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年度宣传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02-28 00: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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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年度宣传方案

篇(1)

第二条 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注重实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 绩效考核不溯及既往,只对本考核年度工作作出评价,上一考核年度及之前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不计入本年度的绩效。

第四条 本绩效考核办法采用千分制的记分方法,由审判业务、综合管理指标及内部评价组成,满分为1000分。另设加分、扣分项目,作为补充。

第五条 审判业务项目满分为600分,综合管理项目满分为350分,内部、外部评价满分为50分。

第二章 审判业务

第六条 审判业务的绩效考核包括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涉诉处理督查工作、个案评查工作等有关内容。

第七条 结案率不低于90%的,得30分,每低1%减1分。

结案率=年度实际结案数/年度收案总数(含旧存)×100%。结案数以裁判文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案件数为准。

(考核职能部门: 研究室 月通报 年终汇总)

第八条 基层法院未发生超审限现象的,得30分,每发现超审限案件1件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研究室 月通报 年终汇总)

第九条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不低于50%,得80分。每低1%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研究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条 上诉改判率的考核,满分为50分。上诉案件改判数占一审结案数的百分率即为上诉改判率。上诉改判率每1%减3分。

民事(行政)案件经市法院调解(协调)结案的,不计入改判案件数。

(考核职能部门: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一条 上诉发回重审率的考核,满分为50分。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数占一审结案数的百分率即为上诉发回重审率。上诉发回重审率每1%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二条 再审改判率的考核,满分为50分。再审改判数占基层法院生效案件总数的百分率即为再审改判率。再审改判率每1‰减5分。

(考核职能部门: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三条 再审发回重审率,满分为50分。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数占生效案件总数的百分率即为再审发回重审率。再审发回重审率每1‰减5分。

(考核职能部门: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四条 涉法涉诉及督查联络工作的考核,满分80分。接访处理督查办公室对10个基层法院涉法涉诉及督查联络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8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3分。

(考核职能部门:接访处理督查办公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五条 执行工作的考核,满分80分。

执行局对10个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8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3分。

(考核职能部门: 执行局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六条 赔偿工作的考核,满分20分。基层法院每发生一起国家赔偿案件减5分;在规定期限内不做出赔偿决定的减5分;法定时限内不能按时赔偿的减5分。

(考核职能部门: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七条 个案评查的考核,满分80分。其中常规抽查50分,重点评查30分。

常规抽查一年不少于2次,随机抽取基层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进行评查。

重点评查的对象为以下5类案件:群体性涉诉上访和赴省进京上访的案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或督办的案件;被二审和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其他需要重点评查的案件。

评查问责办公室年度对各基层法院的个案评查情况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8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3分。

(考核职能部门: 评查问责办公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三章 综合管理

第十八条 人事管理工作,满分30分。

基层法院应按照素质建院的要求,深化“重教、严管、厚爱”六字方针,扎实开展“素质教育年、作风强化年、形象提升年”活动,全面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人事处对10个基层法院的人事管理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3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1分。

(考核职能部门: 政治部人事处 季度通报 年度汇总)

第十九条 宣传工作,满分30分。

基层法院应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树立、提升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在社会上大力倡导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努力营造良好的

司法环境。政治部宣传处对10个基层法院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3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1分。

(考核职能部门: 政治部宣传处 年度通报)

第二十条 教育工作,满分15分。

基层法院应认真落实教育工作各项制度,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项教育活动和集中学习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落实,并按照市法院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报表。政治部教育处对10个基层法院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15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0.5分。

(考核职能部门:政治部教育处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二十一条 法官培训工作,满分15分。

各基层法院要按照市法院有关通知,积极安排所属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及市法官培训中心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工作。法官培训中心对10个基层法院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15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1分。

(考核职能部门:法官培训中心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二十二条 信息、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值班和外事工作,满分45分。

基层法院应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上述工作。办公室对10个基层法院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45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办公室 年度通报)

第二十三条 纪检监察工作,满分50分。

纪检组、监察室对10个基层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5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纪检组、监察室 年度通报)

第二十四条 调查研究、司法统计、案例编报和《公民与法》通联工作,满分50分。

基层法院应认真做好上述工作,积极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和有规律性的东西进行调查分析,归纳总结,提出相应对策,为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研究室对10个基层法院的上述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5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研究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二十五条 经费保障、物质装备建设工作,满分为45分。

基层法院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经费,注重物质装备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院政管理。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对10个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物质装备建设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45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司法行政装备处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二十六条 法警工作,满分45分。

基层法院应加强对法警队伍的管理,严格武器装备的使用规定,积极完成各项保障任务。法警支队对10个基层法院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45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法警支队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二十七条 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满分25分。

基层法院应认真做好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司法技术处对10个基层法院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25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1分。

(考核职能部门: 司法技术处 年度通报)

第四章 内外部评价

第二十八条 内外部评价反映社会各界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工作的满意度,以及本院干警对法院领导班子工作的满意度,满分50分。其中,基层法院中层正职以上领导评价10分,基层法院干警评价5分。外部评价35分,依据省委政法委组织的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在全省基层法院排序第一名的得35分,每降低一个名次依次递减0.15分。对排序后三名的基层法院实行一票否决。

内部评价考核,年度由市法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五章、加分项目

第二十九条 加分项目在千分之外单独记分,结果记入总分。

第三十条 基层法院 20__年11月1日前 落实市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规定,并及时回复网友提出异议的,加10分。

(考核职能部门: 政治部宣传处  11月10日前 通报)

第三十一条 基层法院具有下列情况的,分别予以加分。

(一) 20__年6月30日 前基层法院实行网上案件流程管理的,加10分。

(考核职能部门: 立案庭  7月10日前 通报)

(二)完成“调解年”活动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且排序前五名的,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

(考核职能部门: “调解年”活动办公室 年度通报)

第三十二条 基层法院受到最高法院、省委、省人大等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10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加8分;部门受到上述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8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加5分;个人受到以上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法院、市委、市人大等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4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加2分;部门受到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2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加1分;个人受到以上表彰的加1分。受到市法院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2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加1分;部门受到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1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加0.5分;个人受到表彰的加0.5分。

第三十三条 基层法院干警个人、部门或以院为单位参加全国法院系统业务性评比或竞赛活动获得名次的,一等奖(第一名)加5分,二等奖(第二名)加3分,三等奖(第三名)加2分。参加全省法院系统业务性评比或竞赛活动获得上述名次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参加市级评比或竞赛活动获得上述名次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

本条规定如与第三十二条规定出现竞合的,按高分计算。

(考核职能部门: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由考核办公室依据各基层法院报送原件认定)

第三十四条 年度完成《人民法院报》等省、市规定征订工作的,加5分。

(考核职能部门: 政治部宣传处 年度通报)

第三十五条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精神文明单位的基层法院,分别得10分、8分、6分、4分。在原有文明单位级别的基础上,每提高一个级别加10分。

国家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视为国家级文明单位。

(考核职能部门: 机关

党委 年度通报)

第三十六条 获得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所规定表彰奖项的有关文件,其下发时间应为20__年11月21日至20__年11月20日。

第六章 扣分项目

第三十七条 扣分项目在年终考核时从应得分中扣减相应分值。

第三十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扣减相应得分:

(一)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当年被批捕的,每人次扣10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人次扣30分。领导班子成员当年被批捕的,每人次扣20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人次扣50分。

(二)基层法院干警,被省、市、县(市、区)以上有关部门明确要求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的,或者省、市、县(市、区)以上有关部门直接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的,但又未构成犯罪的,诫勉谈话每人次扣1分,警告每人次扣2分,严重警告每人次扣3分,记过每人次扣4分,记大过每人次扣5分,降级每人次扣6分,撤职每人次扣7分,每人次扣8分,或公职每人次扣10分;本院主动追究的,不扣分。

(三)基层法院、部门和干警受到中院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2分、1分、0.5分;受到市级、省级、国家级有关机关通报批评或同级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分别扣2分、4分、6分。

(四)基层法院20__年11月1日前未落实市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规定的,扣10分。

(考核职能部门: 纪检组、监察室 政治部宣传处 季度通报)

(五)未完成“调解年”活动规定目标任务的法院,最后一名扣5分;其他按从低至高的顺序,依次递减1分予以扣分。

(考核职能部门: “调解年”活动办公室 年度通报)

(六)依本条(二)、(三)之规定,干警因同一违纪行为受到两种以上处分的,按分值最高的一种处分扣分。

(七)在绩效考核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视情况每次扣5到30分。

(考核职能部门: 绩效考核办公室 )

第三十九条 基层法院审理案件或干警行为不当,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坏法院形象的,扣10至30分。

本条扣分由市法院考核办报请考核领导小组酌定。

第七章 考评的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对基层法院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市法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四十一条 考核所需数据由市法院相关考核职能部门负责报送;市法院有关考核职能部门单独考核的项目,应当集中到市法院机关考核;年终确需到基层法院实地考核的,需报经考核领导小组同意,由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

第四十二条 绩效考核办公室对各基层法院的审判、执行业务每半年通报一次。

第四十三条 市法院有关考核职能部门单项考核结果,按照绩效考核办公室的要求报送。办法中“年终汇总”是指有关职能部门在月、季度通报的基础上,年终按照考核分值对各基层法院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第四十四条 考核职能部门报送基层法院排序名次出现并列的,以相关部门报送考核成绩单中基层法院名称的先后排序记分。

第八章 附则

篇(2)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0起,同比增长72%;涉案标的额30.4亿元,同比增长237%,争议标的额24.6亿元,同比增长233 %;协助当事人办理证据和财产保全28起。

(二)案件审理工作

上半年审结案件379起,其中:调解和解结案282起,快速结案(30天内)260起,结案率97.9%,调解和解率72.8%;快结率67.1%。召开2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案件130件次,无被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案件。

在受理的390起案件中,仲裁中心推荐194 起,涉案标的额10多亿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纠纷10多件。积极开展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各仲裁中心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仲裁案件174起,其中:市北中心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121 起,调成率100%。

(三)仲裁宣传推行工作

联合市商务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等单位成功举办 “助力一带一路战略--国际商事法则讲座”;会同市中级法院、中德生态园管委共同举办入驻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座谈会”;与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在黄岛区海洋经济产业园联合举办“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沙龙暨2015年度法律大讲堂开讲仪式”;与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2015年度学术年会;举办由部分机关、企事业和驻青高校参加的“内控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研讨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积极参加《__》节目,组织3期网络在线问政,答复满意率均为100%;联合__经济广播电台“法治__”栏目,制作了16期由仲裁员参与录制的仲裁专题宣传节目;制作了“__”专栏整点报时宣传语、固定电话宣传彩铃;外网网站改版准备工作就绪,案件信息系统调试基本完成;编辑印制“亲和仲裁宣传册”等,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推行效果。

(四)争取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

协调市中级法院将仲裁保全由各基层法院不同庭室管辖提级至中院民三庭归口管理;与市中级法院民三庭联合推进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仲裁院和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日常工作开展;会同市中级法院研究室、民一庭、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联合申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研究课题。通过沟通与合作,理顺了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关系,加大了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力度。

(五)队伍建设工作

加强班子建设,制定《2015年党组中心组学习意见》并抓好落实,上半年组织开展4次集中学习,组织实施党组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考试;做好市委组织部对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经常性考察工作;上半年组织召开10次党政联席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班子决策议事规则;组织召开2014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并按规定上报会议各项情况。

制定并实施201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选派人员参加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等各级各类培训,通过网络干部学院开展网上教育培训;做好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相关工作上报自查情况;做好处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工作,对全体干部档案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完成正处级非领导职位民主推荐工作;开设“周五法治讲堂”,安排6名处长完成授课,提高党员干部

政策理论水平。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合作,开展仲裁员遴选培训工作, 170多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拟聘仲裁员和70多名现聘仲裁员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培训,提高了仲裁员整体管理水平,扩大我会知名度;启用了《仲裁员个案考评表》,每月对组庭情况进行两次汇总分析,为仲裁员使用和管理提供依据。

(七)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制定《__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层层分解廉政责任,上半年没有出现违反办案工作纪律被当事人投诉、因工作不当致使矛盾激化,导致越级上访等情况。

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双学双讲”专题教育活动;制定我办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意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3次,召开支委会6次,支部党员大会2次,小组会6次;组织开展向市劳模学习座谈会;深入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对家庭困难、个人患病的职工进行了救助。

(九)政务工作和服务保障

搞好对外协调工作,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完成了2014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起草《关于做好2015年度科学考核工作意见》,分解目标,明确责任;每月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上报工作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计划;编纂6期《__仲裁工作简报》,上报2期《督查专报》;积极推行金宏网上办公,组织做好公文网上拟办审批流转传阅,提高工作效率;完成上报第一轮2名第一书记工作总结考核,协助第二轮第一书记开展各项工作;配合完成市审计局“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专项审计工作;完成财务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做好保密日常自查,无泄密事件发生;做好老干部工作,结合走访慰问,通报工作情况,解释工资政策,定期组织查体;起草《关于提高办公办案场所服务水平的意见》,对19楼办案大厅进行亮化改造,9楼安装同步音视频设备,不断改善仲裁办案环境。

虽然上半年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提出的“打造__国际知名仲裁机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增强仲裁公信力”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仲裁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大调解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在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推行仲裁制度不够深入;仲裁“两化”案件受理范围还不明确;对当前互联网+仲裁的理念缺乏认识和了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和网络建设还需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特殊类型案件、复杂疑难案件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庭审效率不高,存在超审限案件;裁决书中存在实体、程序、文字错误较多;服务保障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待提高等。

(一)按照《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交办事项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__仲裁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细化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各项措施,按时报送改革项目进展工作情况,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相关工作。

(二)制定《__仲裁办关于贯彻落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深入研究互联网+仲裁理论与实务,抓住发展机遇,尽快出台工作方案,建立__仲裁共享信息数据库,提升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发展水平位列全国同行前列。

(三)落实全省仲裁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开展仲裁法实施二十周年活动的方案》、《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仲裁法贯彻实施情况了解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做好向市领导请示汇报,与省法制办法制监督协调处对接有关会议承办事宜,做好会务组织保障;我会牵头调研汇总全国各地法院对仲裁工作支持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法制办。

篇(3)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因涉及身体伤害,触及当事人切肤之痛,与当事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不仅需要法官精准的审判水平,而且需要法官在案件处理上给予受害者及其家属心理上的抚慰,更适合用和谐的方式处理。调解因具有处理时间短、工作效率高、社会效果好、节省司法资源的优势,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中适用调解机制,不仅能达到及时、高效、便捷的化解矛盾,而且符合诉讼的价值追求,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的必要性

    1.交通事故案件数量逐年递增

    截至2010年12月底,东莞市现有机动车保有量超过92万辆,驾驶人超过128万人,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和道路里程的不断增长,道路交通事故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06年度,原东莞市人民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4371宗;2007年度受理交通事故案件4610宗;2008年度受理交通事故案件4719宗。自2009年1月1日起,原东莞市人民法院撤销,新成立东莞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法院。2010年度仅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3029宗,2011年度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3454宗。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急迫性

    交通事故案件大多涉及受害者身体需要及时救治,如果按照传统的审判程序时限处理,即使适用简易程序,解决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审阶段约需三个月时间,若再加上二审及执行阶段,受害者拿到赔偿款大概需要一年甚至一年以上的时间,这对于急需等钱治病的受害者是无法承受的诉讼之痛。因此,寻找一种快速处理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压力较大

    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三庭为例,共有法官7人,2011年受理交通事故案件3454宗,已结案件3152宗,人均结案数为450.28宗。因此,基层法院适用调解机制能够节约司法成本,缓解案多人少压力。

    (二)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的可行性

    1.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特点

    交通事故案件涉及的案情一般比较简单、涉案标的额相比其他民商事案件较小、法律关系较为明确、赔偿标准比较明确具体,而且交通事故案件具有偶发性和车辆购买保险的特点,保险公司是主要的赔偿义务主体,比较适合调解。交警部门前期处理,当事人具有调解意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交警部门的行政调解作为交通事故案件提起诉讼的前置必经程序,交警部门的行政调解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交警部门具有多年丰富的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经验。交通事故案件经过交警部门的勘查,询问调解意愿,事故责任认定等一系列过程,到法院受理阶段,一般经历了大约三个月的时间,受害者或者受害者的家属,其希望得到赔偿、抚慰的心理更加迫切,希望案件能够得到迅速处理,因此希望调解的意愿更加强烈。

    二、基层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存在的困难及不足

    (一)基层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存在的困难

    1.保险公司调解意愿较低或参与调解人员权限不足

    保险公司作为主要的赔偿义务人,保险公司同意调解是调解成功的关键因素。但由于保险公司为了追求利润,除非降低赔偿数额,否则保险公司拒绝调解。同时,由于保险公司内部制定的赔偿标准低于法定的赔偿标准,且较为苛刻,如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赔偿,医疗费扣除社保用药等等,在法院审理中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是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医疗费并不扣除社保用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院要求原告调解的话,有可能损害原告的利益。这样造成了调解难度的加大。另外,参与调解的多为东莞本地的保险公司,东莞本地的保险公司多为分公司或者中心支公司,受省级保险公司的分级管理,赋予的调解权限不足。而且,参与调解的保险公司授权人员多对调解程序不尽熟悉,并且公司授权范围也较小,调解难度较大。交警部门与法院审判标准未统一

    交警部门对如何划分事故责任及行政处罚具有一定的经验,但是对于相关赔偿标准的掌握不一定清楚。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以交警部门的答复作为抗辩,如责任比例的问题,车辆与行人相撞司机与行人负同等责任,交警答复是各赔偿一半,这是与法律规定相矛盾的。这样导致调解时,当事人不知应该听法官的还是交警的,导致调解不成。基层法院之间审判标准未统一

    基层法院的审判标准不统一,虽然东莞市三个基层法院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审判标准大部分是统一的,但在一部分证据认定方面仍存在一定差异。东莞市周边各地的赔偿标准差别较大,如佛山市,当事人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城镇户口计算,并且交强险和商业险在一个案件中一并处理。在深圳市,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按照伤残等级来确定的,一个伤残等级是10000元,而在东莞市是一个伤残等级5000元。不同地区按照不同标准进行赔偿,这样就导致了“同命不同价”现象,当事人心理落差很大;法院进行调解工作时,很难取得当事人信任,调解工作较难开展。

    (二)基层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存在的不足

    1.审判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

    交通事故案件的调解因涉及当事人人数众多,法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居中调解。但对于一个法官有时候一天要安排六个庭审,在每个庭审半个小时的紧迫时间内,在下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在庭外等待开庭时,法官很难抽出更多的时间予以调解。由于案多人少,每个法官的时间有限,也成为调解难的一大原因。法官调解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东莞市基层法院是非常年轻的群体,法官平均年龄在三十多岁,以东莞市第二法院为例,截至2010年11月法官平均年龄是33.6岁。很多法学专业的学生一毕业就进入法院系统,为法院注入年轻的活力。不少年轻法官对法律的规则及程序有着清楚的学理认识,更注重法律的审判流程,不注重调解,认为判决更能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由于年龄阅历和工作经验的不足,年轻法官较为缺乏调解的经验和技巧。

    三、提高基层法院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与保险协会的沟通,促其认识到调解的重要性

    1.加强与保险协会的沟通,宣传调解的优势

    保险公司作为主要的赔偿义务主体,法院应向其宣传调解的好处,提高其主动参与调解的积极性。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调解的好处有:(1)减少理赔环节。交通事故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在东莞地区的审判实践是分案处理,是车方赔偿给伤者之后再向保险公司索赔第三者商业险,若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时,车方需向法院另案起诉保险公司。如果是调解的话,在调解过程可以达到交强险和商业险同时处理,避免了车方在赔偿给伤者之后再次向保险公司索赔商业险,减少了保险的理赔环节。(2)节省理赔成本。根据保险公司的商业性质,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接受的调解方案是协商赔偿金额低于法院判决金额。原告方是用减少的金额换取保险公司的快速赔偿,因此,调解对保险公司是非常有利的。(3)节约司法资源。调解的及时高效,不仅当事人可以节省诉讼费和律师费,而且可以及时领取赔偿款医治伤痛,降低诉讼成本。并且,对于案多人少的基层法院来说,可以节约出宝贵的司法资源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对保险公司进行普法宣传,促其统一内部赔偿标准

    保险公司不愿调解的一大原因是误认为调解的赔偿金额高于保险公司内部的赔偿标准,保险公司不仅不通过调解方案,反而影响了调解人员的业绩。其实保险公司内部制定的赔偿标准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过于苛刻严厉,无法得到法律上的支持。法院对保险公司进行普法宣传,对其理赔人员予以指导,使保险公司内部赔偿标准与国家法律相统一,这样理赔人员的授权范围也会得到扩大,进一步促进保险公司的调解意愿。参与保险协会评价活动,敦促保险公司主动参与调解

    法院参与保险协会对保险公司的评价活动,对积极参与调解的保险公司和调解人员予以表扬和鼓励,在一定程度上,敦促保险公司主动参与调解。

    (二)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动,共同促进调解工作开展

    1.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统一法定赔偿标准

    法院应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对处理交通事故调解的人员进行法定赔偿标准的指导,对负责调解工作的交警予以培训,促使交警部门与法院统一赔偿标准,有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交警部门调解成功,法院给予司法确认

    交警部门在调解成功后,应告知当事人及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法院出具裁判文书,赋予调解协议法律强制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便捷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同时,达到充分保障自身权益的目的。交警部门调解不成功,应给予当事****利保护指引

    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不成功时,交警部门应及时指引当事人保护自身权利,比如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先予执行等诉前保护措施,以保护自身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调解能力

篇(4)

截止目前,除“班子中至少有一名硕士”这一指标未完成外,中院下达各基层法院的目标我院均圆满完成。其中,目标完成出色的项目有学历教育、亮点培育以及法院文化建设。如学历教育方面,我院一线法官学历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全院硕士学历者达到12名,在读博士达到2名,在全市基层法院最高。在培育特色亮点方面,已有包括法院附设adr纠纷解决机制、合同制法官助理制度、两个中心的审判运行管理机制、精审判促管理强素质的群体调研格局等9项亮点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产生一定影响。而文化建设则开展了丰富的文化创作和文娱体育、学术交流活动。

而本院自定51项目标,截止目前,有32项已全部完成,9项已部分完成,8项未完成,折合约完成全部目标的四分之三。未完成或未部分完成的目标中,有5项完成时限是今年底,12项完成时限是在07年底。因此,预计这些目标能够如期完成。

二、主要经验

依靠党。我们的创建工作始终依靠党的领导,第一年就将实施方案报区党工委批准,得到区上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得到高新区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主要问题也得到大体的解决。

站位高。在争创活动开初,我院就将“建立机制优化、人才辈出、管理先进、运作规范,并以思想见长、以创新争先,出成果、出经验,各项工作跃居前列与极具活力的先进基层法院”的既有工作定位,确定为争创目标,使整个活动站位高、目标远。

方案细。活动之初,我院就制定了内容实在、精细的实施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又对方案进行了更详细的梳理,细化分解了50项工作目标任务,并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各部门又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承办人。在分解和安排工作时,我院还根据上级法院要求,明确了每一年度总目标完成率,保障三年争创工作的圆满完成。

措施新。为了推进争创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和检查,我院实施了多项措施:一是人盯项目责任制度,建立了《任务项目库》,逐一确定完成的时限和质量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等;二是项目进度与质量督察制度,实行项目完结登记、申报、考评,各部门和具体项目责任人可随时申报,接受考评验收;对阶段截止日任务项目未能完成的,下达项目督办通知书,并作为年终部门和责任人考评依据;三是项目经费保障制度,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由院里下达并纳入全院性工作项目库的工作项目所必须开支的费用。

三、存在不足

思想动员坚持不够,压力传递出现间断。在04年活动开展之初,我院集中时间和精力广泛开展了争创活动的动员会和大讨论,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活动的意义、目标,干警思想上有了目标感和急迫感。但在活动开展的中后期,我们放松了对创一流活动的特别强调,结果是虽然院领导重视,但压力传递中断,部门积极性调动不够,一般干部思想松懈。

主题宣传广度不够,社会影响程度有限。更多地注重了将创建活动的方案、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进度等情况向当地党委、上级法院汇报,但忽略了向社会的宣传,没有及时向全社会通报争创活动进展,宣传先进典型,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以致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不高。版权所有

跟踪问效力度不够,激励补救未及时跟进。在活动开展的2年多时间里,虽然注重了工作的周密安排、推进,但是离扎扎实实抓落实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虽然按上级要求每季度梳理了目标完成情况,但对目标完成与否没有有针对性的激励机制,没有及时的奖惩措施,同时,对未完成的目标,院领导未与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交流,责成或共同商定补救措施。

调研成果转化不够,发展潜力未充分挖掘。在创建过程中,我们经过周密研究,基于本院的良好基础,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认真执行。在此过程中,我们又有一些有关提升法院司法能力的调研出台,如《基层法院可持续发展核心要素研究》。但这些具有指导性的调研成果,未能有效转化运用于实践,因此发展竞争实力还未充分挖掘。

四、努力方向

篇(5)

本院成立法律文书展评领导小组,院长XXX任组长,副院长XXX任副组长,审委会委员XXX任成员。展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任办公室主任,XXX任成员。

法律文书展示按季在本院宣传栏内张贴,由XX选择生效的裁判文书对外公布,并做好记载和说明。

二、参评人员范围。

凡本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在XXXX、XXXX年度撰写并生效的判决书均应按时提交评选。

本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撰写的判决书不参加本次本院评选。

三、评选时间安排。

XXX年9月底和10月底,各庭长督促参评人员及时向展评办公室申报参评的判决书各1份。9月底参评应提交XXXX年度判决书,10月底参评应提交XXX年度判决书。

展评办公室负责对判决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四、评选方式要求。

本次评选采用百分制记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判决书,85年至94分的为优良判决书,84分至60分的为合格判决书,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判决书(移交审监庭备查)。

五、评选奖惩办法。

本年度两次评选的优秀判决书的前五名,通报表扬,年终进行奖励(奖励名额、标准和方式由院党组另行决定)。

XXX年XX月XXX日将前10名(按分数统计)及其他优秀判决书上报市中级法院参评,凡被市中级法院评为三等奖以上的,本院将另行决定奖励。

六、评选原则要求。

1、展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评判决书筛选,将80%的判决书进入竞选,竞选的判决书应复制送交领导小组各成员。

2、领导小组成员应严格按照本院判决书评分标准记分,对有争议或分歧的问题,应认真进行讨论。竞评判决书的分数按领导小组成员平均分数记分。

3、评选判决书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是否按照各类判决书的格式要求制作;

(2)叙事是否客观全面、层次是否清晰;

(3)证据论述方式是否结合案件实际特征,是否体现繁简分流;

(4)论理是否透彻、批驳是否到位;

(5)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全面。

 

篇(6)

5月11日出版的人民法院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2009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其中表示要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并及时应对“负面舆论炒作”。

如何应对媒体的负面炒作,需要法院的智慧,更需要正当的程序规则。在中国,一直没有出台媒体与司法关系的规则,但是,2006年9月12日,在法院系统内部的宣传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向外界高调宣布若干“禁令”,以此为法院新闻定下基调。这些规定包括:法官未经批准不得接受采访,媒体不得超越司法程序进行预测性报道,重大案件新闻由最高法统一口径等。

其实这些作法是违背新闻自由的一般规则的。关于法院与媒体关系的基本规则,我们可以简化为一句话:法院只能禁内而不能禁外。即法院可以通过对法院成员的纪律约束、诉讼程序的自我完善来达到防止“媒体激情”影响公正审判、侵犯被告人无罪推定的权利的目的,但是法院不能要求媒体禁言。

1985年,世界法学家协会以解释《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为目的,通过了《关于媒体与司法关系的马德里准则》,它对媒体与司法的关系是这样定位的:“媒体自由是表达自由的一部分,是民主社会实行法治的基础。法官的责任是承认和实现言论自由,适用法律时作有利于言论自由的解释。只能根据《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明示授权才能对媒体自由予以限制。”“规则只是规定了言论自由的最低标准,它并不妨碍更高标准的确立。”

“表达自由(包括媒体自由)是每一个宣称是民主社会的必不可少的基础。媒体的权利和责任是收集和调查公共信息,对司法管理加以评论。包括在不妨害无罪推定原则的前提下,对审理前、审理中和审理后的案件加以评论。”

这两段话显示,媒体报道和评论司法不受任何特别的限制,即只能给媒体报道和评论社会其他事务时同样的限制,如不能煽动违法犯罪、不能侮辱诽谤他人等。理由是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实行法治的基础”,是其他民主自由和一切权利的前提,司法独立固然重要,但它低于言论自由的权利,当二者不能兼顾时,言论自由优先。

由于国际规则禁止法院对媒体的报道和评论进行限制,所以,法官的“禁言令”(也称“缄口令”)是不能针对媒体的,有些中国学者或者官员把它称为是美国限制媒体的命令,是一种误解。缄口令是由法院的约束言论的命令,在美国,广义的缄口令包括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限制被告人在法庭上的言论的命令,目的是维护法庭秩序,禁止被告人在法庭上大吵大闹。第二种是法院要求媒体在审判前或者审判中不报道刑事案件的某些内容。

篇(7)

第六,努力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协调发展。根据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参加研究了组织**文化产业考察团到台湾考察、招商工作;与**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共同研究了**文化产业考察团创意产业协会分团组团工作;修改、审核、报送了协会起草的《**文化产业考察团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分团方案(草案)》。根据栖霞区委宣传部的请求,协助、配合栖霞区政府组织2009首届中国“龙潭杯”金箔金线应用创意设计大赛活动。向**钟山创意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钟山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dtz载德梁行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介绍了我市创意产业相关政策。应栖霞区政府的邀请,实地考察了**钟山创意产业园,并就该园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提出了政策建议。对**垠坤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宣告西祠街区网络实体店经营失败,园区转型为青年创业园,提出了意见。

二、2009年下半年的主要任务

第一,认真组织实施《**市游艺娱乐经营场所2009-2011年总量与布局规划方案》和“网吧发展计划”。继续保持取缔无证游艺娱乐经营场所和“黑网吧”的高压态势,在反复查处、坚决取缔中建立较好的市场经营秩序。突出抓好全市网吧监管系统建设,按照全国一个标准,全省一个软件的原则,将安装和反卸载作为长期的工作目标。实行区域责任制,做好文化聚集场所易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检查全市文化行政机关对《2009年**市文化(文物)系统普法、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要点》和《2009年**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学法安排》的执行情况。加强对本机关和各区县文化局制定的涉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加强对本机关和各区县文化局文化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报备工作。

第三,继续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以江宁区文化局、建邺区文化局、溧水县文化局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为重点,2009年10-11月开展对各区县文化局和机关行政执法处室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篇(8)

有效开展民商事审判,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根据《__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通告》文件精神,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2015年1月至9月,在全院开展为期9个月的清收专项审判活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李汉斌为组长,副院长__、__、__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及庭室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的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常驻县信用联社专项清收工作小组、四个巡回法庭与民一、民二、审监、林业、武阳法庭五个业务庭一起负责涉公职人员、企业及全县25个乡镇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截至6月底,全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251件,审结781件,其中受理清收不良贷款案件623件,结案438件,兑现标的500余万元。

加强强制征收力度,努力服务社会抚养费管理工作大局。积极主动和县计生局、乡镇等部门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通过对典型超生对象的强制征收措施,扩大社会影响,带动其他违法生育对象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为社会抚养费的合法征收扫清障碍。从2014年11月至今年6月底,我院行政庭在__、__、__、__等乡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共查询被征收人员的银行存款1000余人次,远赴__等地查封、冻结被执行人账户存款,执结案件260余件,累计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90余万元。

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是院领导重视并亲自参与执行工作。开展集中化解涉执矛盾专项活动,通过摸底排查,将13件容易激化矛盾的案件,通过法官包案,院领导挂牌的方式,着力执结。二是加强执行后勤保障工作。为执行局增配一台警车,配备两台高性能执法记录仪。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正在建立执行查控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建成后,将配备两名专门的查控人员,使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就能快速、准确地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三是用足用活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一律列入失信人名单,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2015年1月以来,先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204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4名被执行人中,一名被执行人主动兑现40余万元,一名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效果明显。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申请执行人生活

困难,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及时向县政法委申报司法救助,以缓解执行矛盾。今年4月份,向政法委申报司法救助10人,申报救助金额达到10万余元。五是加大法制宣传,在电视、网站、官方微博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院执行工作新举措和典型案件的执行情况。截至6月20日,共执结案件110件,结案数较去年同期上升52%。 二、强化司法为民,减轻群众诉累

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制定了《__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立案登记制的若干规定》,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群众诉权。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中心职能,设立便民窗口,简化办事程序,推行“一站式”服务,由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过硬、责任心强的法官负责登记立案,热情主动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积极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半年来,共减缓免诉讼费67987元。

三、强化审判纪律,提升队伍素质

建立领导干部干扰办案全程留痕制度,对说情、施压、打招呼等外部干扰因素实行登记备案。禁止法官在工作八小时之外与相关案件当事人及其律师接触,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律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并追究责任。同时对法官、执行人员在庭审、现场执行等执法活动中着装不规范进行积极整改,现在都能做到在审判、执行、会议等重大活动中着制式制服,强化文明执法、庭审纪律、警车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干警在岗情况、庭审情况并进行通报处理。

存在的问题:一是同期案件数量增加较快,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二是当事人缠诉、缠访现象严重,办案难度越来越大;三是法官待遇差,与压力大成反比,政治思想工作难度增大。

一、不断加强队伍管理,提高工作质效,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

二、严格执行《__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在9月底前圆满完成专项审判任务。

篇(9)

二是与类案总结探索规律同步展开。组织专班分析研判2014―2016年度经济类、涉商涉企侵财类犯罪案件,务求通过履行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事执行和控申检察等职能,探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金融市场安全、贪挪国家资金、破坏民生安居等涉罪案件规律、特点,倒查本地区营商环境的缺失与不足,强化开展经济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治犯罪与堵漏防范相结合。

三是与设置类案办案组织同步定位。抓住“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与司法改革机构设置、人员分流正好适逢之机,北镇院在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事执行与控申检察等部门设置了类案办案组或专人承办涉商涉企涉众型经济类犯罪案件,要求加强犯罪成因、特点、规律分析与研究,要采取适当方式深入发案单位,帮助改章建制、堵塞漏洞。坚决避免就案办案、简单处理。此项同步工作已经开展。

篇(10)

春季是落实全年人口计划的关键时期,也是开展人口计划工作的有利时期,根据人口领办发[2013]2号《2013年全市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方案》,和计生领发[2013]5号县委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3年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实施方案》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完成2013年全镇人口计生工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经镇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竞赛活动。

二、竞赛目标

全镇的总目标如下,各村(居委会)的分解目标见附件1。

(一)生殖健康监测到位率100%;

(二)有男户结扎42例,纯女户结扎21例;

(三)流产51例,引产18例;

(四)上环135例;

(五)征收社会抚养费45万元。

三、活动时间

本次优质服务竞赛的时间为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竞赛目标完成从3月1日起计算)。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

一组:管区各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

二组:管区各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

三组:管区各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澄清底子,宣传发动。(2013年3月1日——2013年3月15日)

以客户端数据为依据,各成员下村迅速摸底清底,并在各村张贴宣传标语。

要求:⑴采集各项数据并于3月20日上报镇计生办公室;

⑵各村宣传标语不少于5条;

⑶镇域内2条以上的横幅标语。

第二阶段:竞赛阶段。(2013年3月21日——2013年5月20日)

第三阶段:扫尾阶段。(2013年5月21日——2013年5月31日)

根据前期工作,查漏补缺,重点推进,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要求:⑴各项指标扫尾工作

⑵对上报数据复核,确保统计质量

五、活动重点

1、开展集中宣传。突出宣传主题,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浓厚的计划生育宣传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2、突出孕前管理。强化以生殖健康监测为基础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以两次及以上未检对象为重点,通过思想动员、周密组织、上门服务、落实村规民约等方式,力争生殖健康监测到位率达到100%。

3、强化经常性工作。以人为本,因人而异,强化以生殖健康监测为基础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以上环、结扎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以有奖举报为突破口,落实一批补救措施。

4、规范文明执法。坚持文明执法,严格依法依程序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加大社会抚养费的法院强制征收力度,提高征收的覆盖面、到位率和结案率,逐步清除“窝子村”和“空白村”,促进全镇生育秩序继续好转。

5、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的经常性摸底和集中清查,加大查证验证力度,借助流动人口“一盘棋”平台和“人口计生信息综治实时通”系统,巩固孕期短信跟踪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六、竞赛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管区、各村要强化搞好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管区总支、计生站长负责制,确保人力、精力、经费保障到位。计生站长牵头,管区协助配合,并协助抓好一个后进村或联点村的计划生育工作。

2、明确工作责任。此次竞赛以管区为主具体组织,要将任务分解到村,采取党政领导、办点干部、村干部联片包村包对象,责任到人的办法,充分调动镇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逐级抓好落实。计生办要协调县法院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工作力度,集中联合执法,对违法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依法强制征收到位;派出所对非法阻挠、暴力对抗计生执法的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为计生工作保驾护航;镇中心卫生院要提高服务水平和手术质量,严厉打击节育手术弄虚作假行为;计生办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业务指导,加强督促检查;财政所要优先安排和拨付经费,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活动期间,镇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各管区竞赛活动的开展和综治单位的支持配合情况。

3、强化工作措施。要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宣传车等形式,进村入户组织宣传,营造良好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氛围。要彻底澄清底子。各管区对此次竞赛中应落实措施的对象(上环、结扎、政策外怀孕或疑孕对象、违法生育对象)要进行一次全面摸底,重点加强对流出人口的摸排,掌握其具体去向。要严格考核奖惩。镇计生领导小组针对此次优质服务竞赛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将任务完成情况与经济奖罚、年度绩效考核、评先评奖挂钩,同时做到奖惩兑现。

4、严格依法行政。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中,要坚决杜绝因处置不当或违法行政导致发生计划生育恶性案件,要突出孕前型管理和补救措施的及时落实,下最大力度减少和避免大月份引产,对因上述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和单位将从严执行“一票否决”。

七、竞赛规则及奖惩措施

本次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要从增强服务意识入手,转变工作方法,切实做好思想工作,充分利用县、镇、村三级技术服务平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实行实名制考核。本次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必须将结扎、上环、流引产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及时录入全员信息库,以便统一提取核查。

2、本次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结扎、引产任务的完成均以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和县定点医院的施术数为依据。非定点医院落实结扎和引产的对象,必须上报详细的手术地点及其出具的原始手术证明、住院发票或病历。未上报资料或资料不全的对象不予认定,视同未落实进行相应核减。对流入人口的结扎、流引产、上环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必须先采集和录入流动人口信息,再录入相对应的措施。

3、本次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将根据各管区、各村纯女户结扎(20%)、有男户结扎(15%)、引产(15%)、流产(10%)、生殖健康监测(10%)、上环(10%)和社会抚养费征收(20%)的综合任务完成情况,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进行综合排队,兑现奖惩。纯女户结扎和有男户结扎超额完成任务的加分,每超额完成一个纯女户对象加2分,每超额完成一个有男户对象加1分,其余目标任务超额完成的不加分,但最高加分不超过该项总分的20%。生殖健康监测率达到90%及以上(90%以下不能得综合奖)。六个指标任务全部完成且综合排名为第一的管区奖1000元;排名为第二管区奖800元;第三名的管区奖600元;六个指标任务全部完成且综合排名为第一的村奖800元;排名为第二村奖600元;第三名的村奖400元;未全面完成任务且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罚500元,排名倒数第二和第三的村分别罚300元和200元。未完成任务的罚管区总支书记、主任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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