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省级期刊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的一本学术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杂志于1949年创刊,目前已被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等知名数据库收录,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的学术期刊。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该期刊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栏目设置:省政府文件、省政府令、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人事任免_山西省人民政府任免人员名单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介绍

  • 主管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国际刊号:2096-207X

  • 复合影响因子:--

    全年订价:--

    国内刊号:14-1388/D

  • 出版地方:山西

    邮发代号:--

    发行周期:月刊

  •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创刊年份:1949年

    综合影响因子:0.03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是一本月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及时发布国家和省级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确保相关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刊登各类政府会议决策及其背景、目的和预期效果,为公众提供政策依据和理解。发布各类政府通知、公告,包括行政审批、项目招标、政策解读等,方便公众及时获取重要信息。定期发布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帮助读者了解省内各行业的发展状况和趋势。围绕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刊登专家的研究报告和分析文章,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杂志的服务对象广泛,主要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及公众。通过公报,政府可以及时了解民意和社会需求,而公众也可以通过查阅公报获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未来,公报将继续发挥其在信息传播、政策解读和公众参与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创新形式,提升内容质量,增强与公众的互动,努力成为政府与社会沟通的桥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投稿要求

(1)本刊实行文责自负的原则,对拟用稿件,在尊重作者意见的情况下,有权对文章的语言文字、内容层次和编辑规范进行修改,不同意修改者请声明。

(2)中文题名一般以20 个汉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使用缩略语。

(3)“一”后加“、”号,“l”后加“.”,(一)、(l)不加任何标点,‘第一”、‘首先”后面均要加“,”号。

(4)参考文献的序号应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示。参考文献著录的条目以字体、字号为“宋体、小五”编排在文末。

(5)论文如果是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述立项的成果,需在文章标题右上角插入脚注,并在脚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若文章无此项可省略)。

(6)中、英文摘要须简明、确切地论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必须符合“拥有与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的原则,300~500 字。

(7)来稿中以下项目应完整:题名、作者姓名及机构名称、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英文题名、作者英文姓名(汉语拼音)及机构名称、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并附有作者简介、基金项目、联系方式等。

(8)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

(9)注释:解释题名、作者及某些内容,均可使用注释。能在文章内用括号注释的,尽量不单独列出;不随文列出的注释,标注符号应注在需要注释的词、词组或语句的右上角,用①,②,③……表示,并于文后依次列出。

(10)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本刊拒绝一稿多投,且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是一本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的月刊,期刊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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