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2 07: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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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我市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推进塑料购物袋限产限售限用,是推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际行动,是工商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四个统一”要求的具体措施之一,意义十分重大。我局根据省局的通知要求,以工商泸办()176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工商市字[]116号)的通知,并提出具体要求,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市场科、消保科、企业科、经检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限塑”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市“限塑”整治工作,对区县工商局开展“限塑”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区县工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和执法检查组,开展农贸市场和农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一是在市场醒目位置悬挂国家禁止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宣传标语,引导、促使市场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进、不存、不销、不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提倡文明消费、环保消费、科学消费;二是在市场内设立“限塑”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并在市场内公示,动员广大消费者自觉参与“限塑”工作,引导消费者改变消费习惯,倡导消费者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三是要求市场开办单位对场内经营户加强教育,做到自我约束,自我规范。通过借助市场平台,采取拉横幅、出板报、散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力求做到“四有”,即:有宣传横幅、有宣传标语、有市场承诺牌、有专(兼)职监管员。并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载体进行宣传发动,使“限塑令”入眼、入耳、入心。营造了人人关注“限塑令”、人人重视“限塑令”,“人人参与环保、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开展全面清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市工商局分别会同区工商局、区工商局,对全市城区主要超市、商场和农贸市场、农村市场对“限塑令”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来到百子图农贸市场一水果经营户摊前,见该经营户还在大量无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区工商局副局长雄开刚立即上前耐心作好解释,向经营户讲清楚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是为了引导公众减少使用和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总量,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叙永县工商局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专门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注册登记股、市场股、经检大队负责人和各工商所所长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严密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注册登记股负责对烟花爆竹经营者主体资格进行清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市场股负责组织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经检大队负责查办制售假冒烟花和土制火炮违法行为;各工商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辖区烟花爆竹市场实施日常监管和巡查,指导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购销登记台帐。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一年来,叙永局采取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市场巡查与日常监管,接受群众举报与明查暗访,局所联动与部门联动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先后对全县25个乡镇进行了定期与不定期专项执法检查和市场巡查,共出动执法车辆49台次,人员426余人次,会同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全县各乡镇烟花爆竹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在专项整治中取缔无照经营20户,收缴并销毁土制火炮100圆,不合格烟花爆竹4000只,板炮2400板,引线1.5千米,火药1公斤,磷粉0.5公斤。确保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合法、安全、有序。年月11日,叙永县工商局、大树工商所被叙永县人民政府表彰叙永县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打非)工作先进单位,县局市场股刘小林同志被评为叙永县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打非)工作先进个人。
在区王氏商场,工商干部要求广大经营户:一是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二是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应当依据本办法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三是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和单价和款项,不得不按标示价格销售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应当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制度备查。在红星农贸市场,百子图农贸市场、泰安镇广大经营户、消费者都在大量无偿提供和使用塑料购物袋。
从检查情况看,“限塑”工作任重而道远,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方式、方法因时而异、因地而异。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就把“限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增加了专项整治方案的可操作性,把市场开办单位自查与工商部门督查相结合,确保市场“限塑”整治行动不走过场。各市场开办单位对市场宣传氛围、塑料购物袋销售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辖区工商部门进行了及时的督促检查。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深入、不全面的,令其“补课”,督促其认真落实“限塑令”有关规定。
塑料购物袋的有偿使用涉及到人们购物习惯的改变,要改变消费者这一习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通过不断对经营户、消费者宣传、教育,对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商家、经营户进行查处,全面制定配套措施,培养公众“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的观念,才能有力地保证“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得以真正实现。
在今年的限塑专项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165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33个次,检查经营户10357户,查处不合格塑料袋1.63万个,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
四、强化日常管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将“限塑”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之中。将集贸(农贸)市场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作为监督检点,对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违法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销售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罚,对集贸市场内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行为,坚决按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进行查处。进一步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为市场限塑第一责任人,建立市场内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制度,承担起督促检查场内商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规定的管理责任。同时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查违规制售塑料购物袋行为,督促商场、超市限期开展“限塑令”自查和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规定予以处罚,要求超市、商场的经营者对塑料制品的使用、销售进行自查,以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五、存在的问题
1、塑料袋销售商仍然还在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集贸(农贸)市场符合规定的环保塑料袋销售户极少;
2、我市集贸(农贸)市场的蔬菜、水果、鲜肉、卤制品、干鲜等经营户都仍然还在免费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
根据省台党委《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行政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把整治工作抓好抓实,逐一对照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保证了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行政党支部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了专门的检查组,全面自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三类具体问题,并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工作日饮酒、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逐一排查,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经查,今年以来尚未发现有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工作日饮酒、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现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行政党支部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在台党委的领导下,健全完善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提高监督实效。
乡人民政府现有公务用车2辆,专职司机2名。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本单位无公车私驾和违纪违法现象。
三、专项治理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一季度以来,领导班子召开相关会议共5次,对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持续把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政治任务,扎实做好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履职尽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到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二是同各股室、各片区中心司法所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充分调动他们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增强责任心。
三、加强隐患排查,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每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局办公楼、食堂等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安全无虑;二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对公务车辆管理实行“谁驾驶,谁负责”的原则,由司勤人员定期进行车况检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确保车辆不带故障出行。
四、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全员参与
(一)开展集中学习教育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开展宣传,做好动员。在全区农村经济管理系统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利用会议标语、刷写大字块、电子显示屏、微信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宣传扫黑除恶行业清源的重要意义。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以多种形式召开培训会、座谈会,动员全体农经管理人员和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到这次专项行动中。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二是定期汇报和定期监测工作进度和具体情况。实行按月例会,听取扫黑除恶行业清源专项行动工作进度、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打算。按月填报扫黑除恶行业清源专项行动推进统计表,监测开展检查次数、部门联合执法次数、出动执法人数。上报发现了哪些问题,整治了哪些问题。三是组织集中检查和相互检查、相互开展自查,区里指导各镇街农经管理人员深入村、屯、户排查是否存在垄断农村资源不交费,民主决策不落实,财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镇街组织各村互检,检查财务制度不落实和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的问题。在镇街的督导下,各村按着工作要求,进行自检、自查、自纠。据统计,开展检查76次,出动执法人员228人,检查单位或场所180个。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专项检查、互查和自查,发现各村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问题。
(一)民主决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村民代表会议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问题。个别村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参会人数少于法定人数,会议决议没有法律效力。
2、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没有记录村民代表发言内容,没有表决的具体情况;不能真实反映村民代表会议的过程。
(二)村集体财务公开不落实的问题
1、财务公开内容专业化,公开的内容专业化,公开的内容是按会计科目整理而来,村民看不懂。
2、土地补偿费使用情况不公开
3、机动地收入未公开
(三)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
1、大额支出票据无明细
2、年末未编制决算
(四)违规违纪问题
1、挪用村集体资金给外村使用问题。
2、收入经营和承包收入不入账问题
(五)集体经济管理制度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
1、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2、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3、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4、民主决策机制残缺不全的问题
5、经济公开制度不完善问题
6、民主理财监督机制不健全
7、内部牵制机制不到位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采取对应的整改措施。
1、责令立行整改,对于挪用集体资金给外村使用,收取集体经营收入私自截留,五荒收入不入账的问题;责成当事人马上入账,并依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委监委严肃处理。对于未公开的土地补偿费使用和机动地收入,责令问题所在村依规公开;未编制决算的,责令补编决算。
2、开展业务培训。针对部分村、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不规范;财务公开内容专业化,村民看不懂等问题开展专业培训,要求镇、街履职履责指导各村如何做好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集体财务公开内容应当具体、通俗、易懂。
3、完善规章制度。
利用全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机,创新了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完善健全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十五项制度。
四、建立长效常治机制。
【正文】
为进一步落实市生态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废铅蓄电池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自2020年10底月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集中排查整治,现将排查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废铅蓄电池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分析全县维修企业存在问题,专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由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执法大队等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
根据全国、省、市、县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我校组织人员对校园及校园周边的牵涉到安全角度的问题逐一排查,并结合几个老问题报告如下:
一、 校园周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1、我校放学实行排队行进,但出口小,且出口处为公路,视线窄。学生上、下学集中。建议在出口公路段建立警示牌、设立斑马线。有条件设立时段值勤。(集中时段:上午7:00左右,中午
10:45,下午16:20)
2、在校门口公路口,经常有2—3个流动摊位(无证摊位),出售年糕等,卫生质量难以保证。(集中在中午10:40---12:00 下午16:20左右)
3、距离校门口处一小店使学校的封闭式管理受到冲击。部分学生私自外出买零食的现象,并且从店面看,很不清洁。校门口垃圾、果壳满地都是。
二、 校内不安全隐患:
1、学校教学楼顶层(四楼)严重漏水,一直可以渗到三楼。且学校电线老化,严重危及学生的安全,影响教学秩序,需要维修和改造线路。
2、学校教学楼栏杆高0.9米,(不符合规定)学生课余时间如不规范,可能造成学生的生命安全,需要用不锈钢等加固。
3、部分学生为宫门学生,多数骑自行车上、下学,学校左右为难,也同样存在着交通隐患。
4、食堂安全也存在隐患。
由于资金缺口很大,改造项目(屋顶维修、栏杆加固、线路改造)无法启动,敬请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委、镇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尽快消除存在的隐患,确保学生的安全。
市环保局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明国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岳存义、张智华和苏庆春同志担任,局办公室、污控处、自然处、法规处、监察室、宣教处、稽查大队、监察支队、监测中心、信息中心、监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环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稽查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国荣同志担任。
各部门既有分工也有合作,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
展发挥多部门联动优势,增强联合执法合力。
二、制定措施,精心安排
我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我市主管环保工作的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我局尽快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2005]34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石政办函[2005]23号文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使该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制定了《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计划》,将该项工作分为4个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作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了使专项整治行动有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制定了《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宣传报道方案》,在整个行动过程中联合新闻媒体计划跟踪报道设置宣传专栏,并掀起三个:一是公开披露环境违法问题的,二是集中整治、解决问题的,三是展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
三、确定专项整治范围,明确目标和重点
在去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扩大整治范围,集中治理以下八个方面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尊重事实,坚持标准,全面排查。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宣传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结合起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强化安全基础工作。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开始,结束。先期整治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的重大危险源企业,然后再扩展到其它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三、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安全中介机构介入,各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企业配合。
四、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从企业基础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综合整治,并突出以下内容:
1、企业周边情况及相关安全生产条件;
2、企业相关图纸与企业现状是否相符;
3、原料、产品、中间产品及工艺现状;
4、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风险状况;
5、配套设施、安全设施情况;
6、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
7、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情况;
8、安全标准化持续运行情况。
五、专项整治的工作计划
专项整治工作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资料采集:根据“专项整治核查资料详单”(附件2)到企业收集相关资料,然后分类整理,并审查、核实资料的真实性。
2、现场检查:根据对相关资料分析情况,进入现场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表”(附件1)逐项检查,并开展专家咨询、评议讨论。
3、编制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根据资料和现场检查情况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企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并提出治理方案与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提交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六、有关要求
二是持续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树立每个教师都是窗口的意识,强化师德建设,紧盯违规补课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市教育局开展违规补课整治专项行动86次。查处违规补课教师*人,其中降低教师职务等级*人,解聘*人。取缔违规无证办学点*处。市教育局联合市民政局、工商局,对铁东区裕尊大厦等**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暗访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各县(市)区教育局(办)也多次开展类似的暗访和突击检查,做了大量工作。全市共摸排****家次,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整改,对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打击处理,共取缔***家,关停**家;下发整改通知书***余份。仅2019年3月末全市共组成了**个排查组,**人参与了排查,共排查***家培训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份。并在《鞍山日报》《千山晚报》等媒体上对一些违规案例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对违规补课行为形成震慑,赢得了家长、社会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窗口单位实行双公开。鞍山市教育局对窗口部门实行了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职务姓名、办公电话、工作分工“三公开”制度,在局网站上进行公布,主动提供服务,自觉接受监督。市教育局各科室办事实现一站式办结,最多跑一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