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03-06 04: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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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其中: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二)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部门(单位)进行自查,然后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向财政部上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由财政部统一招标确定。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时,自行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作的方式。

(三)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另行制订)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资产损溢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权限,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06年9月-12月)。

1.研究确定资产清查报表。

2.组织开发资产清查工作软件。

3.拟订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文件。

4.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试点工作,修正报表和软件。

5.对中央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进行业务培训。

6.财政部组织招标,确定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

7.中央部门、各地区组织本系统、本地区的培训,布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7年1月-6月)。

1.中央各部门(单位)自查,资产清查结果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将有关资料于2007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

2007年6月,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为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支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统计表汇总报送财政部。

(三)总结阶段(2007年7月)。

1.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部门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自行确定。

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六、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财政分别负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篇(2)

《市直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工作。,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二OO四年七月六日

市直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摸清我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与效益状况,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行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摸清我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家底”,如实反映各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管理体制。

二、清查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

1.基本情况清查:对市直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编制、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统计。

2.资产清查: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负债进行清查。

3.经营状况和资产损失挂帐的清查:

4.建章建制: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信贷审批制度等。

(二)清查内容。

1.货币资金的清查。

(1)对现金的清查。要实地盘点检查日库存现金,并倒推清查时间点库存现金是否与账面数相符。现金明细账按所查实数确认。

(2)对银行存款的清查。按银行对账单确认余额。

2.信贷资产的清查。

(1)按贷款合同清查贷款的真实性。如果借款人是虚假的,应查清性质及资金去向。

(2)按《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等要求,对贷款予以核实,并提出分类意见。

(3)对信用放款及抵押(质押)贷款予以核实分类。对属于无效担保、抵押的贷款,应补办保证或抵押手续。

对认定为呆账贷款的,应逐笔登记呆账贷款确认表。

(4)对贷款资产进行评定。在逐笔调查取证核实的基础上,根据债务人的信用程度、盈利能力、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定。

3.应收账款的清查。

(1)应收利息的清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权责发生制原则,依据借款合同逐笔进行核实。对银行存款、各项贷款等项目的应收利息,均应按核实后账面价值以借款合同利率和合同签订日的法定利率分别计算到基准日。

(2)其他应收款的清查。清查应收款项的债权是否存在,审核科目核算的正确性。

4.投资的清查。

(1)对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进行清查,确认其所有权及持有形式;投资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账实是否相符。

(2)对长期投资中非股权投资部分,根据业务内容分别进行清查,重点核查对土地、房屋项目的长期投资。

5.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的清查。

对由委托人指定项目、提供委托资金、承担经济责任的委托贷款,结合委托存款,逐笔确认。对无法确认的,视同信用贷款。将委托投资与委托存款相结合进行清查。确认委托合同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列入投资进行清查。

6.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清查。

(1)核实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已提折旧额是否真实、准确。对清查出的各项盘盈、盘亏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明原因。

(2)审核在建工程的有关报批手续是否完备,并对在建工程的成本进行审查,剔除不合理的部分。

7.递延资产的清查

准确核算原发生额和构成,审查受益期和摊销额是否合理,对不合理部分进行调整。

8.租赁资产的清查。

审查租赁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准确核实租赁资产的实际成本。逐笔核实租赁资产的对象、期限,并对租金逾期予以说明。

9.呆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和投资风险准备金的清查。

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查公司计提各项准备金的准确性。

10.对其他的清查。

主要包括对外担保等的清查。要对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进行全面清理,确认担保责任。

11.其他资产的清查。

重点清查账外资产。

12.债务及所有者权益的清查。

(1)应付证券的清查。对行证券款、代兑付证券款、代售证券款,要与相应的资产性项目相结合进行审查。

(2)应付帐款的清查。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债务不真实的应查明其来源。重点清查是否按权责发生制计提各项借款、发行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应付未付利息。

(3)对所有者权益的清查。要确认股东身份的合法性,实收资本的来源是否合法、合规,资本金是否到位。

(4)对投资收益和利润分配情况进行清查。

三、工作步骤

清查分为三个阶段,从2004年7月10日开始,2004年8月31日结束。2004年5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

(一)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04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1.召开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清查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2.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明确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3.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4.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清查人员培训和宣传活动。

(二)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04年7月21日至8月20日)。

1.单位自查(2004年7月21日至7月31日),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成立资产清查组织机构,专门负责这次清查工作。对各项资产、各项资金进行清查、登记、核对;对清查结果和查出的问题进行更正,编制本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及说明,并进行报表数据录入。自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写出自查情况总结交清查办公室。

2.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实、验收(2004年8月1日至8月20日)。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自查的基础上,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组织复查小组对经营公司进行复查、验收。对自查不彻底的单位,要责成其补查,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应作为复查的重点。复查结束后,由复查小组向市清查领导小组写出复查情况的书面报告。,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三)第三阶段汇总情况和整改(2004年8月21日至8月31日)。

1.根据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向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2.针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这次资产清查应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篇(3)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

清查基准日统一以*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三、资产清查范围。

1、*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行政事业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填报相关数据。

四、资产清查内容

各单位的资产清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五、工作内容和步骤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从2007年2月开始,6月底基本完成,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为单位自查阶段(07年2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成立资产清查机构、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并报县财政局备案,各单位组织自查;第二阶段为复查审计阶段(07年4月1日至4月15日),主管部门组织复查或抽查,县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对部分单位进行专项审计;第三阶段为汇总报告阶段(07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单位向主管部门报送资产清查结果报告,县直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向县财政局归口预算管理股室报送资产清查结果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报告,汇总报表及所属单位基础表等数据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介质数据。

上报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相关资料统一用A3纸打印并装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报告于2007年5月20日前上报市财政局。第四阶段为资产核实阶段(07年6月1日至6月30日),县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资产核实有关规定,在省财政厅确定的权限范围内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单位根据核实批复文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六、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县财政局成立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要求各乡镇也要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乡镇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县直主管部门和单位相应成立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并将组织机构报县财政局备案。

七、工作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

(一)、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和人员,建立工作联系和报告制度,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帐帐、帐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要建立和完善资产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公示。要结合资产管理现状,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要积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工作,提供专项核查审计必须的资料和线索,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

篇(4)

一、工作目标和意义

通过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本局家底,真实、完整反映全局资产和财务状况;促进资产合理配置,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资产管理,完善我局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20*年12月31日。

(二)清查范围:局机关、农村经济社会调查队以及普查中心。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和统一要求”的原则进行,首先我局按要求进行自身清查盘点,按照清查情况录入各项资产基础信息;其次由区财政局指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经审计核查后上报我局资产清查数据及有关资料。然后按照清查情况和区财政局划分的各级单位的审批权限,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最后全局进行帐卡记录调整。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52号)和《宁波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细则》(鄞财企[20*]5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资产清查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年3月)

1、学习资产清查业务知识,包括资产清查工作文件、资料及软件的使用方法等。

2、成立我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和责任。

3、布置资产清查工作,参加全区安排的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年3月-5月)

1、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由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自查,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盘点、登记等工作,并于20*年3月30日前将《单位户数清理表》一式两份报区财政局。

2、将由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后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电子及纸质材料于5月15日前上报区财政局。

(三)总结阶段(20*年6月)。

1、根据资产清查情况,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于5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区财政局。

2、根据资产清查结果,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监督工作。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已成立*区统计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内,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局领导要重视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单位实际,按照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开展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篇(5)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1、截至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资产合计元

(1)

(2)

(3)

2、截至年12月31日的负债清查结果情况

负债合计元

暂存款元

3、截至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净资产合计元

(1)

(2)

其中:经常性结余元

专项结余元

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清查结果情况

我局无发生资产盘盈和盘亏情况。

四、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篇(6)

(一)单位基本情况

会同县统计局为县属行政单位,现有在岗在编人员26人,其中行政编人员8人,事业编人员18人;全额财政拨款人员18人,差额拨款人员8人;退休人员6人。单位收入全额来源于县级财政预算拨款,执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设置有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依据国家财政部、湖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有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体制和相应的管理举措,资产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二)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清查情况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清查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清查工作内容。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情况;

我单位无房屋、土地,也没有房屋、土地租赁情况。

1、资产清查基准日:此次资产清查以2017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2、资产清查范围:为应列入及已列入我局管理的资产。

3、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资产清查是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

组长:佘朝华林红霞

副组长:李康义张晓秋

成员:黄岸邓丽粟勇梁厚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黄岸

同时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清查,确保资产清查工作任务按要求圆满完成。

‚认真清查,严格把关。要对占有和使用的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点盘查,组织力量进行认真复核,以便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状况,保证清查程序环环相扣,做到“账实、账账、账卡”相符、不重不漏。

ƒ建立台账,强化控制。要依据清查结果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完善资产购置、使用、处理的登记、备案、审批等制度。要认真排找资产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强化内部财务控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资产相关管理制度。

实事求是,严肃纪律。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实情;

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纪政纪处理。

(2)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实施情况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重点进行以下内容的清查:

财产清查。即对我局的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对、查实。财产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查固定资产同核查负债和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建立台账。边清查资产,边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以此为基础对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及时更新,实现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ƒ完善制度。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反映出来的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巩固资产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3)资产清查工作步骤

准备阶段(2018年5月初)。成立我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我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阶段(2018年5月10日-25日)。召开动员会,动员布置我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小组根据财务账面及《固定资产信息系统》情况,对我局的实存固定资产逐一进行全面清查,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和《固定资产清查汇总表》,逐一列明金额、数量、购置时间、存放地点、资产状况、保管人等相关信息。

总结上报阶段(2018年5月25日)。在清查工作中,要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针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进行总结,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4)资产清查工作成果

篇(7)

资产清查工作具有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这就要求在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之前,合理规划工作步骤,做好工作部署。科学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主要包括12 个部分,分别是应收票据清查、应收账款清查、预付账款清查、其他应收款清查、存货清查、应付票据清查、应付账款清查、预收账款清查、其他应付款清查、借入款项清查、固定资产清查、无形资产清查。资产工作早期应对每一部分的内容进行梳理,找到涉及内容多、期限跨度长、情况较复杂的部分。对于那些可以从财务软件、资产信息系统直接提取数据的部分,则应安排在资产清查工作的后期。对于需要从外部取得证明资料的事项应安排在资产清查工作的早期;需要从内部取得证明资料的事项则应安排在资产清查工作的后期。

二、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是做好财务基本情况清理

财务情况清理是对单位本部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库存现金、会计核算科目、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款项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银行账户清理是将清查基准日财务核算账套上各种银行存款余额与相应的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进行核对。财务基本情况清理是资产清查工作基础。库存现金核对是通过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的形式对资产清查基准日的库存现金账实之间是否一致进行核对。资金往来款项的核对是将会计核算科目中资产类往来款科目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清查基准日余额与相应各个单位往来明细账、个人往来明细账的清查基准日余额合计数进行核对,如有差异,需通过清理账目找到差异原因,最终确保会计核算科目中资产类往来款科目清查基准日余额与各类相应辅助往来明细账清查基准日余额合计数相符;会计核算科目中负债类往来款科目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清查基准日余额与相应各个单位往来明细账、个人往来明细账的清查基准日余额合计数进行核对,如有差异,需通过清理账目找到差异原因,最终确保会计核算科目中负债类往来款科目清查基准日余额与各类相应辅助往来明细账清查基准日余额合计数相符。单位财务基本情况全面核对和清理的目的是确保账表相符、账账相符,做好此项工作是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

三、实物资产清查要确保细致、全面

实物资产的清查主要是对各种存货及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的清查,对这些物资的清查,不仅要从数量上核对账面数与实物数是否相符,而且要查明是否有损坏、变质等情况。由于实物的形态、体积、重量、堆放方式等不尽相同,因而所采用的清查方法也不尽相同。对于成件堆放、包装完整的财产物资,可以按大件清点,必要时可以抽查清点;对于散装分散的物资,可以采取移位盘点、过秤盘点或分处盘点,防止漏盘或重盘;对于大量成堆、难以清点的物资,可以采取量方、计尺等技术推算盘点的方法;对房屋及机器设备等,不仅要盘点其数量和附属部件,而且要查明其使用情况,以发现其利用和保管上存在的问题。对实物资产的数量进行清查的同时,还要对实物的质量进行鉴定。为了明确经济责任、便于查阅,进行实物清查时,实物保管人员和盘点人员必须同时在场。对于盘点结果,应由盘点人和实物保管人签字或盖章。

对于实物资产数量较大的科学事业单位来说,实物资产清查是整个清查工作的重点,对清查工作完成的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实物资产清查中固定资产清查尤为重要,其清查盘点可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已录入的固定资产信息为基础进行。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文物和陈列品6 大类。科学事业单位因其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的数量较多,使得其清查涉及的部门及地点与其他类固定资产相比较复杂,需投入较多的精力。近年来伴随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资产信息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价值、资产分类、取得日期、使用人、会计凭证号、财务入账日期、规格型号等都已录入完整。固定资产的信息中大部分在录入核对无误后将不会发生变化,只是使用人和存放地点可能发生变化。对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日常管理规范的单位,直接将系统中的固定资产信息按使用部门导出明细表,由于资产编号具有唯一性,可以据此找到资产标签上相同编号的固定资产实物,逐一盘点,核实其使用人与存放地点是否发生变化,同时了解资产实际使用状况,并进行记录。

四、各项资金往来款项清查要兼顾针对性与高效性

往来款项,是指各种债权债务结算款项,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和预收、预付款项等。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式进行核对。针对不同的资金往来款项清查应采用不同的方法,对于与外单位之间的往来款项,除预收款项中的科研项目经费以外,多数可采用发函询证的方式。但对于年代久远,已无从查找对方单位的往来款项,则需从外部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为提高清查效率,可通过查找账务记录,找到相关经办人了解当时的情况,节省清查时间及工作量。对于涉及单位内部的往来款项,可以通过查找账务记录进行核对,同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归集;对于单位内部个人的往来款项,可打印出截止清查基准日的明细账,并发给相关人进行核实,对于期限较长的借款,进行催收。另外,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往来款项清查表,据以填列资产清查报表。

五、科研项目经费清查是科研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特殊点

篇(8)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主审计所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XXXX(单位名称)为正科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现有__个职能股室(下属单位)(包括XXX、XXXXX、XXX);新成立单位“XX”批文XX编办〔2015〕XX号(简称XXXX,下同),为正股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款。

1、XXXX(单位名称)现有职工人数__人(其中,在职_人,离休干部_人,退休干部_人),公务用车_辆。在职领导享受手机补贴_人,享受住宅电话费补贴_人;离休人员享受住宅电话费补贴正科_人;退休人员享受住宅电话费补贴_人(正科_人)。

2、关工委在职_人,享受科员待遇。

(一)             预算收支情况

1.    收入情况

全年收入总计______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全年共拨入______元,其中:基本支出全年共拨入_____元,项目支出全年共拨入______元,其他收入_____元。

2.    支出情况

2015年行政(事业)支出全年总计______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______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_______元,其他资本性支出_____元.

3.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_____万元,其中保险路费___万元,运行维护费汽油费____万元

4.    年终决算情况

本年度单位共收入______元,共_____支出元,年末结余为______元,上年结余为_____元,今年比上年少结余_____元。

(二)             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

XXXX(单位名称)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XXXX(单位名称)内部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规范,定期全面清查资产,各项资产均登记造册,全部落实到财产管理责任人,资产管理人员做到对所管理的资产清晰明了,无差错,每项资产的购置、调拨、验收、领用、登记手续完备,资产的使用状况和国有资产收益安全完整。

二、       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   资产清查工作基本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

(二)   资产清查范围。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三)   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1.对于近三年巳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2.汇总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县财政局(没有主管部门的县直单位直接报县财政局),各单位的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3.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4.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5.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和实际情况,对事实清楚、资料齐全、手续完备,需要进一步进行核实批复的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2、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实施情况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    准备阶段(2016年3—4月)。

1)    制定全县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职责。

2)    组织开展工作动员及业务培训。组织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举办资产信息系统业务培训班,讲解资产信息系统操作存在问题,为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    实施阶段(2016年5—7月)。

1)    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6年7月31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全部通过资产清查系统上报,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3、聘请中介审计情况。

            由湛江市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1)    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2)    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信息,充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    实现两个结合。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开展,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4)    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5)          存在问题。由于预算资金少,部分预算资金不到位,分管员对财局拨款账目分得不够清楚(如:拨款业务、车通费的明细分不清楚,只知道总数),影响日常工作开展。

三、       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   资产清查审计总体情况

XXXX(单位名称)2015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资产账面数-----____元,负债账面数____元;资产清查报表资产账面数______元,负债账面数_____元;经单位自查后的资产清查数______元,负债清查数_____元。

经审计,贵单位资产账面数______元,负债账面数_____元,资产清查数_____元,负债清查数___元。

(二)   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清查情况

经审计后,XXXX(单位名称)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清查情况分别如下:

资产盘盈审计情况

金额:元

盘盈资产项目

资产变动数审计

盘盈金额

已经济鉴证

待经济鉴证

无证据的

资产盘盈审计情况的具体说明:无资产盘盈情况

资产损失审计情况

金额:元

损失资产    项目

资产变动数审计

损失金额

已经济鉴证

待经济鉴证

无证据的

资产损失审计情况的具体说明:无资产损失情况

资金挂账审计情况

金额:元

资金挂账项目

资产变动数审计

挂账金额

已经济鉴证

待经济鉴证

无证据的

资金挂账审计情况的具体说明:无资金挂账情况

(三)   审计意见

贵单位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此次资产清查中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经审计后未发现重大差错等。

(四)   审计情况具体说明

1.    银行存款

1)    贵单位共有银行账户_户,其中按规定实施函证的共_户;

2)    实施函证的___户中,已获取回函的为___户,其中:

账面余额与函证确认金额相符的为___户;金额不符且编制调节表后仍不相符的为___户,金额为_________元。

2.    应收账款

1)    应当实施函证的共___户,________元;实际实施函证的为___户,_________ 元,其中未获回函的为___户,_________元。

2)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___ 户, _________元。

3.    预付账款

1)    应当实施函证的共___户, _________元;实际实施函证的为___ 户,  _________元,其中未获回函的为 ___户,_________元。

2)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___ 户,___元。

4.    其他应收款

1)    应当实施函证的共___户,_________元;实际实施函证的为___户,_________元,其中未获回函的为___户,_________元。

2)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 ___ 户,_________元。

5.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1)    应当实施函证予以确认而未实施函证确认的___户,_________ 元;

2)    已逾期未办理转期手续的 ___ 户,_________元。

6.    应付账款

1)    未有明确债权人的 ___户,_________元;

2)    逾期三年以上且债权人未予以追索的___ 户,_________ 元。

7.    其他应付款

1)    未有明确债权人的 ___户, _________元;

2)    逾期三年以上且债权人未予以追索的___户,_________元。

8.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   重在事项披露或专项说明

1.    XXXX(单位名称)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对外提供抵押、担保的资产金额为_________元;对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金额为_________元;无对外提供抵押、担保和对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事项发生。

2.    XXXX(单位名称)截止2015年12月31日对外投资___户,金额为_________元,无对外投资情况。

3.    后勤管理中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出租资产为:_________元,无出租资产情况。

4.    XXXX(单位名称)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等权属一致,无产权纠纷事项。

5.    应调整的重大错账___笔,金额_________元,无重大错账调整事项。

6.    应作重分类调整的重大事项___笔,金额_________元,无重大错账调整事项。

7.    其他事项说明:

经审核,XXXX(单位名称)资产清查报表已经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XXXX(单位名称)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

 

四、       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等。

对资产清查工作各项文件要求未能掌握,对操作流程未能操作,工作缓慢,今后要加强学习,加于改进。

 

五、       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XXXX(单位名称)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XXXX(单位名称)内部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规范,定期全面清查资产,各项资产均登记造册,全部落实到财产管理责任人,资产管理人员做到对所管理的资产清晰明了,无差错,每项资产的购置、调拨、验收、领用、登记手续完备,资产的使用状况和国有资产收益安全完整。

六、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篇(9)

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国财政部发出《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要举措,是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通过资产清查工作,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为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提供初始数据,有利于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本部门、本地区的资产清查工作。本次资产清查以2006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的范围为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境外机构的资产清查工作,由其国内派出单位组织开展。

篇(10)

对照市财政局的工作要求,各位领导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局将在市委政府统一部署。狠抓落实,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为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自建设局成立以来,提高认识。尤其是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建设局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艰苦创业,不等不靠依据自身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国有资产数量和规模,实现了所属国有资产有效增殖,为市委、市政府积蓄了大量的国有资产存量。如何进一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是前提,基础,关键。资产清查工作既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又有利于是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作出具体工作部署。局对这项工作尤为重视,为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的准备阶段,局在市财政局专业培训的基础上,还专门开展了有关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手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等资产清查和资产管理的一系列专项文件,使有关人员进一步明确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资产清查工作的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时,局分别召开资产清查工作专项部署会、专项推进会和专项落实会,研究落实我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对资产清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动员系统内专项工作人员把思想尽快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省、市的要求上来,积极主动地做好资产清查的各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资产清查工作的落实。

二、精心组织资产清查的各项工作。为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及时完成清查工作任务,局成立了资产清查专项工作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并从系统内各财务科室选调配备精干人员参与到资产清查工作。同时,结合建设部门实际,局制定了建设系统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建立资产清查工作机制。局纪委和局财务为防止出现违反资产清查办法与规定程序、不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任务及有意瞒报、漏报和虚报清查资料等现象地发生,切实加强对系统内各有关单位监督检查,要求参与资产清查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严以律己,自觉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任务。

三、确保全面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任务。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步骤和序时进度,狠抓落实。局目前已完成了资产清查的自查工作,同时对系统内各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以及债权债务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已将我局资产清查手工报表通过网络上报省财政厅。现阶段,资产清查工作已进入资产损益认定阶段,局将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盘亏进行认证和核实清理;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必要账务处理,以确认我局真实资产状况。清查范围上,将重点突出房产、地产以及用于经营的资产的清查。下一步,局将切实加强对清查中涉及的资产权属界定、损益认定、收益核实、鉴证资料收集,资产处置、坏账核销、账实不符等重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主动与市财政局对接,保证资产清查顺利进行。同时,将加强制度规范,实现长效管理。针对资产清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堵塞漏洞,规范管理,逐步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国有资产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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