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四川大学
主办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国际刊号:--
复合影响因子:--
全年订价:¥ 160.00
国内刊号:--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创刊年份:2009年
综合影响因子:--
《民商法争鸣》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2009年,公开发行的半年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人身权法反思、侵权责任法新领域探究、商法新论、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探讨、民法泛论、劳动合同法新问题、物权法实证探析、著作权法新探等。杂志是一本致力于民商法领域的学术期刊,以推动民商法研究、传播最新研究成果、加深学术争鸣和促进学术交流为宗旨。
该杂志主要刊登有关民商法的学术论文、案例评析、法律评论等,涵盖了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领域。每期杂志都会发布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并针对热点问题展开深入讨论。此外,杂志还会定期组织专题研讨会和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和专家就民商法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它为民商法的学者、从业者和法律爱好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在深化民商法研究和推动学术进步方面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1)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专业领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包括手机)、E-mail 地址等。
(2)摘要(100~200字)和关键词(3~5个):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勿出现本人(文)认为等字样。多个关键词之间以分号隔开。
(3)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在文章首页地脚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4)正文中出现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号,直接将引文部分左边缩排两格,并使用楷体字予以区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号,直接放在正文中。
(5)图、表应随文给出,先见文字后见图、表,图要用计算机绘制,坐标轴和曲线粗细要合适,曲线要比坐标轴稍粗,坐标图标目中的量和单位符号应齐全。文稿中表格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线。
(6)本刊编辑将对采用的来稿进行必要的技术上的处理,一般不删改内容,如果需要将与作者联系。
(7)著录的参考文献应准确无误,其内容及顺序是:专著——序号、著(译)者、书名、卷次、出版社、出版年;期刊一一序号、作者、篇名、刊名、年份、卷期;报纸——序号、作者、篇名、报纸名、年月日、版页。
(8)正文统一使用Word文档、通栏、宋体、五号字著录。正文内出现的阿拉伯数字、英文(及其它西方文字)与英文参考文献,全部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中文字与字之间、字与标点之间不空格。
(9)插图与表格:插图和表格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注明图题与表题,图片须提供原图印刷文件,表格建议采用三线表。
(10)本刊有权在尊重作者观点的前提下对来稿进行文字上的修改、删节。作者不同意编辑部自行删改的,请在来稿时声明。
民商法争鸣是一本由四川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半年刊,期刊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