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责任履职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2-10 22:59:4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四项责任履职报告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四项责任履职报告

篇(1)

1、四项监督制度是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和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2、四项监督制度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制度依据

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尴尬局面。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3、四项监督制度是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形成系统的“防控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则,列出了五大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措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着眼于事前把关和事前预防,规定了五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规定了七种干部选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强化了“事后”监督,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详细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检查结果的运用。

二、对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几点建议

1、要认真学习,拓展广度和深度

积极参与专题辅导讲座、大会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知识问答测试等方式的学习,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真正的熟知。要将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列入日常学习、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全面的分析检查,整改提高扩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2、要全面推行,抓住重点

篇(2)

1、四项监督制度是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和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2、四项监督制度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制度依据

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尴尬局面。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3、四项监督制度是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形成系统的“防控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则,列出了五大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措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着眼于事前把关和事前预防,规定了五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规定了七种干部选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强化了“事后”监督,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详细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检查结果的运用。

二、对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几点建议

1、要认真学习,拓展广度和深度

积极参与专题辅导讲座、大会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知识问答测试等方式的学习,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真正的熟知。要将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列入日常学习、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全面的分析检查,整改提高扩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2、要全面推行,抓住重点

篇(3)

1、四项监督制度是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和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2、四项监督制度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制度依据

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尴尬局面。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3、四项监督制度是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形成系统的“防控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则,列出了五大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措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着眼于事前把关和事前预防,规定了五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规定了七种干部选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强化了“事后”监督,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详细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检查结果的运用。

二、对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几点建议

1、要认真学习,拓展广度和深度

积极参与专题辅导讲座、大会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知识问答测试等方式的学习,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真正的熟知。要将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列入日常学习、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全面的分析检查,整改提高扩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2、要全面推行,抓住重点

篇(4)

2007年,全省工商系统按照省政府部署,实施了以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重大财政追加预算支出审批制度为内容的法治政府四项制度。全系统结合职能职责,在抓好省局机关实施的同时,加强对州(市)、县(区、市)工商局的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切实将各项制度纳入单位、部门决策程序,用法治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一是以系统内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有偿转让、资产损失核销与经营利润上缴为工作重点,认真执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制度:二是以清理规范性文件、开展好重大资源开发利用的联合审批为工作重点,认真执行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三是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核准的阶段实行重大项目并联并行审批核准办法为工作重点,认真执行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四是以系统内重大财政预算支出追加的申报、审核和批准为工作重点,认真执行重大财政追加预算支出审批制度。

全省工商系统通过实施法治政府四项制度,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意识,国有资产处置审批、重大资源开发利用联合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重大财政追加预算支出审批更加规范。2007年以来,全系统在执行法治政府四项制度方面未发生违纪、违规、违法事件,共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审批147项,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43份。

二、落实责任政府制度,构建“责任工商”

2008年,全省工商系统按照省政府部署,实施了以行政问责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为内容的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省工商局纳宗会局长代表全省工商系统向社会作出5项庄严承诺,省工商局通过“云南省政务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示了24项具体服务承诺内容。实行了局长接待日、处(科、股)长值班制度、业务王作AB角、“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零距离”柜台式办公、设置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电子眼全程监控登记:在办公场所都设立了指路、指门、指人的服务岗或示意图;在注册窗口增设椅子、饮水器具、办事须知等服务措施:在网站上公布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在公开服务场所设立电子眼全程监控服务过程,实行当事人当场对服务进行电子投票评议制度:制定文明办公规范、文明规范用语。推行引导服务、跟踪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解难答疑服务等;为了确保责任到具体人和岗位,避免延误服务对象办事,对专门业务工作AB角进行再明确,做到不让群众久等、不让群众为难、不让群众受气、不让群众反复跑路的“四不”服务。

全省工商系统通过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一是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在全省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中起到了表率和典范作用,转变了工作作风,改善了服务质量;二是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通过监管重心下沉,执法关口前移。实现履职到位,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使干部职工都直接感受到肩负的责任;三是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形成了在位就在岗、在岗就履职、履职就高效、服务就优质的良好局面,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工商工作的满意度有了很大提升;四是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通过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解决了少数单位、个别人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水平。2008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先后行政问责各级干部37人,其中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14人、一般干部15人;落实首问负责制、完成首问首办数9012件,完成服务承诺事项5499件,完成限时办结事项9177件。

三、推行阳光政府制度,创建“阳光工商”

2009年,全省工商系统按照省政府部署,实施了以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重要事项公示制度、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为内容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全系统紧扣职能。构建高效率、零障碍的市场准人工作机制,做到阳光许可;构建从“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转变的服务型工商工作机制,做到阳光监管;构建人性化、说理式的执法工作机制,做到阳光执法;构建为消费者提供多层次、多方式的消费维权服务的工作机制,做到阳光维权;构建“群众评议、内部考核”内外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做到阳光监督。

全省工商系统通过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商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实现了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化、重要事项公示常态化、重点工作通报规范化、政务信息查询系统化;服务发展有了新举措,市场监管有了新成效,服务和执法水准明显提高。

篇(5)

现根据弥办发(20__)86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__县20__年度效能监察责任书》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自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照目标责任,进行逐条自查,现归纳如下:

1、依法履职,按照管理事项及时制定措施,作出决定,本单位按照行政许可规定收取水资源费;对已建、在建、立项准备开工建设的各项水利工程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达到质量要求及取得预期效果。

2、依法公开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有关事项,做到办事公开。按季度进行政务公开,总结本单位上一季度完成的重点工作情况及下季度即将开展的重点工作进行公开,对已建、在建和即将开工建设的各项水利工程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3、党政领导、一般干部职工做到了清正廉洁,无“吃、拿、卡、要”现象。

4、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

5、领导带头做到了作风深入扎实、深入局属各单位、各乡镇供水地、病险水库,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多于60天,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及资金扶持。

6、建立健全效能建设方面的制度,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实行制度管理并取得良好效果。干部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闲聊的人少了,看书学习钻研业务的人多了。

7、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工作运转协调、有序、规范。

8、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自觉挂牌上岗、实行ab角制,保持政令畅通。

二、对照考核评分标准,自评109分。

将加分情况和工作创新方面分别作如下说明:

(一)加分情况:在自评100分的基础上,加上限分10分,现作如下说明:

1、(1)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于20__年12月被确定为“全国100个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示范县”。加4分。(2)本单位荣获“全省20__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称号。加3分。

2、20__年“党建经济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为一等奖。加1分。

3、工作有一定创新,加2分。(1)及时把《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印发到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水务所、机关干部职工手中,做到机关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在“__县行政机关推行四项制度业务骨干培训会议”上得到口头表扬并向全县推行;(2)超前向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水务所推开效能监察工作。在没有接到县级通知的情况下,局效能监察办公室积极向各乡镇水务所、局属各单位提出推行“三项制度”,并将材料上报局效能监察办,此超前做法得到年中县“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抽查组表扬。

三、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面向全系统学习宣传“四项制度”的力度不够;在面向全系统推行“四项制度”的深度方面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方面还有待加强。

四、整改措施

篇(6)

现把一年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建工作:

      “”按时召开,一编三定工作履职尽责。四项制度形成制度化,组织活动场所硬件齐全,

二、脱贫攻坚:

1.  一年来在社区责任组和“两委”的共同努力下,紧扣国家“两不愁、三保障”识贫标准,精准帮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新识别7户18人。

2. 落实各项扶贫政策,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项目建设:

按照市、镇的工作要求,组织全体村组干部,不分昼夜,利用六天时间,拆除颖北大道路段70户90所房屋,展示了两委干部的战斗力,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环境整治方面:

1. 根据我村村庄现状,合理制定出环境卫生整治计划,组织村保洁员、巾帼志愿队、两委干部和党员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受到群众好评。

2. 增加基础设施,筹资设置了三个垃圾场,100多个垃圾箱,每个垃圾箱都有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和日常维护,保证垃圾日产日清。

四、廉洁自律方面:

认真执行各项廉洁自律政策,无违反相关纪律,在党员干部中起到表率作用。

   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篇(7)

一、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规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体现党和政府形象,事关改革发展大局。首先,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提出了“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为此,我们要把认识统一到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不断深化规服工作提升机关行政效能。第二,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是服务“两个加快”的现实需要。为促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工作目标。我市是极重灾区,百废待兴,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倍受关注,机遇与挑战并存,这就必须按照“非常之时,要有非常之为;非常之事,要尽非常之责”的要求,为灾后重建提供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第三,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是改进工作作风,顺应群众期盼,实施亲民、便民、惠民工程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市各部门在推进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机关工作规范程度不够,效能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如:行政审批过多过滥,该放不放,以批代管现象突出;行政审批流程优化不到位,环节多,设置不合理,群众办事不方便;“两集中,两到位”落实不够,有的单位服务窗口存在“只挂号,不看病”;服务意识不强,仍然有、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为此,我们必须把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同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广大群众的迫切需求结合起来,紧密结合我市灾后重建的实际,努力提高各级干部对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工作的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加快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以优质的政务环境,高效的机关效能,服务“两个加快”,促进“两个加快”。

二、明确职责,确保履职到位

规服监督员要按照“都江堰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履行规服办赋予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一是要对各乡镇、市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职进行监督。二是要对机关落实“四项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社会评议制),以及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三是积极参与市规服办组织的评议、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四是积极参加市规服办组织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听取和了解规服工作的安排部署。五是对市规服办委托的其它监督事项实施监督。

三、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规服监督的实效

为快速推进我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更好地服务于灾后重建,不仅需要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也需要各乡镇、各部门工作人员“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更需要规服监督员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建言献策。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你们的工作提三点希望:

第一,要加强自身建设。市规服办聘请你们为规服监督员,这既是市委、市政府对大家的高度信任,也是人民群众对大家的殷切希望。大家一定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站在对市委、市政府负责,对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负责的高度做好监督工作。特别是当前,灾后重建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希望你们加强学习,抽出一定时间,学习研究有关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知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在监督中提高自己、在提高中实施监督。同时,规服监督员也要不断规范自身行为,自觉接受规服办的指导,严格遵守监督纪律,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第二,要敢于坚持原则。监督工作大都是挑毛病、找问题,有时还要得罪人。作为规服监督员,在问题面前要敢于坚持原则,善于辨别是非,正确履行规服办赋予的职责。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言之有据、言之有理,凡事做到公平、公正,不掺杂个人偏见;用法律、法规、政策说话;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改进监督方法,努力提高监督质量。

篇(8)

一、问责机制概念及发展现状

问责机制是企事业单位管理的有效手段,在行政学上,将问责机制的概念界定为:在某项活动中掌握权利,即需要担负对等的责任,在管理活动中根据责任度量来实现失责人的追究处罚,是一种保障权责对等的机制。在这一机制当中,权利主体与客体应当十分明确,能够通过各种评价手段实现问责客体的履职程度,从而实现权责一致。

在我国,问责机制的普遍推行应追溯到“非典”事件,后由于“三鹿”事件不断扩大,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各方面的问责机制并不具备完备的体系,群众参与度明显不足,出现监督不力,执行不严等问题。我国各类问责机制函待完善,问责机制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

此外,近段时间我国制造业产品问题及事故频发,建立问责机制已经成为社会大众的呼吁,从审计方面出发,要实现审计问责机制,那就必须对内部审计与问责机制的关系进行透彻研究,才能真正找准切入点,构建科学的问责机制。

二、基于宏观视角的内部审计问责角色分析

根据世界银行关于公共服务问责框架分析,在公共服务中,参与主体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分别为提供者、消费者及政府三个方面,包含消费者与政府之间的信息沟通、消费者与提供者的权利关系、政府与提供者之间的协约及提供者的内部管理四项问责关系。这一理论也被称为“问责三角形”理论,在产品市场中,产品提供涉及主体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及消费者,通过借鉴问责三角形理论基础,我们可以得到企业产品市场中问责机制的类型。主要包括消费者对生产者、消费者对销售者、生产者对销售者相互问责及生产者与销售者内部问责。在经济规模不断壮大的情况下,企业的销售链将增长,会逐渐形成集产、供、销一体的高级销售链,这就会催生两种基本的问责机制,分别为消费者对企业问责及企业内部问责。消费者对企业问责,是一种异体问责机制,这种问责机制中,消费者无法对企业产生完全信任,这样的需求直接导致了企业内部审计的产生,要求具备相当独立性与权威性的内部审计机构为问责者提供直接有效的信息,进而推动了企业内部问责的发展,使得问责机制具备了良好的基础。

三、基于微观层面的内部审计问责角色分析

微观层面即企业内部层面,在这一层面之中,内部审计在问责机制中承担的角色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企业内部审计依附于问责需求。委托机制下,企业内部会产生一系列成本,由于权责不对称或是信息不对称,人很容易产生个人主义,对委托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为了避免这一状况,必须建立问责机制,这就需要内部审计评价信息作为支撑,因此,内部审计依附于问责需求。

第二,内部审计业务类型根据问责内容确定。内部审计是对企业的评价活动,这样的评价时多元的,是多种企业活动组织成的数据信息,内部审计依附于问责需求,其评价也应该满足相应需要。其主要内容包括财务问责需求引发的财务审计、管理问责需求引发的内部控制审计及绩效审计等。

第三,内部审计报告关系以问责对象为基础。企业内部委托关系主要包括原始委托与派生委托两种。分别指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关系、管理层与操作层间的关系。这两大关系将企业内部组织的联系搭建起来。在问责过程中,若管理层为问责对象,那么审计报告即为治理类型报告;若操作层为问责对象,那么审计报告即为管理动机报告,且两种报告上报主体不同,分别为董事会、财务总监或经理。

第四,企业内部审计为问责机制信息提供必要保障。问责机制不仅包括经济问责,也包括行政问责。经济问责是对企业内部资源的问责机制,行政问责是对企业内部权力的问责机制,在企业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内部审计对于问责机制的支持也是多元化的。例如,在经济信息方面,内部审计能够对责任主体信息真实性及准确性进行分析,将财务信息进行客观审计,上报问责主体。在行政信息方面,内部审计能够将企业内部运营信息收集起来,通过与监察机制的沟通分析,上报问责主体。问责主体可以通过这类信息实现良好的内部管理。

四、强化内部审计问责功能途径

与内部控制相似,内部审计在问责机制中扮演的功能也是监督及控制,因此,提高内部审计在问责机制中的效能,也可以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进行。

第一,问责的首要工作是要确认责任主体是否出现了渎职渎责现象,且权利主体的责任大多已经通过责任书、员工手册等界定下来,因此在事前问责过程中,审计部门无需提供信息,在发生问题之后,审计可以适当提出建议,作为制度优化型建议。

第二,事中工作是内部审计也是问责机制的核心工作,在这一阶段中,内部审计不仅要具备扎实的分析能力,还应从企业战略出发分析职责履行程度,这一阶段的工作应以信息报告为主,内部信息确认为辅。

第三,事后工作是问责结束后的工作,这一阶段的问题已经经过处理,因此,这一阶段的文章应该以激励约束为主,信息报告为辅。

参考文献:

[1]阮博莹. 内部审计在企业问责制中的运用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2014.

篇(9)

市场准入岗位责任管理。市场准入岗位责任管理是指以岗位尽职为基本要求,明确市场准入岗位的操作内容、方法、程序,落实市场准入业务工作责任,确保增强行政审批质效的管理规定。市场准入是防范银行风险的第一道关口,加强准入管理是保障银行机构稳健运行和银行体系安全的必要前提。依据银监会“建立规范、公正、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体系”的要求,市场准入工作应坚持以下指导思想:明确岗位职责,合理划分事权,规范尽职要求,加强内部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做到公开程序、依法许可,实现发展与内控兼顾、效率与质量并重。制订《市场准入监管操作规程》和《市场准入监管岗位责任管理办法》,明确划分监管处长(分管局长)、分管副处长(分局副局长)及监管岗位人员的管理责任,界定各市场准入岗位的尽职要求,包括合规性要求、审慎性要求、程序性要求、时限要求、机构开业后经营管理状况评估要求、新业务风险跟踪识别与后评估要求、高管人员履职评价要求等。设立银监局市场准入专业考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监管处室、各银监分局市场准入工作的合规性开展一次考察并进行市场准人监管岗位尽职调查,对市场准人工作基础薄弱、效率效能较低的处室,提出调整市场准入审批权限的建议。

非现场监管目标责任管理。非现场监管目标责任管理是指以数据指标的监测监控为基本线索,明确非现场监管的内容、方法、程序,突出工作目标考核,确保非现场监管过程和结果对整个监管工作发挥基础和指导作用的管理规定。管理思路是,制订《非现场监管工作指引》和《非现场监管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工作流程和监测分析框架,严格规范监管信息的采集加工、风险分析与评价、非现场监管分析报告、风险评价结论的反馈与使用等程序和要求,进而设定非现场监管工作目标,明确各级非现场监管员的职责,加强对非现场监管工作及任务完成情况的管理和考核,促使非现场监管人员及时、完整地收集监管报表等信息资料,定期进行监测分析、风险评估,及时识别、预警风险,跟进异常情况并向上级报告结果。

为保证非现场监管工作责任的落实,银监局非现场监管专业考评办公室根据《非现场监管目标责任管理办法》,每牛年对各处室非现场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评价,年度工作结束后对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重点考评工作质量和效率。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资料收集的及时性和全面性、分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报告程序的合规性、监管建议或措施的可行性、非现场监管的有效性和监管信息档案的规范性、完整性。

现场检查项目责任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责任管理是指以单个现场检查项目为管理单元,明确现场检查方法、程序及各环节责任,实行项目全过程管理和主查人终身负责制的管理规定。现场检查是银行监管的必要手段,为进一步提高现场检查的独立性、权威性,应根据项目责任管理的要求修订完善现场检查操作规程,并制定《现场检查项目责任管理办法》,规范现场检查的程序和质量要求。加强现场检查计划和项目立项管理的归口管理,严格对自选项目立项的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审查。年度现场检查规划一经审定,即印发各监管处室、分局执行,并提前通知各银行业机构,增强检查透明度和计划性。认真执行现场检查项目主查人(兼任检查组组长)负责制,主查人应自始至终参加检查,对现场检查项目的方案制定、检查实施、证据收集、工作底稿编写、报告撰写、档案整理等实行全过程责任管理。检查前,主查人拟订检查实施方案,报经项目申请部门和局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检查中,认真落实检查方案,严格履行检查程序;检查结束后,按规定撰写检查报告、提出对有关问题的行政处罚建议及监管工作建议;向项目申请部门、办公室及分管领导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向项目申请部门移交检查档案。

对项目完成情况、检查组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两个层次的评价,一是每季度安排现场检查人员述职,由所在处室每季度对其在现场检查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二是年末由银监局现场检查专业考评办公室参照后续现场检查及日常非现场监管规程对现场检查项目成果的跟踪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年所有现场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检查报告的质量和主查人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评选出优秀项目和优秀主查人;对违规、违纪、失职的提出问责建议。

四项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实现科学监管

银行业监管职责的顺利实施和充分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的确立和良好执行。

管检交叉制度。建立该制度旨在强化监管自律约束、提高监管透明度,使监管处室日常监管(市场准入监管、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职能适时适度分开、既独立又协作,现场检查人员与非现场监管人员和市场准入监管人员交叉整合使用,并对重大或特定的现场检查项目,在全局范围内统一调配检查人员、主要由与相关监管处室无日常监管关系的检查组实施。通过一定程度的管检交叉活动,实现日常监管与现场检查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相互监督的有机结合。

查处分离制度。依照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明确查处过程中各有关部门的职权,规范对银行业务问题的查处行为,做到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对日常非现场监管中发现且需立案检查的问题,按规定程序立案后实施检查,查清事实并充分收集相关证据,主查人提出处理建议,监管处室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形成完整的卷宗资料,移交政策法规处审查,主查人对检查、取证过程及所移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政策法规处对监管处室、检查组移交的检查、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提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意见,提交有关会议研定后实施,并对处罚意见审核、复议、执行过程及处罚的合法性负责。

跟踪问责制度。依据监管责任制及监管工作尽职要求,对监管过程及结果进行跟踪监督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实施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监管执法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开展现场检查再监督,及时反映、纠正和防止现场检查中的监管宽容、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依规查处现场检查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绩效考核制度。该制度是指对照工作职责和目标任

务,按季度分级定性定量考核各监管处室、各银监分局的监管工作及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季度绩效工资分配、监管人员晋职晋级等挂钩。设立银监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采取全方位考核方式,对工作人员季度或年度监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每季度末,依据年初与各监管处室、各分局负责人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参考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三项专业季度考评情况,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量考核,分级评定各考核对象每季度考核等次;年末综合汇总四个季度考核结果相应确定全年考核等次,依据考核等次核发季度绩效工资和全年绩效工资,发挥考核和绩效工资激励作用。

五项保障:强化监管基础,实现持续监管

强化监管信息系统支持保障。根据银监会“1104”工程统一规划,充分利用现代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加快建立银监局系统的监管信息管理体系。一是加强统计信息规范化管理,实现“数入一门,数出一门”。制定《监管统计信息管理办法》,建立监管统计信息的数据处理中心,在数据的采集、加工、上报、共享以及等环节上实行归口管理,减少数据处理层次和环节,提高数据报送、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明确要求被监管对象专设统一管理报表、数据报送的专业部门,按规范流程实现监管报表“点对点”集中报送。二是加快网络建设步伐,大力推广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建设由银监局内联网、城市金融网、互联网接人工程组成的多层级、多通道的网络系统,实现“上联银监会,下接分局、办事处,内联被监管机构,外联国际互联网”的建网目标,为办公自动化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奠定基础。三是加快信息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步伐,提高监管信息处理能力。建立以统计信息处为主导、各监管处室参与的银行业信息监测和预警中心,逐步实现统计数据收集校对、加工处理、编制报表的信息化处理。完善银行业机构风险监测指标和风险预警体系,加强对非现场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运用,及时向监管处室通报和提示预警信息,提高非现场监管信息质量。

强化监管人才队伍建设保障。确立银监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基本思路,即:以岗位培训、岗位成才为主导方式,以岗位细分、明确规范、专业达标、定期考核为基本架构,明确人才培训培养目标,制订实施《监管人才培训培养规划》,建立长远、持续的监管人才培训培养机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监管人员个人成长规划。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在全局系统建立由精通相关专业的100名现场检查主查人和综合分析人员、熟悉相关专业的300名专项检查人员和分析人员、200名保障支持人员构成的监管人才库。按总体目标,对监管人员个人发展目标进行统一规划,通过业余自学、脱产学习、岗位培训等途径,不断提高专业人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打造职业化监管队伍。二是加强岗位培训工作。按照“立足岗位,选定专业,限期达标,组织评估,奖励兑现”的原则,制定全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分年度工作目标、计划,采取脱产进修、交流学习、专题讲座、专家辅导、专业培训、集中调研、担任主查等培训措施,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多层次的、组织安排与自加压力相结合的培训活动。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化和教学手段网络化,改进教育培训方法,完善教育培训登记制度,提高培训工作质量。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激励。设立监管人员培训培养工作专家考评委员会,对各类培训教育项目和监管系列职务资格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制订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保障和奖励办法,对职工自学成才、参加培训及业余学历学位教育并取得成效的予以奖励。

强化监管资源系统管理保障。建立以省局为中心的省局、分局、监管办事处人员集中调度、资源统一整合的系统管理体制。一是加强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省局负责组织、统筹全省银行业监管工作,部署辖内重大监管活动,统一安排大型现场检查,具体承担对省级及武汉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任务。银监分局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按照“管法人”的要求,重点抓好法人机构监管。监管办事处负责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日常监管工作,重点是农村信用社和邮储机构。二是统一调度监管力量。统一调配、集中使用现有监管力量,从全系统抽调监管人员,集中开展现场检查、高风险机构的风险处置、大型课题研究、金融机构风险评价等重点:工作。三是加强系统资源集约管理。本着集约、高效原则,强化省局的系统综合管理职能,减轻分局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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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使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四项指标稳步下降;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内。

三、排查时间

此次排查治理工作时间开始,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加强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村(社区)、乡属有关部门、联村办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四、抓好“四个建设”

一是巩固基层建设。落实各村、乡属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人、财、物,强化各村、乡属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权、利,实现各村、乡属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有人监管、有能力监管、有手段监管、有经费保障。将工作重心全面落实到抓安全生产工作中来,要建立村级安全协管员的准入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考核方式,督促村级安全协管员通过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及时查找和报告身边的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协助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执法行动。

二是保障基础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对安全设施、设备予以保障,督促各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优化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结构。以安全宣传和培训为主线,加大对安全执法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安全执法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执法和监管水平。

四是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动态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发挥履职动态监管系统的作用,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突出“六个重点”

一是矿山企业。扎实抓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认真落实各村及有关部门领导联系矿井和安监员驻矿制度,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治。

二是道路交通。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超限超载行为,继续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治理,狠抓道路交通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检查管控工作,加强源头管理工作,努力探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方法,完成2015年道路安保工程,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的安全性。

三是建筑施工。加大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覆盖范围,确保现场安全管理落到实处,特别是深基坑、脚手架、临边防护、施工用电、高空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操作规程的遵守,杜绝违章行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四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全面清理检查学校、超市、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设施,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限时整改或提请关闭。

五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烧,强化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油库等重点区域,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强化对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工作,切实遏制和预防事故发生。

六是食品药品。全面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及时查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各村、乡属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和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企业加强班组、车间、厂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逃生自救能力。组织安全管理干部进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管理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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