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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实施“一岗双责”制度。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行政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年终应向区政府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检查,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区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及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要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深化渔业安全工作制度建设、队伍发展、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宣传培训、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事故总量,推动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
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控制指标内。
工作内容
㈠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下达2014年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定我区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办法,计划于7月份、12月份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
2、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责任单位和每一个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人担、有人管。
3、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提升渔业安全管理水平。
4、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则》已通过农业部,并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要按照规则要求,及时对每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以强化船东对其所拥有的渔业船舶、船员及设施安全的主体责任和船长作为渔船航行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㈡切实深化宣传教育培训。
1、举办两期渔业安全生产培训班,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省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省渔业船舶救助专项补助暂行办法》。
2、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咨询、警示教育等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3、充分利用平面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户外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加大对“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推动“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常态化。
4、加强五等职务船员培训,积极组织渔民参加职务船员培训,提高渔船持证上岗率。
㈢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继续推进60马力以上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6月底前,全区所有渔船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对于新造、从外地购置的渔业船舶必须按达标时限要求参加标准化建设活动。
2、继续做好渔船“小改大、木改钢”工作。严格执行老旧渔船管理办法,特别是加强对达到限制使用年限的老旧渔船的检验,拆解安全隐患多的小型木质渔船,从源头上解决安全隐患。
3、进一步做好渔船数据库的清理工作,推进小型渔业船舶手机终端的配备;加强宣传新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注销一些长期不申请检验、登记有效期已满不申请延续的,船舶已灭失或拆解但不申请注销登记的渔船。
4、继续推进海洋与渔业执法中队尽快履职,加强已设置到位执法中队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督查。
㈣切实加强专项执法检查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护渔2014”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海上安全生产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渔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加强港口检查和海上巡查。指导和督促执法机构认真履职,全面执行上级制订的港口检查制度、海上巡查制度,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钢性指标任务,重点抓渔船编队生产、值班了望、进出港签证、职务船员配备、船员持证上岗、船载终端开启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做好台帐记录和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3、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渔业船舶安全隐患,在重点地区、重点时段、敏感时期适时开展渔业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对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㈤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按照新颁布的《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则》要求,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
全区所有在建开发和拆迁项目于2013年11月7日起立即停止施工作业,用一周的时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排点是:预防高空坠落等防护措施,建筑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临边洞口防护,现场用电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三宝四口”等部位的安全管理等。建筑公司负责所属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管理和日常安全检查,监理公司负责监理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理人员安全制度管理。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园区和镇街(景区)规划区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各镇、街道(景区)、园区负责辖区内新农村建设和农房修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在建施工项目安全属地监管。对建筑管理相对薄弱的镇,区住建局在技术上提供支持,积极配合各镇、街道(景区)做好危房检查和排除安全隐患工作。
房屋拆除施工项目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前,严格审核拆迁人是否选择了有资质的建筑施工队伍进行房屋拆除,业主或拆迁人是否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房屋拆除施工备案手续等。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标志及专职监护人,并在周围设置围拦,夜间设置红灯警示等。
燃气企业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要彻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燃气企业的管理,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燃气管理体系、燃气动态监管体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全面提升燃气用户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确保安全平稳供用气。
二、整治方式和时间
从2013年11月7日起至2013年11月14日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时间。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检查组,各镇、街道(景区)、园区配合,开发公司、建筑公司、监理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共同参加,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和燃气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从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为建筑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期,集中解决全区排查出的建筑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检查方法是检查人员和几方责任主体一起,对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资料等进行对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涉及工程相关人员的资质和上岗履职情况,特别是监理对安全的检查情况记录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情况,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三级教育文字资料,“三宝四口”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机械使用管理,现场用电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
三、落实安全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现场要求立即整改,检查组进行事后督查。一般性的问题做到当场解决,对内容多、难度大,暂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停工整顿,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凡停工整治的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后,需书面报告区住建局,待重新复查合格,分管领导同意后后方可继续施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结束后,由各建筑公司、施工在建项目对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单项工程检查出的问题,于2013年11月14日前将整改措施和情况作书面报告,经监理人员签字盖章后报送区住建局208室建安股。通过此次检查,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举一反三,找出问题存在原因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建立安全生产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明确安全责任,严肃追究责任
在整治过程中查出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除及时整改外,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隐患瞒报行为的追查,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和企业,要根据严重程度实行警告、罚款、通报、不良行为记录、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企业和个人资质证书等处罚。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1无可操作性强的法规细则
国内目前除安全生产法之外,再无其他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界限模糊。没有可操作性强的法规或细则,很容易出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无抓手、内涵把握不准确等问题,从而导致工作中出现出力不讨好,甚至被误认为是在“推诿”的现象。
1.2无清晰的工作职责界限
监管界限不明导致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时,相关部门有时候很难清晰地界定各自的职责,或者是明确各部门具体负责的事务。这方面主要表现在:没有清晰明了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本应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与处理的工作最终归于安监部门来解决,使得安监部门承担了很多不归其监管与承担的工作。
1.3无相匹配的综合监管权威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着保障安全生产的重大责任,但却没有与之对应的综合监管权威性与地位。这易出现综合监管责任范围相对较大,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职权相对较小、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等现象。
2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对策
2.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让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有法可依
2.1.1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有较为独立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标准,有与各行业(领域)专业相适应的监管队伍。安监部门具有综合性、协调性以及权威性的特征,为提高安全工作效率,发挥整体优势,可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如联席会议、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2.1.2制订操作性强的细则或标准,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有规可依。加强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制定安全生产条例和实施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及行业标准等,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规范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及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2.2明确职责,厘清关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各地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监督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明确安监部门与有关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各自的职责、工作范畴,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2.1坚持“三要三不要”。“三要”分别是:认识要到位,履职要到位,落实要到位。认识要到位指的是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升自身责任与危机意识。履职要到位是指工作必须认真严谨,不可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和粗心。落实要到位则是需要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能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部门出台的管理措施及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生产中的行业特点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适时性及针对性的调整,组织、领导、实施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三不要”分别是:工作上不要缺位,不要越位,不要错位。不要缺位是指该管的事要管好管实,做事前先思考、策划,把握时机主动出击,而非被动应付。不要越位是指不越权,按权责办事,落实“两放”。不要错位是指不能取代其他部门所承担的监管工作,注意保持各个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独立性。要突出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越权干涉其责任范围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2.2.2树牢观念,认真履职。安监部门要始终牢固树立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综合监管工作的观念,找准自身位置,认真履行好综合监管的职责,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全局、普遍、倾向性的问题,需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从而帮助政府部门及时有效的地解决问题;对于政府部门出台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以及方针,需要及时进行贯彻落实,同时根据实际生产的特点、实际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适度的调整,务必保证管理方针、措施能够满足当地安全生产的需求;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性政策的制定及出台,并将此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规范;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任何问题进行协调处理,成立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要做好带头引导作用,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便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事故报告及安全生产的信息等工作;对相关部门承担的监督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尤其要做好重点行业及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行为严格处置。
2.3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水平
2.3.1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比如尝试出台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方法,在企业及安全监管人员甚至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中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通过考核表彰优秀单位与个人,并以全部或是部分扣除风险抵押金的形式处罚出现事故且事故超标的单位。风险抵押金制度能加强各级管理部门及各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责任意识,提高安监干部的责任感及其使命感,带动企业及安监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2.3.2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和企业“黑名单”。安监部门需层层分解安全生产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到基层,并按照规定进行考核,对未达标的政府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对未达标的企业严格实行“黑名单”,通报国土、发改、银监等部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全封闭,通过考核带动及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激发与调动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应真正落实到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以月促季、以季促年,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3结束语
随着国内信息化进程的加快,还可对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网络化管理,建立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的安全责任体系,使隐患的治理与重点部位管理责任更加明确,动态监管隐患的治理和重点部位的管理,构建安全生产网络化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降低事故发生率。
作者:苏永春 单位:福建省南平市应急救援中心
参考文献:
[1]彭璨.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对策研究[D].湘潭大学,2011.
[2]庄燕.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问题及创新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3.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人脸识别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关键岗位人员)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机械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
第四条(考勤时间)
本细则规定的考勤时间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基本考核要求,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须在岗履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人脸信息采集与考勤
第六条(信息录入)
施工现场必须在监督机构召开的首次监督会议时完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人脸录入时,应本人到场,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录入个人人脸信息。
第七条(人脸考勤)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日常考勤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方微信小程序”中的人脸识别来实现。
第八条(考勤起止)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起止时间,从首次监督会议召开后的第二天开始,到项目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安全生产标准化竣工确认为止。
第九条(停工规定)
停工必须将《停工报告》报监督机构,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系统设置后方能停止人脸识别考勤。复工前需现场检查符合开工条件,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报监督机构,恢复人员考勤。
第十条(请假规定)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因事请假一周以内的,需事先安排好工作,报建设单位同意;因特殊情况需要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应事先安排具备同等证书或资格的人员顶岗,并提交暂不到岗履职请假申请,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报监督机构备案。准予请假的,请假天数(请假时间内包含的实际施工天数)可在当月应到岗天数中扣除,否则作缺勤处理。建设单位应及时将请假情况报监督机构录入考勤系统。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异常频繁请假的,建设单位应核实该人员履职情况,发现未履职的要及时责令更换。
第十一条(到岗率规定)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月到岗率不得低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当月施工天数如无放假、请假及其他特殊原因的按当月日历天数计,下同)。考勤天数如有合同约定,则按约定执行,但不得低于上述到岗率。
第十二条(有效考勤)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项目的有效考勤为:每日考勤时间应与施工作业时间相符,考勤次数不得少于两次,当日最早和最晚考勤时间间隔不得小于5小时。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为无效考勤,按当天缺勤计算。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月到岗率=当月关键岗位人员实际到位总天数/当月施工天数;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综合到岗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周期内项目部月到岗率平均值;人员考勤到岗率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统计数据由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第十三条(人员变更)
人脸识别考勤阶段发生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后才能办理人脸信息录入。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开工到岗后6个月内不得变更,除特殊情况外。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管理要求)
建设单位负责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实施考勤管理。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实施考勤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的建设,同时负责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的监管。
第十五条(企业要求)
施工、监理企业应积极主动做好人脸识别考勤工作,为项目所有被考勤人员人脸识别考勤提供条件。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其人员在人脸识别考勤中弄虚作假、伪造的,一经发现,按未到岗履职处理。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考勤情况进行督促落实和日常检查,发现人员不按本细则进行人脸识别考勤的,应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监督机构。
第十七条(监管要求)
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应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抽查,及时处理建设单位报告的事项,发现被考勤人员到岗率达不到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处置规定)
施工、监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月到岗率及项目部月到岗率低于基准到岗率的,监督机构应对相关项目重点监控,并根据各类检查情况,相应采取责令停工整改、约谈项目及企业负责人、季度通报批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及行政处罚等措施,同时按规定作信用扣分处理;项目综合到岗率低于基准到岗率的,取消其项目评优评先等资格。
第十九条(负责解释)
一、增强维护安全稳定的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经济下行、政策变化、安全生产、突发意外等诸多不确定性导致从未遇到过的问题可能突然发生。风险就在身边,要加强应急值守,要增强防控、化解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辖区的安全稳定就是负责人的责任、企业的效益。绝不能抱晓幸心理,绝不能以“不会出事”、“出事无所谓”、“出事与我无关”、“出事没有办法”的态度抓安全稳定工作。
二、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预见性、实效性,科学应对
要制定防范、化解、劝返的稳定应急预案,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应急演练预案。将风险止于未发。所有项目开工前必须开展稳定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进行分析预判,有效解决项目盲目实施后群众不支持疲于应付、工程难于推进、安全事故频发、工程质量不符合的问题。按照《省社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不提交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不得擅自开工,不得拨付资金。追究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失职责任。
三、实行领导接访和限时办结制度
按照辖区负责和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各责任领导和村、单位按照接待日接待好人员,按规定限期办理事项及时作出调查处理并反馈办理结果,交办及时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维稳工作平台、12345平台。任何人不得推诿、敷衍、拖延,致使错失矛盾纠纷或意外事件处置的黄金时间--一小时至一天,致使矛盾激化甚至被网上恶意炒作放大给抹黑,必须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到位和责任人的纪律责任乃至法律责任。对未能及时妥善解决的纠纷、稳定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稳控措施,不得引发非访、集访、网上炒作。按照“四个当天”办理群众诉求,需要受理的两月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及时取得场景照片并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引导人走仲裁、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协调和调解、教育疏导、政策解释等相结合,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锁定证据,保留工作痕迹,既作为履职尽责免责依据,也为打击非访留下证据,不给非访、闹访、缠访以访牟利的机会。大力宣传弘扬“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不能取闹”的正确导向。
四、实行包案息访、稳控和安全隐患整改、警示制度
对久拖不决和非访的实行包案息访,责任人要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明确处理意见,协调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化解的案子稳控到人到天,不得引发重复上访。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马上设置警示标识。敏感节点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12点以前由综治办负责向县稳定办报告重点人员及组织重点稳控人员稳控情况;由办向县和群众工作部报告人员稳控情况。安全隐患由安办及时向安监局报告并提出整改或警示方案。有重大矛盾纠纷、活动或重大安全隐患马上向我报告,各单位和村(社区)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五、抓社会治安多元共治立体防控
一是各单位、村居委会、企业组织义务巡逻,提醒住户加强自我防范。二是鼓励住户、商铺安装摄像监控系统。三是配合公安机关搞好雪亮工程。警务平台接入机顶盒或互联网。四是督促网格员亮明身份,精准服务,灵通情报信息。网格员每月必须办理事件10-15件,每周走遍辖区村居民小组,对辖区的吸毒人员、重症精神病患者、刑释解教人员有一条动态信息。2015年县网格员知晓率57.91%。今年市县要抽查网格员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必须解决网格员机关化、万能替补现象。对无法完成事件办理、信息采集任务坚决逗硬奖惩,对被市县通报批评的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解聘。五是加强平安和谐三级联创,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黄、赌、毒、邪、骗、盗”的丑恶现象。六是组织学生、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守法专项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治思维。乡机关部门、村居委会、场镇单位、企业职工要有法制教育学习笔记。
关键词 群众 安全生产 监督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是施工企业永恒的主题。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济青高铁施工5标,长22.494公里。由于工期紧张,加上施工行业的特殊性、工作环境的恶劣性、安全环境的多变性等诸多方面的不利因素影响,安全生产责任重、压力大。作为在施工生产现场肩负着群众安全监督工作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如何才能发挥好安全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当好广大职工的安全卫士呢?笔者结合济青高铁项目,谈谈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一些好的做法。
一、严抓教育培训,理论知识扎实
(一)开展岗前集中培训
项目部分别于2016年2月、2016年4月、2016年6月,举办了三期群安员培训班,培训群安员120余人次。项目部工程部、安质部针对项目施工桥多、高空作业多、邻近既有线施工安全风险大等特点,认真编写了《桥涵作业指导书》、《既有线施工作业指导书》、《隧道作业指导书》、《路基作业指导书》、《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13套培训教材,并在股份公司安全教材库中下载了30多个安全教育视频,培训内容包含各工序作业标准、安全技术控制要点、施工现场风险源、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红线、既有线施工三有九不准、安全生产常识等。通过统一、系统地对群安员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了群安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应知应会能力。
(二)开展工地学校培训
项目部充分利用工地学校加强对全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工地学校总部设在项目部,在架子队下设4个分校。工地学校统一配置了教学用黑板、课桌、电视机、投影仪、台式电脑等教学设施。项目部给给劳务工制作了作业要点卡片,发放了《桥梁工程施工标准化作业工艺流程》、《涵洞工程施工标准化作业工艺流程》等图文并茂的宣传册,由各工地学校单独组织学习。采用寓教于乐的学习方式,项目部还为劳务工发放了《安全漫画扑克牌》。自进场以来,项目部工地学校共计举办培训班21期,发放教材300多册,培训职工及农民工2100余人次。工地学校培训为群安员工作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开展专项安全培训
项目部对群安员划分了责任管段,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和责任管段的工程特点,对群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提高群安员的业务素质。项目部积极支持临淄梁场群安员杨都的工作,该梁场场长、全国劳动模范张成充分利用劳模创新工作室这个平台,经常为他“开小灶”,传帮带地教会了该群安员掌握了模板打磨拼装质量控制要点、混凝土浇筑振捣控制要点、梁体自动喷淋养护操作要点等,如今群安员杨都成长为了“五小”发明家和标准化管理岗位能手,在5月份,被评为“济青(群安员)之星”荣誉称号。
(四)开展应急演练培训
2016年6月1日下午,项目部在临淄梁场举行了1次消防应急演练和1次安全生产咨询活动,近100人(包含群安员)参加了此次演练。防洪应急演练模拟临淄梁场宿舍发生火灾,由一名群安员扮演险情报告人向总指挥报告。现场随着警报拉响,全体工作人员进入警戒状态。保卫警戒组、抢险组、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的人员、车辆、设备迅速集结完毕,赶往“事发”地点,分工合作组织人员火场逃生,火灾扑救。通过演练,检验了应急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了一项目部的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也为群安员在面对突发灾情时的应急救援实战积累了经验。
二、严抓业绩考核,工作作风务实
(一)考核隐患查找情况
编制了《群安员工作简明手册》,对群安员查找隐患后的处理程序进行了规定,要求群安员对排查的小隐患,立即进行现场整改处理,同时要对整改处理进行合格验收,并填写隐患排查表,上报项目部首席群安员。对于群安员在工地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处理的,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上报架子队长、项目部首席群安员,直至项目部主要领导,并下发定期整改通知单,跟踪整改处理情况,与项目部安质部统一进行合格验收,实行安全隐患排查处理的程序闭合。在每月对群安员工作进行考核时,考核组将群安员查找隐患情况和隐患整改关闭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以此督促群安员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二)考核岗位履职情况
项目部专门下发了z2016{26号文《群安员考核管理办法》,成立了由项目部工会、安质部、架子队书记、安全员、协作队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考核小组。项目部针对群安员建立了专门的管理卡,60名群安员一人一卡,并将群安员的基本信息、教育培训情况、考核情况、获奖情况在管理卡上动态登记。考核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群安员履职情况的考核,内业资料方面包含群安员的《工作记实本》记录、《查找隐患表》记载和检查隐患查找报告排除情况、检查履行职责和作用发挥情况。此外,对群安员的11条岗位职责情况的履行,通过调查了解,现场询问的方式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对群安员岗位履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实事求是地掌握。
(三)考核作用发挥情况
项目部提倡一名群安员通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起到带动影响身边一大批人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真正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管理目标。为此,为进一步抓好群安员的工作,项目部定期对群安员责任管段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对于安全质量始终保持得好的工点,考核评价群安员工作效果好,作用发挥好。自进场以来,临淄梁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始终走在前列,多次获得各级检查组的一致好评。经过调查发现,该架子队安全员与群安员均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主动意识,专职安全员张如、群安员杨都、文伟经常就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实现了工作的互动。由于对安全管理工作兢兢业业,劳务工找到了好的榜样,形成了时时讲安全、事事要安全的作业意识。
三、严抓队伍建设,体系运转牢实
(一)规范管理体系建设
一是抓好群安员制度建设,下发了《群安员管理实施细则》、《群安员标准教材》、《群安员简明工作手册》,并将群安员职责纳入项目部规章制度,为群安员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证。二是建立群安员工作通报制度,要求项目交班会项目部首席安全监督员要通报群安员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群安员参加各架子队的安全生产会,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项目部首席安全监督员和架子队群安员都要参加。三是建立“三个结合”制度,将群安员工作与大干120天劳动竞赛结合,与党工团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我在行动相结合,进一步发挥群安员作用,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
(二)规范推荐聘用程序
(一)机构设置
成立*市建设与管理局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办公室内设5个组:
*
(二)工作职责
1、办公室职责
(1)建立健全综合整治工作体制、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综合整治阶段性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各组开展综合整治督查、检查活动。
(3)督促各组或有关业务处(室)落实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督办案件查处工作。
(4)筹备综合整治会议,起草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
(5)编发简报、新闻宣传材料,对内、对外联络沟通。
(6)收集汇总综合整治行动有关材料,了解和掌握各区和各组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
(7)参加局有关综合整治专题会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各组职责
(1)现场组
1)提出阶段性全市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现场检查及对各区督查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衔接做好“两场联动”工作。
2)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文件,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负责重大危险源台帐的日常管理。
3)牵头制定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文件。
4)提出开展工程监理单位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5)提出加强现场管理的相关措施。
(2)市场及资质核查组
1)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长效制度。
2)提出市场行为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企业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3)提出开展招标和造价咨询单位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完成涉及市场管理的其他工作。
5)开展企业资质核查,并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3)法规组
1)对综合整治期间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2)对综合整治期间由市建设局直接查处的案件,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3)综合整治期间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与研讨。
4)综合整治期间典型案例的评析与交流。
5)综合整治期间对市建设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提出法律意见。
6)综合整治期间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4)勘察设计组
1)提出检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完成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检查的其他工作。
(5)综合组
1)起草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和办公室文件等文字工作。
2)督促各区、各组或有关业务处(室)落实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督办案件查处工作。
3)收集、汇总综合整治行动有关材料,做好数据、报表等信息统计工作。
4)联络宣传工作。
5)了解和掌握各区、各组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
6)会签综合整治文件。
(三)办公室工作机制
1、统筹协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与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各区建设局联络沟通,督促各组、各区落实工作计划。
2、建立例会制度。主任、副主任、各组组长、副组长参加。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
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牵头向领导小组汇报阶段性工作和每次检查行动汇报。
4、信息通报制度。根据各组和各区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不定期编发简报,分送省建设厅、市政府、安监局、发改委、监察厅和各区。在*市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上开设专栏。
5、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开通举报电话,受理有关投诉举报。
6、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省厅、市建设局督查和各区上报的重大案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
7、各组负责提出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每半个月向办公室书面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工作安排
根据省厅的总体安排,我市的综合整治行动拟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月,成立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进一步宣传发动,落实部署。各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机构,机构设置及组成人员名单应于4月28日前报送市建设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4月至5月,组织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各方主体及时开展自查,在各区建设局报备的项目由各区组织开展自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围绕上述内容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向市建设局和各区建设局报告。各区建设局应汇总本区自查自纠情况,每月填写汇总表(详见附表2),于次月5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市建设局于次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省厅。
(三)检查阶段。2009年4月至9月,组织对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各方主体行为开展全面检查,在各区建设局报备的项目由各区组织全面检查,各区建设局应汇总本区检查情况,每月填写汇总表(详见附表2),于次月5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市建设局于次月10日前将本市汇总情况报省厅。
(四)总结完善阶段。2009年10月至12月,对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分析,研究采取相应措施,出台相应政策规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区建设局要汇总本区分析总结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市建设局于12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省厅。
市建设局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不间断督查,并随机抽查工程建设项目。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不改正施工安全隐患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各区建设主管部门不及时跟踪、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改正安全隐患,或不采取行政手段对拒不改正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进行处理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市建设局督查的情况,于每月填写汇总表(附见附表2)于次月10日前报送省厅。
三、综合整治对象和内容
综合整治对象包括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管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以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各环节为切入点,对各责任主体依法建设、依法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造价咨询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检点如下:
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工程建设合同签订情况,重点检查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和不按规定确定生产安全措施费的行为。
2、施工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重点检查有否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和转包、违法分包、签订“阴阳”合同行为;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器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工程等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否在施工现场依法履行义务;建立安全机构、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专项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大型施工设备验收和备案、建立特种设备维护档案等安全保证资料情况,重点检查安全保证资料是否有针对性,与施工现场是否相符。
3、监理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监理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否在施工现场依法履行义务;施工安全方案、措施审查质量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4、检测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执行检测标准、检测报告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5、勘察设计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设计文件遵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在图纸中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和措施建议情况。
6、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承揽业务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审查质量情况;审查人员持证和审后施工图签章情况。
7、招标和造价咨询单位: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造价编制情况。
8、拆除单位:依法承揽业务和安全措施方案实施情况。
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重点检查的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
(二)监管主体。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行为,检点如下:
1、基本建设程序监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监管情况;起重器械设备备案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层级监督指导情况。
2、工程项目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履行职责情况,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和设备到位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建立情况。
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
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检查督查中发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做好行政执法询问笔录,收集有关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定的程序依法做出行政处罚。该暂扣或吊销市场法人许可证书的要坚决暂扣或吊销,该降级的要坚决降级;该吊销个人资格证书的要坚决吊销。重点严厉查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到施工现场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集开发、施工和监理等多位一体、虚假招标、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
(三)建设单位违反规定降低安全生产费用的行为;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合同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行为。
(四)施工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公司名义组织施工、签订“阴阳”合同、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使用未经验收或者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等重大危险源的行为;不按照监管部门隐患通知书要求改正或逾期未改正的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施工安全保证资料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相符,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情况(包括“反麻痹、保双零”相关工作)
1.根据公司现有岗位实际情况,年初编制下发了公司《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过半年的实施,并结合集团公司5月的尽职督察提出的问题和广西公司的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于7月19日通过安委会的审议并已。
2.提前策划,于3月19日编制下发了《关于开展“反思想麻痹、反侥幸心理、反习惯性违章”活动的通知》,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开展了宣传教育、检查整改、反麻痹讨论和反麻痹安全日等系列活动,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纠正工作作风、慎醒麻痹思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7月22日,编制下发了《 关于开展班组“反麻痹”安全活动的通知》,组织生产一线员工开展了一次“反麻痹”自我反思活动,并要求每位员工撰写个人思想汇报和整改措施,并在活动中进行表态发言。
4.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公司“反麻痹、保双零”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为提高桂林区域公司“两票”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两票三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区域各公司开展了“两票”讨论会和“两票”专项检查,同时积极参与“两票”的修订工作,组织区域公司对广西公司两票管理办法进行讨论,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并上报广西公司。广西公司两票管理办法定稿后已及时组织修订完善了桂林区域两票管理标准。同时对集团公司5月份现场检查发现的“两票”问题,已会同项目公司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处理,对责任人进行了考核。目前,各风电场“两票”填写得到了规范,大幅提高了两票的合格率。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情况
1.根据广西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修订完善了桂林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通过安委会的审议并已。
2.按照集团公司尽职督察要求,修订完成了桂林分公司全员岗位责任制,通过安委会的审议并已。
3.根据广西公司《“两票”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了桂林区域《“两票”管理标准》,已提交公司标准化办公室和各项目公司进行审核,本月底执行。
4.组织修订了福家田风电场巡检记录,优化完善了巡检项目,提高了现场on-call人员的日常巡检质量。下一步准备在其他风电场进行推广应用。
5.组织完成桂林分公司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的编制工作,目前正在对初稿进行校核,后续经讨论、定稿、审议后,计划8月份实施。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情况
1.桂林分公司现场一线员工多为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工作时间不长,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为了尽快提高现场一线员工的工作技能,由HSE部牵头,组织三个生产部门于年初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生产运行人员岗位能力培训的通知》,明确了2019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及内容,并将培训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月并严格执行。按照计划和现场实际需要,先后在各风电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4次,对入职新员工培训10次,根据季性变化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次,较好完成了培训工作任务,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按集团公司尽职督察要求,修订完善了公司培训计划内容,将三类人员、管理人员的再教育纳入培训计划,同时开展了实操技能培训,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应急能力培训和“红十字救护员”取证培训。
(四)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情况
为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根据广西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桂林分公司年初制定了2019年“两措”费用使用计划,并将费用细化到月,预算总费用为43.3万元。其中“三标”体系建设30万,应急预案评审备案10万,“安全生产月”活动是1.5万,员工安全帽和反光背心是1.8万。
目前,按照计划对公司消防灭火器、消防栓进行了全面检测和补充,同时购置安全帽、反光背心等用品、用具费用1.8万;“安全生产月”活动购买25项反措书籍及宣传资料1.48万。签订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合同9万,计划8月底前完成相关评审、备案工作。签订“三标一体化”体系贯标合同30万,计划10底前完成贯标工作。
(五)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及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加强日常的安全巡视检查。结合培训工作,每周到一个风电场开展一次培训和现场检查工作,及时检查现场及“两票”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2.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了节后、春季安全大检查、防台防汛、防小动物等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共查处安全隐患101项。
3.按照桂林区域党委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桂林区域公司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联查联排活动,抽调项目各公司安全生产骨干人员,对各公司生产运营以及在建项目开展了系统性检查,以“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方式进行,共查处安全隐患93项,并按“五定”原则督促完成整改。
(六)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1.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年初下发《关于开展桂林分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成立了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组人员的职责,细化了应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组织召开了专题会,完成了对制度、预案的修编工作。建立了应急指挥室,下发了应急处置卡。
2.加强应预案的演练。年初制订下发了2019—2020年应急演练工作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上半年按计划共完成了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检验了通讯设备联络的有效性及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3.强化员工的应急培训。组织员工开展了应急预案的学习及考试,大力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完成了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自查整改工作,补充完善了应急用品,同时以笔试结合现场拷问的形式开展员工应急能力的日常考试。
4.开展汛期值班。印刷下发了防汛应急值班记录本,明确了值班日程安排和责任分工。
(七)生产安全事件报告情况
1.对6月9日金紫山到桂林集控通讯中断未及时报告事件,对责任人进行了严厉处罚,并要求在部门内进行“说清楚”。
2.组织开展了经验反馈。同时上半年的经验反馈汇编已在编制过程中,月底前完成。
3.建立了生产安全事件报告台账,督促并要求发生安全事故事件和设备故障时要及时上报。
二、本单位及本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亮点
(一)开展“两票”管理专项提升活动
公司HSE部于2月13日下发《关于开展“两票三制”专项治理的通知》(桂林安环函〔2019〕2号),组织区域各公司开展了“两票”专项治理活动。2月21日组织桂林区域各公司召开“两票”专题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达成8项共识,规范并统一了填写内容。按照活动计划,2—4月份共开展“两票”专项检查3次,并于4月21日召开“两票”治理总结会,对“两票”执行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规划。
按照广西公司要求,5月10日组织区域各公司讨论“两票”制度执行情况,形成后评估报告,指出“两票”在现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广西公司提出了后续执行过程中相关建设性意见。
通过开展“两票”专项治理活动和一系列管理措施,各风电场“两票”管理得到了有效提升,为班组“三基”建设和公司安全生产打下了基础。
(二)组织区域各公司开展安全生产联查联排活动
按照桂林区域公司2019年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党委的要求,为实现“主轴驱动、区域协同,构建安全生产新格局”的目标,由桂林分公司HSE部牵头,于3月25日至月30日在桂林区域各公司范围内开展了2019年春季安全大检查联查联排活动。本次活动各单位积极响应,抽调了生产和工程管理方面的骨干组成检查小组,对生产和工程建设现场进行深入检查,共查出93项不符合项,并按“五定”原则要求落实了整改。同时,通过开展联查联排活动,为各公司创造一个相互沟通学习的平台,在活动中查找问题,发现不足,达到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目的。为打造“桂北百万千瓦清洁能源基地”创造了良好氛围。
(三)编制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成立时间晚,桂林区域公司年初才完成职责划分。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公司各层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履职到位,公司HSE部在学习借鉴集团内部先进单位良好实践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内容覆盖公司现有各岗位,安全保证体系、监督体系、支持体系的职责进一步得到明确,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制度保障。
(四)启动了全员岗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编制工作。
编写下发了关于开展《桂林分公司全员岗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编制》通知,启动了清单编制工作。计划10月底前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一)本人存在哪些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1.安全知识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力度不够,培训内容比较单一。
2.内业管理缺乏主动性,资料台帐管理不全。
3.安全检查深度不够、技术含量低,现场安全隐患不能得以全面查处。事故隐患整改机制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等方面还存在差距。
4.对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奖罚力度不够,不能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5.监管精细化程度不够。局部检查多,全面监督少;表面检查多,深入分析少;查细小问题多,查大系统、大隐患少;查静态问题多,查动态问题少(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指挥、操作等)。
6.抓工作落实不够彻底,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措施:
1.加强自身业务能力的学习,以讲促学,不断丰富自已的业务知识和提高培训水平。
2.改正工作作风,工作精细化,加强风险预控和隐患分级管理,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严格按“五定”原则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敢于“唱黑脸”,进一步加大对“三违”行为的管理和考核力度。
(二)本单位目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是何原因。
1.生产一线员工多为年轻人,缺乏工作经验,综合技术水平普遍不高。
原因:工作经验不足。
2.部分员工麻痹思想未完全根除,仍存在思想松懈和侥幸心理,相同的“三违”问题重复出现。
原因:培训不够,考核不严,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采取形式多样和员工普遍认同的方式开展培训,提高培训实效性。同时加强学习效果的考评,提高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中图分类号:TU7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5-0073-01
前言
近年来,国家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力工程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安全经济效益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显得尤为突出,这就给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电力工程建设又不同于一般工程建设,涉及高电压、高空作业等一系列危险因素较大的工作,具有人员杂、技术尖、专业广、交叉作业多、大型机械设备使用频繁的特点,且与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如何保证电力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就成了电力工程施工所面临的首要问题。
一、影响电力工程施工的危险因素分析
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的《2013年电全国力安全生产情况》中可以看出,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基本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电力的需求。但是,当前电力安全生产仍然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1)人身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2012年,电力建设人身伤亡责任事故起数6起,死亡21人,同比上升50%和200%。(2)外包队伍发生的电力事故多发。2012年,外包单位共发生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7起,死亡35人,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9%和81%;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责任事故5起、死亡20人,占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3%和95%。(3)触电、高处坠落、坍塌人身伤亡事故多发。2012年,因触电、高处坠落、坍塌导致的事故起数分别占总起数的31%、27%、22%,死亡人数分别占总人数的24%、41%、17%。由此可见,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概况起来主要为五不到位:(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导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盲目抢进度,抢工期,导致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3)现场安全管控流于形式,导致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4)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较差,导致思想认识不到位;(5)过重追求效益,不注重安全生产投入,导致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到位。
二、强化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的管控模式
1、建立有效的考评体系
(1)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具体落实到人,形成上下贯通、分级管理、层层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包,提升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在按照“安全生产目标分级控制” 的原则,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将各项指标落实到岗位、到个人,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考核机制和奖惩方式。同时将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横向对比,使每个考核单位和个人可以辩证的的分析自身的优势,客观认识存在的差距,准备找准自身的定位,从而形成互比互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
(3)发挥目标考核导向作用,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完成,必须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完成的重要保障。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必须切合实际,推行逐月考核兑现的量化考核方式,将考核结果与效益工资挂钩,同时将安全生产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指标以及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2、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对各种作业风险,安全保障工作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风险管理为基础、以流程管控为手段、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安全生产目标为指引,通过精神文化建设、制度系统建设、行为规范建设和物质保障建设,开展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营造安全生产人人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控的良好格局,从而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建立现场安全监督体系
现场专职安全员的履职能力、履职效果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宣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明确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充分发挥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职能作用,增强专职安全员的履职能力,有利于增强现场安全监察力度,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人员、设备等因素复杂多变,很多时候受天气、工期、进度的影响,造成盲目赶进度,抢工期,在工作安排时忽视安全要求,甚至置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于不顾,这个安全生产埋下了很多的隐患。此时作为专职安全员必须明确自身定位,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协调沟通,协助工作负责人优化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作业效率。同时作为现场管理人员,应给予专职安全员最大程度的支持,协调生产和安全之间的关系,使专职安全员真正担负起工作责任来,提高安全监管的整体素质和制度执行水平,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保证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4、建立风险管控体系
风险管控是对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分析、评价,并适时采取及时有效的方法进行防范和控制,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来综合处理风险,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针对工程施工作业,不仅要关注作业本身的分析,还有关注其他作业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作性质、复杂度、风险情况、交叉作业、施工用具、施工时间等方面对作业项目开展风险辨识和评估,并充分考虑影响作业项目实施的各类因素,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并以量化依据来界定作业项目安全风险等级,明确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从而对整个作业项目安全风险进行管控,最大程度的降低和减少作业过程中可能参数的危险因素。
5、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设涵盖了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设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是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的重要“抓手”。通过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立,可以将施工作业的每一个步骤进行分解,辨识出每个步骤存在的安全风险,从而制定出安全可行的作业方法。同时员工按照标准化作业程序,认真执行制定出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和施工步骤,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过程人员生命和设备安全,提高工作质量。
6、建立安全教育培训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中,设备是基础,管理是手段,人员素质是保证。员工从懂得安全规定到自觉遵守安全规定,有一个长期学习和反复实践的过程,通过开展有效的教育和督促手段,可以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
电力建设施工往往伴随着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不确定因素多、安全意识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自我防护能力低 的特点,因此安全教育必须实行全覆盖,无死角,多模式,易理解的方针,将全体员工融入到大家庭的安全氛围中,同时利用多种宣传模式和手段,将安全生产知识变得通俗易懂、易于理解、易于掌握,不断向员工灌输安全知识,使广大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促使员工安全行为由被动接受变成自觉行动。
三、结束语
通过考评体系、保障体系、监督体系、风险管控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了超前预控、全程监管、岗位保障的强大合力,有效的解决了施工现场的综合协调问题,解决了现场施工之间错综复杂的安全管控问题,提升了电力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专业化水平,保证了现场施工得到实时有效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