完监督抽查和检验任务,1—3季度共抽查企业47家,55个批次,产品抽查批次合格率为85.4%,抽检结果已在报公告,对不合格产品责令其不得出厂,并做了相应的后处理。区质监、药监、工商、公安、卫生、一体局等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出动车辆100多台次,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及非法生产加工小作坊等进行专项治理,查处25家违规食品生产企业,处罚50余万元。

区一体局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配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一体局、涉农街办、涉农社区)监管体系。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组建了区民合鱼腥草专业合作社,建立了无公害鱼腥草生产基地,正在开展认证准备工作。全区9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建立了标准化水产质量体系,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水产基地抽检合格率98%以上。全面实施了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区建设局加强了全区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全年办理新一工项目质量监督备案123个,累计监督工程项目315个,面积356万平方米,备案率100%,报监工程监督覆盖率100%。同时深化对市政工程玉双路东延线和发A线“断头路”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监督履盖率及工程合格率均达到100%。

区交通局高度重视质量兴工作,局党组开会专门研究并布置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推动物流和交通企事业单位逐步贯彻ISO9001标准。在道路工程建设中,强化质量管理,科学制定方案,规范各环节程序,严格标准,确保了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70%以上。

区发改局对质量兴区工作层层落实目标,确定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纳入发展计划积极推动全区企业采用ISO9001国际标准,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今年区发改局鼓励20余户企业争创著名商标,有6家递交了申请资料。还重点引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全年共计为42家企业融资3.4亿元。争取各项优惠扶持资金370万元。焊研科技等7家企业获省年第一批技术创新资金210万元,协助晨明汽车、机车车辆厂减免人防费约100万元。

区科技局积极支持区属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和焊宝玛焊接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的技术中心通过了省级确认。还完了血液制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全年完了专利申请11401件,授权510件。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5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6个。

区财政局将质量兴区纳入局专项目标,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还利用专题学习会、讲座、展览等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实施质量兴区的意义。区财政全年安排质监局专项资金66万元。支持区技术标准战略、食品质量安全、创名牌和打假工作。

区统计局落实了综合科为牵头单位,明确责任,落实人员,积极配合相关单位交换数据,满足质量兴区工作的相关需要。

区公安分局积极配合质监、工商、卫生、银行、烟草、税务、文化、商务、食药监局开展联合清查和专项整治,全年开展专项行动68次,出动警力53人次,车辆48台,检查商家100余户。为有效开展质量兴区活动提供了保障。

区工商局积极扶持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今年有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将军碑建筑模板有限公司和回天实业有限公司争创省著名商标。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和金海螺塑胶型材有限公司的图形商标获得了市著名商标认定。区工商局开展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市民咨询100余人次。药监局还对全区14个街道的99名社区协管员进行了培训。

区卫生局加强了食品卫生量化分段管理,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水平。全区2713户食品经营户全部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在打击违法添加剂专项整治中,出动执法人员5426人次,检查单位2713户,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在对医疗机构检查中,全年监督检查医疗机构733家次,监管率100%,对5家机构进行了处罚。全区所有医院均建立了计量器具档案,区级医院计量器具受检率100%。

区食药监局专门立了质量兴区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和人员。年初召开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区政府与各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区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监管职责,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性。区食药监局为贯彻“食品安全法”组织40余人在SM广场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全年抽检食品248批次,处理投诉15件,处理率100%。还组织执法人员1100人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38家次,检查药品零售店334家次,监管履盖率100%。

区物价局高度重视质量兴区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规范了卷烟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烟草案件13起,案件31万元,查处假烟案件5起,案值6万余元。

区旅游局积极开展质量兴区工作,全年接待游客490万人次,入境游客1509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3亿元,其中外汇收入48万美元。对全区旅游企业和农家乐进行规范,推行ISO9001标准,标准有条件的企业做大做强。

区商务局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推动商贸企业贯彻ISO9001标准,富森美家居作为全区首家申报服务名牌企业通过了现场审核。

区城管局加强行业监管,推动行业贯彻国家相关标准,对14个街办的66个楼盘的绿化工程建设进行摸底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防治建议和要求。全年对相关企业开展质理宣传,提高其服务质理管理水平。

龙潭工业园管委会高度重视质量兴区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并为质量兴区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和人员保障。管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园区内企业进行疏理,广泛宣传有关质量法律法规,扶持企业争创名牌,做大做强。

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在质量兴区、质量安全年活动中,都发挥了高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都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工作计划及相应措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

篇(9)

(一)目的

为了规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行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制定本总体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制定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业、商贸、建筑等行业的企业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铁路、道路、水运等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

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突发公共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IV级(一般)。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2、依法行政

依法规范政府及其部门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应急工作中的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依法补偿因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

3、统一领导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是应急指挥工作、牵头工作、参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反应快速

完善及时、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健全及时、完整、高效监测预报体系,建立快速应急反应机制。构建及时发动、组织求援的人、财、物和信息科技的保障机制以及各种合作机制,迅速控制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5、资源整合

按照条块结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交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6、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灾害防范意识教育,加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尽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并根据应急工作实践不断加以完善。

(五)预案适用范围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发生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和响应全市、全省范围内发生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县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应急预案是本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具体适用于各该专项应急预案规范范围内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六)预案的体系

本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该预案是本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县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制定、印发。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是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两种以上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涉及若干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是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县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的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并报县政府备案。

4、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该类预案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5、举办大型会展、游园、灯会、群众集会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将不断补充、完善。

二、组织体系

1、县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县人民政府为全县应急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时,决定启动县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响应省、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导监督县应急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县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县政府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设立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县长或主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具体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3、办事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为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规定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情况,并给予指导;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专业技术机构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情况,并给予指导;汇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承担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统一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演练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督促落实;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县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

县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县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其职责是:平时为县政府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为县应急指挥部及现场指挥部提供指挥咨询服务。

5、工作机构

县政府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有关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负责协助县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6、乡镇人民政府应急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三、预测、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

1、政府监测

县政府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应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监测、安全评价、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数据库,划分监测区域,确立监测点,并重点加强对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监控,认真监测、收集、分析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分别逐级向其上级报告,同时通过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上传,不得谎报、瞒报、缓报。应急主管部门应当向同级县政府报告。

2、群众报告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当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有关专业技术机构报告。对多发、易发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事故灾难,各乡镇应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相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向县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通报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引发的事故灾难情况。鼓励公民报警。

3、信息处理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接收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县长或主管副县长汇报,县政府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进行评估;认为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立即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人民政府通报。情况严重的,县政府指派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妥善处置,防止事件发生。

4、报警电话

广泛宣传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向社会公布接警电话,逐步确立一个统一的报警电话和报警系统。

四、应急响应

①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县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做好具体应急工作。

②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预案启动后,县政府立即启动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统一组织指挥或者参与辅助指挥决策,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启动具体行动方案,做好具体应急工作。必要时,请求市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③情况通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及部门在接到信息后立即逐级向上级报告,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同时向同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法律、法规、规章等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另有规定的,除按本总体应急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和缓报。

④特别情况的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跨县行政区域的,由县人民政府与有关联的县(市)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跨市、跨省的,报市人民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跨部门的,同时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县政府办公室对应急工作进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和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发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灾民安置

民政部门应当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继续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受影响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矛盾和纠纷。

2、疫病控制

卫生行政等部门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终末消毒、疫情监控和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3、现场清理

县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

4、恢复与重建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进行重建工作,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交通、邮政、电信、建设、电力等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快修复被破坏的交通、通迅、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县人民政府根据损失评估报告、受影响地区的实际情况与需要,对受影响地区的恢复重建工作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并组织其他地区和部门提供资金、物资支援。必要时,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受损失情况报请上级人民政府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5、征用补偿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返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返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采取其他应急处置措施或者紧急措施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及时依法予以补偿。

(二)调查和总结

1、调查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完毕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明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原因,并形成调查报告。

2、总结

县政府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改进工作,包括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需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的,应当及时组织修订,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对责任事故,必须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应急工作总结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系统

县政府信息网站会同有关部门在原有的政务网基础上完善功能,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

2、通信保障

在现有专业通信网的基础上,建立与省市互联,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无线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加强重要通信线路、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通信企业应制订应急通信保障方案,配备应急保障设备设施并进行经常维护。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迅速开通应急通信联络。

3、指挥部通信网络建设

县人民政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通信支持系统,建立应急联动平台。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专项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并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1、专业队伍

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或者确定政府综合性专门应急救援队伍。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建专门或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2、企业队伍

危险化学品、电力、供水、供气等企业应当组建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作为本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响应队伍。

3、队伍动员方案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动态数据库,制订先期处置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以及保持应急能力的措施,包括协调调动消防队、武警中队、预备役人员的方案和措施。

(四)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应当建立公路保障动态数据库,确定保障车辆提供单位、数量、功能、驾驶员名册等。

(五)医疗卫生保障

1、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动态数据库,掌握医疗救治和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定医疗卫生队伍调动方案。

2、医疗物资

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医院特殊病房建设,制订医疗卫生、物资调度等方案。

(六)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应当拟订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各项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的准备方案,并加强基层治安保卫队伍建设,开展群众联防。

(七)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应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

(八)资金保障

1、政府专项资金

县人民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当年专项资金不足时,财政及时予以保障。应急工作专项资金专款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2、企业专项资金

企业应当设立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

3、投保

支持各保险公司推广针对应急工作的险种,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九))法制保障

1、应急工作规范性文件拟制

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措施、规定,及时修改现行不适应应急工作的政府文件。

2、应急工作执法

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违法、失职渎职、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宣传、教育

1、应急常识公众宣传

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宣传有关应急预案和报警电话。县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县广播电视部门应当把宣传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媒体应当把宣传应急常识和技能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把应急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应急常识的宣传和辅导。

2、学生应急常识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学校应急工作教育规划,中小学应当开设有关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知识、自救与互救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向学生普及应急常识。新晨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奖惩

(一)监督检查主体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本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监察局依据行政监察法加强对本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有关应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监督检查。

(二)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应急处置义务,截留、挪用或贪污应急资金、物资,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1.本总体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制定,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时间

本总体应急预案自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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