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湘潭大学
主办单位:法治湖南与区域社会治理2011协同创新中心;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
国际刊号:--
复合影响因子:--
全年订价:¥ 180.00
国内刊号:--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创刊年份:2015年
综合影响因子:--
《湘江青年法学》杂志创刊于(2015)年,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面向全国乃至国际范围内的法学界同仁公开出版发行。作为一本专注于法学研究的青年学术期刊,湘江青年法学秉持着尊重学术独立与理性批判的精神,倡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路径,旨在为广大中青年法律工作者构建一个开放、包容且充满活力的学术交流平台。其选题广泛,涵盖了法学研究的多个重要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宪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鼓励作者针对当前热点问题展开深入讨论,或是就某一具体法律议题提出独到见解。
值得注意的是,湘江青年法学非常重视培养和支持年轻学者的成长与发展。它不仅为初入职场或正在攻读学位的青年法律人才提供了展示自己研究成果的机会,而且通过举办各类学术活动、邀请知名专家担任评审等方式,帮助他们建立起更为广泛的学术联系网络。同时,该刊也十分注重国际视野下的法学交流与合作,积极引入海外优秀法律研究成果,并鼓励本土学者参与到跨国界、跨文化的法律对话之中。随着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它将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努力成为引领未来法学研究潮流的先锋力量之一。
(1)摘要须简洁客观地反映文章主要内容及观点,字数在300字以内。关键词是反映文章主要内容及观点的词或词组,数量为3~8个,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2)引用国际组织机构报告时,应标明机构名,报告名,编号,第几页或第几段,但联大决议和安理会决议等可略去机构名和报告名,直接在UNDoc.后标出文件编号。
(3)论文应列出全部作者的姓名、职称、学历、工作单位名称及其所在省市名和邮政编码,需注明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等有效联系方式。
(4)作者须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稿件请作者退修1个月未修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5)力求简明扼要并能反映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最好不设副标题,尽量不用缩略语和标点符号。英文文题不应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文题的含义应一致。
(6)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文稿中物理量及其单位、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必须区别明显。
(7)稿件须提供详细准确的参考文献信息,包括作者姓名、著作名、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年,文章名、期刊名及出版时间等。
(8)注释主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篇名、作者注置于当页地脚;对文内有关特定内容的注释可夹在文内(加圆括号),也可排在当页地脚或文末。
(9)来稿若是各级基金资助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成果的论文,请在首页下方或文后标明。基金项目应注明项目编号。
(10)正文中表示标题级别的序号形式,一般从大到小依次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据标题的实有级别,跳过某些形式的序号。
湘江青年法学是一本由法治湖南与区域社会治理2011协同创新中心;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半年刊,期刊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湖南省湘潭大学工程训练中心,邮编:411105。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