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6 10:54:1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质量监督员监督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2)与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由质量负责人汇报。
(3)客户满意度、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年度收集或受理了多少申诉、投诉及客户反馈、多少正面的、多少负面的。申诉、投诉及客户负面反馈如何分析、纠正、反馈、并获得客户认证的。哪些方面是最好或问题严重的、是否借此对体系哪些环节进行了改进的。
(4)质量目标实现程度: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提交质量目标的核算记录,质量目标是否达到文件规定要求的结论描述,是否需要对质量目标进行调整的建议。
(5)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由管理者或其授权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外部法律法规、认证机构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要求变化情况;内部组织结构、发展方向的变化情况;现行的体系文件对这些变化的要求的覆盖和细化情况;是否需要对体系文件描述进行调整的建议。
(6)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由管理层人员和质量监督员汇报。汇报要点:管理层人员针对体系文件中规定的职责对履行这些职责的情况、履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问题的解决情况、职责范围内改进的建议。质量监督的范围、频次、发现的问题、纠正完成情况、纠正后活动的持续有效性、监督环节的调整、合理化建议。
(7)内外部审核结果: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总结:由内审组长汇报。汇报要点:内审的时间、内审的实施整体情况、内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完成情况、因不符合项的纠正实施了哪些方面的改进、内审合理化的建议。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总结: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有无外部机构的评审、哪些外部机构(认证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评审、评审的情况及结论、评审的整改完成情况、评审活动对那些环节进行的改进。
(8)纠正措施: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年度各项活动中发现的不符合项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总结数量、完成情况、改进的环节。
(9)比对和能力验证结果: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哪些项目开展了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为什么开展、开展的结果如何、如何应用这些结果、有无对存在的不符合或不满意结果进行的分析和纠正、纠正是否获得认证。
(10)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现有的工作量和工作类型是否满足组织发展要求,是否需要增加或减少工作量和工作类型、为什么需要调整工作量和工作类型、调整哪些工作量和工作类型、需要什么支持、什么时间调整到位或执行、执行后如何验证、何时开展评审。
(11)资源的充分性:技术负责人负责汇报,人员、设备、环境等资源是否充分,更新、购置需求等。
众所周知,质量监督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检验机构所从事的检测活动与产品质量、人的生命健康、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检测工作的质量是质检机构的生命线,因此质量管理是永恒的主题。要实施质量管理,关键是全员参与,而质量监督员是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力量,在加强检测工作过程的质量监督,强化职工的质量意识及防范差错事故的发生质量监督员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何谓质量监督即是为了确保满足实验室检测规定的要求,对检测工作的状况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质量监督不是一种个人行为,它是在一个单位最高管理者的授权下开展的,是代表最高管理者实施质量监督的,是检测工作全过程有效运行的保证。何谓质量监督人员即是负责监控检测过程、对检验报告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实施监督的人员。其职责:一是督促检验人员严格按检测工作程序进行检测;二是在检测过程中,对检测的项目、参数、检验方法进行检查,确认其正确性、合理性;三是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结果进行复检,或要求有关人员进行重新检测;四是发现不符合时可要求停止相关检测工作;五是对检测过程中的情况进行质疑,并及时处理影响判断结果的问题,发现偏离方针、程序的现象及时报告授权签字人。
监督主要是对“人、机、料、法、环、抽、测”的监督,人员是实验室的第一资源和关键因素,只有对人员控制好了,才能确保数据的正确、可靠。质量监督员由熟悉检测方法、掌握工作程序、实践经验相对丰富的人员担任,并对检验环节进行足够的监督。为确保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持续性,监督员应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定期从八个方面对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内部质量监督,形成质量监督网,有效地监督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责令立即改正,以便对不良实验习惯和不规范操作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一、人员及操作
监督员要对检验环节中的检测人员进行监督,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其具有所从事的检测工作的能力。监督有动态的和静态的,动态是指随时随地的、预先不通知的、对检测过程中人员及操作实施现场监督;静态是指有计划的对人员的检测过程实施监督,特别是对新项目开展过程人员的监督,对在培人员的操作和原始记录的监查。质量监督员监督内容为人员培训情况,有无上岗证、上机证(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是否按检验标准操作规范和检验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有无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各类记录;应加强对新进人员的监督。
二、设施及环境条件
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有效,对检测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实施控制,保证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监督内容为实验室配备的相应设施和环境条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工作的技术要求及安全环保要求;实验室对环境有无有效监控记录、废弃物处理记录。
三、检测方法
为对法定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控制,对非法定标准方法进行评审和确认,以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监督内容为检测流程及过程的控制与监控;是否选择满足客户要求并适用于进行检测的方法,对非标方法进行验证和确认;标准应为现行有效版本并受控;含量测定结果在边缘的,应进行不确定度的评定。
四、仪器设备
为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的完好状态,以保证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准确性。监督内容为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台帐是否及时更新;有无仪器设备购置、验收资料;仪器设备标识是否准确;是否按时开展期间核查;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是否规范;新购置仪器设备是否及时编写作业指导书。
五、测量溯源性
为使测量仪器和设备量值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且具有可比性。监督内容为有无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资料(证书或报告);仪器设备自检自校资料是否符合要求;有无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资料;有无标准物质的使用、配制、标定记录及管理有效期记录
六、样品管理
检验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必须对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理以及样品的识别、保密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监控。监督内容为样品状态标识是否正确;样品的交接、保管是否符合要求,剩余样品处置有无按规定处理;样品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七、结果报告
检验报告书是对检品质量作出的技术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检验报告书必须做到依据准确,数据无误,结论明确,文字简洁,书写清晰,格式规范。为保证检验报告完整性、准确性以及能够真实地反映检验结果的全部信息,
随机按比例抽查检测报告:监督内容为是否按规定记录;是否按格式要求书写;原始记录中所用仪器设备信息与使用记录是否相符;原始记录或检验卡结论是否符合要求。
八、其他
对影响检测结果的其他因素进行监督,内容包括:比对、能力验证和内部质量监控活动、新方法(新测量设备)首次正式使用、重要的检测任务(如仲裁检验)、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和投诉处理的验证等。
综上,监督员作为体系运行质量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其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实验室的质量监督,关键在于质量监督员的监督作用,监督员工作在检测第一现场,利于掌握最新动态,了解技术操作环节中的重点、难点,及时发现过程控制中的问题并予以纠正,对连续的检测活动实施有效的质量监督。监督员在质量体系运行中承担着发现问题、收集信息、传递信息、解决问题的重要职责。日常监督对提升实验室检测水平、提高质量水平等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员的作用,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不断提升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从而提高工作质量,使质量体系不断完善。
中图分类号:U472.32
文献标识码:A
地市级计量技术机构建立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后,检测实验室的质量活动是由各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去开展,虽然各职能部门明确了职责分工,也有一套质量控制的办法、程序,但是相关人员是否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这些程序是否确实有效,实验室的管理者需要组织一部分独立的人员,对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活动或人员实施内部体系审核、技术核验、质量监督,以便及时发现质量控制中的薄弱环节,促进质量控制的有效实施,使体系得以持续改进。质量监督是实验室质量体系运行不可或缺的质量活动。但是实际工作中由于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往往只有一二人,对实验室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监督管理会造成困难,质量监督往往是实验室质量管理的难点。为此,我们建立了由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和兼职质量监督员组成的质量监督网,以便有效地监督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本文就笔者工作中的实际经验谈几点看法。
一、充分认识质量监督的意义
质量监督是指为了确保满足规定要求,对实体状况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的质量活动。质量监督是反映和衡量实验室体系要素是否完善。运行是否正确、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志。质量监督和内部体系审核不同.内部体系审核时针对实验室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也就是针对实验室实现产品(数据和结果)并使其满足要求的本领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而质量监督是针对实验室人员的能力,人员经证实的应用知识和技能的本领以及实现产品并满足要求的本领有没有,能否持续保持。
二、明确质量监督的项目和内容
实施对从事检定、校准和检测的人员(包括在培员工)的有效监督,既包括对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过程的监督,又包括对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的监督。为便于操作,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明确了必须监督和日常例行监督的项目和内容。
一般来说,质量监督活动包含以下内容:
(一)抽样活动(包括封样作业)是否符合程序文件的规定,是否符合规定的抽样方案;
(二)样品的准备或准备活动及试剂和消耗性材料的配置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三)样品的标识、实验状态标识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四)所选用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是否正确、是否现行有效;
(五)所选用的仪器设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满足检测活动要求;
(六)所用仪器设备是否在有效周期内,其校准状态标识是否正确;
(七)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保养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和有关作业指导书;
(八)实验室、工作场所的环境设施条件,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内务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九)所使用的测试软件是否正确且符合规定(在自动化测试时对此尤应注意);
(十)检测操作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规定(例如检测项目的先后顺序、检测方法、测试条件的确定、测试部位的选择等);
(十一)检测人员的资格及资格保持;
(十二)检测数据的采集、记录及数据的处理情况是否完整,是否准确无误;
(十三)不确定度评定情况;
(十四)证书/报告的出具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聘任符合条件的质量监督员
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中“4.1组织”和JJF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中“4.3基本条件”的有关条款都明确提出了质量监督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监督的对象,即“由熟悉检定、校准或检测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从事检定、校准和检测的人员(包括在培员工)实施有效的监督”。
质量监督员由所在室(组)推荐、质量负责人审查、机构负责人负责质量监督员的培训、指导、业务管理和考核。
(一)担任质量监督员的条件
1.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检测的方法和程序;
2.了解检测工作的业务;
3.知道如何评价检测结果。
(二)对质量监督员的要求
1.质量监督既是一项技术工作,又是一项质量管理工作。因此,对质量监督员来说,首先要熟悉有关法律,要了解技术,尤其要了解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技术,要熟悉检测的技术依据及作业指导书,还要熟悉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分析;其次,要了解质量管理。要熟悉检测的全过程和各阶段的具体质量要求,要了解质量体系文件对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并一丝不苟地执行。
2.质量监督员的职责是对检测的过程及这一过程的产品――检测报告的质量进行监督,这是一项工作量大、责任大的工作。
四、做好质量监督的记录
每次质量监督都应该实时做好工作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监督的时间、地点、项目,观察的情况以及评价和处理建议。
对观察情况的描述不应概括和笼统,尤其发现问题时,更应把问题的具体情况描述清楚,以便进行有针对性的纠正。
应对监督工作记录和必要的纠正见证材料,应建档保存,以便年度管理评审时使用。
五、完成质量监督中提出问题的纠正
有关室(组)负责人需对质量监督员提出的问题以及评价和处理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在核实和确认问题后,落实所提出问题的纠正,必要时组织实施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质量监督员应对纠正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参考文献:
中心实验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砷、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硒、可溶性磷酸盐、硫酸根、硫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总铜、氯化物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4月份何苗在总氮监督工作中发现,监测记录样品名称不全,立即向分析人员提出,分析人员及时改正,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2.自动化监测室监督情况
自动化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试剂配制、风速、二氧化硫、PM10、氨氮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自校验,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罗华君在高新技术开发区自动站监督工作中发现,异常风速数据未作处理,即令当事人现场对异常数据进行重新处理。5月份冯文波对试剂配置过程进行监督,发现监测记录改错处未盖改错章,即令当事人现场盖改错章,并提醒今后注意。6月份关上站监测报告未说明数据未报出的原因,即令当事人补充原因,并提醒今后注意。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3. 机动车污染监测室监督情况
机动车污染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对机动车尾气监测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在3月份监督工作中发现,九检站监测仪器和计算机连接的通讯线不能正常工作,即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计算机自动取样,改为人工取样,更换通讯线后,计算机数据采集恢复正常。6月份监督工作中发现,一检站监测仪器在使用时未及时填写仪器使用记录,监督现场即要求监测人员补填,并宣贯填写仪器使用记录的必要性,提醒今后不能再发生类似情况。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4. 现场监测室监督情况
现场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厂界噪声、废水采集、区域环境噪声、烟气监测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较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中心实验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砷、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硒、可溶性磷酸盐、硫酸根、硫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总铜、氯化物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4月份何苗在总氮监督工作中发现,监测记录样品名称不全,立即向分析人员提出,分析人员及时改正,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2.自动化监测室监督情况
自动化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试剂配制、风速、二氧化硫、pm10、氨氮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自校验,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罗华君在高新技术开发区自动站监督工作中发现,异常风速数据未作处理,即令当事人现场对异常数据进行重新处理。5月份冯文波对试剂配置过程进行监督,发现监测记录改错处未盖改错章,即令当事人现场盖改错章,并提醒今后注意。6月份关上站监测报告未说明数据未报出的原因,即令当事人补充原因,并提醒今后注意。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3.机动车污染监测室监督情况
机动车污染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对机动车尾气监测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在3月份监督工作中发现,九检站监测仪器和计算机连接的通讯线不能正常工作,即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计算机自动取样,改为人工取样,更换通讯线后,计算机数据采集恢复正常。6月份监督工作中发现,一检站监测仪器在使用时未及时填写仪器使用记录,监督现场即要求监测人员补填,并宣贯填写仪器使用记录的必要性,提醒今后不能再发生类似情况。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4.现场监测室监督情况
现场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厂界噪声、废水采集、区域环境噪声、烟气监测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较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质量监督现状:
目前建筑行业市场较为混乱,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承包现象,致使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不能建立健全;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质量行为不规范,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率低,具体作业人员技术水平差、素质低,有些项目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存在偷工减料的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安全难以得到有效控制,甚至个别工程出现严重结构安全隐患。与此同时,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工作质量不高:一是工作缺乏主动性、敏感性、预见性,一味被动地进行监督,等定点到位监督,等单位组织集中巡查,不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对现场工程质量状况不清楚;二是监督人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个别人员不求上进,平时不注重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学习、不检查、发现问题不汇报;三是工作责任心不强,检查深度不足,现场只是采取层面上、简单的、听汇报的检查方式,不能及时的核查出质量问题。四是监督执法不严,个别人员对查处的问题未彻底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或督办不力不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不上报、讲人情、怕得罪人,不坚持原则。
二、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目标:
鉴于目前建筑行业的具体情况,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为确保所负责监督的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不发生较大质量事故和因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的群体性投诉事件,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争取建筑工程竣工合格率100%,最大限度地消除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多鼓励并引导工程项目参与评奖评优,打造精品工程。
三、工程质量监督员的工作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员工作的主要依据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及涉及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具体工作内容为:
1、受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2、开工前的监督准备工作;3、对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4、对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监督;5、对工程质量(事故)问题进行监督处理;6、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7、编制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归档资料,协调办理工程竣工备案;8、受理并协调处理工程质量投诉。
四、实现目标需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效率,具体措施如下:
1、不断加强建筑理论知识学习,丰富现场经验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岗位,作为一个技术性非常强的管理岗位,需要不断加强建筑理论知识的学习,包括学习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筑及结构专业相关图集以及不断加深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理解程度,不断健全自身建筑理论知识体系。同时要不断丰富自身的现场经验,这包括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经验,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及预防经验。
2、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
(1)科学、规范地编制《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为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增加监督工作透明度,使监督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工程设计图纸等,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采用差别化管理模式,在项目实施监督前,有针对性地编制监督方案,明确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重点、方式、监督频率等相关要求。
(2)及时做好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工作:在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后,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将编制并审批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交底并抄送至各方责任主体,并填写交底记录。此后严格执行方案内容,减少工作的随意性,保证工程质量监督资源能合理、公正、有效地得到运用。
(3)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做好工程监督抽查工作:在第一次巡查时,重点巡查工程基建程序方面的的文件,在以后每次抽查中,重点抽查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同时对施工管理资料、质量控制资料以及监理资料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进行监督抽查。
(4)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和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细则规定,加强分户验收程序控制和监督抽查力度。重点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强化责任落实,对弄虚做假,不认真履行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罚建议。
(5)加强对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监督检查力度: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责成相关单位按照质量问题处理程序限期进行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对其调查处理的书面资料认真审查,必要时到现场核实。调查报告资料审查的重点是需要参与调查处理有关人员是否参与了调查处理?对出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调查报告对质量问题所出现的部位、大小、多少是否描述清楚?产生的原因是否经过调查与分析?处理意见和签证(项目经理,公司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是否明确齐全?确定的处理方案是否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可行性怎样?是否有防范整改措施?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计量检定人员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及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检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计量检定人员从事计量检定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取得计量检定员资格。
第五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中专(含高中)或相当于中专(含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二)连续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具备6个月以上本项目工作经历;
(三)具备相应的计量法律法规以及计量专业知识;
(四)熟练掌握所从事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等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五)经有关组织机构依照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等要求考核合格。
第六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格申请书;
(二)考核合格证明。
ianc下简称计量检定证件第七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其主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八条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作出核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计量检定员证》;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计量检定员从事新的检定项目,应当另行申请新增项目考核和许可。
第十条《计量检定员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颁发《计量检定员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核换证申请。原颁发《计量检定员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核换证。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申请和核准等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前款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为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7年。
第十二条具备相应条件,并按规定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的,可以从事计量检定活动。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依照注册计量师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计量检定员证》或者《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第十四条计量检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从事计量检定活动;
(二)依法使用计量检定设施,并获得相关技术文件;
(三)参加本专业继续教育。
第十五条计量检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活动,恪守职业道德;
(二)保证计量检定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真实完整;
(三)正确保存、维护、使用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四)承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与计量检定有关的任务;
(五)保守在计量检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伪造、篡改数据、报告、证书或技术档案等资料;
(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
(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
(四)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计量检定员证》或《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第十七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计量检定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计量检定人员管理档案,并将计量检定人员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第十八条计量检定人员出具的计量检定数据,用于量值传递、裁决计量纠纷和实施计量监督等,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计量检定人员违反计量检定规程或者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计量检定人员依法执行任务。
第二十条未取得计量检定人员资格,擅自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是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授权的其他技术机构。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计量检定人员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及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检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计量检定人员从事计量检定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取得计量检定员资格。
第五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中专(含高中)或相当于中专(含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二)连续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具备6个月以上本项目工作经历;
(三)具备相应的计量法律法规以及计量专业知识;
(四)熟练掌握所从事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等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五)经有关组织机构依照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等要求考核合格。
第六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格申请书;
(二)考核合格证明。
第七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其主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八条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作出核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计量检定员证》;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计量检定员从事新的检定项目,应当另行申请新增项目考核和许可。
第十条《计量检定员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颁发《计量检定员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核换证申请。原颁发《计量检定员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核换证。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申请和核准等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前款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为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7年。
第十二条具备相应条件,并按规定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的,可以从事计量检定活动。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依照注册计量师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计量检定员证》或者《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第十四条计量检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从事计量检定活动;
(二)依法使用计量检定设施,并获得相关技术文件;
(三)参加本专业继续教育。
第十五条计量检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活动,恪守职业道德;
(二)保证计量检定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真实完整;
(三)正确保存、维护、使用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四)承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与计量检定有关的任务;
(五)保守在计量检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伪造、篡改数据、报告、证书或技术档案等资料;
(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
(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
(四)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计量检定员证》或《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第十七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计量检定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计量检定人员管理档案,并将计量检定人员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第十八条计量检定人员出具的计量检定数据,用于量值传递、裁决计量纠纷和实施计量监督等,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计量检定人员违反计量检定规程或者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计量检定人员依法执行任务。
第二十条未取得计量检定人员资格,擅自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是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授权的其他技术机构。
本办法所称计量检定活动,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活动。
2.监督人员必须坚持"公正、诚信、科学、求实"的宗旨。主动积极、勤奋刻苦、虚心谨慎地全心全意为工程建设服务。
3.监督人员应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受第三方任何形式的馈赠,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自身公正地位。
4.监督人员不得向第三方推荐分包队伍和推销设备材料,更不准兼任第三方的实职或虚职(顾问)。
5.监督人员应明确职责,摆正位置,顾全大局,实事求是。正确处理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的关系。
6.监督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读图纸规范及合同。常驻现场,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程优质、高效、安全及造价合理。凡因监督人员失职、失误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责任。
7.监督人员必须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实施监督,以检查、试验、测量的数据为监督的主要依据。
8.监督人员应加强组织纪律性,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内外有别,保守公司及建设单位的秘密
9.监督人员应接受质监部门的指导,按照业主单位的要求,虚心听取受监督单位的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10.监督人员有责任将本守则以文字方式传达各受监方,并请业主和各受监方配合监督。
二、监督人员工作细则
1.监督进场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机械、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与标书承诺一致。
2.审核各施工单位编织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
3.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控制施工,对施工过程中施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现场监控,对不合格工程要坚决做返工处理。
4.底基层施工
4.1底基层施工前对路基进行处理并压实,要求表面平整、坚实、无弹簧,无大的坑槽、高的土坎,底基层是一个结构层也是一个整平层,保证此层灰土最小厚度不小于15CM,整平后路拱基本达到路面设计要求,底基层石灰稳定土压实度要符合规范要求不小于93%。
4.2底基层施工控制有高程、宽度、松铺厚度、含灰量、含水量、平整度、压实度,每一控制都需要测量或试验。
4.2.1高程由松铺厚度来推算,宽度要用尺丈量,不小于设计宽度底基层宽8米,基层宽7.5米,下封层宽7米。
4.2.2含灰量要依试验室检测数据为准,石灰剂量不足要及时加灰;含水量要求在碾压时不能太大或太小,试验室要经常检测含水量,碾压时的含水量应为最佳含水量略大于1%左右。
4.2.3底基层的平整度要符合规范要求,对平整度达不到要求的不准终压,要在初压时观测平整度;压实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碾压要一次碾压到位,不能压压停停,对压实度不符合要求的,要一直碾压到合格为止,对实在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压实度满足规范要求。
4.2.4土块要经粉碎,石灰要经过充分消解才能使用,未消解石灰必须剔除,配和比要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路拌深度要达到底层,不准有夹层现象。
5.基层施工
5.1基层施工与底基层施工相同,要特别注意平整度、路拱和基层的养生工作,养生期一般为七天,养生期间表面要保持湿润,水量又不能太大,尽量禁止车辆通行。
5.2其余各项要求与底基层相同。
6.下封层施工
6.1基层养生期满后,应尽快铺洒下封层,施工时先对基层表面进行清扫,洒少量水,避免表面起扬尘。
6.2下封层施工必须在气温不低于15℃,且稳定上升,风速不大时进行喷洒,有雾或下雨不能施工,施工过程中注意油温,控制在130-1700C洒布在均匀,用油量相对较准确,洒布过程中发现有空白、缺边时,应立即补洒,有积聚时应予刮除,洒布后及时用碎石覆盖,碾压。
7.施工时的进度控制
7.1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每月(旬)计划完成量与实际完成量与以比较,对计划没有完成的,要找明原因,写出处理意见,如何在以后的时间内给补上来。
7.2对施工不利的环节,要想办法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组长。
8.资金控制
8.1施工过程当中,如有变更发生,现场监督人员要平等、公正的配合进行变更设计,即不让施工单位吃亏,又不让公路建设的资金用在不该用的地方。
8.2认真进行对待计量工作,要真实反映工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工程的进展情况。不准以任何不正当理由给施工单位少计量,计量要真实准确,如发现工程中有少计量要说明理由,如发现多计量或重复计量立即做严肃处理。
9.合同管理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合同办事,对不按合同要求办事的,一律不与计量支付。
10.安全生产
10.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把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保障的责任制落到实处,避免只有文字没有行动的形式主义。
10.2监督人员要定期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抽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1.实验检测
11.1加强试验工作,认真填写实验数据,要求施工单位的试验要真实、准确,满足规范要求的频率;
11.2作为监督人员要以实验数据为依据,不能只凭直观、直觉,要亲自动手去做,检查频率要符合监督检查的要求。
11.3对完成的结构层要认真检测,检查是否满足设计标准要求,如不合格,责令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12.内业
12.1现场监督人员,要经常检查施工单位的内业资料,双方的内业资料要同步、齐全、准确、规范。
12.2不合格工程的返工,内业上也要反映出来。合格的内业资料才是计量的依据。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5.09-023
[文章编号] 1671- 5918(2015)09-0049-02
[本刊网址] http://hbxb.net
教学质量是独立学院的生命线,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对于保证独立学院的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教学质量监控系统有效运行是独立学院教育创新和发展的根本保证。为了对学院教学管理实施有效地保障、监督、评价,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逐渐开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工作。
一、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
学院自2006年开始就致力于教学质量监控的建设与探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在实践中日臻完善,逐渐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体系,主要由教学规范、监控运行、组织保障、信息反馈、成果应用5个子系统构成。
(一)教学规范子系统。该系统把首先建立教学质量标准,把标准作为规范教学、保证质量、提升水平的主要依据和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基本前提。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要求,对学籍管理、教学环节管理、教学质量保障和教学与教学管理等方面,相应制定并完善了有关标准和规范文件。这些标准的制定既反映时代需要,又切合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发展定位,作为规范组织教学、实施质量评价的基础性依据。各系(部)、部门严格按照教学质量标准和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了教学秩序正常运行。
(二)监控运行子系统。该系统由教学检查、学生评教、课程评估、听课制度、教学考核、毕业论文指导与检查、教学督导7个环节构成。其功能是提供教学质量监控的手段,确保监控过程有效运行。
(三)组织保障子系统。该系统包括由院长和分管教学院长、系(部)主任构成的领导系统,负责学院重大教学决策,突出目标管理;由院办、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职能系统,具体落实、执行学院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管理,工作重心在过程管理和组织落实;由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组组成的指导和监督系统,负责教学质量检查、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其功能是为实施和加强监控教学质量的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把提高教学质量工作为基本核心,把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最高目标,将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合理组织起来,形成一个职责明确、相互促进的保障体系。
(四)信息反馈子系统。该系统由教学例会、师生座谈会、教学信息员反馈、教学督导反馈、毕业生跟踪调查及用人单位信息反馈等多种要素构成。其功能是收集、加工、传输各种与教学质量有关的信息,并对监控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反应,为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收集教师、学生反馈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反馈给教学管理部门或相关系部。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反馈的信息,了解情况,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及时反馈给教师和学生。
(五)成果应用子系统。该系统把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加以评比展示,对教学中的问题加以改进;根据监控的结果对相关人员作出评价、奖惩,评选年度教学能手、院教坛新秀和院教学名师。其功能是充分利用监控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教学管理进行科学决策,对有关教学工作人员进行科学评价。
“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是鼓励教学资历浅的青年教师参加比赛;“优秀主讲教师”评选活动则主要鼓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资历深的教师参加比赛。这两个评选活动是同期进行,因此同时符合这两个比赛条件的教师只能择其一参加。“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和“优秀主讲教师”评选活动后,开展“院教坛新秀”和“院教学名师”的评选活动。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的获得者具备“院教坛新秀”评选资格;获得“优秀主讲教师”称号的教师具备“院教学名师”评选资格。参加省级教学评比人员都从院级评比优胜者中推荐。
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实施
(一)坚持教学检查,保证教学活动良性循环。教学检查包括常规检查、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常规教学检查在学期初、学期中和学期末进行,学院领导和系主任,教务处、学生处、督导组等有关人员深入课堂,检查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日常教学过程突发的状况和教学设施运作情况,并及时予以解决。学期初教学检查以教学设施准备、教学秩序、师生到课率情况为重点;学期中教学检查以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效果等为重点;学期末教学检查以考试管理、考风、考纪等为重点的。随机检查主要对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教师授课情况、学生上课出勤率以及学生毕业论文进展和完成质量等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根据不同时期教学活动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如教风、学风等进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全校。
(二)开展学生评教,促进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学院自2006年起对所有课程全面实施学生评教活动,自2009年起评教开始在网上进行。开展学生评教,由学生参与评定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程度、教师教学效果,促进了师生之间的教学信息交流,激发了教师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促使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评教结果,还为课程评估、职务聘任、岗位考评、先进评比以及教学决策提供了参考。
(三)定期进行课程评估、专业评估,提升教学质量。学院根据商学院课程体系建设的共同特点,强调基础课程教学和建设,重视经济学、管理学平台课程建设,狠抓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目前学院基础课程、经济学、管理学平台课程体系的建设逐步形成。以课程建设为载体,建成了一支优质的课程教学和科研团队,这些优质的教学和科研团队形成了以点带面的良好氛围,推进了非精品课程的建设,课程建设呈健康发展态势。学院借鉴母体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根据独立学院生源特点,取其所长,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定位和目标,认真组织修订专业教学计划,大力改革课程体系,使教学计划和教学模式更加符合学院人才培养要求。
(四)完善听课制度,随时掌握课堂教学质量。我院办学开始就制定和实施了《听课制度(试行)》。学院各级领导、系主任、任课教师、辅导员等全员参与听课,及时了解教学情况。收集在教学过程中的教学信息,及时解决各种问题。教务处及时将听课情况进行汇总,与相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解决。听课制度有效提高了课堂教学效果,对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五)进行教学考核,形成激励与约束机制。学院建立以教学单位和教师为对象的综合考评制度,使考核结果与分配、校内定岗及职务聘任等直接挂钩,形成比较完整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主动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