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邢台学院
国际刊号:1672-4658
复合影响因子:0.41
全年订价:¥ 160.00
国内刊号:13-1337/G4
审稿周期:1-3个月
创刊年份:1986年
综合影响因子:0.32
《邢台师范高专学报》更名为《邢台学院学报》
《邢台学院学报》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86年,公开发行的季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邢台探研、社科论坛、经济·法律、语言文学、教师教育、高教研究、理工综合等。该学报主要面向教育、文化、经济、法律、哲学、社会等领域,旨在推动学术交流和技术发展,发表具有实践性和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探索解决当前学术和实践上面临的问题,为学科建设提供重要参考。
该学报主要针对国内外学术前沿领域和中西部经济承载能力强的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等关键领域进行研究和探索,是中国高校期刊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的核心发表刊物。学报涵盖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教育科学、管理科学和工程科技等方面,并刊发学术评论和学术新闻等自选稿件。该学报的读者主要是教育、文化、科技和管理等领域的广大专业人士、教师和学生,也包括其他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和机构。其出版质量和学术水平备受关注和认可,成为了推动教育、科技和文化等方面学术交流的重要载体。
该杂志在学术研究和教学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断提高学报的出版质量与水平,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为推进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1)本刊实行匿名审稿制,凡通过专家匿名审稿并达到刊发标准的文章,在刊发前作者需签署《论文刊发协议书》。
(2)文内标题层次一般不超过3级,一律用1、1.1、1.2、1.1.1、1.1.2等标识,均顶格写。
(3)正文中的文献号码,请写于引用处的右上角,用方括号。引用文献一般不超过20篇。引文必须准确,与原始书刊资料核对无讹误。
(4)在正文中用上角标标注参考文献批示序号,与文末的参考文献序号(方括号[1],[2],…)相对应。
(5)基金或课题项目:若要标注获得基金或课题赞助的论文,应注明基金或课题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
(6)摘要应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不要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以及众所周知的介绍性内容,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避免出现图表、公式和参考文献的序号。
(7)来稿请注明作者、单位、职称或职务、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合著稿件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确定先后次序。
(8)论文应论点明确、逻辑严密、数据可靠、内容翔实,提供详细的分析数据与图表。图件应清晰美观、图例齐全,文中量和单位用法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公式应连续编码,公式中出现的所有符号必须要加注释。
(9)注释中重复引用文献、资料时,第一次必须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时可以略写。若为注释中次第紧连援用同一文献、资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10)稿件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文字精炼。来稿请自留底稿,稿件如不录用,本刊恕不退稿,投稿后1个月内未接到通知,稿件请作者自行处理。
邢台师范高专学报是一本由邢台学院主办的季刊,期刊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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