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辽宁大学
主办单位:辽宁大学法学院
国际刊号:--
复合影响因子:--
全年订价:¥ 240.00
国内刊号:--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创刊年份:2016年
综合影响因子:--
《盛京法律评论》是一本半年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在中国法学界具有较高的声誉。期刊通过收录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不仅推动了法律理论的发展,也促进了法律实践的改进。它吸引了大量的法学研究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和法学学生关注,是法律学术研究的重要平台。
期刊的影响力也体现在其对法律教育的贡献上。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资源,它为法学院的师生提供了丰富的学术素材,有助于他们的教学和研究工作。通过发表高水平的学术文章,期刊为法律教育的发展和法律学科的进步提供了有力支持。作为中国法学界的重要学术期刊,不仅在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分析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源。通过不断地提升学术质量和扩展影响力,期刊将继续在中国和国际法律学术界中发挥重要作用。
(1)本刊强调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和学术价值,其中,只限专业领域通用词汇的表述部分,不能存在完整句子的复制现象,核心观点严禁有任何重复(含自引)。
(2)文题应准确、具体;简洁、明了;醒目而富有深度;文题中不得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元素符号、分子式等。
(3)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
(4)文献列表中出现的每条文献在正文中均需引用,并标注参考文献序号。正文中参考文献序号在引用内容结束后平行标记。
(5)来稿须具有创新性、指导性、实用性;能代表技术前沿水平的论文;基金项目,国家、省市科研项目及获奖论文优先录用。
(6)对文章的研究内容做提纲挈领的概括,客观、简要地陈述文中涉及的研究对象、方法、结论等要素。避免使用过于主观或脱离实际内容的阐释方式。
(7)作者简介,包括姓名、职称、学位、工作单位、研究方向、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及电话)等。
(8)正文中的图或表分别按图1、图2、图3、……或表1、表2、表3、……顺序编排,图的标题位于图的下方,表的标题位于表的上方,并注明数据和资料来源。如有补充说明,应以“注:”的形式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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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京法律评论是一本由辽宁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半年刊,期刊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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