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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4、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5、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其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可适当简化,重点论述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资金申请报告的架构
1、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2、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3、项目的技术基础
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项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4、建设方案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规模、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国家投资补助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产品市场预测、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等;
5、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其中节能分析章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XX]2787号)要求进行编写。
6、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等;
7、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
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8、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1)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2)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3)自有资金证明及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4)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
(5)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6)节能、土地、规划等必要文件;
一、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案件的缘起
太阳能级多晶硅是制造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的主要原料,在中国市场太阳能级多晶硅主要应用于光伏太阳能领域。“十一五”末期,我国硅电池占太阳能电池总产量的95%以上,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的发展直接决定着整个光伏产业的发展。
我国多晶硅市场长期以来由进口产品所垄断,进口的多晶硅主要来源于美国、韩国、德国、日本和中国台湾,5年前进口依赖度一度达到95%①。近年来,国内产业开始发展壮大,产量由2008年的4 685吨增长到2011年的82 768吨,市场份额由2008年的28%上升至57%。
2008年开始,原产于欧盟、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的进口量逐年大幅上升,进口绝对数量在4年间增长了376% (如图1所示);进口量占中国总进口量的比例也呈明显上升趋势,由2008年的66%上升至2011年的83% (如图2所示)。
2008年到2011年期间,原产自欧盟、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的进口价格逐年降低,从2008年每公斤1 378元大幅跌落至2011年的每公斤376元,降幅高达73%。2011年以来,太阳能级多晶硅价格下跌更为严重,2011年1—6月,平均进口价格为每公斤462元,但2012年1—6月的价格已降至每公斤174元,一年内的降价幅度高达62%。
原产自欧盟、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口价格的持续下降大幅压低了国内同类产品价格。2008年到2011年期间,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逐年降低,4年间的价格分别为每公斤1 923元、445元、378元和320元,4年间的整体降幅达83%,如图3所示。
2011年以来,由于受到进口产品大幅降价的影响,国内同类产品价格下跌情况更为严重。2011年1—6月,国内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为每公斤410元,但2012年1—6月的平均价格已降至每公斤146元,一年内降价幅度高达64%,如图4所示。
太阳能级多晶硅进口量的大幅上升和价格的大幅下降挤压了国内产业的利润空间,导致了国内同类产品的利润率和投资收益率的大幅下降,如图5所示。
2011年以来,太阳能级多晶硅的进口与国内产业受到的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表现更为明显,2011年以来,国内多晶硅产业陷入了大规模停产的境地。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统计,在A板上市的7家多晶硅企业中3家已经停产。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在已投产的43家多晶硅企业中,仅剩七八家企业尚在开工生产,其余的企业均已经关闭生产线,停产率超过80%。2011年12月,国内出现了第一家破产的多晶硅企业——成立于2008年、投资过亿的浙江协成硅业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到2012年第二季度,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赛维LKD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接近完全停产状态。
在这样的背景下,2012年7月2日,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和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代表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同年9月17日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2012年11月1日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并将该调查与2012年7月20日商务部已发起的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进行合并调查,累积评估上述三国(地区)进口被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确定倾销调查期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从被动挨打到企业主动采取反倾销手段维护自身利益,这不仅对我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的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也是我国企业维权意识的觉醒。
二、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案件的运作程序
WTO《反倾销协定》第2条规定:如一产品自一国出口至另一国的出口价格低于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则该产品被视为倾销。2002年我国新实施的《反倾销条例》中提到企业提请反倾销申请,应满足3个基本条件:(1)国外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即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2)国内相关产业遭受损害,即指倾销对已经建立的中国国内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损害或者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同类产品产业造成实质阻碍;(3)倾销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指“一般因果关系”。我国的上述规定与WTO《反倾销协定》的规定也是相一致的。在我国,商务部主要负责倾销与倾销幅度的调查,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是商务部具体负责反倾销调查的部门,海关总署是我国反倾销措施的具体执行机关。我国企业提请反倾销申诉的基本程序包括:递交反倾销调查申请书;商务部初步审查与立案公告;调查与调查期限;初步裁定与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最终裁定和反倾销税;行政复议,如图6所示。关于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案件申诉基本流程②,如表1所示。
从表1案件进程及所对应的内容可以看出,反倾销的申请、填写产业损害调查问卷以及实地核查等过程都与众多会计问题相关。
三、反倾销调查申请书的构成要件及会计功能分析
反倾销调查申请书是商务部决定是否立案的重要证据,分析反倾销调查申请书的构成要件及所涉及的会计问题对企业从会计战略视角提高应对反倾销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反倾销调查申请书的构成要件及所涉及的会计问题
根据我国反倾销法律的规定,反倾销调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书作为调查机关决定是否立案的主要法律文件,反映了申请人的主张、证据以及相关必要的信息,是反倾销立案的证据,也是反倾销申诉程序启动的源泉和关键。通常情况下,申请书中会涉及大量的商业秘密材料,因此,企业所递交的申请书有申请书保密文本和公开文本两种版本,受获取信息来源的限制,这里主要以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申请书的非保密文本作为分析对象。
反倾销调查申请书(非保密文本)主要包括申请书正文、保密申请、确认书和附件清单四个部分。其中申请书正文是最主要的部分,包含了申请人的主张、证据以及相关的信息,是商务部决定是否立案调查的重要依据。申请书正文部分包括:(1)概述;(2)申请人的情况及国内产业介绍,涉及申请人提出反倾销申请的资格问题以及对太阳能级多晶硅市场情况的简介;(3)申请调查产品及国内同类产品的情况,主要是对被调查产品的范围进行具体描述,阐述国内同类产品和被调查产品的相似性和可替代性,以及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商、出口商和进口商;(4)倾销,这部分主要对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进行调查,进而确定美国、韩国和欧盟的倾销幅度;(5)补贴;(6)损害,这一部分申请人利用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的销量、销售收入、价格、市场份额、利润、现金流、投资收益率、就业与工资、库存、劳动生产率和投融资能力等指标证明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的进口对我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同时通过对美国、韩国和欧盟产能和库存的分析证明来自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被调查产品的大量进口对国内产业造成了明显可预见和迫近的实质损害威胁;(7)因果关系,这一部分申请人在综合考虑国内市场需求、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和价格,以及国内产业各项经济指标在调查期内的总体走势和在各时间段中的相互对应关系的基础上,确定被调查产品进口与国内产业受到的损害之间具有明显的因果关系;(8)公共利益考量;(9)结论与请求。
由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反倾销调查申请书内容分析知,申请书的核心内容是围绕倾销是否成立的三个基本条件展开的,如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对我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的市场份额、利润、现金流、投资收益率、就业与工资等证据。这些都需要申请人根据既有的财务会计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定量分析美国、韩国和欧盟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对我国的倾销幅度以及对我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企业会计管理工作和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证据,对企业提起反倾申诉至关重要。
(二)反倾销调查申请书中会计功能定位
反倾销不是普通的法律诉讼,而是一个经济问题,它是发生在既定法律程序下的会计计量和会计核算纠纷。从以上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申请书内容的分析可以看出,会计在企业向商务部提起反倾销申请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1.把握提起反倾销的时机
从申请书的正文部分可以知道,实际上从2008年开始,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的进口量大幅上升,进口价格逐年降低。2008年至2009年,被调查产品的价格降低了64%,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降幅达到77%,实际上已对我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市场产生不利影响,而我国企业直至2012年才提起反倾销申请,此时作为申请人的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赛维LKD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接近完全停产状态,太阳能级多晶硅的进口已对我国企业造成严重损害,企业也错过了提出反倾销申诉的最佳时机。
虽然影响企业提起反倾销申请的因素是复杂的,但会计信息是企业判定是否提起反倾销的最直接的依据。企业提起反倾销申请时不仅要了解国内本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还需要掌握国外竞争对手的生产能力及库存情况,其商品在国内市场以及第三国市场销售的价格和数量,其商品在我国市场销售的价格、数量及其变化等相关会计数据。动态地把握这些信息,企业才能及时发现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倾销行为,把握好提起反倾销的时机。
2.证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根据我国反倾销法律的规定,我国反倾销调查程序关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申请人的产量占到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2)申请人的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不足50%时,则要视支持反倾销调查申请的生产者的产量而定,如表示支持申请和反对申请的国内生产者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并且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低于国内同类产品产量的25%。因此对自身产量以及行业中其他企业的产量的正确核算和记录是企业提起反倾销申请的前提。通过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申请人的产量核算可以看出其同类产品产量占国内产业同类产品总产量的比例超过50%,具备提起反倾销申请的法定资格。
3.为计算倾销幅度提供服务
倾销幅度的计算是判定倾销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倾销幅度的多少主要涉及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的比较,以计算美国的倾销幅度为例,在比较过程中为了尽可能将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在出厂价的水平上进行比较,需要合理扣除被调查产品从美国出口到中国的各种环节的费用,包括境内外的运输、保险费用、关税、增值税、佣金、信用成本、仓储、商检费等各种费用。因为申请人无法通过公开渠道了解美国境内环节的费用,所以根据2011年5月到2012年4月国内同类产品的境内销售、运输、保险等费用占销售收入的平均比率,推定美国境内环节费用占其销售价格的比例为2%,该项费用应从调整前的出口价格中扣除。
而对于正常价值的确定,因为申请人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美国多晶硅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合理费用和利润,因此采用美国被调查产品的同类产品出口到第三国的价格作为正常价值,申请人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统计的FAS贸易条件下,2011年5月到2012年4月美国向日本出口多晶硅的价格作为被调查产品的调整前正常价值,在此基础上对销售条件、条款、税收、贸易环节、数量等方面进行调整,得到调整后的价值。从以上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的确定可以看出,倾销幅度的确定并不是对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进行简单的比较,因为两种价格产生的方式不同,产品的销售和价格受到市场环境、价格条件、运输成本、消费方式、消费时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在计算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时需要据此进行会计调整。
4.为评估损害提供证据
进口产品对国内企业的损害评估是采取反倾销措施的重要条件,对损害的评估主要包括被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损害和实质损害威胁。从申请书的内容可以看出,申请人主要通过销量、销售收入、销售价格、市场份额、利润、现金流、投资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的分析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进口对国内产业的损害情况进行评估,并且从保密文件的摘要可以看出申请人同时提供本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数据等。对于实质损害威胁的判断,申请人主要是对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被调查产品的产能和库存情况进行分析,认定原产于欧盟、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大量倾销进口共同对国内产业造成了明显可预见和迫近的实质损害威胁。因此,完整准确的会计资料是企业评估损害的重要证据。
四、结论与启示
反倾销调查申请书是提起反倾销能否立案、反倾销能否胜诉的关键,关系着我国应对反倾销战略的实施和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从会计战略视角看,至少应当关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建立对外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
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的搭建主要包括两方面的信息,一方面是国内生产者的信息,包括企业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利润等指标信息;另一方面是国外生产者、出口商的信息,包括出口产品的数量、价格、生产能力、库存以及出口到第三国的价格等。各个相关企业可以根据进口产品价格、数量等变动趋势以及对企业同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利润等指标进行监控,及时对产业有否造成损害和损害程度进行预警,进而把握提起反倾销的时机。
(二)完善企业的会计核算管理工作
1.改善企业现有的会计核算方式
会计核算方式的改进并不是要完全按照反倾销调查的模式来设计,特别对于有相当多产品的企业更加不经济。理想的改进模式是在不增加企业核算成本或尽可能少增加核算成本的情况下,就能够基本满足企业反倾销申诉的需要。可行的方法是在企业现有的会计核算管理系统中嵌入反倾销导向的会计管理工作。企业通过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的搭建应识别外国可能对我国倾销的与本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进而在日常的会计核算管理中进一步细化会计科目、账簿,从会计科目的编制、报表的生成等方面入手设置相关产品二级科目或更为细致的明细科目,以便需要时可以迅速、准确地找到调查产品信息,降低反倾销信息收集的成本,提高申请准备工作的效率。
2.加强企业会计活动的控制
在反倾销申请中,申请人通过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数据评估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和实质损害威胁。商务部在对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签收之日起60天内,将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对案件立案调查,所以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直接关系到申请是否能够立案。因此企业在日常的会计基础工作中,要实现精细化,从基本的会计账簿认真做起,企业要依据《会计法》和会计准则,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制度,杜绝会计造假和记账的随意性,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真实可靠;明确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强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以便会计人员及时提供反倾销申请中所需的会计信息和相关资料。
(三)加强对外反倾销的会计人才的培养
因为反倾销案件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实践中反倾销调查申请书的起草工作主要由律师在企业的配合下完成,企业在提起反倾销申请之初,一般会授权律师事务所作为其委托人,参与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及调查工作,而企业则主要是配合委托人书写申请书。因此,一方面,培养具有反倾销法律知识的人才十分必要;另一方面,对于企业而言,企业会计人员在提起反倾销中所需能力的培养也十分关键。通过对申请书内容的分析可知,申请反倾销所需的会计信息资料和企业日常核算所形成的会计资料有一定的区别,企业的会计人员需要按照国家反倾销法律规范进行必要的会计调整,而这需要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反倾销知识有全面的理解,因此企业在日常的会计人员再教育管理中,应不断加强会计人员反倾销意识的培养,同时通过参加WTO的技术培训、到国外进修、组织专家讲座、建立反倾销教育和奖励基金的方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在对外反倾销中所需的能力。
(四)加快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养
反倾销措施只是一种在一定时期、一定限度内的保护手段或补救性措施,与此同时可能会产生增加下游产业成本、提高消费价格水平等不利影响,甚至会引起其他国家的报复,这种报复也可能以非反倾销的形式出现。因此我国企业必须加速提高技术水平和商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样才会在面对日趋激烈的国家竞争压力时,处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米家龙,侯杰,郭双焦.中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制定的完善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32-33.
出口押汇是银行提供给进出口企业的一类短期融资方式。出口商发货后,将货物单据交付给银行,银行审核单证相符后对单据或汇票给付对价,之后银行将单据寄交境外开证行以索回货款,从而抵扣回原来垫付的押汇资金。这种银行先议付后回收货款并结清垫款的程序就是出口押汇。我国各家商业银行在出口押汇的操作都有系统的内部规则。但是,各银行的操作程序有一定的区别。
一、各行的关于出口押汇的操作程序
1.中国工商银行的操作程序
(1)单据方面。办理出口押汇以单证一致、单单一致为前提。单据存在不符点,在得到开证行(保兑行)明确同意接受单据的前提下,才能办理出口押汇。
(2)信用证方面。信用证明确表明适用UCP600(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信用证规定的货运目的地未发生政局不稳定、暴乱、战争以及经济危机等情况。信用证索汇路线简洁清晰,条款明确合理;信用证不存在不利的软条款;信用证未限制其他银行为议付行;
2.中国银行的操作程序
(1)对单据和信用证的规定。中国银行办理出口押汇要求信用证项下收款有保障;单证相符;押汇申请人已经办理相关手续。
(2)对申请人的规定。出口押汇的申请人应资信良好且为跟单信用证的受益人。
(3)办理出口押汇的程序。首先,银行需与客户签订出口押汇总质押书;其次,客户需要逐笔提出申请;再次,银行凭其经审核的单据办理押汇。
从各行办理出口押汇的程序看,有共同之处。
第一,在出口押汇办理的基本条件有:1. 信用证开证行及其所在国家的情况、有无限制他行议付、软条款等,以及其相关单据的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有关情况。2.押汇申请人出口业务经营权、内控程度、财务能力、资信、开立帐户等方面;3.出口押汇的利率、期限和币种等。
第二,操作程序主要包括:(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银行提供外汇押汇借款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的金额以及期限、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和财务状况。申请提交的时还应附上:外贸合同或协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的出口议付(押汇)申请书;银行的出口押汇协议书;企业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信用证要求的全套单据;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修改的正本。(2)银行审查。(3)核定押汇额度。汇票金额的90%以内是押汇金额最高额度。(4)签署押汇申请书、押汇承诺书、押汇协议等法律文件。(5)银行发放贷款。(6)贷款的归还和议付款的回收。
二、出口押汇的特征
第一,出口押汇是短期融资法律关系。它是相对独立于信用证法律关系的一种“融资法律关系”或“借贷法律关系”。押汇银行是融资方,押汇申请人是借款人。
第二,出口押汇是伴随特定担保机制的融资法律关系。出口法律关系的建立依赖于特定的“担保机制”——押汇申请人将其出口项下的信用证及其相关单据作为“质押品”或“抵押品”。因此,信用证项下的出口押汇与信用证有重要的联系,因为信用证及其相关单据是作为它的担保物的。
第三,出口押汇与议付。出口押汇所构建的法律关系是伴随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当事人选择的国家的法律。议付关系是一种信用证法律关系,它涉及的当事人比出口押汇的复杂多样。在议付关系中,议付行与开证行有着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与受益人有着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银行出口押汇的法律风险
(一)信用证交易模式风险。UCP600规定,即使信用证中含有对其存在的基础合同的任何援引,就信用证性质而言,独立于作为其存在依据的销售合同,银行也不受其约束。也就是说,押汇行的义务限于单据的表面真实性,而无权审查单据是否属于伪造或交易是否真实。由此一方面存在的是信用证欺诈风险;另一方面就是“软条款”风险。
(二)法律条文冲突风险。出口押汇遇到的问题是由我国《担保法》有关质权的条款与银行的规定不一致造成的。主要是担保法的流质无效原则问题。这会影响到银行对单据质押项下质物的处分权利的实现。
(三)法系与政治不同的风险。不同国家对于出口押汇的规定不同,而且目前我国关于信用证融资的法律尚不完善, 导致一旦出现纠纷,跨国诉讼难免陷入成本高,难度大的法律困境。此外,银行还面临着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变化而引发的风险,如外贸管制、外汇管制、企业国有化、政治动荡等影响开证行信用证结算的问题。
四、办理出口信用证项下押汇业务的风险防范
(一)对于作为出口方受益人的企业
1、选择一些规模大,信誉好的银行开证。
2、企业最好选择同一家银行通知、承兑(付款)和议付。
3、禁止有实质性不符点、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4、合理匹配交单期与信用证有效期。
(二)对于出口地的押汇银行
1、严审开证申请人资信情况。因为有些拒付风险来自于受益人本身而非单据,如受益人根本没有出口,凭假单诈骗或进口方当地法院向开证行出具“止付令”等,因此,银行风险仍然很大。
2、了解开证行的资信及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状况开证行所在地的政治经济稳定,没有战争和外汇管制,否则将影响收汇安全。
3、严格审单,按照“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原则,防止开证行挑剔单据不符点而拒付。
4、押汇的期限和对物权的控制押汇期限长于360天或不易过短。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F74 [文献标识码]A
在出口业务中,以赊销形式进行结算的方式越来越普遍,它是出口企业拓展市场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在实际操作中,收汇安全、银行融资等问题都会困扰着出口企业。如何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和防范坏账,及时取得资金的融通,成为许多出口企业在贸易中遇到的难题。通过开展国际保理业务(Factoring)可以帮助出口企业控制风险。
一、 案例描述
自2008年起,我国的出口双保理业务量连续4年位居全球首位。2011年,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和国内保理业务量折合人民币2.24万亿元,约合3560亿美元,创历史新高。我国保理业务量大幅增长,保理服务产品逐渐丰富,目标客户日趋广泛,由银行保理商提供的保理服务占据中国保理市场的很大份额,同时越来越多的商业保理公司正在快速进入保理业务市场。截至2011年底,全国银行保理商约30家,注册的商业保理机构25家,均在各自专长的领域占领市场。保理业已成为新兴的贸易融资工具,与信用证业务、信用保险一并成为贸易债权保障的三驾马车。下列案例很好地说明了出口企业运用保理业务控制收汇风险和取得资金融通:
M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生产家用炊具。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考虑拓展海外市场。当时,M公司品牌在海外知名度不高,美欧等地的进口商均拒绝开具信用证,要求赊销(O/A)90天。M公司既要对进口商提供优惠的付款条件,又担心进口商的信用风险,同时面临资金周转的问题。公司向银行寻求解决方案。银行向M公司推荐了出口双保理业务,利用与国外保理商的良好合作关系,成功为M公司在国外的进口商核准了保理额度,为公司开办了出口双保理业务。在银行出口双保理业务的帮助下,M公司成功开拓了海外市场,销售额和利润率节节上升,不久成功上市。
以上案例说明国际保理业务在出口贸易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中小企业融资和风险的防范起到较大作用。但一些企业对这一业务了解甚少,有时进口商主动提出做保理,但由于出口商不了解保理业务,不敢按受而失去商机。
二、国际保理业务的功能与特点
国际保理的全称是国际保付业务,简称保理,也称为保付代收或承购应收账款业务。它是国际贸易中在以托收、赊销(O/A)等方式向买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而产生应收账款,保理商对这些应收账款进行核准和购买,并向供应商提供资信调查、资金融通、销售分类账管理、账款催收、坏账担保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业务。
在国际贸易中,通过国际保理业务提前收回账款,出口商不但可以获得融资支持,还能避免相应的出口信用风险,消除后顾之忧。国际保理具有以下功能:
1.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规模
国外进口商由于不能或不愿意开出信用证,提出了苛刻的付款条件,比如承兑交单(D/A),赊销(O/A)等。对进口商来说,选择赊销、承兑交单的结算方式比较有利。但是赊销和承兑支付方式主要依靠商业信用,出口商需承担较大风险。出口商出于谨慎很少接受这些支付方式。但如果把D/A、O/A等结算方式与出口保理业务结合,一旦进口商不能按时付款或拒付,可以由保理商负责追偿和索赔,并负责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向出口人支付。有了出口保理业务,出口商可以大胆放心地采用承兑交单(D/A),赊销(O/A)等对进口商有利的结算方式,可以调动进口商的积极性,提高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扩大出口规模。
2.信用风险控制
保理商通过遍布国内外的保理业务网络,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再根据卖方的需求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对于卖方在信用额度内发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账担保。如果进口商无理拒付货款,保理商会承担批准信用额度范围内的责任。防止了坏账的发生,使出口商收汇有了保障。
3.融通资金
国际保理可分为到期保理和融资保理。在融资保理业务中,出口保理商只要收到出口商的融资申请书、装运单和发票等单据,就以预付款的形式向出口商提供不超过80%的贸易融资,余下的20%货款在保理商收妥货款后再进行结算。国际保理业务中大多采用融资保理方式,所以国际保理以预支方式提供融资便利,缓解出口商流动资金被应收账款占压的问题,改善企业的现金流;同时出口双保理业务下由出口保理商买断应收账款,企业可以提前享受出口退税及核销的实惠,规避汇率风险。利用国际保理业务,可以减少其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达到美化财务报表的目的,有利于企业的有价证券上市和扩展融资渠道。
4. 节省成本和费用
保理费用表面上比信用证费用高,但由于其对收款更有保障,就可以避免进口商延期付款造成的利息损失和进口方破产造成的坏账。同时,由于采用了保理业务,买方不使用银行信用额度,不需提供保证金和支付其他结算费用,从而节省了成本,因此出口商在交易磋商过程中可以考虑适当提高货价。另外,买方资信调查、账务管理和账款催收都由保理商负责,减轻了出口商的业务负担,节约了管理成本。
5.简化手续
为了防止结算风险,目前一般进出口双方采用信用证结算,但信用证结算会涉及到开证、审证、改证等一系列手续,采用国际保理业务免除了一般信用证交易的繁琐手续。随时可根据进口商的要求办理发货,不必为开证、收证而浪费时间。
三、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流程
国际保理业务有两种运作方式,即单保理和双保理。前者仅涉及一方保理商,后者涉及进出口双方保理商。国际保理业务一般采用双保理方式。双保理方式主要涉及四方当事人,即出口商、进口商、出口保理商及进口保理商。下面以一例出口保理介绍其业务流程。
出口商A公司欲向美国某进口商出口家用小五金,美国进口商不打算开立信用证,而选择了赊销(O/A)方式,但大量应收账款造成资金占压,出口商A公司面临流动性瓶颈。同时,A公司希望尽快收汇结汇,规避汇率风险。于是,A公司考虑通过出口保理业务来获得信用担保和贸易融资等项服务选择了招商银行作为出口保理商。
1. 出口商提交出口保理申请
进出口双方在交易磋商过程中,出口商A公司首先找到招商银行作为出口保理商,向其提出出口保理的业务申请,填写《出口保理业务申请书》。申请书一般包括申请保理的类型,如是否有追索权及是否需要融资等;并且包括出口商的资料和买方信用额度评估申请。
2.出口保理商通过进口保理商核定买方信用担保额度
出口保理商(招商银行)选择美国一家进口保理商,将有关情况通知进口保理商,请其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进口保理商根据所提供的情况,运用各种信息来源对进口商的资信以及此种家用小五金的市场行情进行调查。若进口商资信状况良好且进口商品具有不错的市场,则进口保理商将为进口商初步核准一定信用额度,并将有关条件及报价通知我国保理商。
3. 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
一旦进口保理商为买方初评或正式核准信用担保额度(含报价),出口保理商立即通知A公司。A公司可以根据核定额度情况,决定是否办理保理。出口商如果接受国内保理商的报价,便可与其签订《出口保理业务协议》(分为有/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协议,一次签署、长期有效)。
4.与进口商签订合同
出口商A公司与出口保理商(招商银行)签订保理协议后,可与进口商正式达成交易合同,合同金额为60万美元,付款方式为O/A,期限为发票日后30天。
5.出口商发货、转让发票、申请融资
出口商A公司按合同发货后,将正本发票、提单、原产地证书、质检证书等单据寄送进口商,同时将载有“转让条款”的发票以及货运单据和报关单交招商银行。同时,A公司还向招商银行提交《应收账款转让声明书》和《出口保理融资申请书》,前者将发运货物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保理商,后者用于向出口保理商申请资金融通。出口保理商(招商银行)按照《出口保理协议》向其提供相当于发票金额80%(即48万美元)的融资。如出口商A公司不需要招行提供保理融资服务,可免填《出口保理融资申请书》。
6. 保理商催收、买方付款
出口保理商(招商银行)在收到载有“转让条款”的发票以及货运单据和报关单后,将发票及单据(如有单据)的详细内容通知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于发票到期日前若干天开始向进口商催收。
7.收汇、还款和结清余款
发票到期后,进口商向进口保理商付款,进口保理商将款项付与出口保理商(招商银行),出口保理商(招商银行)扣除融资本息及有关保理费用,再将余额付给出口商A公司。
四、出口企业采用国际保理业务的注意事项
1.在做国际保理业务之前,有关申请、信用评估、核定信用额度等工作要在正式签订出口合同前做好。只有当出口保理商同意出口商叙做该笔国际保理业务时,即进口保理商为进口商核准了信用额度后,出口商才能够正式签定外贸合同或装运货物。
2.保理商只承担协议规定的信用额度的风险,超额度发货部分不予担保。所以出口商签订合同时,切忌自作主张突破核定使用的信用额度。
3.出口企业必须注意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交付货物,提交单据,如果有因与合同不符情形而发生被进口人迟延或拒付货款时,保理商将不予担保。
4.费用及利息问题。在采用保理服务时应该注意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了解保理的费用水平。如果需要融资,需要事先了解利率。只有这样,出口商方能事先核算成本,合理报价。
[参考文献]
[1] 谭振鹏. 论国际保付与信用证的信用基础[J]. 现代商贸工业,2010(13):135-136.
中图分类号:F830.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3-174-01
目前我国钢铁市场已进入买方市场,购货方占主导地位,销售方一般情况下只有在货物验收交付后才能得到货款或买方的承兑汇票。如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即使合同订立在先,买方一般也会要求对合同价格或其它方面予以修改,而这可能使销售方遭受一定损失。而笔者所在的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长期以来的营销政策是预付款发货,即只有收到购买方的货款才能发货。这种情况下势必给购买方带来很大的资金压力。而随着国内信用证在我公司的运用,给购货方(客户)带来了资金面的好处,同时也为我公司提供了充分的银行保证。我公司可以按信用证要求组织生产,只要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严格一致就能够确保资金的安全回笼。
国内信用证Domestic Letter of Credit(简称信用证),是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
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开具后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即开证银行、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同意,开证银行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的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
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款结算,不得支取现金。与汇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银行本票等几种结算方式相比,能够兼顾买卖双方的利益,同时兼有融资功能等优点。
办理信用证的基本程序:
一、开证
1.开证申请。开证申请人使用信用证时,应委托其开户银行办理开证业务。开证申请人申请办理开证业务时,应当填具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并提交有关购销合同。
2.受理开证。开证行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及购销合同决定是否受理开证业务。开证行在决定受理该项业务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信用证的基本条款包括:开证行名称及地址,开证日期,信用证编号,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信用证,开证申请人名称及地址,受益人名称及地址(受益人为有权收取信用证款项的人,一般为购销合同的供方),通知行名称(通知行为受开证行委托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的银行),信用证有效期及有效地点(信用证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信用证的有效地点为信用证指定的单据提交地点,即议付行或开证行所在地),交单期(交单期为提交运输单据的信用证所注明的货物装运后必须交单的特定日期),信用证金额,付款方式(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或议付),运输条款,货物描述(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格等),单据条款(必须注明据以付款或议付的单据,至少包括发票、运输单据或货物收据),其他条款,开证行保证文句。
二、通知
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应认真审核。审核无误的,应填制信用证通知书,连同信用证交付受益人。
三、议付
议付,是指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在单证相符条件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议付行必须是开证行指定的受益人开户行。议付仅限于延期付款信用证。受益人可以在交单期或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示单据、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通知书,并填制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和议付凭证,请求议付。
四、付款
从2009年开始,我公司同佛山某不锈钢有限公司开展国内信用证业务。该客户是我公司不锈钢产品的重要客户,在广东地区的经营范围很广,影响很大。我公司派专人去佛山考察该客户的相关情况,其资信良好,具有支付信用证款项的可靠资金来源和能力,近五年来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于是,在2009年10月至12月,同意其使用信用证付款方式,共计开证8700万元,付款迅速及时。
2010年至2011年,我公司逐步扩展了信用证业务,客户包括浙江元通、常州威诺德、无锡宝昌、江苏大明、佛山钢展等多家用户。2011年1月至11月,共计开证109900万元,货款均已按时进账。
通过国内信用证这种付款方式,消除了合作双方的付款顾虑,促进了企业之间的贸易往来。同时,信用证也没有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所设的金额限制,融资成本比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要低很多。不仅如此,客户还可以利用在开证银行的授信额度来开立延期付款信用证,提取货物,用销售收入来支付国内信用证款项,不占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优化了资金使用效率。从我公司的角度来看,工作程序也较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简单,而且也减少了我公司因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财务费用,节约了资金成本及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成本,增加了利润,保证了我公司的资金使用和流转。同时,由于以银行信用作保障,可以有效杜绝拖欠、坏账,加快了应收账款周转率。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国内信用证在我公司的运用,解决了融资和支付两大问题,消除异地应收款的烦恼,利用银行信用保障,实现我公司的安全理财。同时也可以帮助我公司拓展销售渠道,锁定市场销售终端,扩大市场份额,从而为我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张振浩(导师:丁正平)北台钢铁集团供应链融资探讨.大连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10.11
项目:甜品屋
筹资规模:3万
经营性质:个体经营者
26岁的Candy在看完法国电影《巧克力情人》后,突然有了创业灵感。电影中用生面包圈和奶油混合做面包的镜头让她过目不望,于是她想到可以“依葫芦画瓢”地在热闹社区附近开一家与片中主题与氛围相似的甜品屋。由于缺乏经验,她决定在创业初期以连锁加盟的方式积累经验。经过一番打听后,Candy更是创业激情高涨。据了解,加盟店的初期投资大概在10万元左右,一般经营2到3年就可以收回成本。
经过精打细算,她发现自己还有3万元的缺口。正在她为钱犯愁时,突然想起几年前父母给她买的人寿保险,保单中有一条贷款条约中明确表示: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借贷。于是,Candy带上保险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到保险公司柜台填写《借款申请书》,拿到经过公司审核盖章同意后的《借款申请书》(客户联)后,她顺利地领到了她所需要的钱款。据了解,保险合同借款流程十分便捷,而且还款也很方便,只要携带《借款申请书》(客户联)与现金,还清还款本息就可以了。
贷款建议:
现如今,保户完全可以利用保单质押的方式向保险公司或银行借款。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即具有储存功能的养老保险,投资分红型保险及年金保险等人寿保险合同,只要投保人缴纳的保费超过一年,这类保单可以作为质押物,保单持有人就可以随时要求保险公司返还部分现金价值以实现债权。
一般而言,“保单现金价值表”附在保单上。根据Candy的保单条款规定,借款金额为退休金的90%,利息为同期银行利率。退保金等于保单现金价值加年度实缴保险费的35%。而Candy在10年前就买了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已经超过了10万,而Candy只需要3万元,保单完全可以解决Candy创业的“燃眉之急”。
特别提示:
保单借款一般时间为6个月,若超过期限,保单效力终止。但你不必担心无法还款造成损失,因为有条款规定,只要补足保险费和利息,投保人在保单效力终止两年内,仍然可以申请复效。尽管在保单“假死”期间,保单不为Candy做任何保障,但这跟创业的风险相比,完全可以不值一提。
NO.2:银行创业贷款
项目:创意手工坊
筹资规模:10万
经营性质:私营企业
28岁的Vivian是一名全职太太,婚后闲适幸福的生活让她总想要一份事业,来充实自己。前段时间,她在淘宝网上淘到了一个手工制作的牛皮钱包,她特别喜欢这种纯粹DIY,又非常有特点的东西。想到小时候自己也做过手工,突然有了想开一个创意手工作坊的冲动,可以将制作产品放在老公的妹妹的商铺里代卖,自己还可以在网上出售或招商。这一想法得到了老公的支持,于是Vivian很快就展开了经营。她还招募了一些心灵手巧的员工制作产品,并聘请了专门的设计人员进行设计。没想到开业3个月后,就已经拿到了十几份定单,没过多久,现金流出现了紧张的局面。Vivian决定扩大公司规模,于是她想到了银行的贷款业务。
经过充分准备后,Vivian提交了个人资料与企业资料,经过审批后,又撰写了开业贷款担保申请书与开业贷款计划书。经过银行考察,认为Vivian的生意很有潜力,可以给予创业贷款,于是Vivian让下岗母亲作为“法人”,很快拿到了10万远贷款,同时获得了比较优惠的利率。
贷款建议:
一般银行分三类贷款业务:创业贷款、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在实际情况权衡后,Vivian选择了最适合她的创业贷款。要申请创业贷款成功需要通过三关:一是资格,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其次是要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三是创业者所投资项目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银行与一些投资公司也会有合作,推出例如中小企业无抵押贷款、个人助业贷款等多种业务,但如果要申请无抵押贷款,就必须先实现年盈利达到150万左右,注册经营两年以上等硬性条件。而个人助业贷款与抵押贷款形式相同,只是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最长不超过1年。
特别提示:
创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在1-3年,最高单笔可达到50万元,其利率以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如果是下岗职工创业,利率还可下浮20%或享受60%的政府贴息。但其通过审批的难度较大,贷款评估也十分严格。
NO.3:产业基金融资
项目:化妆品公司
筹资规模:40万
经营性质:公司
32岁的Susan大学毕业后,就顺利地进入了一家跨国化妆品公司做销售经理。经过几年在化妆品专业线市场的磨练,她逐渐认识了不少行业人士,也锻炼了自己的性格和勇气。尽管现如今化妆品行业还不太规范,但她依然认为,化妆品行业市场仍然有待开发。一个做了4年化妆品公司的朋友在这时邀请Susan加入一同开辟“江山”,但手头资金流比较紧张,无法让化妆品公司规模再上一个台阶。Susan希望能够通过一个方法,急速扩大资金来源,并能够得到相应的扩张辅导,因为她知道,许多经营者都是在扩张规模时一撅不振的。
通过四处打听,Susan得知北京有一家公司是专门运做中国美容健康产业基金业务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美容化妆品行业脱离单一陈旧的经营方式,成功向特色化、效益化转型,他们同时分享收益成果。于是,Susan联系上了这个产业基金,并规范地划分了股权,包括技术股权与期权,并将资料提交到这家产业基金公司。很快产业基金公司和Susan的化妆品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在签署了一份具体的分享利益的协议与资信担保书,很快募集到了40万资金,加上原先的积累,公司顺利地发展壮大。产业基金拥有的丰富资源也给Susan提供了很多发展建议,积极地单于公司管理。这家控制了Susan化妆品公司40%股权的产业基金,分享了Susan公司所带来的巨大利润。
贷款建议:
产业投资基金又称为直接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风险投资基金、企业重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等,它是以非上市股权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具体来说,产业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基金单位)募集资金形成独立财产,交由专门投资管理机构按照资产组合原理直接投资于特定产业的未上市企业,并通过资本经营和提供增值服务对所投投资企业加以培育和辅导使之相对成熟和强壮,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从而获得投资收益的投资方式。
特别提示:
产业基金是一种新兴的融资手段,目前IT、文化、石油等产业基金比较常见。但是由于中国在产业基金的相关法律上还尚不完善,所以多数是采取私募方式募集资金。私募基金十分灵活,行业包罗万象,所以在选择这种融资方式上,要更加慎重,而这也是最适合中小企业扩大规模的手段之一。
TIPS:申请创业贷款关键词
贷款评估:贷款评估十分严格是创业贷款的特征之一。申请者除了要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按期尝还本息的能力,还必须能够提供能被银行认可的抵押担保。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
1:(可以公司名字或者公司法人代表)
2: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方_______(份额____%)拥有位于深圳市______________(按照房产证地址填写)的房产,现委托以上受托方为我方的人,期限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中1上述受托方均可单独以我方的名义在期限内办理如下全部委托事项,受托方2可单独以我方的名义在期限内办理如下第5、13项委托事项:
1、管理上述房产,支付与上述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到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补地价事宜,并代领取缴费通知单及增补协议书,缴纳相关费用等及办理绿转红等相关手续,领取红本房地产证,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到相关部门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地产证并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房地产证,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并签署价格议价书等相关文件。
3、全权办理以上述房产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或抵押贷款,并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据、借款申请书、划款委托书、帐户确认书等相关文件,收取银行贷款款项,办理合同公证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在银行开立帐户,领取并保管存折,并在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办理申请赎楼贷款手续,签署银行借款借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申请书、划款委托书、帐户确认书等一切相关文件;在银行开立帐户,领取并保管存折,办理还款的相关手续;偿还上述银行赎楼贷款,并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5、到档案管理等相关部门查询并打印产权资料,复印房地产证、借款、抵押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资料,到银行办理提前还款申请手续,开具利息证明,复印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打印欠款本息清单及历史还款记录等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到银行或其他机构查询、打印个人征信系统信息及信用报告;到相关部门打印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到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申请手续并签署一切相关文件,领取免税函等相关文件。
6、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按揭贷款的赎楼手续、终止授信额度等一切相关手续,代为签署银行罚息(违约金)费用确认函(确认书)等相关资料,代交银行提前还款违约金、领取上述房产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房地产证等产权证明,领取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相关文件、房地产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借款借据、购房发票、房屋保险单、发票和退保证明、付清楼款证明、还款凭证等,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7、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及领取、保管房地产证等相关事宜,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8、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签署变更登记申请表及一切相关文件,领取、保管房地产证等相关事宜,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9、全权办理出售上述房产的一切相关事宜,办理过户、转移登记的相关手续,签署转移登记申请表、转移登记询问申请人记录、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现售合同,办理合同公证并签署相关文件。
10、签署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或首期款资金监管协议,上述房产的全部售房款、短期赎楼贷款、抵押贷款由受托方1代为收取。委托人应承担的赎楼款及各项税金、费用等从受托方1的托收帐户扣取后,将剩余房款划入委托方指定帐户。
11、签署担保融资赎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缴纳赎楼的相关费用;到银行或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解除或终止资金监管手续,签署办理解除或终止资金监管手续所需签署的申请书及一切相关文件。
12、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或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办理退件、撤销过户的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并领取二手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现售合同、房地产证等相关资料;到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咨询上述房产所涉案件的具体情况,查询、复印并领取上述房产所涉案件的相关文件资料。
13、办理上述房产水、电、煤气(天然气)、物业管理、有线(数字)电视、电话、网络等过户、开户、销户、停机等手续。
受托方1有权委派本公司任何员工办理上述受托事项。受托方在其权限范围内及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方均予承认。
关键词:
离岸银行业务;交通银行;发展研究
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国内离岸银行业务四家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和存、贷款规模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交通银行的离岸银行业务资产规模最大,下文将重点研究其发展策略。2002年9月24日,交通银行离岸金融业务中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上海正式营业。交通银行离岸金融业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了开业筹备、稳健起步和加速发展几个阶段。为保证各阶段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该行及时确定了各阶段的重点核心工作,以点带面促进离岸银行业务的推进。
一、交通银行的离岸银行业务介绍
1.发展策略交通银行在离岸业务上坚持“三步走”的市场拓展战略,不断促进交行离岸银行业务的向前发展。“三步走”发展策略是,第一步:先负债业务后资产业务;第二步:先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及周边地区,后其他国内地区;第三步:先中国香港、美国、新加坡等有分支机构的地区,在其他国外地区。回顾多年来的离岸银行业务发展历程,“三步走”战略符合交行的实际情况,为离岸业务发展起到了积极指导的作用,也为交行今后离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客户定位根据离岸业务的特点,优选离岸业务的目标客户。一是综合实力雄厚,抗风险能力强的“走出去”企业;二是境外上市的企业;三是一些具有特色的“窗口”企业;四是境内关联公司为总行级客户或者分行的重点客户企业;五是具有完全现金担保能力的企业。
3.组织架构交通银行在总行层面设立了离岸金融业务中心,采用总行直接经营的业务模式。离岸金融部有七个处室组成,分别是负责全行离岸业务管理的离岸业务管理处、负责开户和汇款的离岸银行处、负责单证业务的离岸贸易融资处、负责资金管理的资金管理处、负责营销的离岸市场拓展处、负责授信业务和网银业务的综合管理处、负责会计结算的会计结算处。
4.业务规模截至2013年6月末,交通银行离岸业务资产规模为117.46亿美元,开立离岸账户23205户,离岸存款达67亿美元,贷款余额达103.02亿美元,2013年上半年累计完成国际结算量达801.64亿美元。
5.业务产品业务涉及进出口信用证结算、汇款结算、外汇资金交易、外汇买卖、贸易融资、咨询证明、账户监管、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和多方协议等,全面覆盖整个国际结算业务的产品门类,基本满足了各类客户的结算需求。
6.业务体系总行直接负责离岸银行业务发展策略和阶段目标的制定,负责调动全行资源开展离岸市场开拓工作,同时还具体负责离岸银行业务的操作管理工作,确保中后台业务操作和风险控制的落实,多年来还为离岸客户办理了涉及授信、国际结算和境外担保业务。
7.IT系统交通银行金融部采用独立的离岸531业务操作系统,交行离岸“531”系统于2012年9月21日正式切换上线。该系统是完全与境内分支机构分离的业务体系,满足了与境内业务严格分离的监管要求。
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离岸账户管理
1.离岸账户定义《交通银行离岸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称离岸账户是指非居民法人和自然人以及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规定的境内企业在交通银行离岸金融部(以下简称离岸金融部)开立的离岸账户。
2.开户流程(1)客户递交开户文件和开户申请书。客户按要求提交正本开户件,并如实填写《离岸客户开户申请书(公司用户)》。(2)柜面初审和开立账号。交行工作人员应对客户提交的开户文件进行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对客户填写的开户申请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若无法核实或资料不完整,应要求客户重新提交或补交。柜面在系统中进行反洗钱特殊名单检查。若检查通过,即可为客户先行开立账号,并注意提醒客户该账号尚未正式生效。(3)离岸金融部终审。离岸金融部负责对开户资料的完整性、表单填写的有效性、系统录入的正确性及印鉴建档的正确性进行终审。(4)查册。河南省分行将待查册公司的注册证号及公司名称,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总行离岸中心,非香港企业由当地公司注册机构将查册结果反馈给分行,香港企业由总行将查册结果反馈给分行。(5)申领“特殊机构代码赋码”。客户资料审核通过后,离岸金融部负责代法人客户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申领“特殊机构代码赋码”。(6)账户启用。离岸金融部为非居民自然人客户、成功申领“特殊机构代码赋码”的法人客户及境内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的企业开立账户,并打印开户通知书。
3.离岸账户信息变更离岸账户信息变更包括客户户名、注册地址、董事信息、联系人、联系地址等基本信息及预留银行印鉴等变更事项。发生变更客户名称、注册地址、董事信息以及银行预留印鉴后再次至柜面办理业务时,必须向柜面提交《离岸客户基本信息、网银及银信通变更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给予变更后,方可办理业务。
4.离岸账户销户法人客户在公司注销或解散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通知并向柜面提交销户申请。超过规定期限未主动办理撤销银行账户手续的,离岸金融部有权停止该账户的对外支付。已销户账户原则上一年以内不予重新办理开户。销户一年后再次申请开立账户的客户,需重新提交最新开户资料。
三、离岸银行的产品业务分析
以下三款离岸业务产品是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做的最多的也是最适合离岸客户使用的产品。下面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1.进口押汇业务(1)含义:进口押汇是指离岸银行收到境外出口商或其他银行寄来的单据后,应进口商要求向其提供短期资金融通,以信用证下代表货权的单据为质押,同时提供必要的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为开证申请人垫付货款的一种贸易融资。进口押汇业务是进口商使用最多的产品,其历史很悠久了。(2)适用客户类型:客户有进口融资需求,且客户在各行离岸业务部门有相应的授信额度。(3)产品特点:满足客户延期付汇需求。(4)风险控制: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对客户及其贸易情况有充分的了解,保证贸易背景真实。(5)费用:按照当期离岸贸易融资利率执行。(6)业务流程:首先必须向交行河南省分行提出进口押汇的授信申请。客户在得到银行批准后,向离岸业务部门提交申请的相应材料。离岸业务部门收到申请后,审核相关凭证。交行河南省分行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当期的贸易融资利率给客户进行融资。
2.出口风险参与业务(1)含义:出口风险参与业务是指境内分支机构在为其客户提供贸易金融服务的交易中,作为让渡人,将其在该笔交易中所取得的权益转让给分行离岸业务部门,分行离岸业务部作为风险参与商,为该笔交易出资和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出口风险参与是近几年来才开发出来的产品,也是深受出口商欢迎,因为它有效地帮出口商锁定了出口收汇风险。(2)适用客户类型:以出口为主营业务的贸易公司,这个公司需要锁定收汇风险、需要使用融资款项来组织生产,或需要改善财务状况等。(3)产品特点:缓解客户贸易融资需求,加强境内行出口融资竞争力。(4)风险控制:主要是收汇风险,各行必须紧紧盯住出口货物的质量等情况和进口商的经营情况。二是操作风险,业务人员必须认真仔细,避免融资后二次融资。(5)费用:一是离岸业务部门向让渡人收取风险参与的出资利息:利息=风险参与的出资额×年利率×(风险参与期限+5)/360。二是每笔风险参与业务收取手续费约为35.00美元及相关电报费用。三是预扣海外银行的费用300美元左右,多退少补。(6)业务流程:首先是客户需要向在岸银行提交出口风险参与的授信申请,在岸银行要了解自己银行或者其他银行有否资金,同时落实客户资金保证和是否合规。在得到在岸银行的明确同意后才能办理相关业务。
3.外保内贷业务(1)含义:外保内贷是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外、债务人和受益人注册地均在境内的跨境担保。它能够帮助境内企业在无法提供让境内金融机构认可的担保能力的情况下,通过境外公司或者个人的有效担保,在境内金融机构融到所需的资金。外报内贷业务是我国各地招商引资所首选的产品。(2)适用客户类型:适合境外公司拥有较多的资金或者较强实力,而其在境内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境内企业需要流动资金贷款等的相关客户。(3)产品特点:借助境外公司实力,帮助境内公司实现发展;境外资金无需汇入国内,免除资金退出时面临的众多不确定因素。(4)风险控制:一是境内公司的借款用途以及自身的还款来源需要重点关注。二是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对境内公司经营状况做好检查跟踪工作,防范风险。(5)费用:按规定收取境外公司担保费费用,一般为每季度收取千分之五的担保费。二是境内银行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收取贷款利息。(6)业务流程:离在岸客户需要分别向离岸银行业务部门和在岸银行业务部门提出授信申请。离岸银行业务部门和在岸银行业务部门分别按照权限和授信要求对客户提出的授信申请进行审批。客户在获得银行的同意后要签订相关授信协议,在岸行要在规定日期向外汇管理局进行报备。
四、总结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离岸银行业务也蓬勃发展。交通银行的离岸银行业务是我国离岸银行发展的楷模。本文以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为例,从离岸银行业务的发展模式、账户办理和主要业务产品三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希望能进一步促进交通银行离岸业务的发展,也为我国其他离岸银行开展离岸业务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崔威.论我国商业银行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D].长沙:湖南大学,2002.
[2]钱巍.我国商业银行离岸业务发展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06.
下文以某地区专员办某处和某部直属单位基建项目为例,对《财政直接支付网上审核系统》申报的重要意义予以论证。
1 操作流程和意义
财政直接支付操作流程一般分为七大部分。
(1)上传每个项目的基础资料。包括工可、初步设计、投资批复等资料的上传。
(2)上传支付资料,包括工程类、物品及服务类等。
(3)预算单位填写《支付申请书》。
(4)专员办在《支付申请书》上盖章,签署审核意见。
(5)将《支付申请书》报送部财务司会计处。
(6)会计处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
(7)财政部支付指令,直接支付收款方。
财政直接支付这种管理方式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管理和合理的使用国有资金。通过软件上报和财务实报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提高了办公效率、节约了办公成本,更好的杜绝了腐败等现象的发生。对国有资金的监管也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对基本建设项目中国有资金的财政支付起着重要的意义。
2 职能和审核流程
2.1 条件和职能
基本建设中涉及到国拨资金的项目(包括车辆购置税的国有资金)都应纳入到财政直接支付的范畴中,并结合资金拨付情况和合同签订的工程进度情况给予直接支付。
审核职能包括:一是事前调查。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如资金来源情况、概算批复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工程进展情况(工程形象进度)、配套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以保证申报审核的真实性;二是合规性审核。即对单位申报的用款申请是否按照合规性要素申报,资金支付是否合理合法并签署审核意见。三是事后监督,即对审核支付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2.2 审核内容及申报流程
专员办对国库直拨制度改革试点资金直接支付的用款申请审核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审核预算单位的《支付申请书》是否按规定要求填写、手续是否完备、有关资料是否齐全。
(2)审核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所列项目是否符合项目概算、项目预算和项目支出范围。项目资金申请是否按照财政部下达的用款计划和预算控制数执行。
(3)审核预算单位是否根据合同条款支付资金。包括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供货商账号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
(4)审核预算单位是否按项目进度申请使用资金,是否按照提供的监理或审计认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三张表之间是否存在对应关系,工程竣工结算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审核预算单位配套资金是否到位。有多项资金来源的项目,审核是否按照融资比例、工程进度支付资金。对由于配套资金没有落实到位或没有及时投入使用,而使工程建设进度受到重大影响的,专员办有权签署“不同意上报”意见,在配套资金到位后,专员办再按照规定程序审核申请资金。
(6)审核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及其他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审核申报流程内容如下:
(1)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或一级预算单位批复的分解用款计划和实际用款需要,填写《支付申请书》。
(2)一级预算单位本级的基建采购支出报当地专员办审核,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直接报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核批;二级及二级以下基层预算单位的基建项目的工程采购支出和物品、服务项目的采购支出用款申请,报当地专员办审核;支付申请的报送应附有关基础资料和申请资料。
(3)专员办在审核中同上级主管单位有不同意见、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由双方各自签署意见报财政部按财库[2002]28号文确定是否支付。
(4)专员办在《支付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预算单位将《支付申请书》报上一级预算单位,由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审核汇总本级和下属各级预算单位的所有支付申请,报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审批,支付指令。
3 重要性和必要性
基本建设项目推行财政直接支付不仅有利于加强财政部门对国有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而且能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从而利于增强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的宏观调控能力,来解决基建工程中出现的腐败等其他问题。
就目前的试行来看,通过财政直接支付这种方式是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对国有资金更好的发挥作用也是起到了有效的保证,对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4 存在的问题
4.1 程序问题
就现阶段而言,财务直接支付的审核程序还是较为复杂的,时间也较长,有时会影响到施工单位的资金到位情况。比如,不管申请的这笔直拨费用是多少金额,都需要财政部的地区专员进行四级审核,在资料不出现任何问题的前提下都需要几个工作日才能完成,审核完毕后还要再由建设单位的财务人员带上财务相关资料亲自跑到专业办盖章才能完成拨付资金的整个流程,使得建设单位需要花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在申请的程序上。建设单位也因此经常接到施工单位催工程款的电话和书面材料等。
4.2 业务能力问题
作为专员办工作人员,在基本建设项目的实际操作中,由于财政专员对基本建设项目的流程和管理等技术层面不是十分熟悉,有时会影响到基建项目的工作开展。
作为建设单位,财务人员和基建人员都要去学习财政部关于直接支付软件的实际应用和了解财政部对于直拨的相关业务知识。基建人员对于财务知识的了解和学习在很多时候都是有限的,对于软件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有难度的。
4.3 审价问题
在基本建设项目中,审价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目前,财政专员给建设单位留下的印象是只对项目的合规性和程序性进行审核,而对价格方面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未做过多的关注。
5 改进措施
从上文可以看出,我国基本建设项目试行财政直接支付的管理方式是十分正确的,也是发展的要求和趋势,但在开展这项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1)增强专员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学习,提高应对问题的能力。
(2)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无纸化办公。
(3)深入基层,多与基层单位沟通,对于基层单位对软件提出的问题予以重视,并不断提升软件的效能。
企业网银这个不容小觑的电子渠道,正快速发展成为对企业现有运营模式的革新力量,是帮助客户稳步进入电子贸易新时代强而有力的助推器,也是帮助客户以及他们的贸易伙伴在贸易交易过程中实现效益最大化和资源最优化的有效金融工具。
银企直连——赊账贸易融资新通道
市场上处于供应链上下游的贸易客户,或许时常在为如何节省贸易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绞尽脑汁。随着客户业务量的增长,企业的销售网络覆盖全国,而伴随之增长的是其与供应商和经销商之间的贸易及资金往来。
目前,各大银行都提供赊账贸易融资,帮助客户利用适合的融资产品优化企业现金流。同时这类产品也带来了一个新课题——如何摆脱传统纸质发票文件递送带来的繁复流程,更快更有效地缩短融资申请周期,提高融资效率呢?尽管越来越多的客户有了共享服务中心 (Shared Service Centre) 集中处理分散各地的子公司及其供应链的贸易业务,但物理递送文件、授权人签字盖章不可避免地拉长了整个融资从申请到放款的周期;与此同时,银行在收到相关申请材料后,需逐一审核并将相关信息手工输入系统,加重了后台集中处理和放款速度的压力。
渣打银行利用银企直连平台,提供企业客户赊账贸易融资的新通道,并搭建银企之间更为有效、安全的运营体系。客户端的操作员通过企业端口直接批量上传发票和相关的文件并提交融资申请;授权人在网上审批授权后将融资申请发送至银行端进行处理;银行收到客户通过网银提交的融资申请后,核对相关的文件并将贷款发放至客户供应商的银行账户。
通过Straight2Bank银企直连方案的实施,渣打一方面成功地将客户从纸质的融资申请和大量发票的手工处理中解脱出来,实现了无纸化赊账贸易融资,节约人力成本且提高了操作效率;另一方面由于客户端数据直接导入银行后台系统,银行能快速处理客户提交的融资申请,大大缩短了融资申请周期,提高了融资效率。值得一提的是,客户还能通过网银对融资状态一目了然,并可根据自身需要定制不同内容及格式的报告并选择自动发送, 在节省成本及提高效率的同时,又增加了融资过程的透明度,可谓一石三鸟。
电子汇票——买方融资新航标
客户在华业务量的节节攀升,使得其与各经销商之间实现更为简捷和快速的应收账款资金回笼日显重要——客户希望通过银行改善现行的纸质买方融资解决方案,从而释放应收账款中的现金流。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缩短应收账款期限是客户贸易融资的关键点。
作为首批与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直连的外资银行,渣打银行一直在发掘和满足客户在电子汇票业务方面的需求,并致力于不仅仅为客户,也为客户的经销商设计一整套完整的买方融资方案。这类融资方案将各家经销商加入电票系统,全面实现商票及银票贴现的电子化。当经销商通过Straight2Bank的电票系统向客户出具电子汇票之后,客户接收该汇票并向银行提交电子贴现申请;银行在收到申请并审核通过相应的材料后,根据各家经销商的融资额度放款至客户账户,并于汇票到期日,根据经销商的融资金额自动从他们的银行账户中进行收款。
渣打银行Straight2Bank提供的电子汇票解决方案不但简化了操作流程,提高了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增进了客户与其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关系,为其今后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受到了客户的积极回应和好评。
通过这样一套电子金融解决方案,渣打银行成为市场上屈指可数成功将电子汇票融入买方融资产品的银行,并成功实现了“三赢”的局面:客户更快更有效地从经销商处收回应收账款,拥有更健康充足的现金流;客户的经销商享受了优惠的融资方案,解决了自身在应付账款周期内可能会遇到资金捉襟见肘的问题,同时也能通过网银及时了解到商票的状态以及融资额度的使用状况;银行在提供了买方融资电子解决方案的过程中降低了营运操作成本,同时也挖掘了客户经销商的商业发展潜力,助其稳步成长。
渣打银行的买方融资产品除了可以结合电子汇票业务之外,还提供包括装运前融资和装运后融资在内的各种灵活方案,分别适用于选择订单和发票进行融资的情形,为客户及其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提供更全面和周到的服务以满足他们的特定需求。
多箭齐发——企业网银新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