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 省级期刊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ianjin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是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办的一本学术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杂志于1980年创刊,目前已被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等知名数据库收录,是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管的学术期刊。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该期刊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栏目设置: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介绍

  • 主管单位: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国际刊号:--

  • 复合影响因子:--

    全年订价:--

    国内刊号:--

  • 出版地方:天津

    邮发代号:--

    发行周期:双月刊

  •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创刊年份:1980年

    综合影响因子:--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是一本双月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该杂志不仅是对地方立法和政策的重要宣传平台,也是推动政府透明度、增强公众参与的重要渠道。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公众理解法律的精神和具体条款,增强法律意识。刊登天津市及各区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促进法规的普及和实施。报道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动态,包括会议纪要、代表活动及提案办理情况,展示人大在促进地方发展的作用。

杂志分享典型的法律案例,通过案例分析总结经验,为法律实践提供参考。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基本法律常识,提高市民的法律素养。目标读者包括地方政府官员、法律工作者、学术研究者以及普通市民。通过向不同层次的读者传播法律知识,该杂志致力于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和参与度。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投稿要求

(1)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2年内拒绝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

(2)文题:力求简明准确地反映文章主题,一般不超过20个字,一般不使用缩略语和标点符号。

(3)正文统一使用Word文档、通栏、宋体、五号字著录。正文内出现的阿拉伯数字、英文(及其它西方文字)与英文参考文献,全部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中文字与字之间、字与标点之间不空格。

(4)文献序号按其在文中出现先后编排。文献若为期刊,书写格式:“作者姓名(外文姓前名后,名可缩写,3人以上只列3人,后加‘等’字).题名[J].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卷(期):起止页”;文献若为专著,书写格式:“作者.书名[M].版次(初版不写).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年”。学位论文、会议论文集可作为参考文献,其他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一般不宜引用。

(5)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公关项目,应在首页脚注中说明,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在投稿时上传基金证书复印件。

(6)内容摘要:反映研究对象和范围、采用的研究手段和方法、得出的核心结论,体现论文的创新性和学术影响,旨在提高论文的引用量与转载量。一般以400-500字为宜。

(7)来稿作者的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学历、研究方向、单位名称、地址(XX省XX市或XX县XX路XX号)、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和邮箱等项。

(8)正文中的图、表只附最必要的。图片要求黑白分明,层次清晰。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头栏目不宜过繁,表注写在底线下左侧。

(9)注释,用于对文章正文加以补充、说明,一律采用“页下注”的形式。注号用“①、②、③……”或 “(1)(2)(3)……”。

(10)来稿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学术论文,且未公开发表,稿件内容要求文字精炼、层次清晰、观点鲜明。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因文字、引注、图片等引发的观点或版权问题,皆由作者本人承担。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是一本由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办的双月刊,期刊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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