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0 19:45:4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司法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重视政治思想建设,提高服务大局意识。
认真抓好支部学习,深入开展*精神主题教育活动,把全体同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精神上来。要求全体同志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克服困难,服务领导、服务机关、服务基层,全力保证机关正常运行。
(二)发挥综合职能,确保工作开展。
积极担负好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的任务,保障各部门的灵活高效运转,并起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枢纽作用和出谋划策、提建议的参谋作用。做好对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工作,及领导交办事项和紧急问题处理的落实。上半年共承办市领导批示件和市政府督查件16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法治*”、“平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配合做好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做好扶贫和联镇带村工作的协调和组织;认真承办提案议案,今年我局共收到提案议案10件,其中主办件4件,协办件6件,全部提前办结。并按要求认真写好各种汇报材料,及时向上级反映我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强信息工作,畅通信息渠道。
1、加强信息简报工作。及时、全面反映最新的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加强了人员配备,调整信息和简报工作人员,改由专人负责简报编写工作,加强了对简报工作重视力度,共出《简报》15期,简报的质量和信息容量有了极大地提高,受到领导和各方的好评;由于人员增加,信息编写人员可以全力编写信息,上半年共出《司法信息》期。在信息工作及时反映本系统全貌并服务好工作的同时,加强下情的上达工作,力求及时、准确、全面地为领导和上级机关报送信息,上半年被市委、市府两办录用的信息14条,被省厅录用的信息25条。
2、启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各相关处室对我局20*年以来的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梳理出24项需要公开的事项并将各项相关工作分解到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的登录工作,对我局20*年以来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全面的公开。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并建立了信息公开程序,以及对今年5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信息建立了及时制度和信息日常维护工作制度,对随时产生的信息做好、更新和维护工作。
3、指导协调通讯信息技术网络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通讯信息技术网络建设,上半年对内部网络的信息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为确保奥运期间网站运行的安全,对网站进行了专业的检测,并对检测后的漏洞提出了改进方案;还参加了市政府门户网站群的评测;制定了新办公大楼信息安全建设方案。
(三)抓好文书档案工作,促进规范管理。
为完成今年档案管理工作上省一级档案的目标,我们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办公室主要通过围绕整理历年档案工作展开,档案力求完整有序,真正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完成05、*、07年所有文书档案的整理、录入、立卷、归档工作;完成1981年—20*年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工作;完成“一五”普法至“五五”普法中期所有档案的整理工作;完成*、07年司法考试报名表的收录、整理工作,并对所有经过整理的档案,进行了电脑录入,极大地方便了档案的查找,也为实现档案管理工作上省一级档案的目标打下了基础。
(四)认真做好接待和会务后勤工作。
我局开展的大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了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有效的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与此同时,我局也不断创新大调解工作模式,率先开展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试点工作以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1、切实有效的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我区开展大调解工作以来,区街两级调处中心共接待矛盾纠纷3499起,受理各类矛盾纠纷共3288起,直接调处1291起,分流到相关部门和调委会共1997起,劝阻群体性上访512起12031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60次,没有因调解不当或不及时而导致民转刑案件和重大。各级人民调委会共受理纠纷总数4509起,调处4500起,调处成功4320起,调处率99%,成功率96%,劝阻群体性纠纷434起12578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3起。大量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升级、激化。成功化解了一批情况复杂、牵扯利益关系众多、社会影响重大的纠纷,如龙潭街道正龙金箔厂群体性劳资关系纠纷、靖安大唐电厂桩基工程保护性施工、迈皋桥街道梁桂英涉法涉诉类纠纷、XX街道老上访户郭平待遇问题、八卦洲造船厂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充分发挥了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获得了领导的肯定和百姓的信任。
2、适时开展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我区劳动密集、外向型企业比较多,受金融危机和《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双重影响,随之而来的是劳动争议数量多、类型复杂、调解难度大的难题。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于今年4月份,在全市率先于区街两级成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截止目前,区街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走访排查区域企业和社区215家,组织矛盾纠纷排查168次,及时排查出矛盾纠纷96件,直接调处78件,调解成功73件,调处成功率94%,防止24次985人次,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劳动纠纷,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解决劳动争议“第一道防线”的保障作用,发挥出司法行政“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职能优势。
3、率先进行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试点工作。面对日趋增多的交通事故带来的矛盾纠纷,我局和交管局七大队在市司法局和市交管局的指导下,经过反复磋商,于5月中旬,在全市率先建立人民调解与交通事故赔偿处理协调联动、相互衔接、信息互通、共同化解矛盾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七大队派驻成立XX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辅助工作人员2名。在事故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公开调解。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当事人履行。同时,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在调解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案件过程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运行以来,取得了很好的实效。截止10月份,共受理纠纷169件,已调解成功147件,签订调解协议数147件,在调纠纷14件,进入诉讼程序8起,涉及金额总数达到165万元,其中死亡事故4件,赔偿金额达一万元以上的纠纷24件。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二、以“应援尽援”为己任,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
我局继续加强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用统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大对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站的建设和规范力度。
1、加强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工作
打造五福家园社区、青田雅居社区、尧林新居社区、摄山新城社区、白水纤城社区、江畔人家社区、燕华花园社区七家法律援助工作站示范点,工作站的办公设备和人员基本配备到位,达到“四个一”标准,加强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明显提高,困难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目前,我局在经济适用房社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件,其中低保户5件,老年人5件,妇女4件。法律援助咨询接待数量明显提高,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能力和愿望不断增强。10月15日至11月15日,我局在全区开展“保稳定促和谐法律援助进万户”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
截至6月30日,全市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52场,法律咨询活动35场次,出动法制宣传车81辆次,更新法制宣传栏60余块,喷绘法制宣传标语500多条,悬挂宣传横幅300余条,发放法律书籍3万余册,发放各种法制宣传品1万余个,接受群众咨询3500人次。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1150宗(其中:区镇村调委会1011宗,医调委41宗,旅调委51宗,诉调对接47宗),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成功防止民转刑11宗,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4件。共接收刑释解教回归人员114名(其中刑释105人,解教9人),帮教率100%,安置率86%,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154人,66人解除矫正,现有社区矫正对象86名。市法援处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584宗,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32.7万元,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907人次。我市现有律师事务所14家,执业律师149名,公职律师27名,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778件,业务总量同比增长21%,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610件,业务总量同比增长96%。国家司法考试考区报名人数775人,比去年增长16.7%。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上半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和国际热带旅游城市建设进程。
1.围绕中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开展打击“非法一日游”、旅游景区经营规范治理活动,配合全市“打违工作”,大力开展严厉打击违章建筑宣传活动;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全市各重点项目施工地点和农民聚集地发放《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手册》和《出门在外常用法律知识》近8000本;着力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培训考核制度,发放《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5000余册,做到公务员人手一册;围绕“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等特定宣传日,大规模的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市教育局认真健全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聘用制度,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普法阵地建设、教师普法三落实。4月21日,市教育局、市普治办统一举行全市教师普法考试,参加考试教师6000多名,及格率100﹪,优秀率82%,全市教师法律素质得到较大提高。
2.突出重点,着力实施“法律六进”工程。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学校”、“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单位”法律六进工程。组织开展“百场法制讲座下基层”、“送法近群众”活动、“三下乡”和“科技活动月”同行活动,深入天涯镇、吉阳镇等地开展讲座38场次,场均培训村“两委”干部和群众185人。半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38521册,新建基层法制宣传栏30个,更新基层法制宣传栏内容60余块,为全市125个行政村聘请义务法律顾问,受教育农民、居民达10万人次;我市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推进企业、单位、行业普法创新工作,深入天涯海角旅游有限公司、天涯水业集团公司等企业开展“诚信企业”和“法治企业”专题法制宣讲活动,树立本地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和顺利完成“法治企业”创建各项任务;结合我市外来人口管理创新工作,在汽车总站开展特定主题的法制讲座并赠发《职工学法用法手册》,同时在汽车总站设立免费法律书籍发放点,从源头上加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
(二)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加固我市维稳第一道防线
1.突出社会矛盾化解,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目前,我市共设立市、区(镇)、村三级调委会15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3个,配备人民调解员655个,小组信息员1260个,逐步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一是狠抓业务素质培训。结合我市诉调对接机制启动工作,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分别举办了人民调解员技能知识培训班,全市参训人员400多人次,取得较好的成绩。共调解纠纷1011宗,调解成功986宗,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成功防止民转刑11宗,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4件。二是以实施“以案计补”为契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序开展。为充分发挥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对我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经费支持,我局决定提高人民调解以案计补的标准,除了每月对每个调解员给予200元的补贴外,还对每宗符合标准的调解案件给予50—200元的补贴,取得了良好成效。三是探索行业、专业调解,实践社会管理创新。各专业性调委会自成立以来,效果显著,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上半年共调处案件139宗,其中,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处理案件41宗,2宗到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计赔偿金额121.19万元。旅游调解委员会已成功调处纠纷61件,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案件47宗,涉案标的额400多万,接待解答当事人咨询百余人次。
2.深入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我局以省司法厅关于法律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为契机,指导全市5家法律事务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推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司法所通过积极沟通协调,想方设法为法律事务所提供案源线索,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上半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23家,受理法律业务125宗,调解纠纷48宗。省司法厅对我市法律事务所和法律工作者进行了2012年度考核,5家法律事务所和21名法律工作者全部考核合格。
(三)努力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服务社会创平安
1.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我们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要求,不断完善落实“三年跟踪”、“五年跟踪”和“三包”责任制。一是继续做好接茬工作,及时做好登记,录入电脑,并督促司法所落实跟踪帮教;二是加强就业技能培训。通过种植、花艺、刮胶、水产养殖等安置帮教技能的培训,解决他们的一些生活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继续落实好“两劳”回归人员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努力帮助他们尽快走上自食其力的健康之路。三是建立完善帮教管控对象台帐表册,规范和强化衔接管控工作,梳理安置帮教人员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卷,底子清、情况明、不脱管、不漏管。全面清理跟踪帮教年限已到的刑释解教人员,上半年跟踪帮教114人,累计跟踪1192人。
2.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探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文件要求,做好摸底调查,完善工作台帐。对全市范围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登记,搜集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信息及相关工作信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二是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坚持做到‘‘五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完善三级管理网络(即矫正人员家属、村居委会、区镇),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奖惩、考核制度,探索建立日常考核与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创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矫正人员的个人台帐并做到准确无误。
(四)围绕民生需求,努力提高律师公证的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和执业纪律教育。组织对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进行内部管理考核,通过量化打分的方式督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加强管理。在全市律师、公证队伍中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活动月”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执业规范,加强自律。二是拓宽律师公证服务范围,为社会经济和社会管理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今年,我们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参与涉法涉诉、、突发性事件的接待调处和公证工作,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范围,引导律师公证员利用专业的法律服务,当好法律“谋士”。鼓励公证律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诉前调解、庭外和解工作,引导律师公证员积极介入我市旧城改造等敏感项目工作,为政府建言献策,维护拆迁群众合法权益。截止6月底,全市律师、公证员参加“市领导大接访”、市局“涉法涉诉”等接访活动92场次,参加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义务法律服务活动367人次,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我局驻政务中心行政审批办公室,不断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努力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截止6月底共受理并办结行政审批(服务)申请61件,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100%,服务受到办事群众的普遍好评,在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全市万人评议活动中获得群众100%满意单位。
(五)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上半年,市法援处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584宗,比去年同比增长9%,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32.7万元,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907人次(上门咨询719人次,电话咨询188人次),法律文书86份,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和赞誉。同时,我们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制作一批司法部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印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3万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3月份,我市法律援助基金会通过了省民政厅的2012年度基金会考核,意味着我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财务制度、资金使用效率、项目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省厅的肯定和认可,向规范化、公开化、公益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六)精心筹备司法考试,竭诚服务广大考生
今年是国家司法考试考区设立的第二个年度,在总结去年的工作经验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筹备,认真做好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服务工作。报名期间,在政府门户网站、晨报、电视台、调频广播、微博等媒体考试报名通告,开设服务热线、服务qq、服务微博等,为考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报名期间接听考生咨询电话约300个,发送服务短信1248条,报名人数775人,比去年增长16.7%。同时,认真做好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证书备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调档、选定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考点学校等各项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我局一贯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抓好班子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服务型机关”、“整治庸懒散奢贪”、“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学、倡廉洁”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对本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的司法行政队伍。半年以来我局党支部共召开发展党员大会4次,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人,预备党员2人,正式党员1人。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优秀等次的党员9人,合格等次的党员62人,合格率达到100%。同时加大队伍培训教育力度,参加处级干部培训6人次,其它岗位培训累计150人次。2013年5月,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检查组莅临我局检查,我局获得了93分的好评。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在各办公场所的醒目处张贴廉政标语,每台电脑上设置廉政桌面,每位干部职工的桌牌背面贴上廉政警语;征订廉政书籍和廉政教育纪录片,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电化教育影片。半年以来,累计发放法制宣传册近千份、张贴标语60多条,悬挂各类宣传横幅20余条,发放各类教育书籍200多本,组织各种电化教育活动10余场次,有力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可度。
三、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半年来,我市司法行政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协调、监督、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开展法制宣传的形式还不是很丰富,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有待于进一步创新。
(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业务范围需进一步扩展,医调委、旅调委、诉调对接等行业性调解机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交调委尽快落实办公场所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政工科长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为成员,研究、协调推进网站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室,责任到人,专门负责日常事务。各职能股(室)主要职责是:各股(室)、中心按照各自职能负责需信息的提供;局办公室负责网站支持。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XX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XX县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实施方案》、《XX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XX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可能地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及时对外公布。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二、信息公开方式和公开情况
(一)XX县XX县司法局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及负责人、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情况,并将办事流程公布,使群众知道办什么事该找什么部门、找谁办理。
(二)公开局机关工作计划、总结和法律服务管理等相关文件,及时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工作规划、业务调研、工作承诺。
(三)公开了法律援助事项,公证工作收费项目,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人员信息和收费规定。
(四)重点公开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情况,不护短、不隐瞒,及时公开被问责人员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我局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四、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及应对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在有关规定、规划、计划、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不准。
年,市司法局认真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强督导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取得明显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司法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潘传坤同志为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机关副局长方大喜为办公室主任,具体抓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公开制度。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和行为,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运行机制和制约机制,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督查考核到位。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资金保障。市司法局安排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资金,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基础设施。安排3000元购买了政府信息公开电脑,安排1000余元设置了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栏。
(三)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在工作实践中,市司法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公开的类别和内容,选择网络、新闻媒介、电视、短信、公开栏、便民资料、大型现场咨询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走访等载体,采用多种公开形式,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司法局编制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进行了规定,使政府信息公开能够制度化、常态化。《目录》中明确的对外公开的内容有: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应急管理等。截至目前,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93条,分别为机构职能介绍1条、领导信息4条、下设机构介绍9条、内设机构6条、单位文件11条、政策解读3条、办事指南4条、发展规划1条、工作计划3条、工作总结7条、理论调研2条、政务动态30条、公示公告1条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咨询处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本年度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申请公开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自20__年以来,我县共有刑满释放人员814名,解除劳教人员228名。县安置帮教办公室和各司法所承担着大量繁重的再教育工作,也正是在县委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的艰苦努力下,使我县的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3%以下。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和奥运会期间,为确保两会的安全,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在县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县司法局印发了鲁司发『20__22号文件,对20__至20__年以来的所有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摸底工作,重点对20__年以来的五种人(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进行了入户调查,基本摸清了这些人员的底数,最大限度的防止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为两会的顺利召开和全县的平安创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截至20__年9月底,全县共有刑满释放人员132名,解除劳教人员1名。大量的安置帮教任务还十分繁重。
当前,虽然县安置帮教机构建立起来了,但是由于人员和经费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开展。例如,县局为全县司法所购置了《全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但是由于司法所配备参差不齐,有的有了电脑苦于没有经费联网,软件就不能正常使用,有的还没有装备电脑,管理软件只能放在办公桌里,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使整个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给管控工作带来了不少麻烦。
此外,由于人口流动大,很多人员到外面打工,使管理脱节。尤其是在外省监狱、劳教所刑释解教后的人员,很大一部分在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后,基本都在外面打工,很少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使这一部分人成为潜在的治安隐患,同时也给我们的管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市政府法制办对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并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了报送备案。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今年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未收到过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因此未对规范性文件出具过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传达文件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
一是发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核心作用,通过文件签批、开会传达等形式,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在行文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审核范围、确定审核主体、规范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职责、严格审核标准、强化督察考核,切实提高审核时效,组织合法性审核人员对规范性合法性审查制度相关内容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法治业务综合股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主体,落实2人为法制审核人员,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供人员保障;
二是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统一文书格式。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从制定主体、法定职权、文件内容、制定依据、制定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等问题,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同时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的,不得提交审议、印发;
三是建立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要求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在印发之日起及时向市司法局报送备案材料;
四是不定期对市人民政府(含其派出机关)及其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各部门(市级人民政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适时清理,对已公布的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通过形成一系列务实管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日常监督管理机制,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开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一、目的意义
执法(执业)档案是将执法(执业)主体的执法(执业)行为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对执法(执业)的每个环节、整个流程以及执法(执业)行为的优劣进行考核评估、跟踪管理,全面纳入监督视野,形成系统科学的监督体系。建立“执法(执业)档案”是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载体,是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业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执法(执业)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范围和内容
根据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分别建立履行法定职能档案(有关科室)和执业档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
范围:
㈠单位执法(执业)档案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具有履行法定职能的科室(宣教科、基层科、安置帮教科、法律服务科)、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律服务所。一个单位一本档案。
㈡个人“执法档案”、“执业档案”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具有履行法定职能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律师执业档案按照已建立的诚信档案继续使用,并根据需要不断加以完善。
主要内容:
单位执法(执业)档案:
(一)基本情况:
1、执法(执业)职责范围;
2、执法(执业)具体岗位;
3、领导成员及其分工;
4、执法(执业)人员数量及构成。
(二)执法(执业)情况
5、履行职责情况;
6、履行职责效果,包括检查情况,明察暗访情况,投诉控告、涉案及查处情况,执法守纪情况;
7、执法(执业)工作总结;
8、执法(执业)工作创新及其他执法活动。
(三)专项工作情况
9、围绕区委、区政府、市局中心任务开展的专项工作情况;
10、阶段性重要工作情况;
11、督导、督办案件、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处理情况;
12、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四)考核情况
13、日常、专项、年度考核及其他考核情况;
14、年度考核结论。
(五)奖惩情况
15、奖励情况;
16、执法过错认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违法违纪查处,国家赔偿追偿等。
个人执法(执业)档案:
(一)基本情况
1、个人简历及家庭情况;
2、学历;
3、执法(执业)资格及岗位;
4、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二)执法(执业)情况
5、执法(执业)数量;
6、履行职责效果,包括案卷评查、执法(执业)检查、明察暗访、投诉控告及涉案、执法遵纪情况;
7、执法(执业)工作总结;
8、执法(执业)工作创新及其他执法活动。
(三)专项工作情况
9、围绕区委、区政府、市局中心任务开展的专项工作情况;
10、阶段性重要工作情况;
11、督办案件、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处理情况;
12、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四)考核情况
13、日常、专项、年度考核及其他考核情况;
14、年度考核结论;
(五)奖惩情况
15、奖励情况;
16、执法过错认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违法违纪查处,国家赔偿追偿等;
17、依据执法(执业)档案考核结果及单位认定结论做出的评优、记功、奖励、晋职晋级、提拔重用及惩处等。
以上各项,在内容不减少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变通或合并。
三、方式方法
建立执法(执业)档案,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分类建档、跟踪考核、动态管理”的方法进行。
㈠本局具有履行法定职能的部门,负责本部门单位及个人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㈡本局负责各科(处、所、中心)执法(执业)档案的组织建立和管理工作,区局各有关科室建立执法(执业)档案工作主动请求市局各对口部门指导和监督。
㈢各司法所负责本所和负责人、工作人员的执法(执业)档案的组织建立和管理工作,基层科负责指导、监督。
㈣区属各律师事务所负责本所执业档案和所属律师个人执业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法律服务科负责指导、监督。
㈤公证处负责本单位执业档案和所属公证员个人执业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法律服务科负责指导、监督。
㈥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本中心及工作人员执法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㈦区属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本所执业档案和所属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执业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基层科负责指导、监督。
㈧政工科负责本局局长及副局长个人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并报区委政法委备案。
㈨在执法(执业)档案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办公室(执法执业档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司法行政执法(执业)档案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时间要求
5月份全部建立起执法(执业)档案。从6月1日起按建立执法(执业)档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时将相关材料载入档案。
档案应及时记录。记录的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黄玉荣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优化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纪检组,由纪检组长杨光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日常工作的落实。积极明确开展优化环境建设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并及时召开全局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有关工作作出行安排部署。
二、抓好整改落实,强化环境落实
(一)认真开展审批事项梳理。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的相关要求,我局未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及涉企罚款。
(二)加强对派驻政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根据县政府通知要求,我局抽派了2名业务能力强,政治觉悟高,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进驻政务中心开展公证事项服务。积极加强对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办事效率,有力推动我县“一站式”办公的工作进度。并由一名党组成员作为首席代表进驻政府中心,加强对业务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对于政务中心提出的有关要求,坚决给予支持,为进驻人员解决服装费、外出考察费及其他费用3万余元。
(三)严格“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一是对当事人缴纳的公证费和律师费实行为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银行账户缴纳。二是经费支出实行报账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在会计中心开设报账账户;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不存在滞压、转移、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非税收入等问题,未设置“小金库”。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四)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贯彻落实”
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讨论、决策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落实,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由班子成员集体开会讨论、研究后才能作出决定,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
(五)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发挥好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各基层司法所的一线调解工作力度,确保第一时间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疑惑,将各类矛头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为加大调解力度,防止矛盾纠纷的升级恶化,我局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做到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认真、慎重、高效、稳妥地调解、疏导好各类矛盾纠纷案件当事人,将情绪稳控,促使案件顺利解决。二是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方法,加大对案件当事人的劝说,调解工作力度,在调解的同时,加大对各种法律法规的讲解和灌输,尽量进行依法化解,确实不能化解的,积极引导进入司法程序进行依法解决,避免矛盾激化。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知晓力。我局紧紧围绕“六五”普法、“平安***”等建设目标,切实开展好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在各种重要节点、法制宣传日期间,牵头各有关依法治县成员单位利用场天走上街头,采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群众询问等方式开展好各类宣传活动。二是与平湖镇辖区一花灯队沟通,由花灯队以“六五”普法为主题,自编自演一些让群众易于接受,一看就懂的娱乐节目,利用春节大量人员返乡的时机,由县司法局起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带领花灯对分别到19乡镇开展巡回演出宣传。今年以来,我局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600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三是上法制课,走进学校,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和自我保护能力。今年,我局干警共参与法制课50余次,接受学生咨询100余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下县委、政府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好优化发展建设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极少数干警对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仍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是紧密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工作力度还不够。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扎实开展好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优化发展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作出强调,始终把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以正风肃纪活动为契机,切实反对“”,坚持边查边改,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的有效方法,切实将各类矛头纠纷隐患化解在基层。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卫生局局长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员:县监察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食药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计生局局长
县文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食药局副局长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别由县卫生局、食药局、公安局、计生局、工商局、文广局、司法局等部门分别抽调1名工作人员以及县卫生监督所全体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
二、整治重点
(一)严肃查处无证无照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行为。
1.查处和清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地下性病诊所”、“医疗美容诊所”及未取得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等非法行医行为。
2.查处和清理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非法接生、施行结扎手术等非法行医行为。
3.查处和清理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虚假医疗广告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特别是打着医学科研、专家学者以及保健、中医、义诊等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及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为。
4.严厉查处社会非法医疗卫生机构或个体行医者购买和使用B超仪,特别是对一些社会不法分子利用B超仪从事“两非”行为的,要重拳出击,绝不手软。
(二)规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行为。
1.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开展相应诊疗服务项目的,要彻底查处取缔。
2.对没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注册,但已登记诊疗科目并开展诊疗活动的,要及时取消相关科目,并责令其停止相关诊疗活动。
3.对已取消诊疗科目,但仍从事相应医疗活动的,要依法停止其相应诊疗活动,并对涉及的医疗机构作出相应处罚。
4.对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混乱,非法医疗广告,安全隐患突出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5.对医疗机构利用B超等医疗技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和终止妊娠的,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惩,对从业人员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和社会影响较大的要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6.对聘用非医疗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清理非法人员,并作相应处罚。
7.对药店“坐堂行医”、从事诊疗活动的,要严厉查处。
8.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经审批而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的,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取缔。
9.对出租和外包科室的医疗机构,要求其立即整改,造成影响的要进行严惩,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三、阶段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6月19日)。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布置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全县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并确定重点整治对象。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20日—9月10日)。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任务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存在的各种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治,依法惩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9月11日—10月10日)。各成员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形成专项工作总结,不断提高医疗秩序监管水平。
第四阶段:汇报交流阶段(10月11日—10月31日)。由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带队,对此次活动进行初验收,并召开一次汇报交流大会,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查漏补缺,以便迎接市政府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