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与教育研究》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来稿应符合栏目要求,要求原创,并体现求实、创新、严谨、规范的学风和文风,力求观点鲜明,论据可靠,数据精准,文字练达,具有前瞻性、实用性。
(2)正文层次标题采用三级标题(引言不编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1、1.1、1.1.1、(1)、(2)、(3)……
(3)正文的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如“l”,“2.1”,“3.1.2”,并一律左顶格。
(4)参考文献应为在文中确切引用的专著、期刊文章、论文集文章、学位论文、报告、报纸文章、国家(国际)标准、专利、电子文献等,接正中引用的先后顺序编号,且应在正中相应的地方标示。
(5)论文如果是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述立项的成果,需在文章标题右上角插入脚注,并在脚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6)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
(7)作者署名项:高校等大单位注明院系等二级单位,第一作者与第二作者不在同一单位的,分别标注。后列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或直辖城市的,还须标出省份)和邮编。
(8)文中插图请用描图纸黑墨绘制或由计算机打出,插图要清楚,线条均匀,要有图题;表格用三线表,要有表题;图、表要有中英文对照的图题和表题。
(9)注释采用页下注(脚注)的方式。页下注(脚注)中引证文献标注项目一般规则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书名、报纸名等用书名号标注;英文中,文章名用双引号标注,书名以及刊物名用斜体标注。
(10)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本刊对决定刊用的文稿可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
《语言与教育研究》杂志是由新疆师范大学;新疆教育出版社主办的季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本期特稿、特殊教育普惠发展专题、外语教育、国际中文教育、教育教学专题、业界书讯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