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上海广播电视台
主办单位:星尚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国际刊号:2096-4242
复合影响因子:--
全年订价:¥ 180.00
国内刊号:31-2127/G2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创刊年份:2016年
综合影响因子:0.22
《上海广播电视研究》杂志创刊于(2016)年,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是一本专注于广播电视领域的学术期刊,致力于打造一个更专业、更前瞻、更实用的学术交流平台,聚焦于广播电视及相关领域的研究,涵盖内容广泛,包括但不限于政策研究、技术革新、节目创新、市场分析、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期刊设有多个栏目,这些栏目为读者提供了丰富多元的信息和深度剖析。期刊还被多个重要的学术数据库收录,进一步证明了它在广播电视研究领域内的影响力和认可度。
它的编辑部由专业的团队组成,包括出品人、总监制、责任编辑、运维统筹及法律顾问等职位。期刊重视学术质量,对于提交的论文有着严格的要求,确保所发的文章不仅符合学术规范,而且能够提供新颖的观点和最新的研究成果。此外,期刊鼓励作者提交与文章相关的高质量图片,以便更好地展现研究内容。上海广播电视研究不仅是广播电视行业内重要的学术资源,也为学者、从业者以及学生提供了宝贵的学习和研究材料,促进了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与创新。通过定期举办学术会议和论坛,该期刊还加强了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合作,推动了广播电视领域的国际化进程。
(1)来稿请寄往编辑部,以便统一登记处理; 请勿寄给个人,以免延误。本刊拟加入相关数据库,来稿如不同意编入电子数据库,请书面声明。
(2)引用的参考文献,如期刊论文,应按作者、题名、刊名、年、卷、期顺序标注;如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应按编著者、文献题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顺序标注。
(3)图、表分别连续编号,正文中须与之呼应,指示须清楚明白。图号图名应置于图下方正中的位置,表号表名应置于表格上方正中的位置。
(4)摘要(中文):请用五号楷体,摘要文字控制在250字内,重点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结果和结论尤为重要。摘要须用第三人称写。
(5)对文章主要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等作出介绍,其前以“[作者简介]”作为标识,排在篇首页地脚,基金项目之下。
(6)编辑部有权对来稿进行修改或删节,但对内容的实质性修改将征得作者同意。
(7)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金背景。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等。获得基金项目的文章应注明其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8)文章标题: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要旨,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9)正文中表示标题级别的序号形式,一般从大到小依次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据标题的实有级别,跳过某些形式的序号。
(10)注释中重复引用文献、资料时,第一次必须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时可以略写。若为注释中次第紧连援用同一文献、资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上海广播电视研究是一本由星尚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主办的季刊,期刊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上海市威海路298号,邮编:2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