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9 13: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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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扫黑办: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扫黑办的领导下,易县住建局立足职能特点,重点打击了住建领域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问题,按照《关于做好市纪委督导组反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扫黑办[2018]17号)要求,现将我局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针对反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提高整体工作水平的问题
1、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班子会、领导小组等会议,对本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分析研究,建立党组、班子成员常态化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机制;
2、结合我局实际和职能特点,对工作部署进行重新梳理,搞好“回头看”,对本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调整,有针对性的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确保专项斗争真用心、真用力;
3、定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着力提升机关、基层股室、站两级专项斗争思想认识,强化基层工作部署和落实;
4、进一步细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增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培训力度,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二、针对反馈的涉黑线索摸排还不够深入,只有上报情况,相关处置情况没有及时跟进和体现的问题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查找宣传死角,对宣传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利用以会代训、会训结合,形式多样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2、结合扫黑除恶网格化责任分工,对辖区进行全方位、全领域认真摸排,局扫黑办加强指导、督导,严格落实《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黑涉恶线索处理办法》,依据处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好线索的分类、报送、移交、核查、上报,及时跟进,做到条条线索有跟进,条条线索有回音。
三、针对反馈的档案管理还欠规范,档案登记不够及时,需要进一步整理并及时更新的问题
1、严格落实住建局扫黑除恶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档案,充实档案内容。
2、积极与县扫黑办沟通,按照县扫黑办的标准进行档案的填报、登记、存档。
3.局扫黑办加强指导各股室、站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档案的力度,各股室、站要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档案整理和保密工作。
四、针对反馈的领导班子分工里没有体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记录简单的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扎实做好问题整改清零,问题全面清零、整改见底见效,根据督查反馈问题,镇上高度重视,真抓真改、立行立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对账销号,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镇上成立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进度安排和督查落实;科级领导负责指导分管部门和所包村的整改工作;各村各单位是落实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建立整改报告机制,定期上报整改情况。建立巡视整改督查机制,镇纪委、镇党建办要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
(二)突出目标导向,深化问题整改。镇上对存在的问题要全面认领,主动对号入座,认真分析研究,逐项整改落实,把严字当头、实字托底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
(三)靠实工作责任,从严督查问责。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落实,镇级责任领导负责组织指导分管中心站所和单位开展整改工作,各村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镇上不定时督促检查各村整改情况,对问题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和虚假整改的村和个人进行从严追责问责,务求整改工作实效。
二、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部分群众存在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仍然认为“合作医疗”的问题,部分群众对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不了解。
2020年5月7至12日,为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清理,我县财政局、扶贫开发局及县脱贫办深入一线,联合开展问题整改督导工作,由相关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共计6名,分两组对全县19个乡(镇)进行全覆盖督导。一是对项目实施进度及公示公告存在问题情况进行了督促指导,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二是对全县所有行政村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情况和档案资料规范情况进行了督查梳理;三是对历年各级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督导,面对面交流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督导成效:促进了项目实施进度,加快了项目资金拨付力度,规范了项目公示公告内容及程序,明白了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相关要求,压实了问题整改责任。
2020年5月14至20日,为认真落实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和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电视电话会要求,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提高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质量,县县长朱锐同志、县委副书记田长新及县政府副县长卢永波同志实地到全县19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督查工作;县扶贫开发局、林草局、国土局、水务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全面梳理复核了脱贫攻坚以来各类督查、考核、巡视、审计等发现的问题,对问题整改成效再次检验,逐个补齐短板弱项,确保脱贫攻坚战收官之战取得圆满胜利。一是督查乡(镇)“五定”工作法落实情况,要求各乡(镇)务必把握时间节点,逐一核定措施、确定效果、议定成果、审定结果、认定销号,确保做到问题整改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走过场。二是督查“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工作落实情况,就全县急需补短的农户家庭情况一一核实,县长、副书记和副县长实地走访,亲自算账,摸准农户“底数”,现场落实“补短”措施,确保排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并销号。
二、整改内容
(一)在“三落实”“三保障”“三精准”回头看排查中发现,县项目资金拨付低于序时进度。
经过加大项目推进、资金拨付力度。截止2019年12月30日,我县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13238.17万元,支出进度达96.3%,2019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支出17791.95万元,支出进度达84.79%,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12513.81万元,支出进度98.38%,支出全部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结果:已经完成整改。
一、存在的问题:王文生女儿患严重肾炎,需长期治疗、透析
整改措施:2017年10月村里帮助申请王文生家为低保贫困户,享受低保金供养。帮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让王静如看病有保障。帮助申请了光伏收益补贴,村集体经济收入光伏金补贴了3000元。帮助王静如享受教育扶贫。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补助以及寄宿补助。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李林杰妻子王素芳长期有病,两个孩子上大学。生活困难。
整改措施:村里帮助他申请了低保救助,帮助李林杰家两个孩子李晓雨和李晓燕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政策。帮助李林杰在家附近找工作,方便他照顾家里有病的妻子。村光伏集体经济收入补贴了3000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廉利妻子陈玉残疾,儿子廉邦白血病,生活困难
整改措施:2017年村里帮助廉利家申请为低保贫困户,享受低保金供养。廉利妻子陈玉残疾帮助她办理了残疾人证,有残疾救助金。帮助他申请了光伏收益补贴,另外村光伏集体经济收入补贴该户2000元。帮助他申请产业扶贫(特色养殖、入股村集体股份制专业合作社)。帮助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使廉邦看病有保障。帮助陈玉安排了公益性岗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吴秀云觉得双基广场文化活动少
整改措施:村里组织村民积极开展文化活动,举办象棋,围棋以及打篮球、跳绳一系列活动比赛;建立图书室,开设农业技术培训一角,丰富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增长村民的文化知识水平。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五、存在的问题:于秋兰觉得高庙-廉庙-府庙村路破烂需要维修
整改结果:未整改,原因,今年村里通过一事一议向县里面申报此路需要维修,暂时未通过。
以上问题整改照片附在后面
2019年10月11号
廉庙村村委会
“四项活动”第二批反馈问题
整改报告
为了更好将镇“四项活动”中反馈的问题整改到实处。我村迅速对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认真剖析发现的问题。将存在的问题逐项核查,严格按照整改标准并及时进行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王美家厕所无门、无顶、无排气孔
整改措施:王美家中的厕所门已安排人安装。屋顶和排气孔已修缮。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王文生家中无扶贫手册、2019年的帮扶计划、危改协议。
整改措施:扶贫手册,2019年帮扶计划以及危改协议都已放回王文生家中档案袋。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王省生种植经济作物,天旱时无法浇灌
整改措施:已申报打井,暂时未实施。
整改结果:已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李良坤要求享受低保
整改结果:未整改,原因李良坤儿子在外地有房,自己在外地做生意,收入不错,不符合低保申请要求。
五、存在的问题:李善中患慢性病,还需要照顾生病的儿子,缺资金
整改措施:帮助他申请了光伏收益补贴。帮助他安排了协管员工作。申请了产业扶贫特色种养,村集体光伏收益补贴。帮助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看病有保障。
整改结果:已整改,
六、存在的问题:李良军妻子残疾,需了解残补到位情况
整改结果:已整改,经核实残疾补助金已到位
七、存在的问题:李林杰患病,收入锐减,需增加收入
整改措施:村里帮助他申请了低保救助,帮助李林杰家两个孩子李晓雨和李晓燕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政策。帮助李林杰在家附近找工作,方便他照顾家里有病的妻子。村集体光伏收益补贴了她3000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
八、存在的问题:李善同家中一人,哮喘,高血压
整改措施:已联系李善同儿子照料。
整改结果:已整改,
九、存在的问题:廉全杭家庭困难,要求享受低保
整改结果:未整改,原因:查无此人
十、存在的问题:廉利儿子生病,障碍性贫血,生活困难,需增加收入
整改措施:2017年村里帮助廉利家申请为低保贫困户,享受低保金供养。廉利妻子陈玉残疾帮助她办理了残疾人证,有残疾救助金。帮助他申请了光伏收益补贴,另外村光伏集体经济收入补贴该户2000元。帮助他申请产业扶贫(特色养殖、入股村集体股份制专业合作社)。帮助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使廉邦看病有保障。帮助陈玉安排了公益性岗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一、存在的问题:廉悦文因病致贫,房屋有裂缝。
整改措施:帮助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看病有保障。房屋裂缝已安排人修缮。
整改结果:已整改
3、关于反映××、××粮食收购站压低群众售粮价格,缺斤少两,所长赖粮按好级别卖、低收高卖问题:市粮食局将上述问题反馈到县粮食局后,县粮食局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由于反映的问题不具体、太笼统,在调查中没有发现上述问题的发生。今年承担小麦最低价收购任务的单位,已改变过去靠化验员感官判定小麦等级的做法,普遍使用了容重器确定等级的方法,并依级论价,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不存在压低价格,缺斤少两的现象。
4、关于反映××县粮价时高时低、导致群众不满意,要求全年公开粮价,敞开收粮的问题。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确定的。国家确定当年收购价格之后,国家、省、市主要媒体都进行了大力的宣传,市粮食局在××日报专版进行了宣传,各县区粮食局和收储单位也都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粮价是全年公开的。在此情况下,群众仍有要求,说明各级粮食部门在宣传、执行国家粮价方面,仍然有工作要做。9月30日全市最低价小麦收购工作结束之后,将会对2009年的最低价小麦收购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在明年的宣传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售粮群众家喻户晓。
我省小麦最低价收购预案规定,收购的时间为:每年6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在此期间是敞开收购的,我市各收购单位据此实施小麦最低价收购。近几年国家为增加农民收入,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每年确定一次,每年都在提高。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进行收购的单位,价格不会有时高时低的现象。但这一现象出现在粮食交易市场中是正常的价值规律现象。
5、关于反映××粮食夏粮收购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质量的问题:××县粮食局表示:今年9月30日小麦最低收购价结束之后,他们将总结今年的夏收工作,查找、分析工作中的不足,虚心接受群众的合理意见,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为售粮群众提供更多的售粮便利条件。
6、关于××、××群众提出粮食价格应提高的问题:我市是农业大市,夏粮主产区。农民群众对粮食生产的积极性高,投入的各项成本大,获得合理的价格回报是应该的。多年来市粮食局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我市种粮农民的合理要求。目前,国家加大了对黄淮农业区的投入,国家每年提高小麦的最低保护性收购价格。从投入效益比值上看,粮价生产的效益仍不高,市粮食局和各县区粮食局一道将为争取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做进一步的努力。
群众反映意见建议:
1.粮食局,存在拖欠职工集资款,原欠工资款问题,建议粮食系统研究,解决。(××市:××县)
2.各级粮食收购站,对群众售粮压低价格,缺斤少两,有意刁难,售粮群众。(××市:××县)
3.粮食:乡里粮里收粮压级价,有的所长献粮按好级别卖,低收高卖,捞外快。(××市:××县)
4.粮食:希望对老干部尽量照顾到,特别是石?铺粮所的领导。(××市:××县)
5.粮食价格应该提高。(××市:××县)
6.粮食夏粮收购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质量。(××市:××县)
7.粮食部门全年公开粮价,敞开收粮。(××市:××县)
8.粮食局不能为老百姓办实事。(××市:××县)
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整改涉及我处2015年至2018年6月私建违建共计129 户,我处党委高度重视,成立整改专班,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积极整改销号,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整改涉及我处2015年至2018年6月私建违建共计129户,经过调查核实,
经核实:
2015年新建35户、翻建12户;基础2户、在建1户、建成44户;是本村村民46户,非本村村民1户;违建占地面积4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995.295平方米;
2016年新建24户、翻建3户;基础2户、在建0户、建成25户;是本村村民25户,非本村村民2户;违建占地面积3235.3平方米,建筑面积9476.7平方米;
2017年新建19户、翻建3户;基础1户、在建0户、建成21户;是本村村民21户,非本村村民1户;违建占地面积2310平方米,建筑面积10532.9平方米;
2018年新建19户、翻建10户;基础0户、在建0户、建成29户;是本村村民22户,非本村村民7户;违建占地面积3536.73平方米,建筑面积17266.33平方米;
2015年至2018年合计新建97户、翻建28户;是本村村民120户;基础5户、在建1户、建成119户,是本村村民114户、非本村村民11户;违建占地总面积13682.0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6271.225平方米。
二、产生违建的原因分析
( 一)违法建设监管难。我处管辖范围地处城乡结合部,个别村(社区)对违法建设现象不够重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加之违法违章建筑面积小、搭建快、隐蔽性强,在节假日或者夜间的短时间内便搭建完成,致使新增违法建设行为仍然存在,且未及时得到整治,执法部门与各村(社区)对接监管中,存在管理责任不明晰,村级相关责任人监管不严,控违合力不够。
(二)执法力量相对薄弱。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虽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注重,但基层执法部门人员、装备配备不全,执法队员工作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等因素,导致执法力量薄弱,而且刊江办事处辖13个村(社区),点多面广,执法人员管理中疲于奔命,因此管辖地域的覆盖面也存在盲点,以上原因严重影响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采取的整改措施
自收到反馈意见以来,我处抓动员发动、责任分解、方案制定、举措谋划、统筹协调、督查调度,推动各项整改工作按期按质按量推进,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效。
(一)认真组织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在传达巡视反馈意见会议精神后、我处迅速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动员部署整改工作,统一思想、上下联动,落实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二)详细分解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制定出台《刊江办事处关于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四明确”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并将整改内容具体落实到相关部门和村组,对整改工作实行条块化,对照时间节点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全程督查督办整改任务。办事处听取各责任单位整改进展汇报,具体督导属地管理执法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三分局,各村(社区)配合,对反馈违建逐一摸底调查、核实,并依法立案查处,严格实行台账管理,整改一户,销号一户,并对巡视反馈问题中移交的问题线索提出严格查实、严厉问责的要求。按照四种整改方式,截至目前,129户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三违查处3户、补办手续2户、拆除3户、回填2户、冻结1户、立案查处114户。
(四)明确各级各部门防控新增违建职责,层层落实责任,消除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对违建管控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予以严肃追责。按照处《“三违”管控责任追究办法》,现以对团山村吕久亭、吕树声、郭茂章、泉塘社区吕树刚、吕浩乾、吕树彪、黄九妹等人违纪违规问题移送至纪检监察机关,并分别给予严重警告、留党察看、免职等党纪政纪处分。
四、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按照巡视反馈整改总体要求,我处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及时安排部署,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工作合力,深入细致地完成整改任务。我处在违法建设治理中将继续坚持抓关键环节、重点区域、敏感时间节点,走防、控、治综合治理之路,及时遏制偷建、抢建的苗头,确保辖区违建只减不增。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办事处专门成立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专班,负责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处工作实际,认真研究专门制定了《刊江办事处“三违”管控责任追究办法》;并制发了《刊江办事处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三年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落实了违法建设属地主体责任。探索建立了违法建设治理联席会议制、工作信息报送制、考核通报和责任追究等系列工作制度。成立了违法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联防共治,严控新增。办事处及各村(社区)、属地执法部门共同建立了违法建设巡查机制和举报处理机制,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根据区域地形、布局等情况,细致巡查,不留盲区,确保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建设。
( 三)执法引领,源头管控。在确保反馈问题整改按期落实到位的基础上,要求辖区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对所有在建违建全部叫停,锁定现状,对顶风抢建、偷建的行为,依法查处,并对辖区内所有违建再一次进行摸底、再排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组织开展拆迁区域、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集中拆违行动,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五、下一步打算
【正文】
南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桐柏县专题暗访调研发现问题交办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安排情况
对市脱贫攻坚专题暗访调研反馈的问题,我县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并切实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一是迅速安排部署。组织各乡镇(集聚区)、县直相关单位深入研究问题原因,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全面查摆问题。对照问题清单,严格要求各乡镇(集聚区)、县直相关单位对本地本部门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深入分析,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满意认可类(1条)
1、算账收入不认可。回龙乡杨集村脱贫户杨某某对收入算账不认可,认为对其2019年收入算账过高。
整改情况:回龙乡杨集村脱贫攻坚责任组通过对2019年度该户的逐笔收入核对后细心、细致讲解,目前杨某某及其家属已对2019年度算账收入认可。该问题已整改。
(二)行业政策类(5条)
1、慢性病病种鉴定不全。平氏镇小河塘村脱贫户杨某某,患冠心病、高血压二十余年,仅鉴定了冠心病慢性病,未鉴定高血压。平氏镇小河塘村脱贫户张某某,患类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仅鉴定了高血压慢性病,未进行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病鉴定。
整改情况:平氏镇小河塘村脱贫攻坚责任组组织对杨某某、张某某进行补充病种鉴定。经鉴定,杨某某符合高血压慢性病条件,慢性病卡已增加高血压病种,张某某不符合风湿性慢性病条件,已发放告知书。该问题已整改。
2、残疾鉴定不全。程湾镇和湾村脱贫户姚某某,其子一级听力残疾,还疑似先天智障,未进行智力残疾鉴定。
整改情况:程湾镇河湾村脱贫攻坚责任组组织人员陪同姚某某儿子去县人民医院进行智力残疾鉴定,经鉴定不符合智力残疾标准,已告知鉴定结果。该问题已整改。
3、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月河镇彭坎村脱贫户唐某某,二级肢体残疾,身体自腰部以下失去知觉,无行走能力,未实施残疾人无障碍改造。
整改情况:月河镇彭坎村脱贫攻坚责任组已对唐某某实施“四集中”入住月河镇敬老院并免费配发了轮椅。该问题已整改。
4、危房改造建新未拆旧。月河镇彭坎村脱贫户唐某某,2017年实施D级危房改造,其土坯旧房未拆除,至今仍作为堆放杂物和生产器具的房间使用。
整改情况:月河镇彭坎村脱贫攻坚责任组已对唐某某旧房进行了拆除,该问题已整改。
(三)产业就业类(1条)
我镇根据你委《关于禁毒工作专项督导情况的通报》〔开禁毒委〔2020〕17号〕文件要求,结合反馈问题,迅速安排部署,制定了整改措施,细化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禁毒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7名精干人员负责整改任务落实的日常跟着督办。
二、细化工作,落实措施
1. 动员部署,责任落实。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把禁毒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落实了任务,责任到人。
2. 认真排查,摸清情况。镇禁毒领导小组组织力量积极配合派出所、企事业单位、村社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排查。通过分组包干,逐人逐户逐单位的全面排查,建立相关台账,尤其针对中风险吸毒人员做到全面排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并做好管控措施。共排查闲置房18处、出租房29处、快递点4处、奶茶店3处、旅店4处、网吧2处,通过排查,我镇辖区内未发现制、贩毒窝点和吸毒人员。
3. 大力宣传,提高防御。分别利用有线广播、微信群、QQ群、标语、墙报、会议等形式对的社会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在“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期间,由领导带队,司法所、禁毒办工作人员等组成宣传教育队伍,开展以“禁绝,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整个活动过程中,LED宣传和横幅标语27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同时,针对我镇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这一特点,充分利用春节前后返乡期间进行禁毒宣传,增强抵御的能力和远离的自觉性;与派出所、学校密切配合,深入推进“警校共育”,大力开展“不让进我家”、“不让进校园”、“青少年远离” 等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中,教育和引导广大师性及青少年珍爱生命,远离,确保了我镇师生和青少年无涉毒人员、案件的发生。
4. 加强对精神类药品、麻醉品、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今年,镇禁毒办、综治办配合有关部门对镇卫生院、中学实验室的上述药品实施检查,从源头上防止了这些药品流入吸、贩毒人员手中。
5. 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控制和管理力度。镇禁毒办、综治办配合派出所不定期对流入人口进行排查,防止了涉毒案件的发生。同时,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巡逻队、协管员、联络员的作用,配合派出所对辖区内有吸毒史的人员和可能存在有涉毒的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使我镇有效地杜绝了“涉毒”案件的发生。
6. 发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作用,进一步完善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机制。通过充分利用吸毒人员动态管理数据库,密切关注各类吸毒人员的动向,严格落实了管制措施,与上级相关部门建立了无缝街接,做好后续管理;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流动吸毒人员的查控力度。对戒毒人员定期进行尿检,提高了对在册吸贩毒人员的发现和控制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抓早、 抓小、抓实”的禁毒工作思路,以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面加强各项禁毒工作。
针对市级脱贫验收过程中,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反馈出的问题,东泉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总如下:
一、反馈出的共性问题共计7条,分别为:
1.低保对象入户核查审核审批表内容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有缺项、漏项、错项。收入核算不够准确,填写比较随意。审核审批表中有的没审批类别标准,有的没有审核审批时间。
2.低保对象家庭人均纯收入与低保标准,保障类别以及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人户保障的残疾等级,收入等条件不能相互印证保障类别。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第1、2项问题,在县局组织档案资料整理过程中,对档案内容不全,缺项漏项,附件资料缺失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要求相关村社在近期内进行补充完善。
3.个别农村三四类低保户,因学,因病,因残等原因,刚性支出较大,严重入不敷出,可因主要劳动力健康,落实公益性岗位、当护林员、事实残疾人没有残疾证等原因,未纳入农村一二类保障对象范围,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存在低保应兜未兜风险,事实残疾应补未补现象。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第3项问题,组织各村再次进行核实摸底,除公益性岗位及护林员外,计划对符合一、二类低保对象的农户,在动态调整过程中进行类别调整。对事实残疾未办理残疾证的联系协调县残联再次进行鉴定,并办理残疾证,及时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
4.个别特困供养人员监护人常年外出务工,监护责任落实未落实;个别监护人为村干部,但与特困供养对象没在一个社,距离较远;还有个别居住环境卫生脏乱差,存在视觉贫困现象。
整改措施:针对第4项问题,在落实监护人责任上,再次核实监护人与特困供养户关系,对与特困供养户有亲属关系,尽量以有亲属关系的为监护人,对确无近亲属关系的,坚持就近原则,选择最近的村社干部担任特困供养户监护人。针对个别特困供养户居住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用好用活冬季取暖资金,再次对居住环境进行整理完善。
5.单人户施保的审核审批表中,人均纯收入低于低保标准,按农村低保条件,应整户纳入农村低保,可实施了单人户保障。
整改措施:针对第5项问题,再次核实单人户施保,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户,由单人户调整为整户施保。在动态调整时,予以调整。
6.个别乡缜驻村干部怕麻烦,怕担责,存在“宁漏勿错”的现象,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三四类对象“一刀切”,没有纳入三四类低保范围,存在应保未保的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第6项问题,组织乡村两级人员,再次对辖区符合三、四类低保对象进行摸底,对符合条件的三四类应保未保对象,在动态调整时予以新纳入。确保应保尽保。
7.救助对象县区民政局审批后,部分村级没有长期公示,部分乡镇户上没有公示单,部分群众不知道本村民小组救助对象。
整改措施:针对第7项问题,统一制作村级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并确定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和临时救助对象及时在村级进行公示,并在档案资料中附公示影像资料,以备查考。
二、反馈东泉乡问题共计2条,分别为:
1.村级无长期公示栏。
为改善邵伯湖水环境质量,加强水污染防治,2017年,邗江区编制了《邵伯湖心区断面水体达标方案》,排出了19项重点工程,截至2020年所有工程都按序时进度完成。
“十四五”期间,由于古运河邗江河叉口南断面、生资码头断面两断面相距较近,经省生态环境厅确认,古运河邗江叉口南断面已被取消。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委托科研单位对水质超标原因分析。2018年委托科研单位编制了《扬州市邵伯湖湖心断面水质分析报告》,分析指出:邵伯湖属于典型的过水湖泊,受上游水质影响较大。邵伯湖上游主为高邮湖。根据水质现状监测数据,高邮湖水质主要污染特征因子为总磷污染,总磷浓度介于Ⅲ-Ⅳ类。而邵伯湖主要承接高邮湖来水,污染物随着高邮湖泄洪水一起进入邵伯湖,影响邵伯湖水质。
2、开展邵伯湖及入湖支流的排口排查。2020年月1月对入邵伯湖17条河流(方巷2条、杨寿2条、公道13条)入湖排口进行调查,共发现河流排口4个,其中方巷3个:黄珏污水处理厂北侧码头桥西侧、方巷污水处理厂北侧60米处厂房、方巷小学雨水口),杨寿1个(永双线与杨寿涧交叉口东侧350米处北侧),已经要求属地核查、整改到位。另外对 49个入河闸站进行调查,定位。
3、开展11条支流的清淤综合整治。区水利局自2019年对 入湖胡11条支流开展清淤、驳岸等综合整治工程,截至2020年6月所有工程都竣工验收。
4、开展湖心区季节性水草清除。通过多次现场调查,结合渔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意见,湖心区麦黄草生长、腐烂影响水质,我区每年两次对断面附近季节性生长水草的进行清除,去年5月已对八千多亩水面的麦黄草进行清除, 10月初将对菱角等水草进行第二次清除。今年5月水草清除已完成。
5、对断面支流开展常规监测。对22条支流开展每月1次的监测,要求各支流按照低于断面考核标准1个等级的标准进行水质管控。对水质异常、超标等现象以水联办名义下发督办单,督促各地查找原因,加强管控。
6、编制断面达标提优攻坚方案。根据市水联办《关于编制国省考断面达标提升攻坚方案的通知》,委托科研单位在深入细致开展断面超标原因排查的基础上,编制邵伯湖心断面攻坚方案,进一步细化工程措施,进行生态治理等达标措施的探索。
7、古运河邗江叉口南断面情况 邗江叉口南断面汇水区为扬州主城区,主城区的河流大部分汇入古运河。邗江区考核占比为20%。根据年度环境质量公报,2018年邗江叉口南水质为Ⅳ类、2019年邗江叉口南水质为Ⅳ类、2020年邗江叉口南水质为Ⅳ类。达到“十三五”期间省考Ⅳ类标准要求。2021年经省生态环境厅确认,古运河邗江叉口南断面已被取消,但我局持续做好原古运河邗江叉口南断面水环境工作,管控好闸站,下达《关于加强泵站(闸站)管理的通知》及预警,做好启闭记录,不得随意开闸放水,水质异常禁止排水作业。
三、整改取得的成效
通过各项工程的实施、长效的管理及邗江区各方面的努力,邵伯湖心达标月份从2018年开始水质逐年向好,2021年1-4月邵伯湖心断面水质能稳定达到Ⅲ类。同时,“十四五”期间邵伯湖湖心断面考核标准已经调整为Ⅳ类,根据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扬州中心数据,今年1-4月邵伯湖湖心断面监测结果均值达到Ⅲ类,满足Ⅳ类水质考核要求。
四、向社会公开情况
整改情况已在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未收到意见建议。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
20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