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报》杂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政策法规与发展动态、技术创新与装备展示、管理经验与人物访谈等。
该杂志收稿方向广泛,涵盖了科技的多个重要领域和前沿话题,为科技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分享学术成果的重要平台。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报》杂志投稿要求
(1)作者向本刊邮寄稿件后,稿件在一个月内可能会被录用,故在录用期内请勿再外投其它期刊。请作者自留底稿,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文责自负。
(2)题名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短语,不用标点符号。一般不设副题名,确有必要时,用冒号将副题名与主题名分开。
(3)正文各层次内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标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不加标点。如:正文一级标题序号用1,二级用1.1,三级用1.1.1,均左顶格书写,后空一格写标题。
(4)文献按作者姓氏的第一个字母依A-Z顺序分中、外文两部分排列,中文文献在前,外文文献在后;外文文献中的书名及期刊名用斜体,论文题目写入“”内。
(5)来稿须具有创新性、指导性、实用性;能代表技术前沿水平的论文;基金项目,国家、省市科研项目及获奖论文优先录用。
(6)摘要:一般为500~600字。研究论文摘要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综述论文摘要应包括论述主题、重要进展和前景展望。
(7)作者姓名、单位和E-mail为必填项目,第一作者和(或)通信作者还需填写电话、通信地址、手机号码、邮政编码、职称和身份证号。
(8)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形式,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表格内的各项标目除计量单位符号外一律用中文书写。
(9)作者如对文章题名、责任者、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需做必要的解释或说明,请在当页用脚注表示;对于文章特定内容的解释说明,请用“注释”方式置于文后,序号用带“[]”的阿拉伯数字表示,连续编号。
(10)文稿要适合本刊选题,要求观点明确、重点突出、数据准确、文字精炼,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来稿切勿一稿两投或多投。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报》杂志是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政策法规司主管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政策法规司主办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2003年,该杂志级别为部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该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多次获得国内外权威奖项,如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等。
在收录方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报》杂志被多个知名数据库收录,包括:知网收录(中)等,在科技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是科技研究者和实践者的重要参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