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
主办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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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周期:1个月内
创刊年份: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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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青年法律评论》杂志创刊于2018年,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杂志始终秉持着紧跟学术前沿、紧贴读者的原则,坚持指导性与实用性相结合。作为一本专注于青年法学生学术成果展示的期刊,其诞生与发展正是基于对当前学术生态中青年学者,尤其是法学生所面临挑战的深刻洞察与积极回应。在这个信息爆炸但发表渠道相对有限的时代,青年法学生往往面临着研究成果难以被看见、学术声音难以被听见的困境。他们怀揣着对法律的热爱与对知识的探索,却常因缺乏足够的平台而倍感挫折。
杂志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学术发表平台,更是一个鼓励创新、支持探索、倡导公平的学术园地。本刊自创刊以来,便始终坚守“以学术水平高低为文章是否采用的标准”这一核心理念,无论作者的身份背景如何,只要其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前沿性、严谨性,能够为法律学科的发展贡献新的思考与洞见,便有机会在本刊上得以发表。
这一标准的确立,不仅为青年法学生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也激发了他们投身学术研究的热情与动力。在这里,他们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与同行进行深入的学术交流,共同推动法律学科的繁荣与发展。同时,本刊还通过组织学术研讨会、工作坊等活动,为青年法学生搭建起与资深学者、业界专家直接对话的桥梁,帮助他们拓宽学术视野,提升研究能力。
(1)中文摘要300~500字,是以第三人称对文中观点进行概括,能简明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信息。关键词3~6个为宜。
(2)题目: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和代号等,如必须使用,应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对其作出通俗易懂的说明。
(3)正文(包括图表)一律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各种专业术语规范准确;正文论述条理清晰。
(4)本刊刊登的学术论文应该满足:论文视角独特、观点新颖;研究思路清晰、方法科学;论文论证严密、资料翔实;论文结构严谨、行文规范。
(5)作者应标明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城市名及邮政编码、电话、E-mail等,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6)凡文字能说明的内容尽量不用表和图,正文、表、图中的数据不应重复。
(7)提交方式:稿件需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交,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在线投稿系统等途径发送给指定的主办方或编辑部门。
(8)参考文献应依照引用的先后顺序标出,根据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GB3469)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
(9)来稿如为各种基金项目资助文章,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正式规定的名称填写基金项目名称,并注明项目编号。
(10)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中山大学青年法律评论是一本由中山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年刊,期刊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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