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主办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国际刊号:--
复合影响因子:--
全年订价:--
国内刊号:--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创刊年份:2010年
综合影响因子:--
《西南知识产权评论》杂志创刊于2010年,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杂志始终秉持着紧跟学术前沿、紧贴读者的原则,坚持指导性与实用性相结合。作为一本专注于知识产权领域研究的学术集刊,始终秉持着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提供一块兼容并蓄“试验田”的宗旨,致力于推动知识产权理论的深化与实践的创新。杂志内容广泛而深入,不仅涵盖了知识产权的重大理论问题,还涉及研究方法、立法动态以及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法治化塑造等多个方面,为学术界与实践界搭建了一个交流与对话的高端平台。
在理论探索方面,杂志始终站在知识产权研究的前沿,对知识产权的本质、功能、价值等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杂志通过发表国内外知名学者的研究成果,如波斯纳、吴汉东、刘春田等学者的论文,不仅展示了知识产权研究的最新进展,也促进了学术观点的碰撞与融合。这些论文不仅探讨了知识产权的未来发展趋势,还反思了现有理论框架的局限,为知识产权理论的深化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
在研究方法上,它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的整合研究,倡导运用多元化的研究方法,如案例分析、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以丰富知识产权研究的视角和深度。杂志通过收录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论文,如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促进了知识产权研究的交叉融合,为知识产权问题的多维度解析提供了可能。
(1)论文要求主题明确,逻辑严密,数据可靠。文稿内容要齐全、完整,文章的撰写项目及其顺序为:题目(一般在20字以内),作者姓名、单位、邮编,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3~5个),正文,参考文献,第一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等)。论文的内容如果属于各类基金资助项目,在首页底脚处注明基金项目名称、批准文号。
(2)注释体例参考《法学研究》杂志,引注一律采用顺码脚注形式,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不加括号)。引注以必要为原则。对观点、事件、数据等资料的引用,需要有权威来源;限制对非学术期刊、报纸、网站资料的引用。引用专著、论文的,需要注明页码;引用报纸的,需要注明版面编号;引用网络资料的,需要注明最新访问日期。
(3)同意编辑部在不改变稿件基本观点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在刊发前对稿件进行加工修改。
(4)作者应保证对其作品具有著作权并不侵犯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著作权,译者应保证该译本未侵犯原作者或出版者任何可能的权利,并在可能的损害产生时自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编辑部或其任何成员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5)为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除非作者在来稿时声明保留,否则视为同意《西南知识产权评论》拥有以非专有方式向第三人授予已刊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数字化汇编、复制权。
(6)欢迎对所刊文章的转载、摘登和翻译,但应尊重原作者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权利,并在实施转载时注明出处。
(7)正文:一律以Microsoft Word2003格式提供。正文采用5号宋体字,一律采用单倍行距。引文务请核实无误,并注明出处。
(8)来稿应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应用价值。立题新颖,论点正确,论据充分,条理分明,重点突出,文字精炼,数据可靠,理论联系实际,对于社会实践有正确的指导意义;不违反国家宪法、法律以及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9)来稿请采用尾注,请不要采用脚注或夹注。参考文献应按照《GB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规范要求列出。
(10)文稿题目及各级标题要求简短醒目,各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即按照1;1.1;1.1.1……统一编号。
西南知识产权评论是一本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主办的半年刊,期刊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西南政法大学致知楼5楼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