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投稿要求是什么?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稿件如有合作作者,作者总人数不得超过3人,以投稿时的合作作者署名顺序为准。审稿通过之后不得变更姓名、不得改动合作署名顺序。

(2)引用出版物,应依次标明作者、文章标题、主编、书名、期号、出版社、出版时间,但不必注明页码。

(3)一级标题用“……”来标识,二级标题用“、、……”来标识,三级标题用“”来标识,四级标题用“、”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级标题末尾均不加标点。

(4)参考文献仅限于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期公开出版发行的主要文献,按照文中首次出现的次序编号,在文中对应处的右上角用方括号标注。

(5)来稿文责自负,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作者自留备份稿,恕不退稿。本编辑部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

(6)文中尽量少用图表,必须使用时,应简洁、明了,少占篇幅,图表均采用黑色线条,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应有简明表题(表上)、图题(图下),表中数字应注明资料来源。

(7)间接引文通常以“参见”或“详见”等引领词引导,反映出与正文行文的呼应,标注时应注出具体参考引证的起止页码或章节。标注项目、顺序与格式同直接引文。

(8)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一般为国家或省部级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中间用“;”隔开,每个项目须给出基金编号。

(9)稿件应当具有可读性,文字简练、准确、流畅,易于理解。

(10)稿件应当具有法定依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的相关政策规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的半月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文献综述、研究报告、简报、专题研究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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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办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半月刊,正版杂志,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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