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13: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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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截止月日,全县邮储余额万元,净增余额万元,
完成全年计划的,点均余额万元活期比重;保费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每月工资多万元,每月代收税多万元,月份无案件发生。
二、自查和剖析检查
⒈综合管理
()、县局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联席会议领导重视,按期和定期召开,会议议题明确,经营思路清晰,措施要求具体。
()、局长按期和定期召开了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联席会议,对存在问题有整改措施和要求。
()、分管局长按月填报检查报告书,并按月对储汇稽查员、农村邮政检查员、安全保卫人员、储蓄会计的检查报告书均进行了审签,提出了建议意见及要求。
()、储汇稽查员的履职情况:
按年制定了储汇稽查计划,认真开展了储汇稽查工作,并认真填写了原始稽查记录、稽查记录表按月填报了储汇稽查报告书,检查网点有走访用户记录。
()、安全保卫的履职情况:
按月填写了安全保卫检查报告书,检查内容齐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敢于逗硬考核;
()、农村邮政检查员的履职情况:
按月填写了农村邮政检查报告书,检查内容较为全面,查账记录齐全,对代办所、投递人员的检查较落实,有走访用户记录。
⒉检查储汇会计和储汇出纳的检查:
()、核对月份邮储、电子汇兑银邮余额、月份邮储、电子汇兑资产负债表银行余额,银行对帐单余额,出纳银行日记帐余额、出纳收支日报余额,帐帐相符。
()、检查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印鉴管理: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由储汇出纳保管,出纳印鉴,会计印鉴由各自管理,财务提款专用章由局办公室秘书保管;建立购买支票登记簿,作废支票及时上交会计,现金转账支票连号使用,储汇出纳账簿无挖、刮、擦、补,账页无撕毁现象,改账符合要求。
()、会计每月到银行领取对账单,按月对银行账单进行勾核。
()、会计未按频次对网点业务指导和检查。
⒋金库管理检查:
()、现场盘点出纳库存现金账实相符。
()、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簿”,但金库、票库值守由于条件所限未落实双人二十四小时值守。
()、储汇出纳和综合出纳轮岗,金库内铸铁保险柜钥匙交接未在钥匙交接本上登记交接。
⒌储蓄事后监督,电子汇款事后检查:
()、储蓄事后监督:盘点重要空白凭征管理账实相符,密码设置严密,管理完好,审核勾核不到位,报表有漏加盖审核人员名章的情况。
()、电子汇款事后检查:盘点重要空白凭证账实相符,对手工网点收汇、兑付及时进行了补录,审核勾核不到位,报表有漏加盖审核人员名章的情况。
⒍中间业务检查:
()、养老金。工资由委托单位先将的资金转入县局指定的账户,出纳收到进账单后,将单位的细表交给网点,网点通过中间业务平台做代字业务处理。会计、出纳做相应账务处理,每月工资多万元。
()、保险业务,各网点按天缴款,会计按天收款,凭证次日结清,截止月日共计保费万元。
()、代收税款,建立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通过现金收缴和储蓄代扣进行,按月与税务部门结清账务,每月代收和储蓄代扣税款多万元。
⒎押运钞管理:
()、现场检查运钞车车况较好,运钞中严格执行了规章制度未
搭载无关人员。
()、防爆枪、弹分管落实。
⒏县局中心机房管理:
机房建立了设备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系统维护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监控设备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上墙,严格执行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机房制度。
⒐储蓄联网点的剖析检查:
()、大石支局:
、银行余额元,核对银邮余额相符,支局无手工银行日记账。
、密码管理:己按规定设置储蓄台席“三级”密码和电子汇兑密码,但执行有一定差距,现场检查储蓄普柜、综柜是普通柜员一个人掌握使用,三级密码成了二级密码,存在安全隐患。
、大额存取款预约登记不规范,无大额存取款登记,新开卡登记簿月—月无记录,现场检查营业情况处理业务质量较差。
()、孔京支局:
、按月按频次对支局进行了安全防范设施检查,按月召开了内控制度学习,但学习记录不全。
、金库管理,己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簿”,但在执行中有一定差距,经手人姓名字迹潦草,金库、票库钥匙交接登记不及时。
、支局长履职情况,未按日及时审核缴拨款单、储蓄日报单和电子汇款日报单,缴拨款版权所有!单签字潦草,对盘点现金查账节目不全,未对储蓄查帐,乡投员有时利用逢场天有坐堂收费现象。
、大额存取款登记与大额预约登记不符,未严格按大额预约登记制度执行,营业室现金超限未放入铸铁保险柜。
、执行储蓄“三级”密码管理较差,普通柜员和综合柜员是一个普通柜员保管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吴东支局:
、储蓄营业员执行离柜签退或正式签退制度较差。
、金库管理,已按规定建立金库“五大簿”,但在金库、票库出入库人员登记方面不规范,经手人姓名字迹潦草,出入时间不符。
()、双福支局:
、金库管理,已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簿”,但执行有一定
差距,现金出入库登记簿未放入金库内的铸铁保险柜,金库内的铸铁保险柜未关锁,金库内存放有包裹和分发的报刊杂志,造成有其他工作人员进入金库。
、大额存取款登记和预约登记不符,预约登记已按规定执行,
但大额支付未登记。
()、清江支局:
、支局长履职情况:支局长未按频次进行履职检查记录,对
代办所、投递员未按频次进行检查,无走访用户记录。
、乡投员、代办员到支局报帐未将结存委托代存单带到支局
销号核对结存数。
、营业室卫生较差。
()、桂花支局:
、支局长履职较差,未能规定检查频次对代办所投递员进行检
查和业务指导,未按日审核储蓄和汇兑日报表,对业务检查频次不够。
、金库管理: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薄”等,但现金出入登
记未放入铸铁保险柜。
、乡投员、代办员到支局报账未将结存委托代存单带到支局销
号核对结存数。
()、新新支局:
、现场盘点金库结存现金和营业现金账实相符。
、储蓄、电子汇款、重要空白凭证账实相符。
、支局长履行检查内容不全,检查频次不够。
、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薄”,但执行有一定差距,金库进
出入登记未按实际进出入频次登记。
()、县局邮政班:
、班长的履职情况:对储蓄日报表和电子汇兑日报表,缴拨
款单审核不很落实,对安防设施的检查和查账频次不够。
、营业室内的铸铁保险柜未使用密码。
、未严格执行大额取款预约登记,大额预约登记与大额支付登
记不符。
根据行政执法和《经济户口管理办法》的要求,监管检查和行政执法必须由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公务人员进行。但由于基层分局监管力量薄弱,在网格的分配上基本是一人一格,有的网格员甚至是没有执法资格的附属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网格内涵的职责明确、界线清晰。但在市场主体的实际监管中往往变得职责闪烁不明,界线模糊不清。
2.网格监管的效能需求与人员构成不相匹配
基层监管人员能力强弱不均、年龄大小不等、文化层次和经验积累不同等等。使得网格在制度的执行和检查任务的落实能力上参差不齐。造成了网格监管巨大的个体差异。年轻同志在软件操控和业务技能的提升上有着较强的优势,老同志在沟通协调和巡查走访上更胜一筹。监管力量的无序铺陈和人员的紊乱配置成为网格化监管向纵深推进的一大瓶颈。
3.机关业务条线管理与属地综合管理矛盾重重
目前,涉及经济户口管理的除了企业、个私、外资、还有商标广告、消保、市场等业务部门。相关的业务部门每年都会有至少1次的检查任务要布置落实。由于缺乏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关业务条线下达的任务就会各行其政,缺乏统筹联动。按照制度规定,一个重点行业的市场主体每年至少要接受一次以上的重点检查,但是对应管理它的业务科室,可能还会有完成上级某项数据调查或检查任务的需要而对它布置一次检查,也可能会有某种突发事件的出现而布置的专项检查。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这既造成了网格监管成本的提高,也带来了行政效率的低下,监管人员的重复劳动,给有序监管带来了负面情绪。
二、网格化基础监管的构想
1.层级管理,建立四级联动体系
科学划分网格,构建全面覆盖监管区域、权责分明、职能到位的动态网格化监管体系。通常情况下,将全县监管网格划分为四个层级,即县局为总格――第一层级;基层分局为分格――第二层级:巡查组为次分格――第三层级;网格为第四层级。(在监管力量较为薄弱的基层分局,第二、三层级可以合并为一个层级,合并行使二、三两个层级的职责。)第一层级为县局所辖全部区域。负责人由县局分管领导担任:基层分局辖区为第二层级,负责人由分局长担任;各基层分局划分为若干个监管责任片区,为第三层级,负责人由巡查组长担任;各责任片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为第四层级,监管人员一人负责一个网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四级联动工作格局。
2.明确职责,厘清层级监管责任
第一层级职责:责任单位是县工商局,局领导按照分工,各负其责,为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为相应职责的直接责任人。其职责是组织、决策、协调、指导网格化监管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对影响辖区市场秩序和日常监管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阶段性监管重点,组织第二层级进行检查整治,研究解决第二层级提出的疑难问题,对第二层级日常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制订、完善网格化监管工作中的相关制度。
第二层级职责:责任单位是基层分局,分局长为主要责任人。其职责是负责第一层级监管工作的传达、分解、布置和计划制定,组织力量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监管任务,根据网格内的实际,确定巡查任务,解决和向第一层级反馈第三、四层级日常监管中提出的疑难问题,并对第三、四层级日常监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
第三层级职责:责任单位是巡查组。每个巡查组确定两至三名巡查人员。由于基层分局监管人少业务量大的原因,巡查组成员要有各自的网格,同时成为第四层级的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协同办理第四层级的监督检查、行政案件和调解消费纠纷,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等执法工作。向第二层级反馈本层级和第四层级日常监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第四层级职责:网格人员为网格责任人。该层级负责监管任务的最终实施,做到全面掌握责任区基本情况,解决日常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并向上一层级反馈。
3.畅通渠道,完善责任流转机制
(1)建立和完善“履职困难(需求)报告制”。对超越层级自身权限和能力范围内的管理问题。借助上一层级的权能来实现对本层级经济秩序的有效管理。履职报告的原则为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第四层级责任人按照层级的职责要求,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问题根据需要,向上一层级反馈报告履职需求。
(2)建立和完善《网格监管AB岗制度》。第三层级(巡查组)在辖设的网格内,建立责任明确、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保证网格间辖区唇齿相连,监管力量强弱搭配。对于因个人能力不能胜任某项工作,或者因为制度和任务要求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的执法检查任务,第三层级可以迅速优化组合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作战。
(3)建立和完善格式文书的日常使用。按照第四层级监管职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各类监管格式文书,促进网格监管效能的有效提升。网格责任人在进行日常巡查时,可以携带《网格化监管日常巡查登记表》、《消费者投(申)诉登记簿》等格式文书,按照网格职责要求开展巡查工作。
(4)条块结合,提高统筹联动能力。监管部门加强对机关其他业务部门运用检查、监管、警示、任务下达、督查等管理软件的指导和配合,在构建机关适应基层属地综合监管模式要求的高效统筹联动管理机制工作中,起到积极的主导作用。相关业务部门要打破各自为政的条块小格局,分析落实经济户口管理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建立并实施经济户口管理的联动例会制度,统筹专项任务的下达和督导,确定督查工作重点和方法,并组织实施,彻底解决基层属地综合监管与机关业务条线管理的“两张皮”问题。
三、网格化基础监管的实践
1.运帱统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按层级监管的模式。划分了县局――分局――巡查组――网格为一体的四级联动监管模式。为了更好地运作四级一体的监管模式,确定督查工作重点和方法并组织实施,统筹专项任务的下达和督导,县局在第一层级建立了经济户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席会议小组,与经济户口管理相关的市场、消保、办公室等业务科室为成员,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该联席会议分析并解决经济户口管理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
2.细化职责,保障任务落实到位
县局在明确各层级主要职责的基础上。对第四层级的职责作了更为具体的要求,要求作为监管任务的具体落实单位,监管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必须做到管区清晰,责任明确。具体内容包括:
(1)负责网格内企业、个体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和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网格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受理工作和个
体验照工作;
(3)负责网格内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搜集、录入工作:
(4)负责对网格内各类广告、商标、合同工作的指导及日常监管;
(5)负责网格内消费者投(申)诉、举报的处理工作;
(6)负责网格内案源申报工作,按照职权主办或协办各种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及时上报网格内重大、疑难、突发性事件,并参与处置工作:
(7)按制度规定要求,负责网格内各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8)负责网格内各类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联动协作,监管力量分合有序
第三层级(巡查组)作为层级内监管力量的配置组合者,根据实际情况,当发现辖设某个网格有履职需求或提出履职需求时。安排辖设的另一网格监管责任人互为AB岗,组成一个巡查分队共同执行或实施某一行政行为。形成案源或发生消费纠纷的,网格责任人要作为案件主办人或主调解人,同一巡查组(第三层级)内的另一名网格员为案件协办人或协助调解人:对上级安排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由网格员具体实施,但在执法过程中,须与同在一个第三层级内的监管人员共同实施:在日常巡查中,网格员因工作或因病、因事不在岗,同一巡查组(三级网格)内的另一名网格员须承担其巡查任务。
在配置第四层级网格监管人员时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新老搭配,以老带新原则。老同志对工商业务工作相对熟悉,实践经验丰富:年轻同志文化基础好,动手能力强,通过新老搭配,发挥优势互补作用。二是坚持强弱搭配,以强扶弱原则。业务能力较强的干部发挥传、帮、带的作用,迅速提升干部队伍整体工作能力。三是坚持刚柔搭配、刚柔相济的原则。根据干部个性的差异注重人员搭配。发挥每个干部的优势开展各项工作,使监管工作既积极有效,又平衡有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用实绩说话:综合分析研判筑牢“用好干部”基础
2014,对金姝来说,这是意想不到的一年。
在临近退休的当口,黔南州卫计委政策法规科科长金姝“意外”地被提拔为黔南州局副局长,成为该州“用实绩说话、不唯年龄”提拔的一个范本。
2013年以来,黔南州以年度履职测评、届中考察、专项调研、专门督查为载体,实施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选出德才兼备、实干精神足、业绩强的好干部,着力建设开放型创新型领导干部队伍。
2013年4月和2014年7月,黔南州两次采取“上评下,下评上,同级互评”多维度测评方式,对州直部门及县(市)、开发区党政正职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测评,对重要岗位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研判。
2013年9月,在一大批干部参与都匀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启动之际,黔南州委组织部与都匀市委联手,共同组织对这一重大工作进程中干部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关注。
2014年7月至8月,黔南州委组织部先后派出16个考察组深入州直部门和各县(市),开展领导班子届中考察。同时,开展优秀干部专项调研,发现和掌握一批优秀正科级干部。
“专项调研没有条块之分,也不局限于党政机关,目的就是要在更大范围内发现人才,盘活干部资源,促进合理流动。开展届中考察和专项调研是要进一步把领导班子和干部情况摸清,把各个层面的好干部发现出来、培养起来、选拔上来。”黔南州委常委、福泉市委书记(原任黔南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伟直言解读此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为有效运用届中考察和专项调研结果,黔南州制定实施了综合分析研判办法,考察调研组对届中考察和优秀干部专项调研情况分析研判,并形成报告后,州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再进行综合分析评判,达到个人自我评价、日常考核评价、实绩考核评价和综合分析研判的统一。
“其中,综合分析研判充分运用增比进位、小康建设、目标考核、干部年度考核等指标来综合衡量干部。”黔南州委组织部副部长黄怡对记者说。
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充实干部队伍,截至目前,黔南州“70后”县(市)党政正职13名,“80后”县(市)党政班子成员6名;新提拔“70后”州直部门班子成员31名,其中正职3名;新提拔的县级干部中45岁以下74人,占42.3%。干部激情得到调动,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用人导向。
干部大交流:优化资源配置让干部“动起来”
2014年10月25日,黔南州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举行。参会人员发现,与会领导多数换了新面孔,林业局“一正三副”的班子格局中,局长韦成波与另外两名副局长分别从惠水县、州委组织部、州扶贫局等单位调任。
2014年9月以来,黔南州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率先深入推进干部交流轮岗以激活干部队伍:23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215名科级以下干部“换座”;部分州直机关干部“沉底”到县以下基层单位或事业单位,乃至“横跨”至企业;基层部门或事业单位的干部“上行”到州直机关……
黄伟介绍,本次调整共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14年7-10月的县处级干部交流。第二阶段为2014年11月至今的州直机关科级以下干部交流。两个阶段共涉及干部445名,仅第二阶段调整就涉及61个部门,占州直部门的78.2%。
“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人岗相适、合理配备”是轮岗交流的第一要义。黔南州在2014年届中考察和州直机关科级干部履职情况专项考察时,专门要求领导干部填写履职情况自我评价表,并设置“个人岗位意向及理由”栏目,让干部填写“志愿”,突出干部交流意愿;在综合分析研判中突出对干部特点和适岗性的分析。
“干部交流轮岗‘牵一发而动全身’,极其考验组织人事工作的辩证法和系统战略思维”。黄伟告诉记者,总结回顾3月底结束的交流轮岗工作,“统筹”是最为醒目的关键词:
统筹政府机构改革与县市联动调整。突出全州一盘棋,打破干部部门化、地域化倾向,破除“中梗阻”,与政府机构改革和县市联动调整融合统筹。一方面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两办”督查室、外事侨务办、对台办等9个部门,并实行部门“大科室制”,整合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另一方面,进一步打通州直机关与县(市)、机关与事业单位干部之间的交流轮岗通道,避免干部交流沦为“内循环”。
统筹推进州直部门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优化和梯次配备,既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又合理使用好其他年龄段干部。不作为改非2人,不适宜现职调整岗位15人。
统筹推动干部交流轮岗,明确州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两个必须交流”的年龄段和任职年限,确定交流调整的“硬杠杠”。
统筹消化历次机改和换届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州直部门班子配备一律“不拉长板凳,不叠加整合”,行政正职是党员的部门一律不实行党政分设。
据了解,经交流轮岗调整,黔南州县级领导班子的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强化。目前,33名州政府工作部门正职的平均年龄比调整前降低了2岁,副职比调整前降低了3.2岁。
圈内外监督:用互联网方式防治“为官不为”
激活干部队伍,既要交流轮岗,也须加强干部监督。
用互联网方式给干部监督带上“紧箍咒”,成了黔南组织人事部门的又一创举。
“手机一点,工作尽显。”为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黔南州开发了“州管干部工作记实报告系统”,改以往的书面记实为电子记实、一月一记为一周一记。同时配套开发手机客户端,便于随时记录、随时查阅。
“但凡有空我总会记上一笔。”虽然从培训到使用才刚刚过去3个多月,黔南州委组织部副部长黄怡已经是使用“记实报告系统”的老手了。“所有州管干部每周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录入‘系统’,半年和年终也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录入系统。”
据了解,黔南州四家班子领导、法检两长、干部监督管理等相关人员能够通过电脑和手机随时查阅所有州管干部的工作记实情况,并可进行评价和“点赞”;部门正职、县(市、区)正职之间能互相查阅;各部门、各县(市、区)本班子成员之间能互相查阅;部门(单位)班子成员之间,县(市)四家班子成员及法检两长之间,都匀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成员之间能互相查阅,便于互相了解掌握工作情况、互相监督履职。
近年来,黔南州以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效能革命”,坚决整治“惰症”、“庸政”。
为扎实推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政策,努力使自己的政策水平、执政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与新形势下繁重的医疗保险工作任务相适应。2013年,我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充分利用间周五下午进行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系统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系列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特别是十召开以来,本人带领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从强学习、讲政治、促发展的高度出发,通过学报告原文、学相关文件、记学习笔记、看专题报道、谈联系实际、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对十精神全方位进行宣传,大力度贯彻落实,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真正做到“真学、真懂、真信、活用”,真正用十的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同时,与全体党员干部一道,切实加强了对中央和省、市配套政策和新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思想素养,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和纪律观念,不断改进了工作作风,端正了生活作风,提高了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在加强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进一步畅通与参保群众沟通的渠道,坚持阳光医保,着力构建起廉洁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强化效能建设,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明确
2013年,与班子成员一道,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着手,坚持以参保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明确了“打基础、带队伍,建制度、强管理,保稳定、促发展,创新招、构和谐”的工作目标,切实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破难攻坚上来。一是切实配合局长加强了我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和从政行为,精心打造起一支党性坚定、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勤政廉洁的职工队伍,营造起勤政务实、严谨活泼、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促进了党的建设工作与医疗保险事业的协调发展。二是通过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党员受教育、干部受监督、群众得实惠”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了全局服务窗口的行风政风建设;同时,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我始终坚持把“民生为先、民生为重、民生为本”作为发展医疗保险事业的重中之重,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广泛宣传医疗保险服务政策,竭诚提供社会服务。三是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旅游集散中心片区项目建设,团结带领局拆迁工作组,做好了市政府下达给我局的旅游集散中心6户拆迁任务。
三、加强制度建设,议事决策的透明度不断增强
为把我局支部建设成团结协作、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我坚持以完善各项民主决策制度为重点,切实加强了支部制度建设,积极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起“围绕党心、服务政心、联结民心”的意识。今年来,我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基本决策制度,充分发挥支部成员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自觉将自身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一是严格遵守支部会议,中心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局长办公会等各种会议制度,进一步改进了思想观念、服务态度、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二是修订并完善了《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暂行办法》、《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等行之有效的能改善我局职工工作行为、工作作风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坚持做到以身作则不讲特殊,敢动真碰硬,在基金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按程序办事,照章办事,自省自警,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三是加强了办公用品采购、来客接待和经费的规范化管理。有效杜绝了奢侈浪费之风,做到了厉行节俭。
一、认真履职,务实勤政。发改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经济综合部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法规性、政策性、业务性较强,我作为主要负责人,一是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进一步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二是按照职能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做到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拖、不推,努力完成好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三是认真做好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制定规划、计划、调节市场物价发挥参谋作用;四是抢抓机遇积极主动与中央政策对接,与国家、省、遵义市对接,努力争取项目资金,认真抓好项目规划、项目储备、项目实施和监督,以项目为抓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张武平把这一切都归功于杭州“大气、包容”的城市气质。他说,他的人生遭际就是浙江基层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的缩影。
邮递员张武平,像只梭子在杭城穿梭15年
1998年,张武平成了杭州市邮政局的一名临时工。自那时起,他每天凌晨3点起床,4点准时赶到外东山弄,再用42秒时间清点装袋250份报纸,然后开始一天紧张的投递工作,直至下午4点收工。
“除了20分钟吃午饭时间,其他时间全都用在工作上。同事们都说我像织布机的梭子,在杭城大街小巷不停地穿梭。”谈起工作,张武平脸上透着自豪。刚参加工作那会,大街小巷错综复杂的门牌号着实令张武平伤透脑筋。为提高投递效率,他想过很多法子,最后发现还是“土办法”管用:请师傅把各家各户的门牌号画成一张张路线图,然后反复强化记忆。凭着这股韧劲和不怕吃苦的精神,他成了杭州市邮政局的“大替补”。
“大替补”的位子可不是人人都能坐的,只有对辖区内所有道段的行走路线、用户分布都了如指掌的人才能做“替补”;“大替补”的位子也不是人人都愿坐的,因为“替补”没有固定的投递路段,只要遇到哪个路段邮递员无法出勤或是其他紧急情况,“替补”就得顶上。换句话说,哪个路段最紧急最危险,“替补”就出现在哪个路段;哪个路段没人做,“替补”就做哪个路段。大雪天,他得推着小车踏雪而行;台风日,他得挪开地面横七竖八的树枝顶风前进。
15年,变的是容颜,不变的是“为用户着想”的人生准则。工作15年,张武平跑了15万公里,投送各类报刊邮件800多万件,从未出过一次差错。张武平的敬业精神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赞赏,被誉为“超级邮递员”。同样,他也以每月至少收到一封感谢信的方式证明着自己在客户心中的价值。
2012年3月,张武平当选杭州市人大代表。“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虽在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一点微不足道的成绩,但充其量是个劳模,要想当好代表仍需从头学起。”眼看再过一个月就要召开人代会,张武平积极参加新任代表培训,并马上着手准备建议。“我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沉甸甸的,虽然是第一次参加会议,但我必须要带着建议进会场。”作为杭州百万农民工的一员,他很清楚自己的兄弟姐妹们工作生活在这个大都市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需要一个为他们说话的人。
代表张武平:“不当只会举手的劳模代表”
正当张武平热火朝天地准备建议时,一些冷言冷语也在他耳边不断响起,有人质疑他的能力,有人以为他在作秀,甚至有人认为他“只是个举手代表”。值得庆幸的是,这些质疑声不仅没有令张武平气馁,反而更加激发了他的履职动力,“我在心里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当出个样子,绝不当只会举手的‘劳模代表’。”
其实,熟悉他的同事都知道张武平是个善提建议、敢提建议的人。
早在1999年,工作刚满一年的张武平就直接给杭州市邮政局投递局局长写了一封信,开门见山地说:“杭州邮政一家独大,在行业中处于垄断地位(当时邮政系统尚未开始改革),造成一些邮递员自我优越感太强,不知道处处为客户着想,长此以往会丧失客户对邮政的信任……应该大力提升邮递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局长收到信后不仅没有责怪他“找麻烦”,还当众表扬他“是一个处处为邮政局着想的好员工”。后来,他又向邮政局领导提出了推行“无纸化征订单”等建议,均得到了局领导的重视。
“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在2012年4月召开的杭州市人代会上,张武平向大会提交了精心准备的《关于将村邮站纳入行政服务体系管理的建议》。“村邮站信报箱的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也应该是杭州市‘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和谐幸福杭州’的重要内容。”张武平说,作为一名外来务工人员,他深知农村寄信收信有多难,希望政府能真正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事实上,张武平提这件建议还有一个考虑,就是便于监督政府落实,毕竟在邮政方面他还是比较了解的。自该建议交办后,张武平紧盯该建议落实情况,经常就此进行走访、调研。
正是在张武平的督促下,杭州市发改委和财政局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协调建议办理工作,并提出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村邮站信报箱建设任务。此外,有关部门还专门下发文件,将村邮站的管理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和新农村建设考核体系。
该建议的落实为张武平的代表履职生涯开了一个好头。谈及今后的履职打算,张武平说,他会牢记自己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份,往后会在农民工就医、住房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代言,“毕竟我是农民工,身边接触的也都是农民工,他们的话语,他们的心思,我都懂。”
杭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在即,张武平也早早地准备好了自己的建议。“浙江省异地高考方案虽然已经出台,农民工子女可以在杭州参加高考了,但如果他们在杭州只能上一些比较差的高中,那高考依然考不过城里的孩子,这对他们依然不公平。还有,杭州的公租房几乎都是农民工建造的,可在申请入住时,农民工群体却被排除在外,这和杭州‘大气包容’的城市形象格格不入,应该进一步放宽申请门槛。”此时的张武平在准备建议时,显得比2012年成熟多了,建议的针对性也强了很多,他还说:“这两件建议,我会在我的任期内一盯到底,这是我的责任,也是我代表的这个群体最关注的问题。”
张武平小档案
一、我局兼职纪检监察员的配置情况
1994年机构分设后,我局就根据税务所(分局)、稽查局的数量,每个所都配备了一名兼职监察员,由副所长(分局长)或政治思想觉悟高,作风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党员担任。在所(分局)长直接领导和监察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六项工作职责:
(一)协助所(分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协助所(分局)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协税人员的思想动态;
(三)抓好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项税收政策和廉政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政纪等线索的初步核实和案件的调查工作;
(五)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报告重大事项;
(六)办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等。
二、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十年来,兼职监察员在党组、纪检组及监察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手段和方法,有效地遏制了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从2002年起,局党组决定每月给兼职监察员20元的补贴,提高了兼职监察员的工作积极性。制定了《藁城市地方税务局兼职监察员职责及考核办法》,明确了其职责,并严格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使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加强我局的基层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教育防范。税务所(分局)的兼职纪检监察员,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将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反腐倡廉的要求及时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个税务人员,使基层税务人员能正确树立廉洁从政意识,掌握廉政规定和相关要求,自觉执行有关规定。同时及时掌握税务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违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苗头,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监督制约。由于税务所(分局)实行了配置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当前我局的税务所从机制和源头上开展了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等工作,形成了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了基层的健康有效运转。市局2001年对涉及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两权"监督制度进行了清理、完善,并行文下发了一批制度,要求各单位切实落实。兼职纪检监察员在各项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了党风廉政规定和监督制度在其单位的贯彻落实,为基层的健康有序运行,起到了保障和监督制约作用。
(三)信息反馈。配置兼职纪检监察员,为上级机关与基层一线提供了信息反馈的渠道,解决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缺位和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兼职监察员按照其职责,直接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加强了上级机关与基层单位的联系,使上级机关能更及时、全面地了解基层一线干部、协税人员的思想动态,掌握地税机关和工作人员在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行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添措施,有的放矢。
在我局的税务所(分局)配置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个别所对兼职监察员的作用认识不够。兼职监察员一般由副所长或政治思想觉悟高,作风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党员担任。一经聘任,不得随意更换,因工作需要,确需更换时,要报经市局批准。但是个别税务所(分局)对兼职监察员的作用认识不到位,认为兼职监察员可有可无,作用并不大,随意更换兼职监察员,造成兼职监察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很好地履职尽责,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得各项任务。
(二)兼职纪检监察员参与工作的面较窄。不少税务所是凭所长个人的意志来确定哪些工作应由兼职纪检监察员参与,总的讲,目前监察员分管工作单一,很多工作未参与、不知情,无法很好地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导致其纪检监察工作和行风建设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严重阻碍了基层建设的发展。
(三)兼职监察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税务所配置的兼职纪检监察员,由于缺乏工作经验,难于很好地开展工作,很不适应当前基层工作的要求。有的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工作安排依赖于上级,不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大胆开展工作,狠抓有关工作落实。
三、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作用的建议
第二条市、区(市、县)人民政府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控辍保学”通报、辍学学生报告和动员复学等工作制度,制定考核办法。
第三条区(市、县)和乡(镇、社区)主要领导是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区(市、县)教育局局长和各中小学校长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控辍保学”工作实行“双线”责任机制。市、区(市、县)、乡(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为一条线,市、区(市、县)教育局、学校、教师、家长为一条线,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
第五条“控辍保学”分年度目标任务以区(市、县)为单位完成。市根据上年各区(市、县)的辍学率,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各区(市、县)分年度目标任务,确保辍学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第六条各级政府、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师生学习并向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宣传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实行“控辍保学”“五书”制度。
(一)学生入学前,由乡(镇、社区)或委托学校向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二)学生入学时,由乡(镇、社区)或委托学校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签订《控辍保学协议书》;
(三)出现学生辍学,由乡(镇、社区)或委托学校在一周内向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达《敦促复学通知书》;
(四)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接到《敦促复学通知书》后一周内不送学生复学,由乡(镇、社区)在三日内向其送达《控辍保学违约处罚决定书》;
(五)学生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且达到毕业标准,获得区(市、县)教育局核发的《义务教育证书》。
第八条教育系统通过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流动的动态监管,动态掌握中小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切实提高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的管理水平,形成学校(乡镇中心校)——区(市、县)教育局——市教育局三级网上联动管控。
第九条各级民政部门和乡(镇、社区)设立专项资金,对家庭无力保障入学的残障未成年人、父母离异无人照料的未成年人、贫困留守儿童、孤儿、因灾致贫无力继续就读的儿童、少年等,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救助方式,确保其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第十条本地随迁外出的儿童、少年,乡(镇、社区)和原就读学校须追踪学生的去向,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学生到流入地学校就学,并提供就读证明。
到我市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暂住地所属的乡(镇、社区)要负责督促并协助适龄儿童、少年到区(市、县)教育局或中小学校报名入学,区(市、县)教育局要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时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优先解决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尽可能为寄宿生提供良好的寄宿条件,加强留守儿童在校期间的监管。
第十二条各学校要配备心理咨询教师,开设心理课程,设立心理咨询中心,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流浪返校儿童、辍学劝返学生、有不良行为学生、服刑人员子女五类儿童、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必须为五类儿童、少年配备成长导师,成长导师负责与学生法定监护人沟通,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章职责
第十三条政府职责。
(一)市人民政府负责对区(市、县)人民政府“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落实奖惩措施。
(二)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供充足学位,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接受义务教育。
(三)乡(镇、社区)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动员辍学学生复学、救助困难学生。负责制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控辍保学协议书》、《敦促复学通知书》、《控辍保学违约处罚决定书》。
第十四条各级部门职责。
(一)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的职业行为,防止因学校和教师行为不当引起学生辍学。
(二)宣传部门负责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营造“控辍保学”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组织、监察、督办督查部门负责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到位带来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进行诫免谈话、行政处分等责任追究。
(四)财政部门负责加大对义务教育投入力度,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落实“控辍保学”专项经费。
(五)民政部门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流浪辍学儿童等困难群体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城管部门负责配合民政部门及时救助流浪辍学儿童。
(六)公安、司法部门负责加强对流浪辍学儿童、少年的管理,对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援助,及时依法查处涉及师生的违法、犯罪案件,确保校园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综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涉及的社会治安问题,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七)教育、发展改革、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督促新建小区建设配套的教育设施,满足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
(八)编制部门负责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师资情况、学校布局调整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对各校的编制进行核定。
(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部门负责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做好人事、工资等制度的改革和落实,稳定教师队伍。
(十)文化广播电影电视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网吧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要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工商部门负责打击取缔黑网吧。
(十一)人口计生、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优生优育政策,控制人口增长;提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数量及分布情况。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十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的卫生防疫、卫生监督、食堂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
(十三)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结合本部门职能,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十四)妇儿工委、关工委及其他有关部门、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控辍保学”有关工作。
第十五条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劝返辍学儿童、少年。
第十六条学校职责。
(一)学校要依法办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增强学校对学生的吸引力,严禁开除学生。
(二)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学校要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加强防范意识,避免学生辍学和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四)严禁学校组织学生违规补课,严禁增加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第十七条教师职责。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二)教师要依法执教,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三)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发现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要及时做好疏导、家访等工作,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习信心。
(四)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禁止在职公办教师进行有偿补课。
第十八条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职责。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切实履行监护责任,防止被监护人辍学。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十九条开展无辍学学校、无辍学村、无辍学乡(镇、社区)、“三无”创建活动。对“控辍保学”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要重点培养和使用。
第二十条“控辍保学”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由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经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未完成市级下达的年度“控辍保学”指标的区(市、县),当年的“双线”目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年认定为不合格的区(市、县),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教育的领导、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
长当年不得被授予个人荣誉称号、评优评先、受奖表彰、晋职晋级。
因“控辍保学”工作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区(市、县),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教育的领导和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尚未达到“一票否决”,但辍学率连续三年上升、经整改仍没有明显改变的,对区(市、县)主要领导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控辍保学”工作“一票否决”制度按年度实施,执行期限为一年,自作出“一票否决”决定之日算起。作出“一票否决”决定时,被“一票否决”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教育的负责人和
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已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要视其情况予以跟踪否决。
我局党政班子高度重视维稳工作,把维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中心、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司法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各自职责。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和全局干部职工会,对维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确保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重视学习贯彻,增强责任意识
我局坚持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学习和干部自学的学习制度,制定了《XX县司法局2020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XX县司法局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充分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司法所例会、司法行政会等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维护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全体干部职工的头脑,营造稳定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工作作出不懈的努力。
三、健全规章制度,保障措施有力
一是及时对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各级关于维稳工作的会议精神和要求,宣布工作纪律,印发宣传资料,宣传相关知识;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对重点部位、重点对象、重大事件的防范制度、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不断提高物防、人防和技防水平;三是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大了对人力、物力和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力度,确保维稳工作收到明显效果。
四、认真履职尽责,维护社会稳定
(一)强化纠纷化解。依托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和报告工作,并及时向县维稳办、县委政法委报告。截止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XX起,成功化解XX起,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1.履行职责是前提,加快纤检改革是必然。作为纤检部门,履职是前提,是推动纤检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只有切实履行职责,才能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和使命。如何履职呢?最主要是要依法履职。一是努力做到纤检职权法定、程序法定、行为法定、责任法定,为加快转变职能提供法律保障。要坚持法治先导、要适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界定纤检职能,明确纤检职能的配置。二是通过法律规范履行纤检职能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约束和限制,规范细化相关执法标准。三是在改革中强化约束权力为核心推进纤检制度建设,主要就是建立健全相关约束机制。首先是以法律规则和规范来约束权力;其次是以权力约束权力;第三是以社会监督约束权力。这有利于确保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行使,有利于推动纤检部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工作能力,有利于推动纤检实现从“管理”向“治理”的转变,切实把转变职能转到位、见成效。在履职的同时,更需要改革来引导履职,必须通过改革创新的方式提升纤检能力,把纤检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纤检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把纤检不该管的坚决交给市场。同时要强化纤检公共服务举措,延伸服务,积极助推转型升级。
2.只有深入改革,才能促进履职更有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转变纤检职能适应改革要求就是要不断改革和创新纤检履职方式,深化纤检体制改革,创新纤检管理监管方式。 一方面,新的“三定”规定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明确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而且职能实现方式必须要与职责相适应。因此,纤检部门应当尽快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做纤检该做的事,让政府这只“有形之手”更加高效有力,从而深入挖掘市场潜力,激发经济内生动力,形成集社会、市场、个人与各级各区域政府合力的正向叠加效应。另一方面,履职方式的改革和创新又会反作用于职责本身,形成新的改革动力。因此通过履职方式的创新推动职能转变,在吸纳和运用新事物的过程中实现纤检职责的再创新。
加强宏观研究,注重顶层设计
浙江纤检局在纤检系统改革中加强宏观研究,注重顶层设计,勇立潮头,敢为人先,一直走在全国纤检系统改革的前列。一是统筹谋划,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要求剥离检验检测业务。几年前,浙江局就敏锐地把握形势发展,积极与省编委和省局协调,将原来承担的纺织服装检验检测业务整体划转省纺织检测中心,理顺了工作体制,强化了纤检局承担的行政职能、行政执法和公证检验等职能,进一步理清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现了纤检机构改革的华丽转身。应该说,浙江局的探索改革,从现在看是完全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二是积极作为,不断拓宽工作职责。2013年12月,经过向浙江省质监局积极争取,将浙江纺织服装等纤维产品(纤维制品)的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权划入到纤检局的工作中。三是探索完善纤维产品质量市场反溯监管体系。四是构建大纤检执法工作体系,建立有效执法模式。推广大纤检试点经验,整合执法资源,畅通执法信息,促进纤检执法和业务管理的融合,推动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的协作。开展纤检执法联动,逐步探索纤检执法省际合作机制。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加强纤检队伍规范化管理,构建分级执法和指导执法模式。积极探索赋予基层质监系统纤检执法权,使之逐步转化为基层执法力量。五是加大纤检执法惩处力度。强化纤检大案要案查处,向地方政府发送执法建议书,保持纤检执法打假高压态势。强化民生重点领域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纤检保健康”执法行动,从严打击“黑心棉”和再加工纤维违法生产活动,严厉惩处各类纤维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转变观念,推进思想转型
1.强化机遇意识,乘势而上推动纤检改革。当前,纤检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从客观上讲,当前大的时代和社会背景对纤检提出了明确的改革要求;从系统内部上讲,去年11月份,国家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对纤检工作提出了加大“四个力度”建设,其中之一就是加大改革力度,对纤检改革指明了方向,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开拓创新,不辱使命,在深化改革中充分发挥纤检职能作用,在服务大局中不断开创纤检工作新局面。
2.强化创新意识,切实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纤检各项工作中。改革创新是纤检工作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的必然选择,是纤检工作提高监管服务水平的重要动力。我们要用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创造性地推动纤检事业改革发展,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常态的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更新监管理念,把纤检该管的事管住管好,把不该管的事放手交给市场。积极探索并研制符合浙江实际的纤检部门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纤检各项工作中:既要围绕纤检职能部门服务社会发展需求逐步推进改革;又要围绕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在创新执法办案机制、公检有效性提升等方面积极探索和不断总结提高。
3.强化法治意识,用法治的思维治理纤检工作。纤检部门担负着纤维产品监督和执法的职能,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是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结合纤检改革要求启动符合浙江纤检实际的立法工作;不断强化纤检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纤检执法环境。
4.强化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以大局观和担当精神推动纤检改革。服从和服务大局并用担当精神积极推动改革,是纤检工作讲政治的体现,是纤检部门履职尽责的根本目的。坚持立足浙江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纤检工作放到省委、省政府的全局中思考、去谋划。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中纤局和省局的决策部署,确保步调一致。围绕省委省政府、中纤局、省局的中心工作找准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在服务大局中履职尽责、有所作为,以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优良成效赢得党和政府的重视、市场主体的信赖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不断树立纤检良好形象。
主动作为,推进工作转型
1.转职能,理事权,着力提升纤维产品监管水平。
(1)完善质量安全责任机制。一是转变监管理念和方式。把监管重心从产业链前端过程转向管好终端产品质量安全,尤其是探索完善纤维产品质量市场反溯监管体系建设,实现监督制度从固化、被动、为主转向机动、主动、协助。二是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对区域内质量工作负总责,促使地方政府将纤维产品监管纳入政府工作日程。三是通过质量约谈、企业自查报告、自我承诺等方式,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四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行业、促进产业、服务企业方面的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参与质量监管。
(2)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措施。一是全面排查问题,掌握纤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通过网格化的方式对产业集中加工区域(浦江、吴兴、慈溪、苍南)和重点关注区域(萧山、桐兴、绍兴、上虞)全面排查,切实掌握区域内纤维产品质量状况。二是探索实施综合监管模式。在系统内,通过与省局相关业务处室的合作及对地市县局工作的指导、帮扶和督查,全面履行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在系统外,联合教育部门深化对学生用纤维产品等特殊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管,强化监管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预警机制,逐步完善和推广舆情收集分析、风险监控市场买样、风险排查整治、专项监督检查和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五位一体”的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