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普指导员办公室工作汇总十篇

时间:2022-03-17 13: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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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普指导员办公室工作

篇(1)

(一)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开展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目的在于查清2000年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状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解决民生问题、发展高端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制定人口规划和调控政策等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各级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本市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市、区县人民政府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和组织实施北京市和本区域内的人口普查工作。

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设立人口普查小组,做好本区域内的人口普查工作。

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人口普查工作列入本单位2010年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三)本市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区县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人口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四)各级宣传部门和人口普查机构应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为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人口普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各级人口普查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负总责,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对象和内容

(六)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七)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八)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九)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十)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十一)人口普查表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抽取10%的户填报普查表长表;其余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

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现住地进行登记,填写供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使用的普查表短表。

(十二)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十三)人口普查表由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印发。

(十四)中国人民现役军人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汇总。

军队各类单位中服务的职工、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所在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不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所在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普查。

(十五)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所在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

武警部队各类单位中服务的职工、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所在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不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由所在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普查。

(十六)驻外外交机构人员、驻港澳机构人员、其他各驻外机构人员以及派往境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十七)拘留所、看守所、强制戒毒所、强制治疗管理处(安康医院)内的人员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统一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所在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监狱、劳教所内的人员,由其所属的司法机关统一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所在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

三、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

(十八)各级宣传部门和人口普查机构应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十九)各级宣传部门应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在人口普查的各个阶段,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多种渠道,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积极营造良好的人口普查氛围。

(二十)各级宣传部门和人口普查机构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四、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

(二十一)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原则上4至5个普查小区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各区县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陪调人员,协助普查员入户调查。

普查员负责人口普查的入户登记等工作,普查指导员负责安排、指导、督促和检查普查员的工作,也可以直接进行入户登记。

(二十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原则上由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身心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二十三)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可以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者社会招聘。借调和招聘工作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区县人口普查机构具体实施。

借调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随意更换。

(二十四)借调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

招聘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在人口普查经费中予以安排,由聘用单位支付。

(二十五)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于2010年7月底前完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时间和数量应根据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分期、分批、分阶段进行。

(二十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培训工作由区县、乡镇街道人口普查机构分阶段统一组织进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人口普查机构颁发统一的证件。培训工作应于2010年10月15日前完成。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执行直接面对普查对象的人口普查任务时,应当出示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充人口普查机构、普查人员进行社会调查或者进行欺诈活动。

五、人口普查登记前的现场准备工作

(二十七)人口普查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普查区域的划分要坚持地域原则,做到不重不漏,完整覆盖北京市地域范围。

(二十八)普查区划分以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所辖区域为基础。对每个普查区的建筑物进行核查。每个普查区按照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

普查小区划分工作应于2010年7月底前完成。

(二十九)在人口普查机构统一领导下,以公安部门为主开展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应当按照普查区域的范围,摸清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无户口、应销未销户口等情况,编制普查小区各户户主姓名底册。户口整顿有关资料应当提交同级人口普查机构,供普查登记时参考。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应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

(三十)人口普查登记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做好普查小区图和户主姓名底册的核实、更新工作,明确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摸清人口和居住情况。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普查指导员抽取长表调查样本。

核实和长表抽样工作应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

六、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工作

(三十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结束。

(三十二)人口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

普查表填写完成后,普查员应将填写的内容,向申报人当面宣读,核对无误后,申报人和普查员在普查表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三十三)普查登记时,申报人应当依法履行普查义务,如实回答普查员的询问,不得谎报、瞒报、拒报。

(三十四)普查登记结束后,普查指导员应当组织普查员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全面复查,发现差错,应重新入户核对,经确认后予以更正。

复查工作应于2010年11月15日前完成。

(三十五)复查工作完成后,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事后质量抽查。

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应于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三十六)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人口普查数据不得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七、人口普查数据的汇总、和管理

(三十七)人口普查表经复查后,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编码。

编码后的普查表经复核、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录入。

(三十八)《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分别装入不同的包装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以普查区为单位装入相应的包装袋。

普查资料在运送和保管过程中,必须严格包装,专人护送,妥善保管,保证完整无损。运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三十九)人口普查数据由人口普查机构负责进行数据处理。录入采用光电录入的方式,数据录入、编辑、审核、汇总程序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下发。

(四十)人口普查机构对普查登记的主要数据,先进行快速汇总。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对数据进行审核后主要数据公报。各区县的主要数据应于北京市公报之后。

(四十一)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应于2011年9月底前完成人口普查全部数据的汇总工作。

(四十二)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结束后,原始普查表按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统一规定销毁。

(四十三)数据处理形成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管理。

(四十四)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各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应编制普查报告书,分别向北京市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四十五)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应做好人口普查资料的开发和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咨询等服务。

八、人口普查的质量控制

(四十六)人口普查实行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普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岗位工作规范,保证各自的工作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四十七)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应对人口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工作质量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四十八)在人口普查登记、快速汇总、编码、数据处理各环节实行质量验收制度。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返工,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方可转入下一工作环节。

九、其他

(四十九)对认真执行本方案,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篇(2)

一、领导重视,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构。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我们于7月成立了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下发了《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回府发[]83号文件),确立了人口普查分管领导,组建了人口普查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作为办公室成员。由于我镇办公用房紧张,人口普查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统计办公室,并在办公室门上挂牌。

二、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根据市人普办的要求,我镇于6月初抽调两名人口普查员参加了市人普办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期间,学习了人口普查的地图绘制、摸底、抽样、普查表填写细则、普查表审核等有相关业务知识。在整个培训过程中认真听讲,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问题集困难与市人普办及其他乡镇普查办公室的人员进行沟通,以达到培训的效果。

三、圆满完成县人普办下达的人口普查前期工作任务。按照县人普办的要求,我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了全镇7个村委、2个居委、1个场镇的普查区地图绘制工作,并为每个普查区抽调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153名,同时挑选10名左右普查员作为后备。

四、建立健全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信息管理及人员分配。

五、召开了全镇范围内的人口普查动员大会,作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篇(3)

6月22日前,由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和皂角街道办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共同组成试点领导机构,负责综合试点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制定方案

6月22日前,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什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方案》,依据试点方案提出试点工作安排意见。并会同皂角街道办按照试点方案要求进行必要的试点工作准备及相应工作安排。

(三)确定试点区域

6月23日前,什邡市、皂角街道办人口普查办公室现场勘察试点区域,根据区域人口分布状况和户籍人口总量等确定试点区域。承担试点任务的街道、居委会两级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四)印制试点用表

6月25日前,由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什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普查表》(包括长表和短表)、《死亡人口调查表》等试点用表。

(五)编写培训教材

6月25日前,由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综合试点培训教材印制。

(六)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

6月25日前,皂角街道办按试点方案要求,完成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并填写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花名册,上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七)区域划分与绘制地图

6月28日前,完成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及普查小区地图绘制工作。

(八)试点物资准备

6月28日前,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制作、购置入户登记必需品等。

(九)业务培训

6月28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及试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讲解综合试点的目的意义、工作安排、普查表填表说明、指标解释及综合试点工作流程等内容。

(十)、开展宣传动员

6月18日~7月18日,试点办公室利用横幅、标语等宣传形式,逐步深入开展试点区域的宣传和群众发动工作。

(十一)、户口整顿与流动人口清查和摸底

6月29日~7月4日,进行户口整顿和流动人口清查,以及调查登记前的摸底工作。户口整顿和流动人口清查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

(十二)、编写数据处理程序

7月5日前,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综合试点调查数据处理程序的编写工作。

(十三)、资料整理

6月30日前,收集相关部门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十四)、长表抽样

6月30日,进行长表抽样工作。

(十五)、登记复查

7月1日~5日,普查员按照普查小区地图和《户主姓名底册》,顺序入户登记;

7月6日~8日,由普查指导员组织普查员进行复查,在此基础上,召开知情人、群众积极分子座谈会,并结合社区暂住人口登记信息和驻本普查区单位提供的外来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发现疑问重新入户或到单位核实。重点核查外来人员数量及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分析各种不同信息来源的准确度及误差的原因,尤其是漏登流入人口的原因。

(十六)、快速汇总

7月8日~9日,普查指导员组织普查员对普查表进行过录、汇总。

(十七)、编码

7月10日,对专项编码员进行培训;

7月11日,集中进行专项编码。

(十八)、验收

7月12日~13日,完成普查表的验收工作。

(十九)、数据处理

7月14日~16日,皂角街道办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综合试点登记资料进行录入、审核、汇总。并于18日前,将汇总数据报送市人口普查办公室。18日前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完成试点数据的处理工作。

(二十)、总结

7月18日前,皂角街道办人口普查办公室根据试点方案要求,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编写试点报告报送什邡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二、试点村组基本情况

皂角街道办双泉社区地处城乡结合部,人流量较大,人口普查试点资料显示:该社区2、4、8组共有户数279户,总人数668人;与本村组及计生、派出所掌握的基本资料均有差异,其中与村组的差异分别是:普查试点户数多34户,人数多39人;通过复查议查表明:这些人户均为外来人口,既没到派出所进行常规登记,又没到村组报到,而是通过人口普查试点入户实地调查清理登记。

三、试点存在的问题

(一)普查的组织问题

此次试点工作涉及200多户、700多人的调查登记,配备了20多名普查指导员,60多名普查员,从入户反馈的情况看,人员仍显紧张。而城区的户籍人口、外来人口据初步测算10万人,7万户左右。按照试点方案150-250人规模划分普查小区的要求,正式普查城区需要划分800多个普查小区,各级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仅人力就需要1000多人,业务培训、宣传发动、摸底登记、正式入户等阶段的工作投入大、周期长、问题多。城区如何组织开展普查的各项工作是一个特别棘手的问题。

(二)部门的配合问题

此次试点,从国家到县市区,主要是以统计系统为主,部门参与的很少,而人口普查需要公安、计生、宣传、城建、教育、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但由于工作重点、统计口径、指标设置等的不同,相关部门的资料难以满足普查的需要。如何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利用部门资源为人口普查服务,是一个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三)“两员”选调问题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是各类普查的关键环节,“两员”素质的高低事关普查的成败。从此次试点来看,该问题比较突出。首先,“两员”抽调难。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作为基层部门,日常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此次试点抽调的20多名指导员全部来自市统计局。60多名普查员中街道干部6人,双泉社区15人,其他镇(街道)46人,辖区内主要企事业单位由于减员、体制改革以及机构改革等原因,没有人员可抽。正式普查的人员如何抽调,是各镇、街道、村、社区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其次,“两员”素质难保证。试点的“两员”集中了统计局的全部人力,各镇、街道的普查业务骨干以及皂角街道管辖社区的人力,基本上保证了人员素质,但其中部分人素质、能力依然较低,出现了漏户、漏人、编码错误的问题。正式普查“两员”受经费、组织、周期等的制约,将主要由各镇、街道、村、社区人员组成,其文化层次、工作能力以及责任心相比试点,会有明显的下降,如何保证“两员”素质,是历次普查,更是第六次人普的难点之一。其三,人员固定难保证。街道、社区工作任务繁重,富余人员很少,几乎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正式普查从培训、摸底到入户登记结束需要两个月的时间,人员的变动很难避免。

(四)入户难的问题

此次试点的双泉社区,外来人口众多,人户分离现象突出,租住户多,人口流动性大,构成复杂,变动频繁,入户难的问题十分普遍。第一,进门难。第二,找人难。双泉社区的外来人口、流动人员很多,部分居民要么经常不在,要么回来的很晚,普查员很难找到人,有些户需要上门五六次。第三,部分居民配合差,有拒报现象。部分居民明明知道普查试点,但就是以种种理由不如实填报。第四,入户的时间难把握。工薪族在家的时间基本上就是中午和晚上,但中午一般人要休息,不好打搅;晚上很多居民吃晚饭要散步、休闲娱乐,普查员入户时不在家,再晚了又打搅休息。

(五)业务培训问题

此次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虽然培训分了三个层次进行,但只是重点介绍,相对培训时间较短,只能针对主要的内容进行讲解,不够全面、系统。业务培训直接影响普查的成败,需高度重视。

四、试点的收获

通过此次的试点工作,我们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一是在机构设置上,离不开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二是在组织层面上,培养和锻炼一批基层骨干力量,总结出组织流程方面需要注意的关键环节。三是在总体认识上,进一步掌握了外来人口的活动状况,了解了外来人口普查登记的难点和突破口。四是在技术层面上,检验了登记中普查表项目设置的科学性、调查内容搜集的难易程度以及填写方式的可行性,为进一步完善人口普查各项工作细则提供了宝贵经验。

五、对于正式普查的建议

(一)扩大宣传范围,切实加强人口普查宣传力度。一是认真组织宣传材料,采取法律法规摘要、一问一答、图文并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二是开展实地宣传活动,选择人口流动大的地段发放宣传材料,扩大影响,宣传点要多,时间要长;三是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人们生活常见的宣传渠道进行宣传;四是与商场、工厂等人口聚集的企业相合作,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资料。五是要求每位普查工作人员带头做好宣传活动,既要当好普查员,又要当好宣传员。

篇(4)

二、试点目的

为切实把握人口普查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查准流动人口的办法和途径,培养和锻炼普查队伍,提高组织管理能力,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流动人口登记积累经验,特进行本次试点。

三、调查标准时间

本次试点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10年3月15日零时。

四、调查对象

本次试点的调查对象为选中地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境外人员。包括两部分人:一是2010年3月14日晚住本户的人;二是户口在本户,2010年3月14日晚未住本户的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五、调查项目

试点采用《江苏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试点调查表》,分为按户填报的项目和按人填报的项目。

按户填报的项目包括:户编号、户别、本户应登记的人数(2010年3月14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数、户口在本户、2010年3月14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数)、本户20*年3月15日至2010年3月14日出生人口、本户20*年3月15日至2010年3月14日死亡人口、居住在本户的*及外籍人数。

按人填的项目包括: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性质、户口登记地、调查时点居住地、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受教育程度、出生。

六、调查的组织实施

(一)调查的组织领导

本次试点,在江苏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各省辖市、试点所在县(市、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试点所在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完成。

各省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试点调查办公室,试点调查办公室人员由省辖市、试点地区的县(市、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试点地区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人员组成。承担试点任务的各级单位也要成立试点办公机构或协调小组,负责试点的组织协调工作。试点的乡(镇、街道)、居(村)委会和相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试点调查任务。

(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

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员,原则上4—5个普查小区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由试点所在县(市、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试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要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可以从本普查区内的驻区单位抽调,从本村(居)民委员会选任,或从社会招聘,包括通过社会动员,招募志愿者;招聘各级各类师生;招聘联防队、辅警等公安人员;招聘退休人员;招聘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小区住宅楼管理员;本普查区内的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失业人员,等等。

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培训各省辖市(包括试点地区所在县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担任教课任务的业务骨干。各省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培训所有普查员、普查指导员。

(三)试点的宣传动员

为使试点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承担试点任务的地区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黑板报、画栏、《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流动人口试点工作的意义和要求。要告知调查户,所有参与调查的单位和工作人员都会为他们提供的家庭和个人信息保密,以消除他们的顾虑,如实反映情况。

(四)人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试点调查办公室要从相关部门收集、整理人口资料。按照试点调查的村级区域范围,其中(1)公安部门:提供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口,应落未落户、应销未销户口等人口资料,提供居住的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资料。(2)计生部门:提供育龄妇女及生育情况资料。(3)教育部门:提供各级各类在校学生相关资料。(4)外事部门:提供居住在试点村中的外籍人员、港澳人员的相关资料。(5)卫生部门提供婴幼儿保健资料。(6)物业管理部门可以提供的业主信息、业主入住信息等资料。

(五)普查小区的划分

省辖市、县(市、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小区划分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完整地域原则,将普查区划分为若干个普查小区。

1、划分普查小区时,必须在本普查区地域范围内进行,做到不重不漏,完整覆盖本普查区。

2、普查小区应是一个完整、封闭的区域。边界线必须是一条首尾相接的连续、不交叉的封闭曲线。各普查小区不能重叠,也不能遗漏,所有普查小区合起来应该恰好完整覆盖整个普查区。

3、普查小区地域划分要尽可能结合完整的行政管辖区域要求,以便于明确责任分工。

4、普查小区尽可能不对独立建筑物或独立院落进行拆分。对个别大型居民楼居住人口过多的,在保证分工明确不重不漏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增加普查员的方式进行登记。

5、普查小区边界要尽可能以明显的地物作为标志(街道、公路、河流等),以便于明确小区范围、明确责任分工。

6、普查小区的大小要考虑普查员能够承担的普查登记工作量(现有人口与户籍外出人口数量和路途远近等因素),普查小区的规模大小一般掌握在80个住房单元左右。在此前提下,对相对完整的村(居)民小组可以划分为独立的普查小区。

7、对划分的普查小区按照自东向西、自南向北的顺序依次排序、编号,按照序号分别命名为“第XX普查小区”,并按照序号赋予相应的两位地址代码。

(六)试点摸底工作

各省辖市及试点所在县(市、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摸底工作。摸底工作中,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要对抽中的普查小区进行全面扫描,逐房逐户访查,绘制《普查小区地图》,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流动人口摸底表》,预约正式登记时间及采取的调查方式。

(七)入户登记、复查工作

本次试点,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做到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入户登记时间为2010年3月15日至21日。普查员应当按照调查表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普查员每调查完一户,应将填写内容向本户申报人当面宣读,进行核对。

调查登记工作结束后,普查指导员要及时组织普查员对登记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工作采取自查、互查、议查等方式进行,对相关情况要进行重点核查。

(八)试点调查表编码

试点调查表的编码工作在省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在调查登记结束和复查、逻辑审查无误后进行。

1、非专项编码,由普查员负责,根据试点普查表中圈定项、填数项、排序项、混合项的实际填报情况进行编码。

2、专项编码,在非专项编码完成后,由县(市、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组织进行。

本次试点中的专项编码仅涉及地址代码。地址码分为六级,共14位代码:

第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2位码;

第二级:地(市),2位码;

第三级:县(市、区),2位码;

第四级:乡(镇、街道),3位码;

第五级:村(居)委会,3位码;

第六级:普查小区,2位码。

(九)试点普查表的管理

现场登记、复查工作结束后,试点普查表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分别装入包装袋。试点普查表由各省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妥善保管。

(十)数据处理

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数据处理程序的开发,各省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工作。

(十一)物资准备

本次试点的调查表、摸底表、普查员用品、普查员工作手册、一封信等调查物资由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他调查所需物资由各省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篇(5)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安排部署,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实施意见》(临政发〔〕174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17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高质量的完成我县普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人口普查的目的和组织工作原则

(一)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我县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目的是查清以来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人口普查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监狱、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置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应成立普查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好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三)人口普查经费。由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作出经费预算,报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加强宣传工作。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县人口普查办与县委宣部制定宣传方案,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为全面开展人口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各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数据质量意识,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主要领导是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

二、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对象和内容

(一)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11月1日零时。

(二)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三)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采集相应信息。

(四)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家庭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集体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五)普查表种类。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1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六)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七)中国现役军人、文职干部、编内职工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

在军队编内单位服务的编外职工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军队营院内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不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在军队所属的福利性、保障性企业,子弟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居住的非现役军人、文职干部和编内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不在上述单位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家属、保姆等,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

(九)驻外使、领馆人员,各驻外单位人员以及派往国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十)依法服刑、被劳教的人员,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县(区)、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三、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

(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由普查员承担,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配备五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由县、乡(镇)普查机构根据省、市方案要求统一划分。

(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当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心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可以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抽调,也可以在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中选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安排普查以外的工作。

(四)抽调到各级普查办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 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选任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由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查经费中支付。

(五)各乡(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县、乡(镇)人口普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县普查办负责培训普查指导员,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乡(镇)普查办负责培训普查员,并于10月25日前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经过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普查机构发给证件。入户登记时,必须佩带。冒充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社会调查或者进行诈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七)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与宣传部门密切合作,统筹制定宣传规划,做好宣传方案,将宣传贯穿于整个普查工作始终。要大力宣传《人口普查条例》,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

(八)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在人口普查登记前后,采取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贴近普查实际,贴近普查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

(九)县普查办要积极协调工、青、妇、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大力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支持和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十)开展试点,为搞好整个普查工作提供经验和业务技术处理支持。9月底前完成全县综合试点,探索总结做好人口普查工作,检验完善人口普查方案和业务处理方法。

(十一)人口普查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

(十二)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按照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整覆盖全县。普查小区划分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

(十三)在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进行户口整顿,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县、乡(镇)普查办,供普查登记时参考。户口整顿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十四)人口普查登记以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对普查小区的人口居住情况进行摸底,明确普查登记的地域范围、绘制普查小区图、编制普查小区各户户主姓名底册。摸底工作于10月25日前完成。

四、普查登记、编码、数据处理

(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从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以前结束。

(二)人口普查登记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普查员调查完一户,要将填写的内容,向本户申报人当面宣读,进行核对。

(三)普查表登记时,各户申报人要根据普查员的询问如实回答普查内容,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

(四)各乡镇、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的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

(五)普查登记的个体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六)人口普查机构和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漏。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七)普查表只作为数据处理和综合汇总使用,人口普查机构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查阅普查表。

(八)普查登记结束后,普查指导员应当组织普查员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差错,经核实后,予以改正。复查工作于11月20日以前完成。

(九)复查工作完成后,县、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逐级进行事后质量抽查。质量抽查工作于11月底以前完成。

(十)对普查登记的主要数据,先进行快速汇总。各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将汇总结果于12月10日以前报送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县统计局和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共同组织相关部门对数据进行评估后,于12月15日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县统计局和县人口普查办公室于20xx年4月底前快速汇总公报。

(十一)《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长表》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分别装入不同的包装袋。《死亡人口调查表》以普查区为单位装入相应的包装袋。普查资料在运送过程中,必须妥善包装,专人护送,保证完整无损。运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十二)人口普查表经县普查办复查后,集中在县普查办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编码。编码员由县普查办根据工作实际在乡(镇)普查办公室人员中选调,差旅费统一由县普查办支付,编码工作于20xx年2月底前完成。。

(十三)人口普查资料由县级以上人口普查机构负责进行数据处理。录入采用光电录入的方式,汇总程序使用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下发的程序。

(十四)数据录入后,原始普查表按省人口普查办公室要求保存。

(十五)全县各级人口普查数据资料,包括图像和个体数据资料,由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归档后移交档案部门负责管理。

(十六)人口普查汇总数据,不得用于对基层政府的政绩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数据追究以往瞒报、漏报的责任。

(十七)县人口普查办公室于20xx年底前完成对普查汇总资料进行评估和分析研究,编制普查报告书,报县人民政府。

五、工作纪律

篇(6)

二、人口普查工作,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设置人口普查小组,分别负责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三、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配合各级宣传部门,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积极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为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各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对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负责,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六、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__年11月1日零时。

七、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八、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在现住地进行登记。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采集相应信息。

九、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十、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十一、11月1日至20__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十二、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十三、人口普查的普查表由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各省负责印发。

十四、中国人民现役军人、文职干部、编内职工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

在军队编内单位服务的编外职工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军队营院内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不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在军队所属的福利性、保障性企业,子弟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居住的非现役军人、文职干部和编内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不在上述单位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十五、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家属、保姆等,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

十六、驻外使、领馆人员,各驻外单位人员以及派往国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十七、依法服刑、被劳教的人,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县、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

十八、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由普查员承担,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原则上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十九、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当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心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二十、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可以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任,或从社会招聘。

普查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被调动做普查以外的工作。

二十一、借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

选任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由普查机构支付。

二十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工作于20__年9月底前完成。

二十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县(市)人口普查机构统一组织进行,并于20__年10月15日前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经过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普查机构发给证件,入户登记时,必须佩带。

冒充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社会调查或者进行诈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

二十四、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与宣传部门密切合作,统筹制定宣传规划,做好宣传方案。要大力宣传《人口普查条例》,深入宣传这次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宣传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二十五、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在人口普查登记前后,采取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贴近普查实际,贴近普查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

二十六、各级普查机构要积极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大力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支持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登记前的准备工作

二十七、人口普查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

二十八、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按照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整覆盖全国。

普查小区划分工作应于20__年8月底前完成。

二十九、在人口普查机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进行户口整顿,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同级普查机构,供普查登记时参考。

户口整顿工作于20__年9月底前完成。

三十、人口普查登记以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对普查小区的人口和居住情况进行摸底,明确普查登记的地域范围、绘制普查小区图、编制普查小区各户户主姓名底册。

摸底工作于20__年10月28日前完成。

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工作

三十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从20__年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以前结束。

三十二、人口普查登记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

普查员调查完一户,应将填写的内容,向本户申报人当面宣读,进行核对。

三十三、普查登记时,各户申报人应当根据普查员的询问如实回答普查内容,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

三十四、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和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

三十五、普查登记的个体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三十六、人口普查机构和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三十七、普查表只作为数据处理和综合汇总使用,人口普查机构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查阅普查表。

三十八、普查登记结束后,普查指导员应当组织普查员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全面复查,发现差错,经核实后,予以改正。

复查工作于20__年11月20日以前完成。

三十九、复查工作完成后,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事后质量抽查。

质量抽查工作于20__年11月底以前完成。

普查数据的汇总、和管理

四十、对普查登记的主要数据,先进行快速汇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结果于20__年12月31日以前报送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数据进行审核后,于20__年2月底前公报。

四十一、《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长表》,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分别装入不同的包装袋。《死亡人口调查表》以普查区为单位装入相应的包装袋。

普查资料在运送过程中,必须妥善包装,专人护送,保证完整无损。运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四十二、人口普查表经复查后,由编码员在编码指导员的指导下,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集中在县级进行编码。

编码资料经全面复核,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录入。编码工作于20__年2月底前完成。

四十三、人口普查资料由人口普查机构负责进行数据处理。录入采用光电录入的方式,汇总程序由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下发。

四十四、数据录入后,原始普查表转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资料库保存。

四十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__年9月30日以前将全部汇总结果报送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于12月31日以前完成全国人口普查汇总工作。

四十六、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数据资料,包括图像和个体数据资料,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

四十七、人口普查汇总数据,不得用于对基层政府的政绩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数据追究以往瞒报、漏报的责任。

四十八、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对普查汇总资料进行评估和分析研究,编制普查报告书,分别向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其他

四十九、对认文秘站-您的专属

秘书!真执行本方案,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五十、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由人口普查机构予以批评教育,本人所在单位给与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们共和国统计法》、《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给予处罚。

五十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字,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资料计算。

台湾、彭湖、金门、马祖地区的人口数字,按台湾当局公布的资料计算。

篇(7)

以下内容由收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按照上级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文件要求,我镇已将人口普查列入镇党委、政府2019的工作重点,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去年底,我镇就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相关单位负责人、-

村委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同志兼任,由统计站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抽调4名素质高、业务精、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做班负责人普工作,为确保普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奠定坚实基础。目前,我镇已划分11个普查区,138个普查小区,其中中心校,中心院,中学各1个小区。

二、落实办公场所,办公条件完备

人口普查单独设办公室进行集中办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子等设施齐全,保证独立分工,为普查工作提供了有效地后勤保证。保障普查工作有序进行,保质保量完成。

三、精心选配两员,普查队伍齐整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普查人员的配备程度,普查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直接决定着普查数据质量。因此,搞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选聘工作非常重要。重视普查人员选调选聘工作,努力将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选调出来,将有过普查经验的人员选调出来。我镇选调普查指导员34名,普查员140名,素质好、责任心强、有群众工作经验、懂得人口普查业务,组成了普查业务骨干队伍。同时注意调动各村委(街道)普查人 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优势,落实好各项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取得圆满成功。

四、积极抓好落实,各项工作有序

全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会议召开后,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7月16日上午,镇召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动员大会,各村(居)书记、文书、驻点点长、镇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60余人参会,派出所负责同志对户籍清理整顿等相关工作作了介绍,主要领导同志对我镇六普工作作出部署和要求。截止目前,我镇已召开人口普查会议3次,各普查区及学校、医院20余场次;

全镇经费落实8万余元,已通过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语等途径开展宣传工作10余次,并要求各村居和相关单位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已完成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划分,地图标绘等工作,人口普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五、前期准备充分,依然存在困难

1、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调的问题。在市场经济的导向下,镇农村年轻人外出打工的人多,在家的老少居多,选择符合普查员要求的、又要肯干实事的人员比较困难;

从各村委、镇直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人数有限。而镇有10个村委和1个居委会,需要普查员和指导员较多。

2、经费问题。必要的普查经费是保障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的根本,是获取真实、准确、全面普查资料的前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人口普查,没有经费保障,一切工作都会落空。请县领导务必高度重视人口普查经费问题,保证我镇人口普查顺利开展。

六、继续强化措施,确保普查质量

篇(8)

  一、领导重视,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构。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我们于2月10日成立了xx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下发了《xx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xx镇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溶政发【XX】6号文件),确立了人口普查分管领导,组建了人口普查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作为办公室成员。由于我镇办公用房紧张,人口普查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统计办公室,并在办公室门上挂牌。

  二、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根据县人普办的要求,我镇于XX年7月初抽调一名人口普查业务骨干专程到桂林参加了市人普办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期间,学习了人口普查的地图绘制、摸底、抽样、普查表填写细则、普查表审核等有相关业务知识。在整个培训过程中认真听讲,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问题集困难与市、县及其他乡镇普查办公室的人员进行沟通,以达到培训的效果。

  三、圆满完成县人普办下达的人口普查前期工作任务。按照县人普办的要求,我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了全镇17个村委、1个街委的普查区地图绘制工作,并为每个普查区抽调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315名,同时挑选10名左右普查员作为后备。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一、建立健全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信息管理及人员分配。

  二、召开全镇范围内的人口普查动员大会,作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三、对镇人口普查工作细则及工作职责上墙,加强人口普查工作的监督。

  四、绘制普查小区图,并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做好人口普查摸底及正式入户的前期工作。

  五、按照县林改办的时间安排和普查任务落实各项工作。

  关于人口普查工作总结通用范文

  市社区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摸底与户口整顿工作已于年9月15日结束,经过t普查区各位普查员的努力人普前期工作告一段落,现在将本段时间来的人普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力求及时发现问题,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改正。

  普查区共有9个普查小区,涵盖居民住宅区、辖区单位、地下室公共空间、商业门店等类别,共有住宅楼14栋、辖区单位3个、地下室1个和若干商业门店。社区拥有9为人口普查员和3名指导员,并有来自社区居委会的大力帮助。

  下面从三个方面进行总结:

  第一、做好普查前期工作。

  首先,人普工作的摸底与整顿工作是于8月15日正式开展的,在这之前,我们认真做好了人口普查员的专业培训工作,针对本次人口普查任务重、填制表格多的特点进行重点培训,力求做到普查员心知肚明、心里有底,知道问什么、怎么问、怎么填、填什么。争取让各位普查员入户既能工作、拿表就能上手,首先让普查员明白这活怎么干、如何才能达标,只有知道了怎么干是对的,才能做到怎么做才是好的。

  其次,主抓人普宣传工作。人口普查入户工作是重点,都知道入户工作不容易做,因此我们重视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在社区我们悬挂横幅8条、张贴人口宣传画及公告10组,及时配合电视媒体等新闻媒介做好社区的人口宣传工作,做到入户时住户即知为何而来,轻松上门,轻松普查,配合默契。

  第二、入户工作是重点。

  在入户前,指导员要求各位普查员应当严格遵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相关程序进行入户普查。要求各位普查员做到持证上岗、着人口普查统一服装入户,配合具体情况,要求普查员携带手电等应急物品。我们要求各位普查员不得轻易判断住户是否为空房户,应当及时通过邻里了解、电表走字、留条待查等方式,及时摸清情况、查清问题。对于普查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要求各位普查员及时向指导员说明,并向上级及时反馈信息,做到有问题及时解决、有困难马上帮助。在入户中我们要求普查员认真配合派出所的户口整顿工作,积极支持社区民警的相关工作认真负起责任查出问题。

  第三、做好汇总统计工作。

  本次人口普查的特点是普查要求精度高、项目明细多。这就要求各位普查员在普查时要认真体会要求、领会上级文件精神,避免在填报表格时发生错误。我们要求各位普查员要注意好区分各种不同人员的情况,认真体会,反复核对项下内容,同时要求普查员注意好以下几方面逻辑关系即同一表格项下的逻辑关系、不同表格项下的逻辑对应关系,同时查缺补漏认真检查防止错登、漏登、重登等填制表格时容易发生的错误出现。

  本次人口普查摸底期间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概括起来有:

  第一、普查员培训工作尚不完备。

  本次人口普查的普查培训工作虽然充实,但基于本次人普的特点,在普查员填表时经常发生错误,可见前期培训工作还是需要加大力度。

  第二、本次人口普查核查表格过多。

  根据本次人口普查的要求,普查员不得自行绘制表格,应当携带统一制定的表格。但是,依照要求,一般地普查员在入户时应当携带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表1)、人户分离与应落未落户口人员登记表(表2)、暂住人口登记表(表4)和户主姓名底册等四种表格,按照每种表格3张的携带分量则普查员入户时需要携带12张表格,这无疑增加了普查员的工作量,而依照普查要求每位普查员负责80到100户那么对某一位普查员来说无疑这将给工作带来难度。固然项下越细对于掌握我国的人口情况越是有利,但是项下的精细程度与实际入户工作难度之间是一种矛盾的关系,精度越高对普查员的要求越高,如果普查员不能达到此要求那么这些表格的精度无疑将是空谈,如何对表格进行精简是需要考虑的一个现实操作问题,是需要认真考究的。

  第三、填报进度问题。

  本次人普前期要求一周一报进度、后期要求一日一报进度。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客观情况复杂,各位普查员都将表格放在自己手边,以便于及时发现住户及时填报相关内容,这就给进度填报增加困难度,很多时候汇总工作人员手边普查小区表格不齐,无法填报进度而上级又要求进度报送,彼此之间的矛盾可见一般。

  第四、表格本身的填制问题。

  按照要求本次普查应当按照建筑物顺序进行表格填制,但是很多时候不是说入户户在,于是普查员只能跳过此户寻求他户,这个现实问题就对普查要求提出了挑战。而在户主姓名底册的填制上,由于区分了家庭户和集体户的概念,于是在普查时时就出现了很多留行待填的情况,这个问题需要人普主管部门关注一下。

  以上是本次t普查区人口普查的阶段性总结,我们将及时沟通,总结不足与矛盾,纠正工作中的错误,更好地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工作任务。

  关于人口普查工作总结通用范文

  自开展人口普查以来,××乡人普办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人口普查的主题来开展,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选聘培训双双到位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搞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关键,我乡经认真选聘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等七人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并且成立了由八人组成的人口普查办公室,同时我乡普查办在人员培训方面也下足了功夫,共选聘村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共80余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做到了通俗易懂,进行一些实例练习并对一些常见错误进行提醒,增强了培训的效果。

  二、确保宣传到位

篇(9)

全面掌握全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全区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提高全区各部门、各街办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健全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今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今年。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和生活源。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是(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我区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各街道办事处、区农村工作局和各总公司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能源消耗情况、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医院基本情况,能源消耗、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污染治理、医疗废物的处置等情况;医用辐射设备使用情况。

(3)配合市上完成以全市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包括燃料油使用、在用车分年度和类别的使用情况等。

(4)城市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和省、市指导,区政府组织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市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放量。

2、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源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11―.12)

(1)成立机构。

成立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机构”),抽调专职人员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

(2)落实经费。

区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由区财政部门编制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核定经费,按时拨付。

(3)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聘用。

区普查机构从环境管理、科研、监察、监测等部门及行业、企业环保专干中抽调有一定业务能力、责任心强的人员任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与审核普查员的工作;普查员可从街道办事处环保专干和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及具有一定学历的社会人员中选聘,经考核合格后聘用。根据我区实际,拟聘普查员150人,普查指导员15人;建立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信息网络和分片包干责任制;区普查机构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聘用工作。

(4)培训及考察。

培训工作由区普查机构负责,普查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污染源清查及普查前的准备工作。

区普查机构清查企业及其它污染源普查对象,12月开展模拟普查试点;普查对象要整理原始纪录和台帐,核查主要生产设备的状态和生产能力等情况。区普查机构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普查清查单位名录库(或名录册)的建立,同时报市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6)宣传动员。

制定印发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建立定期简报制度,及时向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关普查单位通报普查进展情况。宣传工作要贯彻普查工作的始终,包括全面普查和总结阶段。

2.全面普查阶段(1―6)

(1)区普查机构于年2月29日前,完成普查前期所有准备工作。

(2)年1月至4月,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采取分组、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型、分片区包干的方法,对排污企业和普查对象实施现场调查,4月底完成入户调查。

(3)年1月至5月,区普查机构审核、填报普查表和进行数据录入,5月底前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本辖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在普查实施全过程中,区普查机构将组织对普查分组质量进行检查、审核、监控和验收,对抽查不合格的地区要重新进行普查。

(5)年6月底前,配合市普查领导小组完成对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工作。

3.配合全市验收阶段(7―12)

配合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国家审核验收。

4.总结阶段

建立全区污染源数据库,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区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区污染源普查方案,报市政府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区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4.对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具体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市政府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区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环保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试点和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

环保分局负责工业源、机动车排气污染源、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民用核技术利用和辐射污染源,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

区统计局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分局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生活源中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及城市居民生活污染的普查;

(四)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

选聘合格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搞好普查工作的基础,区污染源普查机构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

1.普查员的数量配备原则。

(1)每10个重点工业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

(2)每40个一般工业污染源或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

(3)每60个农业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

(4)每80个生活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

2.普查指导员的数量配备原则。

每10名普查员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

(五)污染源清查。

单位清查是污染源普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确定普查总体样本数,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保证普查顺利实施。

清查所需基础资料由区普查机构中相关成员单位(工商分局、区统计局、发改委、环保分局等)共同提供,同时电力部门、水利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单位也要给与配合,以各地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经区普查办公室进行整理和核对,形成我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基础资料库(册)。

以清查基础资料库(册)为依据,按照地域原则进行清查登记,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一律按经营所在地进行清查。参考工商企业名录、经济普查产业活动单位名录、中小企业名录、本地污染源监管记录等信息,按行政区域逐户发表清查。

(六)培训。

培训教员可从区污染源普查机构的业务骨干中选调。以教员面授为主,结合讨论、练习、测试等方式进行。培训中要着重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调查技能的训练,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普查员培训不得少于2天,普查指导员培训不得少于3天。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七)质量保证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专门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确定普查工作评价的标准,指导全区普查质量控制工作。

按照全市的统一规定,建立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制定污染源普查各项技术规定,吸收相关行业或领域的专家参加,对污染源普查方案和重要技术规定进行评审和论证,确保污染源普查各项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八)宣传动员。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区政府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经费,用于本级普查方案制订,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篇(10)

培训工作是普查准备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培训,使全体普查人员明确普查目的、意义,掌握普查对象、范围、指标含义、资料来源及普查的具体操作要求等,切实提高广大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普查方案统

一、规范地贯彻实施,保证客观、准确、及时地填报普查表。

二、培训对象

四唯街机关科室包点人普业务负责人(13人)及社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176人),共计189人。(注:社区普查指导员除负责一个普查小区普查工作外,还必须负责本社区4—5个普查小区普查员指导工作。)

四唯辖区将划分成为7个普查区(7名人普首席指导员协助街分包科室负责人完成对应普查区域的人普工作),176个普查小区(176名普查员,其中35名骨干普查员同时兼任指导员工作)。

三、培训组织

全街的培训工作在街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街人普办负责培训各街辖普查区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各街辖普查区的业务答疑工作;各街辖普查区普查指导员负责本普查区中普查小区普查员的普查业务咨询工作。

四、培训内容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培训主要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员手册》为基本内容,掌握绘制和使用《普查小区图》、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填写普查表(四种)、搞好复查和快速汇总等工作的方法。要强调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调查技巧、填报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加强对普查员保密教育的培训。

五、培训会议议程

(一)9月13日上午8:30四唯路小学阶梯教室大会

1、领导讲话;(高小健)

2、讲解第六次人口普查方案及工作流程;(宋国祥)

3、讲解区域划分、地址编码和绘图细则。(焦菲)

(二)9月13日下午2:30四唯路小学阶梯教室大会

1、讲解摸底细则及相关内容、摸底测试、讲解摸底测试题;(焦菲)

2、讲解长表抽样;登记、复录工作细则。(宋国祥)

(三)9月14日上午8:30四唯路小学阶梯教室大会

1、讲解长短表填写说明、讲解港澳台、外籍人员和死亡人口调查表填表说明;(焦菲)

2、长&短表测试、讲解长&短表测试题。(焦菲)

(四)9月14号下午2:30四唯路小学阶梯教室大会

1、快速汇总工作细则;(焦菲)

2、编码工作细则、资料包装、运送和管理细则、调查技巧。(宋国祥)

六、培训要求

培训方式以教员面授为主,辅之以课件等多媒体手段,教员要认真备课,授课时要有实际的案例,要通俗易懂,在培训讲课前要先进行试讲。培训保证全部参训人员都能比较熟练地掌握普查内容和方法,对试填中的疑难问题,要认真讨论,并进行讲评和总结。如遇疑难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由上级人普办负责解释,防止出现大范围系统性差错。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经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县级人普办统一颁发全国统一的证件。普查证件须张贴本人照片(一寸),并加盖当地人普办印章,进行编号。普查员入户登记以及普查指导员指导、检查工作时,必须佩带证件。

七、培训物资

市人普办负责《第六次人口普查普查员手册》、《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手册》、《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手册》、《致被调查户一封信》、各种样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证,并统一制作下发培训课件,以保证全市人口普查业务培训口径的一致性。街道人普办负责本地培训所需要的物资(包、笔、本等调查员所需用品)及测试题目。

八、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

1.讲义费(指笔记本200个、水性笔200支和资料袋200个):5元/人200=1,000元

2.午餐费:10元/餐2190=3,800元

3.矿泉水:1元/瓶2002(上/下午)2天=800元

4.培训横幅:100元

全程培训需要开支费用人民币5,700元新晨

(二)参加培训人口普查员名单

由各社区人普首席指导员于2010年9月3日前将各普查小区参加培训的人口普查员名单(姓名、联系方式),以EXCEL格式上报街人普办。

本方案由四唯街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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