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国际刊号:--
复合影响因子:--
全年订价:--
国内刊号:21-1482/D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创刊年份:1990年
综合影响因子:--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90年,公开发行的双月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等。内容涵盖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包括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议案审查、人事任免等各个方面。同时,杂志还注重反映省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读者提供了了解辽宁省人大工作的窗口和平台。杂志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权威性。杂志始终坚持以读者为中心,不断提高编辑质量和发行效率,为读者提供了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
杂志作为官方出版物,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权威性。杂志始终坚持以读者为中心,不断提高编辑质量和发行效率,为读者提供了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同时,还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辽宁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杂志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升编辑质量和发行效率,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将继续关注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为读者提供更加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同时,还将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为辽宁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1)投稿须为原创作品,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过,且不存在任何版权纠纷。
(2)投稿内容应与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相关,包括但不限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议案审查、人事任免等方面。
(3)投稿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排版和编辑,包括标题、作者信息、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
(4)投稿者若抄袭、模仿他人作品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或者稿件内容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的,由投稿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负文责。
(5)有参考文献,专著的格式为:主要责任者.题名[文献类型标志].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页码,文献的格式为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志].连续出版物题名,年,卷(期):页码。
(6)文题一般不宜超过30个字,应以简明、确切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主要的特定内容。避免用副标题。文题不用非公知公认的缩写或符号。
(7)注释用于对文章正文作补充论说的文字,采用页下注,注号用①②③;参考文献用于说明引文出处,采用文末注,用[1][2][3]顺序标注。
(8)作者工作单位直接排印在作者姓名之下,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
(9)摘要应按“四要素"书写,即:目的、方法、结果、结论;综述文章可不按“四要素"书写。中、英文摘要应300字左右,英文摘要300个单词左右。
(10)论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编号)”,并附基金资助证书复印件。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是一本由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办的双月刊,期刊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9号,邮编:11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