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19 23:25:0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国际法学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国际法学论文

篇(1)

(一)提高学生素质的应然要求值得强调的是,掌握所学国际法学专业的基础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是具备其他能力的前提和基础。学生只有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准确理解国际法原则、规则的准确含义和内在精神,才能将其运用到对国际热点的深刻剖析之中。但是,具备了扎实的国际法学知识基础,并没有完成教师的教学目标。之所以如此,其原因在于一个学生如果在学校的时候只学到了基础知识,而不具备将其转化到现实生活中的能力,或者缺乏运用国际法的知识对国际社会日新月异出现的新问题进行观察、思考的能力,那么,其在学校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就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也难以符合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对卓越法律人才素质的应然要求。(二)国际法学科建设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和形成与行政、司法、执法机关以及企业等法律实务部门的信息交流与人才培养的合作与联动机制,不断进行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致力形成具有自身优势与特色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模式,已经成为不少国内法学院教学质量工程的建设目标。一般而言,只有法学教学方法得当,与法学的教育目标相匹配,法学教育才能满足个人发展的需要和社会的需要并承担社会职能。惟有这样,法学教育才能得到社会的肯定,才能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投入到法学学科的建设中来,才能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选择学习法学。通常,一个社会的国际法意识水平、传播的程度和教学科研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国际法在其空间和对人的效力,进而影响整个国际法的价值在其国内的实现以及社会功能的发挥。目前,就国内而言,部分高校致力于培养符合现实和未来要求的“卓越法律人才”,开设了国际法学的双语课。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有的学校采用的是他山之石———纯外文原版教材,以完全“拿来主义”的方式教授学生,未能将自1949年以来中国对国际法、国际法学和国际法话语体系的构建所作出的创造性贡献(如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WTO“一国四席”、和谐理念对当代国际法新价值取向的启迪等)体现在双语教材之中,进而不利于培养体现中国气派的国际法的精英人才。因此,基于中国国际法学科建设自身发展的需要,老师在国际法教学的过程中必须融入中国元素,以培养兼具国际视野和中国风格的法学精英人才。(三)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需要国际法已经迈向“共进国际法”发展阶段。中国的和平发展需要国际法,和谐世界是中国和平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国际法是构建和谐世界的基础和保障。一方面,国际法为构建公正和公平的国际竞争秩序提供法律保证;另一方面,中国的发展也必将受到国际法越来越多的约束。国际法作为主要调整国际关系的法律,其本质和目的就是维护国际社会的共同协调的利益。但是,各国利益不尽相同,甚至会发生冲突,此时国家利益至上成为各国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目前,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与国际社会的交往日益加深。因此,在法学教育阶段,通过对学生国际法能力的先期培养,显然利于其在以后的实践中合理运用国际法规则,正确处理有关的国际法问题,进而毫不含糊地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尤其是中国的核心利益,如国家和等。

对国外法学教学方法的借鉴

篇(2)

 

随着全球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敏感而密切,整个国际社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国际法的作用也日益得成熟、重要。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国际法课程教学内容的设置和学时的安排只能完成国际法的启蒙教育,这种初级教育对于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的要求来说差得很远。国际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是兼顾到不同法系、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特点而形成的。但现阶段我国学生普遍缺乏锻炼和实践的机会,接触国际实例很难,理论与实践脱节,严重影响了国际法的教学效果和本专业的发展。因此国际法教学的改革势在必行。本人主要从国际法的实践教学改革方面谈一下自己的思路和想法,希望能为培养国际法专门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在实践教学过程中重视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的培养和教育

大学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道德品质也是衡量人才的一个重要指标。现今世界几乎所有的西方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公民教育,并同时把它作为学校教育与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和目的之一。因此无论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环节德育教育都不应当被忽视。

在欧洲一些崇尚绅士风度的国家,民族的文明素养很高,但是在他们的学校教育课程中却很难找到专门的德育科目,德育一般就渗透在各门教学工作中并同步进行,也就是任何一门学科都兼有道德教育的任务。目前我国大学的课程,在各门科目上一般都设置有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部分。就实践教学环节来说,我认为应当设置专门的德育教育部分。在对学生的实践学习环节进行考核打分时应增加具体的道德品质的考核成绩。比如在实践学习中是否注意环境保护、是否体现了人文关怀、是否从事了义工或志愿者的服务等等。总之,凡是能体现公平、正直、诚实、勇敢、仁爱、热爱劳动、艰苦朴素、追求民主、乐观向上、宽容团结的精神品质和行为都可以成为学生实践成绩中的一部分。

(二)案例教学是国际法教学实践改革的重要手段

案例教学是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之一。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学生理解掌握所学

摘要内容。但案例教学模式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

1、案例教学教材的选择要注意与当代的国际实践相联系

在案例的选择上,应根据教学目标进行。既要选择一些典型性、代表性、综合性的案例。将案例与与所讲授的重点内容有机结合,尽量涉及多个知识点或多个章节的内容。同时也要注意调整,随时加入一些具体生动,较受社会关注的案例。以保证教学内容的前瞻性和与时俱进。

目前各个高校教学用的案例教材虽然多,但观其内容,其中所编的案例却大多相同。其中案例也大部分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前的,上世纪90年代的案例都属于年轻案例。当然这其中不乏一些十分典型的案例,所以经常被采用。另一方面也由于国际社会、国际法的特点所决定的。案例材料陈旧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不利于学生了解本学科的前沿知识论文开题报告中国。因此案例教学教材的选择既要注重科学系统性,也要注意与当代的国际实践相联系。在此一方面呼吁广大专家学者能够,即时对当前的教材进行修订与增补。或者多编纂一些新的、与国际法的发展、与当今社会的现状联系紧密的案例教材。一方面也要求广大教师在实践教学中对案例的选择进行甄别、更新。随时关注本领域的最新动态,及时采集新案例。过时的案例被淘汰,新的案例补充进来。在完成某一课程内容的学习后,就可以选取一些时事性、较有深度及广度的案例讨论。甚至直接制作、改编一些案例。以便及时提高教材、教法水平,增强教学效果。因此改编、更新国际法教材,把案例教学法贯穿其中,是我们当前国际法实践教学改革所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2、案例教学的过程要把教师创新教学与学生主动学习结合在一起

案例教学应该以学生为主体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导作用。教师加以适当的组织引导。具体操作中教师,可以先布置学生课前阅读相关资料,并设计几个有针对性的问题,让学生提前进行思考寻求解答。但注意不要给予过多的提示,以免限制了学生的思路。预习案例有助于学生将所学内容融会贯通,多角度解决问题。

具体由学生完成的部分主要应该有三个环节。首先案情介绍阶段,这部分比较简单,但需要学生事先预习。主要是学生对案例背景介绍,也可以对案例中的要点进行总结,为理解案例提供一个分析框架。第二部分是重点部分,由同学们对案例中所涉及的问题提出行动方案。在这个过程中同学们可以相互批评、反驳、辩论。这个过程要求学生们充分参与、发言。同学们可以反驳其他同学的发言,也可以阐述自己的观点。但不能重复其他同学的论点。随着辩论的进行,对案例的分析也会愈加深入,学生对理论的理解也会愈加的透彻并且和有关法律事实密切的结合起来。此时老师只要对同学们遗漏的问题进行提示引导就可以。最后一个环节是学生点评。点评中强调学生对相关案例的点评,这样能够调动学生的思维,促进其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坚持学生自主学习为主,在学生点评的基础上,教师结合本次讨论内容作总结性的点评,指出学生的不足同时肯定其成绩。最后由教师对同学们之前的讨论进行评价打分。不论观点是否正确客观,充分参与就是得分标准的重要参考指标。

在整个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给学生充分空间,真正让学生自主的去分析思考、并提出解决方案。达到培养学生概括、归纳、分析推理能力;口头表达、辩论能力;提出方案、解决问题的能力的目的。也有利于养成学生关心、了解我国国情和世界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动态的习惯。

案例是教学法中的最优资源,也是实践教学的最常用手段。它为师生提供了一个从感性知识到理性知识、从具体到抽象的自然有序的教学认识过程。通过课前预习和课堂讨论为学生营造了一个生动、灵活、深刻的学习氛围。避免传统教学中只讲授空泛冗长的理论,却不能就相关法律事实进行立论分析,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案例教学的重点不是寻找某一确定的答案,而更加注重认识问题和解答问题的过程。面对有挑战的问题和各种可能性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将得到激发,为寻求答案,学生将会主动分析法律上的争议点,搜寻相关法规和类似案例,得出自己的判断,从而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三) 将国外的一些实践课程模式引入我国的国际法课堂

作为实践教学的一种创新,各院校都在探讨如何将国外的实践课程模式“诊所式法律课程”(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和“法庭辩论课”(Trial Advoca2cy) 引入各自的法学课堂教学。在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它包括两种形式:“模拟法庭”(Mooting) 和“辩论技巧”(Advocacy) 。模拟法庭一般是低年级学生的必修课,即所有法学院学生都要参加模拟法庭的训练。辩论技巧课,则是为那些有意成为出庭律师的法学院学生开设高级训练课程。

目前我国的大多数法学高校都建立了专门的模拟法庭。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可以把一些经典的案例依照严格的法庭程序进行重现和模拟。通过学生扮演具体的角色,即原告、被告、法官/仲裁员、双方当事人的人和有关证人,对案情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角。对学生增强学习兴趣、加深理解、学以致用是十分有效的。很好地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基本素质。

但现在大多数的法学院校的 “模拟法庭”还只是一种形式。利用效率低,有的学校甚至一学期都不能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案例的选择也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民法、刑法领域。国际法的相关案例十分少见。另外一些学校的模拟法庭的配套设施还不完善,一些学校开展的“模拟法庭”过于注重形式,没有相关法学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这些都是急需改进的地方。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模拟法庭”,尤其是“模拟国际法庭”和“模拟国际仲裁法庭”活动对我们培养学生能力所起的作用,这种作用可能是隐性的,但却是长远的和巨大的。

另外,各法学院校对“辩论技巧”等专业素质的培养形式还在初级阶段。这也是我们应充分重视和积极探索的。

(四)通过分层教学法实现实践教学中对学生主体性和差异性的关注

这一改革措施主要是在实践教学中更好地根据学生的个体能力、已有基础及学习偏好等来进行有效的教学。“分层教学”的具体做法是,针对班级授课制下不同学生的学习风格和多样性的学习差异,如根据学生在学习时对视觉、听觉和动手操作等不同学习类型的偏好和实际能力,而将学生的课程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某一层次既和某一级的学习水平和深度有关,也和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有关论文开题报告中国。在这里我们要十分注意的是学生层次的划分不是由教师主观决定的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而是由教师提出划分方案,而由学生自己选择。

比如第一层的学生,在这一层的学生要培养他们对某一话题的基本理解能力。这一层的学生可能是兴趣广泛,动手能力强的学生,即操作型的学生。这一类的学生擅长通过操作实践的方法来学习。那么教师就可以分配这一组的学生就某一国际法案件进行调查研究,提供各种报告资料;为国际法的案例教学提供音像资料、制作多媒体课件;或者进行“模拟国际法庭”“模拟冲裁法庭”活动的准备工作。

第二层的学生主要是培养他们比较复杂的思维能力,其首先要求学生熟练运用他们曾在第一层水平阶段已经学过的东西,懂得如何运用选择、引起或发现更多的体验、认识和结论,同时要求学生自己设计方案并找出答案。这一层次的学生往往是学习比较认真,理论基础扎实的学生。教师要注意拓展这部分学生的思路、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以“模拟国际法庭”为例,教师可以分配这部分学生在“模拟国际法庭”中充当当事人的角色,通过法庭辩论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在这里教师要注意给学生一个完全自由思考和创造的空间,不要过多的限制和说教。

第三层次主要是一些善于思考、见解独立的学生。对这一层次的学生应该着重培养他们更复杂和更具有批判性思考的能力。在这一层级中,学生要学习并运用所学知识,围绕一个现实世界中有争论的主题进行评议和分析。与此同时还要求学生进行批判性地思考并把研究与个人的审美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结合起来。以“模拟国际法庭”为例,教师可以分配这部分学生在“模拟国际法庭”中充当大法官的角色, 分层教学法主要适用在实践教学模式中,在课堂教学和期末理论考试当中则不适用。国外教育界的一些专家和实验教师对上述模式的总体评价一般都很高。通过学生的个性化指导,充分发挥每名学生的特长,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树立了学生的信心,帮助每一位学生达到他们的理想目标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无疑,这对学生的发展和师生关系的融洽都是十分有益的。

(五)在实践教学中采用小组学习的方法

小组学习法就是让学生自主组成若干个学习小组。学生们在课余时间可以进行集中学习。包括讨论、讲座和进行调研。

国际法的案例教学过程是一个充分锻炼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贯穿小组学习的方法。通过小组学习,学生们可以互相启发,弥补不足。一方面有利于在课堂讨论中更加有针对性,不遗漏要点;一方面可以使学生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中提出自己的观点。既有利于学生表达能力的提高,也有助于学生进行不受约束的思考。

对国际法的相关事件进行调查研究也是实践教学的一个有效途径。通过调研能使学生掌握更加详实资料,培养学生严谨求真的学习态度,使学生更加深入的了解社会,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与人交往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快速反应的能力等多种能力。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通过组成学习小组,学生们分工合作也可以促进实践活动的顺利完成。

总之,学习小组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发散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都有积极的影响。

综上所述,国际法的实践教学改革是一个长远的工作,学校在教学过程中要紧紧把握知识、素质和能力三要素,突出培养学生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通过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动手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宋艳,《高校法学教学改革研究》教育探索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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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胡玉鸿,国家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模式的转轨[J].法学2001,(9).

7、朱立恒,《法治进程中的高等法学教育改革》法律出版社,2009年08月

篇(3)

二、培养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是国际经济法教学的重要价值取向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国际经济法教学本身蕴含的多元法律文化语境也日益明显,其跨文化传播特质也愈发凸显和普遍化。因此,在从事国际经济法教学时,必须将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作为重要的价值取向。如前所述,国际经济法本身的跨国性和国际性决定了国际经贸规则不同于国内法那样具有绝对的强制力。国际经贸规则的有效性取决于不同国家当事人对不同法律的选择和适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不同法律文化下的法律规则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对于要从事国际经贸活动的当事人而言,首先必须深刻理解不同法律文化下的法律规则,并在此基础上选择适用最符合自己利益的法律。而国际经济活动本身只有实现当事人共赢才能不断发展,因此,国际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选择也需要实现共赢。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我们在日常的国际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将培养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作为国际经济法教学的重要价值取向。同时,国际经济法的“弱法性”也决定了在国际经贸实践中,法律只是当事人最后的救济手段,却不是最好的手段,平等协商与适当妥协才是解决国际经贸矛盾最有效的方式。要最有效地保护本方当事人利益,就必须在熟练掌握国际经贸规则的基础上,通过跨文化交流实现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共赢。在这种价值取向指导下,学习国际经济法的学生除了需要做到对本国传统文化的了解和传承之外,还得具有自觉的国际意识,对世界各国的相关国际贸易、金融等法律知识都应了如指掌,对多元化的法律文化都能恰当理解和认识。

三、国际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路径选择

1.多元法律文化的冲突与整合是国际经济法教学的逻辑起点如前所述,国际经济法本身蕴含了多元法律文化的语境。在这一语境中,国际经贸活动的游戏规则表现为多种多样的形式。由于国际经济法主要属于任意法,当事人如何选择适用法律将直接决定国际经贸纠纷的发展走向。而各国的法律规则以及各国各地区的国际贸易惯例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上述差异与不同构成了国际经济法教学的逻辑起点。要增强国际经济法的教学效果,使学生对国际经济法课程形成全面、综合的认识,就必须在国际经济法教学过程中首先强调国际经济法本身蕴含的多元法律文化以及彼此间的冲突,再在此基础之上,通过学生自主探究式学习去发现和体验、整合多元法律文化,容忍差异性对于国际经济活动的发生和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为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

篇(4)

1.它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不单纯是专业知识结构和储备的比拼,更多的是思维创新能力、逻辑分析能力、表达感染能力、外文写作能力等多种能力的综合较量。这不仅有利于提升法学本科生的素质教育,同时也扩大了比赛的参与对象。事实上,这类竞赛并不局限于法学专业的学生参与,其他专业的学生也拥有同等的机会,从而使其比较容易在高校中普及。

2.它有利于学生学以致用。

国际模拟法庭竞赛能让学生有很强的参与感和代入感。尽管案件进程以模拟的方式进行,但技术层面的仿真程度并不亚于真实案件的处理,有助于磨练学生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应用的能力,为未来的职业道路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它能让学生真正在专业的环境中使用外语,而不只是进行一般的交流,这也是国际化培养的重要一环。

3.它有利于提升高校的国际声誉。

相比于同境外特定数量高校的合作与交流,学生在汇聚了众多国际知名院校的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上取得佳绩,更有利于展现一所高校的培养实力,提升其国际声誉和影响力,从而吸引更多优质资源,形成良性循环。因此,特别对于以法学为基础和骨干的综合性高校或专业性院校而言,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对于本科生的国际化培养,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无论从资源投入还是从培养效果方面考量,它都是值得尝试的优秀教学手段之一。而且,它与传统的法学本科生教学模式没有本质的冲突,甚至可以说,它是传统教学模式的一种重要补充。

二、国际模拟法庭竞赛的组织和功能

对于法学本科生培养的国际化,可以从两个层次来理解:一是培养模式和培养手段符合国际化标准,即培养过程的国际化;二是培养出的学生具备国际化视野和优秀的国际化知识机构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综合素质,即培养结果的国际化。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途径,后者是前者的必然诉求,也是高校本科生培养国际化的终极目标。但从实践来看,对培养过程与培养结果的结合并不尽如人意。譬如前文提及的各种交流项目,很多时候这种教学资源和时间的投入,并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而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从其组织和功能上恰好可对这两个环节进行有效的衔接。现有的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主要发端于欧美,以国际性司法机构为模本,模拟并再现庭审过程。它以既存的国际法规则为基础,融合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特点,一般均属于国际高水平的模拟法庭赛事。目前引入中国的比较有代表性的赛事诸如“杰赛普”(Jessup)国际模拟法庭竞赛、“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拉赫斯”(Lachs)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史丹森”(Stetson)国际环境法模拟法庭竞赛、“普莱斯”(Price)传媒法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竞赛、世界贸易组织模拟法庭竞赛等。这些国际模拟法庭通常分为两个竞赛环节:书状和口头辩论。其中,书状环节能够较真实地反映参赛学生在专业外语写作、学术规范应用、逻辑框架建构以及法律检索与研究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而口头辩论环节则能体现出参赛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思辨能力、说服力和感染力等综合能力。

这种优秀的综合能力与素质并非与生俱来的,恰恰是学生通过准备并参与上述竞赛的过程,并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在上述各方面形成质的飞跃和提升,从而适应国际竞争的需求,这也是国际模拟法庭竞赛能够作为法学本科生国际化培养手段的原因所在。事实上,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国学生在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方面并不弱于国外知名大学的学生。但在口头表达、逻辑分析、说服力和感染力等综合能力的叠加与构建方面确实存在着不小的差距,这与我们传统的培养模式有关,也正是要通过国际模拟法庭竞赛这一新型教学手段克服的难题。简言之,传统的教学模式奠定了培养的基础,而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则是提升与飞跃的过程。由此可见,国际模拟法庭竞赛本身具有教学的功能,是对传统教学效果的深入和强化。必须指出的是,在法学本科生培养的国际化方面,我们决不能否定或忽视传统方式的功用,但这种国际竞赛教学方式确实可以成为有益的补充。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国际模拟法庭竞赛还是其他国际化培养手段的试金石。正如前文所述,这些竞赛是学生国际化知识结构的比拼,是具备国际视野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较量。竞赛成绩的优劣,能够较为直接地反映出法学本科生培养国际化的成功与否,也能间接体现出学生未来国际竞争力的强弱。遗憾的是,截至目前,中国高校学生在这些国际赛事上的表现并不理想,本科生培养的国际化仍然任重而道远。

三、国际模拟法庭竞赛的运用

正如上文所述,在法学本科生培养的国际化方面,指导学生参与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不失为一种良好的教学手段。然而遗憾的是,与庞大的法学院数量相比,愿意参与这类竞赛并尝试这种新型教学手段的高校并不多。即使是积极参与的院校,尽管对际模拟法庭竞赛给予了相当大的支持,但在认识上仍存在一定的误区。特别是,只把这类国际模拟法庭竞赛视为一种课外拓展活动,而没有作为一种国际化的教学方法。譬如实践中,许多高校仅对参与国际模拟法庭竞赛的学生在评奖时给予一定加分,但并不作为学分加以认可,这就限制了许多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在现有的法学本科生培养模式下,也导致了本科生参与国际模拟法庭竞赛比例偏低的问题,客观上遏制了其发挥作为国际化培养手段的作用。在教师层面,许多高校对教师的指导工作并不计算工作量或不计入课堂学时,也抑制了这些专业教师的参与度,从而影响了这一教学手段的效果。因此,要运用好这一教学手段,就必须匹配一定程度的教学方法改革以及配套的激励措施,否则很难发挥应有的成效。

国际模拟法庭竞赛的另一个缺憾,是参与度相对较低的问题。由于竞赛本身的规模所限,每种竞赛中能够参与到比赛进程的学生不过五六人,相比于任何一所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数量而言,这一比例都是极低的,那又如何发挥它们在本科生培养国际化方面的辅作用呢?事实上,我们可以更加宽泛地看待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并把它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结合起来。譬如,可以一项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为依托,在每一学年度开设选修课程,把该课程的讲授作为选拔参赛学生的一部分,而对最终参赛选手的指导则作为该课程的延伸,这样既能保证让最大限度的本科生参与到这种教学模式中来,也能使传统教学模式和新型教学手段得到完美结合,不仅契合目前各高校普遍施行的法学本科生教学体系,也增强了教师和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按照这种思路,如果选取若干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作为依托的话,现阶段能够将绝大多数法学本科生纳入到这一教学模式中来,从而真正实现其国际化培养手段的功能。国际模拟法庭竞赛还是展现一所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其国际声誉和影响力的最佳媒介。在这方面,亚洲范围内如新加坡、印度、菲律宾等国家已经走在前面。这些国家中一些著名大学的法学院,已经多次在世界著名的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中夺冠或进入前三甲,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对该高校乃至该国整体法学培养水平的认知。

篇(5)

奉献给读者的这部《法哲学论》,绝非出自一时的心血来潮。毋宁说,它是我们适应现代法律科学、尤其是理论法学发展的迫切需要,经过长期的思考和探究而积累起来的成果。本书被列为"国家人文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当下,世界正处于20世纪和21世纪的交接时期。回顾已经过去的百年来的历程可以清晰地看到,如同其他科学一样,法学是沿着两个相辅相成的方向进展的:一是各学科之间相互渗透的强化。如法学与社会学的结合产生法社会学,法学与经济学的结合产生法经济学(经济学法学);而法学与哲学结合的尝试,则是更为久远的事实了。二是科学部门的分化越来越细致。如古已有之的法理论(理论法学),除了法哲学和法社会学之外,还解析出法学学、法史学等等。至于部门法学(应用法学),这种渗透与分化则更为显著。如民法学与行政法学的结合产生经济法学,刑法学分化出犯罪学、刑罚学、狱政学等,并且已经获得学界广泛的认同。法学的这种演变不是偶然现象,它同现时社会的疾速前进的步伐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社会状况的复杂化的实际需要相一致,因而具有一定的规律性。面对这种科学发展之大势,我们深感到法哲学的建设确实是落伍了。对于法哲学而言,既没有完成法学与哲学的密切结合和相互渗透,更没有使之从理论法学中真正分化出来而形成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实际情况是,法哲学要么流于一种令人敬而远之的空洞的术语,要么同实证法律科学的法理学甚至法社会学混为一谈。察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认清法哲学的特定研究对象,即法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而恰恰这个特定对象,决定着法哲学在整个法学体系,包括理论法学体系中处于理论基础的重要地位。我们之所以打算写一本较为系统的法哲学的书,就是基于法律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对于法哲学的重要性的严肃认真的思考。

对于我们来说,撰写一部法哲学的专著是难度极大的。为此,我们不能不进行长期的理论准备和一点一滴积累创作的经验和成果。在我本人方面,探讨经典作家法哲学观点的著作有《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与李光灿老前辈合编,法律出版社 1991年出版),《列宁法律思想史》(即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等;探讨西方法哲学观点的著作有《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修订版)》两卷本(与谷春德教授合著,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1987年出版),《西方法律思潮源流论》(纵向的学派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当代西方理论法学研究》(横向的课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黑格尔法律思想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1989年出版);探讨中国法哲学观点的著作有《现论法学原理》(与公丕祥教授合编,安徽大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中国和西方法律思想比较研究》(收入《架起法系之间的桥梁》,苏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我第一次有勇气公开发表自己关于法哲学整体性看法的论文是《法哲学体系论纲》(载《中外法学》 1992年第4期)。此外,还发表了一批其他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书的另一位主编即西南政法大学的文正邦教授,对于法哲学的探讨是颇受学界瞩目的。据我所悉,自改革开放以来,他在报纸杂志上撰写的、直接阐发法哲学的论文不下数十篇。在他编著的书和主编的《外国法学研究》期刊上,也广泛地涉及法哲学问题。我从他那里受益匪浅。再者,读者从《法哲学论》的作者名单中可以知道,我先后带培的博士研究生们对该书的贡献也很值得称道。本着师生互学、教学相长的精神,我与他们彼此之间就法哲学的基本原理进行了多年的锲而不舍和反复的切磋,其中所形成的部分见解亦凝集于书中。这使我感到十分欣慰。

从《法哲学论》写作提纲的拟定到清样的校对,王振东副教授都耗费了许多精力。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熊成乾编审、张玉梅副编审,不仅在编书技术上给予我们精心和周到的帮助,而且又同我们一起就书中某些理论表述进行了有益的、启发性的商讨。我们向他们表示深切的谢意。

虽然《法哲学论》的付梓使我们受到一定的鼓励,但我们绝不把它当作什么重要的成就,更不敢妄称其中构筑了什么法哲学的理论体系,顶多只能说是我们在探索法哲学奥秘过程中的一个初步的记录。我们深知自己才疏学浅,法哲学研究的征途还有很远的路要走。有鉴于此,我们坦率地承认,书中的不成熟之处、欠当之处乃至错误之处,很可能比比皆是。我们恳切地希望学界同仁和广大读者无保留地提出批评。

吕世伦

1999年 2月于中国人民大学

引 言

马克思曾经指出,理论只要彻底,就能掌握群众。而所谓彻底,就是触及事物的根本。恩格斯也说过,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一个民族如果缺少理论思维(即哲理思维),既不可能站在时代的前列,也不可能跃居文明的顶峰。开展法哲学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坚持法学理论的彻底性和科学性,有助于培养和提升法律工作者的理论思维。因为法哲学是关于法学世界观及其方法论的理论体系,是人类关于法的理论思维的结晶。它赋予我们以深邃的目光和高瞻远瞩的视野去探究法的根蒂和普遍性,体悟和追寻其中所蕴含的时代精神。开展法哲学研究,还可以使我们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经验得以用法学唯物论和法学辩证法的科学体系武装起来,为法律工作者学习、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铺路搭桥,开辟广阔天地,避免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错误,有效地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工作能力。显然,这些对于我国法学理论和法制建设的深化、发展和走向现代化,无疑具有深远的意义。

许多复杂的法理问题,若深入探究下去往往就是哲学问题;法律实践的指导原则和所遇到的疑难问题,归根到底也涉及到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问题;各个部门法学理论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突破和创新,亦都有赖于相关的法哲学方法和理论之功力。因此,为了开创我国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制建设的新局面,跃上新台阶,法哲学的研究和发展被提到了突出的地位。特别是值此世纪之交和即将跨入21世纪之际,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在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地发展和全面进步,更需要强化和高扬法学的科学理性力量和功能,以正确规划和顺利实施我国法制发展战略,总结和吸取人类法律文明发展的宝贵经验和智慧,实现法制现代化和法学现代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和法学而努力,这些都离不开法哲学的研究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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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经济学的目标

中国虽然已经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还存在两个方面的缺陷:一方面,计划经济体制的核心部分尚未彻底触动,深层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另一方面,一些新建立的重大制度仍是框架性的,尚不稳固,在具体实施中还有不少漏洞。因此,建设一门能反映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特点和中国经济发展道路特色的中国经济学是有必要的。这也是中国经济学的根本目标所在,而中国经济学的具体目标可分为体制结构、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三个部分。

体制结构目标主要从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来分析,所有制结构和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及其保障体系较为完善。经济运行目标主要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经济运行目标和宏观经济运行目标。微观经济运行目标主要包括企业和企业制度的完善及国企改革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市场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和规则较为完善。宏观经济运行目标是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及其相互关系的平衡、宏观经济调控目标顺利实现、政府职能得到完善等。经济发展的目标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增长目标(包括经济增长的目标和经济增长方式等)和经济发展目标(包括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发展与经济结构、中国二元经济结构、对外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关系、科学发展观及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等)。

2中国经济学面临的困境

2.1经济学被边缘化,研究成果和研究团队萎缩

在中国经济学被边缘化,甚至已无立身之地。目前,高校马思主义经济理论课程已被严重压缩,中国经济学界研究成果,主要是有关西方经济学的内容,有关经济学内容的不到十分之一;有的虽然打着经济学的招牌如《劳动价值论》,却在宣扬资产阶级要素价值论的观点。

其次,经济学专业的研究生对经济学的学习不感兴趣,更谈不上研究。在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十七年招收的330名博士生中,他们在学期间发表的经济学论文一千多篇,其中真正研究经济学的不到10篇。经济学专业的教学队伍中从事经济学的教学与研究者也日益缩小。

2.2中国经济学传统教学体系与教学方式严重滞后于国际化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学教学体系与教学方式改革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教学体系与教学方式仍严重滞后于国际上经济学专业的新发展。首先,教学内容重复。以经济学专业学生为例,大学本科阶段学习的政治经济学内容在高中就曾经完整的学习过,研究生阶段则开设专题性课程,但在体系性、知识抽象性程度上基本没有差异。其次,理论体系被人为割裂。一是将政治经济学从体系中分割出来。二是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和社会主义部分在范畴与原理上没有科学衔接,尚未建立整体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再就是,教学方式的“封闭性”。当前中国经济学教学缺少足够的教学参观或社会调查等课外活动。

2.3经济理论脱离经济现实,教学方式扼杀学生的创新精神

首先,理论脱离经济现实,难以满足本土化的要求。经济学是一门社会科学,理论来源于实践,目前,中国经济学的教学方法基本上都是教师选定一本教材,以教材为中心开展教学活动。国内经济学教材出版周期一般较长,教材内容与现实经济问题极易产生距离与脱节;再者,由于国内教材大多直接照搬西方理论,西方理论与中国经济现实本身也有距离。其次,“满堂灌式”教学,忽视教学过程,扼杀了学生的创新精神。在课堂教学中,老师不可能讲清楚全部的经济学理论,这就要求老师主要传授学生科学合理的学习方法,提高学生自学能力和解决分析问题的能力;而偏重于死记硬背和机械化训练,则缺乏课堂交流和学习能力的培养。

2.4理论研究缺乏规范性,对两个范式关系的认识上存在偏差

在过去几十年间经济学研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相当数量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还认识模糊。这一点在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例如:以什么作为切入点开始经济学分析?用什么作为主线将这种理论体系贯穿起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究竟有哪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原因是什么?市场经济怎样才能真正与社会主义、与公有制有机结合起来?对这些根本问题的认识尚缺乏基本规范,认识相当混乱。

在研究过程中,明显地存在着对两个范式关系的认识上的偏差问题。学术界存在两种片面倾向:一是排斥和轻视西方经济学理论,对于现代西方的经济学理论采取一种简单否定的态度;一是把西方经济学特别是主流经济学当作唯一科学的经济学理论,忽视它所具有的意识形态的成分,否定经济学的科学意义和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作用。总起来看,后一种倾向在当前呼声甚高。此外,中国经济学研究中也存在诸如选题过于宽泛、研究结论草率等其它问题。

3中国经济学的构建

在这种背景下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将西方经济学中意识形态理论与市场经济理论相分离,将市场经济理论的科学成份嵌入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之中,实现两种经济学说的整合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3.1整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西方经济学均衡分析理论

劳动价值论更多关注的是市场经济运行的本源性问题,为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及其运动规律提供了理论依据。均衡分析理论更多描述的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外在表现,为揭示价格与供求的内在关系及其资源优化配置规律提供了分析工具。中国经济学研究对象和任务已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资源优化配置,将均衡分析工具嵌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可以克服马克思经济学说价格变动分析的不足,赋予劳动价值论以新的时代内涵。

3.2整合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劳动者行为动机假设和西方经济学经济人假设

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劳动者行为动机假设注重全社会成员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并认为劳动仅仅是谋生手段,这种分析框架揭示了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生产关系及其行为动机的本质特征,但难免带有计划经济的局限。西方经济学中关于经济人“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假设,反映了市场经济主体行为动机的某些重要特征,但却“往往具有非社会性和非历史性的倾向”。将两种行为动机理论整合为在全社会各阶级各阶层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经济人“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假设。

3.3整合马克思广义政治经济学思想和西方发展经济学

马克思晚年时期未能构建起以发展中国家为研究对象的广义政治经济学。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兴起发展经济学,先后经历了从结构主义到新古典学派,再到以人为本的发展经济理论;从宏观模式的经济增长理论到微观分析的人类发展理论。这些理论均从不同程度上揭示了经济落后国家摆脱贫穷落后、实现工业化、经济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的发展规律。将西方发展经济学的科学因素嵌入马克思广义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建立中国特色的发展经济理论,是中国选择适合国情的科学发展战略的需要。

3.4整合马克思阶级分析理论和西方新制度经济学

在马克思的分析模型中,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然而他未能深入分析未来生产方式技术持久进步、经济充满活力的动力源及各劳动者阶级之间以及阶级成员内部潜在的利益矛盾对其的影响。而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制度经济学则从供求关系、均衡价格的技术分析转向了产权关系、交易费用的制度分析,从而揭示了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在私人成本和收益与社会成本和收益不一致条件下,产权界定、国家干预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安排对技术持久进步、经济充满活力的重要作用。尽管新制度经济学自身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但不妨碍我们将该学说中的科学因素嵌入经济学阶级分析理论框架中。

4中国经济学的发展趋势

4.1走向规范和实际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学的研究视野不断开阔,方法不断创新,比较成功地实现了传统经济学研究范式向现代经济学研究范式的转型,越来越走向规范化。但是,中国经济学从总体上看还是不成熟的。基础理论还比较薄弱,研究方法还比较落后,学科规范还不够严格,中国经济学作为一种科学体系还在形成,中国经济学必须坚持走向规范。建立学术规范,发展学术评价,是中国经济学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的重要条件和必由之路。

多年来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中国经济学理论仍然落后于实践,中国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仍受着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为此,中国经济学必须坚持走向实际。对于中国经济学来说,当务之急是要从实际出发,搞清楚中国所面临的究竟是什么样的经济问题,仔细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和途径并且揭示出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超级秘书网

4.2走向开放和世界

经济学的开放是不可避免的。既勇于肯定,又勇于否定,一切取决于是否经得住实践的检验,而不论源于何时,出于何人,来自何方。经济学走向开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坚持引进来,将外来的理论综合到中国经济学理论和中国实践中去;二是坚持走出去,要加强交流和不同学科间的联系,进行多学科理论、多元研究方法与手段的综合运用。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学也正在逐步走向世界。但中国经济学走向世界,必须首先立足本土,其次必须立足经济,关注技术,立足当代,面向未来,使中国经济学的研究始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参考文献

[1]祝茂.转型期中国经济问题探索——第四届中国经济学年会观点综述[J].南开经济研究,2005,(1):100-103.

[2]赵凌云.中国经济学研究与教学存在的基本问题与解决思路[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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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作为主要的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之一,是现代高等教育发源地之一,新闻学起步较早,在新闻传播学教育方面具有十分突出的优势,值得我们进行学习、研究与借鉴。

一、中国新闻传播学发展趋势

随着新闻装备、人们思想观念、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提高,新闻传播学得以飞速发展,并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与特点。

(一)、新闻学与传播学的相互交叉融合。传统的新闻学研究突出实用性质,淡化理论性。传播学被引入新闻学界以后,新闻学研究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研究领域,它包括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多种传播媒体或形态,而且涉及了大量的非新闻类的媒体传播的内容。这种融合不仅是原来两个学科的融合,而且与传媒活动相关的各个学科的研究成果,也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到新闻传播学的基础理论研究中。这就要求必须创新现有的课程设置以及教材内容的划分方式,重新构建一种适合新的环境条件的新闻传播理论。

(二)、新闻传播学的研究领域正在不断扩张。近年来,中国的传媒处于大整合的时期,传播业急速膨胀,传媒每日每时与社会发生互动,矛盾冲突的频率上升,新闻官司增加,社会对传媒职业道德不规范的指责增多。因此,传媒业自身的法治建设和职业行为的规范化,越来越成为学界关注的问题。传媒经营、新闻法治与职业道德成为新闻传播学研究的新领域。

(三)、新闻传播学的内涵不断拓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广播电视特别是电视的发展速度和规模空前。从行政、综合市场、专业市场三个角度看中国电视产业的市场格局,中国电视产业呈现三大发展趋势:政府导向让位于市场导向;民营电视业将成为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电视资源要素的流通和集中同时进行,形成区域性传播中心。

二、英国新闻传播学教育发展历史渊源

英国作为主要的西方发达国家之一,在近现代新闻传媒的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新闻传播学教育源远流长。

(一)、英国新闻传播学教育起步较早。

英国最早的日报《每日新闻》创办于1702年,是世界上较早采用双面印刷并分栏、较早形成近代日报形式的报纸;1851年出现在伦敦的路透社,是世界上首批诞生的新闻通讯社之一;1922年以民营形式组建的英国广播公司于1927年改组为公立(BBC)以来,已成为西方最大的公共广播电视机构;1936英国广播公司(BBC)建立的电视台是世界上第一座电视台,英国的新闻传播教育也伴随着新闻媒介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在英国人的观念中,掌握实际本领的最好办法就是实践,从实际接触中学习其中的技巧,新闻传播教育也不例外。这种理念影响着早期的英国新闻传播学教育,奠定了英国新闻传播学的地位。

(二)、传播学发展先于新闻学。英国的传播学出现在新闻学之前。早在上世纪30年代,一些社会科学家便开始对媒体效果研究产生兴趣,传播研究与传媒研究院系应运而生。西方新闻学的研究领域很早就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传播学,范围更加宽泛,设计大量的非新闻类的媒体传播内容,以及广告研究,公共关系研究,媒体经营研究等。在英国传媒教育领域颇具盛名的城市大学新闻系被规划入该校的艺术学院,而另一所著名的维斯敏斯特大学新闻和大众传播却在同一个学院,还有一些院校的传播学被划入英语学院和商学院。

(三)、新闻学专业研究生教育起始较晚。在新闻与传播学教育方面,伦敦大学曾率先开设新闻学专业本科教育(非学位教育);最早开设新闻学专业研究生教育的是卡迪夫(Cardiff)大学,于1971年开始进行新闻学专业研究生教育;伦敦城市大学于1976年开始辨新闻学专业研究生教育;但本科学位教育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英国的新闻与(大众)传播学教育、媒介教育起始较晚,但英国以其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具有自己特色的大学教育传统和发达的传媒业等基础,在新闻与传播教育/媒介教育与研究中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点。

三、英国新闻传播学教育现状

英国高校的新闻与传播学教育,尤其是研究生层面的教育,新闻学教育与传播学教育区别较明显,而且整个学科领域的教育总体上也形成了几种不同类型的学位点,而各校又自有其特色。

(一)、新闻传播学强调专业实践性。从新闻学与传播学教育的区别角度来讲,英国新闻学教育领域的学位点,虽然提供宽厚的理论框架,但更加突出的是强化专业新闻实践。无论是伦敦大学戈德斯密斯学院媒介与传播系研究生教育中按媒介及其实务细分的专业方向设置,还是威斯敏斯特大学媒介、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划分较宽的专业方向设置,均要求学生深入某种媒介领域进行大量练习。而传播学领域的研究生课程设置,则侧重于传播学、文化学和相关学科的理论视角、争议点、研究方法等,以便为研究生选择课题进行研究,奠定宽广的理论基础。

(二)、新闻传播学教学要求严格。关于整个学科领域形成不同类型的学位点,英国高校的新闻与传播学科的研究生教育,不仅有欧美较为常见的研究型、课程(教学)型之分,而且还有研究与课程(教学)型,而且对课程学习的数量要求非常高。就“ResearchDegrees”来说,不但该专业的博士学位点在时间分配上以研究为主,并对开题报告、研究项目和博士学位论文有严格的要求,要求博士论文达到8~10万,并强调博士论文对于专业的独创性贡献,而且该专业的哲学硕士点(A型)也要求学生聚焦于选定的研究领域并撰写4万词的学位论文。而该专业属于教学型(“TaughtProgrammes”)的硕士学位点,则要求研究生修满4门课,撰写1万词的学位论文。

(三)、社会科学特征明显。英国站在社会科学的视点上研究新闻和传播活动的规律,表现出较强的社会科学特点。从理论课授课内容也可以看出其较强的社会科学特点,比如《新闻理论》,涉及战争与新闻、新闻业市场结构与新闻实践、新闻从业者为谁而工作、新闻与政治、国际新闻流与通讯社等专题。与英国相比,中国的新闻与传播学教育尤其是新闻学教育表现出较强的人文学科特点,新闻学更多地“体现出政治与文学杂揉的特点”,“更具人文学科的特点”。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这种新闻学教育视角与社会对新闻人才的需要基本合拍。

但是,“当新闻活动越来越表现为一种文化消费活动时,以社会科学的态度对待新闻学已是一种必然选择。”站在社会科学的视点上把握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律,可以让新闻学教育更贴近现实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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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了全球第二大经济国,有着较高的国际地位与影响力。在新的时期,要提高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就需要紧紧抓住体育产业这一经济的重要增长点,通过政策,经济相关的扶持,发挥体育在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高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作用。体育经济不仅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关键词:体育经济;国民经济发展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体育本身所蕴含的巨大经济功能与价值都没有被人们所接受与认同。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发展,人们对体育的研究不断深入,体育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展现地更加鲜明。发展体育经济不仅能够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甚至对于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大众体育与职业体育的兴起与发展,体育产业已经被誉为我国的朝阳产业。因此,体育经济作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构成部分,需要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与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发挥体育经济的效用,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一、体育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表现形式

体育经济的表现形式一般被分为两种。第一,直接提供体育产品与服务带来的经济效益被称为有形形式。第二,通过体育锻炼使得国民的身体素质,国民生活质量提高被称为无形形式,这也是社会效益的表现形式。但是任何一种表现形式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扩大市场、拉动体育经济或相关产业发展都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与意义。就体育经济效益来说,它与体育在国民经济的表现形式极为类似,也被分为直接经济效益与间接经济效益两种。直接经济效益指的是通过举办奥运会,亚运会等体育赛事获得门票收入、体育纪念品收入以及其他体育用品收入等较为直接从体育本身中获得的经济收益。而间接的经济效益则指体育能促进不同国家间的不同文化交流,提高国家知名度与国家旅游酒店行业发展等一系列潜在的经济效益。

二、体育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

很大程度上来说,体育经济与国民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体育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国民经济的发展与进步;另一方面,体育经济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就我国的经济发展看来,3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社会经济水平都有了很大地提升,这成为了我国申办北京奥运的基础。而在成功举办奥运会后我国的知名度,经济发展水平等也获得了显著的提高。就我国目前的体育经济发展看来,我国体育产业创造的经济产值与一些发达国家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就体育产业创造价值所占GDP来看,我国仅为0.6%,而美国却高达5%。而我国体育产业创造经济产值较低的原因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察,首先,我国体育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下,这是因为我国的体育经济发展时间较短,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其次,体育资源的综合利用利用率较低,相关产业尚未有效配合,体育市场没有获得良好的发育。在新的时期,要使体育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获得提升,发挥体育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社会就业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就需要从多个方面出发,如扩大政府部门在体育产业及其相关产业的投入,完善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尽快建立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体育市场管理机制,使促使体育的资源利用效率达到最大化。

三、体育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很大程度上来说,体育经济的发展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带来的不仅是国民生产总值的大幅提升,还未我国体育经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和市场条件,因此,体育经济在这一时期也取得了惊人的发展成就。体育经济与市场经济紧密结合不仅是体育经济的重要特点之一,更是体育经济的一种常态。在计划经济时期,体育的生存与发展往往取决于国家的统一部署安排,不管是从资金的来源和体育的总发展方向都由国家进行统一调控,体育经济高度集中,这时期的体育经济更多被认为是福利性事业。而改革开放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转变了传统体育产业的地位以及人们对体育的看法,体育不仅具有公益性同时也包含了一定的商业性。体育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经济时期更加多元化,不仅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效益。国家对体育在经济与政策方面给予的扶持,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体育经济的发展,如今,体育产业已经被认为是我国的朝阳产业。这是因为体育产业更具备持久发展的潜力,在经济较为低迷的时期,通过举办奥运会等体育赛事能够对国内的旅游业,酒店服务业,商业等多个相关产业起着良好的拉动作用,使得国家尽快的摆脱发展的颓势。而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对于吸纳劳动力,提高全国就业水平也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体育业与很多其他产业联系较为紧密,对其他相关产业的促进作用十分明显。这些相关产业不仅包含了制造业、服装业、信息业、交通运输业,甚至包含了金融业、广告业等多方面的内容,带动这些产业的发展对于提高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国民生产总值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总的来看,体育已经成为了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间的发展,它还将展现更大的发展潜力,作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我国应该提高对体育产业的关注与扶持。

四、发展体育经济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

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体育已经能够直接创造经济价值并能够有效地促进就业,扩大社会需求的同时,还能刺激消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应该积极发展体育经济并使其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到达一个新高度。通过奥运会的举办我国就可以从中获取一定的经验,在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举办前,韩国的国际形象十分微弱,战争产生的负面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举办奥运会后,韩国的经济不断发展并被誉为亚洲四小龙之一。而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同样影响深远,政府在申办前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对北京的交通、能源基建、城市环境、体育馆优化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改造,促进了我国就业率的提升,且在向全世界的人民展现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科技水平法同时,大量游客和参赛队伍的涌入也使得北京的国际知名度,旅游业,酒店业等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与提升。通过这些案例可以看出,体育的发展壮大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十分重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要使我国体育经济的发展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潮流,就要调整利益关系,同时加强对公共体育事业的管理。

结束语: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了全球第二大经济国,有着较高的国际地位与影响力。在新的时期,要提高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就需要紧紧抓住体育产业这一经济的重要增长点,通过政策,经济相关的扶持,发挥体育在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高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作用。体育经济不仅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参考文献

1、中国经济失衡根源在于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的缺陷基于人的发展经济学视角巫文强;改革与战略2010-06-20

2、外资促进了国民收入增长吗?基于空间经济学的分析钱学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7-11-15

国民经济学发展硕士论文范文二:体育产业与国民经济发展论文

摘要:体育产业是一种朝阳产业,在我国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与欧美发达国家的体育产业发展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我们解决。

关键词:体育产业;国民经济发展

1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1.1还未形成一个多元化的发展战略

当前,我国的众多产业都在进行一个多元化的发展战略改革。这些产业实施多元化的发展战略,主要是为了帮助该产业的发展达到一个多元化的平衡状态,使其产业发展、使其盈利模式能够呈多元化趋势。但是,体育产业在我国还属于新兴产业的领域,虽然体育产业的外延很广泛,包括了体育本体产业、体育派生产业、体育相关产业等多个方面,但是我国的体育产业却仍未达到一个多元化的盈利模式。大部分体育产业能够得到较快较好的发展,但是仍有一部分体育产业发展较为缓慢,二者之间没能达到一个发展的平衡状态。假如从一个长远的角度综合分析,应该努力吸收社会各方面的投资力量,扩大体育经济投资规模,并且发展一个多元化的体育产业投资布局。多元化体育产业投资布局的形成,能够有效激发社会各层次不同人士的投资热情,从而增加投资力量。

1.2体育产业发展规模有待提高

由于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时间较短,当前其发展规模也较小,现如今还未能成为我国的一项支柱产业。但是欧美一些体育产业发展较早的国家,他们的体育产业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之后,现如今已然成为了支柱产业,给这些国家带来了极为可观的经济收入,对带动本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我国体育产业发展规模较小这一现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发现,主要是由于我国在针对体育产业方面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政府相关部门还没有做到针对体育产业来制定出长期的发展规模,制定出科学的管理制度。

1.3没有充分挖掘出体育产业潜能

当前,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主要还是集中在体育本身,但是我国体育产业的潜能却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通过分析发现,体育产业的附加值所创造的资产是十分可观的,其价值还极有可能会超过体育本身。例如,在各类体育赛事举办的时候,其中各种各样的辅助标识类、冠名权等所创造的价值便是附加价值,这些附加价值所创造出来的利润甚至能够超过体育本身。因此,在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中,应该充分挖掘体育产业的附加价值,使体育产业的价值能够更好地实现。

1.4国家没有制定出完善的政策

来支持体育产业的发展我国体育产业发展时间较短、起步较晚,当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出完善的政策来支持体育产业的快速较好发展。在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过程当中,政府部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除此之外,部分体育相关部门也未能将其工作的核心放在体育产业上。现如今,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主要依靠的还是社会力量,还未能够形成一套完善的体育产业运行机制。许多体育职能部门仍然是将竞技体育视为工作的重点,对社会体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我国许多知名的生产体育产品的企业在世界上的知名度及竞争力也都较弱。从体育产业的经营与管理方面来看,我国的体育产业也缺乏一个长远的发展战略目标,从而使得在企业的规划以及建设过程中存在着许多设置上不合理的现象。例如,许多体育相关企业,会因为缺乏科学的指导,盲目改变发展方向而出现投资偏差的现象。

2体育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分析

2.1体育产业较快较好地发展能够更好地吸引企业投资

2.1.1直接投资所谓直接投资主要指的是企业以直接获利为目的,将资金投入到体育产业当中去的一种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也是当前我国企业对体育产业最为主要的投资方式,其投资进程及投资规律的发展都较快。体育健身健美俱乐部就属于一种体育产业的直接投资方式。尽管我国体育产业的直接投资发展较快,但是由于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只有少部分企业能够有效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式来进行科学管理。

2.1.2间接投资对体育产业进行间接投资,主要指的是不直接将资金投入到体育产业当中,而是通过另一种间接的方式从体育产业当中获取利润。例如,企业能够针对某一体育赛事进行投资赞助,进而获得该场比赛的冠名权,以一种广告效应来扩大自身知名度以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最终获得更大利润。间接投资的投资方式,尽管不是直接地从体育产业当中获取利润,但是这种投资方式所获得的利润却是难以估量的。体育产业,它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来引导企业的投资,也能够有效提高我国体育产业的国民生产问题,从而也能够拉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2.2体育产业能够起到扩大内需,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科学的不断发展,人们可支配收入的增多,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当人们物质消费水平得到了满足之后,就必然会追求一些精神文化方面的消费。并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也开始追求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始进行体育健身锻炼,以获得较好的身体素质以更好地享受生活。我国居民关于体育相关产业以及体育相关活动的消费比例也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体育消费水平的提升也必然会进一步刺激体育产业的发展,这也就加速了体育产业的模式化发展水平。与此同时,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也能够刺激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从而能够提升我国居民的体育相关消费水平。

2.3体育产业能够促进就业

体育产业,它属于第三产业的范畴,它是一种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必然需要较多的劳动力,它能够为人们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通过调查发现,在一些欧美体育产业发展较好的国家当中,其体育产业在其国家就业岗位当中占有较大比例,如在奥地利,其国家1/10的就业岗位就是体育产业所提供的。因此,针对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过剩这一特点,就应该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为人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缓解我国就业岗位供不应求的问题。

2.4体育产业能够有效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

早在21世纪初期,我国国家体育总局就已经明确指出,要努力将体育产业的发展来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使其能够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我国体育事业刚开始发展的时候,大部分都是公益性的,是非盈利性的,大部分都没有包括经济行为。有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在美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体育产业就能够为美国带来3000亿美元的经济效益。而在我国,2010年体育产业总产值仅为300亿人民币,而到2014年却达到了3500亿元人民币,在短短4年时间里,增长超过10倍,可见我国的体育产业经济发展仍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有待进一步挖掘。

3结语

体育产业是一种朝阳产业,在我国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与欧美发达国家的体育产业发展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我们解决。但是首先必须明确认识到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从而进一步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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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讲解商品数量条款中对“溢短装条款”的理解时,笔者给学生提供了一个合同条款:“10000吨,溢短装5%”,问学生卖方交货9700吨或10200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答案是肯定的,但9500吨?9200吨?还是11000吨呢?学生就开始讨论了。进而再问多的商品买方收不收?如果收,价格如何算?少的商品损失怎么赔偿?这时让学生了解《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如卖方交货的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限前补交,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此后,再让学生进行实际溢短装5%的计算,他们的答案就明确了。这种方法在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活跃了课堂气氛,师生互动增多,学生对课堂知识的印象更深刻。

二、项目教学法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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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是争取教育权利的教育民主化的一部分内容,许多国家从政策、资金等多方面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建设增加投入。

1.关注处境不利的儿童

许多国家纷纷针对处境不利儿童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机制和提供了较大的财政支持。如英国1966年颁布《普洛登报告》,指出在教育不发达地区设立“教育优先区域”;2003年颁发绿皮书《每个孩子都重要:为了孩子的变化》,2004年颁发《儿童法》,进一步强调每个孩子都不能被忽视,缩小处境不利儿童与其他儿童的差距。美国在20世纪60~70年代先后建立多项补偿教育方案,如著名的“提前开始”与“追随到底”方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父母把子女送入托幼机构,为幼儿提供补偿教育。美国的《社会保障法》增添了向低收入家庭提供孩子入托补贴的条款,1992年这方面经费支出已达15亿美元;美国从1998年开始,“国家开端教育计划”所有教育方案的年度预算超过44亿美元,为794000个低收入的儿童与家庭提供服务。在瑞典,所有0~6岁幼儿的教育是完全免费的。韩国学龄前儿童在入学前可享受一年的幼儿教育。德、法两国幼儿园根据父母的收入情况来收费,有效地解决了贫困家庭儿童的人园问题,也保证了学前教育机构的健康发展。

2.鼓励机构的多元发展

国外学前教育机构的供给途径有国家教育部门、地方政府、社区、教会、慈善团体、学校、企业、私人等。如德国的幼儿园,不属于国家的学校体制,而属于青少年福利救济事业,主要由教会、福利联合会、乡镇负责举办幼儿园,也有企业和协会办的幼儿园,其中私人办园占有很大比重。据统计,1975~1990年间,世界私立幼儿园入园率平均增长了74%,并呈增长发展趋势。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各国政府对私立幼儿园采取的扶助、支持和加强管理的办法。美国相继颁布了《儿童保育法》(1979年)、《儿童早期教育法》(1990年)、《儿童保育和发展固定拨款法》(1990年)、《美国2000年教育目标》(1994年)等法律、法令,日本也颁布了《幼儿园保育及设备规程》(1899年)、《幼儿园令》(1926年)、《学校教育法》(1947年)、《幼儿园教育大纲》(1955年)、《幼儿园设置标准》(1956年)、《幼儿园教育要领》(1964年)、《新幼儿园教育要领》(1990年)等法令、法规,使私立幼儿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且,美、日等国也通过经费资助和税收优惠对私立幼儿园提供经费资助,推动了美、日私立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二、机构适应更高的教育需求

随着整个社会和学前教育的发展,人们对学前教育机构在种类、功能和质量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同时也提出了挑战。

1.种类要多样

从适应家长不同需要的角度出发,根据幼儿在园时间的长短,学前教育机构包括寄宿制、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加拿大为方便临时外出办事的家长的需要,开办了临时托儿所。印度政府的一项法规根据建筑工人流动性强的特点,要求印度每一建筑工地都要为建筑工人子女专门开办“流动幼儿园”。美国则为双职工子女设立了供午餐和午休的日托学前教育机构。根据幼儿生理、心理及年龄的不同特点,除了为一般儿童开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外,还有专门为照顾、教育和治疗残疾儿童开办的特殊“残疾儿童中心”(如在加拿大),为弱智或聋哑儿童开办的特殊幼儿园(如在西德),以及为适应低幼年龄儿童发展的需要,法国试办的“温和过渡”

(该机构招收16个月至5岁的儿童,目的是使儿童逐渐习惯离开家庭到幼儿小集体中来。)和“小小俱乐部”等机构。

2.功能要完善

一是要实行保教结合。20世纪60年代以来,托幼机构的性质开始发生变化,逐渐由仅限于保育发展成为集保育和教育功能为一体的幼儿社会教育机构,例如,法国招收2~6岁儿童的托幼机构“母育学校”,在历史上以贫穷家庭子女的健康与安全照料为主,时至今日已发展成为社会性、教育性与补偿性三种功能并重的机构。日本的“幼保一体化”综合机构(又称为“认可的儿童园”)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进行教育,还注重为幼儿提供包括游戏和饮食在内的适合幼儿成长的弹性环境。在日本政府的积极推动下,综合机构发展较快,到2007年8月,全国已设立100所综合机构。日本政府拟在2008年度设立1000所类似的综合机构。

二是要做好幼小衔接。学前教育除了注重幼儿身心发展,也注重为幼儿进入初等教育阶段做准备,而其主要目的在于力图解决好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问题。近年来,欧美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为儿童做好入学准备。美国政府在1989年就提出了“到2000年所有的美国儿童都要为进入学校学习做好准备”,而学校应该是“有准备的学校”。为实现“有准备的学校”,各国最普遍的学前教育机构就是“小学预备班”,或称“小学幼儿班”(英国),其主要特点是将5岁左右幼儿的教育纳入正规学校教育体系的最初一级,即初等教育。一些国家则试图通过改革学制,设置跨越儿童期与幼儿期的教育机构,以实现幼小的教育衔接,如日本正试行“四·四·六”体制的改革试验计划,儿童4岁进入幼儿学校(4~8岁),而后再接受4年小学和6年中学的基础教育;荷兰目前也计划设置专门的机构,将4~7岁儿童的教育有机地衔接起来。

三是要提高教育质量。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高质量的幼儿教育成为托幼机构的追求目标。美国早期教育协会颁布了一个关于高质量的托幼机构教育的认证标准(1984年颁布,1991年修改),这个标准以及作为这个标准的核心概念——发展适宜性教育在全世界影响相当广泛。在此推动下,各国都加强了对托幼机构教育质量的评价与研究工作。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决定了对师资水平的要求也会提高。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学前教育机构对师资的要求一般都比较高。美国幼儿园一般要求教师具有大学学历,不少具有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也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有些州规定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并形成制度。法国的学前教育师资由省级师范学校培养学制已由2年延长为3年,并且对在职学前教育师资的培训很重视,并形成了一套制度。英国教育法规定合格的学前教育师资必须是读完教育学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同时要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且要求入学前有半年以上从事学前教育的实际工作经验。

三、机构发展呈一体化趋势

托幼一体化应当是托儿所、幼儿园两类教育机

构在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家庭、社会和托幼机构的资源,整合教育优势,形成教育合力,对0~6岁婴幼儿实施全面的保育和教育。

1.加强0~3婴幼儿教育

随着脑科学研究的新进展,婴幼儿早期教育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新西兰1993年启动了3岁前婴幼儿教育的国家计划——“普卢凯特”计划,又在《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报告中明确提出:“教育必须从出生开始。”英国1997年开始实施“良好开端”计划。美国1995年将开端计划的服务对象延伸到3岁之前的婴儿、学步儿童及怀孕妇女,成立了开端计划早期项目,2001年“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提出教育要从婴幼儿抓起,2002年又提出“良好开端,聪明成长”,致力于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培训启蒙教育师资,制定婴幼儿早期教育质量标准,为父母、教师和婴幼儿照料人员提供最新研究成果和信息。

2.密切家、园、社合作

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都越来越重视幼儿园和家庭以及社区的合作。日本的《幼儿园教育要领》第三章指出,“幼儿园要十分注意与家庭的联系与合作”。各国的幼教机构都重视和家长建立良好的家园联系,通过“家长开放日”,使用“家长手册”和“家长布告栏”,定期发放“幼儿园通讯”等方法使家长了解幼儿的在园表现。美国“开端计划”的参与人员既有教师、保育员、大学生,又有家长、医生、护士,还有营养专家、社会事业家、教育学家和心理学家,但以教师和保育员为主。《家长手册》(ParentHandbook)是美国学前教育机构与家庭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第一条通道。

3.形成一体化管理

学前教育机构的一体化管理涉及政府、机构、行政以及教育。托儿所一幼儿园联合体是俄罗斯学前教育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确立了整体性和连贯性的教育原则,对儿童实行统一、一致的教育影响;在行政体制和办学体制的管理上,兼取托幼之长,形成综合性的管理体系,实行联邦、共和国和地区的三级管理,并对各自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做了规定,将宏观管理、具体管理和微观管理紧密结合起来。2007年初美国参众两院分别提出了新的立法修订案,即《开端计划入学法》和《2007年改进开端计划法》,将针对美国0~5岁儿童的保育体系与早期教育体系相互独立、目标不够统一的体制问题,对开端计划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在联邦政府层面,既要保持联邦政府的责任,也要强化州政府在学前教育中的责任。联邦政府还曾提出把开端计划纳入各个州的学前教育体系,由州政府统一协调发展的建议。如2003年美国布什总统就提出在维持目前标准的前提下,经美国教育部和健康与福利部批准;可以由州负责开端计划。

一些国家相继建立和发展了“以社区为基础的整合性早期服务机构”,如英国有“早期儿童优质服务中心”,澳大利亚有“新型儿童服务中心”、“儿童保育和家庭支持轴心策略”和“家庭和社区振兴策略”,日本有“社区育儿支援中心”、“幼儿教育网”和“幼儿教育中心”。这些机构以社区为基础、整合运行、早期儿童服务功能、指向儿童及其家庭和社区。这种整合性的早期教育服务模式也是学前教育机构一体化发展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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