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档案局三年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11-28 17: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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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档案局三年工作计划

篇(1)

一、明责任,建机制,强领导

法律法规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是整个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是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依法治档也是促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重要保障。为此,我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各项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尤其是加大了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单位内外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到领导班子及成员依法行政,职工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从而推动全县档案事业改革和发展的目的。局党组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措施,为普法工作取得成效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抓好宣传发动。我局在普法教育工作上有着较好的基础,从“一五”到“五五”普法,局党组始终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坚持常抓不懈。由于我县是农业大县,人民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尤其是对档案法律法规认识不够,起初局党组就把“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放在了“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依法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这样一个较高的起点上。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大家明白档案的价值,从而在思想上认识到档案工作重要性,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启动“五五”普法教育和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动力来抓,积极营造“五五”普法工作的氛围。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职工大会等各种会议,将“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步骤及要求贯彻到各股室;通过张贴各种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有效形式的宣传发动,大造“五五”普法声势,让职工入耳入脑,在理念上接触、认识、理解“五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从而对“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一个总体、概括的了解和认识,做到人人知道,个个明白。同时各股室结合实际,在制定本股室的措施和目标的基础上,将普法教育目标分解到个人,让职工知道自己该学什么,怎么做,使“五五”普法有了非常扎实的群众基础。二是抓普法机构的健全。为了加强“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局党组把“五五”普法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馆)长姜成相同志任组长,副局(馆)长柏慧、王励长为副组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成立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有效结合起来,实现多层面、多角度的网络体系。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把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工作的总体规划,局普法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并积极与县人大、司法局、法建办沟通,不断分析、检查、研究、交流、汇报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各种措施。由于领导重视,经费落实,使我局的2010年普法工作得以顺利的开展,全县的档案法意识日益增强。三是抓规划和责任落实。局领导根据省档案局《关于在档案系统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具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职工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按照突出重点,责任到位,层层抓实,严格考核的思路,制定了局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各年度工作计划,从指导思想、对象内容、步骤方法、进度安排、工作职责等方面都做了具体的要求,并将普法工作的工作指标通过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分解落实到各股室,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在普法教育工作上,坚持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并通过年初的计划与整个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分析经验教训和得失。四是抓普法宣传员的培训。根据我局在“一五”至“四五”普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在“五五”普法中我们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并以此带动全局普法工作的进行。在普法宣传员的基础上,成立了以机关支部书记郭冀渠、各股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档案普法宣讲队,深入到业务指导各单位进行普法宣传,加大了普法工作的力度,让大家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为了更好地发挥普法宣传员骨干作用,提高他们的水平,局(馆)在购置一些法律书籍、宣传学习材料和音像材料的基础上,还邀请有关专家来局进行专题辅导、培训、以案说法,提高了广大职工的整体素质,使普法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提素质,重宣传,强队伍

经过今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我局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大家在学法的同时,也学会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把法律作为一把尺子来衡量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深切感受到了在法制社会法律的重要性。一年来,许多职工自觉地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分析社会现象,解决现实问题。把学法和用法很好地结合起来,特别是通过县人大与档案工作人员下基层、进单位活动,让各级干部更加认识到档案在社会的作用和价值,对社会文明和进步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一)局(馆)领导班子及成员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坚持科学发展观,自觉学好法、用好法。在制订2010年的学习计划时,安排了不少于7学时(其中集中辅导不少于4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并认真做好记录。在学习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穿插学习,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如在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职工带薪休假工作条例》等的过程中,局党组一班人深刻感到《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为我们依法治档提供了很好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曾多次分专题学习,并就局领导、各股室的职能、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工作的任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把思想统一到法的精神上来。为保证学习质量,局党组在分专题进行讨论时,多次吸收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共同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并与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融入效能建设之中,通过学习和讨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变,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今年,我局就积极与县人大办联系,并加强了《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和《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对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级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大大提高档案工作在人们心中的认识,接受的档案资料和档案室规范化管理不断增加。

(二)注重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法制宣传教育上,除了进行必要的集中学习外,更多地采取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方式来普及法律知识,使法制宣传方式方法由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搞好四个结合。首先是普法集中学习与分散教育相结合。在普法教育中既有集中学习,又有分散个人自学。其次是普法教育日常工作相结合以更好地增强教育效果,寓教与乐。同时根据职工特点,进行形象化教育。如在来单位咨询和购买装具的人员,进行档案业务指导和示范,讲解档案法律法规,增加大家对档案事业的认识。三是普法教育与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相结合。如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档案执法考试等职工喜欢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档案业务探讨,寓普法教育于知识竞赛之中,强化职工接受教育的自觉性。四是普法教育与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相结合。通过规范化管理促使各级档案工作科学化、法制化,提升对发出法规的认识,从而自觉执行档案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认真做好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行政审批。今年,在市档案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了各乡镇和县级部门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批工作。通过宣传、培训、现场指导等措施,让全县各级各部门认识到国家档案局8号令颁布的重要性,从而积极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之中。我局还成立了8号令的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业务工作人员具体抓,并在8月专门指派领导和业务人员入住“*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此项工作。目前,我县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审批工作已全部结束,成效显著。在开展审批工作的同时,我局也积极贯彻上级关于“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实现了服务、指导、审批一体化,提高办事效率,也改变了工作作风,深受大家的好评。

篇(2)

一、实施“数字档案馆室一体化”项目的基本背景

(一)加强软硬件建设,全面落实设施和人才保障

1.主动争取政府支持,共创数字档案室建设优良的软硬件环境。一直以来,绍兴市档案局积极争取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统一实施。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全面推进,市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了较为完备的网络设备、服务器、信息化加工等硬件设备和配套设施等,创造了较好的网络环境,为档案信息化提供了较好的硬件保障。为使数字档案室建设有一个统一可靠的档案管理系统,早在2004年,绍兴市档案局主动与市政府信息中心密切协作,共同开发了作为市政府统一的办公自动化系统―_绍兴市协同办公系统组成部分的档案管理系统,并不断完善升级。此系统可以实现市级部门单位产生的电子文件从产生、交换、归档、整理、移交到数据中心存储、利用、进馆的网络化集成化管理。2006年年底,该系统通过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科研项目验收,目前已在市级机关72家部门(单位)使用。

2.加强培训,全面提升档案队伍信息化素质。多年来,绍兴市档案局将提高档案人员的信息化水平作为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内容,每年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各类档案信息化业务培训。特别是2005年以来,全面实施档案网上年检,主动加压,不断创造档案人员信息化工作的实践锻炼机会。通过网上年检,有效地实施了档案工作行政监管,提升了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人员信息化技能,加强了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

(二)以标准规范和典型引路,全面务实数字档案室建设业务基础

1.开拓创新,形成统一的业务标准规范。绍兴市档案局(馆)在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绍兴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室电子目录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格式》、《绍兴市数码照片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绍兴市市直机关单位档案网上年检办法(试行)》等一批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信息化操作流程以及信息数据格式、存储、保管、利用等技术性标准。2009年5月,在全省率先出台《绍兴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标准》,对管理体制、设备设施、数据管理、档案数字化、开发利用以及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做出了全面的具体规定,可操作性强,从而使数字档案室建设走上科学规范、有章可循的轨道。

2.精心指导,成功创建一批可供示范的数字档案室。数字档案室建设基础性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传统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档案化三个方面。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是指建成室藏各类档案的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数据库,传统档案数字化主要是将传统的纸质档案、音像档案、照片档案转换为数字档案,电子文件档案化是将本单位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运行的电子文件导人到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归档,实现规范化管理。绍兴市数字档案室建设起步于2002年,并在2005年前后基本完成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任务。近年来,绍兴市档案局在试点的基础上,成功创建了一批示范数字档案室。鉴于数字档案室建设的复杂性,绍兴市档案局在工作中对照标准,稳扎稳打,力求管理体制、设备设施、数据管理、档案数字化、开发利用等业务全面推进,成熟一个验收一个。2008-2010年连续三年,在绍兴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市档案工作会议上,每年都确定一家先进单位介绍数字档案室建设的经验。

(三)勇于探索创新,高标准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

1.加强档案馆基础平台建设,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2008年7月,占地43.5亩,建筑面积21477平方米,总投资1.0562亿元的市档案馆新馆胜利竣工。搬入新馆以后,作为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地(市)级数字档案馆建设试点单位,绍兴市档案馆按照国家档案局的指导意见,对业已建成的数字档案馆进行系统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合力组织攻关,以档案全文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照片档案数据库和多媒体档案数据库建设,联合开发档案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软件。这是一个集档案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编研为一体的档案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系统应用两年来,档案馆综合业务做到了流程化、规范化管理,极大地提高了局(馆)机关的运行效率,初步实现了局(馆)综合业务运行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服务利用现代化。2009年11月份该项目通过了国家档案局技术部组织的验收。

2.加快数字化步伐,优化完善数字档案馆建设。绍兴市数字档案馆建设起步较早。搬入新馆后,绍兴市档案馆依托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优化了储存和利用服务功能,加快了馆藏档案的数字化步伐。目前,市档案馆已建成目录数据共306万条,全文扫描共141万件781万页,专题数据库共10个。形成了一整套数字档案馆工作规范。2009年12月,在国家档案局召开“全国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制定及应用推广”项目验收会上,绍兴市档案局(馆)作了经验介绍。

二、“数字档案馆室一体化”的初步实践

2009年上半年,绍兴市档案局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了翔实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建议市级各部门(单位)的档案数字化工作,原则上由市档案局集中统一安排,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统一解决,各相关部门(单位)不再自行承担档案数字化工作。报告提出,集中开展市级部门(单位)档案数字化工作,有利于加快推进数字档案室建设步伐,有利于确保数字化工作质量以及安全管理,有利于实现档案数字化设备设施的整合,有利于集约使用财政资金。

报告在报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后,引起重视。2010年2月,绍兴市

发改委批复,同意以市档案局(馆)为主体,实施“数字档案馆室一体化及安全管理”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685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安排。实施期限为2010-2012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数字档案馆室一体化建设;2.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处理;3.馆、室藏数字化数据容灾备份系统建设;4.网建设;5.电子数据登记备份建设。

与此同时,配合“数字档案馆室一体化”项目的实施,绍兴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市档案局关于《绍兴市直部门、单位2010-2012年数字档案室建设工作计划》,对市直133个机关部门(单位)的数字档案室建设做出具体安排,其中2010年列入计划的有33个单位。为确保计划完成,市委、市政府还将数字档案室建设及登记备份工作列入今年对市级机关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首批10多个部门(单位)档案的集中数字化工作已经开展。

在数字化工作过程中,绍兴市档案局(馆)特别注重加工质量,明确要求数字化成果既要符合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业务要求,也要符合档案馆业务标准,以实现馆室之间的有效衔接与共享。为此,市档案局定期召开局(馆)监督指导处、技术处和保管利用处相关人员以及项目经理参加的工作例会,及时研究、统一有关业务要求与标准,制定了一整套有效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了项目的顺利进展。预计整个项目完成后,不仅市级部门(单位)的数字档案室全面推进,绍兴市数字档案馆建设水平也将大大得到提升,其中全文数据库总量将会达到4500~页。可以这样说,实施“数字档案馆室一体化”项目,是绍兴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中的工作机制创新,也是构建区域性公共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和服务总平台的有效路径。

三、实施“数宇档案馆室一体化”项目的认识与思考

以实施“数字档案馆室一体化”项目为重要载体,绍兴市确定全市“十二五”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市直133个部门(单位)以及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已通过省级认定的市直企事业单位,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数字档案室建设任务;县(市、区)80%以上的机关、乡镇(街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十二五”末完成数字档案室建设任务。与数字档案室建设同步,全面实施电子文件与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市、县两级档案馆在2012年前全面建成数字档案馆,实现数字档案远程服务功能,并根据国家容灾要求,建立馆际间异地备份库。通过三年时间努力,绍兴市档案馆真正建成绍兴市级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的安全保管、交换共享和登记备份中心。

笔者认为,这是一个积极又稳妥的目标,经过努力是能够实现的。尤其是“数字档案馆室一体化”项目的实施,为数字档案馆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市级部门(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的全面完成提供了保障。

(一)全面实现馆室数字档案业务衔接,为档案馆室建设奠定业务和技术基础

据初步统计,市直部门、单位仅需要扫描的纸质档案就达到3721万页。此外,还有32312张照片、3110盒录像(音)带需要数字化。这些部门与单位绝大多数属于进馆单位,室藏档案迟早都要接收进市档案馆。如何避免档案数字化工作“两张皮”,既达到市级部门(单位)数字档案室自身建设的要求,同时又满足数字档案馆建设的各项业务需求,以避免重复劳动,这是一个新课题。因此,解决馆室有关业务问题的衔接,特别是解决档号对接、案卷级和文件级条目的完善、案卷质量的统一等业务问题成为实施数字档案馆室一体化项目的重要内容,或者说是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共同面I临的任务。当然,引导和规范档案数字化工作并有序管理,确保数字档案的完整、系统、安全、真实、有效,更是实施馆室一体化项目的应有之义。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成果――数字档案,既是数字档案室的主体,也将直接成为数字档案馆的主要源头。自2010年起,各机关单位向绍兴市档案馆移交实体档案,原则上同时移交对应的电子文件与数字档案。这将从根本上解决实体档案接收――档案数字化,再接收――再数字化这样一种传统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模式,从而促使数字档案馆建设走上可持续的良性发展轨道。

(二)加快推进数字档案室建设步伐,为全面实施档案登记备份奠定物质基础

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对本行政区域内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进行登记认证和数据备份,是新形势下浙江省确保档案安全与整合档案信息资源的创新之举。笔者认为,数字档案室建设与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关系紧密,数字档案室建设为档案登记备份提供物质基础,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又反过来促进数字档案室建设。数字档案即档案数字化成果,是档案登记备份的主要数据形式之一。绍兴市出台的数字档案室建设业务标准规定,数字档案室建成后,目录数据库、档案数字化成果应制作三套备份,其中两套在本单位保存(一套联机,一套脱机),一套在市档案局(馆)登记备份。现已有一批机关单位的数字档案实施登记备份。目前,结合“数字档案馆室一体化”项目,市档案登记备份中心建设所需的各种软硬件设备设施正在陆续到位,下一步拟争取科技立项,研制登记备份中心平台建设所需要的系统软件,同时,争取市政府信息中心支持,对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升级完善,实现市级各部门(单位)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向市档案馆的在线实时传输。

显然,随着“数字档案馆室一体化”项目的成功实施和数字档案室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电子文件与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也将在绍兴得到全面推进。

(三)实施双向备份,共创双赢格局,为实现档案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开辟新的有效途径

篇(3)

档案工作是各项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党和国家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依据之一。档案为机关工作起着重要的查考凭证的作用,它可以为机关开展工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咨询材料。同时,档案又是生产建设的参考依据,尤其是科学技术档案,是进行现代化生产管理和科学技术活动的重要条件。另外,档案还是进行宣传教育的生动素材。利用档案写回忆录、进行文艺创作,举办各种展览等宣传教育活动,都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二、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为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达到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非常重视,把档案工作列入机关工作的议事日程,由局长具体分管,配备了专职档案员,各业务科室有兼职档案员,建立了档案工作网络,自上而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档案体系,为档案的收集整理以及管理使用建立了系统完备的组织机构。

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我们从抓制度入手,逐步建立健全了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档案保管、查阅利用、资料保密、档案鉴定、销毁等十七项制度,以制度督查促档案工作的开展,严格标准,尤其是对档案资料收集人员的工作,实行每月一次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达到档案管理规范化的要求。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案卷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业务工作

自建档案室以来,我局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先后配备了防磁柜、微机、温湿度计、灭火器、吸尘器、去湿机、录像机等设施。

对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及时归档,并确保案卷质量,对本局所形成的文件,实行两套制,印刷并装订成册。业务口移交档案时,督促业务口按照移交材料,保质保量归档,并履行交接手续。对收集归档的文件材料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做到不漏编、不重号。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了保管期限表,详细的分类方案,卷内文件材料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了排列,密不可分的材料依序排列在一起,卷皮、卷内目录符合要求,装订整齐,不压字,不漏页。定期对所存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四、培养高素质管理人员,为做好档案工作打基础

为管理使用好档案,我们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为做好档案工作知识打基础。一是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档案法律法规和理论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档案扫盲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真正使大家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档案工作;二是选调业务扎实、责任心强的同志做这项工作。局档案室有专职档案管理员,在各个科室有兼职档案员,为档案的收集、整理以及管理使用建立了组织机构;三是注重对专、兼职档案员的督促指导,每月一次学习例会,半年一次总结讲评,对责任心强、工作扎实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四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先后组织管理人员到有关档案部门和滨州、东营等地先进单位学习,培训多次,通过学习使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加强,各类案卷合格率在98%以上。

五、档案管理需要提高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水平

篇(4)

一、分解原则

(一)合理定位。对涉及政府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突出重点。对《纲要》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实施“三大战略”总体部署、促进和谐建设等战略重点以及各项任务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分解落实。

(三)操作可行。对《纲要》中主要指标、重大举措、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任务等要求明确、操作性强、有利于评价考核的内容进行分解落实。

二、任务分解

(一)约束性指标。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是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必须确保完成。

1.高中教育毛入学率9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以上。

——由市教育局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耕地保有量保持15.58万公顷。

——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五年下降13%。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五年下降17%。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排放五年下降7.4%;二氧化硫排放五年下降8.3%;氨氮化物排放五年下降10.2%;氮氧化物排放五年下降7.5%。

——由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6.森林蓄积量达到280万立方米。

——由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7.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五年下降10%。

——由市水利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8.全市总人口控制在166.2万人以内。

——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9.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万人,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

——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二)加快产业发展。

1.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

突出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坚持壮大产业规模与结构优化升级并重,做大做强骨干企业与培育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并举,促进技术创新与品牌经营相结合,大力推进“321产业工程”,即打造纺织服装、医药、食品加工三个产值过100亿的产业,壮大机电汽配、化工两个产值过50亿的优势产业,积极培育一个以生物产业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工业整体素质,努力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力争工业经济成为跨越发展的核心支撑。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到450家以上,工业总产值实现10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50亿元。

——由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以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加强高标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农业规模经济,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推动农业向生态农业、设施农业、高效农业、休闲农业方向转型升级。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业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方式不断创新,农业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大幅提升,将建成为湖北省重要的农产品加工基地、武汉城市圈的菜篮子基地和生态农业基地,实现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跨越。到2015年,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0元,年均增长12%以上。

——由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适度超前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增加供给、完善功能、服务发展、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大力发展生产业和生活业,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农业的融合,不断拓展服务新领域,积极引进服务新业态,促进服务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构建“功能完备、业态多样、主体多元、模式先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由市商务局、市住建委、市人行、市外侨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三)统筹城乡发展。

1.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加快形成以城区为核心,菏沙公路、皂岳公路为两条城镇化发展主轴线,工业园(多祥滨江新区)、镇为副中心的城镇发展总体格局,建设5个区域中心镇、14个特色镇和200个中心村,构建吸纳百万城镇人口规模的复合型城镇化发展体系。建立城乡一体规划编制体制,完成城乡一体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到2015年,城镇人口突破9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5%。

——由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加快推进城区建设。

坚持扩容与提质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高起点规划,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加快城市开发建设,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承载力和服务功能。到2015年,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50万人,形成大城市框架,宜居城市品质初步显现,市民幸福指数显著提高。

——由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3.加强小城镇建设。

推进荷沙公路、皂岳公路沿线城镇带建设,推进镇级市建设,加强重点镇建设,大力发展镇域经济。

——由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以产业集中、人口集聚为基本方向,加强岳口、马湾等试点镇和其他各乡镇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由市新农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5.构建一体化机制。

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五个一体化”。

——由市农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统筹建设各种交通基础设施,以交通主骨架、枢纽节点、农村和偏远地区交通建设为重点,增加出口,完善网络,形成比较完善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把建设成为江汉平原北部、武汉城市圈西部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构建水利保障体系。

实施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生态与环境生态保护三大保障工程,构建较为完备的防洪减灾体系、安全可靠的供水保障体系、持续有效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稳定健康的农村水利发展体系。

——由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提升能源保障能力。

坚持节能优先,市内开发与市外合作相结合,统筹煤、电、气、油等能源建设,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提高能源保障能力。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供电公司、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建设“数字”。

加强骨干网络建设,构建城市管理、应急响应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由市政府办、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五)建设“两型社会”。

1.强力推进节能减排。

实施节能工程和污染治理工程。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力争2015年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0万吨/日以上,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明显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减少。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贯彻落实《武汉城市圈碧水工程规划》,加强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建设宜居生态环境。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城乡生态家园。倡导生态文明观念。

——由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市文明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大力引导工业企业及企业之间提高对生产资料和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实行清洁生产。着力发展种植、养殖、加工相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重点推进“生态产业园”建设,力争建成武汉城市圈特色明显的“两型”产业示范区。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农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推进资源节约利用。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十二五”期间,耕地保有量控制在15.58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9万公顷;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7.2万亩。

节约利用水资源。加强饮用水源的地下水源的保护,加快城市供水工程建设,推进城乡集中供水,推广农业节水灌溉。

——由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六)推进人才建设与科技创新。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遵循人才发展规律,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人才作用,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全面落实湖北省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

——由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七)保障和改善民生。

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到2015年,力争新建和改扩建89个公办幼儿园,创办2所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65%,学前一年入园率达100%,入园儿童3.45万人以上。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5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9%以上,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8%以上,残障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5%以上。

稳定发展高中教育。到2015年,建成3所省级示范高中,高中阶段教育(含中职教育)入学率达98%。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突破性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积极促进创业就业。

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扩大就业总量。“十二五”期间力争各类培训15万人,其中再就业培训1.5万人、就业前培训1万人、创业培训0.5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12万人;5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9.5万个、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到2015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6.3万人、6.2万人、4.5万人;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力争参保人数达80万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到2015年全体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

——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救灾救济工作机制,加强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救灾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城乡“低保”制度,到2015年,城市“低保”规模达到3万人,占城镇总人口的4.7%,人均补差150元以上;农村“低保”规模达到4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86%,人均补差55元。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多方筹资兴办农村福利院,使全市供养率达到80%以上。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的封顶线,提高救助时效和资金使用率。发展社会慈善事业。以教育援助、生活救助、灾害救助为重点,完善社会动员机制,规范社会募捐活动,精心打造“慈善阳光班”、“温暖工程”等慈善品牌。

——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改造各类棚户区和城乡危旧房。完成河城区段两岸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在江家河小区建设安置房1018套;启动河区段两岸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十二五”时期,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城市保障性住房8000套。

——由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中低收入家庭受益面,解决职工“住有所居”问题,到“十二五”末年归集公积金达到1.1亿元,归集总额突破8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达到85%,提供廉租房建设补助资金总额达到1200万元,提高公积金使用率,扩大贷款面,贷款额度提高到20万元,贷款年限延长到20年,推进信息化建设,实行武汉城市圈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开通异地办理业务。

——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发展社会化养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加强养老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中心,兴办居家养老院,拓展寄养式社会养老业务,提高集中养老供养率。

——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到2015年,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

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市一医院按三甲医院标准的建设与申报,市中医院按县级医院标准建设,完成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建立比较完善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面开展门诊统筹,提高政策服务可及面和农民受益水平。

——由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5.繁荣文化体育事业。

加大文化事业投入。新建工人文化宫(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改扩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市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群众文化艺术中心、老年大学。稳步推进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和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到2015年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统一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由市住建委、市妇联、市档案局、市文广新局、市老干部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繁荣文化事业。继续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好陆羽广场文化活动和节假日文化活动。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唱响“中国曲艺之乡”品牌,充分挖掘花鼓戏、渔鼓、说唱等民间特色文化资源,创作一批文艺精品佳作。进一步加大地域文化、民间文化和民俗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力度,树立文化品牌,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争取举办第二届湖北()国家陆羽茶文化艺术节和地方戏曲艺术节。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发展文化产业。以石家河遗址、佛祖山圣地、陆羽故里等文化资源为依托,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集群,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增长点。

——由市文广新局、市外侨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发展体育事业。规划建设市体育活动中心,改扩建全民体育健身中心,发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达到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达到50%以上,人均体育健身消费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国民体质监测指标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建设乒乓球运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积极打造全国乒乓球之乡。

——由市体育局、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八)提高改革开放水平。

1.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培育发展各类投融资主体。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培育各类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提高城市生产要素集散功能。加强市场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由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继续简化审批程序,积极探索下放审批权限,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理顺部门协调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形成审批信息共享共认机制,逐步推行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提高政府公信力。

——由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加快农村综合改革。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村公益“以钱养事”机制,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和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和养护机制。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度,积极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保证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不断增长,保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兑现执行到位。支持鼓励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农村政策性保险试点。推进科学规范的为民服务全程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门槛,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引导农民合理有序向城镇转移。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由市财政局、市新农办、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积极对接大武汉。融入武汉、依托武汉、服务武汉,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五个一体化”和九个联合体建设,加深与武汉市及圈域其他城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联系,搭建合作平台,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互动,加快融合步伐,切实发挥同城效应。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区域间经济合作。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重点以“一区三园”为承接平台,实行集群式、链条式招商,加大对环渤海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及港澳台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主动承接国内外资本和产业转移,积极引进更多的大企业、大集团、大财团等战略投资者。加强与西部地区的合作,做好援疆工作。

——由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努力扩大出口。坚持出口型与内需型产业并重,进一步支持医药、汽车及零部件、精细化工等高附加值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扩大出口,不断提高特色农产品、纺织服装等传统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扶持本地企业一般贸易出口,支持企业取得自营出口权,建设出口加工基地,推动出口商品的多样化和出口市场的多元化。积极申报设立棉花保税仓库。“十二五”期间,全市外贸出口年均增长35%以上。

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增强外资企业在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营销网络等方面的溢出效应。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发展。以全国开展的“万侨助万乡”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我市侨乡优势,实现侨资规模的新突破。

——由市商务局、市招商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九)建设和谐。

1.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司法监督制度,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建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化解社会矛盾的调解合力。做好工作,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开门大接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发生;妥善处理好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严格执行维稳领导责任制和查究制度,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由市综治办、市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加强安全生产。建立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预防与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体系,全市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2人以内。

——由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杜绝发生重大恶性治安案件;坚持不懈开展集中打击和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由市综治办、市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加强人口计生工作。

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到2015年,全面完成稳定低生育水平、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的基本任务,实现人口出生率8.5‰、自然增长率2.5‰、出生人口性别比100:120、出生缺陷发生率9‰的目标,以良好的人口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强化城乡社区管理。

完善社区功能,优化社区环境,增加社区投入,力争到2015年,在全市建4所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80%的城镇社区建成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站。加强扶贫搬迁住宅小区建设。完成蒋湖农场和三江、四海棚户房扶贫搬迁,新建8个住宅小区,建筑面积达21万平方米;工业园建设3个搬迁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达80万平方米。

——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由市文明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5.扎实开展双拥工作。

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就医难等问题,重点解决在乡老年复员军人的生活困难;继续推行以自谋职业为主的安置改革办法,大力开展城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工作;建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新模式;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由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三、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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