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国际刊号:--
复合影响因子:--
全年订价:¥ 180.00
国内刊号:--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创刊年份:1964年
综合影响因子:--
《建筑史》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64年,公开发行的半年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建筑美学、建筑史学史、中国古代建筑、古典园林、传统工程技术、建筑教学以及文化遗产保护等。主要刊登关于建筑历史、理论、保护和修复等方面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等,以及关于建筑教育、科技动态、学术活动等的报道。该杂志注重学术性、专业性和实用性,为建筑领域的研究者、教师、学生、从业人员等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此外,杂志还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交流,与多个国际知名学术期刊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促进了国际间的建筑历史和理论的交流和研究。杂志是一本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的期刊,为建筑历史和理论研究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和信息来源。不仅是建筑领域的工作者必备的参考资料,也是广大建筑爱好者学习和了解建筑历史和理论的重要渠道。
(1)来稿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前瞻性,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实践意义,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2)参考文献为直接引用他人研究成果的说明。文中序号应按顺序排列,并与文末参考文献的序号对应,在文中标明如[1]、[2]、[3]。如同一参考文献在文中重复引用,则文中[1][2][3]顺序不变,文末标明。
(3)题名与标题以最恰当、简明的词句反映论文、报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内容,题名应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语、首字母缩写词、字符、代号和公式等。
(4)注释序号以“①、②”等数字形式标示在被注释词条的右上角。页末或篇末注释条目的序号应按照“①、②”等数字形式与被注释词条保持一致。
(5)第一作者必须注明出生年月、性别、籍贯、职称、学历、从事的研究方向或领域;通讯作者必须注明其职称、学历以及从事的研究方向或领域。
(6)摘要:要求文字简洁而精炼;内容客观而全面;重点突出研究结论;用第三人称表述(不要出现“本文”、“该文”、“笔者认为”、“作者认为”等用语);不要加诠释和评价性文字;篇幅以200字左右为宜。
(7)得到各类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标注(基金名称、编号),并请提供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一份。
(8)正文标题一般分三级: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二级标题用“1.”“2.”“3.”标示;三级标题用“(1)”“(2)”“(3)”标示。
(9)结构规范:建议按照常见的引言-正文-结论的文章结构进行组织。引言部分可以提出您的研究问题、重要性或动机,正文部分应包括相关的历史背景、研究内容、分析和讨论,结论部分可以概括您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
(10)清晰准确的表达:使用清晰、简明、准确的语言表达您的观点和研究成果。避免使用过多的行话、术语和专业名词,确保广大读者能够理解您的研究内容。
建筑史是一本由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主办的半年刊,期刊级别为部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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