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自查整改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16 16: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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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自查整改报告

篇(1)

我院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各级各类会议精神,通过动员教育、调查摸底、查找问题、分析整改等各个环节,积极开展了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动员教育,提高认识

我院及时传达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有关文件精神,让全体医务工作者明白商业贿赂既损害国家利益,又损害群众利益,同时也损害自身利益。因为商业贿赂就象一个温床,引诱犯罪,并使犯罪者最终走向犯罪深渊,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医院领导结合身边案例讲解,使大家进一步明白商业贿赂的危害性,从思想上提高了大家的认识,增强了拒腐防身的能力。按开展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活动的指示,医院在全院集中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使全体工作人员受到深刻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行医的自觉性;查找重点部门在医药购销领域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及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分别作出处理,完善工作措施。

二、确定自查自纠的工作原则

医院领导非常重视反商业贿赂活动及自查自纠工作,经过充分研究确定的工作方针是: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提高思想认识;坚持自查与自纠并重,做到边学习,边自查,边整改;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把握政策,分类处理问题;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推进建立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根据要求,重点查找2011年以来医药购销领域和医院管理中发生的突出问题,通过检查采购过程、医疗诊治过程等方法查找、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自查自纠的措施及自查情况说明

医院结合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在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组织下,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和服务对象,通过个别走访、召开会议等形式做好调查摸底,医院、各科室、全体职工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在全员动员教育的基础上,医院领导对与药商、器械商联系较多的重点部门重点防治,医院领导要求重点部门工作人员要正确处理与药品器械商的关系,按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办事,坚决抵制收受财务物、回扣等。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医院负责人与相关重点部门工作人员签订了责任书。 为了避免商业贿赂现象在我院发生,明确规定医院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不能与药商及生产厂家直接接触,更不能进行私下交易。医院各种药品、器械、试剂及一次性消耗器材的采购应在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以及五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严格参加局统一招标,对于大型医疗设备还要到相关单位进行实地参观考察,了解该设备性能及是否满足本院实际工作需要,经过论证符合要求,确定购置。

医院还重点检查了财务科、药剂科等涉及收入支出的部门,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检查结果显示,各部门均严格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科室收支公开透明,所有科室未发现私设小金库的违规行为。

医院药品、医药耗材的采购均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整个采购过程中未发现收受贿赂、索要红包等行为。各科室在临床诊疗过程中未发现有收受药品、器械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开单提成等行为。此外,药剂科还坚持每月开展抗菌素消耗统计和门诊处方抗菌素分析工作,推行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对有倾向性的不合理用药进行点评和建议,并及时告诫医师,以规范医师的临床诊疗行为。

通过自查自纠,20xx年以来,医院在医药购销领域未发现有收受贿赂行为,我们还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涉医领域腐败个人自查报告范文(二)

我院开展督促涉医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医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文件中提到的各项问题进行深刻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1领导重视,由院长牵头,主抓副院长实施,对全院医药购销领域进行全面、实事求是的检查。

2 严格按省、市有关招标文件的精神对医院招标采购超标品种进行认真筛查。

3 医院组织成立药事委员会,建立药品筛选专家科,根据工作需要及地区差别及当地经济状况,筛选制定医院用药目录及品种,科学用药。

4 自查情况详见医院自查药品及耗材自查表

5我院所购进的药品、医用耗材按照省 市招标挂网目录中进行集中采购。没有标外采购,全部通过市招标办审核盖章方才验收入库。

6我院用药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河南省中标目录采购药品。耗材购进以河南省耗材挂网目录及洛阳市耗材中标目录采购。严格按照省市招标价格执行。

7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开展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及学习,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把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落实到各个科室。基本药物使用率不超过70% 。对超过科室进行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

存在问题;由于我们对文件精神领会不透,对医药领域采购问题没有及时学习,所以造成药品采购出现超标范围,少点超标品种数量。

通过自查对我们对于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将立即整改。 1 将立即整改供货企业必须按照医药购销合同进行严格配送,没有配送权拒绝办理点击入库。

2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学习。通过自查对我院更好的搞好药品卫材的采购工作。

3认真执行文件相关政策,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整改,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4通过自查认真执行医药购销法规,监督医药招标程序,严格按照文件内容规范药品招标品种数量,规范配送公司配送制度,按照合同及网上采购目录合理进行采购。

篇(2)

为了贯彻落实《*****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05年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药监***分局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分局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精心组织和落实,求真务实稳步推进这次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抓好此项工作。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要将各阶段执法检查的信息和动态及时地上报到市局保化处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学习培训。2005年5月17日至6月7日为学习培训阶段。重点做好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前期准备工作。

(二)、搞好自查整改。2005年6月8日至6月30日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生产经营企业要根据药监***分局制定的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方案进行自查,对每一个企业的自查必须做好记录,将自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

篇(3)

卫生院自查报告1

我院根据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方案精神,根据要求对医院各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自查和专项整改活动。通过整改活动开展以来,现将我院自查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1.门诊科室存在的问题

根据门急、诊科室的管理要求,我院门急诊科没有单独设立,没有固定的业务技能强的门、急诊工作人员。门急诊医生持证上岗率不高,存在无证行医、非法行医情况。

部分医务人员业务技能不高,不能够对一些常见急救设备进行熟练地掌握和应用,对一些基本急救技术掌握不够熟练。各科室之间配合不够紧密,科室人员之间协作不够。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门诊处方书写不规范,要素不全,剂量用法不详,抗生素应用不规范,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况。门诊留观病历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够按照《门诊病例卫生评定标准》严格规范书写留观病例。住院病例质量管理不到位,部分医务人员病例书写不规范、不及时。病例书写不切合病人病情实际,存在医疗安全隐患。各种记录不规范,书写要求远未达到医疗文书书写质量规范要求。各种门诊日志记录登记不全、不连续、不全面。

部分医疗制度及核心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根据《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落实各科室相关制度,尤其是乡镇医院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制度已不符合现阶段医院管理的需要。

2.护理部存在的问题

各项护理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原来的制度已经不等够适应现在管理的要求,现需结合我院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关标准制度。

护理管理组织体系不建全。未能够按照《护士条例》制度规定,实施相关护理管理工作,未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护理管理部门不能够按照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和任务建立起完善的护理管理体系,各岗位职责不明确,工作中存在互相推诿情况。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不建全,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护士管理制度。对各级各类护士的资质、技术能力、技术标准无明确要求,未能建立健全护士级别、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医院护理人员配备标准,病房护士与床位达不到要求标准。

护理工作考核标准建立不全、不完善。定期对护理工作进行考核不及时,流于形式。不严格按照《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书写护理文书,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书写质量不高。各种登记不全,如消毒记录、留观记录,急危重病人的抢救记录,交接班记录等。无菌技术观念不强,操作仍需进一步提高。未能有效建立各项护理技能操作规范标准,部分护理人员技能操作不规范,一次性物品的销毁不彻底、不规范。门诊、住院部等科室卫生较差,存在交叉感染隐患,被套、床单陈旧,玻璃不净,清洁不及时。

3.药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不建全。毒、麻、剧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帐务记录不规范,管理有隐患。药品管理工作不到位,过期失效虫蛀药品仍存在。药品进销记录登记不及时,一次性医疗用品购销记录登记不规范。

医务人员业务技能素质不能适应医院的发展的要求。医院因工作实际从事药品调剂的人员是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由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经药检局培训合格后上岗从事药剂调配。对相关药品调剂药品知识了解不够,处方调配时把关不严,时有不合格处方调剂发生。部分调剂人员责任心不强,时有调剂错药品情况发生。

(二).服务态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1.门诊工作人员

服务态度不好,患者时有反应,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差,医疗服务当中存在冷、碰、硬、顶等问题,服务态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改进。

2.护理工作人员

服务质量不高,未能体现人性化服务。提供的基础护理和等级护理措施不到位,对住院病人的护理停留在原始阶段。部分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差,患者反映强烈。部分护士岗位职责责任心不够,“三查七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医疗隐患。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对患者的观察不到位,护士不能够主动报告一些护理不良事件。

3.药房工作人员

服务态度需进一步改进。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态度不好,未能建立起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服务模式。对患者服务言语生冷,态度差,患者反应强烈。服务态度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精神面貌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医务工作者得过且过、进取心、责任感、主动性不强,需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改善医患关系,使群众对医疗机构的作风满意度明显提高。

部分医务人员精神面貌差,工作期间不穿工作服、不佩戴工作证、脱岗、聊天、精神萎靡不振不能够以昂扬的工作状态投入到医疗工作当中去。

(四).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医疗系统存在卫生单位不卫生的情况,通过我院检查各科室地面、玻璃普遍存在卫生脏、乱、差情况,桌面物品乱堆、乱放,影响医疗卫生单位形象。

二.整改措施及期限:

1.为确保卫生整改工作顺利进行,达到整改方案的要求,为此成立卫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整改工作,以提供坚强的领导保障机制。组长侯红星,全面负责卫生院及各村卫生所卫生整改。组员冯志远、陈梅、田良基负责各相关科室卫生工作整改。

整改时限:即时(现已整改落实)。

2.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建章建制,狠抓落实,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1)建立医疗卫生工作整改制度的长效机制。由医疗卫生整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定期组织人员对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监察制度,医院每周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科室医疗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将检查存在的问题登记在医疗卫生督察表,即时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进行整改,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情况检查。

整改期限:定期组织检查,即时。针对存在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即时或短期(现已整改落实)。

(2)建立健全相关医疗工作管理制度。根据《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各科室相关制度,尤其是乡镇医院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建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制定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按照规定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有效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

整改期限:定期组织检查,近期(现已整改落实)。

(3)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督导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质量分析评议会议制度,将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指标,分解到科室和各人,形成医疗安全人人身上有责任、有指标。在本院建立定期专题研究医疗卫生和医疗质量会议制度,深入讨论、分析医疗卫生医疗卫生工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个人考核相挂钩,医院将职工档案工资20%纳入绩效考核,形成绩效奖惩促进机制。

整改期限:定期组织检查,近期(现已整改落实)。

(4)加强职工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医疗工作的提高是与全员医务工作者的努力实力不开的,所以加强医务工作者各方面的综合素质的培训和提高是前提,为此,我院将加强职工综合业务素质提高为突破口。

卫生院自查报告2

xx年我院卫生工作紧紧围绕年初与卫生局签订卫生工作责任目标书的要求依次开展各项工作,现结合我院上半年的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对上半年卫生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xx年我院上半年卫生工作目标自查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基本药物及医改工作

1、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截至xx年6月30日,高池乡卫生院已经全部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约,配备补充药品的比例全部符合规定。辖区内各村卫生室10个卫生站实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相应制度,我院按期对其督导及检查。并对《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进行了学习。

2、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情况: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起,全部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且零差率销售,采购流程合理,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村卫生室按照乡镇一体化管理方式,于每月20日前上报计划与卫生院一起实施基本药物网上采购且零差率销售,并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结算。

3、基本药物供应配送情况

中标药品供应和配送基本能及时到达。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某些供应商无法配送一些常用药品,网上招标采购至今,某些常用药品一直处于缺货状态。

4、基本药物药款结算情况

我院按月按时将药款汇入卫生局支付中心,基本药物结算和支付规范及时,无挪用和违规使用药款的现象。

二、中医工作

1、开展创建着力打造中医特色:开展创建全国中医工作先进县后,我院着力打造中医药文化特色,并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其中设置一个中医诊疗室、一个中医治疗室、一个牵引室、一个针灸理疗室。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品柜、调剂台、药戥、标准筛及煎药机等,我院现配备中药饮片有306种、中成药65种;且能够为患者提供煎药服务。为了更好地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更广泛地开展中医药业务,我院配置了一批与开展中医业务相适应的基本设施和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TDP神灯、电针治疗仪、蜡疗仪、颈腰椎牵引床,购置了针灸器具、火罐、刮痧油、刮痧板、纯艾条、中频治疗仪、艾灸盒等设备。

2、积极推广适宜技术,广泛开展中医业务:我院中医医师根据“简、便、验、廉”的原则,运用包括针刺、艾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穴位注射、蜡疗、放血疗法、牵引等11种中医适宜技术开展多种常见病的诊治。其中中医门急诊人次占总门急诊人次的34%;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35%,中医药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33%,中医处方书写合格率在95%以上;中医门诊病历未实行。

3、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中医知识:健康教育是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健康教育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慢性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落实健康教育工作,我院积极制作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包括以中医药内容为主的文字资料,设置宣传栏进行普及教育。制定中医知识普及教育计划,开展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引导农村居民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4、加强业务培训和进修学习:为适应我乡中医药工作发展需要,我院派1名中医专业人员在定西市中医院进修针灸理疗。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及医院业务需要,我院组织高年资医师对新进人员和各村卫生室的中医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学习,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健康管理工作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档案:到xx年6月初,我辖区总人口6823人,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6823人份,占辖区总人口的100%,电子档案3521人份,占总人口的51%。各村建档数均完成任务指标,按考核要求统一了健康档案格式,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对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重性精神病等重点人群进行了随访和档案更新管理。

2、健康教育:卫生院成立了组织,制定了实施计划,按项目要求组织实施,按规范要求开展了讲座、咨询活动,定期更换宣传栏,照片、活动小结及签到等活动均有资料存档;卫生室也按规范要求认真开展健康教育项目工作,开展了健康教育效果评价;辖区内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每2个月至少更换1次,健康知识讲座卫生院每月至少举办1次,村卫生室每2个月至少各举办1次,健康咨询每月至少举办一次;上半年开展健康知识讲座6次,咨询宣传活动7吃,已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3500份。

3、免疫规划:我院“五苗”基础免疫苗合格接种率、及时率均达95%以上;建卡率达100%。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大于97%、加强接种率均达到98%以上,接种门诊均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上岗人员均有预防接种资格证,接种一类疫苗不收取任何费用,接种门诊于每10日-14日开展接种疫苗,并做到对受种者接种后留观30分钟的规定,定期开展查漏补种和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

4、传染病报告与处理:卫生院疫情管理制度完整,建立了信息通报机制,对自查结果和传染病发现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院内通报制度,各科室均有登记。从抽查看,门诊日志报告率100%,及时率100%,网络报告及时率100%。对结核病项目病人规范转诊,按时进行随访,日常健康教育中进行了3.24、4.25等宣传日教育宣传。查看各村门诊登记均没有发现传染病。

5、孕产妇保健:我院规范进行孕产妇保健工作,产妇花名册登记齐全,孕产妇保健信息上报及时,辖区内孕产妇数12人。保健覆盖率100%,早孕建卡率80%,系统管理率85%,产后访视率100%。产后访视由卫生院及卫生室承担。

6、老年人保健:全乡老年人674人,保健系统管理574人,系统管理率90%;定期为65岁以上老人进行一般性体检,开展危险因素调查,并提供保健服务、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7、慢性病管理:辖区内高血压管理138人。规范管理138人,规范管理率100%。糖尿病管理23人,规范管理23人,规范管理率100%。各村对慢病管理对象进行定期随访,提供危险因素预防等健康指导,卫生院按《规范》要求进行健康体检。

8、重性精神病管理:我辖区共管理重性精神病病人8人,管理率100%,对管理对象定期随访,卫生院按《规范》要求进行健康体检。

三化建设、一体化及行风效能建设等工作均按照上级的要求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卫生院自查报告3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及医疗服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用药安全,按照县局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我院开展了规范服务行动,为贯彻落实这一活动,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护质量、确保就医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我院决定,在全院开展规范服务行动自查活动,现报告如下:

1、通过对卫生院医疗方面各临床科室和公共卫生方面的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以及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包括科室配置、医疗设备配备及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等在内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

2、通过对乡镇卫生院人、才、物的统一管理,使卫生院对本单位及下属辖区内村卫生室的技术人才调配、资格准入、经费投放、资产管理以及业务指导和工作统筹、公共卫生、医疗市场监管等,理顺了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

3、完成了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将乡镇卫生院科室设置分成了公共卫生和医疗两部分,明确了各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中心卫生院要在此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指导周边一般卫生院的业务工作的职能。建立了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人员工资的分配与其所提供的服务和劳动贡献挂钩,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的内在活力,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篇(4)

一、考核对象和重点

全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办)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局、市水产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盐务局、市商业联合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考核重点是:本地本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建立情况,经费保障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工作开展和日常管理情况,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政办发[]35号)落实情况。

二、考核办法

篇(5)

按照上级“两打两建”行动的具体要求,针对我县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风险管理理念,深挖药品安全隐患,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秩序,完善药品监管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两打”主要内容

(一)严厉打击药品经营环节违法行为

1、开展药品批发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是否存在出租出借企业资质或接受挂靠经营,冒开、虚开发票和使用虚假发票;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等非法渠道购买药品;经营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将药品销售给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行为。

2、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药品;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等许可事项经营药品;出租、出借许可证照和柜台;药学技术人员虚聘、挂职或兼职;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等非法渠道购买药品行为;采购药品票账货不符或未按照GSP要求索取并留存合法票据及产品检验报告书;不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采购并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等禁销品种,未按规定经营含麻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制剂麻黄碱类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参与虚假药品广告和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3、开展互联网销售药品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交易资质的网站是否存在虚假药品信息及违法销售药品行为;未取得资格违法销售药品行为;打击网上销售假劣药品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行为。

(二)严厉打击药品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开展诊所、专科门诊、医院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销假劣药品;违法配制制剂;不按规定做好药品购进验收和储存管理等行为。

三、“两建”工作重点

(一)加强药品经营使用规范建设

1、加强药品经营规范建设。药品经营企业应对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和购销行为负责,做到严格购销管理,认真查验供货方或购货方的资质,开具或索要销售发票,确保药品渠道可控、流向清晰、票货相符。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高药品经营质量控制水平。严格执行互联网销售药品的管理规定,落实资质条件和质量管理要求,规范网上售药行为。积极配合药品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药品购销存数据及时上传,基药核注核销率100%。

2、加强药品使用规范建设。诊所、医院要加大规范药房建设投入,设立药事管理机构(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药房药库规范化管理水平,保障药品使用安全。

(二)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本局将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增加消费者获得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途径,积极探索建立药品质量安全赔偿机制,通过经济手段使企业切实承担起药品安全的首负责任。进一步完善12331投诉举报系统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营造群众参与药品监管的工作机制。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完善新闻制度,努力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2、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本局将按照市药品零售企业诚信扣分办法要求,根据企业状况、产品检验结果、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情况,严格实施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实行分级管理,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方式,强化对风险等级较高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低信誉度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和产品检验批次。

3、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本局将定期开展辖区内药品安全的监督评价,注重发现和控制药品安全风险信号,避免造成安全危害。发现辖区内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可能产生隐患的,将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

四、实施步骤

“两打两建”专项行动从2013年8月初开始到12月底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6日前):确定工作重点,成立组织机构,制定“两打两建”工作方案。召开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动员大会,传达国家总局、省、市局对“两打两建”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7日至8月31日)。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对照药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两打两建”行动要求,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8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上交我局办公室,药品批发企业自查自纠报告一式两份上报市局流通科。

(三)集中检查阶段(8月7日至10月31日)。县局将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自2012年以来经营(购销)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从严处罚,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吊销证照的,将及时上报市局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对社会公开。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停止受理其申报药品行政许可事项,并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个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四)巩固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0日)县局将针对集中检查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尤其对提出限期整改的企业或单位,重点检查其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务必提高思想认识。“两打两建”系全国性的统一行动,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抓好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密切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依法抽验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篇(6)

成立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餐保所所长任副组长、药品监管股、稽查股、餐保所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注安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

7月15日召开动员大会,参会人员为全局所有干部职工和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吉府办明〔2013〕46号)、《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13〕177号)以及省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赣食药监字〔2013〕64号)、《关于印发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办〔2013〕32号)、关于《印发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食药监办[2013]40号),部署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1、时间安排:

2013年7月15日-8月15日为自查阶段,所有食品药品(器械,下同)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深入彻底排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于8月12日前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2013年8月16日-9月15日为检查阶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检查,对本部门的安全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逐条整改、逐项落实、不留后患。

2013年9月16日-30日,市局组织对部分县(市、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2、检查内容:

食品安全领域:一是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餐饮环节、学校食堂、民工食堂、机关食堂、企业食堂以及农村聚餐的食品安全监控工作,加大对熟肉制品、卤制品、水产品以及采食野生蘑菇的监管力度。二是抓好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宣传等不法行为,重点检查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产品企业,查堵可能发生问题的安全漏洞,此项工作由县餐保所负责。

医疗器械安全领域:重点检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特别是输注器具、麻醉穿刺包等直接与人体血液循环相接触的医疗器械,突出检查原材料采购、原材料检验或验证、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检验、出厂检验、不合格品控制等关键环节,生产、检验、环氧乙烷消毒、设备是否完好。加大对骨科植入物、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介入器材、人工晶体、人工心脏瓣膜等高风险产品相关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药品安全领域:要从质量控制、物料管理、生产管理等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药品安全隐患,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MP的有关规定,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注册的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要进一步加大经营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易制毒化学制剂、兴奋剂、生物制剂、血液制品、疫苗、基本药物等重点品种的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SP的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领域: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涉药涉械单位和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督促其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重点车间、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及泄露监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的检查,加强品、、毒性药材(药品)、菌毒种、环氧乙烷灭菌气体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四、有关要求

1、加大宣传报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制度和知识等系列宣贯活动。要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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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重点及措施

(一)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购销渠道和票据管理,严格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坚决查处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走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器械)的行为。

(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重点开展麻黄碱原料及其复方制剂、高风险医疗器械、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等品种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以及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中药材、中药饮片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验,畅通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和渠道,认真核查每件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确保辖区内无制售假药的黑窝点、无非法药品集贸市场。

(三)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管。结合新医改方案的实施,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管,实行全品种全覆盖监督性抽验,加强对流通和使用环节基本药物的监督抽验,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四)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相关产品的上市许可。严厉打击仿冒药品,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五)整治违法药品广告。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械广告。加强对互联网药械交易和信息服务的监测,配合通信管理部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药械信息和违法销售药械的行为。

(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完善信息上报制度,加强沟通与信息共享,提高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七)完善实时监控系统,扩大监控范围。深入发挥实时监控作用,提高监管效率。一是将县城药品经营企业纳入到实时监控范围,并逐步推广到乡镇药品零售企业。二是对已安装系统的企业要不断完善扩大其有效功能,督促企业及时上传真实的购销存数据。三是对不入网的和不报或虚报数据的企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一经发现该类企业存在有经营假劣药品、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将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高认识,扎实落实。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药品经营企业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对照GSP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进行自查,查找问题,排查风险,发现问题,车体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自查整改结束后,写出自查整改报告,填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表》,由我局汇总后于日前报市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阶段。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进行全面检查,覆盖面达到100%。督促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全面落实药械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质量追溯体系,严格执行产品召回制度,建立药械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档案,控制、化解风险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风险未排除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四)总结提高阶段。根据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在整改完善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同时对本年度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本地世界,找准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根据省、市局的要求,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我县药品监管实际相结合;二是与药品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三是与省、市局的其他检查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有限的人力资源,统一调度与划片分管相结合,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篇(8)

    古泉镇卫生院根据“宣区安办(2017)10号文件”和“皖安办明电(2017)11号”文件精神,我院于2017年4月6日在全院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自查情况

   1、消防设施检查:楼梯通道按标准设置,疏散安全,消防灭火器材设置不够。

   2、高压压力容器检查:我院目前有三个氧气瓶,经检测均符合标准,但摆放位置及缺乏专人管理存在不足。

   3、毒麻药品检查: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安排专人管理,麻醉药品存放于专用保险柜,使用专用处方,但保险柜专人管理没有完善。

   4、对电源设施检查:我院电源线路为暗线,也存在乱拉乱接现象。

   5、医疗安全管理:上下班存在迟到、早退、及脱岗现象,工作中要就诊病人找、等医务人员,中夜班值班电话时有无人接听。

  一、整改措施

   1、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添置消防灭火器材。

   2、对高压压力容器设置安全场所,并配置专人管理。

   3、重新组织对毒麻药品的管理,麻醉药品专用保险柜设置专人专管。

   4、在全院方位内对电源乱接乱拉彻底清除,并多处增加安全保险装置,对住院病人耐心教育,杜绝使用电炉。

   5、通过召开全院职工会议,加强院各项规章的落实,特别是在岗情况由值班院领导随时督查,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6、加强驾驶员教育,杜绝疲劳酒后驾驶。

   7、我院不存在发包或租赁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等情况。

 

篇(9)

取横向互查、纵向抽查等有效形式,重点围绕履行职责、服务质量、依法行政等三个方面,在县委县政府要求的“五查五看”的基础上,认真搞好我局的“六查六看”。即: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看有无、以药谋私、贪污受贿和“吃、拿、卡、要”行为;二查执法、办事行为是否规范,看有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三查政令是否畅通,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四查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看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五查办事效率,看有无“推、拖、拉”和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六查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执行情况,看有无不按时办结、不兑现承诺、不热情接待等现象。

一、存在的问题

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汇总、梳理,共整理出我局主要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

1、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有些干部职工思想观念陈旧,总是跟不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感到困难重重,存在能力恐慌。有的存在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透彻,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不熟悉,钻的不深,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够精,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2、服务不够主动。在服务工作中往往被动服务为主,主动服务欠佳,跟踪服务不能完全到位。

3、 药械执法力度不够强。主要是通过药品市场整治之后,药品市场秩序没有根本好转,虽然药品市场监管是个长时期的工作,但是,药品经营企业不规范经营的现象仍有发生。

4、机关作风不够扎实。少数人员存在办事拖沓、有令不行、不遵守作息时间的问题。

5、食药监部门职能工作宣传不够,社会上有些人不知道具体职责,并将药价问题、保健品问题转嫁到食药监部门。

二、整改措施

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查出的问题,我们采取“五定”的措施即“定出现的问题、定负责整改的领导、定具体整改的专班、定问题的整改措施、定问题整改的时限”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是:

1、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勤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和规范现有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重新修订《廉政制度》、《机关学习计划》、《考勤制度》、《车辆管理》、《文明办公制度》等,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发生。此项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已经于11月初完成整改。

2、加强局机关的制度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紧紧抓住企业和单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以文明机关的良好形象发挥模范作用。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初完成,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目前,已完成《公示栏》制作,明确了《申办药品零售企业程序》和《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程序图》。

3、开展了法制讲座、案卷评查活动,对药品稽查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要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督导整改。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初完,成由冯俊才同志负责,法制办具体落实,已于10月21日开展了执法文书检查,共检查案卷32份,整改案卷4份;11月5日,请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副局长肖心田同志来我局进行了法制讲座。

4、加强与报刊、电视台等媒体的联系,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及时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此项由冯俊才同志负责,办公室、法制办具体落实,要求在12月初完成,目前已与县电视台共同制订了宣传计划,在《玉沙视点》开辟专栏宣传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工作动态、专项整治情况、打假治劣典型案件曝光等。

篇(10)

2、基本原则: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持依法依纪和依据政策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理;坚持自查自纠与集中整改相结合、检查监督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二、自查自纠的对象、范围和重点领域

1、主要对象:一是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有业务处置权的人员等;三是有关国家机关干部和公务员。

2、范围:由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对年以来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3、重点领域:重点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自查自纠。同时,抓好银行信贷、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其他部门和行业也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

三、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一)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通过对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和纠正下列重点问题:

1、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中索贿受贿的行为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3、、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4、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5、违反统一市场原则或国家统一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

(二)企业事业等单位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围绕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查找和纠正下列突出问题:

1、在商品购销(服务)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为获取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向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3、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4、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

5、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

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和纠正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市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集中安排在年月至月,大体分三个阶段六个环节进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的具体办法,对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

(一)第一阶段

1、宣传动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召开自查自纠专题动员会,对本行业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在前一阶段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省、市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等方面的文件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为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调查摸底。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以及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第二阶段

3、查找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采取召开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会议、个别谈话、组织检查以及运用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董事会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清理部门和单位规范性文件等措施和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1)、《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2)并报有关单位备案。个人的自查自纠报表材料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是普通干部、职员的由本级治贿办保存,科级干部的由所在县市区和局级治贿办保存,处级以上干部的统一报送市治贿办保存,作为案件查处牵涉时的依据。《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报送上一级治贿办保存备案。

4、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原则及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精神,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坚持被查从严、自查从宽的处理原则,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予以治理;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5、认真搞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上级部门或主管(监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开展对企业营销费用的审计、检查,切断不正当交易的资金渠道。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清理、修订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巩固自查自纠的成果。

(三)第三阶段

6、组织检查总结。企业事业等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认真总结并向本级主管(监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其自身及本行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市治贿办要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领域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局)自查自纠工作和集中整改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年月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月日前市治贿办将全市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和检查情况书面报省治贿办。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深入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在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实施,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的意见》(办发[]14号),坚持“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能分工和管理层级,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其中: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对年以来的每一宗土地出让和采矿权、探矿权出让过程进行梳理,看是否存在越权批地、违法供地等行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是否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出让;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行政划拨用地,是否被更改为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在矿山资源开发和经销方面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规避招标和拍卖的行为;在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和资源经销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

2、市建设局、建工局负责对工程建设活动的自查自纠,同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以及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中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进行主抓。重点清查年以来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上述项目是否公开招标发包;有关部门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是否存在肢解工程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投标;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3、市卫生局负责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建立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制度,对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监管是否到位,流通环节是否减少,有无中间盘剥现象;重点对年以来下属各医院、所、中心的大宗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进行逐一梳理,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并和当时市场价格进行比对,是什么部门、什么人经办,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同时,清查各医疗单位有无乱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情况;是否存在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方面的问题。

4、交通局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领域从事本行业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中介机构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5、市国资委负责对产权交易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设立产权交易管理及监督机构,产权交易机构是否具备规定条件;产权交易的政策、规章是否完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含有偿兼并、破产企业资产变现,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涉及产权交易行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增资扩股和转让,车辆及大型机器设备、生产线、车间等有形、无形资产的整体、部分产权转让,以及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经营权的转让,是否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并对年以来国有企业转让、出售情况进行梳理,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6、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活动的自查自纠工作。内容为:是否建立政府采购组织与管理体制,实行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是否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并依法组织、监督采购活动;是否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和专户集中支付制度;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逐项对年以来的每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梳理和比对,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7、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8、银监局负责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9、新闻出版、教育等部门分别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出版发行、印刷复制领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10、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检、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抓好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并抓好本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也要按照职责组织本系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责任制。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各主管(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行业和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于月份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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