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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助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统筹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学习和政府、主管部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
3、配合集团安全部门和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到公司下属工厂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4、组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各下属工厂或者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各种岗位责任制度》和《安全奖惩制度》。
二、负责公司新建、改建项目报批、建设、验收等工作
1、水溶肥项目
公司于2020年3月在青海海西地区新建一套3万吨/年的水溶肥装置,本人兼任水溶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建设期2020年3月-2021年5月,工作如下:
(1)组织人员与设计单位共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组织人员向当地的项目主管部门报批相关手续,包括建设部门、消防部门、安全部门和环境部门。
(3)与设计单位确定项目设计方案,包括工艺流程、基础施工、配套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等的设计方案。
(4)确定监理单位。
(5)安排现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对各施工单位进行进厂前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6)组织人员编制项目投产后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氯化钾车间技改项目
本人兼任青海钾肥公司的副总工程师,负责钾肥公司新建项目和改造项目的整体建设,项目建设期2020年11月-2021年7月。
(1)组织钾肥公司生产部门和安全部门向当地的项目主管部门开展相关的项目手续报批工作,包括建设手续、消防安全手续和环保手续等。
(2)确定改造项目的整体方案,包括工艺改造、设备改造、消防安全和环保设施等。
(3)安排钾肥公司安全部门确定项目监理单位,并组织对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布置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
(4)组织人员编制项目改造后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面临的根本性问题是单位为确保自身消防安全而在消防安全措施、设施、管理方面进行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以及正确处理生产经营与消防安全中可能存在的矛盾冲突。消防安全投入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在市场竞争中,单位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存在减少消防安全投入,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倾向,普遍存在对政府部门消防安全服务的依赖和“搭便车”现象。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投资主体和规模的不同,其风险偏好、安全投入意愿和消防安全守法意识差别很大,其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程度差别也很大。概括分析,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主要有以下原因:①中小企业消防安全法制观念淡薄,风险偏好、侥幸心理强,不想不愿进行消防安全投入、履行消防工作职责;②部分单位履职能力欠缺,至使消防安全责任不能充分落实;③有的单位在消防安全与其它利益冲突时,倾向于让消防安全让步,违反消防法规,造成隐患突出;④部分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对政府部门、消防机构依赖性强,被动应付。相当多的单位上述问题兼而有之。
2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社会治理体系构成及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2.1体系构成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均明确和强调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其体系构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组成:①明确了主要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②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③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消防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等职责;④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加强对辖区内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以及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等群众性消防工作的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和举报。消防技术服务也进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此外,国家有关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中正逐步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纳入信用评价之中。
2.2存在的问题
由于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社会治理体系是由单位自治、县级以上政府宏观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执法、基层政府监督检查与协助监管、村居民委员会群众性消防工作(以上二者也称为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社会监督(包括社会信用调节、舆论监督与公众监督)以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等方面构成。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职责不落实,与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因有关外,也与社会治理体系各有关环节工作缺失、推动不力的外因有关。经调查,笔者认为消防安全社会治理存在以下问题:(1)政府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中重消防事业发展、轻部门履职监督;重服务经济发展、轻安全程序保障。(2)行业系统部门监管责职意识不强、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弱。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独立履职效果差。(3)当前消防机构及派出所在实施消防监督抽查与执法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①在监督抽查中重实体隐患和程序违法的检查,轻单位履职行为的检查,产生包办代替的印象;部分消防监督员群众工作意识和能力不强,重执法、轻交流,不能使监督检查有效发挥向宣传教育作用;②执法活动中,还存在如检查后不在当场填写检查记录表,只叫被检查单位陪同检查人员在表上签个字,归队后再补填表等,既起不到宣传教育和指导作用,又未能保障单位陈述与申辩的权利,进而引起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异议的不规范行为;③现行《消防法》对单位不依法履职的处罚规定,不能使监督执法服务充分发挥促使单位主动履职的高效杠杆作用;④在公安机关内部分级监督机制上消防监督机构的抽查单位的范围仅限于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录入系统中的其它一、二级的一般单位,大量的三级重点单位与一般单位由监督力量与业务薄弱的派出所去抽查,客观上造成了一些未列入重点监督的单位长期游离于有质量的监督检查之外;⑤公安派出所的工作重心难以落在消防监督方面,派出所消防民警、社区民警的消防监督管理能力还比较弱,也未能充分将消防监督作为主责、主业来落实,存在被动应付、糊差使现象。(4)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①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办事机构及其制度未能真正运行;②消防设施、队伍等资金能解决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得到解决,但消防安全检查、宣传等需要人经常性去落实的工作难以坚持和落实到位。网格化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检查方面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有何抓手,即工作的职责定位不够明确;同时,网格化管理人员的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不够支撑其有效开展工作,以致其畏惧消防工作责任而不愿担责、不能职;③考核标准中过于重视有形的事项,对有形的工作要求过多过高,难免走上形式主义,而群众性工作大多是在无形中落实地。(5)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从业人员和专业队伍还不足、不强,尚未形成一个社会应用广、普遍认可的行业,从业人员和单位的资格、资质许可正在规范中,过渡期内还存在队伍良莠不齐、服务内容和工作标准不统一,以及恶意竞争降低服务质量等问题。另外,由于消防技术服务的非强制性,还存在较多单位未委托专业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年度全面检测要求未能落实等问题。此外,社会消防监督方面,利用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主动履职方面还没有系统的举措。
3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社会治理对策
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关系最大的还是经济问题。规模小或投资主体实力弱的企业,它首先考虑的是企业的生存发展的需要,对安全的需要就会降低,风险偏好就强烈,消防安全投入就很低;企业具有一定的生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其安全的需要、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安全的意识就会提升,风险偏好就会降低,消防安全投入就会提高;当企业发展壮大,品牌意识提升,重视商业信誉,就会考虑火灾事故对生产经营及履约能力的影响、对企业形象的影响,对市场占有率的影响,风险偏好就会进一步降低,消防安全标准就会更高,投入更多。因此,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社会治理就应当充分应用市场经济规律,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单位的生存发展,充分利用经济、行政、法律、舆论、信用等手段和机制,通过《消防法》及其配套法规的修订,完善消防法律规范体系,运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等社会治理方式,落实外部的监督制约与服务措施,科学加强和合理分配公共服务资源,促使单位依法正确处理消防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主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1经济与信用方面
(1)加快推进消防安全责任保险的应用,通过对消防安全责任险投保条件的规定和保险费率的调节,促进企业加强消防安全投入与管理。(2)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罚款处罚的上限设定,由各地省级消防机构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单位规模、违法行为情节轻重与影响面等因素分类分级科学制订裁量标准,严格落实消防执法,切实加大单位消防违法行为的成本。(3)参照《安全生产法》,抓住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关键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相关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及其造成的火灾后果,尚未构成犯罪的,增加实施款罚处罚和职务限制的规定。(4)在规模以上企业大力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等级评定机制,纳入企业信用评定体系。同时,依法公示单位的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及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信息。从而影响市场对企业用工、产品与服务的选择。(5)大力发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其消防技术服务行为,促使其提供价廉物美的消防安全技术服务,让单位能够主动选择专业的消防技术服务,从而降低单位和社会消防管理的总成本。
3.2行政与法律方面
(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型公共服务供给。①政府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理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消防安全监管的处室,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干部;②乡镇、街道和村居“两委”明确与落实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或将消防业务落实到相应网格管理员;③结合公安改革稳定消防机构监督员队伍,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力量,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业务建设;④加强部门间及其与基层的工作联动,合理分解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服务任务。正确处理条块结合消防监管业务分工与协作,正确处理行业、部门监督检查与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的关系,正确处理部门监管与基层网格群众性工作的关系,统筹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做到行业单位有监管、重点对象有重点监督、一般单位与小场所有普及性的基层网格化检查指导服务;⑤切实加强从部门到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干部与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大力提升其履职意识和能力。(2)改革对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与执法机制。首先,循序渐进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等基础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单位分类分级消防基础信息库。在此基础上,改变目前消防机构仅抽查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入住一、二级重点单位建筑中的一般单位,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它一般单位和小场所都由公安派所抽查的机制。实行由消防机构抽查合理比例本级列管的重点单位,抽查合理比例下级列管单位,也可以开展分类重点抽查,对下级列管的单位任一级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抽查后一定周期内不重复抽查,以增加监督抽查的覆盖面,避免一些非重点单位长期得不到高质量的抽查,也可以克服消防执法的地方阻力,同时可以加强对下级列管工作的监督指导。(3)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监管的部门联动与考核。依托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履行消防安全检查职责与消防机构监督执法之间的衔接与联动机制,切实增强政府治理的合力。同时,在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从对单位监管的数量、质量和效果等方面,加大对部门履职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促使部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4)用足用好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手段是促使单位主动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和保障。消防机构和派出所要强化行政执法是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用足用好消防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执法的杠杆效应推动单位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职责。
通过自查和检查达到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伤亡事故控制在考核指标之内,促进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按照建设部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重点检查预拌混凝土质量。
(二)安全生产。按照《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模板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79号)、《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开展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77号)部署,重点检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临边围护。
(三)防火安全。按照市建设与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30号)、《市区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通知》6号)的要求开展建设工程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阻燃安全网使用情况和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年度建设工程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四)起重机械。按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52号)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部第166号令、省厅和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规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
(五)文明施工。《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施工现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通知》109号)、《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城市建设战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与整治工作的通知》17号)的要求开展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重点检查场地硬化、食堂、宿舍、厕所卫生整洁。
(六)人员到位履职。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和《市区建设局关于开展施工及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专项检查的通知》51号)开展施工、监理管理班子主要成员到岗履职情况检查。
(七)劳务管理。按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26号)文件要求开展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三、检查时间
(一)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即日起到10月11日,由监理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建设、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单位、劳务单位联合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报告送区质安站。
(二)10月12日至10月20日我局各检查组开展大检查。
(三)为整合提高监管力度,将邀请区安监局、区执法局、区人劳局、区消防大队联合检查。
(四)我局将在第三季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形势分析会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检查程序
(一)各检查组分别听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二)各检查组检查内业资料和项目备案人员到位情况。
(三)各检查组检查现场。
(四)各检查组口头反馈检查情况。
(五)各检查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
五、其它要求
(一)下发方案。县安办制定下发了《《县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确认分工。
(二)严格考核,确保成效。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凡因工作部署不及时、敷衍了事,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安委办将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直接以“零分”处理。
二、检查情况
(一)危化品安全检查成效显著。重点从销售、储存和运输环节开展检查。对全县9家加油站的道路运输试行严格监控,防止汽柴油运输过程中泄漏事故的发生。同时结合维稳工作的需要,要求各加油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不得零售散装汽柴油。
(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取得重大进展。一是突出重点,加大路面监控和管理力度,设立了综合执法卡点,对事故易发路段和超速违章行为,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治理;二是加强了对s317、s318及县乡村道重点路段的隐患排查,对客运班线进行了全面清查,及时增设了各类警示标识标牌和波形护栏,完善了标线和减速带灯安全设施;三是加大了对拖拉机、摩托车等非机动车辆违规载人安全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四是对过境客运车辆严格管控,要求其夜间不得在境内道路上行驶;五是对县汽车客运站和翔云运业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客运企业切实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等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三)确保消防领域安全平稳。深入超市、宾馆、集贸市场、寺庙、公共娱乐场所等单位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四)筑牢市场监管防线,保卫“舌尖上的安全”。以辖区大型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经营者为检查对象,重点查看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肉及肉制品是否有明确的购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有毒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五无”产品等问题。检查中,执法人员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购销台帐、质量把关、质量承诺、不合格肉品退市等制度,切实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同时对当前市场消费热点食品鲜肉、鱼等进行了抽检。
(五)从源头上把关,确保燃气使用安全。对液化气充装站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规范了液化气充装和经营秩序,同时对餐饮、宾馆等场所用气来源、燃气管道、环境条件、安全设施、气瓶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防止泄露和爆炸,有效杜绝了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筑牢“三道墙”,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一是筑牢防火包保墙。严格落实县乡(镇)村干部和护林员的工作责任,实现县级领导包片、乡(镇)党政负责人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做到林有人护、户有人管、责有人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严肃纪律,杜绝离岗;二是筑牢防火宣传墙。在全县各主要路口设立宣传牌和检查站,对来往车辆人群进行检查并宣传教育,组成宣传车队循环播放护林防火安全知识,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三是筑牢防火巡查墙。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安排专人对特殊人群进行管护,安排各村护林员在村内来回巡逻,发现有火源或火灾隐患的,及时现场处理,严防火情火警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加强农村自建房屋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一是将农村自建房屋安全监管工作列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延伸至村组一线,屋屋细化分解监管职责,逐级夯实监管任务,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和责任到位;二是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农村自建房屋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和巡查,及时排查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打击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建筑施工安全环境;三是对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区域,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相互配合,及时进行联合整治,强化联合执法,突出上下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特别是加强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在履职尽责方面的督查督导力度,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严厉问责;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全面推进。狠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旅游、农村生产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了重点隐患的跟踪治理,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安全监管水平有效提升。
疫情期间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交通运输等领域开展专项暗访检查,截止目前,全县共组织暗访检查组198个,组织暗访检查人员701人,暗访生产经营单位(场所)168个,暗访发现隐患86个,已整改完成72个。通过暗访检查和精准督查,推动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了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了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了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遏制了重特大事故,截至目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三、存在问题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推进仍旧不平衡。部分单位存在工作安排、检查记录、台账等资料不规范、不健全等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彻底,隐患治理不及时。
(二)“打非治违”力度仍需加强。个别监管部门当担意识不强,执法不严,打击不力,非法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不够,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基础台账不完善,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二、主要目标:
1.杜绝特别重大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
3.盗窃金库、抢劫运钞车和储蓄网点案件得到有效控制;
4.全县邮政储蓄营业场所、ATM自动取款机安防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5.全县邮政金库(固定金库和移动金库)达标率达到100%;
6.杜绝企业发生,实现企业稳定和谐。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努力把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1.努力抓好集团公司出台的《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规定》和《邮政金融资金案件责任查究规定》等“三个规定”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按照集团公司“三个规定”检查频次、内容和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是要加强对金库、营业网点(包括一类网点)、押钞等安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资金和职工人身安全。
2.坚持领导干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安全保卫干部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安保部门履职考核内容和标准,通过检查考核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成效地正常开展。
(二)强化安全管理。
要加强安全教育,严格制度落实。特别是要强化金融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督促他们按章操作。要加强网点管理,配合邮储银行抓好二类网点和网点的稽核检查工作,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和邮储资金安全。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确保机要通信万无一失。要加强车辆管理,确保交通安全。要纵深推进“问题管理”,发动全员主动查找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杜绝事故隐患。
(三)努力抓好安全防范设施建设。
1.继续抓好全县邮政储蓄网点、金库、ATM机安防设施的维护、更新改造工作
2.做好全县二类、网点联动门维保工作。
(四)加强安保队伍的培训和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安保人员的素质。
在企业深化改革过程中,将注意安全保卫队伍的稳定,切实注意保留和充实必要的保卫工作干部,切实解决安全保卫工作必须的装备。同时,将加强对保卫人员的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集团公司出台的《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规定》和《邮政金融资金案件责任查究规定》等“三个规定”文件、新《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安全保卫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邮政内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强化综合管理,规范安全监管,努力构建平安和谐企业。一是认真抓好年初综合治理《责任状》的签订,把综治责任层层分解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化解企业内部矛盾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为重点,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力争全年全县邮政不发生较大案件、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二是抓好年中和年度检查考评工作,推动综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三是紧密配合县综治办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参与评优创先活动。四是密切关注企业改革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切实抓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经常深入基层,及时发现和掌握各基层单位的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及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努力把影响稳定的苗头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初始阶段,防止发生不安定事端。
(六)抓好案件的督办和查处工作,为企业尽量减少损失。
(二)继续落实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制度,做好农村家宴食品卫生指导服务,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率达90%。
(三)做好白酒、肉及肉制品、“大桶水”等大宗食品食材,以及食品包装等相关材料的监督检查,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
(四)全面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强化小卖铺、小商铺、小餐馆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五)强化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一是开展“违禁超限”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白酒、酱油、醋中塑化剂、鲜乳中黄曲霉毒素M1、调味料中苏丹红和罗丹明B、婴幼儿奶粉中阪崎肠杆菌等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
二是开展“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密排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领域,严厉打击过期食品、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组织开展好清剿“黑窝点”攻坚战。
三是加强农村家宴管理。集中整治农村家宴中的不规范行为,落实5桌以上聚餐申报制度,对厨师进行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对农村流动厨师实行备案管理,定期开展健康检查,督促实行亮证经营。重点强化许可准入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
四是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实施期间,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加强各监管部门和监管环节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进一步落实报告、通报、交办、督办和联系会议制度,真正形成监管合力。
严格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药械质量监管,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提升药品稽查工作效能。加强药品广告监管。
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对缓解体力疲劳、减肥和辅助降血糖类保健食品和宣称美白、祛痘、祛斑、染发类等化妆品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加大对假冒伪劣保化产品的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秩序。
加大《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力度,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素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组织集中培训,加强舆情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修订完善《__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__镇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研判和应急处置,加大正面引导力度。
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最高形式,也是实行厂务公开的重要载体。我始终把加强民主管理,强化群众监督,完善职代会制度,作为工会的重要工作。凡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出台都要经过职代会会议通过,都充分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有关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会议讨论和审议;职代会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二、组织协调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我按照省电力公司党组惩防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着重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成立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二是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部门业绩合同;三是把惩防体系建设与内控体系建设相结合;四是把惩防体系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
三、关心职工人身安全,加强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计划生育等管理
在关心职工人身安全上,我主要抓好安全培训和安全检查两件工作,通过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通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以此维护本公司长期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在加强离退休(老干部)工作上,我一是落实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确保离退休(老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二是逢节假日上门慰问,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每个离退休(老干部)的心坎里。同时树立计划生育是国策观念,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全公司多年来没有发生超生和计划外生育现象。
四、加强对工会会费的管理
在加强对工会会费的管理上,我一是健全工会会费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审批,确保工会会费使用合理,体现勤俭、节约、有效的原则。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人员行为,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企业财产和作业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施工HSE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安全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各项施工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集团、销售公司安全生产禁令,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抵制三违现象,纠正违章作业。
二、主动接受施工维修作业方面的安全相关教育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有效识别和分析作业中潜在风险和危害,学习并熟练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突发状况时的妥善有效应对措施,确保人员生命、财产以及环境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三、按规定着装,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在爆炸危险区域内施工,着防静电服,使用防爆工具。
四、不携带火种、手机进入施工区,不在禁烟区域内吸烟,不在岗饮酒,酒后不上岗。
五、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无操作证不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
六、按规定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无作业许可证不进行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破土和高处作业。
七、未经允许不进入非施工区域或跨越警戒线。
八、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九、如遇恶劣天气不进行施工。
十、施工完毕后,清理好现场,不留下安全隐患。 本人进入加油站施工现场前,接受了 加油站开展的施工作业前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懂得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初期火灾的扑救,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及应对措施已了解并熟练掌握。本人将严格遵守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并认真履行以上承诺。
承诺人: x x x
安全施工承诺书
为确保****项目施工安全,本次项目施工负责人: 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焊接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用电作业人员、砌筑作业人员、登高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 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文
为了确保 (项目名称)项目生产施工安全,我作为 (企业名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确保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本公司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本项目上得到认真落实。
二、加强项目班子建设和管理,按照工程规模、施工技术难度和工程管理需要等情况,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明确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和职责,加强对项目管理班子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监督,确保项目安全保证体系运转正常,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该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到位。
四、建立企业技术管理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该项目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实施审核审批,确保方案切实可行、安全可靠、严格实施。
五、建立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该项目各种设备、设施实施严格管理,确保安拆使用安全。
六、建立企业安全检查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工程项目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定期带班检查规定,公司对该项目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监督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七、建立企业分包施工队伍管理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到位。
八、建立项目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监督落实该项目安全费用合理使用,确保项目安全投入。
九、建立本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监督落实重大危险源跟踪监控及企业标准在该项目得到有效实施,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加强项目安全绩效考核奖惩,如本项目安全管理不力的,及时对项目部进行整顿和人员调整。
十一、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做好应急准备,一旦该项目发生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做好事故救援、现场保护及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不落实,愿接受处理。
以上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自己保存,对照落实;另两份分别交建设单位和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对此承诺予以监督。
县经信局和农网办高度重视农电安全工作,12月22日至29日,会同县水务局、安监局组建3个工作组,由三名副局长带队深入全县供电企业及供区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前进行了统一培训,制定了《县农村配电网络安全检查评分细则》,明确了检查内容、方法和工作要求,对15家发供电企业,采用事先不打招呼直接赴现场、不听汇报直接查阅资料、询问领导及员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电力企业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建议,要求对照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此次检查突出五个重点:一是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及履职情况。二是安全生产制度及执行情况。三是主要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四是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五是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通过检查,督促了各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大部分企业都已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专(兼)职安全人员,做到了有机构、有制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能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能积极组织职工安规培训和考试,持证上岗制度落实较好。通过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36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16份,并限期整改,定期复查。综合全县电力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不落实。个别企业年初未签订安全生责任书,未落实专兼职安全生产员,员工未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未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如:红渠电站未签订2014年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员未取得安全员资格证上岗。
2、电网安全隐患严重。由于投入不足,小水电供区未实施农网改造,木电杆多,线路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档距跨度大,线径小,长期超负荷带病运行,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如:西清电业公司汇滩供区低压线全部使用木质电杆且电杆高度不够;电力公司供区村3社220V线路对地距离不够,村一社低压线路老化;桃园电站工地线路凌乱,对地对物安全距离不够,消防器材未定期检修,灭火器超过使用期且受潮严重。
3、小水电站,由于建设年代久远,生产设备陈旧老化,未全面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进度缓慢;人员技术素质较低,规范管理差,潜在安全隐患较多。机械传动部分无防护罩,设施设备未进行评级和编号挂牌。小水电站对发供电设备设施提出保护的水平参差不齐,部份小水电企业不能及时排除故障,可能导致主网跳闸事故的发生,严重威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4、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小水电供区资产清理后,对低压供电设施维护和隐患整治无积极性,不愿意再投入,存在的隐患不能完全消除。S101线升级改造,造成新的安全隐患未整治。上关10KV、上银10KV线路,由于业主单位未支付补助资金,迁改不及时,S101线道路施工,部分电杆基础破坏,随时都有倒杆断线涉及施工、行人触电的危险,同时危及110KV寨坡变电站安全运行。
5、高低压线路障碍多,进户线、广播通讯线路交叉,用户用电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入户线路零乱,线径小,导线老化严重。
6、用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具体,造成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如赶场供电公司年内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下两电站排查的安全隐患未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治。
7、个别企业两票三制执行不到位。工作票未执行,操作票填写不规范。
8、安全工器具、消防器材未配备齐全,无台账,未定置摆放。
9、配电台区警示标志不齐全,变压器未按规定校验。如乡街道变压器跌落开关、接地装置锈蚀严重。镇村4社变台开关箱锈蚀严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促进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维护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郑新公司1号文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结合矿井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于年末研究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相关指标。各科室、区队根据矿1号文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到每个班组,每个员工,严格落实、严格考核,确保公司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以年度为周期,主要依据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按照上级及郑新公司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矿井1号文,明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要具体明确,根据需要综合确定,充分体现先进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五条安全检查科于每年年底前牵头组织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征求有关领导、科室意见后,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建议,提交矿委讨论确定。
第六条矿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是各部门分目标制定的依据,各单位要服从矿井总体目标,逐级细化分解责任目标,明确各单位、各科室及个人的目标任务。
第七条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层层分解、逐级保证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
第八条安全生产目标分为事故控制目标和安全工作目标。事故控制目标是以零事故为奋斗方向,根据矿井发展实际,制定的考核目标。安全工作目标是通过安全基础管理,达到的上级部门要求安全工作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防范:体现“零死亡”;
2.灾害治理:体现瓦斯“零超限”、“零透水”、“零自燃”;
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有效管控,杜绝重大事故隐患;
4.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率和合格率全面达到100%;
5.职业安全健康:体现职业病例“零增加”;
6.其他安全生产目标。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第九条逐级分解安全生产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每名员工都必须与本单位负责人、每个单位都必须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包保保障体系,安全检查科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进行监控督察。
第十条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保障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的工作措施,责任分解到人,并加强安全生产目标效果评估等,定期针对目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通报,制定改进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科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方案,要有考核指标、奖惩措施,充分利用经济杠杆,调动所有人员落实安全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每季度对照我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表》,对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工作不落实、落实进度缓慢、落实标准低的,一律对相关责任科队及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罚。每季度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未按时完成的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在当月工资中落实兑现(当月工资是指考核月份工资)。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各部门逐级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研究制订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的保障措施,安全检查科负责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
第十三条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月度和季度安全工作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确定改进安全生产目标的措施和工作重点,指导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注重岗位达标,过程达标,专业达标,持续保持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
第十五条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源头管控,加大隐患排查分级治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十六条强化重大灾害防治,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细则》、《河南省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河南省防治瓦斯“三个”十条等法律法规,排查矿井重大风险,超前制定管控方案,实施有效防范。
第十七条强化应急管理,及时补充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八条 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强化职业危害因素源头治理和个体防护,并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第十九条严格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执行,按照吨煤30元安全费用提取标准,足额提取,专款专用,为安全生产提供资金保障。
第二十条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员工培训力度,强化员工技能培训,稳步提升员工素养。
第二十一条严格副总以上领导带班、区队跟班及值班制度,强化安全过程管控,严格现场时时达标。
第二十二条优化劳动组织管理,强化合理组织生产,减少生产环节,优化生产工艺,减少井下作业人员,实现少人则安,无人则安。
第二十三条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追责力度,严格履职考核,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追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严格事故报告制度,杜绝瞒报、迟报、漏报。凡发生瞒报和迟报一律追究责任。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六条安全检查科牵头组织每季度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按矿相关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