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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区审计局:
根据《关于审计秀洲区科学技术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等的通知》(秀洲审通〔2020〕3号),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4月13日起对秀洲区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针对《秀洲区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秀洲审调报〔2020〕3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科技创新券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科技创新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我局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目前,已完成修订《秀洲区科技创新券使用及兑现实施办法》初稿,并发送至财政局等部门征询意见,预计将于11月正式发文。
一是创新券“补助办法标准不统一”问题。在《办法》中将“企业每年申领的创新券最高额度设定为15万元”,与《秀洲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秀洲委办发[2019]77号)中规定的“企业每年可以最高申领15万元创新券”保持一致。
二是“企业创新券申领覆盖面低”问题。根据嘉兴市《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面向未来的创新活力新城的若干意见》(嘉委发[2019]26号)中第21条“加大创新券推广应用,扩大创新券使用对象和范围,支持科技创新全过程,激发技术创新活力”要求,已在《办法》中增加了创新券种类,扩大创新券使用范围,包含:“检验检测服务券、技术服务券、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券、科技孵化机构奖补券、共建创新载体奖补券、研发费奖补券、创新平台认定奖补券、科技金融奖补券、人才(团队)奖补券”等九类。
二、关于“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库未及时清理”的整改情况
X月X日,我单位收到XX区政府转发的《关于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应对极端天气的紧急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我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要求全体人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每项工作尤其是汛期气象服务和安全生产工作抓牢抓细,坚决杜绝责任性事件发生。
会后我单位立即宣布进入“应对极端天气战时状态”。一是要求全体人员随时待命,保持手机开通,遇有重要情况需立即到岗到位。二是落实各项业务值班、汛期联合值班等制度,不得出现脱岗漏岗;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取消所有休假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三是业务值班人员遇有极端天气时,实行全天值守班制度,与市台加密天气会商,必要时开展天气联防,实时跟踪服务,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防汛办等相关部门开展天气预警服务,及时上报灾情。四是做好加密观测、装备与网络应急维护等准备工作,出现特殊情况需在规定时效内完成维修,并及时上报。
二、具体行动
X日,由局长亲自带队开展全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对值班室、机房、器材室、电梯、食堂、档案室等区域重点检查,向各区域分管人员从制度、日常管理、突况等方面进行询问,对办公室、宿舍进行抽查。检查结束后,由专人对发现的问题汇总,并要求分管人员立即整改。
X日,按照市局、市减灾办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应对极端天气战时状态”,由XX副局长带队,重点对业务、网络安全及人影业务从制度流程、应急预案、维护保障等方面进行业务大检查。发现突出问题三条:一是xx作业点安全防控设施不完善问题;二是值班人员xx、设备异常情况处理尚达不到十分熟练的问题;三是业务大厅无应急照明,突然停电时发电问题。
目前xx作业点安全防控设施已完成招标前期准备工作,预计x月份完成整改;通过集体学习、应急演练等方式,持续提高业务值班人员面对突发恶劣天气的应对能力;采购一批应急照明设备,避免影响业务人员应急工作。
一、我省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取得新进展
从这次跟踪督查的情况看,省政府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全省执法检查中提出的意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搞好整改,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在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得到一定的控制,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局部地区明显改善。特别是过去的一年,各地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抓实干,狠抓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生态省建设有序推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注重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政策措施的完善,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区域协调、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去年,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省里出台了《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市级换届考察实绩分析操作办法》,把“万元GDP能耗及降低率”、“万元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等有关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指标纳入实绩分析量化指标内容,从机制上、制度上引导各级各部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生态省建设。省政府在2005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去年又出台了《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对钱塘江源头地区10个县(市、区)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责权利统一”、“突出重点,规范管理”和“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补助钱塘江源头地区的生态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各地也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加强生态补偿的政策措施,我省生态补偿工作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健康发展。去年,安吉县成为国家首个生态县,湖州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衢州市、桐庐、镇海等9个市县(区)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义乌市于今年5月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现场验收。全省已累计建成6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39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6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92个省级生态乡镇。
(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执法检查中提出问题的整改,开展了为期三年的“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内如期完成。以编制实施流域污染整治规划为龙头,大力开展水系污染整治工作,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2007年上半年,钱塘江满足Ⅲ类水指标的比例从2004年的51.1%提高到64.4%,提高13.3个百分点。甬江流域余姚江水系经过整治,已经由原来的五类水恢复为三类水。以加快实施电厂脱硫工程为重点,着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北仑发电厂投资11.5亿元,对现有发电机组进行脱硫改造,今年已全部投入运行,每年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8万吨以上。加快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和准重点监管区的整治和“摘帽”工作,已有8个重点监管区达到了整治标准,经省政府同意“摘帽”,有3个已经省整治办组织的现场验收,剩下的5个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也有明显进展,全省味精行业已全面完成污染整治,率先实现省域范围内全行业COD和氨氮指标达标排放,削减氨氮排放量75.1%;水泥行业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全省关闭68条机立窑,提前一年完成机立窑淘汰任务。与此同时,各级人大以执法检查为契机,督促政府切实解决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目前,省人大挂牌督查的48个突出环境问题均得到了有效整治。特别是前几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到的几个进展不大的老大难问题,经过一年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进展。衢州沈家化工园区污染问题。衢江区政府经过艰苦的工作,提出园区整体搬迁方案并制定了搬迁补偿办法,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促进区内企业转产、搬迁。目前,园区内的49家化工企业已关停36家,其余13家化工企业已签订了关停承诺书,整治工作将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平阳水头制革基地污染整治,历经三年多,去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了鳌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规划,确定了“削减产能,以环境容量控制生产总量”的整治思路,并于11月起对制革基地实行全面停产整治。经过半年多的企业重组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目前,已有38家企业完成内部改造并通过验收,恢复了生产。通过这次整治,生产企业由原来的169家重组为39家,减少76%;转鼓从原来的3300多只削减到469只,削减86%,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鳌江水质开始有所好转。此外,富阳造纸行业污染整治、东阳市南江流域医化行业污染整治和青田黄蝉钼矿矿区生态环境的整治等也都取得积极的成效。
(三)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管理逐步规范。这次跟踪督查,我们把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作为重点。从检查看,总的情况是好的。到2006年底,全省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市级和县城城市污水处理厂有61座,处理能力达525.1万吨/日,其中去年新增50万吨;已建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68座,处理能力29543.3吨/日,其中去年新增5000吨。同时还建成工业危险废弃物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10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7座。针对前两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的各地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去年以来,省政府和各级政府进一步出台政策,加大投入,加快建设。省政府明确列入“811污染整治行动”计划的2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年内必须建成。有关县市政府筹措资金,创新机制,克服困难,全力抓好工程建设。省级有关部门落实责任,深人现场,加强具体指导。从我们实地检查的几家在建污水处理厂情况看,工程进展顺利。在纳污管网建设方面,温州市从去年开始连续两年把管网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去年财政增加投入,市区新建管网30公里。市区杨府山中心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率从2004年的40%提高到今年的80%。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日处理污水30万吨,前几年由于纳污管网不配套等原因,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嘉兴市政府从去
年开始每年安排3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管网建设,污水入网率逐步提高。目前市区污水管网覆盖率已达70%以上,每天污水处理量达25万吨以上。在加快建设的同时,去年省政府还出台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监督机制和收费政策,规范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行业标准,完善监控手段,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全过程的监管,全省污水处理厂水质达标率逐步提高。
(四)环保执法工作不断加强。近年来,我省加强了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811污染整治行动”确定的6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00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已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建成。到去年底,全省已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1200套。这为加强我省环保执法能力建设提供重要的保障。一年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执法工作,持续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百厂千次飞行监测”行动,今年五月份还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促进污染物减排”为主题的“红五月”环保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火电、热电企业、污水处理厂和历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了一批超标排污企业。去年,全省共办结环境处罚案件9829件,处罚金额2.8亿元。今年上半年办结环境处罚案件4590件,处罚金额1.55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这次跟踪督查和“回头看”,也清醒地看到.虽然近年来我省在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当前我省面临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经济增长与环境容量的矛盾日益突出,江河的水质不容乐观,生态环境还相当脆弱,生态建设和污染减排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还不到位。从我们这次检查接触的情况看,各级领导对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的认识总的较以前有很大提高,但是各地进展还不平衡。特别是在正确处理和把握经济发展与环境整治、污染减排关系上还存在差距。口号很响、行动迟缓;决心很大、措施不多;强调客观原因、回避主观努力等现象依然存在。如有的地方对挂牌的整治项目没有从治本上下功夫,这边整治完成,异地又冒出来;有的地方领导热衷于筹资去搞看得见的形象工程,而不愿意还欠帐,搞“地下工程”,以致于污水管网建设成为不少地方城市建设的瓶颈。还有的地方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不从主观上找原因,片面强调土地指标紧等等。这些都说明,对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还需要在认识上不断深化,并切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是污染减排任务相当艰巨。从我们调研情况看,省政府已将今年国家下达我省的污染减排两项约束性指标落实到各市。各地也都作了动员部署,层层分解,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但要真正落实。确保完成全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难度不小,主要是,在思想认识上,各地对污染减排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有差距;在措施上,目前多数地方主要还是靠工程措施,仅仅在治理上做文章,还没有把工作重心切实转到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上来。特别是我省产业结构中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占很大比重。今年以来这些行业快速增长,其中火力发电量同比增长24.4%,加大了节能减排的压力。另一方面,部份河段水质还没有根本性好转,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任务仍然艰巨,部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相对滞后。国家环保总局规定污水处理项目建成后需试运行三个月才能计算削减量。我省在建的27个项目即使年内建成投入使用,仍有相当一部分不能计人到今年的减排量。因此,减排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作为完成COD减排任务的关键环节,有关县市正全力以赴,争分夺秒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但我们也感到,在一些地方也存在重视工程建设、忽视管网配套,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如不注意解决,势必影响污水处理厂效益的发挥。特别在环保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上,还有不少污水处理厂投资和运营体制改革尚不到位,有的还未建立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有的收费偏低,运行效率低下,甚至导致亏损经营。有不少污水处理厂同时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由于运营商对纳管的工业污水水质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和管理措施,时有大量工业污水未经处理或超标排放、偷排入网的情况,超过污水处理厂进水设计标准和处理能力,影响了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是农业和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渐趋突出。近年来,我省一些江河湖库水质富营养化趋势加剧,个别地方情况严重。在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的同时,必须把治理面广量大的农业面漂污染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这方面,省里实施了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村镇环保基础设施薄弱,特别在山区,平原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的一些好的措施较难实行。不少农村基本上还是“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同时,对一家一户的畜禽养殖和化肥、农药的使用管理还缺乏有效的手段,农村河道水葫芦疯长,淤泥堵塞现象严重,因此,整治农村生态环境任重道远。
三、进一步推进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规的自觉性。各级领导必须牢固树立以资源节约中求发展,从环境优化中求发展的理念,调整思路,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加快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继续总结经验,拓展生态补偿的渠道和途径,认真落实生态补偿政策,增强生态补偿的透明度,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要把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否决性指标纳入生态省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衡量各级政府执行力是否强,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加强检查考核,并将各地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省政府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未能按期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环保重点监管区整治任务的市县,除了采取经济的手段督促其完成外,还必须严肃政纪,追究当地领导的责任,真正把生态建设和污染减排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下大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我省“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到年底即将结束。三年来,通过兴建污染治理工程,开展环境整治,削减了排污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从整体上看,我省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改变。继续单纯依靠工程措施,仅仅在污染治理上做文章,要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新发展理念,运用污染减排这个倒逼机制,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调整结
构。改变增长方式上来,从源头上实现污染减排。省里要抓紧制定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主体功能区划,以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以环境容量、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质量现状为依据,对不同区域实行不同的功能定位,以此优化城镇和产业布局。要按照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加强新建项目准入把关,实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总量削减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并做到“三同时”,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边还旧帐,边欠新帐。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淘汰小印染、小造纸、小制革、小化工等落后的生产能力,治小汰劣,促进产业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出台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企业实行清洁生产,不断降低单位产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按照农业产业化规划,搞好畜牧小区建设和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减量增效”工程的开展,抓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的实施,以及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处理。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全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是针对问题,立时整改。参照检查所反馈的问题,在县税务系统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限时整改到位。
1.车辆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维修的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做好派车单与车辆使用登记的相关台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强化日常监管。
一、加快落实“出入境智慧大厅”建设,确保11月底完成(第31项)。对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明确由专人加强与中标公司对接,按照采购方案要求,加快完成设备采购和内部装修等前期工作,同步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沟通联系,争取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目前,该项工作进展顺利,争取本月底前完成调试并全部对外投入使用,确保我市出入境管理工作迈进全省先进水平。
二、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网上审理,确保年底顺利完成(第32项)。一是细化工作方案。由网警支队负责,明确了具体推进时间,其中:11月12日前与网证CtID、计费实名对接数据;11月14日进行网吧系统升级;11月16日迎接省公安厅第一次验收并试运行;12月16日迎接省公安厅第二次验收,验收通过后即在全市推广。二是明确具体分工。由局信通部门协助,与技术公司合作,共同做好系统改造和对接工作;由网警部门指导督促全市辖区内网吧进行系统升级,派发图文操作流程,确保系统推广到位、操作到位。三是加强执法检查。指导各县(市、区)网警、派出所加强对辖区网吧的巡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网吧及时做好“网证”上网升级改造等相关事项。加强对完成升级改造网吧的检查验证,严格落实实名上网制度,从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
三、加强警保合作,进一步推出便利化服务措施(第33项)。一是加强协调联动。由交警支队成立以支队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专班,并带队与市保险行业协会进行对接,继续扩大联动交流范围,完善好各地快处快赔中心建设,明确好警保联动工作内容,提高城市道路事故处理效率。二是整合“警保”资源。整合交警、保险公司、农村劝导站等工作网点,加大投入,共同推动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体系,开展事故车辆查勘、定损、理赔工作,协助当事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交警、保险公司各平台上,宣传好“交管12123”互联网快速处理系统,全面铺开“警保联动”工作,扩大群众知晓度,争取群众认可。
【正文】
2019年7月28日下午16时04分左右,在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顺河高架南延施工现场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5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进行了公示。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鲁安发〔2020〕15号)有关规定,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0年9月30日,市中区政府批复同意由区应急局牵头,组织公安市中分局、区总工会、区市政设施运行中心、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有关人员成立事故评估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察委、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依据《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2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以下简称“7.28”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2020年10月26日,评估组召开会议,经充分讨论,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7.28”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区政府关于《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2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和《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2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措施。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区应急局按照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对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予罚款32万元的行政处罚。责成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德鑫恒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出书面深刻检查。目前均已按要求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区应急局对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邱兴刚处2.61万元罚款。责成济南德鑫恒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并报市中区应急管理局。
以上事故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均已按要求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7.28”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按照《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2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和《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2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
(一)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德鑫恒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采取了以下安全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二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企业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员工熟悉掌握生产环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全员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严格要求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违章作业的从业人员,加大教育处罚力度;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事故应对能力,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
(二)事故发生单位及行业领域有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7.28”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向区政府汇报,批复结案后,对事故调查报告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全区建筑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全社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事故发生相关单位一年来加强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总结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醒员工时刻铭记事故教训,做到安全警钟长鸣,使事故责任者和企业员工从事故中汲取经验,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综上,事故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基本落实。
四、评估组评估意见
(一)重点抽查。由区国土资源分局执法监
察大队牵头,矿管监察股配合,各镇(街道)参与。根据各中心国土所和各镇(街道)提供的在建工程项目,重点抽查了水务、交通、住建、国土等领域的部份在建工程项目。
截止2013年5月17日,共计抽查在建工程项目22个,其中,涉及水利、水电工程项目2个;安置房建设工程2个;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项目2个,酒镇·酒庄建设项目4个;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5个;生态园建设项目1个;公路及道路建设项目2个;土地整理开发项目4个。
(二)全面普查。其余在建工程项目,区国土资源分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在建工程项目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的紧急通知》(市国土纳资发〔2013〕71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应由各镇(街道)区及相关部门完成自查并将情况反馈区国土资源分局。
二、检查结果
22家被抽查单位当中,5家单位有防灾责任书,17家单位无防灾责任书;2家单位有地质危险性评估报告,20家单位无地质危险性评估报告;13家单位有防灾避险预案,9家单位无防灾避险预案。对于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限期整改。根据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关于开展在建工程项目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的紧急通知》(国土资执监总〔2013〕17号)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区国土资源分局已将检查情况及时函告各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指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及时反馈区国土资源分局在建项目防灾措施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
1.组织保障情况。建立领导机构情况;出台贯彻落实文件情况。
2.政策落实情况。年,各地对农民创业和自谋职业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和租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落实情况;对吸纳农村困难人员就业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3.资金投入情况。年,各地财政安排促进农民创业就业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重点用于农村劳动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以及农民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资金使用情况。
(二)“四项制度”落实情况。
1.农村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各地对农村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信息化管理情况,特别是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对本地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登记造册和信息网络动态维护情况。
2.农村劳动者求职登记制度。农民求职登记情况、有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与网内用工需求信息匹配情况;向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免费提供与城镇求职人员同等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情况。
3.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制度。农村困难家庭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并按规定享受相应补贴情况。
4.农村劳动者创业服务制度。各地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建立创业服务登记档案、建立相关台帐情况。提供创业培训信息,积极收集和推介创业项目,提供开业指导服务情况。重点是检查农民创业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情况和提供孵化服务情况。
(三)“四大群体”带动农民创业就业情况。
全面了解“四大群体”带动农民创业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情况,听取他们对做好农民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四大群体”分别带动农民创办企业个数、规模、效益,所办企业享受的各项扶持政策情况,企业职工待遇、社会保险等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4月11日下发通知,4月15日前,各地对三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阶段。4月16日至5月底,各地、各部门对三项检查事项进行自查,6月5日前上报自查总结报告材料。
(三)整改阶段。6月底之前,各地、各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7月5日前上报整改情况材料。
(四)检查通报阶段。7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农民创业就业政策、“四项制度”落实情况和“四大群体”带动农民创业就业情况进行通报。
三、检查方式
整个检查活动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了解面上情况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地、各部门按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由检查组对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把这次检查作为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工作进一步落实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条区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由区审计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督办。区财政、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负责协助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
第四条实行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办、组织、监察、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审计整改情况,提出协调解决审计意见建议整改关问题的建议,并对被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五条区审计局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第六条区审计局及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依据下列审计文书,督促和办理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
(一)向区政府提交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在对下级政府财政决算、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中查出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单位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
(三)根据审计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书;
(四)发现案件线索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审计移送处理书;
(五)区审计部门依照审计程序查出问题下达的其他有关审计文书。
第七条区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
第八条区审计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应当依法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问题,应当依法作出审计移送处理书,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区审计部门对发现的应当依法由有关主管部门纠正和处理的问题,应当依法作出审计建议书。
第十条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决定,并将依法应当缴纳的款项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有关规定缴入关账户。涉及追缴税款、滞纳金或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的,除被审计单位已准备缴纳以及区审计部门认为被审计单位能够落实外,区审计部门在对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决定书的同时,应当抄送给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建议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及时收缴落实,并于60日内将协助办理落实情况书面通知区审计部门。
第十一条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决定执行期内书面向区审计部门报告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
第十二条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被审计单位,与同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区审计部门可建议财政部门在预算安排和预算调整时抵缴,或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计决定事项。
第十三条区审计部门向有关部门发送的审计移送处理书,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依法予以办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有关部门认为不能受理的,应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审计机关,并退回移送资料。
第十四条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对审计移送处理书不予办理的,区审计部门应当提请区政府或建议监察机关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区审计局应当将审计重要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列入政府督查范围,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十六条对审计意见建议整改实行问责制度,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意见建议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整改措施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
第十七条组织部门应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存入干部管理档案,作为干部提拔、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存入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档案。
我会把做好“回头看”和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提出明确要求
全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动员大会召开后,我会及时进行了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党组书记、会长赵献顺要求单位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做好“回头看”和整改落实工作对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促进我县民营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深入扎实的整改落实工作,把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积累的学习成果、调研成果、解放思想讨论的成果、分析检查的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制度建设成果和群众能得到的实惠。
(二)认真开展自查
单位按照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回头看”和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对照会整改落实方案,逐项自查整改落实内容、时限、目标、措施是否得到落实。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认真听取群众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评价。依据整改落实方案,逐项对照、逐条分析、深入查摆,对整改落实工作分类排队,落实挂销号制度,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
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单位“回头看”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听、看、查、考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抓好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在单位责任人自查、发动群众排查的基础上,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了解掌握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并提出明确要求。
二、整改落实基本情况
围绕支持经济发展、服务民生,我会狠抓整改落实,加强民营经济管理,努力推动全县民营企业科学发展。
(一)继续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针对全县民营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5个方面整改问题,我会对照整改落实方案,认真整改落实,一些整改任务已经完成,一些整改任务正在稳步推进,还有一些整改任务正在按计划开展。
(二)加大完善体制机制力度
对机关各项管理制度逐一进行讨论研究,该废止的及时废止,需要完善的及时修订完善,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创新和完善了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会议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
(三)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我会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从组织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到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坚持把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细化整改项目,逐项落实责任,使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把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热点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逐项落实向群众承诺的好事实事。机关内部形成了干事创业、锐意进取的良好风气,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呈现出新的变化,进一步牢固树立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
三、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我会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预期效果,但与县委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完成整改落实任务遇到的困难估计不足;整改落实情况和成效还不完善;一些矛盾和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把整改落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有关工作亲自抓,加大整改落实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按照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通力合作、协调一致的工作格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和制约全县民营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办好群众普遍期待的实事好事,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加强沟通协调,逐步加以解决。建立“挂号”整改、“销号”落实制度,列出问题清单,逐问题“挂号”整改,逐条目“销号”落实。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向党组报告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建立公示监督制度,通过会网站、办公网,面向干部群众、面向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公示解决问题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继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