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
国际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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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订价:¥ 120.00
国内刊号:--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创刊年份: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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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学论坛》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2000年,公开发行的年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简报、研究报告、文献综述、专题研究等。旨在促进对证据学领域的深入研究、学术交流和理论思考。该杂志由一批具有丰富研究经验和学术造诣的法学专家和学者组成的编辑团队主办,并邀请国内外权威专家担任顾问,致力于推动证据学的发展和学术进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证据收集、保全、鉴定、审查、推定等方面的研究。它关注证据的法理基础、证据规则和证据实践,探讨证据学在司法实践、司法改革和法律教育中的应用,旨在提高证据的使用效能和司法公正性。
该杂志刊登的文章涵盖了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评论与评述、学术动态等方面。文章的内容涉及国际比较、经验研究、理论创新等多个层面,力求面向实际,关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为广大读者提供权威且实用的证据学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还注重与其他学术刊物和机构的合作交流。它积极与国内外的法学研究机构、律师协会和大学院校进行合作,开展学术研讨会、学术研究项目等活动,为学术界提供一个广泛交流的平台。同时,杂志还开设特邀评论、作者互动等栏目,为读者提供交流和互动的机会,促进学术界的合作与发展,通过学术论文、案例分析等形式,探讨证据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促进证据学的学术交流与理论创新。
(1)表格:应科学、明确、简洁,具有自明性;采用“三线表”,切忌图、表和文字叙述的相互重复,同一物理量的有效位数应相同,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表序、表名采用中英文对照,标明参数的名称、量和单位(以比值形式表达)。
(2)各级标题不得使用引文标示。正文中如需对引文进行阐述时,引文序号应以逗号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号中,如“文献[1,2,6,9]从不同角度阐述了……”
(3)来稿须具有创新性、指导性、实用性;能代表技术前沿水平的论文;基金项目,国家、省市科研项目及获奖论文优先录用。
(4)摘要用第三人称方式书写,不得使用“本文”和”作者(笔者)”作主语,不作自我评价,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体现文章的观点和依据。
(5)主题范围:我们鼓励投稿与证据学领域相关的学术研究论文,包括但不限于证据收集与保护、证据推理和论证、证据评价与权衡、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等。也可以涉及法律制度中与证据相关的问题,例如证人证言、物证、鉴定、勘验等。
(6)内容要求:投稿应围绕明确的研究问题展开,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创新性。可以包括引言、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与分析、结论等部分。请确保论文内容具有学术价值和科学性。
(7)数据与证据:如有引用研究数据、案例和相关法律文献,请提供准确的数据来源和分析方法,并注明出处。
(8)参考文献:请在适当的地方引用他人观点、研究成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并注明出处,并确保所引内容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9)编辑要求:请使用准确规范的中文表达,注意语句的凝练性和逻辑性。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长句和生僻词汇。如有需要,可配图说明,但请确保图像的清晰性和相关性。
(10)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证据学论坛是一本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主办的年刊,期刊级别为部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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