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工作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10-07 23:27:2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出租车工作方案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出租车工作方案

篇(1)

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交通、卫生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出租汽车“市场稳定、行业和谐、健康发展”这一主题,全面深入出租汽车行业第一线,了解和掌握行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司、乘、管理人员的思想动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稳步、科学、健康发展。

二、调查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全程、道路、通宝、联弘、天行5家出租汽车公司和现有的1067辆单车承包人或出租车司机。

调查的主要内容为:1、出租汽车公司成本构成,经营利润,管理方式,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等;2、出租汽车单车成本构成,单车利润,单车承包人或司机基本情况等。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调研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三亚市出租汽车调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输科),负责出租汽车调研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及信息汇总等工作。领导小组级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措施

1、充分利用《三亚晨报》,三亚电视台、广播电台、三亚政府网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发动广大出租汽车司机和企业积极参加调研活动。同时,广泛征求意见,找准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2、调研工作人员要深入到车站、机场、宾馆等出租汽车候客较密集的地方,实行现场调研。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目标量化制度,落实“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的工作责任制,努力做到调研结果真实准确。

五、工作步骤

4月20日至5月1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具体任务,进行动员部署。

5月10日至7月1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广泛宣传,深入调查。

7月10日至8月10日为总结阶段。收集、整理调研材料,找准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写出调研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篇(2)

为切实做好XX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为广大市民和中外游客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营运环境,提高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质量,根据XX局《关于印发〈XX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X【XXXX】XXX号)的要求,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确保完成《XX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出租汽车行业的要求,做到“行车规范、车容整洁、语言文明、服务周到、提升形象”的目标,无严重服务质量投诉发生,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XX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XXX成立以XXX为组长,XXX、XXX为副组长,各公司分管营运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行业XX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组织、协调保障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X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XXX整个整治期间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部署、信息收集上报和后勤保障等。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深入开展XX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大动员,主要开好二个会,一是要开好各出租车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动员部署会。X月XX日前要召开各出租车公司办公会议、中层干部和全体管理人员动员部署会,重点传达市和主管部门对XX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讲清各公司具体采取的工作措施,讲清每个管理人员要担负的具体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全体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二是X月XX日前各出租车公司要开好全体驾驶员和车主的宣传动员会,要做到把主管部门对XX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传达到每一个驾驶员,督促其自觉参加到XX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中,各出租车公司要切实做到以下几项要求:

(一)做到全体从业人员人人见面,知晓我市正在开展XX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X月XX日前签署完毕XXX制发的《XX城区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优质、规范服务承诺》。

(1)出租车顶灯完好,门徽、监督电话字迹清晰;

(2)车辆外表清洁,门窗齐全,玻璃明净;

(3)车载信息化设备、计价器完好有效,价格标签完整、规范;

(4)座套、座椅舒适干净,无破损塌陷,安全带和锁扣齐全有效;

(5)车内设有禁烟标志。车内空气清新、干净卫生,车厢无异物、杂物;

(6)严禁强行拼客、拒载、绕道、甩客、不打表经营、宰客、在车站、码头不按规定上下客、不服从调度、擅自使用车载无线电台等违规经营行为;

(7)驾驶员仪表端正,衣着整洁。无开车吸烟、向窗外随地吐痰现象;语言举止文明,服务热情周到;必须持《服务监督卡》上岗,亮证经营,备足零钱,做到文明营运、拾金不昧,确保行车安全和优质服务。

(8)专项整治期间,凡因服务质量问题被运管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和投诉属实者给予扣车停运X天和罚款的顶格处罚;一月内连续发生二次违规行为的,吊销当班驾驶员服务监督卡,记入行业“黑名单”,在全市道路运输市场范围内禁入。

(二)本月对公司所属全部营运车辆进行一次XX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大检查,以后每月进行不低于公司所属车辆总数XX%的抽查。一是对公司所属全部营运车辆逐一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不符合XX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规定和有安全隐患的营运车辆上路行驶。二是对公司所属全体驾驶员进行排查,对不符合XX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规定要求的驾驶员和车辆坚决停运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各公司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XX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把做好XX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真正做到思想发动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后勤保障到位。

(二)加强内部管理和值班纪律。各公司管理人员要保持在XX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期间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离岗位,联络不上,值班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三)强化督促检查。XX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各公司领导要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如在督促检查中发现工作措施不落实的情况,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XX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按规定向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上报信息,如遇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

篇(3)

为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维护良好的客运秩序,确保广大市民和旅客出行方便、快捷、安全,在上级领导的指挥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队坚持点、面结合,实行24小时监控,严历打击违章违法经营行为,圆满完成了今年“十一”国庆黄金周的各项稽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黄金周期间,共出动稽查人员462人次,检查车辆782辆,查处违章案件107宗:其中非法营运2宗、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11宗、查处黑站点3个、出租车违章13宗,教育纠正公交车违规行为41辆次,车辆证据保存3辆,暂扣牌证31个。另发放临时客运证89个。

二、主要做法

(一)节前净化道路客运环境。

节前,为了净化客运环境,确保节日期间旅客及时疏运,在局、处领导的亲自指挥下,我队于28、29、30日连续三天组织了客运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由稽查大队五个大队和部分科室人员共130人组成,重点对流花地区、新白云国际机场、沙太路、窖口站、芳村站、天河站周边等地区实施监控,查处各类违章;重点打击“黑站、票点”、“野鸡车”、克隆出租车,并对不进站、兜圈拉客等违章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在行动中,共查处各类违章88宗,其中客车非法营运1宗,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23宗,出租车违章16宗,摩托车非法营运47宗,并接处“110”转案9宗。对违章经营者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确保了“十一”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二)任务明确,各负其责,全力做好节日客运保障工作。

1、为保证节日期间市区的城市公共客运秩序,运政一大队加大了对火车站东广场、天河城、石牌等公交、出租车相对密集地段的巡查,重点打击损害乘客利益的违章营运车辆。另外,为了满足市民节日出行的要求,对于轻微违规的车辆则予以警告和教育,确保运力及时疏导乘客。

2、客运站周边是非法营运车辆较为集中的地方,部份车辆经常在客运站周边兜圈拉客,其中以芳村、窖口和天河客运站附近最为严重,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营运秩序,而且造成交通堵塞。为此,运政稽查二、三大队、公交一、二大队在节日期间加强了对各自管辖的客运站周边路段的监控工作,有力地打击兜圈拉客行为。在我运政稽查人员的监控和引导下,确保了各客运站及周边的良好运输秩序。

3、节日期间,新白云国际机场的客流、车流比平日明显增多。根据这一特点,运政稽查三大队加强了与机场交巡警的协调联动,按各自的职能监控出入机场的车辆,保证道路畅通无阻;对出租车上客区进行严格监管,重点打击拒载、议价等违章行为。

4、流花地区是我市公路客运站场最集中的地区,也是日常工作的重点地段。在节日期间,公交一大队根据其职责分工,对该地区实施严密监控,重点打击“黑站、票点”和“野鸡车”,并对火车站东广场的公交、出租车辆进行监控,保障换乘旅客的及时疏导,确保了流花地区的良好客运秩序。

(三)做好旅客运输保障工作。

为了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节前各大队主动联系各自管辖区域站场的主管领导,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各站场客运疏导的情况和需要。在节日期间,我队针对清远、肇庆、江门等地出现的客流高峰和运力紧张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放了临时客运证89个,确保了旅客疏运的畅通无阻。

(四)全力以赴、夜以继日投入“十一”黄金周工作。

为了做好“十一”黄金周的客运保障工作,在节前,分管领导林广文副局长专门召集各大队领导,开会研究部署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在节日期间,副局长林广文和高辉、吴宏钢、余金泉、赵铁军、张海峰、赵卫等领导均亲临第一线指挥,与稽查队员一起工作。队员们克服家庭困难,不顾炎炎烈日和风吹雨淋,坚持守岗位,任劳任怨,认真查处违章。内勤中队人员坚守岗位,尽心尽责,有效地保障了各大队的个案移交、后勤及宣传信息等工作。

三、存在问题

针对黄金周期间,客运高峰时间长,客流量大,客运市场情况复杂,稽查工作面广、散、多,监控的难度较大的特点,各稽查大队克服人手少、人员较分散等困难,采取加班和延长工作时间等方法克服人手紧张的困难,但在执法工作中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新白云国际机场非法拉客、蓝牌车非法营运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另外机场的硬件设施尚待完善,导乘宣传和指引需进一步加强。

(二)“公铁联运”问题仍然存在。

由于拉客团伙与部分列车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通过在火车上售卖非法客票,再由拉客仔将乘客带往黑站点乘坐野鸡车。因此,流花地区的拉客仔、黑站点屡禁不止,节日期间,这种现象尤为严重,并成为旅客报警投诉的多发地。

(三)“黑站点”拉客、非法售票点现象严重。

虽然各队在9月28、29、30日连续三天对主要站场周边地区的“黑站、票点”进行了严厉打击,但仍然存在不少拉客仔伺机拉客。不少“黑站点”为掩人耳目,采取公交车接驳等方法为其在的车辆拉客,一些非法售票点并设有旅客候车据点,已形成一定规模。

(四)冲卡、抗法现象仍然存在。在窖口、天河等客运站检查违章车辆时队员们多次遭遇强行冲卡等暴力抗法行为,给稽查队员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给执法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篇(4)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统一协作、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积极改善群众公共交通出行条件,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客运市场健康发展,全面营造规范、便捷、有序的群众公共出行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对私家车改装成出租车样式的车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各类车辆进行综合整治。

(二)整顿交通秩序,禁止车辆违章停靠。

(三)开通区区域出租汽车、免费租赁自行车,调整、新增城市公交线路,改善群众公共交通出行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成立综合整治区非法营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

(一)宣传工作专班: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宣传信息中心具体指导,区法制办、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大队等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参加,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对外宣传、舆论引导、网络监督等工作,指导和督查各成员单位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二)综合执法专班: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交通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吴家山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参加。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执法过程的取证、立案、处罚、归档和安保工作。其中非法营运执法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为主体,道路秩序执法工作由区交通大队为主体,安保工作以区公安分局为主体。

(三)维稳专班:由区维稳办牵头,区局、区公安局、区法制办、区交通运输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参加。负责劝导从事非法营运人员自愿退出,负责因此次整治工作导致的上访等的处置,预判可能出现的矛盾并及时化解。

(四)帮扶安置专班: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工商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参加。负责对非法营运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自身职能对相关困难人员提供多种类型的帮扶。

四、职责分工

(一)区交通运输局

1.负责整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筹备相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

2.协助区委宣传部,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3.协助对吴家山地区疑似非法营运车辆及人员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调查摸底工作。

4.负责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对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调查、取证、认定和暂扣;对认定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建立非法营运车辆档案。

5.负责科学合理调整、新增城市公交线路,保障群众正常出行。

6.负责制订和实施开通区区域出租汽车方案。

7.积极探索和建立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巩固综合整治成果。

(二)区交通大队

1.负责抽派人员参加综合执法队伍,协助区交通运输局运政部门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调查取证;对涉嫌非法从事经营的车辆及人员相关证件实行暂扣;对认定非法从事经营的车辆及人员相关证件进行吊销。

2.完善区道路标识,通过设立禁停标志、设立标牌,划定禁停线等方式合理设置禁停区。

3.加强对吴家山地区窗口地带禁停区的巡逻检查,提高电子监控设备使用率,加大对违规占用道路停车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区公安分局

1.负责抽派人员参加综合执法队伍,协助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开展整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负责打击城市客运市场黑恶势力,严厉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2.制定防范预案,配备流动执法车辆,一旦在综合执法过程中遭遇围攻,能快速调集警力,果断处置;对严重阻挠非法营运案件查办、暴力抗法和渗透、操纵非法营运的恶势力团伙依法严厉打击;做好的处置预案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区城市管理局

1.负责抽派人员参加综合执法队伍。

2.协助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区域出租汽车“的士岛”、招呼站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在吴家山地区设立公共厕所等便民设施。

3.推进区便民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

(五)区工商分局

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加强对客运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监管,积极配合交通主管部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净化营运市场秩序。

(六)各街道、办事处

1.做好辖区内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组织社区(大队)、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发放宣传资料,确保本辖区居民人人知晓。

2.负责对辖区内疑似非法营运从业人员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摸底工作。

3.做好疑似非法营运从业人员自行退出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争取其在规定时间内退出营运。

4.协助做好对疑似非法营运从业人员放弃非法营运后的推荐就业工作。

5.协助做好整治非法营运维稳工作。

6.吴家山街道办事处和长青街道办事处要重点做好属地管理工作,派遣人员参加综合执法。

(七)区委宣传部

区委宣传部负责舆论引导,统一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口径;负责各类宣传口号、标语、公开信等宣传文字的组织、审核、把关,同时负责协调市级以上主流平面媒体的宣传报道及舆论协调。

(八)区宣传信息中心

区宣传信息中心负责制订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方案;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宣传工作;采编、制作、留存相关新闻、视频、音频资料并在区电视台、报进行集中宣传;负责网上信息、舆情监督和处理,同时负责协调市级以上主流广电媒体的宣传报道及舆论协调。

(九)区法制办

负责综合整治工作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十)区维稳办

1.负责牵头维稳工作,制定维稳工作方案。

2.对此次专项行动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的审查。

3.负责对的现场应急处置、对重点人员的法制教育。

(十一)区局

1.制定整治非法营运引发的突出问题和处置工作方案,并贯彻落实。

2.分析研判我区整治非法营运存在的矛盾隐患,提出预防和化解因整治引发上访活动的建议。

3.有关责任单位交办涉及非法营运的突出问题,督促其依法依规按政策及时办理。

(十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根据非法营运相关人员自身素质、家庭背景、求职意愿、培训要求等相关信息,为每名非法营运相关人员制定一份就业援助计划。

2.走访辖区企业,结合非法营运相关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的深挖就业岗位,摸清空岗情况。

3.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通过组织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人员到企业面试、定期举办招聘会等方式,帮助非法营运相关人员与用工企业进行岗位对接。

4.对全区各单位(重点是吴家山街、长青街)现有保洁、保绿、门卫等公益性岗位组织调查摸底,腾出一批公益性岗位,同时仔细研究非法营运相关人员竞聘公益性岗位办法,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择优录取。

5.落实社保补贴扶持政策。一方面对符合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对象的非法营运相关人员,帮助其申报并落实社保补贴。另一方面发挥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的作用,鼓励企业更多的吸纳符合条件的非法营运相关人员。

6.鼓励自主创业。针对非法营运相关人员有创业愿望,缺乏创业知识的情况,积极开展全民创业扶持政策、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宣传工作,在辖区内发放《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操作指南》,明确了贷款对象及条件、贷款额度、期限、贷款程序等。对已参加创业培训并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优先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十三)区民政局

对自愿放弃从事非法营运从业人员困难家庭,按有关政策给予救助,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

(十四)区物价局

1.积极联系出租汽车营运企业,指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申报营运价格。

2.安排好与周边区的比价,合理制定区客运出租车计价标准和燃油附加联动机制,监督后期执行情况,规范我区客运出租价格秩序。

3.制定区物价局核定区域客运出租车计价标准工作方案,并贯彻落实,确保按时出台计价标准。

4.成立区物价局区域客运出租价格监督检查专班,负责客运出租车运营后的日常监管和价格举报投诉工作。

5.加强与上级物价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上级部门在政策上的支持和业务指导。

(十五)区财政局

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落实行动中的宣传、办公、执法、评估及其它所需经费。

(十六)区监察局

负责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整治行动中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对收受非法营运相关人员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纪检监察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违反刑法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区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区域出租汽车的招投标工作。

五、实施步骤

本次综合整治工作从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2年7月18日至8月18日)

由区交通运输局制定摸底调查登记表,由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对各自辖区内疑似非法营运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包括非法营运车辆数量、型号、驾驶员家庭基本情况、从业原因等),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区交通大队要配合吴家山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采集的信息整理归档,为组织实施阶段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宣传发动、疏导教育阶段(2012年8月19日至10月1日)

1.宣传发动。由区宣传信息中心制订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方案,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准备工作。9月1日宣传工作正式启动,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要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设点咨询、上门劝导等方式,对辖区内长期从事非法营运从业人员自行放弃非法营运,并妥善化解矛盾;区交通大队要通过宣传车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非法营运的危害,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整治非法营运氛围,引导群众乘坐合法交通工具,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

2.组建综合执法队伍。从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吴家山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抽派人员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抽派的执法人员在整治工作期间必须脱离原工作岗位,在区公路运输管理所集中办公。

3.重点地带整治。本着“综合整治、疏堵结合”的原则,重点整治七雄路轻轨站、五环大道轻轨站、中百仓储、四明路农贸市场、区人民医院、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六处窗口地带。参与综合执法的各执法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探索综合执法新思路,改进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模式,为下一步全面整治做好准备。

4.组织帮扶安置。各街道、办事处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要从免费技能培训、就业帮扶、落实低保、特殊困难救助等方面解决退出非法营运特殊困难人员的实际问题。

5.整治交通秩序。加大对吴家山地区违章停车行为的整治力度,及时清理吴家山地区违章停车。由吴家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发动吴家山地区所有临街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做好门前道路畅通包保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

6.开通区域出租汽车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与协商,于2012年9月10日前完成区域出租汽车经营权审批工作,于2012年9月25日前完成经营权招投标工作,于2012年9月26日完成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车辆购置、设备安装、GPS监控平台建设等开通前期准备工作,10月1日开始试运营。区物价局按时出台计价标准。

7.便民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由区城市管理局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协商,积极征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规划部门及市民的意见,于7月30日前完成初步选址和勘查方案,8月20日完成建设前期手续办理,争取启动建设,10月30日前完成首期便民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工作。

8.健全举报机制,实现群防群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综合整治行动,积极争取群众支持,实现群防群治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面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上邮箱,指定专人对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和督办。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非法营运车辆案件的群众给予奖励,并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三)疏堵结合、全面整治阶段(2012年9月25日至2013年9月30日)

1.全面开展综合执法。9月2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对非法营运行为开展执法行动,保障区域出租汽车正常经营。针对各类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严格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一是要做好调查取证。执法行动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强化执法人员取证意识,采取多种取证手段,充分利用微型录音笔、微型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现代化取证工具,确保证据充分确凿。二是要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过程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对从事非法营运营运人员依法处罚。建立执法工作档案,操作规范,执法文明;对逾期不接受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三是公开处罚结果。综合执法队伍对非法营运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将处罚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2.引导乘坐区域出租汽车。大力宣传区域出租汽车,做到人人知晓。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区域出租汽车的优点,引导人民群众自觉乘坐区域出租汽车。

3.强化区域出租汽车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规范区域出租车的营运行为,“起好头、迈好步”,促进我区区域出租汽车的平稳、有序发展。

4.积极推行定点包干。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非法营运多发地点进行责任划分,区各职能部门进行定点包干,分别负责各非法营运聚集点的交通秩序的协助检查和非法营运行为监督,发现不法行为及时宣传、引导并报综合执法队伍进行依法查处,确保责任点交通秩序良好,无非法营运现象。

(四)总结表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2013年10月至12月)

1.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综合整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积极探索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效措施,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交通、交管、公安等部门综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综合整治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反弹。各相关单位要长期坚持门前包保和定点包干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非法营运行为不反弹。

2.进行总结表彰。综合整治行动告一段落后,各成员单位应对前几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认真的回顾与总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各单位在整治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向区政府提出表彰方案,对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区政府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综合整治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篇(5)

我国机动车污染现状

截至2014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64亿辆,其中汽车1.54亿辆,全国有35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10个城市超过200万辆。据测算,2013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4570.9万吨,其中氮氧化物(NOx)640.6万吨,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0%左右。根据源解析数据显示,北京等重点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对PM2.5的贡献率已达到30%以上。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国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机动车尾气中含有150到200种不同的化合物,污染高度主要在0.3米至2米之间,位于人体呼吸层,使呼吸系统免疫力下降,对人体尤其是少年儿童健康形成巨大威胁。在近期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报告中,将柴油车尾气由“可能致癌”提升至“确定致癌”级别,严重影响人体健康。

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新车监管问题突出,源头控制不严。二是黄标车淘汰缺乏手段,执法力度不够。三是机动车管理政策部门协调不足。四是燃油品质问题突出,“双轨制”影响标准实施。

各地积极采取措施正发挥作用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提出“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目前,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杭州、贵阳、深圳7个城市为缓解城市拥堵,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通过车牌摇号、车牌拍卖等方式开展了机动车保有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每年机动车新增量,有效降低了机动车污染。同时,各地已颁布实施机动车地方性法规160多部,全国有13个省(区、市)环保部门成立了省级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184个城市组建了市级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

一是提高新车排放标准,降低单车污染物排放。2001年国家实施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2011年实施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2013年实施燃气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北京、上海已提前实施机动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新生产机动车的单车排放量比2001年下降了90%以上。在非道路移动源标准实施方面,2014年10月,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同时,为推动低速汽车排放升级,2017年起低速载货汽车执行与轻型汽车相同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二是加强在用车环保管理。对于在用车辆,主要通过机动车定期年检、遥感监测和执法检查等一系列监管措施,促进车辆排放稳定达标。尤其是要加大对中重型柴油车排放监管,促进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诚信度,确保车辆排放达标。同时,对检验机构的从业资格、检测仪器、操作规范和流程提出明确要求,组织开展全国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专项检查整治,全面规范和强化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目前,各地已建成环保检测线近4000条,累计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9000万枚,已基本建成环保定期检验和黄绿标管理体系。

三是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通过财政补贴等经济政策、强化转籍过户二手车辆环保管理及黄标车限行区域管理等措施,加速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68个城市对黄标车实施区域限行。1辆黄标车的尾气排放量相当于28辆国四标准汽车排放量之和,黄标车主要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淘汰更新不仅大幅削减了高排放车排放污染,而且为低排放车的快速增长腾出了环境容量。

四是推动油品升级。油品质量的提高不但保障了新车的正常使用,还使得全部在用车排放同步大幅度削减。随着各国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要求的不断加严,降低车用燃料中的硫含量是提高车用燃油品质的一项主要标志,我国2000年实现了车用汽油无铅化,2015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国四阶段汽柴油,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已经实施第五阶段油品标准,硫含量从50ppm降到了10ppm,有效降低了机动车排放污染。试验表明,在用汽油车使用第五阶段油品减排15%,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减排效果明显,PM2.5也会同步削减,对空气质量有很大改善。

篇(6)

该方案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其背后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速度之快以及相关核心技术的突破,俨然让新能源汽车成为中国制造的一张新名片。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51.7万辆,销售50.7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1.7%和53%。这意味着我国新能源车连续两年产销量居世界第一。同时,累计推广量超过了100万辆,占全球市场保有量的50%以上。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国际化竞争由扩张规模向追求品质的转变过程中,中国新能源车能否避免重蹈燃油车大而不强的覆辙,新能源车产业体系能否经受住考验,中国能否成为全球新能源车的市场和技术高地?诸多问题,都有待求解。

政策驱动

2017年1月,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仅为6889辆和5682辆,同比分别大幅下降69.1%和74.4%。按照中汽协的分析,导致新能源车1月份产销整体下滑的原因,一个是受春节假期影响,另一个,则是因为新能源车正处于政策交迭期。

这里所说的政策交迭,主要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及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此前工信部公布的前五批推荐目录被推倒重审,加之新能源补贴在2017年开始退坡,除中央财政补贴金额已经明晰之外,各地的财政补贴政策都在紧急制定之中。2017年1月补贴及推荐目录未落地,导致新能源汽车市场基本停滞,但2月逐渐明确后,车企迅速调整使得市场呈现回升态势。政策对我国新能源车产业的影响和驱动力,由此可见一斑。

事实上,在新能源车产业界,一个公认的判断是,和其他众多新兴产业类似,我国新能源车产业发展的导入,很大程度靠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推动。

2009年,科技部、财政部、工信部、发改委共同启动“十城千辆”工程。2012年,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提出,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2015年,国家和地方又重磅推出了针对新能源车的300多亿元补贴政策。

借政策“东风”,中国新能源车市场持续处于井喷状态。最具里程碑意义的成绩是在2015年,我国累计生产新能源汽车37.9万辆,一跃成为全球第一的新能源车市场大国。2016年则进一步突破50万辆,新能源车保有量也突破100万辆。

在产业规模迅速壮大的同时,我国新能源车电池、电机、电控等“三电”技术水平也进步明显。在电动车百人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说,动力电池的关键材料国产化进程加快,性能指标稳步提升,成本明显降低;单体、电池包、电池管理系统等方面的安全技术研究全面推进。在政策利好和产业规模增长基础上,新能源车企的竞争力也显著提升。

2016年,比亚迪、北汽、吉利等企业进入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前十位,国产新能源客车技术水平世界领先,已销往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实现了产品、技术、标准和服务协同“走出去”。在动力电池和电机方面,福建宁德时代、北京精进电动都成为全球知名的乘用车零部件供应商。

转型阵痛

从产销规模来看,2016年我国新能源车销量已占全年新车销量1.8%,连续两年在1%以上。这意味着,我国新能源车产业已从导入期进入成长期。不过,尽管产业规模已经跃居全球第一,但随着新能源车产业驶入快车道,从导入期迈向成长期的一些转型阵痛也开始浮现。波及面广、影响最大的当属“骗补”事件。

2015年,国家和地方推出针对新能源车的消费补贴300多亿元,然而,由于缺乏完善的监管措施,部分新能源汽车厂家利用补贴政策漏洞,违规谋求骗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2016年1月20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四部委办公厅联合《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随后,四部委迅速抽调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划定重点区域,调点地区的新能源汽车骗补情况。

9月8日,财政部《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通报新能源车骗补调查结果,并曝光了苏州金龙、深圳五洲龙等5家涉嫌骗取财政补贴的典型企业。在这些暗箱操作的环节中,车辆电池成为“骗补”的关键载体。在电动车上,电池序列号与车架号不存在一对一的关联性,因此一组电池可以放在多个车上使用,以获得多次补贴。

在清查“骗补”期间,政策调整引发转型阵痛,也反映出新能源车市场对政策的敏感和依赖。

中国电动汽车的发展的确受补贴政策影响非常大,如果没有这么大的补贴力度,可能就没有新能源汽车目前这么好的形势;而新能源车企过度依赖补贴的问题,也成为一种“补贴病”。

同时,为发展当地的新能源车,某些地方政府出钱出地,打造配套环境,虽然对本地产业的市场起到了推动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扭曲为地方保护,造成市场分割。过度倚重政策路线,让部分新能源车企偏离了正常轨道。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长陈清泰认为:“我们的技术还不很过关,现在之所以有这么大的销售规模,是政策驱动的结果,不完全是市场。特别是在和主流燃油车相抗衡的领域,政府补贴起了很大作用,如果政府补贴撤掉,电动车市场会受很大影响。我们的销量上去了,并不代表技术就真正过关了。”

走向“市场驱动”

依赖国家政策掀起的新能源汽车表面上的繁华,即将结束。2017年以来,国家正在逐步提高新能源车生产准入门槛。

2017年1月16日,工信部对外公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与此同时,新能源车的财政补贴政策也将出现较大转向。各类车型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此番通过调整完善补贴方式,改进资金拨付方式,旨在提高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门槛,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等系列措施,形成进一步扶优扶强的财政补贴机制。

对于新能源车企而言,无论是准入门槛提高还是补贴退坡,都意味着今后不是随便生产一款电动汽车就能拿领补贴了,新能源车产业将迎来全面的市场化竞争。

陈清泰认为,政府购车补贴淡出之时,就是外资和合资品牌大举进入中国市场之日。“当前国内企业间的竞争只是一场序幕,国际化竞争来临之时才是真正的考验。中国企业必须冷静地看到,产销规模大并不等于竞争能力强。我们与国外先进水平仍有差距,重要的是技术基础薄弱、原创能力低、核心技术欠缺、品牌影响力不足。”

按照“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再次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实现当年产销200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500万辆。

根据测算,新能源车私人消费靠政策推动能达到30万辆,加上非私人领域的70万辆,一共是100万辆,还差100万辆。这100万辆,只能依靠消费者真正自愿地购买。

如何才能让消费者真正自愿地购买?必须通过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创新以及使用环境的明显改善,提升产品品质和消费者的使用体验,来启动用户自愿购买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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