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05-06 06: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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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方案

篇(1)

创建绿色社区的主要目标是: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生态平衡;提高环境意识,变革价值观念;提倡绿色消费,共建绿色文明。通过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逐步建立起规范的社区环境管理模式,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道德意识,使广大居民自觉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切实改善我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创建工作,推进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镇政府成立中堂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具体负责协调创建绿色社区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应良同志担任,成员分别从环保分局、宣教办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三、基本内容和条件

绿色社区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管理、环境治理、环境美化、环境质量、环境意识、环境行为、环境特色等七大部分,既有硬件要求,又有软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东莞市绿色社区考评标准》。

绿色社区的基本条件为:以已建成的、相对独立的住宅小区为单位,原则上不少于500户家庭或1500名居住人口。小区规划布局合理化,工程质量标准化,建筑材料环保化,能源消耗清洁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环境建设生态化,公众参与制度化,消费行为绿色化。

四、实施步骤和考评办法

本着“谁条件成熟,谁争先创建”原则,经初步调查研究,我镇确定潢涌村为今年创建绿色社区对象,按照建立机构、开展宣传、组织培训、申报、检查验收、命名表彰和复查的步骤进行。

(一)完善机构阶段:年月,按照有关要求,成立潢涌村创建绿色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创建绿色社区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年月,制定可行的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和工作职责,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绿色社区”创建的社会氛围。

(三)组织培训阶段:年月底,组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市绿色社区创建培训班和参观市内1至2个“绿色社区”,提升工作队伍对创绿要求的认识和业务素质。

(四)创建自查阶段:年月初,按照创建“绿色社区”的软、硬件要求,潢涌村落实绿色社区建设工作,加强自查完善,确保各项工作自查达标,并上报镇创绿办。

(五)创建申报阶段:年月,对照考评标准,协助潢涌村填写《东莞市绿色社区申报自评表》和《东莞市绿色社区考评申报表》,经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考评、验收后,报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受理公示阶段:市创建绿色社区办公室根据考评标准进行初步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申报单位要在社区宣传栏公告,同时,申报名单将在东莞环保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考核命名阶段:年底,市创建绿色社区办公室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考评方式包括实地察看、检查档案、问卷座谈等。符合考评标准的,授予东莞市绿色社区称号,并从市级绿色社区中择优向省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推荐,参加省级绿色社区评选。

(八)长效管理机制:东莞市绿色社区每年评选一次,每3年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命名。

五、保障措施

篇(2)

二、目标任务

以乡、镇(街)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依托,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延伸到乡、镇(街)和社区,做到“一个明确”、“三个建立”。即:明确乡、镇(街)和社区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中的基本职能;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基层组织体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基础数据库,对劳动用工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基层组织网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工作职责

乡、镇(街)劳动保障机构主要职责是开展用工备案、摸清用工底数、宣传法律法规、协调执法、调处劳动争议。

(一)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用人单位数量、单位性质、行业类别、经济类型等。

(二)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具体负责办理辖区内城镇个体工商业户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建立劳动关系基础台账,并及时将有关数据录入到劳动用工基础数据库。督促指导辖区内其他用人单位及时到所属社区的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对劳动用工实行动态管理。

(三)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对拒不纠正的,及时报告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并协调其做好案件调查、证据收集等查处工作。

(五)及时掌握辖区内劳动争议及案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积极督促指导并协助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予以调节,对调节不成的争议案件,指导其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可能发生的上访案件,要及时报告市劳动保障部门。

四、方法步骤

此项工作从20*年4月1日开始,至7月30日结束,共分为准备启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

(一)准备启动阶段(4月1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动员部署。

1.制定方案。各乡、镇(街)和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

2.动员部署。各乡、镇(街)和社区要召开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动员大会,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7月15日)

主要任务是配备人员、搞好培训、摸底调查、建立台帐。

1.配备专职人员。按照省里要求,市政府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多种途径,将为每个乡、镇(街)和社区配备1名专职劳动关系协调员。由于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可以先从乡、镇(街)和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现有人员中选配1名素质较高的人员专职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待今年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开始时,再为每个社区招收人员进行补充。

2.进行岗前培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每个乡、镇(街)和社区从现有人员中选配2名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其中1名由劳动关系协调员兼任),我市对拟选配的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经考试合格者,颁发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证书,为其深入用人单位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3.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按照吉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乡、镇(街)和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要全面摸清用人单位情况,逐户进行登记。具体负责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并督促辖区内其他用人单位及时到所属劳动用工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4.建立劳动用工基础数据库。省里统一编制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管理软件,规范业务处理流程,统一业务指标体系。各乡、镇(街)和社区要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表格,对用人单位采集劳动用工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数据录入到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对劳动用工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劳动关系基础台账。

5.构建监察网络。将劳动保障工作延伸到乡、镇(街)和社区,扩大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建立指导、监督、检查、处罚完整的工作体系。

6.完善协调机制。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延伸到乡、镇(街)和社区,探索在乡、镇(街)和社区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掌握劳动关系双方可能或将要发生的纠纷,并及时解决。对难以解决的纠纷,上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妥善解决,有效控制和减少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争议和案件的发生。

7.整改提高。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对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的有关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并针对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各种因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法和对策,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总结验收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主要任务是总结经验,完善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1.总结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的经验,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及时进行提炼和规范,将其提升为政策和制度层面。努力做到延伸触角、组建队伍、夯实基础、规范服务、综合治理,为逐步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2.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长效机制。研究调整和优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协调劳动关系组织体系,整合资源、理顺关系、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和制度建设,加强协作、探索模式、合力推进。努力实现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创新管理,完善机构,提升能力。

3.对全市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科,各乡、镇(街)和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市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共同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要教育和督促用人单位提高认识,切实转变观念,积极配合乡、镇(街)和社区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劳动关系情况普查备案工作,主动提供有关情况和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无理阻挠、妨碍调查、提供虚假信息。

(二)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

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市劳动保障部门及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在实际工作中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和研究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劳动关系进社区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指导,定期调度通报

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工作中,要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和用人单位,实施面对面指导,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定期调度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四)完善机构,打牢工作基础

篇(3)

在创建“学习型社区”活动中,市以“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创建活动为着力点,不断丰富学习载体,完善创建学习机制,积极推动满足社区居民学习需求的平台建设,引导全市创建“学习型社区”活动顺利推进,营造了广大社区居民人人参与学习、个个竞相学习的良好氛围。

市在15个城市社区分别成立社区居民学习领导小组,制定社区年度学习计划和社区学习五年规划,以健全社区中心居民日常学习制度为龙头,制定社区学习百分制考核评估办法,建立了“评学、述学、帮学”等多项配套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全面覆盖、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

为了确保社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作为创建工作牵头部门的该市民政局,积极筹措资金18万元改造社区阅览室、健身房、乒乓球室、象棋室、台球室、多功能室等活动场所1400平方米,搭建300平方米的文化舞台,添置室外健身器材20多件套,为居民开展学习文化活动创造条件。

各社区都建有居民图书阅览室,藏书均在1000册以上;累计筹集资金8万多元为居民学习室配备电脑等现代化设备,配备书柜、会议桌、办公桌椅等设施;在社区居民活动场所设立报刊阅读栏,为居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了解国内外时事新闻提供方便;开设科普知识讲座,让居民了解掌握科学知识、树立崇尚科学、抵制封建迷信的风尚,让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宣传阵地,巩固读书学习活动成果。同时,各社区自发成立书法兴趣小组、绘画兴趣小组、诗歌朗读小组、党员志愿者服务小组等活动小组,积极开辟文化活动场地,通过形式多样的小组活动,寓教于乐,使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在创建学习型社区活动中,该市还坚持把创学活动与“三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纪念建党90周年相结合,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社区居民爱学习、会学习,切实提高文明意识和文化素质。目前,各社区读书学习活动方兴未艾,在不断满足着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同时,也很好地激发了居民合力建设和谐社区的热情,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篇(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安排,以社区和家庭为单位,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产品推广、展览展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节能降耗,积极实践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理念。通过创建充分调动社区基层组织和居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实现参加低碳社区创建的居民人均用电下降6%以上节能目标。

二、创建内容与重点

1、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由街道分管领导任组长,街道节能工作负责人和社区书记为副组长,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及物业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低碳社区领导小组。创建社区设立节能管理员、组织员、宣传员等岗位,层层动员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2、建立宣传阵地

社区节能宣传员负责社区节能宣传工作,通过建立社区节能宣传专栏、低碳生活园地等阵地,不间断地宣传节能知识,定期公布居民用电情况(社区总用电、家庭平均用电、用电等级评定等内容),形成深厚的节能氛围。

3、组织低碳活动

向每户居民分发《低碳社区创建活动告知书》、《低碳生活50准则》等宣传资料,通过张贴节能标识,召开低碳社区创建动员会、座谈会,开展低碳墙门(楼道)、低碳家庭评比,组织节能知识培训班等引导居民逐步形成低碳消费、低碳生活的习惯和理念。

4、加强制度建设

将低碳社区创建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社区年度节能计划和节能管理办法,建立社区居民用电档案、家庭用电分级标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考核评比制度,并于次年年初综合推荐5户低碳家庭(人均电耗下降20%以上)报区节能办予以表彰奖励。

5、推广节能产品

加强对社区技术节能改造宣传和引导,组织重点能耗家庭进行节能技术改造,通过开通居民节能专家热线,家庭节能技术成果展等来鼓励和引导居民淘汰高耗能家用设备,自愿参与家庭节能技术改造,培养居民良好的用电、用能习惯,减少高能耗家庭数量。

三、时间安排与步骤

低碳社区创建时间安排为2013年5月—12月。

具体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组织准备阶段(2013年6月20日前)

街道成立创建低碳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试点社区制订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节能目标,结合低碳社区评比标准,建立和完善节能制度建设,设立社区节能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2、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21日—2013年7月中旬)

利用横幅、电子显示屏、社区报等载体营造低碳社区创建氛围;通过召开社区物业党建联谊会,墙门组长会等对低碳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利用社区宣传窗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在社区楼道及电梯等公共区域张贴节能标识。将节能宣传活动与社区暑期活动相结合,培育社区小朋友的低碳理念,以此推动低碳社区创建工作。

3、整体推进阶段(2013年7月下旬至2013年11月底)

根据低碳社区评比内容及标准,全面深入开展低碳社区创建工作。建立和完善居民节能考评制度,深入开展社区低碳墙门(楼道)、低碳家庭评比活动。经常性开展节能宣传(培训)活动,对社区试点家庭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提升阶段(2013年12月)

街道创建领导小组对低碳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总体考核验收,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做好巩固提升工作,着力探索完善低碳社区创建长效机制。做好低碳社区创建工作年度总结,及时报送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篇(5)

去年12月湖北武汉市发生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传染源尚未确定,传染途径还不明确,呈现局部暴发态势,加之正值春节,人员流动处在高峰期,传染机率高,风险隐患多,防控形势严峻。各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批示和总理批示精神,按照全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落实“将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要求,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严格筛查,严密管控,建立台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和集中救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强化正面宣传,营造正确舆论导向

各社区要充分利用手机信息平台、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现代媒体,推送正确的个人防护、家庭防护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答疑解惑工作,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居民群众科学防控,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在居民巷道、小区楼院、广场等人员聚集区域张贴发放《如何预防病毒感染的肺炎》《给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相关资料,线上线下双向推动,引导广大城区居民科学防控,消除社会恐慌,营造正确舆论导向。严明工作纪律,对恶意炒作、夸大事实、不实言论的个人将依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置。

二、注重细摸严排,严防输入性病例发生

(一)持续推进城区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各社区要充分调动辖区在职党员、网格长、信息员、巷长、楼长、院长以及“4050”人员、志愿者工作积极性,深入开展入户登记摸排工作,详实填写《春节期间来民外来人员信息统计表》和《籍省外(除湖北其他省份)务工人员情况统计表》,坚决做到社区不漏巷道楼院、巷道楼院不漏一户、一户不漏一人。

(二)对武汉来民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各社区要对辖区内来自武汉等重点地区的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摸清人员基本信息,详实填写《籍省外(湖北)务工人员情况统计表》,依法做好居家隔离提示和科普宣传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执行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每天监测体温,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出现发热等异常临床表现者,及时向辖区医疗机构报告和移交。同时,异常临床表现者情况迅速向街道办事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汇报。

三、聚焦疫情防控,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管控力度

街道办食药所要加强疫情源头控制,对城区活禽宰杀市场或经营门店进行依法关停、休市,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抓好可能是疫情源头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各社区要持续做好辖区婚丧事自办宴席的登记备案工作,做到“随备随报”。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工作机制。街道办事处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社区党委(支部)书记为成员的街道社区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党委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社区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街道社区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值日、疫情零报告日报告等工作制度,街道社区干部春节期间一律不得请假外出,全面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各社区(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天下午4:00之前报送疫情防控情况,经同志汇总、同志审核、同志签报后,报全县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6)

我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遵循“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服务、持续改进”的原则,围绕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和安全发展型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全面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和人员伤害,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家庭和谐因素,为实现“新跨越、进十强”,加快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建设60个以上安全社区,其中力争创建“国际安全社区”1个、“全国安全社区”5个、“省安全社区”10个、“市安全社区”60个。力争到2015年全市各县市区均有省级以上安全社区。

(二)具体目标:各地要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自行选定2-3个社区,作为创建省级安全社区试点。2012年底前,各地均要力争有市级命名的安全社区单位。2013年底前,各地均要有省级命名的安全社区单位。2014年底前,争创若干个国家级安全社区,积极创办“国际安全社区”。2015年底前,多数县市区有国家级安全社区,全市创建1个以上“国际安全社区”。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全市安全社区创建,并组织制定和我市安全社区建设基本标准和评定管理办法。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地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各级安监部门要联合交通、交警、消防、卫生、公安、民政、文化、劳动、电力等相关部门加强具体业务指导,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做好安全社区命名初审和推荐工作。

四、工作重点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着力点:城区在街道、社区,农村在乡镇、村等。要坚持自主、务实、引导和“试点先行、分级创建、逐步推广”的原则,全力推进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加强城区安全社区建设,推动农村安全社区建设,着力开展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安全社区建设,做到统筹规划、重点突破、有序推进。

各创建单位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以上2个标准和办法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制定实施方案。

五、工作步骤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我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拟采取创建标准从高要求、从实制定,市、县两级同步启动,创建层次并行推进,力争尽早、尽多的社区达到省级安全社区的要求。具体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创建试点、全面推进和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2年7月)

做好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准备,制定下发《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学习宣讲安全社区理念和创建标准,学习外地安全社区创建经验,对试点社区各级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促进试点社区尽快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社区建设的总体情况,研究、协调安全社区建设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安全社区建设与平安建设的关系等,摸清相关的人文资源,为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开展全社会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各地按省、市的要求,制定本地区安全社区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确定试点社区,并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创建试点阶段(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

各试点单位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等组织实施(试点)创建工作。各县(市)区确定安全社区试点单位,落实创建工作的负责领导和具体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社区特点开展试点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派工作督查组到各地、有关单位指导、抽查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总结各地、各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基础上,制订《市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市安全文化创建评定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市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2014年)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总结安全社区创建试点的基础上,召开全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各地安全社区试点经验,并大力组织、推荐条件成熟的社区参加“全省安全社区”的评选,推广试点经验,逐步在全市各地、各单位推广实施。

在全市全面推进,每年分批启动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逐步达到总体目标。争取到2013年底前,各县(市)区均创建1个以上省级安全社区,2014年创建若干个国家级级安全社区,积极创建国际安全社区。2015年创建1个国家级安全社区。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

2015年,实现以公众参与为重点的社区安全促进机制,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覆盖全市所有个乡镇(街道、社区)及重点行业和领域。

邀请国家和省有关专家对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做好申报国家和国际安全社区工作,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基础工程,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重要工作。要深刻认识安全社区创建对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将起重要促进作用,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推进我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加强统一指导和协调,是搞好安全社区建设的组织保证。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精心安排,科学规划,落实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责任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是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社会实践,各地要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政府工作日程。要建立安全社区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和目标考核内容。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效果好,群众满意度参与度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要把安全社区建设计划纳入地方财政支持范围,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人、财、物等条件保障。要加大工作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情况,扩大社会宣传,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安全社区建设的良性推进机制。

篇(7)

一、建立工作网络落实工作责任

1、在区建设健康城区联席会议的领导下,组建四个工作组(详见附表):

(1)健康环境组:牵头单位区建委,组长钟国定。

(2)健康人群组;牵头单位区卫生局,组长侯建星。

(3)健康社会组:牵头单位区文明办,组长宋发清。

(4)宣传发动组:牵头单位区宣传部,组长宋梦麟。

2、工作组职责

(1)牵头单位负责督促、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对每项指标任务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的抓紧落实各项指标任务,主要职能部门和协作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紧密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按照工作节点进度顺利完成。

二、按季督查有序推进

各主要职能部门要对每一项指标任务按季度列出工作节点进度表,于3月5日前送交联席会议办公室()。各主要职能部门每季度要向区政府督查室作“建设健康城区指标任务落实情况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将根据工作节点进度按季督查,褒贬分明,不断推进。

三、精心策划组织11项重点活动

区有关主要牵头部门要按照市主管部门下发的活动方案,制定出符合我区实际的详细活动方案,包括时间、主题、主要做法和具体措施等,明确责任人,于3月5日前送交联席会议办公室(地址同上)。

这11项重点推进活动的主要牵头部门和活动项目是水务局的“保护母亲河”活动,环保局的“清洁空气”活动,绿化局的“爱绿护绿”活动,市容局的“人人动手,清洁城市,美化环境”活动,卫生局的“健康身心”活动,人口计生委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体育局的“人人运动”活动,教育局的“健康校园”活动,爱卫会的“让虫害远离生活”和“健康家园”活动,文明办的“三讲一树”活动。

篇(8)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大、*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我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

二、工作目标

从20*年起,用三年时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用一年半时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机制。

(一)已有拖欠工程款分三年偿还,按年度和工程分类制定工作目标;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问题在20*年年底前解决。

(二)20*年6月底前解决建设领域20*年*月*日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三)20*年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和今年新开工的项目,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三、组织领导

各乡镇场、街办、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情况调查制定还款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建设部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切实抓好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工作。

为了确保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青山湖区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建环保局黄小平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各乡镇、街办、各部门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项目推进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即政府投资项目清欠小组(设在区城建环保局)、房地产项目清欠小组(设在区房管局)、社会事业口项目清欠小组(设在区计委)、教育项目清欠小组(设在区教体局)、农民工工资清欠小组(设在区人劳局)。

各乡镇、街办、园区须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四、实施步骤

按照“领导小组牵头、工作小组运作、乡镇街办配合、相关部门支持”的工作机制,对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分为制定还款计划、监督按期还款、总结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还款计划

各乡镇场、街办、园区和区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各欠款单位按项目与施工企业协商制定还款计划,经工程所在地乡镇、街办、园区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双方意见和计划安排认可后(签字盖章),由施工企业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调查表和还款计划》、《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调查表和还款计划》,并局面上报负责清欠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区城建环保局。还款计划经区城建环保局汇总后,由区政府办公室于20*年10月2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同时抄报市建委。

(二)监督按期还款

各乡镇场、街办、园区及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欠款单位按还款计划偿还欠款。

(三)总结检查验收

各乡镇场、街办、园区及有关部门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总结报区政府办公室。

五、工作分工

各乡镇、街办、园区对当地工程项目的清欠工作负总责。区直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加强协调指导,负责本部门的清欠。

(一)各乡镇场、街办、园区要负责对辖区内的项目(不含省属、市属、区属单位的项目)制定还款计划和清欠工作,并带头清欠拖欠项目,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二)区城建环保局负责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调查的汇总统计工作。

(三)区财政局、区计委、区城建环保局负责区本级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调查摸底、制定还款计划工作,并负责督促乡镇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从本级财政中每年安排用于工程建设的各项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种政策性收费等)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清偿拖欠工程款。由区财政局牵头,并抓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区城建环保局搞好统计上报工作。

(四)区房管局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的调查摸底、制定还款计划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五)区计委负责对区级其它(社会)项目制定还款计划和清欠工作(主要包括:民政、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劳动、人口、工会),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六)区教体局负责区属中小学教育项目的调查摸底、制定还款计划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七)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具体措施和计划,加强对各乡镇、街办、园区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在20*年11月底前解决20*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制定20*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还款计划,确保20*年6月底前完成兑现工作,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八)区直各部门要负责本系统内项目的调查摸底、制定还款计划工作,并抓好落实。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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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以外,区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包括街道工委、办事处),原则上不得在社区内设立对应机构或下达工作任务。区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入社区或需要社区协助完成,属于常规性项目,可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实施;属于临时性项目,需要进入社区或需要社区协助完成的,要实行准入审批制度。

二、社区工作准入的审核机构

成立*区社区工作准入审核小组,负责区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进社区工作的审核。由区民政局、街道办牵头,成员包括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综治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办公室设在区社区办。街道可参照成立相应审核机构,负责街道工委、办事处进社区工作的审核、审批。

三、社区工作准入的审批程序

(一)申请。由申请单位向区社区工作准入审核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填写《*区申请准入社区工作审批表》,注明申请事项内容、进入的时间、下放社区的相应权限和划拨的工作经费等项目。

(二)初审。由区社区工作准入审核小组办公室对其申请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初审。

(三)征求意见。由区社区工作准入审核小组办公室征求半数以上街道和一定数量社区的意见(或实行听证、公示)。

(四)审批。由区社区工作准入审核小组审核,报主管区长和主管书记审批。

四、社区工作准入的实施

经审批准入社区的工作项目,由区社区工作准入审核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持审批表与各街道办事处联系,由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严格按照《*区申请准入社区工作审批表》批准项目予以执行。对经审批进社区的工作,社区居委会要在任务主管部门或单位的指导下,积极协助完成。任务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按照“费随事转、事随责走、责随权变”的原则实施。

篇(10)

二、进一步明确社区服务的内容

(一)面向困难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服务。

1为老年人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医疗保障、身心健康和婚姻服务。2为残疾人服务。要依托社会福利企业,要建立老年人服务中心。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依托残疾人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及生活服务,创造残疾人无障碍生活环境。3为优抚对象服务。要依托社区组织,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协助政府落实优抚政策和做好征兵、退伍工作,为优抚对象排优解难。4为下岗职工服务。要建立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建立社区就业信息网,就业需求信息,组织开展社区就业培训,提高下岗职工再就业技能,为下岗职工提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5为低保对象服务。要建立社区低保服务站,经常深入居民进行调查摸底,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居民纳入低保。

(二)面向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1建立家政服务中心。提供家政服务;2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医疗卫生服务;3建立婚姻介绍机构,设立殡葬用品销售点,提供婚丧服务;4运用“星光计划”活动场地,提供文化娱乐服务;5设立维修服务网点,提供家庭用品维修服务;6依托社会福利机构,提供老年人养老服务;7依托社区服务站,提供政策咨询服务;8依托城区旅游服务机构,提供旅游服务;9依托司法服务机构,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0建立义务巡逻队,提供社会治安服务。

(三)面向辖区单位提供相关保障服务。

1依托家政服务机构。提供卫生保洁服务;2依托园林机构,提供绿化服务;3依托社区维修服务网点,提供水电维修服务;4依托保安机构,提供保安服务;5依托社区餐饮服务网点,提供就便优质餐饮服务;6依托社区消防室,提供消防服务;7通过社区计生专干,提供计划生育服务;8依靠社区组织,为辖区单位提供周边环境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建设

(一)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是全面推进社区服务的龙头”和纽带。加强社区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一是要设立政府服务项目和市场服务项目,将相关职能部门的服务和市场服务的项目、内容、标准、队伍、监督电话、承诺公开公示并上墙公布;二是要实行微机管理,建立与社区服务站相连接的纵横交错、快捷互动的服务网络;三是要加强对社区服务的组织工作,发挥社区服务中心的龙头”作用,将各服务站点组织起来,构建服务体系,经常组织信息交流和服务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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